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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艾力克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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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 活人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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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0 PM |只看该作者
由于我身上有伤未愈,加上这几天过度劳累,所以回去的度要比来时慢了许多。www.55wx.com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了。

    我先将大胡子安顿在家,然后一脸羞愧的来到街坊二哥家还车。二哥见我满身伤痕,赶忙问我:“怎么了兄弟?让谁给欺负了?跟哥说,哥哥给你拔疮去。”我哪敢告诉他实情?再说即使说了他也不可能相信,只好编了个谎,说自己去野外旅游,碰上拦路抢劫的,不但把我打伤,还用不知什么名目的凶器把车砸坏了。大大的赔礼道歉一番后,我给二哥放下1ooo块钱,灰溜溜的回家了。

    翌日清晨,我睡得正酣,突然一阵电话铃声将我吵醒。我拿起电话,王子尖细的嗓音在话筒中响起:“**!你丫嘛去了?我都找你好几天了,还他妈以为你死了呢!”我心说你还真说着了,小爷我真是差点死了。但口中还是敷衍道:“出去办点事儿,火急火燎的找我干嘛?又跟外头背债了吧?”

    王子说你少他妈废话,你就不能盼我点好?我画室的钥匙撞屋里了,急着找你拿钥匙开门,找了你几天都没消息,你要再不出现我都要找开锁公司了。你等着,我这就过去。

    我还待再说,那边却已经挂了电话。王子这人是出了名的大嘴,什么事都敢往外说,没有的事他都能添油加醋的说的比真的还真。我心想要是让他知道了大胡子的来历和血妖的事,恐怕netbsp;   我急忙起床从卧室出来,见大胡子正在研究放在客厅的饮水机,明显是口渴了但不知道怎么弄。我扑哧一笑,帮他接了杯水,然后告诉他,一会要来个人,是我朋友,这人听风就是雨,千万别把血妖和我们的事情告诉他。大胡子说这个自然,本来当初连你都不想告诉。

    我好歹洗漱了一把,下楼买了二斤包子三碗馄饨,刚回家王子就来了,一进门就不依不饶的问我这两天跑哪儿浪去了。一转头,突然看见了大胡子,愣了一会儿,急忙走过去一脸谦卑地跟大胡子握手,嘴里还非常客气的说着:“您好您好,我叫王孜,师大美术系的,今后请您多多指教,多多指教。”然后偷偷把我拉到一边,一脸兴奋的问我:“怎么着爷们儿,哪淘换的大艺术家啊,都弄家来了?够有道儿的啊。”

    我都快让他给气死了,心说你这孙子真够会看人的,竟能把这老妖精看成艺术家,忙解释说:“你小子少他妈脑袋上顶破锅,乱扣帽子。他不是艺术家,就是我家一普通亲戚。”王子回头又看了看大胡子,鬼笑道:“还跟瓷器我这儿不说实话,你家亲戚我都快见全了,哪有人家这范儿的啊,你看人家那坐姿,一动不动。一看就是玩儿行为艺术的!真他妈够前卫的。”

    我回头一看,差点乐出声来,心想这个大胡子怎么像个小孩儿似的,我没让他吃他就不吃,盯着那袋包子眼睛都不眨,直板板的在那坐着。于是拉着王子过去坐下,让他少放屁,赶紧吃饭。

    大胡子一看可以开动了,抓起两个包子就塞进嘴里大嚼起来。王子还在一边捧臭脚,夸他吃饭的样子很行为艺术。

    吃完饭,我让王子自己去了画室,然后我带着大胡子出去洗澡搓背、剃头刮脸,省的再让人误以为是什么艺术家。等全都捯饬完了再一看他,长眉俊目,鼻高唇薄,活脱脱一个江南秀才,哪还像当初那个邋遢落拓,满脸虬髯的济公再世?这相貌,再怎么看最多也就三十出头,怎么可能活了一百多岁?

    我拉着他一边往家走一边问他:“大胡子你说实话,你真的活了那么大岁数吗?是不是一直逗我玩呢?”大胡子淡淡一笑:“这事说来话长了,等有机会我再慢慢给你讲吧。”

    到家后,大胡子就张罗着要把血妖背后的图案画给我,催着我快点去找线索。我说你着什么急,还没听我给你说说我的看法呢,弄不好我已经猜到血妖的来历了。

    大胡子听我说知道血妖的来历,觉得颇为惊讶,让我讲出来听听。我不紧不慢的点了根烟,然后告诉他,其实我昨晚睡觉前已经在心里仔细的揣摩了一遍,从血妖的特点以及行为来看,很显然和传说中的吸血鬼非常相似。之后我把吸血鬼的一些明显特点一一给他例举了出来。又给他放了几部吸血鬼电影中的段落,供他参考。

    大胡子看完后,默默的想了一会,然后抬起头来告诉我,他感觉血妖和吸血鬼不是一类。他认为有几点不同,一是吸血鬼只吸血不吃肉。二是吸血鬼怕光而血妖不怕。三是他刚才所看的电影段落中,吸血鬼大多会飞,而血妖不会。还有一些他说不上来,但总感觉有些不对。

    我本想反驳他,告诉他吸血鬼会飞可能是电影对于吸血鬼的一种美化,另外也有一些电影中的吸血鬼也是不怕光的。可吸血鬼只吸血不吃肉这点却无法反驳。平时在电影中,书籍中以及游戏中,对这类喝血或者吃肉的怪物见过不少,吸血鬼喝血不吃肉,丧尸吃肉不喝血,僵尸喝血没思维。没见过哪类奇幻生物能兼这三者的特点于一身的。并且也没听说过吸血鬼身上有图案的,看来大胡子说的也有些道理。

    说话间,大胡子拿起笔在纸上画了起来,我见他纸上所画的正是我前天看到那只血妖背上的图案。

    这图案很简单,只寥寥几笔。就如同三个饱满的大桃子底对着底组成了一个三角形,三角形倒立着,一个角在下,两个角在上。在三角形中间空旷的地方,画着四个小三角形,上下各两个,尖对着尖。这个图案虽然结构简单,但很明显有着什么寓意,像是图腾,又像是什么远古符号。

    他画完端详了一会,放下笔问我:“像不像?”

    我挠挠头:“应该是像吧,你知道,那天我也就扫了一眼,来不及细看。不过我感觉很像了。”

    他“嗯”了一声说:“应该不会画错,我记的很清楚。鸣添,就托付你了,你想办法查查这幅画。”说着把画递给我。

    我接过那张纸,折好了放在兜里,对他说:“行,我来想办法。不过你别急,调查线索这种工作可不是个简单的活儿,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会尽力的,你别催我就行。”

    我是在大胡子面前拍胸脯子保证了,但却全然忘记了自己的能力有限。说起调查线索,何止是一个‘难’字了得?我一个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本来认识的人就有限,加上手上所有的线索就只有这一张说不清道不明的图案,根本就无从下手。但这些难处也只能藏在自己肚子里,谁让我当初云山雾罩的在大胡子面前把自己吹嘘成了一个‘无不知百行通’的圣人了呢?

