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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yh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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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一霎移魂变古今 ( 大大推荐 哦~~~ 很 好看 的 穿越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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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47 PM |只看该作者
两天来,无论在马车上,还是在客栈,我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不多言、不多语。束潇然偶尔会问那么几句,都被我轻轻带过。那个叶轻尘也整天摆着一张酷脸,一言不发。

    哎,真是郁闷!

    还不如和跟着外面的护卫骑马呢,这样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多别扭!我心中想着。不过掀开车帘看了看外面,立马放弃以上想法。如今已是秋天了,外面艳阳高照,正是热的时候,紫外线太强了,还是坐马车好了。

    我抬起手,按了按眉心。

    “凌小姐可是累了么?让车夫把车停下休息一会儿吧?”束潇然开口问道。

    “多谢王爷关心,我闭上眼休息一会儿就行,赶路要紧。”我听到他的手下称呼他王爷,初见他那年他只有十六岁,今年二十了,年纪轻轻就封王,看来在众皇子中还算混得不错的。

    话说完我便向后一靠,闭上了眼睛。我听见他叫车夫把车速放缓,并传令众护卫慢行。

    还算个体贴的主儿!

    我静静地回想着这几年的生活,还是在夏家舒服啊,什么都随意,舅舅舅母都宠我,由着我的性子来,两个小表弟也挺腻我,我兴致来时也会带着他们玩得不亦乐乎。凌府就不同了,逢人只说三分话,亲姐妹之间各守各的院,永远隔着那么一层,真真是侯门深似海。此次回去,我怕是又要戴着面具过日子了,可惜不是戴我的飞鹰面具,那个我倒是挺喜欢的。就这么想着想着,竟真的睡了过去。

    ?地一声巨响,我一下子惊醒,条件反射地伸手切向面前之人的颈部动脉,还好对方同时开口问道:

    “凌小姐,没事吧?”

    我耳听得是束潇然的声音,此时收手已然来不及,我只好改为一把抱住了他。

    出了什么事?定神一看,马车前倾,已然倒了,我们坐后排的三个人全倒向面对而坐的两个男人,我正压在束潇然身上,锦书和银笙与叶轻尘撞作一团。

    束潇然一只手扶车,一只手轻搂着我,还好是这样,他没发觉我对他出手。

    察觉我们的姿势实在是不雅,我整个人都靠在他的身上,他的鼻吸暖暖的吹在我的耳边,急忙以手扶住车辕,侧身让了开来。他的脸微微有点红,见我离开,竟似有点怅然若失。

    切!这家伙想什么呢,这是形势所逼,你以为本小姐对你投怀送抱么!我心中暗自嘀咕。

    外面有人过来帮忙,连滚带爬地出了马车,只见几个护卫亮出兵器,以马车为圆心站成一圈护着我们,其余的护卫正与一群黑衣人交手。

    “你们几个,保护凌小姐,不能让小姐受到一丝伤害!”束潇然对围着我们的几个护卫下令后,拔剑在手,与叶轻尘一道飞身冲入战局。

    我向前边看去,这群黑衣人个个武功不凡,出手狠辣,但是王爷的卫队也不是孬种,况且我方在人数上占了优势,比黑衣人至少多出了三倍,一时之间难分高下。

    锦书和银笙一脸紧张,一左一右护在我旁边,惟恐人伤了我。

    “没有我的话,你们不许出手!”我轻启唇,传音说道。

    两人看我一眼,表示明白。

    打斗持续着,刀光剑影,一片喊杀声中,黑衣人渐渐处于下风。忽然,其中的一个黑衣人撒出一团白雾。糟糕,是迷烟!形势急转直下,马上就有二十几个护卫倒在了地上,只剩得束潇然和叶轻尘以及其他几个武功较强的护卫强自撑着。到底要不要出手呢?不出手吧,眼看得这边撑不住了,出手吧,我该如何解释凌家四小姐何来的一身功夫?

    由不得我多想了,再不出手就要死人了!我正要开口叫锦书银笙拿武器出战,忽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转眼间,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翩若惊鸿,挺剑向领头的黑衣人胸口刺去,那人也出剑来挡,谁知白衣男子剑走偏锋,中途转势,一剑刺向他持剑的手臂,那手臂顿时血流如注。

    白衣人武功高强,剑如寒光,且明显不受迷烟影响,一瞬间又有三名黑衣人伤在其剑下。见有人相助,众护卫来了精神,越战越勇。黑衣人眼见不敌,领头的一声呼哨,顿时逃匿而去。

    束潇然上前抱拳道:“多谢这位公子相救,未请教尊姓大名。”

    马上之人朗声一笑,并不回答,只掏出一绿色小瓶丢向束潇然:“将此药融于水中给人服下,可解那迷烟之毒,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此别过。”

    说罢催马而去,只留得一片烟尘。

    我却听声音耳熟,凝眸细看去,却不是那生得比女人还祸水的端木?是谁,不禁脱口而出:“啊,是端木?!”

    “凌小姐识得此人?”束潇然听到了我的话,回首问道。

    “在潞州城见过,当时他和城内几个世家公子在一起,我听得别人说他名叫端木?。”想着那双似桃瓣的眼睛,我没来由地心跳了一下。

    “端木?,那是武林第一世家的二少爷,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一身剑术更是惊绝天下,十五岁出道至今,从未遇过敌手,听说除了当年的天池山老人,恐怕当今世上,其剑术已无人能敌。”叶轻尘娓娓道来。

    天池山老人?蓝袍给我的灵魂记忆中有记载,不就是我继承了他武功的那位死老头吗,原来是天下第一剑啊!他虽已死,严格说来也算是我师父,我禁不住问道:

    “这端木?如此厉害,难道那天池山老人是他师父吗?”

    叶轻尘看我一眼,说道:“天池山老人武功出神入化,却行事古怪,一生未曾听说他收过徒弟。”

    “那他现在是住在天池山上吗?”

    “这位前辈高人虽被人称作天池山老人,却并不住在天池山上,据说他行踪不定,四海为家。到如今怕是有七八十岁了,不知是否还在人世。”

    感觉叶轻尘对于我打听天池山老人的情况有点奇怪,我忙转移话题:“端木公子武功这么高,那天池山老人已经老了,想必比不上端木公子了。今天多亏了端木公子救了我们!对了,那些黑衣人是强盗吗?”

    束潇然和叶轻尘对看一眼,同声说道:“是强盗!”

    我笑笑说道:“哎呀!我们只顾着说话,还没给众护卫服解药呢。”

    束潇然也缓过神来,遣人拿水和药给众人服下。

    强盗!骗小孩子吧!这种镜头当年我在电视里看得多了,估计又是朝廷的皇位啊朋党啊之类的纷争惹的祸。这束潇然是个王爷,是皇帝的儿子,那些黑衣人肯定是冲着他来的,看来以后我还是少招惹他。

    如此一闹,我们只得原地休息。马车坏掉了需要修理,众护卫中毒烟服了解药后需要调息。

    如果不是刚才的那场打斗,原该有好心情欣赏这秋日美景的:西边残阳如血,整个山林都笼罩在一片霞光之中,树叶都黄了,一阵风吹过,打着旋儿地落下,好似在跳舞。

    我和锦书银笙坐在一个小土坡上,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如梦如幻。

    今天有晚霞呢,农民伯伯说过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不用发愁明天会下雨了!我心想。

    随着天色渐渐暗下去,马车还没有修好。

    “遭此变故,赶不到客栈歇息了,今晚只好在林中扎营了。”束潇然来到跟前歉然说道。

    “没关系,锦书,银笙,搭帐篷!”我对着两个丫头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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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48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一章 箫声动

锦书和银笙拿两顶简易帐篷走到林中空地上,打开装帐篷的圆形布袋,一拉一抖,帐篷就撑开了,看得众人目瞪口呆。嘿嘿,如此先进的东西本朝定然没有吧!

    来到这里,我很遗憾自己原来不是学工科的,可以弄点像样的发明创造。前世我是文科生,除了书读得多点,别的本事一样没学会。

    这个帐篷可是我费了不少力气才搞出来的。帐篷好做,关键是体积大了难以携带,试过好几种材料都不太行,偶然有一天看到傅青云的武器是一把软剑,才想起用制软剑的精炼玄铁打制成细铁丝作骨架,这才有了现在收起来就一个背包大小的简易帐篷。

    “凌小姐这帐篷倒是稀奇,搭起来毫不费功夫。”束潇然收起了惊异的表情说道。

    “这是舅舅经商路上所备之物,我见着好玩就给舅舅要了两顶来,不曾想今日正好派上用场,我和丫环用一顶,另一顶就给了王爷罢,天凉寒气重,有它挡风总比露宿地上强。”

    “如此多谢小姐了!”束潇然笑道。

    看锦书和银笙已把马车中的褥子搬到帐篷内,我说道:“王爷若累了可先进帐篷休息,我在这附近走走。”

    “小姐切记不可走远了!”

    我点点头,向左边的林子走去。

    秋天了,树叶掉了大半,视野也较之以往开阔许多,走不多时,一眼望去前面好像有水,我决定前去洗洗脸上的灰尘。走得近了,果然有个湖泊,四周围铺满了落叶,水面上还缠绕着一层雾气,因这将暗未暗的黄昏而愈显朦胧,平添了几分神秘。

    这样美丽的天然景色有多年没见了,我就着湖水洗洗手和脸后,干脆倒在落叶上,背靠树干,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湖泊,脑中不禁意浮现出范仲淹的《苏慕遮》词:

    碧云天,

    黄叶地。

    秋色连波,

    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

    芳草无情,

    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

    追旅思,

    夜夜除非,

    好梦留人睡。

    明月楼高休独倚,

    酒入愁肠,

    化作相思泪。

    慢慢地将词念了一遍,又一遍,一滴泪悄然落下。自嘲地扯扯嘴角,要是有酒,就更应景了!我这个异时空的孤魂,不正像一个旅客吗,在潞州是漂泊,在天京又何尝不是漂泊,何处是家,何处为家啊!

    天色整个暗了下来,远处传来一阵箫声,吹箫人是个中高手,声声呜咽,如泣如诉,一丝一缕,渗入了我的心扉。伴着这箫声,索性就放任泪水尽情地流,我好想家!

    “小姐,回去吧!”

