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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艾力克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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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 活人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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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8 PM |只看该作者
耳听得楼下传来的阵阵嘶嚎,我心下大惊,料定自己刚才的猜测又一次正确了,暗骂自己真是乌鸦嘴,越不情愿的事越是猜的准确,真是好事不来坏事不断。www.55wx.com

    王子也把事情猜透了十之**,就算他胆子再大,这时也慌了神,低声叫道:“**!玩儿尸体的不只玩儿了一只,楼下已经大聚会了,怎么办?”

    大胡子迟疑了片刻,嘱咐我们道:“别慌,在这等我,我去找几件合手的家伙来。”说完便跑进了刚才被他踹开的那个房间内。

    王子见了大胡子的举动,大为吃惊的对我问道:“老胡这是要干嘛?大开杀戒啊?”

    我点点头说:“恭喜你,答对了。不但他要大开杀戒,恐怕咱俩也得陪着,你没听他说吗?找几件家伙,而不是找一件家伙。”

    说话间,楼梯处‘咚咚’直响,我低头一看,十几只丧尸已经沿着楼梯向上走来。我焦急的叫道:“大胡子,快点儿,已经上来了!”

    话音未落,大胡子已经从房间里跑了出来,怀中抱着三把武士刀。这武士刀分长、中、短三把,明显是一套组合。

    大胡子把手中的武士刀向我们一递,让我们自己挑一把。我眼疾手快,抢先出手夺过了最长的那把刀。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有这把长刀在手,好歹心里也能踏实点儿。

    大胡子见我拿了长刀,怕王子把中刀抢走,双手一分,自己留下了中刀,将短刀递给了王子。

    王子无奈的看了看短刀,斜睨着眼睛左右瞪着我们两个:“你们丫是人吗?好的都抢走了,给我留把水果刀干嘛使啊?”我说你别那么多废话,好歹也是把刀啊,你不要我可都拿走了,我还嫌一把不够使呢。

    话还没说完,已经有两只丧尸上到了二楼,踱到了我们面前。大胡子对我们说道:“跟我学!先破肚放虫,再砍掉头颅。”说着,手中的武士刀就闪电般的刺进了一只丧尸的肚子,向下一抖,肚皮应手而破,大量的壁虱撒了出来。紧接着,他挥刀一砍,也不见他如何用力,丧尸的脑袋便被他斩了下来。随之,丧尸栽倒在地。

    又杀死了另一只丧尸,大胡子回头对我们说:“一起杀下去,那血妖必定在楼下。”

    我连忙叫了声:“等等!”大胡子停住脚步:“怎么?”

    我说:“你刚刚不是说,这些丧尸都是活人吗?这些活人也要都杀死?”大胡子黯然的摇了摇头:“他们虽是活人,但已经和死人无异了。即使你不杀他们,他们也都活不了。而且,他们现在所受的痛苦,要比死亡残忍百倍,给他们了结,反而是帮了他们。现在我也跟你解释不清,你就按我说的做没错。”

    也不等我回答,他就举刀高喊一声:“走!”当先冲下楼去。

    王子高声响应,紧跟着大胡子冲进了楼梯上的丧尸堆里。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心说我也不是哪辈子造的孽,天底下最荒唐和最恶心的事都让我赶上了。但如今再说什么也都没用了,硬着头皮,大吼一声,也跟着冲了下去。

    这一阵杀的真是天昏地暗,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杀起人来竟然如此的得心应手。一路冲下楼来,我手起刀落,不知杀了多少只丧尸。

    待冲到客厅的空旷地,我们三人背对背的组成了三角型,做了一个守势。

    这时我才现,原来一楼的楼梯下面有个地下室的入口,大批的丧尸正蜂拥的从那入口中挤出。

    我对大胡子说:“都是那个地下室入口出来的,咱们过去把入口堵上,丧尸就出不来了。”

    大胡子摆摆手:“不要堵,还是全放出来杀干净吧。这些人太可怜了。”

    我虽然不明白这是什么理论,但大胡子说的总不会错,也就不再多问了。

    忽然间,一阵诡异的声音响起,哗啦啦的有些像是铃铛的声音,若隐若现,悦耳动听。随着更多的丧尸涌出,铃铛声也越来越响,仿佛是在向我们步步逼近。更加奇怪的是,这些丧尸也不像此前那样向我们猛扑,而是有次序地围住我们后就原地不动了。

    我问大胡子:“这是什么声音?”

    大胡子一边机警的盯着四周的丧尸一边回答我说:“是控尸术的尸铃,应该是有人在操纵那个铃铛,这些皮囊都受铃音的指挥。”

    我听他说完,心中暗叫不妙,这铃音越来越近,明显就在我们身周不远处。可现在我们周围全是丧尸,哪来的操纵铃铛的人?难道说施展控尸术的人就隐藏在这些丧尸当中?

    王子似乎也和我有同一个想法,焦急的问道:“不对呀,这声音就在附近,难道他躲在人堆里了?”

    大胡子没回答王子的话,忽地厉吼一声:“吃人的朋友!躲躲闪闪的算什么本事?有本事放了这些皮囊,我们俩单独打一架。”

    这喊声奇大,在这略显空旷的客厅中竟然喊出阵阵回音,直震得我耳中嗡嗡作响。大胡子话音一落,我们三人都不谋而合的瞪大眼睛,仔细分辨尸群中是否有异类的存在。

    但观察了半天,却没现任何丧尸以外的人。与此同时,那诡异的铃声也就此停住了。

    大胡子小声对我们说:“你们小心,那血妖应该就在这人群之中,施展控尸术的人,应该就是血妖本人。”

    我们王子也想到了这点,都打起十二分精神,一丝都不敢懈怠。

    顷刻间,一百多只丧尸全部从出口走了出来,将我们层层围住,本就不算甚大的客厅,被满满当当的挤得水泄不通。

    层层叠叠的丧尸全都面无表情的站在离我仅一步之遥的地方,恶臭的气味扑鼻而来,然而我现在由于过度紧张,反而不觉得如何反胃了。我心里清楚,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这些丧尸擒住,届时无论是撕是咬,总是不会好过的。

    猛然间,那铃铛忽然响声大作,哗啦啦的极为刺耳。尸群顿时向炸了窝一样,吼声连连,一个个张牙舞爪的扑了过来。我心中一紧,知道最要命的时候来了。

    耳边听得大胡子大喝一声:“杀!”喝罢,挥刀就冲了出去。

    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只知道如不杀光这些丧尸,自己百分之百没有生还的可能。也不知哪来的魄力,怒吼了一声,青筋都爆了出来,牙关紧咬,提刀就砍向最近的丧尸。

    紧接着王子也高声叫道:“跟你们丫挺的磕了!”一并加入了战团。

    这次真是杀红了眼,根本不管眼前的是人还是尸,也顾不得大胡子刚才交代的什么先破肚再斩了,见到就砍,碰上就剁。用劲平生力气,把面前舞出一道光幕来,生怕丧尸碰到我一丝一毫。

    大胡子又施展起自己的奇门异术,在房间中腾挪跳跃起来,在我和王子二人之间不停游走,看谁支撑不住,就过来支援一下。

    好在这些丧尸已经腐烂不堪,并不如何锋利的武士刀很轻易的就能把丧尸的任何部位砍断。霎时间,房间内血肉横飞,残肢断臂满地都是。

    此时的场景已经完全出了我所能接受的极限,如此血腥的场面是我平生想都不敢想的,更何况自己还是这满地血肉的始作俑者。我一边大喊大叫着,一边不停的把手中的武士刀劈向那些丧尸,由于精神极度紧张,大脑中已经完全没有了思维。

    正在这时,一双血红的眼睛在我面前闪了一下。我激灵灵打了个冷颤,定睛再找,却不见了那双眼睛的踪迹。眼前剩下的,还是那些丧尸翻着白眼的面孔。

    但我心里清楚,刚才那双血红眼睛的主人,肯定就是隐匿着的血妖,看来它已经开始蠢蠢欲动,要找机会下手了。

    我急忙回身想要通知大胡子他们小心,一回头,猛然现一个女人以极快的度从大胡子的身侧绕到了他的身后。紧接着,伸出了如钩般的利爪,向大胡子的头顶抓落。

    我暗叫大事不妙,急忙大吼一声:“大胡子!背后!血妖!”但为时已晚,那血妖的手已经快似闪电般的抓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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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2 PM |只看该作者
见此情景,我的心一下就沉到了谷底,心知以血妖的力量,这一爪下去大胡子即使不死也是个重伤。www.55wx.com失去了大胡子,我和王子就是拼了老命也是斗不过血妖的。

    但匪夷所思的事情又生了,在血妖抓落的一刹那,大胡子的背后就像是长了眼一样,连头都没回,向后挥出一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血妖的太阳穴上。

    血妖受到重击,横身飞起,侧向倒在了地上。大胡子动作如风,先横抡一刀砍开身周的丧尸,紧跟着转身下蹲,一把抱住了血妖的头颈,双手一扳,‘咔吧’一声。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我还没反应过来,那血妖已经死了。

    我见大胡子没死,这才大松了一口气,真想欢呼雀跃一番。忽见大胡子猛地闪到我的身后,手起刀落,又砍翻了两只丧尸。我被吓得一身冷汗,心中暗叫惭愧,自己因为高兴过度一时忘了防备,要不是大胡子救我,恐怕真要被丧尸抓上一把了。

    大胡子回头似怒非怒的瞪了我一眼:“想什么呢?还没到高兴的时候,把这几只杀完。”

    此时房间中只剩了十几只丧尸,依然慢条斯理的走向我们。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加上觉得太过恶心不愿再杀,便躲在一旁不动了。

    王子此刻比大胡子还有精神,呼喊个不停,拿着那把短刀在丧尸群中穿插来去,真拿自己当除魔济世的大侠了。

    两个人料理完了全部的丧尸,这才过来和我说话。

    王子喘着粗气对我说:“哥们儿刚才表现的怎么样?有没有点儿忍者神龟的范儿?”

    我说你真他妈没心没肺,满地的死人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你要非拿自己当王八我不拦着,反正我不是忍者神龟。

    大胡子没有听我们两个耍贫嘴,而是盯着上房间中不停游走的上万只壁虱。

    此时这些壁虱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失去了指挥,便不知道该去往何处了。我指着满地的壁虱问大胡子:“大胡子,这么多壁虱,会不会攻击我们?”

    大胡子说:“不会,控尸术的壁虱与普通的吸血壁虱不同,没有器珠和尸铃,它们是不会攻击人的。”

    听到壁虱没有威胁,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这样多的壁虱如果不处理,恐怕今后会造成什么灾害。于是又问大胡子:“那让这么多的壁虱放任自流也不是事儿啊,是不是应该都消灭了?”