    如此过了十几天,我每天要么到处闲逛,要么就去画室工作,回家后都告诉大胡子我去外出找线索了。大胡子也很有耐心,窝在屋里从不出去,大部分时间都是看电视看报纸看书,每一本都极其认真的翻阅。我总感觉他不像是在闲着没事看书打时间,而像是在认真的学习。

    闲话少说。且说这一日我又像往常一样,从画室出来准备回家。出门后我慢条斯理的往外溜达,这时想点根烟抽,却现兜里只剩下一个空烟盒。我懒得走回楼上找王子要,就信步走进了传达室,想跟看门的大爷蹭根烟抽。看门大爷跟我关系不错,以前夜不归宿的时候经常受他关照,我也因此时常孝敬她。

    我跟大爷要了根烟,觉着要完烟马上就走有些不大合适,就在他屋里有一搭无一搭的和他闲聊。

    闲聊间,我忽然现他的床底下和衣柜上面全是报纸,所有空间都塞的满满的,一摞一摞,堆的很厚。我问大爷您留这么多报纸干嘛用啊?大爷笑着说这是物业订的几份报纸,各个办公室都有,传达室也有一份。这旧报纸按废品价卖贵着呢,所以留起来,到时卖给收废品的。

    我猛一闪念,突然想起大胡子跟我说过他现血妖的时候,那好像是一个多月以前的事。我顺嘴答音的问大爷有没有两个月以前的报纸。大爷说有啊,远了不敢说,我这报纸足够半年的,一份不少。我说那我求您个事,您把所有报纸中2oo1年4月份的全都找出来,我有用,您帮个忙,亏不了您。老爷子嘴上说着不用不用,帮你个忙还不是小事儿么!手上已经麻利的干了起来。

    我溜达着到附近的小商店买了两条烟,和商店老板侃了会儿,然后又回到了传达室。

    这时报纸已经整理的差不多了,我一看还真不少,赶紧找了个编织袋,打捆往里装。临走给大爷留下一条烟,把大爷乐的嘴都合不上了。

    到家后,大胡子问我拿这么多报纸干什么?我说你以为我整天调查就光用嘴查啊?得查资料,这些报纸就是资料。你赶紧和我一起查,把你现血妖之后的所有报纸都仔细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你以前住的那一带关于死人的报道。

    我们俩在铺天盖地的旧报纸中翻了整整一下午,眼看暮色已至,我才终于找到了一条报导。

    报导中说2oo1年4月6日,山西省帽儿山附近的野山中,一个由驴友自行组织的小型登山团中失踪了一人,4月8日,再次失踪两人。经警方调查,于4月12日找到了两具尸体,分别为一男一女,均被野兽残食,面目已不可辨认,经鉴定确为登山团的团员。另外一名男性团员失踪,至今下落不明,怀疑已经被野兽残食,或者逃亡时掉进了山涧。由于在山涧中搜寻难度较大,暂时仍未找到,搜寻还在持续中。以下提供了失踪者的姓名、体貌特征和该报纸的联系方式。

    看完报纸我陷入了思索。报纸上的报导和大胡子此前所讲述的基本吻合,大胡子曾经在山上看到过两具尸体,也就是报导中所说的一男一女,那么另外失踪的一人是谁?

    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该名失踪人员就是一名普通驴友,也被血妖残害,但尸体仍未找到。而第二个可能性让我有些不寒而栗,难道血妖本人就是失踪的那个人?

    从报纸上提供的体貌特征来看,此人的相貌和我所见的血妖非常相似。如果第二种可能性成立,那就意味着血妖就混在人群当中,和正常人一样,平时丝毫不露痕迹,只在容易下手的时间和地点才对人类难。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是隐藏着的血妖,不远不近的窥视着,准备随时袭击它的目标。

    想到这儿我不禁出了一身冷汗,这个想法太大胆了,希望不是真的。

    我把报导给大胡子看了一遍,然后把刚才自己的分析也和他说了,问他有什么看法。大胡子说你的第二种猜测是对的,血妖的确是隐藏在人们的周围。它和正常人一样,能说话,有思维,甚至有的还有工作,和普通人一样的正常生活,根本无法分辨。

    我起初完全没有想到那种满眼通红,十指如刀,而且长着獠牙的血妖会混迹在人群里。听大胡子这么一说,我顿感毛骨悚然,开始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惧。我怕我身边潜伏着血妖,迟早会伤害到我。同时,也担心远在天津的父母。没有人规定血妖只能在特定的地方出现,弄不好我父母的身边也隐藏着血妖,万一伤及到他们怎么办?这可如何是好?

    大胡子让我冷静一下,先不要慌。他说就是因为危险,所以才让你帮忙调查,你查的越快,我们找到根源就越快。只有查到了根源,才能彻底除掉这种祸害,到时不止你安全,所有人都会安全。

    我猛的打了个激灵,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忙问道:“你一说根源我突然想起来了,血妖传染不传染?是不是像吸血鬼和僵尸一样,咬了谁谁就变成同类了?那岂不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危险嘛!”

    大胡子微微犹豫了一下,拍拍我的肩示意让我不要激动,然后表情郑重的对我说:“话已至此,有些事情是不得不让你知道了,我现在就原原本本的告诉你。让你知道,或许也有利于你今后的调查。”我怕打断他的话茬,没再说话,认真的点了点头,一双眼直勾勾的望着他。

    大胡子向着窗外的夕阳望了一会,回忆着许多年前的那些往事,他的眼神中交织着一丝哀伤和一缕杀气。接着,他给我讲出了八十多年前,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一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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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前,大胡子住在四川峨眉山以北的图山之中。www.55wx.com当时军阀混战,天下大乱。他虽有一身过人的本领,但不知到底为谁效力才是正确的。对于他这种闲云野鹤来说,政治是最令他头疼的事情。他不喜欢那个烽火连天的时代,深居在山中很少下山。

    一日,他在山上听到山下的村子里人声鼎沸,哭喊声大作。他不知出了什么变故,急忙下山,想看个究竟。

    下得山来,眼见昔日里宁静祥和的村子此时竟是一片狼藉,啼声不断。他找个了村民打听情况,那村民告诉他,原来刚才有个军阀来抓壮丁,一下就抓走了全村所有男丁,只剩下了一村子的孤儿寡母老弱妇孺,今后这日子是没法过了。大胡子一时性起,想救村民们于水火,向前追了过去。

    追上那队官兵之后,大胡子还待理论,但没说几句就引来军官的不满,逐下令杀了大胡子。大胡子见好说不成,就和官兵动气手来。虽然也打伤了十几名官兵,但怎奈对方人多势众,几百号人对他刀枪并用,他本事再大也只能求个自保,最后手臂还中了一枪。他见自己孤掌难鸣,又不愿真的伤人性命,眼见已经救不到人了,只得颓然而返。

    看着一村的孤儿寡母实在可怜,大胡子于心不忍,就经常下山帮他们耕田耙地,担水劈柴,修房补瓦,甚至医病救人,几年下来也算过的安生。村里人个个夸他神通广大不是凡人,拿他当救世的活菩萨,他也视村中每一位村民为自己的亲人。

    话说一日他上山采药,多耽搁了两天才下山。下山后见到全村老少都围着李家的屋子议论着什么,于是赶忙走了过去。一看之下吃了一惊,原来李家母子俩全被什么野兽咬死了,李家的儿子才五岁,竟然被吃的几乎只剩下骨头。

    大胡子当时被气得火冒三丈,问村里人可曾见过是什么野兽,竟如此凶残?村里人却都说没有见过,前一晚还好好的,第二天就这样了,连呼叫的声音都没听到。大胡子嘱咐村里人先把尸体埋了,然后拿了一柄单刀和一把火叉就上山去了。

    他在山里转了几天,杀死了两只老虎,打死了十几只狼,但还是觉得不放心。又在山里转了几天,见确实没什么可伤人的野兽了,这才回程下山。想着这次应该是除了大害,也算为李家母子报仇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刚一下山就被村民们围住了,哭着说他走的这些日子,胡家老太太被咬死了,孙家老两口被咬死了,范家媳妇和三个孩子全被咬死了。

    大胡子闻言顿时勃然大怒,被气的牙根都咬出了血来,转身就要再次上山,杀光全山杀野兽。可转念一想有些不对,就问村里人,这七个人是何时死的?如何死的?可有什么蹊跷?村里人说死法和李家母子一样,无声无息的,一点动静都没有。三家人,每隔一天死一家。

    村民们争论不休,这个说是豺狼虎豹,咬死了人,吃饱了就跑回山里了。那个说不对,准是山里的什么动物成了精,下山来索命了。还有的坐在地上大哭起来,说这是什么世道啊,儿子被抓了壮丁,还不知道是死是活,现在又赶上妖魔作祟,害人性命,老天爷真是不让人活了。