    不知何时,银笙拿着火把来到了我的身后,一脸担忧地望着我。

    我擦干脸上残余的泪水,对着银笙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说道:“放心,我没事,只是刚才想起我娘了。”说罢起身随她返回原地。

    护卫们用树枝插在土里支撑着,用树干撑起罩布,搭起了几个临时帐篷,还在地上燃起了一堆堆篝火,三三两两地围坐在篝火四周,正在用树枝穿着野味烤着。

    我的新式帐篷前面也点燃了一堆篝火,束潇然、叶轻尘和锦书都坐在那里,见我和银笙回来,一齐看过来。

    锦书开心地叫道:“小姐,银笙,快来吃烤肉。”

    束潇然的一双眸子在夜色的掩映下,灿若星辰,竟比那火光还亮。他的手里拿着一支玉箫,原来吹箫人是他。

    我微一颔首,算是打了个招呼,挨着锦书坐下。闻到烤肉的香味,我才感觉肚子真的饿了。

    叶轻尘和锦书把各自烤的那不知是大雁还是野鸭的东西分给我们几个,烤得还不错,可惜没有盐,味道差了点。我心想,什么时候有机会,我一定带锦书和银笙专程到野外露营,让她们尝尝真正好吃的野味。

    吃完了,我看看旁边的箫,对束潇然说道:“王爷的洞箫吹得真好,能为我再吹一曲么?”

    束潇然点头,洞箫轻贴唇上,箫音响起,这一次没有了悲咽的感觉,却是带着暖意,似一阵和风吹过,缠缠绵绵,萦绕心头。

    “我歌一曲,王爷能以箫和之么?”

    “小姐唱吧,我姑且试试!”他微笑着答应。不知他是真的不端架子还是为了在外掩饰身份的原故,我发觉他和我说话从来不自称本王,都是以“我”自称。而我则习惯了以前的方式,也很少称呼谦称,总是我啊我的,这样一来倒还显得随意一些。

    我轻轻唱起了《明月千里寄相思》:

    夜色茫茫罩四周

    天边新月如钩

    回忆往事恍如梦

    重寻梦境何处求

    人隔千里路悠悠

    未曾遥问星已稀

    请明月带问候

    思念的人儿泪常流

    夜色朦朦夜未尽

    周遭寂寞宁静

    桌上寒灯光不明

    伴我独坐苦孤零

    人隔千里无音讯

    欲待遥问终无凭

    请明月代传信

    寄我片纸儿慰离情

    我首歌曲调简单,容易记,我只唱了第一段,束潇然竟然能和上了。一曲唱罢,他抬头问道:

    “曲调很美,词与曲的意境也相合。不过这词怎么和一贯唱的不同,不讲求韵律格式?”

    “这是潞州城这两年才兴起的一种唱法,吸取了民间歌谣的特点,配词随意而为,不讲求固定的格律,如此一来,曲调也更加多样化,潞州百姓倒是很喜欢这种新型歌曲呢。”

    想到我的现代歌曲被小楼的戏班子一唱,居然哄动整个潞州城,活脱脱地搞出了一场新文化运动,不觉有点洋洋得意。抽个空我得把这场运动发展到京城去,要是我随处都能听到流行歌曲,那就真的是“处处是乡音”了,而且这古代人那是天然嗓音,歌喉要多好有多好,要是搞上一出“星光大道”,不知道得捧出多少明星来。

    “能继续吹么?”

    “好!”

    我听着箫音静静流淌,看着这月色如画,默默祷告,祈求月儿带给我隔世的家人平安幸福。

    这一晚,我们就这样露宿荒山。

    第二日,我提出把货物分装在两辆马车上,轻装上阵,而我们骑马前行,累了再上马车坐,如此一来可以提高速度,早日到达天京城。

    “你会骑马?”束潇然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想不到我一个千金小姐居然会骑马吧!从我做商人夏展瑶的那天起,我就开始学骑马了,顺便连我家的丫头全拉去学了。笑话,不学会能行么?我的古代语录里有一句话叫做:有马走遍天下,无马寸步难行(主要是路太糟糕)!在现代我买不起车,到了这里我买得起马,不学可惜。要是知道我不仅会骑马,还会武功,而且是天池老人的武功,那还不吓死你!

    当然这话我不会说出来,我说道:“我爹是大将军,行武出身,身为将军之女,我怎能不会骑马呢!”

    于是大家都骑马,早上我就骑着马儿晒太阳,晒够了就坐回马车缩在货物堆里打瞌睡。好日子啊,终于没人来打扰我了!

    就这样一直向北进发,一路上加强了戒备,七天后终于到达了天京,却也再没出什么事。

    我又坐上马车进了高高的城门,马车驶在宽阔的官道上,在两旁百姓的吵杂声中前行着。掀开车帘,别了四年的天京城出现在我的眼前,店铺门外高高悬挂着各式各样的幌子,当铺、茶楼、乐坊……一一从我眼前掠过。这一切是那么的熟悉,似是昨天才见,却又带着一丝陌生。

    “王爷,我们是先进宫复命,还是……”叶轻尘的低沉的声音在街市的喧闹声中传来。

    “先送凌小姐回侯爷府。”

    于上马车由王爷的卫队护着,一直驶向威伯侯府的大门。早有苍头见着王爷,到里边通报去了,我们刚到门口,我的爹和几个娘,还有两个哥一个嫂,一个姐两个妹已经呼啦啦迎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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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49 PM |只看该作者
“没想到我的回来还挺受欢迎的!”我嘻笑着悄声说道。

    “参见王爷!”

    “人家欢迎的那是王爷!”银笙这个毒嘴丫头不满我的自我哄抬,一语中的。

    管他欢迎谁,反正是本小姐回来了,做戏要做全套,别人那么尽心,我也不能落了后。下人早摆好了矮几,我踩着下了马车,低头硬挤出几滴泪,上前盈盈一拜,说道:

    “爹爹,孩儿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舅舅舅母这一向都好吧?”我那个一向对我从未笑过的爹今日破天荒地笑逐颜开。

    “都好,临行时舅舅舅母还让我给爹娘带声好呢!”

    “那就好!还要多谢王爷送小女回来,请王爷到府内用茶。”

    束潇然答道:“侯爷不必客气,本王还要入宫复命,就不耽搁了,改日再登门拜访。”

    终于拿出王爷的架子了!

    “既有公事在身,老夫也就不留王爷了,改日再絮。”

    拱手作别,束潇然上马而去,我亦在家人的簇拥下再入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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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50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 原来如此

我的舅舅不愧是个心思剔透的商人,把人的心思摸得那是一个准!果然,在送上他给我备的那些厚礼后,这府里那些个人看我的眼睛都多了一分笑意。当年他来带走我,听说也是送了一份大礼给三夫人,不然我也没这么容易就出得了府去逍遥了这么几年。

    家里大姐云荭、二姐云菁都出阁了,一个嫁了太傅之子,一个嫁给了三年前金榜夺魁的状元郎,三姐云菲亦许了京城守备之子,半后就要过门,只剩了五妹明珠、六妹云萝,如今加上我,凌家还有三个未出阁的小姐。二哥云封少时是皇子伴读,今年十八了,已经行过了冠礼,没继承我那爹爹的将才,据说是一个纨绔子弟,把个侯爷老爹气得不行,只在户部谋了个闲职,整天的东游西逛,不见人影。

    我把潞州带来的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再加上一些银两首饰,着锦书拿去赏了各房的下人,如此一来,竟也得了点人心,没几日就从丫环仆妇们的口中打听到了本人被急召回府的原因。

    原来如此!

    据事情是这样的:

    当今宫中,第一美人当属茹妃娘娘,其人二十二岁芳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嘴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真真是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深得当今圣上恩宠,并有极大的可能填补上虚悬多年的后位空缺。

    这位娘娘有个弟弟年方十九,未婚,整日只知花天酒地、流连花丛,据说还曾为了争夺杏花楼的花魁如烟和人大打出手,这样一个浪荡子,却欲找个才貌双全的世家女子。威伯侯府小姐的美貌与才名在天京城中是家喻户晓,于是娘娘授意我爹她相中了凌家女儿。

    凌家小女云萝尚未及笄,还未到婚配年龄,自然排除。凌家五女是侯爷和三夫人的掌上明珠,爹娘怎么忍心让她嫁给那败家子,何况明珠小姐也坚决拒绝,誓死不从。但那厢是最受宠的茹妃娘娘,更有可能是未来的皇后,得罪不得。当此左右为难之际,旁人点醒(要是知道是谁多嘴我非一巴掌把他拍死),于是乎想起了凌家还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和明珠年纪又相当,当即拍板,将我急速接回,欲在茹妃娘娘之菊花宴后许配娘娘之弟——卫元颢。

    啧啧,这就是当 “散”财童子的好处啊,没钱谁会来捧你这个不得宠的四小姐的场,这消息如何得知?如今凌府的人谁不知四小姐的舅舅是潞州大富翁,对四小姐疼爱有加,甚至外间还传他给了我一大笔财产作为嫁妆。这几天功夫,我在凌府下人心中的形象骤然高大了不少,好歹也是一多金女啊!

    三夫人牺牲我成全明珠还情有可原,因为明珠是她的亲生女儿而我不是。但是,凌暮天啊凌暮天,难道我不是你的女儿么?你怕毁了明珠的幸福,我的幸福你又何曾考虑过!既然你不问我愿不愿,我也不会如你愿!想两头周全,门儿都没有!

    我心中有了决定,茹妃娘娘要找的不是才貌双全的弟媳妇么?呵呵!我已步步退让,什么也不和你们争,只求你们忘了我也好,这样也护不得我周全,罢罢罢,如此我又何须退让,从今日起,我放弃作沉默的羔羊,本姑娘和鬼神都争过,还怕和人争?!

    我这貌是明显摆在这儿了,正宗的花容月貌,总不能毁容吧!自残的事俺是不会干的,不过要是妆化得不好,出去吓到人那就不是我的罪过了。至于才嘛,凌四小姐向无才名在外,茹妃娘娘,我就看看你们卫家会不会要个蠢媳妇!

    “锦书,快走啦!”我拽着锦书走出凌府,戴着宽檐竹笠,上面一层轻纱披泄而下,遮住了面孔。

    “小姐,你确信要这样出去?”

    “你怕什么,我这不是蒙着面吗!”

    有银子就是方便,出个门也没人拦了。

    “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去—见—有—缘—人!”我一字一顿,恶狠狠地答道,明显地感到锦书打了个寒战。

    一路上,慢慢对锦书说着即将上演的戏码。

    “可能发生什么你都明白了,记住我教你的话,随机应变。”

    “我会的,放心吧,小姐!”锦书露出个兴味盎然的笑容。

    杏花楼,天京城的著名青楼,我坐在天香楼临窗的位子,眼睛死死的盯着它。天香楼可不是青楼,它是一家饭馆。我找人打听过,卫元颢近日每天宿于杏花楼,这个时辰,他都会从杏花楼出来到天香楼吃饭。这位仁兄的习惯有点怪,一般青楼都管饭的,还需要跑出来吃,要不是杏花楼的厨子太差,就是那儿脂粉气太浓,把饭菜的香味弄坏了。

    有个手摇折扇的公子从杏花楼出来了,身后跟着四个彪形大汉。

    我听见跑堂的小二上前叫卫公子,站起身对锦书使了个眼色,就是他了!