    大胡子点点头:“这个自然,况且这些尸体也不能放着不管,都得想办法处理。”

    他一提到尸体,我突然想起他此前说的话,便问他:“对了,你之前说这些丧尸都是活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胡子的眼神中浮现出一缕哀伤,他叹了口气说:“是,这些人都是活人。虽然已经变成这幅摸样,但他们每一个却都还活着,有思想,有感觉,只不过无法控制自己的躯体罢了。”

    我从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情,刚才我眼睁睁看着这些人都是翻着白眼,全身溃烂,行动迟缓,鬼叫连连,和从坟地里爬出的死尸毫无差别,怎么大胡子说这些人还活着?我一时无法理解,让大胡子再讲明白些。

    大胡子继续讲道:“我当初也只是猜测,但后来的种种迹象印证了我的想法。据我所知,控尸术能控制死人,也能控制活人。控制死人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布成法阵,召唤阴灵。或是充当奴役,做些重活,这属于正统控尸术。而控制活人,则是连当初明控尸术的人都不齿去用的恶毒手段,是控尸术中的偏门。”

    说到这儿,大胡子停住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很不愿去想的事情,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续道:“据我所知,控尸术控制活人的目的只有一个,是为了吸取活人的精血。将活人体内种入壁虱,可以保证宿主短期内不能死去,再用邪法吸取宿主的精血,供养某种东西,是一种邪恶的祭祀仪式。如此周而复始,这些活人早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虽然形同死尸,却依然有思想,有感觉,当真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听得头都竖了起来,简直恨极了这些拿人不当人的畜生,我又问大胡子:“那就没一点办法救他们吗?”

    大胡子黯然的摇了摇头:“不能,如果有一丝可能,我也不会让你们痛下杀手的。”说着他指了指地上层层叠叠的尸体,“你们看,他们的身体已经溃烂,体内的脏器也都被壁虱咬噬的所剩无几,如果壁虱离开宿主,那他们马上就会死去。但如果壁虱一天不离开他们,那他们就一天不得安生,每天都要被吸取精血,直到彻底烂透为止。”

    听到这里,我心中立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既为这些可怜人得到彻底的解脱而感到高兴,又为他们生前的痛苦而感到哀伤。更何况,在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我亲手杀死的。最为可悲的是,其中还不乏一些老人和孩子。

    此时我对血妖已经痛恨到了极点,终于理解了大胡子为何近百年来始终对血妖穷追不舍,只要见到就一定要杀死。原来它们的伤天害理还不仅仅止于吃人,而是更加令人指的折磨和残害。

    王子的反应比我还大,听完大胡子这一席话,起初是目瞪口呆,望着地上的尸体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骤然间暴吼一声,站起来就向血妖的尸体走去。

    走到尸体近前,一边狠命的踩踏着血妖的脑袋,一边大声喝骂着:“你***!你***!你们丫挺的全都不得好死!我让你害人,让你害人!”

    我从没见过王子这么大的火,和他平时嬉皮笑脸的样子简直是天壤之别,不免心中也暗暗吃惊:真没想到,这小子的正义感还挺强。

    由于血妖的颈椎被大胡子扭断,被王子一顿狂踢,整个脑袋倒有些像拴着线的皮球,在地上怪异的滚来滚去,一张恐怖的面孔一会朝里一会朝外。此时我已经看清那血妖的面目,转头对大胡子说:“就是刚才那个女人,她换了衣服,想以此蒙蔽咱们。不过……不过她的身体怎么也腐烂了?”

    大胡子眯起了眼睛,眼中充满了怨恨,沉声对我说:“你再仔细看看,她脸部以下的皮肤是她自己的吗?”

    我被他的话吓了一跳,忙定睛细看。那女人全身的皮肤和周围的丧尸一般无二,都是溃烂不堪。但脖子以上的一张白脸,却好端端的一点腐烂的迹象都没有。

    我忽然想通了缘由,一下子蹦了起来:“她……她……她穿了人皮?”

    大胡子嗯了一声:“我早就现她藏在这些皮囊堆里,只不过假作不知罢了。如果我当时点破了她,恐怕她也没那么容易就范。真没想到,如今的血妖竟然如此的狡诈,比八十年前的……可难对付多了。”

    我默然的点了点头,心想大胡子说的对,这些血妖和八十年前的果真大不相同。随着社会的展,血妖也掌握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如果没人站出来灭绝这种异类,恐怕今后的杀人悬案要越来越多了。

    我不愿再多做停留,想早些离开这里,便打算招呼王子过来商量如何处理现场。见王子还在那边猛踢血妖的尸体,就大声叫道:“有完没完?差不多得了。人家打仗都不杀战俘,咱们虽然已经把敌人杀了,但杀人鞭尸这种作风可要不得,赶紧过来!”

    王子应了一声,这才停脚不踢。气哼哼的指着血妖的尸体骂道:“今天便宜你了,要不是我们赶时间,就算你死了小爷也得把你抽成一胖子。”说着就要迈步过来。

    就在这时,我突然觉得血妖的样子有些不对。那女人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刚刚好像转了几下。

    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对着王子大叫:“秃子快跑!它没死!”

    王子被我吓了一跳,一时不明所以,迈出的脚步顺势踩在了血妖的面前。

    猛然间,躺在地上的血妖尸体忽地活了过来。怪目圆睁,尖声戾嚎,呲出了闪着寒光的獠牙。

    王子被这一变故惊呆了,站在原地不知道跑。我和大胡子急忙冲了过去,但却晚了一步,只见那血妖大嘴一张,一口咬在了王子的跟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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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3 PM |只看该作者
王子被血妖咬住了脚跟,“啊”的一声大叫,疼的跪倒在地。www.55wx.com

    我和大胡子连忙跑到近前,见那血妖正面目狰狞的斜瞪着我们,口中的獠牙深深的刺进了王子的肉里。

    王子的头上已经疼的冒汗,几次想要把脚抽出来,但血妖的牙齿却勾住了他的脚筋,稍一使力便是钻心的疼痛。

    大胡子对王子叫道:“别动!再动脚筋就断了。”说罢,他俯身按住了血妖的脸颊,大喝一声:“松口!”

    血妖通红的眼睛几乎要瞪了出来,表情煞是狰狞可怖,依然咬着王子的脚踝不放,口中还哼哼的尖笑,那声音像极了夜猫子的哭声。

    我也急得直出冷汗,催着大胡子赶紧想想办法,再不快点儿秃子的脚筋真要断了。

    大胡子对王子说了一声:“忍着点!”然后突然力,按在血妖面颊上的手掌狠命的相下压了下去,想把对方的嘴生生压开。

    那血妖吃疼,不但不松口,反而更加用力起来。王子连声大叫,疼的脸都白了。

    大胡子怕王子疼昏过去,不敢再有耽搁。松开手掌,紧跟着‘呼’的一拳砸了下去,只听‘咔嚓’一声,血妖的颌骨被大胡子打碎了。

    颌骨一碎,血妖的牙齿再也无从力,嘴上的力量自然就松了下来。大胡子赶忙将血妖的大嘴上下掰开,这才把王子的脚踝从血妖口中抽出。

    我见王子的惨状有些心疼,过去扶住他,想跟他开几句玩笑转移他的注意力:“怎么着瓷器?这次忍者神龟变瘸腿儿王八了吧?”

    王子却再也没有心思和我逗贫了,头上斗大的汗珠不停的往外冒,嘴唇都变了颜色。摆了摆手,苦笑了一下,让我别逗他了。

    那血妖虽然不能动弹,但血红的眼珠还是恶狠狠的瞪着我们,口中也不停的着可怕的怪声。我问大胡子:“它怎么不死?脖子不是断了吗?”

    大胡子说:“不清楚,可能这就是朔月之夜的不同之处吧。”

    我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别让它这么怪笑了,赶紧烧了。”

    大胡子的眼神忽地变得异常冰冷,斜睨着地上的血妖,阴恻恻地说:“不急,我倒看它还能笑多久。”说着,他俯身双手抱住血妖的脑袋,一只脚踏住了血妖的肩膀,然后抬头对我说:“闭眼。”

    我知道马上要有血腥的场面,不等大胡子说完,连忙闭起了眼睛。

    紧接着,只听那血妖厉声惨叫,随着便是一声皮肉撕开的声音。我睁眼再看,那血妖已经身异处,一颗脑袋居然被大胡子生生揪了下来,狰狞可怖的表情就此定格,再也不能动了。

    大胡子将妖头扔在一旁,走过来查看王子的伤势。

    王子的脚伤很重,被四颗獠牙交错着咬穿了。但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将养些时日应该就无大碍了。眼下也没有药品可用,只得撕了些窗帘,将王子的脚伤包扎了一遍。

    等王子稍微恢复了一些,我们三人开始商量下一步的计划。依着我的主意,就赶紧离开这里,满屋子的尸体残骸,我多一眼都不想再看了。放把火把整个房子烧了,一了百了,也算毁灭现场了。

    王子的脚疼要命,想尽早去医院就医,自然也赞同我的想法。但大胡子却说再稍微等等,这血妖用控尸术控制活人,到底抽取活人精气为了供养什么东西?这件事他始终想不通。那个地下室的入口后面应该是个不小的空间,里面多少应该有些蛛丝马迹。不妨再探查一下,如果能找到些线索,也不枉这次行程了。

    我想想倒也有理,便同意了大胡子的方案。我对王子说:“我和老胡下去看看,你脚上有伤不方便,在这歇会儿吧。”

    王子的脑袋摇得像波浪鼓一样:“我可不一人儿在这呆着,除了死尸就是死尸,我心里膈应。”我哈哈一笑,你小子也有今天,再也不敢说自己胆子多大了吧?

    在我和王子斗嘴的时候,大胡子又走到血妖的尸体旁边,在尸体身上搜查了一遍,最后从血妖的手上摘下了一串暗青色的铃铛来。

    这铃铛是由一串赤红色的金属细链串就而成,共有八个,一个大七个小。七个小铃铛的个头相当于小手指的指甲盖般大小,大铃铛的个头差不多是小铃铛的四五倍。除了大铃铛,其余的小铃铛每一个上面都印刻着不同的纹路。这些铃铛乌青锃亮,透着一股子邪气,看样子是个很有年头的古物。

    我问大胡子:“这就是尸铃?”

    大胡子边小心翼翼的查看着铃铛边嗯了一声:“是尸铃,可这套尸铃好像不全。我听说尸铃应该有十三个,一个大,十二个小。大铃叫豸铃,是召唤壁虱用的。小铃叫体铃,共有十二个,对应着人体的十二经络。可你看这尸铃加上大的才只有八个,所以刚才那些皮囊的攻击力不强,原来是缺了五个铃铛的缘故。”

    我对着铃铛仔细看了一会儿,果然如大胡子所说,赤红色的铁链中间是较大的豸铃,左右两端应该对称的一边六个体铃。可现在看起来却有些参差不齐,很明显是少了几个。

    我对这形貌特异的铃铛颇为好奇,伸手想要接在手里好好端详一番。但大胡子却突然一缩手,我抓了个空。大胡子略显紧张的说:“别碰,碰响了可不是闹着玩的。”说着用眼睛瞟了瞟满地游动的壁虱。

    我顿时惊出一身泠汗,心想这尸铃一响,万一音律不对,还不得让成千上万的壁虱咬成筛子?急忙把手缩了回来,再也不敢碰这可怕的铃铛了。

    大胡子又撕了几块窗帘,将尸铃严严实实的包了数层,这才放心的揣进兜里。

    此时王子也歇的差不多了,我和大胡子搀着王子,一瘸一拐的进了楼梯下面的地下室。

    刚一进去,就有一股腥臭夹杂着冷风扑面而来,差点没把我熏晕了。我一手捂着鼻子,一手扶着王子,小心翼翼的往里看去。

    这一看不要紧,我们三个同时大叫一声,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原本就一直在想,一个普通的地下室,怎么可能容得下一百多人?现在我才明白,原来这地下室竟然被人工拓宽过,这面积几乎能赶上大半个足球场了。