    大胡子心里烦躁,一时也摸不着头绪,便问村民是否已经把尸体埋了?村里人说胡家老太太和孙家老两口子已经埋了,范家四口是昨晚死的,还没来得及埋。大胡子闻言赶忙到范家去看尸体,对着尸体仔细观瞧。他现尸体被咬的地方,并不像是被野兽撕咬的痕迹,切口平整,倒有些像是人的牙齿印。并且,他能闻到尸体伤口上散出一丝淡淡的香气。虽然不清楚是什么花的香气,但以他常年采药的经验判断,可以肯定这是花香。

    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大胡子已经可以断定事有蹊跷。这些村民绝对不是野兽所伤,恐怕真的有可能是什么妖魔邪祟。

    他假作糊涂的样子对村里人说,自己可以确定此乃山中野兽所为,让大家放心,他明天就起程去打野兽,不杀光野兽绝不回来。

    在那个时代,山中的村民大多深居简出,为人极其淳朴。况且近几年来,村民们都视大胡子为村里的主心骨,大胡子怎么说,一村的孤寡老小就怎么做,从来没有异议。

    次日清晨,大胡子一大早就出门上山了。眼看时近黄昏,他又悄悄的潜回了村外。

    待天色全黑后,他无声无息的进了村,跳上了村子中央一颗高大的古树上。透过浓密的树叶,他可以看清村里的每一个角落。

    月至中天时,一个黑影闪了出来,悄无声息的进了一户人家之中。借着月光,大胡子定睛观瞧,那黑影原来是个人。他估计这个人就是罪魁祸,一跃下树,也悄悄的走向了那户人家。

    行至门前,他向屋里听了听,有微微的响动。知道刚才那个黑影应该就在里面,忽地一抬脚,踢开了门。

    在他踢开门的一刹那,一个黑影从后窗窜了出去。大胡子连忙要追,却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原来是村民刘老汉躺在了血泊当中。他伸手摸了摸刘老汉颈部,已经死了。

    大胡子不敢耽搁,抓凶手要紧,于是向外一纵,也从后窗跳了出去。可左寻右找,那个黑影竟然不见了踪迹。

    他加紧脚步围着村子疾跑起来,转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还是没见那凶手的踪影。他停住了脚步,心想估计凶手没有出村,应该还躲在村子里的什么地方。

    于是他大喊了几声,将村里的老老少少都喊了出来,告诉大伙杀人凶手就在村子里,都点起火把照亮村子,大家一起找。只要谁现了不认识的人,就马上大喊。

    村民们应声点起了大大小小数十个火把,将这个小村庄登时照的亮如白昼。大胡子也忽东忽西的,在村里四处寻找,防止凶手外逃。可找了大半夜,竟然没现任何外来的人。大胡子无奈之下只得让大家先回去睡觉,自己再另想办法。

    回到家中,大胡子心下焦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推敲。

    当时他只在刘老汉的屋中耽搁了一小会儿,那个人影就从此消失了。也就是说此人身手敏捷,脚下的度绝不在他以下。可他围着村子打转的度已经算是极快了,确实没现有人外逃的身影,按理说此人应当就躲在村中。然而全村老老少少数十号人,在这样一个小村子里找了良久竟然找不出此人,这便真是奇了。难道说……那个人影不是村外的人,而就是村中的住户?

    想到这儿大胡子不由得感到有些糊涂,方才除了刚刚死去的刘老汉,全村的人都站在了他的面前。他也暗中清点过,除了刘老汉以外,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如果杀人者是村里的村民,那会是谁?每个人都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几年时间,从未现谁能做出吃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再者说,全村剩下的尽是一些老弱妇孺,任谁也不可能有如此好的功夫而在他眼皮底下隐藏这么久。越想越是糊涂,只得暂且作罢。

    翌日,大胡子将刘老汉的尸体埋葬了。埋葬前,他再次检视了一遍尸体。现和此前一样,尸体喉咙上的伤处有一股花香,并且牙印整齐,是人牙所为。

    自此之后,大胡子每晚都悄悄的进村,然后躲在大树上暗暗观瞧,等待那个凶手再次出现。可一等数日,那个凶手却再也没有出来。又多等了几日,依然不见凶手的行踪。自忖难道是自己技不如人?或许那晚凶手早就已经逃出了村外,自己只是没有觉而已?

    再观察数日,终是没有任何异常再出现,村里也逐渐的回复了平静。想来也许是那晚凶手因为露了马脚,逃出村外不敢再来了。屈指一算,自刘老汉被害那晚,至今已经过了一月有余,应该是不会再有事了,总算松了口气。

    简短捷说。如此又过了数月,村子里早已平静如初,五家人被害的事情也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心中。

    这一日大胡子从山里采了一些山蘑和山笋,下山准备分给乡亲们。谁知刚一下山,田婶就哭天喊地的告诉他出事了,昨日她家凤兰出去放羊,一夜都没回来,村里人都出去找了,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大胡子让田婶稍安勿躁,他出去再找找。

    出去找了半日,终于在离村二十多里的老河口找到了凤兰的尸体,和此前一样,被咬得不堪入目。尸体被咬之处,有淡淡的花香,确是同一人所为。

    大胡子此时怒不可遏,甚至想抓到真凶之后,也一口一口的将他咬死,让他受到和亡者同样的痛苦才算给这些无辜的生命一个交代。

    可愤怒够了,却苦于无计可施。这怪物对他的举动了如指掌,总是在他不在村中的时候或者放松警惕的时候下手,这让大胡子头痛不已,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大胡子怕田婶看了凤兰的样子受不了,将尸体带回村外就地掩埋了,这才回去告诉了田婶,让田婶节哀顺变,孩子的模样太惨,就在坟前烧些纸上柱香罢了。

    看着田婶嚎啕大哭的情景,大胡子心里如同刀割般的伤痛。他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抓到真凶,给冤死者报仇,一日不除这个祸害他便一日不放松警惕。

    这日过后,大胡子又每天躲在树上盯梢,可又过月余,凶手再次彻底消失了。

    此时他几乎可以断定,凶手必定是众多村民中的其中一个,可此人隐藏太深,根本无法察觉。但又不能一个个的过堂审问,总该想个什么办法才好。

    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日,大胡子到得傍晚正向山下走,忽见山路中蹿出一只野兔从他面前蹦了过去。那野兔满身是水,一边蹦一边抖着身上的水珠。想必近来几日经常下雨,这只兔子肯定是掉进了哪个水洼才弄得一身湿。

    大胡子本没在意,正要继续前行,猛然间看见野兔在山道上留下的一排脚印。那是因为野兔的脚上有水,踩在黄土的路上形成了印记。他灵光一闪,有了计较。

    于是他下山后召集所有村民,告诉人们他已经现了凶手的行踪,应该就在老河口以西三十里的林子附近。他今晚就去捉拿真凶,明天一早就能给大家一个交代。说完就拿了单刀向老河口出了。

    出村后,他兜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山下,然后赶忙上山回到家中,背了两袋白面下来。等到夜阑人静之时,他悄没声的走到各家门前的不远处,撒起了白面。

    他每隔一步撒一滩,每隔两步撒一滩,再每隔一步撒一滩,再每隔三步撒一滩。这样一来,无论此人的步子跨的大还是跨的小,总有一脚会踩在面上。然后他又依法在每家的后窗外撒上白面。撒完后,他就蹿到了村中的老树上。

    一夜无话。次日寅时已过,天刚蒙蒙亮。大胡子跃下树来,仔细查看每家门前的白面。

    但每一滩都完好如初,没有被人动过。难道昨晚凶手没有出来?他有些疑惑不解,于是又到后窗去看。

    终于,两条白色的脚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他屏住呼吸,放轻脚步,沿着一条脚印走去。

    白色的脚印相距很短,可能是怕出响动,所以此人的脚步迈的很小很碎。脚印的尽头对着吴大伯家的后窗,后窗虚掩着,看情形是被打开过。

    他轻轻的将后窗挑起,向里张望。只见吴大伯的尸凌乱不堪的散落在屋中,内脏都被掏了出来。大胡子见状顿时头上青筋暴起,牙咬得咯咯直响。

    他急忙转过身,沿着另一条脚印追去,顺着脚印,他来到了马家的后窗跟前。大胡子又轻轻的挑起后窗向里观瞧,却看见马家的媳妇马大嫂躺在炕上,正用血红的双眼直勾勾的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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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被马大嫂的样子吓了一跳,情知之前杀人食尸的凶手一定便是此人。www.55wx.com怒吼一声:“啊呀!原来是你!”话音未落,便一掌打碎了木窗,跳进了屋内。

    马大嫂一骨碌站了起来,伸出了坚硬如刀的一双利爪,指尖还残留着血迹。大胡子怒气冲天,指着马大嫂吼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做出食肉饮血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来?”