    待到他上得楼来,我便起身下楼,走过他身旁时,一个趔趄,身子往这位卫公子身上倒去。

    “姑娘小心!”不出其然,这傅粉卫郎一把伸手扶住了我。

    “小姐怎么样了,有没有扭到脚?”锦书上前问道。

    “多谢公子!哎哟,好疼!”我轻轻挣脱卫元颢的手,扶住了前来的锦书,一个站不稳,又跌倒在卫元颢的身上。

    “还是由在下扶着小姐到那边坐下吧,可能是扭伤脚了。”卫元颢开口说道。

    我便由他扶着,一瘸一拐地回到桌旁坐下。

    我蒙着面纱,他看不清我的面容,但姑娘我语音娇嫩,身散异香,不信这个花花公子不动心。

    果然,坐下后卫元颢并未放开我的手,就势坐在了我身边:“姑娘为何戴着面纱?”

    “公子请自重!”锦书插进来,成功解救了我被紧握的小手,贴近我小声说道,声音刚好够伸长耳朵的卫元颢听见。“小姐,你这个样子要是传到茹妃娘娘的耳中,那和卫公子的亲事可就不一定成了。”

    “敢问姑娘是哪个府上的小姐?”卫元颢笑眯眯地问道。

    “我家小姐是威伯侯府的四小姐!”锦书摆出一副高傲的表情快速答到。

    “我家公子还是国舅爷呢!”四个大汉中的一个看不过去了,也插嘴说道。

    “敢问公子尊姓大名?”我问道。

    “在下卫元颢!”卫公子答道。

    “啊?那不是……”锦书欲言又止。

    这下各人心知肚明了!

    “在下久仰凌小姐已久,不想今日得以有缘碰到,还请小姐赐见一面!”卫元颢想必早就想看看凌家小姐的样子了,难得竟叫他碰上,怎会白白放过这机会呢!他俯身靠前,轻佻地对我说。

    我佯作娇羞,呐呐不言。

    “即是卫公子,小姐见见也无妨,侯爷知道了想必也不会怪罪。”锦书在一旁扇风点火道。

    于是我点点头,缓缓拿下所戴的竹笠,摆了个万人迷的微笑出来,看向卫元颢。

    他对上我的眼睛,和身后的四个大汉同时张开了嘴,半天才合拢。

    “凌……小姐果真如传言……花……花容月貌!”

    我见他看得眼神抽筋,心中乐开了花。

    现代的烟薰妆加上我拙劣的化妆技术,配上一袭白衣,效果惊人。妆化好时我在菱花镜里看了半天,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把自己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奉送上一个秋波,长睫毛使劲扑闪了几下,抿嘴笑道:“嘻嘻,每个见过我的人都这么说。卫公子你很热么,怎么一头的汗?”

    抖了抖手中的锦帕,扇出一阵浓浓的香风。卫元颢随着我的动作,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

    “那……那个,本……本公子忽然想起还有件急事要办,就不……不打扰小姐了。”

    卫元颢站起身,带着四个手下落荒而逃。

    锦书在后面伸长了脖子叫道:“哎,公子……卫公子……”

    “算了,人都走远了,别喊了。收工!”刚才这楼上的食客,倒被我吓傻了一半。人太出风头了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又把竹笠戴回了头上,起身便走,步伐稳健,哪里是扭伤的样子。

    一路上锦书笑得合不拢嘴。

    “小姐,你刚才的样子,真的是……你说,卫公子晚上会不会做恶梦啊?哈哈哈!”

    我表情严肃地说道:“锦书,看你这么开心,定是十分地喜欢小姐我的这个造型了,你放心,回去我就给你也化上这妆。”

    “哎呀,不要啊小姐!”锦书急忙告饶。

    “就这么定了,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化得比你家小姐还要‘漂亮’,让所有人见了你都惊为天人!哈哈哈!”

    “不行啊,小姐,你还不如杀了我,我还得个痛快……”

    我们两个一路笑闹着,远离了天香楼。我得快回去洗个澡换了这身行头,再晚点,我自己都快被这香味给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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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小楼主 ( 番外 )

小楼主人(番外)

    崇仁十六年秋,九月初三,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秋风萧瑟,树叶不时地从树上飘落下来,铺满了潮湿的地面。叶落无声,天京城内的一幢院落里,一盏灯笼在秋风中晃晃悠悠地漂浮着。手提灯笼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个子不高,身体壮实,古铜色的脸在灯笼的光影里一忽儿明一忽儿暗,眼角爬满了深刻的皱纹,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精光闪耀,深遂无比,一看就是有着深厚的内家功夫。

    他走到正房门口,见门半掩着,伸手一推,走了进去。屋内只有一只蜡烛燃烧着,亮着微弱的烛光,一个穿着黑色广袖袍的男子坐在首座,脸上戴着一个狞狰的面具,见到此人进来,侧头向来人问道:

    “人都来齐了吗,就你们五个?”

    嗓音低沉柔和,优美动听,听上去声音的主人还很年轻。

    分坐在下首两边的四个青衣人转过脸来望着来人,齐声喊到:“赵叔!”

    他们也都很年轻,大的那个也就二十岁左右,小的那个估计也就十七八岁,看上去生龙活虎,充满了朝气。

    被称作赵叔的人对着坐于上首之人一脸恭敬之色,低头抱拳道:“属下参见楼主!”

    戴面具那人挥了挥手:“赵昂,不必多礼,坐下吧!”

    赵昂上前,坐在他的身旁。

    “好,既然人齐了,开始说正事吧!”他的眼睛逐一扫过众人,“暖阁进展如何,能够在预定的时日开张么?”

    赵昂答道:“是,属下等接到楼主的命令后,连日赶工,暖阁已快完成,这两日就可收工了。”

    “人手招募得如何?”

    “自从贴出告示后,男子倒是有很多人来报名,经审核已定下了三十人,只是这姑娘么……到如今也只有七八个人。”

    “想必她们是不相信告示中所说之言,怕在暖阁沦落风尘吧?”

    “楼主所言极是!”

    “有这层顾虑也是人之常情。这样吧,我也想过这个法子恐怕不太行得通,咱们如今就改变计划,告示中所承诺依然有效,如有来报名的亦可按原来所定行事,”他将手放在桌上,轻轻扣击了一下桌面,那双手竟是纤长而洁白,皓肤如玉。

    “此外你分派所招来那三十个人,到天京城的各家青楼给我私下挖人,把那些立志卖艺不卖身的、被迫呆在青楼的给我想办法弄到暖阁来,你也可借由此事验证他们的办事能力,日后好分派做事。”

    赵昂眼睛一亮,对啊,良家女子既不来,青楼女子亦可啊,自己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他对四个青衣年轻人吩咐道:“楼主的话你们也听见了,那些人也是你们在管着,这事就着手你四人去办。”

    四个青衣人齐声答是。

    “此事完毕,就由你通知谢三娘过来接手,她知道怎么做。”

    “是!”赵昂应道。

    见他微一沉吟,接着说道:“另外有一件事要你去办,茹妃欲娶威伯侯之女为弟妇,你去查查此事,将那威伯侯府与卫家的动向随时报我知晓。”

    楼主所查之人都是当朝权贵,赵昂心下虽感惊异,面上却是纹丝不动,波澜不惊,楼主要查,自然有他的道理,只要是楼主的吩咐,他赵昂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为其办到。

    “属下一定照办。”

    “此间的事暂时也就这两件,潞州那边有没有什么事?”他继续问道。

    “属下正要禀报楼主得知,昨日接到飞鸽传书,礼部尚书闻得潞州新戏之名,遣人到潞州邀请‘四喜班’到京演出,常班主请示楼主可要应允?”

    “可知为了何事?”

    “不知,只听说是半月后进宫为贵人演出,莫不是宫中有什么喜事?”

    “既然暖阁也要开张了,他们来了也好,这边也需要他们。那就把‘四喜班’全部搬到天京来,潞州的叫他们另外找人顶上。”

    “是,属下今晚就传书过去。”

    话锋一转,他语气关切地问道:“你这一向身体还好么?胸腹可还会感到疼痛?”

    赵昂眼眶一热:“难为楼主还记着属下这点小病痛,自照着楼主所授之法吐息纳气以来,已经不怎么疼了。”

    一年前的事仿佛又出现在眼前,自己被仇家所害,伤及五脏六腑,本已躺在路边等死,这条命却被楼主所救。

    他虽戴着面具,赵昂却感觉得到他还很年轻,但是这么年轻的一个人,武功却奇高,凭借深厚的内力,花了多种宝贵的药材,硬把赵昂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并传了他一套内功心法,令他的内功在一年来大为精进。自此以后赵昂心甘情愿跟在他身边做了一名属下。他本愿作奴仆,他却不允,说自己不缺奴仆,只缺下属。

    “既然如此,我就不多逗留了,你们具体商量该如何做吧,我该走了。”

    语毕还未见其起身,五人只觉得黑影一闪,一阵风过,屋内的烛火摇了一摇,霎时人影全无。

    “好高明的轻功啊!”那圆圆脸的少年大概是四个青衣人中最年少的一个,忍不住张大了嘴,出声赞道。

    赵昂轻斥到:“平日里我说楼主的事,你们不是不怎么相信么?今日可是亲眼见到了,我可有说错?”