    昏暗的地下室中亮着一盏孤灯,照得四周影影绰绰。正中央摆着一鼎铜炉,四面各有一个大号煤气罐,在铜炉底部冒着青蓝色的火苗。铜炉中还在咕咕沸腾,不停的冒着暗黄色的蒸汽。

    而在铜炉四周,是更加惨不忍睹的场景。数十具尸体零乱的躺在地上,有的开膛破肚,有的血肉模糊。这其中,居然还有五六个婴儿的尸骨,已经被啃噬的只剩了骨头。

    大胡子气得目眦欲裂,喘着粗气叫道:“啊呀!我……我……我……”由于太过激动,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我和王子对望一眼,心中均暗自神伤。只觉得这世界太过不合道理,为何会有血妖这种丧尽天良的害人妖兽?这些惨死的人们,即便生前是个无恶不作之徒也不该受到如此残忍的对待,更何况其中还有那些未脱母乳的婴儿。

    大胡子双手紧攥着拳头不停的颤抖着,眼眶中隐隐渗出了泪水。我怕他气出个好歹,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但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这时,大胡子忽然像了疯一样,奋力向那铜炉跑去。飞脚一踢,那铜炉应声而倒,流出了一地的红浆。

    我知道这可能就是炼制器珠用的肉浆,胃中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差点就呕了出来。

    我和王子都没说话,艰难的移动着脚步来到了地下室的中央,站在大胡子身边。

    加上此前杀掉的那些人,粗略的算起来,这房子里大约有二百来具尸体。一部分被控尸术折磨得如同行尸走肉,供血妖驱使。一部分被挖出了内脏,用以制作器珠使用。还有一部分,成为了血妖的口粮,被活生生的吃掉了。

    我此刻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觉手脚冰冷,头皮麻,全身抖个不停。

    王子一改以往的浮躁,突然深沉的对大胡子说:“老胡,咱们出去吧,我不想再看了。”

    大胡子没有答话,低下头默默的沉静了一会儿,然后对我们说:“走吧。”说着就转身向外走了出去。

    刚一出地下室,我正想问问大胡子下一步的打算,突然觉得一个人影在我眼前闪了一下。我还没回过神来,却现大胡子的身后突然窜出一个人来,动作异常迅,一闪身,已经到了大胡子的身后。

    我和王子同时大叫,提醒他小心背后。但没等大胡子回头,那人重重的一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大胡子的后背上。

    大胡子闷哼一声,一口鲜血喷出,向前一扑,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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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5 PM |只看该作者
大胡子倒在地上,一时昏厥了过去。www.55wx.com

    我和王子被刚刚生的一切惊呆了,大张着嘴谁也没有明白过味儿来。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屋里除了我们三个能喘气的,竟然还有第四个人一直隐藏着。

    袭击大胡子那人得手以后,见大胡子趴在地上彻底不动了,这才怪啸一声,缓缓的转过身来。

    我和王子一见此人的模样,不由得同时倒抽一口凉气。只见他青面獠牙,红眼阔口,脸上暴着根根青筋,硕大的体型比此前见过的血妖要大出了好几号。

    王子虽然胆大,但此时也有些含糊了,颤颤巍巍的问我:“老谢,这……这还是血妖吗?”

    我紧紧的盯着眼前这怪物,不敢有丝毫异动,小声回道:“我哪知道,像血妖,但好像又不是。”心想难不成这就是血妖在朔月之夜的真实面目?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刚才那女血妖怎么没变成这样?它特殊的地方只不过是生命力更强而已,与眼前这只怪物截然不同。

    但如今的处境已经不容我再多做分析了,我见大胡子爬着不动,也顾不得身处的环境有多危险,焦急的叫了他几声。但大胡子却双眼紧闭,面色似金,根本就醒不过来。

    此时我心里非常清楚,大胡子无论是死是伤,我和王子肯定是活不了了。这怪物光看外貌就要比一般的血妖凶狠,我和王子本事再大又岂能逃的出去?

    更何况大胡子生死未卜,王子也受着重伤,抛下他们自己逃走这种事,无论如何我是做不出来的。也罢,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我自己选的,怨不得任何人。然而王子却是被我硬拖下水的,心里不免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想到这儿,我轻声对王子说:“秃子,这次咱俩的小命儿估计是交代在这儿了。当初是我骗你入伙的,对不住了。”

    王子嘿嘿一笑:“别说的这么肉麻,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来之前我就说了,以咱俩的感情,不用那么多弯弯绕。再说了,谁规定咱就必须得死在这儿了?”

    我还待要再说些什么,却听那青面怪物突然一声怪叫,两只利爪抬了起来。一只对准了我,一只对准了王子。

    也不知王子是吓傻了还是吃了枪药,举起短刀指着怪物的鼻子大骂:“滚蛋!没看爷爷们正说话呢?鬼嚎什么?”

    我大吃一惊,心想这小子犯起混来真是什么都不吝,越危险就越来劲。

    但还没容我多想,却见王子忽地向前扑出,一把短刀直直的向那怪物的眼睛戳去。口中大喊:“老谢快跑!哥们儿我跟丫磕了。”

    见次情景,我大惊失色,没想到王子竟突如其来的出此下策,忙不假思索的也举刀扑了上去。

    似乎由于体型太大,那怪物的行动略显迟缓,虽然侧身躲避我们的攻击,但还是差了一些没有躲开。我和王子的两把刀,一把戳在了它的脸上,一把戳在了脖子上。

    可怎奈它身体坚硬似铁,只听‘铮铮’两声,两把刀同时从根部断掉了。我和王子手心一麻,再也拿捏不住,两柄刀把同时掉在了地上。

    那怪物被我们划开了皮肤,显得更加的愤怒,双手回搂,分别抓向我们的头顶。

    我见事已至此,再缠斗下去也是无济于事,便要闭目就死。却听王子大喊一声:“赶紧闪啊!”说着一把推开了我,然后自己俯身躲过了怪物的一击,跪在地上极其狼狈却又异常迅的爬了出去。

    我顺势在地上打了一个滚,爬起来就躲在了与王子方向相反的柱子后面。浑身冷汗直流,刚才离死几乎只差了一厘米的距离。

    那怪物站在我们中间左顾右盼,一时拿不准主意先追哪个好,急得它连声怪叫。

    我趁机对王子叫道:“王秃子,你想拿自己的命换我的命吗?告诉你,这不是抗日战争,你死了也没人纪念你,别愣冲好汉。”口中虽这么说,眼中已经却流出了泪水。他刚才的行径当真大出我的意料,没想到他竟如此的重情重义,知道自己脚上有伤,怕自己跑不了反而拖累了我,所以才有了那种举动。对此,我心中甚是感动。

    王子藏在另一个柱子后面,不依不饶的对我叫道:“你可真耽误事儿,白白浪费了一次小爷仗义救人的好机会,现在连刀都没了,使什么和这怪胎斗啊?难不成……”他话没说完,那怪物突然红眼暴睁,厉声高吼,大踏步着向王子冲了过去。

    王子“哎呦”一声大叫,双手扶地向反方向爬了出去。别看他脚上有伤,但这爬行的度真不比一般人跑的慢。只见他像只泥鳅一样,在屋里的各种家具陈设后面穿梭游走。那怪物的行动比血妖迟缓了很多,一时间倒也抓不住他。

    我看着这惊险的场面心中紧张的要命,同时见到王子滑稽的样子也忍不住有些想笑,当真是哭笑不得。

    正在这时,我无意间忽然看到大胡子身边的墙上有一排血字,看上去湿乎乎的好像刚刚写上去不久。

    我眯起眼睛仔细分辨那几个字,上面写的是:引到我身边来。

    这是谁写的?难道是大胡子?正犹疑间,忽见趴在地上的大胡子睁开眼睛对我眨了几眨。

    我惊讶的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急忙捂住了嘴,怕自己叫出声来。原来大胡子没死,甚至都没有昏过去,他只是假装不醒人事,从而蒙蔽那只青面怪物。

    ‘引到我身边来’,这话中的含义再也明白不过。我想了一下,心中有了计较。

    这时王子已经到了体能的临界点,爬行的度逐渐慢了下来,如果不是有沙书柜等多种家具的阻隔,他早就被那怪物追上了。

    王子边爬边对我大叫:“姓谢的!你到底走不走啊?小爷我累得都快吐血了,你倒好,躲在边儿上看热闹!你要不然就赶紧撤退,要不然你就过来帮小爷一把!”

    要不是当时的情况不允许,我真就要笑出声来。赶忙从地上捡起一个玻璃水瓶,悄然欺到青面怪物的身后,奋力一掷,水瓶砸在了怪物的脑后,‘哗啦’一声碎裂开来。

    那怪物猛一回头,咧嘴对我嘶吼了一声,转身就向我扑了过来。

    我哪容得它碰到我的身体,撒丫子就在屋里和它打起了游击。王子则仰面朝天的躺了下去,口中大叫:“***!真是累死爷爷了。”也不知他口中的奶奶和爷爷到底是不是一对儿。

    虽说那怪物的行动度并不如何迅,但也比一般人要快了许多。转了半晌,我也渐感体力不支,便逐渐地靠近了大胡子的身边。

    这时,脚边的大胡子以极轻的声音对我说了一句:“趴到我身后。”我一听这话,顿时有了一种获释的感觉,没再多想,依言在大胡子的右手边卧倒了。

    跟着,身后‘嗵嗵’的脚步声响起,那怪物已经紧随着我追了上来。

    眨眼之间,那怪物就走到了大胡子的身体旁边,低头俯视着我,通红双眼中充满了凶残,还有一丝得意,仿佛是因为抓到了我而感到沾沾自喜。

    躺在不远处喘息了一会儿的王子见我突然躺着不动,一时不明白我的意图,他大为吃惊的喊道:“老谢!赶紧跑啊!你嘬死呢?”

    此时我的心中也有些七上八下的。这怪物明明已经到了大胡子的身边,可他为什么还是不动?还在等什么机会吗?但事情下一步的展已经完全不受我的控制了,一切全都掌握在身边的大胡子手里。

    我没有回答王子的问话,而是有些怯懦的看着眼前的怪物,一瞬都不敢偏离。

    王子见我不答,以为我受了重伤,连滚带爬的向我这边靠拢,口中不停的呼喊着我的名字。

    突然之间,那怪物鬼叫一声,俯身猛力向我抓来。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全神贯注的盯着大胡子的举动。

    当那怪物的利爪将将碰到我的鼻尖之时,只见大胡子猛然间翻身抬手,五指成抓,极其迅猛的戳向了怪物的胸口。他的动作太快,我几乎还没有看清,就听见‘噗’的一声闷响,大胡子的整只手臂,竟然生生的插进了那怪物的身体之中。

    那怪物纵声狂叫,双眼欲裂,挥抓就要攻击大胡子。

    大胡子怎容它再有下手的机会,插在怪物身体中的手臂立时青筋暴起,向后一拉,居然将那怪物的心脏整个揪了出来。

    碗大的伤口顿时血流如注,直喷得我和大胡子满身满脸全是鲜血。那怪物的吼声逐渐变弱,接着便仰天躺倒。

    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抱住大胡子高声欢呼。王子也趴在地上哈哈大笑起来:“你小子原来没死!害的我们被这怪胎追了大半天,真有你的。要不是小爷我腿脚麻利……嘿嘿……哈哈哈哈……”

    但大胡子却一点高兴的意思都没有,连忙挣脱了我的拥抱,坐起身来对我们急道:“快!别耽误时间,它还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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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6 PM |只看该作者
我听大胡子说那怪物没死,先是微微一惊,然后才反应过来。www.55wx.com此前那只血妖就是因为一时不死才咬伤了王子,这只不知是不是血妖的怪物虽然被拽出了心脏,但恐怕也不会那么轻易便彻底死去的。

    大胡子站起抹了抹脸上的血,然后非常吃力的走到了那怪物的尸体旁边。

    我见大胡子的样子像是真的受了很重的内伤,怕他有什么闪失,也站起来跟了过去。心中全没想到自己这点力气是不是能帮上大胡子的忙。

    我们走到近前,现躺在地上的怪物果然还没有死透,正用凶狠的眼神注视着我们。但它呼吸急促,显得极其虚弱,看来是无法行动了。

    大胡子一不做二不休,俯身下去使出他惯用的手法,将怪物的脖颈扭断。随着怪物的再次惨叫,这才就此僵直不动了。

    这时大胡子也因为伤势过重,全身一震,又喷出一口鲜血,萎顿在怪物的尸体旁边,猛喘粗气。

    我见状虽然心急如焚,但也不知自己能做些什么,只得蹲在大胡子的身边帮他轻拍后背,帮助他调匀气息。

    王子也挣扎着站了起来,一蹦一跳的凑过来询问大胡子的伤势。

    但大胡子却显得非常痛苦,不断的咳嗽喘气,只是摇头不答。

    我见大胡子伤成这样,一时半会恐怕是无法离开的,无论如何也要等他的稍微恢复一些再做行动。便索性坐在地下,自己也借机休息休息。

    我屁股刚一落地,王子突然“咦”了一声,讶异的指着怪物的尸体对我们说:“你们看,这孙子还会光呢?”