    马大嫂阴笑道:“我这般小心没想到还是被你找到了,你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大胡子哪有心情和她闲扯,盛怒之下一刀砍了过去。那马大嫂单臂一挡,‘当’的一声,单刀从当中震断。大胡子见这一刀虽将这妖人的皮肉砍破,但并未见她如何疼痛,而且她竟然能将单刀震断,也不由心中大吃一惊。

    大胡子将半截单刀往地上一扔,力挥单掌拍了过去。马大嫂忙举双手格挡,但怎抵得住大胡子膂力惊人,直被大胡子这一掌震飞了出去,后背将房门都靠碎了。大胡子二话没说,紧接着拍过去第二掌,马大嫂无处可躲,只得又硬接了他一掌。咔嚓一声,马大嫂连人带门摔到了院里。

    此时村民大多已被吵醒,都出来瞧个究竟,将马家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马大嫂打了个滚站起身来,双臂被大胡子震得有些抬不起来,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露出了四颗钩子般的獠牙。

    大胡子指着马大嫂,对村民们喊道:“大家来看,这便是那个吃人的真凶。她白天像个好人一般,到了半夜却变成了生吃人肉的妖魔。”然后指着马大嫂微微隆起的肚子说道:“看她那肚子,刘大伯的半个肉身就在她的肚子里。”村民们闻言都向前几步凑过来围观,有的大骂她是妖精变的,有的却一时还无法相信。

    那马大嫂呲开獠牙,吐出一口寒气,向四周的人怒视着扫了一遍。此时天已大明,村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恐怖的面容,被她的样子都吓得又后退了回去,都催着大胡子赶紧将这个孽障杀了。

    大胡子对马大嫂道:“你于数月之间,竟连伤十二条人命,喝血吃肉,禽兽不如。我问你,你到底是人是妖,在此蛰伏数年,残杀这些老弱妇孺到底是为了什么?”

    马大嫂阴森森的回道:“你以为你有点本事就能制住我了?想得倒美,我今天既已现形,就要大开杀戒,先把你杀了,然后将这一村痴人全都咬死。”话音刚落,便挺身一纵,向大胡子扑了过来。

    大胡子对此人是恨之入骨,使出十二分力气和她斗了起来。顷刻之间,便将那马大嫂打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但大胡子越打越觉得奇怪,为何将她打的如此模样,她竟还能有力气和自己缠斗?大胡子见这怪物确实身有异能,不是寻常办法能够杀的死的。于是飞出一腿将她踢到,趁她还未起身,瞬间转到她的身后,将那怪物头颈抱住,用力一扳,这怪物才应声倒地。

    怪物死后,村民都上来围观,看到她嘴里的四颗獠牙,开始议论起来。有人说这是僵尸,但有几个老者却说不对,僵尸乃是尸,尸有一口生人气,从而变化出来。虽说僵尸也分数种,但终归是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不可能和我们一起生活这么久都没人察觉。况且僵尸最怕阳光,这马大嫂白天整日的在地里干活,也从不见她怕光。虽然也有僵尸变魃的传说,但相传魃能飞天,能杀龙吞云,她直到被杀都不曾飞过一下,可见不是魃。

    此时又有人说既然不是僵尸,应该就是什么妖精变化的。几个老者又说不然,妖精变幻化为人形确是有此传说,但相传变化的妖精被杀之后,必会现出原形。可你们看她如今死了,还是人形,必然也不是妖精所变。

    也有人说可能是她不小心吸了坟地间的尸气而变得爱吃人肉,古时倒也有一些这样的故事。但为何吸了尸气能长出獠牙来,而且不怕刀砍斧剁这一点却是难以自圆其说。

    大家众说不一,没人能说清这马大嫂到底是为何变成了这等吃人的怪物。议论了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大胡子将马大嫂的尸掩埋后,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转眼夏去秋来,村里再次回复了宁静。虽然有些心重的老人对此事还是念念不忘,但既然原凶已被大胡子打死,除去了祸根,大家也就安心了许多。

    且说这一日,大胡子正在田里收菜,忽见武家大小子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他告诉大胡子说刚才自己放牛的时候,看到马大嫂竟然从坟里爬了出来。

    大胡子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跑过去看个明白。一见之下便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马大嫂果真复活,正脚步蹒跚的向远处走去。她的衣服已经烂的差不多了,裸露着的后背上,浮现出了那幅神秘的图案。

    大胡子一声虎吼,叫住了那怪物。那怪物见大胡子又来,顿时双目圆睁,呲牙咧嘴,恨不得将大胡子马上生吃了才算解恨。两人不由分说,又动起手来。但那怪物死而复活,正是极其虚弱的时候,怎么打得过大胡子?欲待要跑,却被大胡子的拳脚罩住,无论如何也跑不出去了。眨眼之间,大胡子再次将那怪物的脖子扭断,那怪物至此又死了一次。

    大胡子想想如果再如前般掩埋,怕是日后它还能复活。于是找了些柴火,将死尸烧成了灰烬。

    在火化之前,大胡子仔细端详了怪物背部的图案,虽然想不出是什么名堂,但怕今后会有用处,就将这幅图深深的记在了脑子里。

    此后的许多年中,大胡子也曾经到处寻访过血妖的踪影,但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血妖。他甚至逐渐的相信,血妖或许仅此一只,世上再没有这种吃人的祸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放弃了寻找。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八十年后,这凶残的怪物竟然再次被他遇到。在决心不诛杀这妖孽便不罢休的同时,大胡子也隐约觉得,血妖很有可能不止眼前这一只,既然在相隔了数十年之间他能见到两只血妖,那恐怕在这世上还存在着第三只、第四只,甚至数百只。为了不让村里那些乡亲们的悲剧再次重演,他誓要找到血妖的源头,并且将它彻底毁灭,让这个世上不再出现这种害人的妖怪。

    大胡子讲到这里停住了话头,他说:“此后的事你都知道了,不用再讲了吧。”

    听到这里,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说话。然后点了根烟,看着袅袅腾挪的烟雾,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

    血妖断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它们心思缜密,擅长伪装,它们吃人喝血,残暴至极。好在血妖的传播途径不是直接的咬伤,不然这世上每天每时不知道要增加多少只吃人的妖兽。

    八十年前有血妖,已经被大胡子烧成了灰烬,八十年后,我又见到了血妖。我想这肯定不是一种定律,大自然不会每八十年自动产生出一只或几只血妖来愚弄世人。然而血妖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它们到底生来就是妖还是后天转变的?它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什么?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不解的谜题。