    “赵叔没有骗我们,楼主武功的确深不可测,从他的眼光中竟看不到一丝精芒闪烁,显是内功已到了炉火纯青的镜界,以至于令人以为他是个毫无功夫之人。恐怕,我们在座的五人联手也不是他的对手。”一个看上去短小精悍之人说道。

    “这是我让你们第一次见楼主,楼主的手段你们还没真正见识过,跟着他,自然不会亏了你们。以后好好为楼主办事,我赵昂的话你们可以不听,楼主的话却不可不从。你们既然入了小楼之门,应知小楼的规矩,来去可自由选择,不想干了随时可以走,但是决不允许背叛!”赵昂斩钉截铁地说道。

    叫“小楼”这种奇怪名字的想必除了潞州的那个“小楼”,也不会有别家了。原来此间之人竟是的小楼的人。

    其中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抿嘴一笑,斜眼瞅着赵昂说道:“赵叔所言极是,赵叔当年对咱们四兄弟有救命之恩,咱们‘四斩’既然跟定了赵叔,定然尊崇赵叔之令行事,决不会有二心。楼主是连赵叔都佩服的人,跟着这样的主子,是咱们的福气呢!从那双手来看,我猜楼主只怕比我还小着那么几岁,他的身份真是令人好奇!呵呵,保不准是什么王孙公子也说不定。”

    “楼主的身份你们不必多作猜想,做好你们份内的事就行了。可别给我闯出什么祸来!”赵昂正色说道。

    “遵命!”四人答道。

    四个年轻人来自不同的地方,因脾气相投而结为异姓兄弟,结伴游荡江湖。正所畏初生牛犊不怕虎,在江湖上混了几年,几人都是拼命三郎,不怕死的主儿,渐渐闯出了名号,人称“四斩”,一斩使刀,二斩用剑,三斩出拳,四斩擅暗器,“四斩”武功招式古怪,所过之处,下手决不留情,出手必见血迹,道上之人闻之色变。

    他们与赵昂又是何因缘,外人就不知了,反正看得出四人对赵昂十分尊敬,唯其马首是瞻。

    这小楼的主人福气也甚好,他救了一个人,这人又救别的人,所有人就都成了他的手下。

    “你们就按楼主所说分头行事,除了四斩,那三十个人各领十人去,四斩轻功最好,人也最机灵,就随我去打探消息。”赵昂说道。

    四人领命而去,赵昂就着屋内的笔墨,写下几行字,卷成筒,来到院中的阁楼上,那里喂养着一群鸽子。他将纸卷装入一个小竹筒,拴在其中一只鸽子的脚上,两手一松,那鸽子一下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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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53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两姐妹

我在无聊的日子里,静静等着暴风雨的到来。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卡拉OK,没有超市,没有……我想要的,什么都没有!实在无聊!有时候我真想大声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可惜天气晴朗,即无风也无雨,我一片渴望暴风雨的痴心就此被扼杀了。

    这一日,我又继续起了从前的日子,来到藏书楼找书看。

    “好看的书啊你在哪里啊,在哪里……”我嘴里念念有词,在书架上翻找着。那些笔记小说都不怎么好看,太单调了,哪能比得现代的长篇小说,情节离奇,引人入胜。所以我东翻翻、西翻翻,走马观花的,一本瞄两眼。

    正在找得起劲,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我立马禁声。抬头看看横梁,啧啧,好多灰哦!还是不上去了。侧身一个回旋,我躲进了角落的一个柜架。

    脚步声近了,走进了藏书楼。随之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

    “那么茹妃娘娘怎么说?”

    “娘娘说记得去年元宵宫中办灯会的时候见过五妹妹的,既然两姐妹长得像,四妹妹也必定是个美人儿。”

    听声音是凌暮天和凌云涯两位。

    “奇怪了,娘娘怎么会突然问起你四妹的相貌来了,她不是一直认为我们凌家的女儿都是才貌双全的吗,会不会有什么人眼红我们攀上卫氏一族,在她面前嚼了舌根?”

    “四妹妹的样貌摆在那儿,别人是说不下去的,我担心的是三日后的菊花宴,别给了有心人可趁之机。”

    茹妃娘娘居然无缘无故问起我的样貌?呵呵,怎么会无缘无故呢,定是卫元颢小朋友那天被吓到了,找他姐姐质问去了才会这样。看来他也怕鬼哦!我那日的样子确实有几分像鬼,从爹和大哥的谈话来看,想必这门亲事在茹妃娘娘那里还有希望的。没关系,我也知道革命不可能一次就成功的,我作好了屡败屡战的准备!

    我继续听下去。

    “四妹妹这几年都不在家,也没个人教她,如果是五妹妹,卫家定然是一百个满意的,怎么样也不会让人挑了毛病出来。”

    “原来卫家就是冲着你五妹妹的名头来的,哼!他家那个浪荡公子哥儿,没得辱没了你五妹妹!凭明珠的才貌,爹一定会为她找个好人家的。你四妹妹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可精通?”

    “别的孩儿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少时四妹妹离家前晴宛和她走得近,听晴宛说过四妹妹习得一手好字,是四娘生前所教,而且妹妹自病好后性格也日渐活泼,跟着晴宛学过一段时间的琴,很是聪明机灵。只是这次回来,好像有些变了。”

    “皇上对卫婉茹宠爱有加,言语中已有封后的意思,和卫家的这门亲事不容有闪失。一旦结成这门亲,咱们又有太子这个靠山,朝中的各股势力还不忌惮着咱们三分。嗯,你再去打听打听她都会些什么,紧着点儿教教她,别在菊花宴上丢了咱们凌家的脸!”

    死老头,明珠就是千般好,我就是万般不是。养不教父之过,你从没管过我,现在还好意思将我给卖了!我听得气愤,在心内把那凌暮天腹谤了千遍不止。

    他二人一边在书架上找着一边谈着,谈完了要找的书也找到了,便出了藏书楼。

    他们前脚刚走,我后脚就出来了。玩儿李代桃僵?你会玩我不会玩么,看我如何给你玩回去!卫家你就别指望了,要女婿你就慢慢儿选吧!

    走到园子里,绕过一座座假山,看见前面有两个人在亭中坐着。我轻手轻脚走前一看,无巧不成书,正是凌明珠。她雪白的瓜子脸上,双眉弯弯,凤目含愁,将言又未言,不时地叹声气。

    噫?奇怪了,不是随了她的意,她不用嫁给卫元颢了么,怎么倒叹起气来了!

    我正想知道她为何叹气,那丫环像是听到了我的心声,开口问道:“小姐,老爷依了小姐,不让你嫁给那个什么卫公子,如今接回四小姐来由她嫁过去,您还有什么可愁的?!”

    只见她沉吟半晌,抬头看着天空说道:“绿萼,三日后就是茹妃娘娘的菊花宴了,四姐必定是要出席的,我到底去不去呢?”

    “小姐想去便去罢,这有什么好想的啊?”

    “你不知,爹说原本茹妃娘娘看中的就是我,我担心我若去了,她看四姐不如我,又生什么变故,万一舍了四姐把我指给她弟弟,那可如何是好,好不容易才躲过的。”

    听听,这位小姐还满自恋的,以为这天下就她最好啊!

    “那小姐不去就是了!”

    “可是菊花宴,京城的仕族小姐公子都要出席,他也要去的,不去不就见不到他了!”

    他是谁?敢情我这妹妹有了心上人!

    绿萼笑嘻嘻地说:“小姐是说昭王爷么?”

    昭王,不就是束潇然吗,她竟喜欢他!

    我听见绿萼接着说道:“小姐端的好眼光啊,听说昭王爷在几个王爷中最为出色,况且他还不曾立妃,有的皇子像小姐这么大的都立了妃了。”

    是吗?我还以为他已是妻妾成群了呢!

    明珠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更添了几分妩媚,嗔笑着拍了绿萼的手一下说道:“丫头多嘴!”

    “小姐别打啊,奴婢倒是有个好主意呢,再打就不说给小姐听了。”

    “好,你且说来听听。”明珠说道。

    “也没听见过四小姐有什么文采,即便有,定然也比不上小姐你,小姐照样去参加菊花宴,如果有什么不对还可以帮四小姐一把,把她推到前边去,只要小姐的风头不盖过四小姐,茹妃娘娘就会把注意力全放在她身上,小姐说不定还可以和昭王爷单独说上话,那不就两全齐美了?”

    “对啊,那我这就去找爹爹和娘说去,不然他们可不让我去了。”

    明珠提着裙带,赶紧地跑去找她爹娘了。

    无聊!我回到沁竹苑,睡觉去也。酉时还未到,我的嫂嫂就来了。想到大哥和爹妈的对话,我知她是来套我话的,面上就没有以前那么热情。枉我拿她当朋友,她却不和我说一句知心话。

    “四妹妹在做什么呢,今儿我可又要来叨扰妹妹一顿了,可儿一直吵着要到四姑姑这里来吃饭呢,说这儿的饭格外地好吃。”嫂嫂笑着说道。

    可儿是她的女儿,今年三岁了,很是可爱。自生下可儿后嫂嫂竟然再未受孕,大哥于去年又纳了一房妾室,这古代的男人啊……想想她也够可怜的,我看她容颜似有点憔悴,硬起的心肠不由得又软下来。说道:

    “说什么叨扰,可儿想吃就尽管来,我这儿东西可多,近日三娘是把什么好吃的都往我这儿搬,说是我太瘦了得好好补补。嫂嫂这一向可好?”

    嫂嫂的脸上闪过一丝恍惚,随即笑着说道:“啊?挺好的,四妹妹这几年长大了,越发出落得水灵了。以前我记得你常常用练字的,如今还练么?”

    “有空时也练练的,”既然免不了说起,看她难为地斟酌着,干脆还是我来吧,也好早点结束话题,“如今也会抚琴了,这琴还是嫂嫂教的呢,嫂嫂可别跟我谈其他的那些劳什子,除了这两样,别的我可就什么都不会了,说了倒让人笑话。”

    “四妹妹这么聪明,怎么会呢!”她讪讪地笑着说。

    这儿正说着呢,从不登我这地儿的三娘母女两个也来凑热闹了。

    “呦,晴宛倒和你四妹妹好啊,上这儿来也不叫上我们!”三娘笑得脸都成了一朵花,上前来亲热地拉着我的手,“你们姑嫂两个在说什么呢?”

    “正说四妹妹小时候的事儿呢。”嫂嫂笑着回道。

    “云萱啊,三日后茹妃娘娘在宫中摆菊花宴,我正寻思着让你和你妹妹去见见世面呢,特地来告诉你一声,也好准备准备。”

    “云萱一向没见过大场面,这宫规什么的是一样不懂,没得去了丢了凌家的脸面,还是五妹妹六妹妹去吧。”我淡淡地说道。

    “没关系,你爹也答应了,就这么定了!有你五妹妹在,有什么不懂的她会帮衬着你,宫中的宴席她去年就参加过了,今儿来就是来教教你宫中的规矩,你要好好在菊花宴上表现,让全京城的人都知道咱们凌家还藏着这么个美丽的女儿!”