    我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便顺着他的手指向尸体看去。果真如他所说,那怪物被大胡子打穿的伤口深处,似乎的确有什么东西在隐隐光。

    我满腹疑窦的看了看尸体,又转头看了看大胡子。见大胡子也锁着眉头盯着尸体的伤口,便问他:“这光芒的颜色怎么这么眼熟?”

    大胡子略显紧张的说:“你是说……蛇洞里的那块石头?”

    我用力的点了点头:“和那石头放出的光芒一模一样,难道说他身体里也有那种石头?”虽然我心中无比好奇,但却不敢动手去掏那伤口。一来是太过恶心,我实在是下不去手。再者是我对那种石头有着强烈的抵触情绪,蛇洞里的种种诡异遭遇似乎都与那块石头脱离不了干系,想起来就有些后怕。

    王子没去过蛇洞,自然不知道我和大胡子在说什么石头。见我对着伤口里的光线研究来研究去,却一直是光动口不动手,不免心里着急。他扯着嗓子嚷道:“你们俩嘛呢?光说不练,打开看看不就不知道了吗?”说着就捡起了大胡子丢在地上的武士刀,走过来不由分说,一刀就剖开了怪物的胸膛。

    那怪物死后,身体已不像此前那般坚硬如铁,与普通人体的柔软度也没多大区别。王子划开怪物的皮肤后,我们三个都不约而同的凑了过去。

    原来光的竟是那怪物的胃部,闪着萤萤绿光,似乎是胃中某个东西的光芒透过胃壁照了出来。

    王子用问询的目光看了我一眼,意思是问我看懂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然后努了努嘴,示意他继续解剖,把胃壁划开。

    王子似乎颇为乐意做这项工作,好像是在报复这怪物之前追着他满屋乱爬所受的耻辱。只见他手起刀落,怪物的胃脏被他劈成了两半。

    眼见从那胃中滚出一颗指甲大小的绿色石头,他也不嫌恶心,伸手就掏了进去。

    忽然之间,那怪物猛地一声咆哮,身体乱摇,居然挣扎着要坐起身来。

    我顿时惊得目瞪口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它都被解剖成这样了竟然还能复活。

    大胡子正好坐在那怪物头部的位置,见它复活,急忙用双手将怪物牢牢的按住。但同时他也眉头紧锁,心中对这怪物的突然复苏同样感到疑惑不解。

    王子被这一幕吓得不轻,错愕的看着怪物不停扭动的样子微微抖,然后他抬头对大胡子叫道:“老胡!还按着它干嘛?揪脑袋啊!”

    大胡子的面色灰白,紧咬着牙关说道:“不行,我没那么大力气了。用刀切!”

    我闻言没做考虑,一把抢过王子手中的武士刀,站起来就对着那怪物的脖子砍了下去。

    刀到半空,忽见那怪物粗壮的手臂抬起一挥,我只觉一股大力打得我骨疼欲裂,武士刀随即脱手飞出。

    眼见大胡子已经支持不住,由于用力过猛,嘴角已经渗出了鲜血,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连忙起身要去捡刀。

    这时王子突然拉住我,对我叫道:“老谢,祭法宝!”

    我被他说的一愣,心说这小子是被吓傻了么?祭什么法宝?拿我当姜子牙了?

    王子见我没听明白,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喊:“护身符!用护身符!”

    我低头一看,现藏在衣服里面的护身符竟然又闪起了紫色光芒,虽然隔着衣服,但还是遮盖不住那强烈的光线。

    我急忙从脖子上把护身符摘了下来,攥在手里问王子:“扎哪儿?”

    王子指着怪物的头部喊道:“老地方,印堂!”

    我点了点头,刚要动手,却听大胡子非常吃力的对我叫道:“不是印堂!是石头!扎那石头!”

    两个人说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方法,我拿着护身符一时不该听谁的,举到半空的手臂顿时僵住了。

    大胡子已经到了极限,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再也坚持不住,用尽最后的力气对我大喊一声:“快!”

    我的脑子瞬间空白,根本来不及分析谁对谁错,本能的用护身符对准怪物身体中的绿色石头戳了下去。

    那石头被击中的同时,骤然间光线暴增,强烈的震动起来。竟震得我手臂有些麻,险些拿捏不住。与此同时,怪物的身躯开始猛烈扭动,出了我从没听过的恐怖吼声。

    几秒钟过后,绿色石头的光芒一闪即逝,变成了乌黑色的普通石块。而那怪物也不再挣扎,全身一松,就此不动了。

    大胡子满身汗水,嘴唇微颤,但表情却是如释重负,“呵呵”一笑,瘫倒在地。

    我和王子生怕大胡子有什么闪失,急忙爬了过去。大胡子仰面躺着,满面倦容,微笑着对我们说:“不碍事,稍微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大胡子没事,我这才松了口气,刚要说几句安慰的话,突然感觉身边的怪物有些不对。我心下一惊,忙定睛看去,却意外的现那怪物竟然变了模样。之前那张青黑色的脸膛已经完全褪色,变成了血妖特有雪白之色,脸上的青筋也都不复存在,就连体形也小了许多。现在看来,和普通的血妖一般无二。

    我看的瞠目结舌,一时说不出话来。

    王子也看到了这一变化,被吓得蹦了起来:“**!这丫挺的还会变身呢!变形金刚么?”

    大胡子斜眼看了看那具尸体,很虚弱的对我们说:“看来我猜的没错,它其实还是血妖。”

    我劝大胡子别多说话,再岔了气息岂不是伤上加伤么?有什么话等咱回去再说,你现在就是抓紧时间休息,再过一会儿无论如何咱们都得离开了。屋里二百多具尸体,这要是被人现,估计得枪毙咱们好几百回。

    大胡子说只要不再用力就不会加重伤势了,说说话没什么。反正也要躺在这里休息一会儿,不如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见他执意要说,也就不再阻挠。况且我本身也非常想知道事情真相,今晚生的事都太过诡异离奇,弄得我现在脑子里除了雾水就是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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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7 PM |只看该作者
大胡子说根据他的推断,这两只血妖应该一直守在一起,很可能就生活在这个小区里。www.55wx.com它们制作了大量器珠,诱骗小区中的人们服食,然后那女性血妖再用控尸术将吃了器珠的人控制。至于没服食器珠的人,它们也一并抓来,要么用来制作器珠,要么当做口粮。

    这一点我此前也隐隐猜到,见大胡子如此说,更加印证了我的想法。

    大胡子又说,这两只血妖用控尸术控制活人,用壁虱吸取人的精血应该就是喂养那块绿色石头。只不过它们控制的人数太少,所以那块石头还没有成形。

    依照这石头阴毒的炼制方法判断,应该与血妖脱离不了干系,可能是只有血妖才能掌握的特殊秘法。而且从外形来看,这石头跟蛇洞中的那块绿石如出一辙,只是体积上大小有别,看来蛇洞这个地方必然与血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男性血妖服食了绿色石头,所以变得比普通血妖厉害了不少,而且形貌上也有了变化。但正是由于那块石头太小,还没成什么气候,是以他的威力并不是十分惊人。如果要是供养到了蛇洞中的石头那般大小,恐怕今天我们三个人都得没命了。

    最后,大胡子说他有一点没想明白,为什么这两只血妖如此心急,不等精石炼的更大些再做使用?

    我听大胡子说完,略想了一下,然后做了一些补充。

    这两只血妖杀了整个小区的人,可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或许是一夜之间,最多也不会过两天。这样它们就能在短时间内封闭消息,不被外界知道。不过这个计划,它们可能实施了很久。

    先它们应该用了很长的时间扩大地下室,如果要不被人知道,就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和毅力。

    而后它们开始制作器珠,由于不能批量杀人,所以器珠的制作量也不会很大。

    等到器珠够数,它们就算好日子,在朔月之夜的前一天开始骗人服食,将整个小区的所有人都控制。

    或许这期间有一些小区以外的人来到这里,比如送报纸的或串亲戚的,估计都被它们一一收入囊中,最终变成了尸体。

    它们之所以约咱们必须今晚见面,可能并不是因为它们在朔月之夜的威力更大,而是明天天亮它们就会离开这里。因为整个小区的人全部失踪,在当今社会,这种事最多只能隐瞒一个晚上。

    因为急于离开这里,所以它们无法等到那块石头成形,只得提前服食,所以才造成了威力不够大的后果。

    看来这两个血妖的智商真的很高,明明是两只,但却只现身一只。甚至那女人被大胡子杀死,另一只都不肯出来,直到有把握偷袭成功的时候才肯现身。足见它们的耐性真是非同小可。

    但话又说回来了,血妖处心积虑的杀人、控尸、吃石,直到把我们骗至此地,似乎每一步都计算的严丝合缝,而且处处都透着极强的耐心。可它们为什么这么注重时间?为了及时逃离现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还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们将一切的行动都安排在朔月之夜进行,会不会它们服食精石的时间是特定的?必须要在朔月之夜才能服食,而别的时间都不行呢?