    可是现在,我觉得我有义务去解开这个迷,无论是保护我自己还是保护我的家人,甚至是保护那些与我不曾相识的人们。我觉得既然我见到了血妖,见到了大胡子,我得知了这个荒诞离奇的事实,我就应该做些什么,至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虽然不能像大胡子那样行侠仗义,济世救人。但我至少可以尽我所能去帮助他,如同我当初对大胡子夸下的海口一样,用我所了解的现代社会知识帮他去调查。这,也是我如今唯一能做到的了。

    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捻灭,非常认真的对大胡子说:“大胡子,我现在真的有点儿佩服你,你是个好人,真真正正的好人。”大胡子对我微微笑了一下,以示对我嘉奖的感谢。

    我又继续说:“但是我得承认,这些天我其实没有认真的查找线索,之前的有些话,其实我是在忽悠你,这一点我向你道歉。但是听了你的故事,我很受感动。我佩服你济世救人的品德,也替那些无辜受害的村民们惋惜。并且,我也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我决定要做点什么,这次是真的要做点什么,不是忽悠你了。从明天开始,我要真正的帮你去调查。怎么查你不用管,可能说了你也不太懂,但我保证这次没有骗你。对**誓,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

    说完这些话,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我对自己刚才讲的那些气宇轩昂的言论有些沾沾自喜,整个人好像飞升了一样,上了一个档次。有生以来我头一次感到,原来相互的坦诚,竟能让人的心情如此愉悦。

    大胡子听完我的话,起初有些惊讶,以他那单纯的性格,当然不会想到我一连骗了他这么多天。等我的话全部讲完,他又释然的点了点头。

    他说你能诚实的告诉我真相我很满意,人与人之间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有欺骗有隐瞒是很正常的。就如同我此前一直把血妖的事隐瞒不说一样,当时也是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而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血妖。现在我们一起生活也有几天了,我可以肯定你这人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本质不坏。你既然说真的肯帮我,那我们就好好合作,一起将这害人的血妖彻底除掉,也算慰藉那些冤死者的亡魂了。

    我说帮你是帮你,但我还没升华到和你一起除妖的境界,我只是说帮你调查,除妖的事我可办不来,我也没那份儿能耐。大胡子点头一笑说:“一切随你,你能帮我调查已经是帮了我的大忙。”

    这一晚是我第一次和大胡子推心置腹的谈话,大胡子也是自从认识我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忌的和我交流。血妖的事在他心中埋藏已久,从来没有过倾诉对象,如今全盘托出告诉了我,并且达成了共识,他的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

    我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心情愉悦的对他说:“好,既然今天聊的这么痛快,咱们就庆祝一下,我请你下楼去吃顿丰盛的。”大胡子一听到吃饭,显得格外的高兴。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饿死鬼投胎,长得仪表堂堂的,怎么就从来不会矜持一下?一提到吃就跟疯了似的,而且饭量还出奇的大。

    虽然我口称‘大餐’,但因为近些天的开销太大,已经有些囊中羞涩了。为了节省点开支,我带着他在楼下的夜市坐了下来。不过对于他这种常年住在山里的人来说,夜市已经算是非常奢侈了。

    我点了一些凉菜和几瓶啤酒,告诉大胡子,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许吃烤肉,一看见烤肉我就想起那烧焦的尸体来,几天都吃不下饭。

    大胡子起初推辞不喝酒,说自己很多年没喝过酒了,怕醉了出丑。我说你别装大尾巴狼了,估计你的酒龄比我爷爷岁数都大,今天聊的这么开心,哪有不喝酒的道理?来吧,今天咱爷们儿尽兴!

    当晚我们两个酣呼畅饮,酒到杯干,彼此间的友谊由此又加深了一层。我本想把他灌醉,然后套套他长生不老的真实原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个自称酒量不行的大胡子不管怎么喝都像没事人一样,而我,最终却连自己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了。

    次日醒来,感觉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赶紧下床倒了杯水,边喝边向客厅走。大胡子正在沙上看书,见我出来,微笑道:“昨天你喝多了。”我说那还用你说,你这厮太能坑人,明明说不会喝,却有那么好的酒量。本想把你灌醉,反而却着了你这厮的道了。

    早饭时,我告诉大胡子,今天我出去找个朋友,问问朋友有关那幅图案的事。那个朋友是倒腾古玩的,兴许能问出点儿什么门道儿来。

    我让大胡子别老在家呆着,没事出去随便转转,熟悉熟悉周边情况,也算是认识一下新的社会。老在山里闷着,消息闭塞,一准儿的孤陋寡闻。

    早饭后我们一起出了门,我给他配了一把家门钥匙,嘱咐他别跑太远,免得找不到回来的路。然后就各自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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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2 PM |只看该作者
大胡子被马大嫂的样子吓了一跳,情知之前杀人食尸的凶手一定便是此人。www.55wx.com怒吼一声:“啊呀!原来是你!”话音未落,便一掌打碎了木窗,跳进了屋内。

    马大嫂一骨碌站了起来,伸出了坚硬如刀的一双利爪,指尖还残留着血迹。大胡子怒气冲天,指着马大嫂吼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做出食肉饮血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来?”

    马大嫂阴笑道:“我这般小心没想到还是被你找到了,你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大胡子哪有心情和她闲扯,盛怒之下一刀砍了过去。那马大嫂单臂一挡,‘当’的一声,单刀从当中震断。大胡子见这一刀虽将这妖人的皮肉砍破,但并未见她如何疼痛,而且她竟然能将单刀震断,也不由心中大吃一惊。

    大胡子将半截单刀往地上一扔,力挥单掌拍了过去。马大嫂忙举双手格挡,但怎抵得住大胡子膂力惊人,直被大胡子这一掌震飞了出去,后背将房门都靠碎了。大胡子二话没说,紧接着拍过去第二掌,马大嫂无处可躲,只得又硬接了他一掌。咔嚓一声,马大嫂连人带门摔到了院里。

    此时村民大多已被吵醒,都出来瞧个究竟,将马家门前围了个水泄不通。马大嫂打了个滚站起身来,双臂被大胡子震得有些抬不起来,瞪着血红的两只眼睛,露出了四颗钩子般的獠牙。

    大胡子指着马大嫂,对村民们喊道:“大家来看,这便是那个吃人的真凶。她白天像个好人一般,到了半夜却变成了生吃人肉的妖魔。”然后指着马大嫂微微隆起的肚子说道:“看她那肚子,刘大伯的半个肉身就在她的肚子里。”村民们闻言都向前几步凑过来围观,有的大骂她是妖精变的,有的却一时还无法相信。

    那马大嫂呲开獠牙,吐出一口寒气,向四周的人怒视着扫了一遍。此时天已大明,村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了她恐怖的面容,被她的样子都吓得又后退了回去,都催着大胡子赶紧将这个孽障杀了。

    大胡子对马大嫂道:“你于数月之间,竟连伤十二条人命,喝血吃肉,禽兽不如。我问你,你到底是人是妖,在此蛰伏数年,残杀这些老弱妇孺到底是为了什么?”