    三娘这时的样子,看起来倒像是我的亲娘。没想到当年凌云萱没死成,留下来对她的女儿也有好处啊!帮衬我,好啊,那么好心的妹妹,我不会让你白白帮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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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不随黄叶舞秋风

茹妃娘娘于百花中独爱菊,于是天京城的皇家别苑内种满了各色各样的菊花,这菊花宴就在别苑内举行。

    一大早,三夫人就把我和明珠叫了起来,专门点了个手巧的丫环来为我们好好地妆扮,穿金戴银,描眉点唇,硬是弄了大半天,动身前往皇家别苑时,已是午时过了。

    我一向装束简单,总是在头顶挽个发髻,用一根木簪固定就行了,就是受不了金银首饰的重压。金银玉器我还是喜欢拿在手里,或是锁在箱子里,这么压在头上是很折磨人的,容易弄出颈椎病。不过现在是去面见天颜,没有办法,只得顶着这身重重的行头前行。

    按理说这样的场合只有正夫人才能出席,凌府的大夫人却是不问尘事已久,这几年都是三夫人出头露面。我们每人带了一个丫环随身侍候,三夫人带了初晴,明珠带了绿萼,我则带了锦书。一路上三夫人一直喋喋不休地念叨着各种注意事项,我表面上在听,还不时点点头,心思却飞到了九霄云外。

    到得皇城南面的别苑,只听见一片热闹之声,原来各家小姐公子大都到齐了,清一色的青年才俊和美貌佳人。

    听说在这皇宫别苑里办的宴会不是一次两次了,明里好像是宫中的贵人们和各位臣子的家眷聚会玩乐,是皇家犒劳手下臣子,其实说白了就是相亲大会。借由赏花搞个聚会,皇子们和各家的公子小姐都在此间展现出自己的才华,有人相中了谁了,隔不久就会下聘迎娶。要不怎么除了皇子,其余人家受邀的都是未婚男女?

    别人我不知道会如何,我自己我可是知道,今天要是表现好的话,这茹妃娘娘的弟媳妇我就当定了,我一溜眼,已经看见那卫元颢也在人群之中。

    别苑很大,想像一下圆明园有多大就知道了。亭台楼阁,奇花异草,小桥流水那是应有尽有,最难得的是苑中处处开满了菊花,地里种着,盆里栽着,有白色、紫色、红色、黄色、橙色……甚至还有少见的绿菊和墨菊。还好各色各样都有,要全是黄色,不正应了“满城尽带黄金甲”了吗!

    我一路行一路看着,内侍将我们引到了一处亭内。三夫人和别家的夫人打着招呼,明珠也对认识的姑娘姐姐妹妹地叫着,只有我一个认识的也没有,干脆撇下她们看着那花儿。

    步步行远,看着这一盆盆菊花,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一句句咏菊诗,“满城尽带黄金甲”、“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暗暗淡淡紫,融融冶冶黄”……

    我竟然记得这么多关于菊花的诗,也不枉了我读过那么多书!不过我最爱的是宋朝词人朱淑贞的那首《黄花》,为的是那句“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菊花的孤傲高洁。

    我这里正想得出神,有个人站在了我的面前。“喜欢菊花么?”

    猛一抬头,我整个人便映入了一双星眸之中,仿佛掉入了两汪黑得不见底的深潭,半晌无波。

    对方举起手在我眼前晃了晃,笑道:“不久前才见过面,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我吧?”

    我回过神来,脸色微微发烫,一定是红了,真该死!

    “参见王爷!”

    刚弯下腰去,一双手轻轻将我托起。“凌小姐不必多礼,你我也算是熟人了。”

    面前这人唇角含笑,正是昭王束潇然。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话呢,看得这么出神,是不是喜欢菊花?”他继续问道。

    “是啊,梅兰菊竹都是云萱所爱!”我回道。

    “为何?”

    “这四者有花中四君子之称,既是花中君子,当然惹人喜爱了,谁会去爱花中小人啊!”

    “凌小姐倒是有见解!”

    我这才忽然想起,别人对我多是不熟识,这束潇然倒是和我谈过话,也听我唱过歌,我在他面前时虽未显山露水,却也没有刻意掩藏过什么,呆会儿的戏会不会给他识破了?那边厢初晴已经看见我,过来找我了,由不得我多想,我赶紧说道:

    “王爷,既然你我是旧识,云萱不喜人前哗众取宠,今日如有什么事,还望王爷能够保持缄默。”

    我的脸上肯定露出了焦急之色,束潇然先是诧异,随后却露出了了然之色,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好!但既是旧识,希望没有外人的场合,小姐别叫我王爷,称呼我名字就好。”

    这是达成协议的附加条件吗?我管不了这么多了,低声说道:“一言为定,束潇然!”之后转身向初晴走去。

    自我回来后,我的明珠妹妹一改先前的态度,从不理我变成了只和我一个人说话,把那些刚才还亲如一家的姐姐妹妹抛在了一边。原因嘛各位看观也应该明白,她看见束潇然和我说话了呗。她过来我身边,问我和束潇然说了什么,告诉她就是打个招呼后她还不死心,问起了束潇然送我回来的路上发生过什么。本不想理她,不过想到人家少女怀春,心事又不足为外人道,干脆我就扮演一下知心姐姐了,于是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一路行来所发生的事。

    “皇上驾到,茹妃娘娘驾到!”随着一个尖细的嗓音响起,苑中的众人呼拉拉全部跪下了。

    “众卿平身!”这位就是当今皇上。年纪比我那老爹大点,相貌倒是比我爹还强,怪不得生的儿子一个比一个漂亮!他身边的茹妃头戴如意珠翠冠,面贴珠钿,正可谓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如斯美人,我心中追星心理作怪,恨不得上去找她签个名。她可是未来的皇后啊,签名拿去拍卖大约也值不少钱吧!

    皇帝和茹妃高坐堂上,在扯了一大堆不相干的话后,令大家入席。一般不想听的话我的耳朵是会自动过滤掉的。

    我们随着内侍宫女走向早就摆好的桌椅前落座,举杯恭谢圣恩后,开始吃了起来。在吃上我一向对美食免疫,这一点我不用装,不管别家小姐如何厮文有礼,本人只顾埋头痛吃,宫廷筵席啊,几千前的人就我得吃了,怎么能错过呢!

    脚上一疼,有人踢了我一脚,抬起头,发现好多人都向我行注目礼,我这人一向低调,只好讪讪地笑笑,放下了筷子。三娘和明珠的眉都皱出了小疙瘩。有个不知谁家千金忍不住笑出了声,隔得远一些的几个席位上,坐着刚才来和我们打过招呼的二哥凌云封和几位皇子,还有我不认识的一干公子哥儿,其中就有那个卫元颢,一个个也瞪大了眼睛朝我这边看来。

    茹妃娘娘开口了:“这位姑娘是……”

    三娘赶紧站起,施礼答道:“回娘娘话,这是奴婢的四女儿凌云萱。”

    天啊!这下我想不出名都不行了!

    “哦?”茹妃娘娘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倒是活泼可爱呢,听闻得凌家尽出才女,一会儿的菊花秋社,凌小姐不可让大家失望哦!”

    又被明珠掐了一下,我这才站起来施礼,大声答是。估计这样不作谦词的厚颜之行又就不可为的,顷刻间人群又呆掉一片。坐回席上,束潇然看向我,眉头微挑,举杯轻抿了一口,笑若朝霞。这家伙,看出端倪来了?

    吃完撤席,皇上先走了,留下茹妃娘娘和几位美人,考教功夫的时刻到来了。

    今儿菊花诗社行的这个游戏,就和我们小时候玩的“击鼓传花”相似,就是把桌子并成两张大桌,男女分别围坐在桌的两旁,拿来一个玉钩在手中互相传递,一个人蒙着面击鼓,鼓停时玉钩在谁的手中,就由谁作诗一首,此外还要表演一个节目,歌舞琴艺都成。茹妃娘娘规定了,今儿的诗面就是菊花,所以作的诗都得与菊花有关。

    作不出诗的,必须表演节目,还得罚酒一杯。最后游戏结束,由几位评判评出等次,茹妃娘娘给予奖励。

    这种关系到名誉和利益的好事,一个个名门淑女、青年娇客当然是争相上场,一时间摆上的大桌子前坐满了人。

    我也被明珠一把拉到桌前坐下。面前皆是俊男美女,比那花儿还好看,很是赏心悦目。我意外地发现路上救过我们的武林第一世家二少爷端木?也在,他竟和二皇子,如今已封平王的束连成坐在一起,言谈甚欢。奇怪,束潇然却不认识他!

    几位评判俨然是茹妃娘娘、太子束浩天、五皇子束潇然、端木?、翰林编修楚湘寒和新科状元苏瑾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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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且作愚人掩芳华

随着鼓声起,大家开始传玉钩,玉钩递到了我身边,我迅速丢到右侧的宰相之女韩惜影手中,鼓停了。

    韩姑娘作了一首《咏*》,诗云:

    秋风过处见花黄,众芳皆落我独香。

    娉婷袅袅宫墙内,何惧冰霜一味凉。

    随后一边抚琴伴奏,一边唱了一曲《朝天子》,歌声婉转悠扬,赢得了满堂彩。

    第二次鼓停,玉钩送至了状元爷手中,苏瑾徵作诗一首,并和以韵律唱道:

    擢秀三秋散幽葩,含翠摇风醉霜华。

    珍重护惜休踏碎,此花开后苦无花。

    不愧是状元之才,此诗作得甚妙。我心想,要我作诗那是不行了,因为前人作了那么多好诗在那里,我脑中乱揪一把都是好句,自个儿反想不出好的来了。

    其间我听得有些人作的诗也不怎么样,估计也就和我的水平差不多,比较出彩的其中一个女孩儿叫做任月染,还有一个人称孟公子的男子。

    任月染的诗是:

    秋菊傲霜立枝头,冰肌玉骨眼底收。

    神工造化丽且妍,赏心邀客庆丰收。

    她身材高挑,十七八岁的年纪,肤色虽不算白,眉目却甚美,显得俏丽异常,在擅音律的七皇子束元晦的伴奏下,她跳了一段舞,舞姿也极美。

    那孟公子作诗道:

    秋菊傲欺霜,中有真绝色。

    微香生暖室,冉冉绕宫墙。

    诗毕舞了一回剑,看起来倒是不错。

    一会儿玉钩传到了束潇然手中,他对着一盆垂丝型的菊花微一沉吟,转头看过来,念到:

    不与群芳比,姿态独鲜妍。

    寂寞舒广袖,舞作千千瓣。

    看到心上人看向这边,明珠姑娘却微红着脸低下了头。这古代的姑娘家就是笨哦,心上人看来你还不赶紧送秋波过去,低着个头鬼才知道你喜欢人家!我在心里鄙视一下,翻了个白眼。

    不出我所料,束潇然吹了一曲洞箫,只不曾想吹的却是我在路上唱过的《明月千里寄相思》,难为他还记得。

    要死不死的,我在这里一分心,下一个玉钩居然落到了我的手上。我本来还想为凌家保留点颜面的,没办法,天意弄人,本小姐只有出场了。

    “要我帮你吗?”明珠小声地问道。

    我还未开口,那边束潇然居然催了起来,“久闻凌家小姐才名,这咏菊诗必难不倒小姐吧,还用得着多想吗?”