    大胡子赞同我的看法,虽然还找不到确凿的证据,但他认为这种推断比较合理。它们整套计划的前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为何会在最后一步的时候偷工减料?如果不是由于时间的限制,恐怕它们不会这么急不可耐。

    做了系统的分析之后,我们大致掌握了整个事件的真相。我看了看时间,从进入这个小区到现在,已经折腾了近4个小时了。如果再不快点走,恐怕后患无穷。

    于是我提议,我和王子分头在这房子再仔细搜查一遍,找一些汽油、酒精、食用油以及衣服布料等物品,用来最终焚烧现场。大胡子再稍微休息一会儿,等一下我们回来,就得赶紧撤退了。

    鉴于王子腿脚不灵便,我就让他在一楼搜寻,自己则上了二楼。

    在二楼最里面的卧室中,我无意间现了一张照片,是那两只血妖的合影。

    两个人当时笑得很开心,紧紧的搂在一起,看样子像是一对情侣。在他们背后,有一个形状奇特的山峰,看来是当初一起旅行时留下的照片。

    我举着那张照片叹了口气,心想不知那时他们是不是已经成为血妖了。看他们那幸福灿烂的笑容,真难以相信这两个眉清目秀的佳人其实是无比残忍的杀人狂。

    猛然间,我脑中有一个影子闪了一下,好像想到了什么,仿佛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但这影子一闪即逝,再怎么努力回忆也记不清刚才那种感觉是出于哪里。

    我顿时急得一身是汗,因为我心里清楚,刚才闪过的那条信息非常重要,如果抓住这条线索,或许会改变整个事件的格局。

    我闭起眼睛仔细回忆,但越想越是心乱如麻,刚才那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眼下没有足够的时间再多做这种事情了,虽然心有不甘,但时间紧迫,也只得作罢。我将那张照片连着相框都装进了兜里,抱着几条棉被和几瓶白酒走回了一楼。

    不一会儿的功夫王子也走了回来,抱了不少的医用酒精和食用油,还有一些衣物。

    按照我的指示,我们将酒和油都洒在了事先准备好的易燃材料上,再均匀的分布在整个房间中。

    我回身搀起大胡子,对他说:“我先扶你出去,我和王子再回来点火。”

    大胡子的表情有些古怪:“那倒不用,我自己能走。不过我还想求你件事。”我微感诧异,于是点了点头,让他有什么事尽管说。

    大胡子环顾了一遍整个房间,语气有些惆怅的对我说:“除了那两只血妖,这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无辜的,他们不明不白的惨死在了血妖的手中,甚至很多人是饱受摧残而死。这么多的尸体我们来不及处理,你一把火烧了房子,也算是为他们送葬了。但是……”他用手指着那两具血妖的尸体:“这两个畜生不配和他们葬在一起,你把这两个畜生移开,不要和这些人放在一个房间里。”

    听了这一席话我有些黯然,想起这些无辜民众生前所受的非人手段,心中不免阵阵酸楚,胸口间隐隐作痛。这些人活着的时候,已经受尽了最痛苦的折磨,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确不应该在死后还让血妖继续再亵渎他们。

    我眼含着泪光对大胡子说:“你放心,我不会让这些人死后都不得安宁的。”说完便将大胡子扶到柱子旁边,让他靠着柱子再休息一会儿。然后把王子叫过来,带着他再次进入了那间地下室。

    我指着被大胡子踢倒的铜炉对王子说:“再努把力,跟我一块儿把这东西扶起来。”

    王子不明白我的用意,但知道我既然有此安排必然就有用途,也没多说话,和我一起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那铜炉又掀了过来。

    安置好铜炉后,我们回到客厅,我扛起了男血妖的尸体,让王子拖拽着女血妖的尸体,大胡子则捡起那女妖被揪掉的头颅跟在后面。

    我边走边对大胡子说:“让它们也尝尝被熬制的滋味,这个办法你喜欢吗?”

    大胡子勉强一笑:“只有你能想出这么古怪的手段来。”我说这算什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说话间又回到了地下室,我把扛在肩上的血妖扔进了铜炉之中。就在这时,从那血妖的裤腿之中不知掉出了一个什么东西,吧嗒一声,落在了我的脚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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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7 PM |只看该作者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个黄色卷轴,便伸手捡了起来。www.55wx.com

    这卷轴纸质古朴,颜色已经严重泛黄,看样子是个非常有年头的古物。而且其纸张甚厚,上面还涂了一层油膏,保存的也很是妥善。

    我好奇的将这卷轴展了开来,想看看里面是什么内容。却现这卷轴似乎不全,最左侧的纸边参差不齐,很明显是被撕开过。再看卷轴中的文字,更是一头雾水。

    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然而我却一个都不认识。每个文字都包含着中文的笔画,但又明显不是中文。有些像日文和韩文,但与这两者也有很大的区别。

    大胡子和王子也都好奇的凑过来端详这个古卷,两个人看了几眼,脸上同样显现出了茫然和不解,和我一样,谁都没能看懂。

    王子嘟嘟囔囔的说:“这叫什么字?中不中洋不洋的,天书啊?”

    我盯着这些文字看了一会儿,还是毫无头绪,抬头对他们说道:“不知道是什么文字,但很可能和血妖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东西很重要,我们带回去再做研究。”正说着,我忽然现卷轴的左上角有两个另类的文字,这两个文字与其他文字的区别很大,竟然是古篆体文字。

    由于我当初学习的是美术专业,所以也粗浅的涉猎过一些篆文的知识,虽然学的不深,但多少也能认识一些。这古卷中的所有文字都是用一种怪异文字著成,别说认识,就连见都没见过,因此这两个篆字摆在这里就尤为的显眼。

    我回头对王子说:“过来看,这是不是篆字?”

    王子本来已经走到一旁,听我这么一说,又把头凑了过来。他看了一会儿说:“嗯,像。这两个字和其他文字根本不是一类,倒是很像篆字。不过是篆字也没用,小爷我根本不认识。”

    我说我也没指望你认识,你除了认识大妞就不认识别的了,不过我好像倒是能认出来。

    王子听我说我认识这两个字,颇为好奇让我说出来听听。

    我指着卷中的文字说道:“你们看这些奇怪的文字,都是依照古文的写法,竖排书写,排列是由右至左。但这两个文字却不一样,虽然也是由右至左,却是横排书写,而且用的是与全文完全不同的篆体,这明显就是这些文字的标题。”

    王子听得大点其头,催着我别卖关子,赶紧说说那两个字写的是什么。

    我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两个文字,继续说道:“我也不能保证我猜的全对,不过……这好像是‘镇魂’二字。可惜的是这卷轴被撕掉了一部分,‘魂’字中的‘云’字被撕掉了一半,但我想应该没错,八成是个‘魂’字。”

    王子小声念叨着:“镇魂……镇魂……这算是什么书名?没听过。不理解。”

    我摆摆手:“别琢磨了,这古卷里有好几万字,照咱们这么猜得猜到猴年马月去?赶紧该干什么干什么吧,管他镇魂还是真混,麻利儿的把血妖收拾了,烧房子走人。有什么事回家再研究。”

    于是我们把两只血妖的尸体扔进了铜炉之中,倒上油,点上火,便离开了地下室,并紧锁了房门。

    到了客厅,我们三个各自换了一身衣服,免得一身血污的太过扎眼。然后我让王子和大胡子先出去,省的一会儿跑的太慢再有什么闪失。

    等他们离开房间后,我对着房间内的众多尸体深深的鞠了几个躬,心中默念:此前我杀你们也是为了帮你们解脱,在阳世你们受苦了,希望在阴间能有个好归宿。你们的仇我会帮你们报,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放过那些恶魔。一路走好吧……

    礼毕,我便一把火点燃了房间。

    冲出房子后,我们三人匆匆的离开了小区,隐藏在了远处的树林之间注视着小区中的动静。

    不大会儿的功夫,眼见那小区中火光冲天,随即传来几声爆炸的巨响,想必现场已经化为火海,这才安心的彻底离开。

    按王子的意思,我们三人应该马不停蹄的回到北京,免得被警察现。但经此一役,我的心里素质变得出奇的好,不但不再像以前那样胆小如鼠,遇到杀人这类大事,也变得处事不惊起来。

    我并没按照王子的意愿行事,而是带着他们在天津的市区里游玩了一天,装的就像正常游客一样。大胡子和王子虽然身上有伤,但全天都是包车出行,也没受多大罪。

    次日,我安排王子带着大胡子坐火车回京,自己则选择多留两天。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分开行动能减小目标,不容易引起怀疑。二是顺便探听一下坊间是否有生大案的传闻。

    等王子和大胡子离开了天津,我便以出差路过为由回家探望了一趟父母。父母与我多日不见,自然是特别的喜出望外。

    一家人怎么开心暂且按下不表。且说我在家中住了两日,在天津的各大报纸和电台中都见到了东骊花园失火的报导,但由于火势过猛,现场已经烧得惨不忍睹,所以查明原因还需假以时日。

    我见事情到此地步也算圆满解决,便动身回了北京。

    王子和大胡子都在我家里养伤。王子刚一回京就去了医院,不但缝合了伤口,还格外小心打了几针狂犬疫苗。

    大胡子则没去医院,而是写了个药方让王子去同仁堂抓药,自己熬药服食。

    我见大胡子吃着中药,突然想起在蛇洞中被蛇咬伤后,体内的余毒还未除净。便勒令大胡子度开出方子来,别你们的伤都治好了,最后我却被蛇毒害死。

    随后的几天我们三个都躲在家里蒙头大睡,大胡子和王子是因为受伤后体虚嗜睡。我虽然没受什么伤,但由于那晚的打斗过于拼命,不免觉得劳累过度,也懒洋洋的不想动弹。

    这日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打盹,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抹了抹口水,没好气的接起电话正要火,但电话里竟然出乎意料的响起了高琳的声音:“小添!最近干什么去了?怎么一直没找我?”

    我举着电话愣了一会儿,说心里话,这些日子过得足够充实,我竟然把她给忘了。此时我觉得有些尴尬,不知说些什么好,便敷衍道:“哦,没干什么,画室的工作太忙。”

    高琳的声音变得高亢起来:“你骗人!我去画室找了你几次,你根本不在!”

    我被她戳穿,觉得非常难堪,只好狡辩说:“你没明白。我画室接了个活儿,帮人家画酒吧的装饰画,一直在家画,所以没去画室。”

    高琳半信半疑的哼了一声:“才不信呢!净骗人。那我去你家看看你的大作怎么样?”

    我心里咯噔一下,苦追了高琳这么多年,从没听过她主动要求来我家,当初就算我邀请她都不来,今天这是怎么了?我有些心虚的问道:“你……你是高琳吗?”

    高琳听我这么问,咯咯的笑了起来:“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了么?亏你还说喜欢我。”

    她这一笑,直把我笑得浑身酥酥的极为受用,但心里总是隐隐觉得有些不对,轻声问她:“你这是怎么了?突然像换了个人似的,中彩票了?”

    高琳娇笑道:“中你个大头鬼!不和你说了,我一会儿过去,你去楼下接我,我不认识门儿。”

    我下意识的“嗯”了一声,但猛然想起大胡子和王子还在客厅,高琳来了恐怕多有不便,就开始找借口推脱起来。高琳听我不让她来,显得非常生气,了几句小姐脾气,便气哼哼的挂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中的‘嘟嘟’声,心中空落落的有些怅然若失。高琳突如其来的热情令我很不适应,多年来都是我贱兮兮的追求她。等到她真的反客为主的时候,我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甚至有些退缩。

    然而更加令人费解的是,在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竟然莫名其妙的浮现出了季玟慧的影子,真是不可思议。

    我急忙晃了晃头,让自己清醒一些,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然后起身走出卧室。

    王子正啃着苹果看电视,大胡子也兴致颇佳的陪他一起看。这两天他们俩相处的不错,也算了了我一件心事。

    我随手收拾着茶几上五花八门的饭盒,嘴里有一搭无一搭的对王子说:“那个……刚才高琳来电话了。”

    王子根本没有看我,眼睛依然盯着电视:“知道,你不是没让她来么。”

    我一把将抹布丢在了王子的脸上:“听贼话儿呢?有点儿素质没有?”