    马大嫂阴森森的回道:“你以为你有点本事就能制住我了?想得倒美,我今天既已现形,就要大开杀戒,先把你杀了,然后将这一村痴人全都咬死。”话音刚落,便挺身一纵,向大胡子扑了过来。

    大胡子对此人是恨之入骨,使出十二分力气和她斗了起来。顷刻之间,便将那马大嫂打得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但大胡子越打越觉得奇怪,为何将她打的如此模样,她竟还能有力气和自己缠斗?大胡子见这怪物确实身有异能,不是寻常办法能够杀的死的。于是飞出一腿将她踢到,趁她还未起身,瞬间转到她的身后,将那怪物头颈抱住,用力一扳,这怪物才应声倒地。

    怪物死后,村民都上来围观,看到她嘴里的四颗獠牙,开始议论起来。有人说这是僵尸,但有几个老者却说不对,僵尸乃是尸,尸有一口生人气,从而变化出来。虽说僵尸也分数种,但终归是尸,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不可能和我们一起生活这么久都没人察觉。况且僵尸最怕阳光,这马大嫂白天整日的在地里干活,也从不见她怕光。虽然也有僵尸变魃的传说,但相传魃能飞天,能杀龙吞云,她直到被杀都不曾飞过一下,可见不是魃。

    此时又有人说既然不是僵尸,应该就是什么妖精变化的。几个老者又说不然,妖精变幻化为人形确是有此传说,但相传变化的妖精被杀之后,必会现出原形。可你们看她如今死了,还是人形,必然也不是妖精所变。

    也有人说可能是她不小心吸了坟地间的尸气而变得爱吃人肉,古时倒也有一些这样的故事。但为何吸了尸气能长出獠牙来,而且不怕刀砍斧剁这一点却是难以自圆其说。

    大家众说不一,没人能说清这马大嫂到底是为何变成了这等吃人的怪物。议论了一番,也就不了了之了。大胡子将马大嫂的尸掩埋后,此事算是告一段落了。

    转眼夏去秋来,村里再次回复了宁静。虽然有些心重的老人对此事还是念念不忘,但既然原凶已被大胡子打死,除去了祸根,大家也就安心了许多。

    且说这一日,大胡子正在田里收菜,忽见武家大小子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他告诉大胡子说刚才自己放牛的时候,看到马大嫂竟然从坟里爬了出来。

    大胡子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跑过去看个明白。一见之下便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那马大嫂果真复活,正脚步蹒跚的向远处走去。她的衣服已经烂的差不多了,裸露着的后背上,浮现出了那幅神秘的图案。

    大胡子一声虎吼,叫住了那怪物。那怪物见大胡子又来,顿时双目圆睁,呲牙咧嘴,恨不得将大胡子马上生吃了才算解恨。两人不由分说,又动起手来。但那怪物死而复活,正是极其虚弱的时候,怎么打得过大胡子?欲待要跑,却被大胡子的拳脚罩住,无论如何也跑不出去了。眨眼之间,大胡子再次将那怪物的脖子扭断,那怪物至此又死了一次。

    大胡子想想如果再如前般掩埋,怕是日后它还能复活。于是找了些柴火,将死尸烧成了灰烬。

    在火化之前,大胡子仔细端详了怪物背部的图案,虽然想不出是什么名堂,但怕今后会有用处,就将这幅图深深的记在了脑子里。

    此后的许多年中,大胡子也曾经到处寻访过血妖的踪影,但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血妖。他甚至逐渐的相信,血妖或许仅此一只,世上再没有这种吃人的祸害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慢慢的放弃了寻找。

    然而他却没有想到,八十年后,这凶残的怪物竟然再次被他遇到。在决心不诛杀这妖孽便不罢休的同时,大胡子也隐约觉得,血妖很有可能不止眼前这一只,既然在相隔了数十年之间他能见到两只血妖,那恐怕在这世上还存在着第三只、第四只,甚至数百只。为了不让村里那些乡亲们的悲剧再次重演,他誓要找到血妖的源头,并且将它彻底毁灭,让这个世上不再出现这种害人的妖怪。

    大胡子讲到这里停住了话头,他说:“此后的事你都知道了,不用再讲了吧。”

    听到这里,我长出了一口气,没有说话。然后点了根烟,看着袅袅腾挪的烟雾,陷入了无尽的沉思中。

    血妖断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它们心思缜密,擅长伪装,它们吃人喝血,残暴至极。好在血妖的传播途径不是直接的咬伤,不然这世上每天每时不知道要增加多少只吃人的妖兽。

    八十年前有血妖,已经被大胡子烧成了灰烬,八十年后,我又见到了血妖。我想这肯定不是一种定律,大自然不会每八十年自动产生出一只或几只血妖来愚弄世人。然而血妖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它们到底生来就是妖还是后天转变的?它的传播途径到底是什么?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不解的谜题。

    可是现在,我觉得我有义务去解开这个迷,无论是保护我自己还是保护我的家人,甚至是保护那些与我不曾相识的人们。我觉得既然我见到了血妖,见到了大胡子,我得知了这个荒诞离奇的事实,我就应该做些什么,至少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虽然不能像大胡子那样行侠仗义,济世救人。但我至少可以尽我所能去帮助他,如同我当初对大胡子夸下的海口一样,用我所了解的现代社会知识帮他去调查。这,也是我如今唯一能做到的了。

    想到这我将手中的烟捻灭,非常认真的对大胡子说:“大胡子,我现在真的有点儿佩服你,你是个好人,真真正正的好人。”大胡子对我微微笑了一下,以示对我嘉奖的感谢。

    我又继续说:“但是我得承认,这些天我其实没有认真的查找线索,之前的有些话,其实我是在忽悠你,这一点我向你道歉。但是听了你的故事,我很受感动。我佩服你济世救人的品德,也替那些无辜受害的村民们惋惜。并且,我也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现在我决定要做点什么,这次是真的要做点什么,不是忽悠你了。从明天开始,我要真正的帮你去调查。怎么查你不用管,可能说了你也不太懂,但我保证这次没有骗你。对**誓,这次我真的没有骗你。”

    说完这些话,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中顿时轻松了许多。我对自己刚才讲的那些气宇轩昂的言论有些沾沾自喜,整个人好像飞升了一样,上了一个档次。有生以来我头一次感到,原来相互的坦诚,竟能让人的心情如此愉悦。

    大胡子听完我的话,起初有些惊讶,以他那单纯的性格,当然不会想到我一连骗了他这么多天。等我的话全部讲完,他又释然的点了点头。

    他说你能诚实的告诉我真相我很满意,人与人之间在互相不了解的情况下,有欺骗有隐瞒是很正常的。就如同我此前一直把血妖的事隐瞒不说一样,当时也是怕你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而怀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血妖。现在我们一起生活也有几天了,我可以肯定你这人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但本质不坏。你既然说真的肯帮我,那我们就好好合作,一起将这害人的血妖彻底除掉,也算慰藉那些冤死者的亡魂了。

    我说帮你是帮你,但我还没升华到和你一起除妖的境界,我只是说帮你调查,除妖的事我可办不来,我也没那份儿能耐。大胡子点头一笑说:“一切随你,你能帮我调查已经是帮了我的大忙。”

    这一晚是我第一次和大胡子推心置腹的谈话,大胡子也是自从认识我以来,第一次没有顾忌的和我交流。血妖的事在他心中埋藏已久,从来没有过倾诉对象,如今全盘托出告诉了我,并且达成了共识,他的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

    我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心情愉悦的对他说:“好,既然今天聊的这么痛快,咱们就庆祝一下,我请你下楼去吃顿丰盛的。”大胡子一听到吃饭,显得格外的高兴。有时候我真怀疑他是饿死鬼投胎,长得仪表堂堂的,怎么就从来不会矜持一下?一提到吃就跟疯了似的,而且饭量还出奇的大。

    虽然我口称‘大餐’,但因为近些天的开销太大,已经有些囊中羞涩了。为了节省点开支,我带着他在楼下的夜市坐了下来。不过对于他这种常年住在山里的人来说,夜市已经算是非常奢侈了。

    我点了一些凉菜和几瓶啤酒,告诉大胡子,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许吃烤肉,一看见烤肉我就想起那烧焦的尸体来,几天都吃不下饭。

    大胡子起初推辞不喝酒,说自己很多年没喝过酒了,怕醉了出丑。我说你别装大尾巴狼了,估计你的酒龄比我爷爷岁数都大,今天聊的这么开心,哪有不喝酒的道理?来吧,今天咱爷们儿尽兴!