    他这一喊,所有眼光齐刷刷地看了过来,比那点起的宫灯还要亮,众目睽睽之下,明珠想帮我也无法了。

    不过本人要的正是这效果!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道:“恐怕要叫大家失望了,小女子虽是凌家女,却常年住在潞州舅舅家,生意经倒是学了一点,这作诗嘛可就不会了。”众人愕然,茹妃娘娘则在高台上摇了摇头。

    我继续笑眯眯地说道:“今儿个就为大家献上一曲潞州的民谣吧。”

    我来到琴旁,正襟而坐,两手提起,眼光扫扫大家,心道:不怕死的且听我弹来。随着一阵叮叮当当之声,然后又是一阵轰然之声,听众中无一人脸不发青,因为我弹的这曲子实在是太劲暴了,就是那首军旅歌曲《一二三四歌》,“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这边唱来这边唱来那边和,唱得山摇地也动……”

    用这个时代的琴弹起来,再加上我的故意为之,确实感觉山摇地动,要多难听有多难听,简直是荼毒众人的耳朵。还好这曲不算长,几下弹完了,我有礼地退回原位。

    这就是凌家“才貌双全”的四小姐么?大多数人是一脸的不屑。三娘绝对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状况,这下对我没什么期望了!凌家的面子丢大了,她对着众家贵妇人,脸都不知道往哪儿搁,只得讪讪地笑着。

    还好不多时玉钩送到了明珠手里,因为我丑戏做在了前面,她不得不表现好点,和韩惜影一样,也是作了一首《咏菊》:

    携锄移向宫墙来,亭畔楼前处处栽。

    黄花应怜赏花客,秋光荏苒带霜开。

    作得不错,与那宰相之女韩惜影不分高下。更绝的是她的琴艺,一曲《定风波》,如行云流水,似秋风呢喃,确实高明,听得茹妃娘娘连连点头,终于把我丢掉的凌家颜面挽回了那么一点。

    “你叫什么?”娘娘和颜悦色地问道。

    “奴婢叫凌明珠!”

    “果然弹得好,看赏!”马上有内侍拿了一个金镏子过来。

    谢过娘娘赏赐,明珠回来坐下,眼光不期然地瞟向束潇然,看到那人在和旁人低头说话,并未看过来,脸上一阵失落。妹妹啊,你这厢落花有意,他那里怕是流水无情了!

    身后等着玩这个游戏的人还很多,我借口出恭,干脆向三娘告了假,走出人群,示意锦书留在原地,一个人向夜色中走去,这么好的皇家别苑,我还没好好逛逛呢!

    沿着曲曲弯弯的回廊一路行来,入眼的都是菊花,和我一样退席赏花的人也大有人在,三三两两地站着。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一轮明月在那儿挂着,花前月下,良辰美景,正是谈情说爱的好时候啊!

    来到一处僻静之地,见四处无人,我一跳脚坐在了栏杆上,斜倚着身后的柱子,望着月亮,嘴里轻轻唱到:

    就在这花好月圆夜

    两心相爱心相悦

    在这花好月圆夜

    有情人儿成双对

    我说你呀你

    这世上还有谁

    能与你鸳鸯戏水

    比翼双双飞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

    翻去复来,我就只唱这几句,正不知唱到第几遍,有人打断了我。

    “好一个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我赶紧起身,夜色中一人向我走来,又是束潇然,这家伙今天怎么老是阴魂不散。虽说我没有运功防范,不过隔五十步的距离我也会有所察觉,他走这么近,我居然没感觉到,想来他的轻功也是极好的。

    “见过王爷!”我正待行礼,他却说道:“不是说过私下里叫我的名字么?”

    同行十日,算来这人多多少少知道我的一点底细,今天也还多亏他推波助澜,也算是我的同盟,这一来我连礼也懒得行了,改口说道:“束潇然,你怎么也不玩了?”

    “和你一样啊!”他狡猾地说道,避免正面回答。

    “你干嘛连名带姓地叫我,去掉姓,叫名字就可以了。”

    “我都不嫌叫三个字累,你着哪门子急?”

    他不气反笑:“这样子才像你!我就说怎么一个人的改变会那么大呢,原来你是装的!现在的你才像四年前那个强揪着我要礼物的小女孩。”沉吟一下,他问道:“为什么?”

    “你问我为什么装吗?大家小姐不能有我这样的行为举止!”

    “我不是问这个!”他说。

    明白了他指的是什么,在这样的夜色里,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抛开顾虑,我说道:“我没有娘,爹又不疼我,我只想做个平凡人,过得平凡一点,这样才不会惹是非,才能活得长久,你明白吗?”

    我看向他,他面色凝重,对我点了点头。是啊,身为皇家人,对这方面的体会应该比我这个老百姓要深得多,怎么会不明白呢!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他徐徐念道,含笑看着我。

    我一惊:“那天你听到了?”

    “是!能作出这等词的人怎么可能不会作诗?你那民谣倒也特别,你是故意的!”他说的是肯定句,脸上却明显地写着问号。

    我很想告诉他那词不是我作的,不过说出来是谁作的难免扯得远了,更是匪夷所思,只得默认了。既然这人已知道这么多,多说几句也无妨。

    “不错,我离家已经四年,快要没有人记得我了,如果不是凌家的女儿都太出色,令茹妃娘娘看上了,他们也不会想到接我回来代替妹妹,我今天要是稍微表现得好一点,明日就成了卫家的媳妇了。”

    “卫元颢!你不愿嫁他?他可是国舅爷!”

    “国舅爷又如何?还未成婚已是花名在外,要是真的好,我那妹妹又岂会抵死不嫁,又怎么会轮到我?这富家公子将来多半都是妻妾成群,还比不上寻常百姓,可以一生只守着一人!”我慷慨激昂地说道。

    束潇然品味着我的话,半晌不语。我想我是喝了那杯酒的关系,昏了头了,忘了这是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居然对一个男子,还是一个王爷说这些。

    “对不起,是云萱鲁莽了,不该和王爷说这些!”我心下后悔,诺诺地说道。

    “不妨,你既把这些话说予我听,可见你也当我是朋友,这些话我也不会说予第三人知道。出来得久了,席也快散了,我们回去吧!”

    他伸过手来,牵着我向来路走去,我怔怔地想着他说的话,他的意思是拿我当朋友吗?半晌方反应过来手被握着,待要挣开,他却先一步放开了,笑容可掬地说:

    “好了,凌云萱,快过去吧,你的丫环已经等急了。”

    我一看,果然锦书在前面迎了过来,脸色有些焦急,我快步走过去,她低声对我说道:“小姐到哪里去了?这半天都不回来,奴婢担心着呢!”

    我好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是你师傅,还用你担心吗?”

    “再怎么说这里不同别处,怎么可能不担心!”

    这丫头,显见是真地有点急了,我拉住她的手,紧握了一下,以示感激。

    回身看过去,束潇然已然不见。

    最后,菊花秋社直闹到了三更席才散去,评判评出诗作得最好的是状元爷,才艺中却是凌明珠和韩惜影并列第一。娘娘赏赐下来,明珠得了金素钏一个,玉花鸟佩一玫,金镶翠石耳环一对,收获不小。

    茹妃娘娘直夸韩惜影和凌明珠,我估计我的计谋是得逞了,卫家的媳妇将会在这两人中产生,明珠机关算尽,还是被她自己推到了前台,如果茹妃最后选了她,她不知要后悔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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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9:55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名动京城

因着菊花宴的表现,我成了三姑六婆争相议论的对象,不过一日之间,我的芳名竟然传遍了天京城的大街小巷,风头俨然盖过了当年我那才华横溢的姐姐凌云菁,在“天京城未婚名媛榜”上排名第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嗖地窜红了。

    哎,谁让凌家尽出才女,这几年把别家女儿的风头都压了下去,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反面典型,人们当然是津津乐道了!我算是知道了,原来最好的和最坏的都是容易出名的。

    我的父亲凌暮天在三娘添油加醋的说词下得知此事后,知道我嫁入卫氏一门是无望了,顿时怒气冲天,当着全家人的面指着我的鼻子骂道:“如此蠢笨的丫头,怎会是我凌暮天的女儿!凌家的脸都叫你给丢光了!”我无所谓,反正我更巴不得他不是我爹。

    当日他便向我下了禁足令,将我困于沁竹苑内不许出来,并责令三夫人好好管教于我。翌日,请了西席过来,于是我以十六岁“高龄”开始了我在古代的小学生涯。

    打量着面前的先生,一看就是个知识型的老头,如果再加上个眼镜,把头发剪短的话,就和我高中时代的语文老师差不多了。我打听得他是个老秀才,十岁入学痒,到十六岁考中秀才,也不过读了六年书。哎,士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我一个堂堂大学生,到了这儿竟要让一个小学毕业的来教!

    我规规矩矩地看着他的嘴在那里一张一合,感觉上下眼皮快要粘在一起了,根本没注意他讲了些什么。

    “四小姐,四小姐?”我一下子惊醒了,原来真的睡着了。

    老先生摇了摇头,说道:“我看四小姐今天也累了,就讲到这里吧。”

    “谢谢先生,先生慢走。”我如临大赦,赶紧溜回房去,睡觉!