    王子把抹布从脸上拿开,嘿嘿一乐:“您得说您这屋统共多大点儿地方,我倒是想不听呢,可我躲都没地儿躲,想不听都没辙。”

    我微微一笑:“说正经的,你说她这是怎么了?原来哭着喊着求她都不来,现在反倒自己要求要来。”

    王子一拍大腿:“这你就不明白了吧!我早就跟你说了,让你矜持,矜持,你偏不听,非得上赶着。人呐,都一个德行,你对她越好她就越躲着你。等你不搭理她了,她反而觉得少了点什么,自然就贴过来了。”

    他这话虽然说得粗俗,但确实有些道理。没想到这秃子虽然从没谈过恋爱,但对女人的心理倒是门儿清。

    一想起女人,我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季玟慧,心说今天这是怎么了?干嘛老想起她来?猛一闪念,忽然想起来大胡子画的那张图还在她的手里。屈指算来,距离给她那张图的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到今天也没个结果?

    于是我赶忙给季玟慧拨了个电话,问她那张图研究的怎么样了。

    她说初步有了结论,不过还不是非常肯定。

    我说你有结论了怎么也不通知我一声?不拿我的事儿当事儿啊?

    她嘻嘻一笑:“你自己的事儿自己都不着急,我急个什么劲儿啊?”

    我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结果,便赔笑道:“好姐姐!是我说错话了,你赶紧告诉我,那幅图到底是什么含义?”

    季玟慧突然变得不高兴起来:“我有那么老吗?你这姐姐叫的还挺顺嘴的。你管我哥都从没叫过哥哥,反倒跟我叫起姐姐来了?”

    我此刻心急如焚,但又得罪不起这个小姑奶奶,只好耐着性子赔礼道歉。说了一番好话,并约定当晚请她吃顿牛排,这才算糊弄过去。

    等我再次问道那幅图案的含义时,季玟慧又卖起了关子,让我到下班点准时去接她,有什么话,吃饭的时候再聊。

    无奈下我只好顺从了她的意思,挂了电话后,我刻意的梳洗打扮了一番,然后跟大胡子和王子交代了几句就出门了。

    在季玟慧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一家装修华丽的西餐厅。她说她本来不想让我破费太多,但由于我今天叫了她不喜欢的称呼,所以这算是惩罚我。

    我心中暗暗愁,看这架势,这顿饭少说得吃个六七百,今后的日子恐怕又不好过了。但既然来了也不能扭扭捏捏的,只得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让季玟慧敞开的点菜。

    餐至一半,我再次问起那幅图的含义,季玟慧这才似嗔非嗔的将那幅画拿了出来,然后对我说道:“你这幅图,我查了很多资料都查不到。后来实在没有办法,我就去请教我们院的白教授。以他的学识,天底下考古类的问题本来没什么事情能难得住他,但他看了半天竟然也认不出来。我见没什么希望了,本想就给你打电话告诉你没戏。可他昨天突然找我,说他无意中想到了那幅图的含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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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8 PM |只看该作者
听她终于说到了正题,我急忙抻长了脖子等着她下面的话。www.55wx.com

    季玟慧抿嘴一笑,嗔道:“看你猴急的样子,你姐姐我还就不说了。”

    我见她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当真是面若桃花,明艳动人,不由得看痴了。

    她被我看的有些脸红,忙收起笑容佯怒道:“别老盯着我看!怪别扭的。说正经的吧,白教授说你那幅图案好像是个图腾,但却与现在所现的所有图腾都有区别,换句话说,就是这种图腾与所知的任何图腾都不一样。后来白教授说有一天他无意间换了一种思维方式,碰巧想通了这个图腾的来历。”

    她喝了口水,指着那幅图案继续讲道:“你这幅图案的轮廓好像是三个桃子组合到了一起,底对着底,形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但如果把它正过来,形成正三角形的话,那么它的外轮廓就和鄂伦春族的图腾非常接近了。”

    我插嘴道:“鄂伦春我知道,是一个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这是鄂伦春图腾?难道就这么简单?”

    季玟慧轻轻拍了我的脑门一下:“别插嘴!我还没说完呢!”

    我嘿嘿傻笑了几声,让她继续讲。季玟慧白了我一眼,继续说:“虽然外轮廓勉强吻合了,但中间的部分却有很大出入。据白教授讲,你这幅图中间部分的四个三角,上下对称,倒有些像是野兽的牙齿。会不会是对野兽的一种崇拜?这一点他不敢妄下结论。但如果把这四个三角定义为牙齿的图腾,再结合整个图案来看,那么,这个图案倒是很像是萨满教中的巫师面具。”

    说完这些,她又停下不讲了。我急着知道答案,又催她快点告诉我,别再难为我了。

    季玟慧撅着嘴说:“没了!就这么多呀!就这还是白教授冥思苦想才得到的结论呢,你以为简单啊?先,时间短任务重。其次,你除了这张图以外什么附带的资料都没有,这就等于让我们大海捞针,白教授要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不会管你呢!反正就这些了,想要知道更多的,就得做更系统的研究,而且还要有多方面的辅助素材,那就不是简单的帮忙了,而是要提上日程了。不过白教授最后还说了一点,从鄂伦春图腾和萨满教面具这两点来看,都与中国北方的古文化有关,这个图案的根源应该跑不出东北和内蒙这两个地方。”

    我叹了口气,显得有些默然。没想到中科院这么权威的机构都没能解释清这图案的出处来历,我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难不成线索就此中断了么?

    这时我突然想起从血妖身上捡到的那本古卷,或许这会是个更大的突破口。于是满面微笑的对季玟慧说:“玟慧……”

    季玟慧忙挥手打断我,斜睨着眼睛,假装生气道:“少来!准没好事儿,我才不上当呢!”

    事已至此,我哪里还容得她推脱,抢着说道:“别那么绝情,好歹咱俩也朋友一场不是?我再求你最后一件事,就最后一件!我手里有一篇文字,好像是某种特殊的古文,你帮我翻译翻译,除了你我也不认识其他从事这类工作的人了。”

    季玟慧叹了口气:“唉……我就知道你不怀好意。好吧,谁让我吃人嘴短呢?拿来我看看。”

    我心想这古卷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如果拿到中科院去,再被认定是什么国宝,到时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眼珠一转,留了个心眼儿。谎称那篇文字被忘在家里了,明天再给她送去。

    翌日,我让王子跟我一起把那古卷上的文字描摹到了一张纸上,对于我们这种学美术的人来说,做这种事绝对是小菜一碟。

    季玟慧看到那些文字的第一反应就是相当震惊。她说虽然她读不出这些文字,但她基本可以确认,这字体很像是古彝文。如果真是这样,那或许会对考古界又带来一大现。并且,她也认得那两个篆体文字,的确是‘镇魂’二字。

    我见事情有了眉目,便让她尽快翻译,有了结果第一时间通知我。

    离开中科院,我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漫无目的的在马路上游荡起来。我心里有些烦闷,父亲不久前给我的资金,在短短数日之间就花的所剩无几。如果季玟慧的研究结果中能体现出血妖源地的具体地点,我们下一步的计划应该就是前往这个所在了。但如今我兜里的钱连日常的生活都很难维持,出行一事却又从何谈起?

    我和王子的画室已经接近于歇业状态,毫无经济来源可言。可我又不能再次厚着脸皮伸手向父母要,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我们缺少的还是一大笔资金。

    看来实在不行只有找朋友去借了,但这年头跟谁张嘴都不好借钱,况且我要借的还是笔不小的数目。

    这时,我想到了一个人——季三儿。我在心中盘算了一下,觉得跟他借钱应该不成问题,便打车直奔潘家园了。

    季三儿见我傍晚这个时间来找他,知道这顿饭是躲不掉了,干脆提早收摊儿关门,带我直奔一了家涮肉馆。

    席间,我有些扭捏的提出了借钱的事。没想到季三儿却格外的痛快:“小意思,借多少?”

    “五万。”我大着胆子说了个数,心想多说一些总是没错。

    季三儿押了口酒:“成!明儿拿给你。”

    他的态度让我略微感到有些吃惊,虽说我们关系不错,但我从没想过他能如此大方。我一脸正经的说:“三儿,我丑话得说在前头,这钱我可能一时半会还不上。”

    季三儿突然紧张兮兮的看看了周围,见没人注意我们,放低声音对我说:“还不还都不碍事,不过我倒想求你件事儿。”我点了点头,让他有什么尽管说。

    季三儿表情神秘的说:“你手里的货,能不能给我出手,让哥们儿我也赚点儿?你放心,我保证亏不了你的。”

    他这话把我说的一头雾水,一脸茫然的问他:“什么货?我这儿哪有你要的东西啊?”

    季三儿显得有些不高兴了,板起脸道:“得得得!当我什么都没说。我是真心实意的拿你当兄弟,你倒好,什么都跟我这儿隔着一层纱。我问你,你前一阵给我看的那幅图,还有今天下午给我妹妹的那篇文字,都是哪淘换来的?你那两样东西哪样不和古货沾边?拿你哥哥当傻子呢?”

    我被他说的一时语塞,只得硬着头皮问他:“你怎么知道那篇文字的事儿?”

    季三儿眉毛一挑:“废话!那是我妹妹,我问她什么她还能瞒着我呀?不过你也别怪她,这孩子没什么心眼儿,我问她什么她自然就说了,不像你似的,什么事儿都跟我这儿藏着掖着。”然后他嘿嘿一笑,又说:“你也别生气,其实自打那天你给我看完那张图,我就一直怀疑你小子手里有货,所以时不常的打电话问问玟慧你的动向。没想到今天还真让我赶寸了,你前脚找完她,我后脚就得着信儿了。”

    我叹了口气,心说纸终归包不住火。只好跟季三儿说,东西我是有,不过不是我的,是一个公司做科研用的。即便我想卖,人家也不让我卖。再说那都是年头太久的玩意儿,法律也不允许你倒腾啊。

    季三儿说这你就不懂了,这古玩行里面的道道多着呢。摆在明面儿上卖的,那都是下三流的货色,以前还能蒙蒙老外,现在这年头,连老外都蒙不动了。还有一些成色好点儿的东西,通常都是每家店铺里压箱底儿的玩意儿,这种属于中三流的货色。这中三流里面,就包括了从盗墓贼手里收来的明器。

    既然有中三流和下三流,就必然得有上三流。什么叫上三流?那就得和文物沾边儿了,也就是明令禁止买卖的物件儿。但你能说市场上肯定没有么?不可能,私底下倒腾的多着呢!有命玩儿的就玩儿,没命玩儿的就蹲大狱。

    季三儿神情得意的嘬了几口烟,继续说道:“你要问除了这些,还有没有更好的了?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有,那就是国宝。你别以为这国宝就没人敢碰,今儿个我实话告诉你,你只要敢拿出来,就有人敢收。所以说,你手里的东西,只要你肯卖,哥哥保准你一夜暴富。”

    他这一席话说的我有些心动,真想把那古卷拿出来卖了。但想了想还是不行,这古卷和血妖绝对有着某种联系。这要是一出手,可能就因此失去了寻找血妖的线索,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可转念一想,突然想起了大胡子手中还有一串尸铃,那东西用途不大,一来我们都不会操作,拿着反而危险。二来这尸铃是个邪物,带在身边别再招来什么祸端。