    当晚我们两个酣呼畅饮,酒到杯干,彼此间的友谊由此又加深了一层。我本想把他灌醉,然后套套他长生不老的真实原因。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个自称酒量不行的大胡子不管怎么喝都像没事人一样,而我,最终却连自己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了。

    次日醒来,感觉头疼欲裂,口干舌燥。赶紧下床倒了杯水,边喝边向客厅走。大胡子正在沙上看书,见我出来,微笑道:“昨天你喝多了。”我说那还用你说,你这厮太能坑人,明明说不会喝,却有那么好的酒量。本想把你灌醉,反而却着了你这厮的道了。

    早饭时,我告诉大胡子,今天我出去找个朋友,问问朋友有关那幅图案的事。那个朋友是倒腾古玩的,兴许能问出点儿什么门道儿来。

    我让大胡子别老在家呆着,没事出去随便转转,熟悉熟悉周边情况,也算是认识一下新的社会。老在山里闷着,消息闭塞,一准儿的孤陋寡闻。

    早饭后我们一起出了门,我给他配了一把家门钥匙,嘱咐他别跑太远,免得找不到回来的路。然后就各自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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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3 PM |只看该作者
铁二爷一连三个问题把我问懵了,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才好。www.55wx.com我心想:这是我问你问题还是你问我问题?你问我这东西在哪儿看见的,我怎么说?我要是告诉画在一个吃人怪物的后背上,你信吗?还不得当场抽我一顿呀!

    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然后对他说:“二爷,不瞒您说,其实我是大学生,学古文化的。有一天在电视节目上看见了这个图案,但是家里电视坏了,有画面没声音,不知道说的什么。我这不是快毕业了嘛,写毕业论文用得上,所以请教您来了。”

    铁二爷“哦”了一声,失望的表情顿时浮现在了脸上。然后又盯着那幅画看了一会儿,对我说:“这可能是个文字,是非常古老的文字,但我也不保准说的都对,我只是略懂一二。”说着拿起笔来在另一张纸上画了一幅简笔图案。这图案看着像个水桶,中间有五个圆圈。

    铁二爷指着这个图案说:“这是个‘钺’字,斧钺钩叉的钺。这是在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陶尊上面现的陶图,你看和你这个是不是像一类东西?”

    我盯着铁二爷画的那幅画和大胡子那幅画两边比较了一下,感觉有些相似,但又不像。多年来学习美术的直觉告诉我,这两幅图案应该不属于同一类型。

    但既然人家铁二爷这么耐心的解答,我也不好当即否认他的判断,于是陪笑道:“是挺像的,您给说说,这是什么时候的文字啊?”

    铁二爷谦虚的告诉我他也只是知道皮毛,据他所知,这图形般的文字就属于象形字。大汶口文化遗址是属于新石器时代的遗址,距离现在六千多年,那里出土的陶器中,有不少上面画着这种象形字。由于年代实在太久远了。这些象形文字至今也没有全部破译,只是破译了一部分,在他看来,也不一定破译的全对。刚才我给他的这幅图案,他以为我是从真东西上描下来的,想用这幅图找他来寻价,所以他很激动。为的只是想看看真东西,开开眼界,收他是绝对不会收的。那是掉脑袋的东西,碰都不能碰。

    又聊了一会儿,我和季三儿谢过铁二爷就出来了。季三儿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对我说:“你看我说什么来着,连铁二爷都说不出来个所以然,这下你没话说了吧?没想到你小子的瞎话编的还挺快,你还学上古文化了?你学那古文化不就是弄点儿颜料,画个**大妞养养眼嘛!我看你不做生意真是浪费人才了。”

    看来这趟潘家园是白来了,我心里感到有些失望,更没心思和季三儿逗贫了,又闲聊了几句就准备回去。季三儿见我的情绪一落千丈,就问我为什么对这图案那么上心,有什么事儿说出来,哥哥帮你想办法。

    我说你的能力我知道,今天你已经算是帮我忙了,再让你想办法你也是山穷水尽了,我就不难为你了。

    这句话再次让极要面子的季三儿脸上挂不住了,他说你还真别小瞧我,我敢说我还真能帮你这忙,就看你用不用了。我见他说的胸有成竹,就问他有什么办法?

    他伸出两根手指在嘴前晃了晃,做了个抽烟的动作,我掏出烟来给他点了一根,自己也点了一根。季三儿抽了两口烟说:“刚才铁二爷不是说了嘛,你这图案算是古文字,既然是古文字,就有查古文字的办法。”我抢着说:“你别告诉我上中国图书馆查去,翻书得翻到什么时候?”

    季三儿摆了摆手,让我别插话,然后道:“上图书馆翻书本儿这种杯水车薪的办法也只有你这号人才想得到,季三爷我是有队伍的人,我能干那傻事儿吗?你别忘了,我有一高材生的妹妹呀!”

    他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来,季三儿的确有个妹妹,比我大两岁,去年我还见过一次,那时她在中国科学院读硕士研究生,长得挺漂亮,但我们没怎么说过话。

    我“哦”了一声:“对对,你妹叫什么来着?季玟……”

    季三儿抢道:“季玟慧。”

    我豁然道:“对,季玟慧。”

    季三儿说你别老打岔行不行?跟你说话我都快累死了!

    我现在有求于他,不敢和他顶嘴,示意他接着说。季三儿白了我一眼,继续说道:“我家玟慧学的就是古文化,现在在中科院下属的一个考古研究所工作,如果我让她帮你查,你说是不是比潘家园好使多了?”

    我一听这事儿靠谱,古玩界整不明白的事儿,就必须找考古界了。赶忙道:“嗯!好使好使,多亏你提醒,要不我都忘了你有一漂亮的妹了。别慎着了,赶紧打电话帮我联系啊。”

    季三儿突然紧张道:“帮你联系行,你可不许打我妹妹的主意,她这么多年就知道傻学,都快成书呆子了,对小青年这点事儿她可是一窍不通。”我说你丫除了龌龊还会点儿别的不会啊?别说我本来跟你妹就没什么话说,就是有话说,她比我大两岁我们俩也不合适啊。

    季三儿听我如此说才算放下心来,给他妹妹拨通了电话,约定好明天下午让我去中科院找她。

    然后季三儿把他妹妹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我谢了他几句转身就走了。季三儿还在后面叫喊着,埋怨我没把非要查清那幅画的原因告诉他,我只装作没听见,急急的走出了市场。

    到家后,我把去潘家园调查的情况跟大胡子简单的叙述了一下,告诉他虽然没有查到图案的来历,但已经找到了突破口,如果进行的顺利,见到季玟慧以后,应该会有所突破。

    交代完这件事,我告诉大胡子我得去画室一趟,这个月的生活费堪堪用完,不去赚点外快怕是温饱都解决不了了。这也得益于你这个大胃王的关照,一个人顶两三个人的饭量,不把我吃穷了才怪。

    我溜溜达达的走出小区,盘算着是坐公交去画室还是打车去,坐公交虽然只有4站地,但走到公交站还要5分钟的脚程。但现在囊中羞涩的我确实又不愿意拿出12块钱来坐出租。正犹豫间,忽然瞥见旁边电线杆上的一张寻人启事,是说在附近走失了一个有些智残的中年人,家人很着急,找到者必有重谢。以下是那个失踪者的体貌特征等等。

    看到这则启事,我脑中猛然间灵光一闪,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撒腿就冲回了家里。一进门便急急忙忙的让大胡子把昨天报导血妖的那张报纸拿来,我有用。

    我打开报纸,找到了那条消息。在那条报导的最下方,写着那名失踪者的姓名、年龄、体貌特征和该报纸的联系方式。失踪者姓名处赫然写道:姓名,黎继文。

    我试着拨通了报社的电话,想打听这个黎继文的家庭联系方式。但对方说如果我没有实质性的线索,他们不会把电话给我,这容易影响对方家人的情绪。我一想也对,就挂了电话。

    难道这个线索就这么放弃了吗?这个黎继文有极大的可能性是血妖,如果能找到他的家人,这绝对是一次重大突破。转念一想,血妖会有家人吗?保不齐他的家人也是血妖,没准能查出个血妖窝儿呢。

    我又想起刚才在楼下看到的那则寻人启事,如果黎继文家人中有一个会上网的,或许会在网络上布寻人启事,那就有机会联系到他的家人。想到这儿我打开电脑,准备碰碰运气。

    我在百度的搜索栏中,输入了“寻人启事黎继文”的词条,这时,一条信息迅的进入了我的视线。

    寻人启事:黎继文,男,37岁,身高1.75米,寸头,圆脸,山西大同口音。此人于2oo1年4月8日前后,在山西省帽儿山附近失踪。失踪时身着深蓝色运动绒衣一套。有知情者请与家人联系,如线索有价值,定当面酬谢。以下是联系用的手机号码。

    我来不及跟大胡子细说,忙不迭的拨通了那个电话。电话另一端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喂,哪位?”