    还没睡够呢,又被叫起来了。“小姐,岑先生已经到了,快点儿!”锦书催道。

    天啊,怎么又要学,这还让不让人活啊!我叹道。

    来到前厅一看,换人了,这次是个三十左右岁的男子,相貌不俗,带点清高。有才的人一般都是这样的。

    “四小姐,在下岑无寂,是侯爷请来教小姐琴艺的师傅。”

    岑无寂,那不是七皇子束元晦的师傅吗,天京有名的大琴师?我爹为了把我这个走邪的女儿引入正轨,居然连此等人物都请出场了,花的代价倒是不小。

    “先生盛名显赫,来教我不是大材小用了吗?”我笑笑问道。

    那人一脸不甘:“若不是平王与七皇子相荐,侯爷又诚心相邀,又岂会……”

    奇怪了,我的面子还真大啊,连皇子都出来帮忙!那人没有说出口的话,想必是对本人的不屑之语吧。我大人有大量,不和他计较,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道:

    “那就请先生开始教学生吧!”此人虽有才,不过太过骄傲。

    “听说你会弹琴,先弹一曲我听听,看看你达到何种水平再说。”说罢闭上眼坐在一旁,不再看我。

    好吧,柳姐姐的琴技号称容国第一,与她学了几年,在她的精心指导下,本人的琴技虽谈不上青出于蓝,放眼天下却也少有敌手了,听别人说你就以为本姑娘真的不行了?今儿就让你也知道什么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我轻轻地迈步走到琴旁,闭眼想像着潞州的江南美景,一曲《梦江南》如潺潺流水,倾泄而出。

    弹毕起身说道:“请先生指教。”

    岑无寂惊讶莫名,呆呆地看着我,半晌方才说话,语气中已没了不屑:“小姐弹得甚妙!此曲在下未曾听过,是何人所作,小姐的琴技又是跟何人所学,还请告知?”

    我笑靥如花,说道:“多谢先生夸奖,我的琴技乃是潞州一位无名人士所授,此曲也是他所作,我这种琴技在潞州城中尚登不了大雅之堂,小楼乐坊司的每位姑娘都比我弹得好呢,要不也不会在菊花宴上惹人笑话了不是?”

    岑无寂半信半疑,叹了一声:“侯爷是多虑了,小姐有此才艺,还用得着何人教!在下不才,就此辞去。”

    我一听他要走,忙出口留道:“先生别走啊,云萱只是仗着记性好,把所学的曲调都记下来而已,实则连琴谱都不会看。先生要是走了,家父可要怪罪云萱怠慢了先生。”

    “在下有个疑问,外间传闻四小姐不擅弹琴,那是……”见我挽留,他迈出的步子又停了下来,犹疑地问道。

    我眨了眨眼睛,笑道:“可能有的曲子不适合用琴弹奏,外人听着就不怎么好听了吧!何况曲子弹奏得好与坏,不光靠技艺,还要看当时的环境,还有弹奏者的心情。”

    我只能这么说了,至于他了不了解那我就管不了了。

    听我如此说,他倒是不再提走了,说道:“在下在小姐面前不敢称先生,看起来教小姐的师傅定是一位隐世高人,其所作之曲雅致之极,不如以后和小姐共同切磋如何?”

    此人傲而不骄,也算难得。我当下应道:“先生莫要自谦,如蒙不弃,云萱定然如先生所愿。只是那琴谱我一向看不懂,也不耐烦学,先生可不可以不用教了?”古代的琴谱,那个复杂啊,简直就像一门外语,实在是懒得学。

    “哈哈哈,”岑先生估计没想到我会这么懒吧,不由得笑了,“好,一言为定!”

    趁着现在年轻,既然暂时没有什么危害我利益的大事发生,姑且在凌家继续混日子吧,我现在是生意人,精打细算着呢,能节约尽量节约,不花自己的钱,怎么都好!

    几日后传来消息,凌明珠姑娘得尝所愿逃去一劫,任月染被皇上赐婚给国舅卫元颢。听说茹妃娘娘本意是要在韩惜影和凌明珠中选一个,不意那卫公子自己看上了任月染,闹着要她,那姑娘也不差,娘娘只得答应了。

    这下放心了,我就镇日在老夫子的课堂上打瞌睡,在岑夫子的课堂上谈乐曲,本以为可以清静几天了,不想这日子没过几天,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我一一打量着面前的人,平王束连成、昭王束潇然、七皇子束元晦、楚湘寒、我二哥凌云封,还有一个没见过,据说是我那即将过门的三姐夫李子悦。

    我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们怎么……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二哥凌云封一脸坏笑:“四妹妹如今可是京中名人了,我今儿有假,听说我要回家,他们全都要跟着来看看四妹妹。”

    我和这个二哥见面次数很少,也未曾交谈过,不过每回见到他都是笑眯眯的和我打招呼,所以虽说是三娘之子,我对他印象倒也不坏。二哥是个怪胎,听说我败坏了凌家的名声,他竟然挺开心。估计是他一直占着凌家败家子的位置,现在终于找到一个人陪他了。

    “看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有长花儿!”我一时忘了给几个贵胄行礼,没好气地说道。

    束元晦和我同岁,是束连成一母同胞的弟弟,今年刚满十六,还没有封号,听到我的话,露出一副对我很感兴趣的样子:“岑夫子是我的师傅,却被请来教你了,我没人教,你说这下怎么办呢?”

    “这话七爷去跟我爹爹说去,你的师傅是他抢来的,又不是我。”我转头对着岑无寂说:“先生,你的正牌弟子来要人了,你还是赶紧收拾收拾随他走吧,要不殿下怪罪起来小女子可担当不起。”岑无寂和我处了几天,也知我是在说笑,干脆笑而不答。

    “我就告诉你她不同其他人,这下信了吧?”束连成笑着对他弟弟说道。

    我看到束连成,心里有点虚,他不会向我要回当年那块黄玉镂空龙形佩吧,虽然说是送我了,不过后来我才发现那玉佩不是一般地值钱。四年前我在潞州成通钱庄想尽办法都贷不到银两,最后钱庄的老板看到那块玉佩,居然只以它作抵押就贷了一大笔巨款给我做生意。因为我需要流动资金,那玉佩现在还押在那儿呢。

    我警惕地对送过我玉佩的三人说道:“几位公子,送出去的东西是没有收回去的道理的,你们可别是来要回那几块玉佩的吧?”

    束连成哈哈笑道:“四小姐都说了送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去的道理,我们又怎么会这么做呢,放心,咱们不会向你讨债,你要喜欢,改明儿再送你几块。”

    我一听松了一口气,“那就先谢过平王爷了!”

    以为我会推辞?笑话!本姑娘是商人,商人可是唯利是图,有人白送上门的值钱东西,不要白不要。

    另外几个人在旁边笑弯了腰,束元晦拍拍束连成的肩膀,同情地说道:“二哥,人家都先说谢谢了,这下你不送也不行了。”

    我二哥也没想到他这个平日里不声不响的妹妹如此厉害,几下就把王爷给绕了进去,笑着对我挑了挑眉。

    我现在羽翼渐丰,也不像四年前一样藏着掖着了,开始了“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历程,反正这朵荷花总有一天要盛开的!

    我和岑无寂学琴都是在苑中的竹林里,没有多余的座椅,于是叫来锦书和银笙,给几位爷搬来椅子,招呼他们坐下。

    “凌云萱,是我先跟岑先生学琴的,你得叫我师兄!”七皇子直接喊着我的名字说道。

    “我比你大,你该叫我师姐。”我毫不退让,你一个小破孩儿还想让我叫你师兄?

    “先入门者为长,应该是你叫我师兄。”

    “哪有大的叫小的哥哥的道理,你应该叫我师姐。”

    我们两人为这个问题争了起来,旁的人只是笑道看乐子,谁也不帮腔。争了半天不分高下,我采用了个折中的办法:

    “你说的有理,我说的也有理,这样争半天也不是个办法,不如大家互相叫名字,这样没得说了吧。”

    束元晦想了想说:“这样也好,反正名字不分大小。”

    “听得妹妹在学琴,大家都要来看看妹妹学得如何了,怎么样,弹一曲来听听,看还是不是那魔音穿耳!”

    我说他是怪胎果然没说错,我这无良的二哥居然是带人来看自己妹妹出丑的。

    我以眼神止住了欲待说话的岑先生,说道:“怕是要叫哥哥失望了,妹妹我已从魔升仙了!”

    “那就更要听听了!”二哥嬉皮笑脸地说。

    “好吧,只是若先生也说我弹得好的话,二哥赏我什么?”

    “若是弹得好,二哥自然有赏,今天这身上戴的饰物,你看中哪样便拿哪样!”

    “我也是!”

    “我也是!”

    哈哈,又全部被我拖下水了。我看着这群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公子哥儿,还有三个皇子啊,身上佩的头上戴的那都是极品,这下赚大了!

    “要是凌小姐弹得不好又如何?”束连成问道。

    “弹得不好的话,”我故作迟疑了一下,“你们每人可以要求我做一件事,但凡我能做得到,一定照做。”

    “好,一言为定!”众人齐声说道,岑先生在旁边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除了束潇然乘其他人不注意,对我眨了眨眼睛,另外几个还以为岑无寂这个样子是针对我呢。

    弹什么好呢?当年我可是天天戴着耳机听中国民乐,虽不怎么会吹拉弹唱,听得久了,那旋律可是在脑海中萦绕不去。不过太长的一时之间记不上,来首短点的,对了,这琴音较为柔和,就弹陈晓东唱的那首《倩女幽魂》。

    我集中精力,疑神弹完一曲,微笑着对众人说道:“如何?还需先生点评么?”

    “你你你,你怎么会和那日完全不同?”束元晦到底是小孩子脾气,手指着我不相信地问道。

    “那日怎么了,曲各有千秋,认为我那日弹的不好吧?那是你不会欣赏!”

    “好啊,凌云封,合着你陪你妹妹一块儿给我们下套呢!”楚湘寒咬牙切齿地对我二哥说道。李子悦菊花宴那天估计也是在场的,看着我满脸的惊讶。

    我二哥一脸委屈:“谁说我和她是一伙儿的,我也不知道啊!我不让你们来你们偏要来,怎么倒怪到我头上来了!”

    只有两位王爷站在一旁乐着,有钱的人就是不一样。

    “不行不行,你再弹一曲。”束元晦不依。

    “愿赌服输,先前说好的弹一曲,可没说弹两曲,再说了,再弹你也是输,快把你头上那个束发的金冠给我吧。”这小子这么顽皮,我故意整整他。

    岑先生笑着出来圆场:“各位爷,凌小姐和我名为师徒,实际上我是担着这虚名,小姐的琴艺岑某都要甘拜下风呢!”

    “先生,你是护着她,呆会儿好和她分赃吧?”束元晦气呼呼地说道。

    “呵呵呵,我确实是不如先生,不过赢你那是赢定了,别赖帐!”我大声说道。

    最终七皇子金冠我没敢拿,虽然我很喜欢金子,不过那个东西太显眼,拿了他束元晦就得披头散发地回去了,还是不要得罪皇家人为好,最后他给了我一荷包的小金镏子代替那个金冠,比茹妃娘娘赏给明珠的多得多。这一日,我还缴获了三块玉佩、两个玉带钩。

    晚上我趴在床上点着我的战利品,对锦书和银笙说道:

    “看来本姑娘和玉特别有缘啊!你们说,这要是天天有人来和我打赌多好,那就不用辛辛苦苦做生意了,要不了多久我就能成为容国首富!咱们就买个比凌府还大的宅子,日日笙歌艳舞,哈哈哈!”