    想到这儿我小声对季三儿说:“我实话告诉你吧,那幅图案,我的确是没有真东西,人家就给了我一张图。还有那篇文字,其实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不知道原本在哪,估计就是有原本人家也不肯出手。不过我倒是能弄到一串不知什么年代的铃铛,你要有兴趣,你可以帮着联系联系。”

    季三儿听说我手里真有东西,立时两眼烁烁放光:“兄弟,赶紧拿来啊!甭管是什么年代,先拿过来给我瞅瞅,没准儿就是个横货呢!再说了,那幅图案和那篇文字的真品可能都是值大价钱的物件儿,那铃铛估计也错不了。赶紧,这种事儿千万别耽误。”

    我怕他产生怀疑,所以故意作出为难的样子,说那东西在人家公司领导手里,不知要的来要不来,我只能试试。

    季三儿此时急得抓耳挠腮,心中的急躁溢于言表,他抓住我的手说:“兄弟,这条大鱼你可不能放跑了,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跟那个什么领导好好说说,实在不行多分他点儿。”想了一下,他突然又说:“哎!对!你先拍张照片,把照片拿来我先掌掌眼,如果真是好东西,咱们再说后一步。”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忽地打了个冷颤,脑子里猛然有一种想法出现。照片……照片……

    恍惚间,我似乎想通了什么,这种灵光一现,就和那晚在东骊花园中的感觉一模一样。

    我急忙聚精会神的闭起眼睛,生怕这次再放跑那种一刹那的灵感。

    照片……照片……

    忽然间我猛地一拍桌子,大喊一声:“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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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9 PM |只看该作者
季三儿被我冷不丁的大喊吓了一跳,手一抖,杯中的啤酒撒了一身。www.55wx.com

    他一边擦拭着身上的啤酒一边埋怨我:“干什么呢你?喝美啦?事儿还没成呢,你高兴也高的太早了吧?”

    我来不及跟他解释,赶忙告诉他,我突然想到一件急事,得赶紧回去,卖铃铛的事就这么定了,过几天我把铃铛给他拿来。

    季三儿顿时乐得眉开眼笑,极其殷勤的劝我有事赶紧回去,只要别忘了铃铛的事就行。

    从饭馆出来,我便火往家赶。一路上我一言不,尽力地在心中思索着。黎继文、血妖情侣、照片、时间……这些信息一条接一条的闪现在我脑海中,而我愈活跃的思绪,如同一条贯穿线,逐渐将这些零散的信息串联在了一起。真相,逐渐浮出了水面。

    回到家,我刚一进门就冲进了卧室,手忙脚乱的在屋中翻找起来。

    大胡子和王子见我疯似的一通乱翻,都站在门口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以为我吃错药了。

    王子还饶有兴致的跟大胡子调侃起来:“你闻闻你闻闻,满身酒气,这孙子肯定又喝大了,找高琳照片呢。”

    我回身嘿嘿一乐:“秃子,你还真猜着了,我的确是找照片呢。不过不是找高琳的照片,”说着举起一本相册和一个相框,“是找这个呢。”

    然后我摆摆手,让他们俩过来,指着两张照片对他们说道:“前些日子在天津的时候,我就隐约想到有什么线索好像联系到了一起,但一时性急,没彻底理清思路。今天我突然想到了问题所在,你们看,这是黎继文的照片,这是那对男女血妖的照片,这两张照片是不是有什么共同之处?”

    王子和大胡子听我说完,都收起笑容,低头仔细观看。几秒钟过后,他们同时抬起头,惊讶的叫道:“他们背后的山,是同一座山!”

    我点了点头,又指着照片角落处的日期时间说道:“根据黎继文的妻子描述,黎继文是在1999年开始变得反常的,你们看这照片的日期,1999年7月11日,由此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测,黎继文正是在这个地方生了什么事,从而变成了血妖。”

    我又指着另一张照片继续说:“再看这张照片,这对情侣血妖背后山峰和黎继文照片中的山峰一模一样。也就是说,这三只血妖曾经去过同一个地方,就是这座山峰的周边。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假设,这座山的周围,有一种什么物质或者自然现象使人突然异变,从而变成血妖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只要找到那座山,整个任务就等于完成了一半。”

    听完这段话,王子和大胡子的表情各异。王子大张着嘴,瞪着双眼说不出话来,似乎被我这套丝丝入扣的推理折服了。而大胡子,则是单手托着下巴,一言不的低头沉思。

    我感到有些得意,用手捅了捅王子:“犯什么傻呢?赶紧说说哥们儿我这套理论如何?是不是有点福尔摩斯的意思?”

    王子略显不屑的摇了摇脑袋:“没觉得,你这纯属瞎猫碰死耗子。再说了,中国有多少座山?光有名有姓的山就得几十万座,没名的……嘿嘿……我看你得找到什么时候。”

    我白了他一眼:“你这叫**裸的嫉妒,别自己想不出来就挑我的刺儿。实话告诉你,小爷我自有妙计。”

    然后我点了根烟,慢慢悠悠的把前一晚季玟慧给我讲的那些话,原封不动的又给王子讲了一遍。接着我又说:“基于白教授的分析,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搜索范围控制在东北及内蒙一带,甚至可以缩小到鄂伦春人的居住地附近。这样一来,工作量就小的多了。”

    在我讲述的过程中,大胡子始终低头不语,似乎还在分析着我此前的推论。但等我这句话刚一说完,他突然抬起头,两眼放光的问我:“鸣添,你刚刚说什么?鄂伦春人?”

    我错愕的点了点头:“是鄂伦春呀,怎么了?”

    大胡子的表情有些严肃:“鸣添,如此看来你刚才的猜测是完全正确的。我本来还有疑虑,光凭两张照片就断定血妖的源地恐怕有些武断,但你这一说鄂伦春我倒忽然想起来了。八十年前,那个残害村民的马大嫂,正是一个鄂伦春人。”

    我听完这话吃了一惊,忙让大胡子仔细说说。

    大胡子略微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道:“马大哥当年长期在外经商,一次去关外收购人参的时候,结识了马大嫂。娶过门以后,就把马大嫂带回了四川。可刚一回去,马大哥就被抓了壮丁,马大嫂新媳妇没当两天就守了活寡。记得好像是马大嫂在守寡的第二个年头,曾经回过一次老家。现在回想起来,村里生吃人血案的时候,正是马大嫂从老家回来一个月以后的事情。”

    我长吁了一口气,心想这次肯定错不了了,四条线索都指向同一个地方,血妖的由来必定与那一带某座山峰有着直接联系,看来此前付出的努力还是收到成效了。

    王子不知道大胡子的身世,以前我嫌麻烦,懒得给他讲。再说这属于大胡子的**,我也不好随便就说。此时他听大胡子讲起八十年前的事来,不由得满腹疑窦,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大胡子,一脸茫然不解的神色问道:“你们俩说什么呢?什么八十年前?谁是马大哥?谁是马大嫂?我怎么不知道这些事?你们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呀?”

    他一连几个问题接连问出,我虽然知道答案,但介于大胡子的关系,自然不好开口。于是我也学起大胡子当初的样子,冲着大胡子努了努嘴,对王子说:“别问我,自己问他吧。”说完转身去了客厅,心想大胡子说不说是他自己的事了,我可不当传话筒。

    次日上午,我将照片中的那座山峰扫描进了电脑,然后在各个驴友论坛上广求助贴,询问这座山峰的切实名称和地点。但一连数日都收效甚微,回帖者大多含糊其辞,真正知道此山的人一个没有。

    季三儿在这些天里打了数十个电话,不停的催促我快点把铃铛搞到手。我见他催得太急,加上兜里的银子也堪堪将罄,便和王、胡二人商量着把铃铛卖了。

    王子是天生爱财的主,况且最近几天他总是抱怨伙食太素,听说铃铛能卖钱,他第一个举手赞成。

    大胡子则考虑的更全面一些,他说虽然他也觉得留着这个铃铛的用处不大,但这尸铃能招来壁虱,如果购买者使用不当,或者用来做些害人的勾当,恐怕是后患无穷。

    最后我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尸铃中的铃锤卸掉,让它出不了声,这样一来,这尸铃基本就算个废品了。既让尸铃失去了本来的功效,又能充当一件古董换来点经费,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自然得到了二人的认可。

    鉴于大胡子的各种能力都异于常人,我便让大胡子以最精细的办法将尸铃的铃锤拆了下来。大功告成后,我便拿着尸铃去找季三儿。

    季三儿见我一去,激动得手舞足蹈,然后把我让进铺子,关上店门,这才让我把铃铛拿出来瞧瞧。

    我把铃铛递给他,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儿戴上一副眼镜,把尸铃端在眼前仔细观瞧。看了半天,可能看不出个所以然,灰头土脸的问我:“鸣添,这是个什么东西啊?”

    我说我要懂还来找你干嘛?自己出手不就得了?你赶紧找个识货的来,能收就收,不能收趁早儿还给我,别瞎耽误功夫。

    季三儿急得满头大汗,连说让我再等一会儿,随后躲在屋里打了几个电话。

    从屋里出来,他又变得喜气洋洋起来,让我别多问,跟着他走。

    出了市场,我们来到不远处的一个茶馆里面。季三儿要了间单间,让服务员沏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对我说一会儿买主就来,到时你别出声,一切听我的。

    不大会儿的功夫,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胖子走了进来。季三儿忙恭恭敬敬地把那人让到了上座,口称此人姓金,是个收藏大家。

    我跟那人客套了几句,听他口音应该是江浙一带人。

    古玩一道我是半点不懂,反正也插不上话,索性一言不,坐在一旁喝茶。

    季三儿和那胖子在角落里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大半天,最终两人喜笑颜开的握了握手,估计是谈成了。

    胖子一口茶没喝,谈好后拿了铃铛就匆匆要走。出门前,他还细细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后扔下一句:“小朋友,以后再有什么好东西的话,尽管开价。”说完就出门了。

    我连忙把季三儿叫过来,问他:“没给钱就让他拿走了?你吃拧了?”

    季三儿乐得跟朵花儿似的,拍着我的肩膀笑道:“我的兄弟,你不知道,这金胖子是出了名的收藏大家。他收东西,连玉玺都是先货后钱,别说这串铃铛了。你放心,不出两个小时,我的账户里就有钱到账了。”

    我点了点头,又问他:“那这铃铛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值多少钱?”