    锦书光是笑,银笙总是在我幻想的关键时刻打消我的积极性,她站在窗边看了看天空,这才说道:

    “小姐,这天都黑了,你怎么又不分场合做起了白日梦!”

    我不由得感叹,教仆无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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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思人意

原本我的原则是敬皇室之人而远之,不过好像这个想法不太现实。自打听过我弹琴后,束家三兄弟不知是不是觉得听我弹一次琴付出的代价太大,不划算,隔三差五地就会突然在岑无寂的课上冒出来,本来就我一人的课堂都快成了公开课了。

    资源不用是浪费,和宫中做生意,据说利润不是一般的高,那是相当地好。在经历了几场皇子八卦讲坛会后,我成功地运用内幕消息,将潞州的胭脂水粉生意拓展到了皇宫,当然没人知道我是老板,一切都在幕后操作。

    为了今后不至于乐极生悲,我还把红顶商人胡雪岩的故事思考了几遍,重新制定了我的人生准则,那就是:结识高层人物,把握政府动向,钱财到处埋藏,有变立即逃亡!

    哈哈!有了准备,我还有什么好怕的?首要任务是和几个皇子搞好关系,可不能随便得罪了,找几个王爷作靠山也不赖啊!反正我又不是男子,不会牵扯进政事里面。另外我还得继续加紧勤学苦练功夫,虽然当年夜游和蓝袍说过已给了我天下最厉害的功夫,不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历史都是在不断进步的,谁知道会不会在某一天有更厉害的人跳出来,我得把眼光放长远一些。

    这儿虽没有“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不过男女大妨还是很注重的,我一个在深闺的小姐,时不时的有男子来找我,按说于礼不合,一直以来却没有人过问,不知道是我那爹爹默许了的还是怎么的,既然没人来找岔,我也懒得管多想,反正我不在乎什么礼数,乐得有人陪我侃。

    崇仁十六年秋天却注定了不是一个寻常的秋天,朝堂之上,风起云涌。

    菊花宴上见过一面的皇太子,那个已近而立之年,面目清瘦的男子,因豢养娈童而被皇上斥责,并令其禁足思过,圣言其“愚而无德,教不成器”!

    皇太子是先皇后唯一的儿子,先皇后温柔贤淑,是当今皇上的结发之妻,据说和皇上鹣鲽情深,可惜在皇上登基三年后病逝,自其逝后十余年来后位一直空虚。太子本就资质平平,也未曾建功立业,几年前就有大臣上书改立文治武功皆出众的二皇子为太子,被皇上以立长不立幼驳回了,如今皇上当着群臣之面怒斥太子,又有传闻将立茹妃为后,不由得众人不猜测这局势会不会变。

    怪不得有人在这侯爷府跳出跳进地没个人管!我老爹原是太子党的人,太子出了事,他这么精明的人肯定得想着法儿地施招。

    今日岑先生有事没来,我趁机坐在竹林中休养生息。

    “除了七皇子每回来凌府都只会来咱们沁竹苑,别的人可不光是到小姐你这儿来呢,听说去明珠小姐的兰香苑的更多,好几个都是咱们没见过的。”银笙对坐在摇椅中晃悠着的我说道。

    “哎!你家小姐我还是魅力不够啊,我还当是因为我的与众不同招来了帅哥一箩筐,谁知道真如银笙所说,是我白日梦做多了!”

    “怎么这些人都喜欢来凌府?而且侯爷也不管小姐和五小姐是不是女儿家,任由男子出入。”

    看锦书一副不解的神色,我说道:“这不是明摆着吗,太子不被皇上所喜,这太子之位随时可能不保,其他皇子也就有了机会。我爹爹重权在握,尤其掌握着容国四成的兵力,拉拢他的话机会就更大了,而最好的拉拢办法就是成为他的女婿。反过来我爹这里也一样,他原是支持太子的,如果太子倒了,他也需要重新选择靠山,选靠山当然要选最好的,如今形势不明,哪个皇子都有机会,他也就暂时作壁上观。以前凌家女儿那么出色,却没有一个得以嫁入皇室,想必也是皇帝怕哪位皇子作了凌家女婿,权位过重,危及太子的地位。”

    “那皇上为什么不干脆在凌家选太子妃呢?”

    “你笨啊!”我敲了敲锦书的头,我这丫头对别的事都很机灵,对这些涉及权力争斗的事就一脑袋浆糊,“如果太子够聪明还可以,当今太子却资质平平,凌家已经权力已经够大,要是再成了皇亲国戚,皇帝也担心掌握不住凌家啊!”

    “小姐,你真聪明,懂得那么多!”锦书崇拜地说道。

    我这里正为有了崇拜者而美着呢,银笙却加了一句:“就是太懒!”

    “是啊,哪比得我们银笙啊,这么勤快!今年也有十八了吧,要是你哪天出嫁了,我这个懒人可如何是好?”我斜睨她一眼,在“懒人”两字上加重了语气。

    “对了,刚才大夫人房里的秋荷找我,我去看看有什么事。”银笙最怕我提“嫁人”两个字,立马找了个借口,一溜烟跑没了影。

    “小姐,几位皇子和公子,你喜欢哪一个?”看银笙走了,锦书凑前来问道,很有点职业记者的风范。

    “都喜欢!”我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笑,一句话振晕了那丫头。

    “怎么可能都喜欢,小姐又骗我!”她嘟着嘴。

    “那要是让你选,你喜欢谁?”

    锦书一听握紧了拳头,两眼放光,憧憬地说道:“平王英俊潇洒,平易近人;昭王美如冠玉,风姿绰约;七皇子活泼开朗,一表人才;楚公子温文尔雅,笑容可掬……”

    “得得得,你什么时候学了这么多成语,听这意思你不是觉得个个都好么,难道你也全都喜欢?”我打断了她的话。

    “我还没说完呢!”锦书继续说道:“但是,我还是觉得端木公子最好,面目俊美,才华横溢,武功卓绝,光彩耀人……”

    她一共用了十二个成语来赞美心目中的偶像,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什么时候我的丫头变得那么花痴了?!

    端木?么?那个如月般的男子,确实不凡,一个江湖中人,武林第一世家的公子,与皇室有着怎样的关联,居然皇宫的夜宴上他都会出现?

    “哎,我看他去过五小姐那边好多次了,只可惜他从来不来我们这院!”锦书长叹一声,结束了她对端木?的长评。

    明珠不是对束潇然有意么,面对这个端木公子,不知会不会动心?

    “今天有人在明珠那儿么,不如……去看看?”

    锦书早就巴不得我这么说了,两人一路躲躲藏藏,向兰香苑而去。

    “小姐,干嘛不用轻功,还要搬石头来垫着爬墙啊?”

    “我师傅教我时要我保密,你师傅我教你时也要你保密,这是咱们门派的传统,会功夫的事不能让外人知道,尤其在行家面前更不能显露丝毫。记住了,呆会儿屏住呼吸,别让人发现了!”我胡诌道。

    锦书点点头,我们两个于是爬上了兰香苑的墙头。

    偷眼看去,那不是束连成和端木?吗,正在那儿和明珠言笑晏晏,还有李子悦和三姐凌云菲也在,一个笑容可掬,一个含羞带怯,正上演未婚夫妻相会戏码。

    我忆起了叶轻尘的话:端木?,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一身剑术惊绝天下!还真是不同凡响呢,怪不得只有明珠这样才貌双全的佳人才入得了他的眼。

    我心中一动,难道我是嫉妒明珠吗,为了端木??不对,我心目中的良人,不是永远挡在我前头,我只能做他的影子那种,应该是我与他携手并肩,仗剑走天下,笑傲江湖!不过,端木?不正是江湖人士吗,好像与标准接近。不想了不想了,我怎么会无端端的想这些事,我现在这个身体才十六岁啊,以现代的观点来说还未成年,以后再说吧!

    “喂,凌云萱,你怎么带着丫环爬墙头啊,害我到沁竹苑都找不到你!”

    束元晦这一声大吼,把我吓了一跳,一不小心,脚踩滑了,从墙头上直摔了下来。惨啊,不能让人知道我会功夫,只有等着跌个一扑爬了,我闭上了眼睛。

    咦?没有想像中的疼痛,原来是束元晦及时伸手抱住了我。罪魁祸首是他,我才不会感激他呢。

    锦书也连滚带爬地下了墙头:“小姐,没摔着吧?”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事。院内的人早被那声喊叫惊动了,束连成和端木?已经施展轻功飞了过来,正好看见束元晦抱着我。

    我赶紧跳下来,瞪了他一眼。

    束连成剑眉一挑,说道:“四小姐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我要去五妹妹那儿,嫌走路太绕,嘿嘿,爬墙比较近一点。”我一时找不到理由,只得说道,总不能说是为了来看美男泡MM吧!

    “那你怎么在墙上半天了都不跳下去啊?”束元晦问道。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我凑近他的耳朵悄声说道。

    “好像走正门才近,这里才是绕远路啊?”束连成不信,邪邪地笑着,一副看好戏的神情。

    “这样啊?平王殿下对凌家的路倒是比我这个凌家的人还清楚啊!”我转过头对着束连成。

    听我这么一说,束连成笑了一笑,不再开口。

    端木?不插一言,唇角上扬,似是讥诮。

    这当儿明珠的丫环绿萼也从正门绕过来了,说是五小姐请我们进去说话。想到我的借口,我只得硬着头皮与他们一道进去。

    一进院子,束元晦就嚷嚷道:“云萱和明珠都弹得一手好琴,不如合奏一曲如何。”

    端木?的脸上明摆着不信的样子,见他如此,我不由得心下懊恼。本小姐又不是卖艺的,管你信不信,我还就不弹给你听了。于是负气说道:

    “要是我有明珠妹妹这本事,就不会劳先生教了。这几日跟着岑先生学琴,手指都快磨破了,很疼的,何况这儿就只一架琴,还是听明珠弹吧。”

    听得我说手疼,束元晦忙说那就不要弹了。

    呆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我一使眼色,锦书马上领会,说道:“小姐,大夫人那儿说好了还得去一趟呢。”

    我当即说去大娘那儿还有事,告辞出来。

    一阵风吹过,脸上感到一丝寒意,我抬头看着天空,灰蒙蒙的。

    “要变天了,快走吧!”我对锦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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