    季三儿乐着说:“他也不能确定这东西到底是个什么名目,但从做工和品相判断,这东西应该是汉代的玩意儿。因为你这是残品,而且铃铛不能声,所以金胖子给了咱们2o万。要是个全须全尾的,远远不止这个数。”

    我听得目瞪口呆,咋舌道:“2o万?***,没想到这破铃铛这么值钱。”

    季三儿说也不一定真的就值2o万,金胖子听我一忽悠,以为你手里还有其他硬货,所以想交你这个朋友。而且古玩这东西,之所以叫古玩,主要是一个玩字,只要有人喜欢,就有价值,就是图个乐,为了玩儿。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连这铃铛的名目都不知道就出钱买走的原因。不见得只有秦始皇的玉玺才值钱,你要是能证明哪块破布是杨贵妃的奶罩,也有的是人出大价钱,都是周瑜打黄盖的事儿。

    2o万这个数字远远的出了我的预计,出行的经费问题是彻底解决了。我在心里合计了一下,然后对季三儿说:“三儿,这回全靠你了,我是一点儿力都没出。这么着,卖铃铛的钱,你拿1o万,也算我报答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了。”

    我本以为季三儿会嬉皮笑脸的大拍我的马屁,没想到我话一出口,他的眼圈却突然红了:“兄弟,你真对得起哥哥。倒不是因为这1o万块钱,1o万块钱我不缺,对我来说也不算什么大钱。我就是感动你这份儿心,一共就2o万,你还分我一半,真不枉哥哥我对你的这份儿情谊了。”话虽这么说,不过1o万块钱他还是照单全收了。

    又跟季三儿闲聊了一会儿,约定好钱一到账他就给我转账过来,之后我们便分道扬镳了。

    还没到家,季玟慧就给我打来电话,我心说他们兄妹俩真是心有灵犀,我前脚刚卖了铃铛,后脚季玟慧就给我打电话。没别的,估计又是一顿大餐。

    于是我接起电话,以轻佻的语气说道:“喂!怎么着季大小姐,是不是又想我了……”

    我话还没说完,就听季玟慧有些焦急的抢着说道:“你赶紧来一趟我们所,白教授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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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3:29 PM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能确定白教授为什么突然要见我,但估计八成与那古卷脱不了干系,于是我便马不停蹄的直奔中科院去了。www.55wx.com

    白教授是个六十多岁的老者,头花白,衣着朴素,打眼一看就知道是个素养颇高的学者。

    他见了我呵呵一乐:“你就是小季经常提起的那个谢鸣添?”

    我走上前去和他握了握手:“白教授您好!我是谢鸣添,不知道您找我来……?”

    白教授示意让我和季玟慧都坐下,也不客套,直截了当的说出了叫我过来的缘由。

    原来是他此前看了我那幅图案以后,总觉得这是一大现,这图案的背后或许牵连着某种还未开出来的历史文化,是以此事他一直挂在心上。

    没想到几日后季玟慧又给他送来了那篇文字,白教授得知这篇古怪的文字又是出自我手,便对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据他分析,图案和文字都是由我提交,证明这两种东西必然有着某种联系。然而这两种东西的实际面目却又风马牛不相及,一个是暗含着中国北方文化的图腾,一个是写满古彝文的古怪文字,这一南一北是如何联系到一起的?这件事另白教授大惑不解。

    他觉得此事另有玄机,而这玄机的关键所在就是我本人,所以他便让季玟慧把我叫来,想跟我好好谈谈。

    我说我不瞒您说,我也是奇怪这两种东西为什么会联系到一起,所以才来请教您。您要是跟我探讨这事情背后的真相,那可真是找错人了,我比您还犯懵呢。

    白教授微微一笑,他说这个我自然知道,找你来不是要跟你探讨,而是想问问你,你这篇文字的原本在何处?可否拿来让我一观?说实话,这篇文字我们没有完全破译出来,只翻译出了很小的一部分。因为这篇文字并不完全是古彝文,而是一些与古彝文有些相近的另一种文字,其中有些是现在已经破解的古彝文,还有很大一部分,我们还从没见过。

    说着他递给我一张纸,上面写了几十个词汇和断断续续的句子,这便是从那篇文字中翻译出来的。

    我不及细看,把那张纸揣进了兜里。然后眼珠一转,觉得现在还不能把古卷原本拿出来,便推脱说原本不在我手里,就连见都没见过。

    白教授眼含深意的打量了我一会儿,开门见山的说:“这样吧,我也不和你绕圈子了,既然你的原本还不想示人,那我也不勉为其难。我想组织一个考察队,专门去一趟东北,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资金我来出,你有没有兴趣参与?”

    他越这么说我越感到糊涂,考古的事我一窍不通,何必非要我这个门外汉参与其中。

    又经过一番详谈,我才彻底摸清白教授的心思。

    原来白教授虽然没有翻译出那本古卷中的全部文字,但他从‘镇魂’这个标题和其中的几个词汇里隐隐猜到,这或许就是《汉书?艺文志》中提到的那本《镇魂谱》。据说这是一本奇书,记载了不少长生秘法和奇门秘技。

    已近古稀之年的白教授本来已对名利二字看得很淡,但这本书的突然出现,让他的心态生了重大转变。他认为这是一个百年难得的机会,这或许能给他带来人生中最大的辉煌。

    在他看来,《镇魂谱》与那个神秘图腾之间必然有着某种联系,如果能将整件事搞清,或许会掘出至今还不为人知的古代文明,这绝对会震惊整个考古界乃至全世界。

    他很清楚,《镇魂谱》的原本很有可能就在我的手中。但他没办法用强制的手段让我交出来,为了能顺利进行深一步的研究,他只得拉我入局,这样就等于掌握住了《镇魂谱》的原本。到时如果真的有重大现,我的功劳必定不小,届时我自然会将《镇魂谱》的原本贡献出来。

    听他说完,我心里对此人的评价大大降低。没想到这老狐狸竟如此道貌岸然,为了留名青史他还真舍得下血本,居然自掏腰包组织考古队。

    我心想,反正我们本来也正好要去东北和内蒙一带,与其自己花钱,还不如让这老狐狸出资。再说我们三个对历史知识一窍不通,如果跟着考古队在一起,的确是事半功倍。

    此时我觉得已经没必要再跟他拐弯抹角的了,于是捻了捻手指,做了一个点钱的手势:“那如果我接受了这份工作,酬劳这方面……”

    白教授伸出五个手指:“事成之后,给你5o万,这么样?”

    我没想到这老头子出手居然如此阔绰,可见这件事对于他来说至关重要。心说白来的钱不赚白不赚,便欣然道:“既然您这么盛情邀请,我再推辞就有点儿不识好歹了。不过咱们还是先礼后兵,我有几个条件,如果您能同意,我才能答应您的要求。”

    白教授微笑着拱了拱手,让我有什么条件不妨直说。

    我也不再客气,直言不讳的说:“第一,我有两个伙伴,是和我形影不离的,这次出行,必须带上他们。第二,我们的行动不受考古队约束,一切由我们自行安排。第三,咱们白纸黑字,草签个协议。倒不是怕您赖账,只不过这种事还是办的清楚些,这样对咱们双方都好。”

    白教授呵呵大笑,赞许道:“好好好!看不出你小小年纪到还挺干练的。那就依你,希望咱们合作愉快!”

    商定后,我们当场拟了一份合同,双方签字后,这事就算敲定了。

    最后白教授交代,出的日子定在一个星期以后。这边的领队是他的一个学生,叫周怀江,随行的包括季玟慧以及另外三人。

    和白教授话别后,季玟慧一直把我送出了中科院。一路上她始终沉默不语,秀眉微蹙,情绪低落,显然是有什么心事。

    走到大门口,我问她:“玟慧,你是不是心里有什么事?”

    季玟慧抬头望着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出一丝忧虑:“鸣添,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我微微一怔:“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我凭什么看不起你?你到底怎么了?”

    她叹气道:“我不知道白教授叫你来有什么事,没想到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功绩。我以前真没看出来,原来白教授竟然这么的……这么的……”

    我见她语塞,抢着说道:“这么老奸巨猾是不是?”

    季玟慧微一迟疑,然后纤弱的点了点头。

    我情不自禁的用手捋了捋她颊旁的几丝秀,安慰她道:“你想的太多了,所谓老谋深算,正是指他这种人。平时人五人六的满口大道理,其实肚子里装的都是功名利益。不但你看不出来,如果他不想外露,有些人一辈子都看不出来。再说我又怎么会怪你?你又没做错什么事。相反的,我还得谢谢你呢,给我揽了这么一桩美差,不但能出去旅游一趟,还能挣一笔大钱,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季玟慧听我这么一说,情绪总算舒缓了下来。随即她抿嘴一笑:“你能这么想就好啦!我还担心你认为我和他同流合污呢!”

    我见她娇艳嫣然的样子,顿时心跳加,脸憋的通红,真相捧着她的脸亲上几口。

    季玟慧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脑门,嗔道:“想什么呢你?”

    我红着脸挠了挠头皮,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赶紧搪塞了几句,随后慌慌张张跟她告辞,灰溜溜的跑了。

    一路上我心乱如麻,脑子里尽是季玟慧的影子。回忆起她的一颦一笑,当真是心动不已。心说自己这是这么了?难道真是把高琳忘了喜欢上季玟慧了?可不能见异思迁啊……

    此后的几天里,我穿梭在北京的各个地下市场中,搜罗一些特殊装备。我心里清楚,这次的旅途肯定会遇到重重险阻。由于是探寻血妖的老窝,保不齐会生几场恶斗。为了避免再次陷入此前手无寸铁的窘境,我托了很多关系,辗转的找到了一个出售违禁刀具的地方。

    我挑选了一把兰博2号战斗匕,大胡子则选择了更为犀利的d8军刺。王子果然是与众不同,为了与我们区分开,他竟然要了一把巴克757野营手斧。

    此外,我们还购买了阿尔法战术手电、军用手套、救生绳、指北针、冷烟火等物品,甚至还每人配备了一只音色不同的救生哨。

    每件东西都价格不菲,光这点儿装备,就花掉我2万块钱,着实的让我心疼了一把。

    一切准备就绪,我见还有些时间,便留在家中和他俩分析起白教授翻译古卷的那张纸来。

    这张纸上记录了大约四五十个词汇,大多是一些很平常的助词。其中比较显眼的,包括尸体、催动、虫豸、生者、幻象、永生、神力等等。从词汇的表面意思判断,这《镇魂谱》中极有可能记载了控尸之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此前东骊花园中群尸涌动的场面就好解释多了。

    然而那两只血妖为何能认得这些神秘文字,这《镇魂谱》又是从何而来?这一点,对我们来说还是一道无法逾越的谜题。

    此外,纸张下面还写着十几个杂乱无章的句子。大部分非常难懂,甚至无法读通。但其中有一句比较容易理解:“幻象……癫狂……服桉可避之……”

    虽然这句话并不完整,但从字面的意思推断,前半句似乎是在说蛇洞中那块绿色石头带来幻觉的情景,而后半句好像是介绍了一种避除的办法。

    服桉可避之……

    桉?这是个什么物种,我和王子都没听过。

    熟悉植被和草药的大胡子告诉我们,桉应该指的就是桉树。这种树北方几乎没有,但在四川西部和西藏这种海拔较高的地方还是比较常见的。

    这个问题可难倒了我,如果文中这句话所言非虚,那就是说服食桉叶便能避免被幻觉侵袭。但现在离出的日子已经很近了,我到哪里去找桉叶?一时无计可施,抱头苦想起来。

    大胡子见我这样,忽然呵呵的笑了起来,他说你们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难倒你们不知道风油精中的主要成分就有桉叶油吗?

    我和王子听了这话都瞠目结舌,万万没想到我们认为最难解决的问题其实是最简单的一件事。而更加出人意料的是,解决问题的其实正是随处可见的普通风油精。

    翌日,我去药店买了3oo瓶风油精,以备不时只需。药店服务员从没见过一次性买这么多风油精的主,都以为我是其他药店派来断货的。为此,我着实的费了一番口舌。

    出前两天,季玟慧打来电话,要我提供我们三个人的身份证,准备给我们订机票。

    考虑到我们的装备里有很多违禁物品,加上大胡子这个老妖精根本就没有身份证。我只得告诉季玟慧,我们因为有其他事要办,所以单独出,回头把火车票钱给我们报了就行。

    为了迎合我们的时间,考古队只得临时改变了行程,最终约定好四天后在内蒙呼伦贝尔市的海拉尔火车站汇合。

    两日后,我们三个整肃一番,便踏上了开往北方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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