    我试探性的问道:“您好!请问是黎继文的家属吗?”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似乎一时没反应过来,然后激动的说:“是!是!您是哪位?”

    “我是胡老师私人侦探所的。关于黎继文失踪的事,我们有一些线索,请问您是黎继文的什么人?”

    那个女人的声音显得有些颤抖:“我是她爱人,他现在是死是活?”

    我心想,如果你老公真的就是那个血妖,那他肯定是死了,而且还是被我们杀的。心中虽然这样想,但口中却是另一套说法:“这个我们还不清楚,但有目击者称不久前见过他。为了确认我们所说的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您丈夫,我想我们有必要见一面,当面沟通一下。如果有他的照片就再好不过了,这样更加便于我们确认身份。”

    对方起初有些犹豫,估计是对我的身份持怀疑态度。但听我说的头头是道,加上担心自己的丈夫,她还是答应了下来。我要了她家的地址,约好我们到了大同就和她联系。

    挂了电话,我对大胡子说:“这个黎继文应该就是咱们见过的那只血妖,根据我的判断,百分之九十错不了。”

    大胡子嗯了一声,然后问我:“那你有什么打算?”

    我得意道:“电话里的那女人是他老婆,我听着像是个正常人,应该不是血妖。我想咱俩乔装过去,冒充私家侦探,然后套套他老婆的话,总能问出点什么蛛丝马迹。相比咱们现在这种两眼一摸黑的乱撞,效果要好太多了。”

    大胡子点了点头,满脸佩服的对我说:“这办法不错,没看出来你这小鬼还挺有脑子。”说着就要拍拍我的头。我把他的手扒拉开,一脸不满的说:“去去去,玩儿去!少跟我这儿倚老卖老,现在知道用得上我啦?不是那会儿对我守口如瓶的时候了?”

    大胡子嘿嘿一笑,不再答话。我心中正是得意的时候,哪肯就此罢口,正要想些什么词好好的申斥他一顿,却见大胡子突然表情一变,忽地伸手捂住了我的嘴,满脸紧张的小声说道:“别出声!屋里有人!”

    还没容我多想,只听客厅里出了‘咔啦’一声。我心中一惊,这屋里除了我们俩,果然还有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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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3 PM |只看该作者
我心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血妖’,这怪物的可怖之处已经在我心中根深蒂固,所以一听到诡异的动静,马上就想到是它。www.55wx.com

    大胡子轻轻的把手从我嘴边拿开,用食指竖在自己的唇边,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他打了几个简单的手势,好像是告诉我,他数一二三,我们俩一起冲出去。

    我点了点头,盯着大胡子的手指,一根、两根、三根。然后同时暴吼一声,冲出了卧室。

    屋外那人被我和大胡子吓了一跳,“啊”的一声大叫,紧接着噼啪乱响,几瓶啤酒打翻在地。我这时定睛再看那人,我靠!这不是王子嘛!

    三个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心里都茫然的要命。王子率先打破尴尬,一脸怒气的对我吼道:“干他妈什么呢?吓我一大跳!你丫吃饱了撑的?多大了还玩儿捉迷藏?”

    我也不高兴的责备他:“废话!我哪知道是你呀?你进门怎么不出声?偷偷摸摸的我还以为是贼呢!不对呀,你怎么进来的?”

    王子不服气的指着背后大敞着的房门:“你是帕金森了么?你自己没关门,我直接走进来的。”我听了一怔,心想肯定是自己刚才着急回家,一时忘了关门。

    看着满地打碎的啤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对王子说:“得得得!是我错了,我错怪您老人家了。一会儿我再下楼重新买,您喝多少我管够。”

    王子一脸不屑的白了我一眼,然后指着大胡子问我:“这主谁呀?”

    还没等我答话,他忽然双眼一亮,满脸惊讶的说道:“老天爷……你们不会是干那个调调呢吧?高琳不要你,你连性取向都变了?”

    我被他气的差点没昏死过去,伸手给他来了一个狠狠的脑奔儿:“你这大秃脑袋整天都想什么呢?真他妈快把我气死了。你仔细看看,这不是那天你仰慕了半天的‘艺术家’嘛?”

    王子盯着大胡子看了半天,这才惊讶的叫道:“哎呦!怎么是您啊?您……您怎么变这样了?”

    大胡子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冷冷的问道:“你刚才是不是听到什么了?”

    王子满脸无辜的说:“听到什么呀?我刚进来!”

    大胡子微微摇了摇头,紧盯着王子的双眼,声音低沉的说:“不对,你早就进来了,你在说谎。”

    王子还是死活不承认,佯怒道:“哎呦喂!你有病吧?老谢是我兄弟,他的家我什么时候进来都行,轮得着你管?再说了,我本来就是刚进来。”

    大胡子双眼精光四射,眼看已经动怒,我怕事情闹僵,赶忙拦住大胡子说:“别激动,这是我的好朋友,即使……即使他听见也没什么吧?”然后我转过头问王子:“你赶紧说实话,刚才听见没有?”

    王子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一脸不服气的说:“你要问我我就说实话,他算老几呀?我跟他赌气,所以没说实话。”然后又嬉皮笑脸的说道:“嘿嘿!老谢,我说你最近怎么神出鬼没的呢,原来是跟……跟这位开了个什么私人侦探所?”边说边白了大胡子一眼。

    我和大胡子对望一眼,心中都想:他果然是听到了。

    我想了一下,然后把大胡子拉到一边,小声对他说:“王子是我最好的哥们儿,在一起5年了,肯定不是什么坏人。现在既然他已经知道了,不如就全盘告诉他吧,正好这两天我也觉得缺人手。说实在的,杀血妖你有一套,但出谋划策这方面,你还真帮不上我什么忙,不如拉他入伙,肯定能帮上咱们不少忙。”

    大胡子的脑袋乱摇:“你前些天不是说他嘴不严么?这事要是告诉他,传开了怎么办?”

    我微笑道:“这个我自有妙计,既能拉他入伙,还能隐瞒血妖的真相,而且还保准他不外泄机密。”

    大胡子低头沉思起来,似乎是在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过了一会儿,他抬头对我说:“这次由你做主,我听你的。”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总算出了一口长气。大胡子虽然和我认识时间不长,但古语有云‘患难见真情’,我们之间的友谊正是如此。但王子从来都和我穿一条裤子,虽然经常斗嘴,却好似亲兄弟一样,谁也离不开谁。有血妖这件事搁在我这两个好朋友中间,我总是难以取舍,心中常常暗自不安。况且刚才的事态,眼见两人就要说僵,恐怕那是我最不愿见到的结果。好在事情已经向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展,心中的一颗大石总算落了地。

    我在心中盘算了一下,然后把王子叫过来,给他讲了一套善意的谎言。我对王子说,大胡子是一个高科技公司的干事,人称‘老胡’。他正在寻找一种被称为血妖的变异人种,类似于神农架野人。我和老胡是合作关系,他们公司答应我,只要帮忙找到血妖,公司答应给6oo万的酬劳。既然咱俩是兄弟,我也就不瞒你了,我们三个人合伙,到时6oo万的酬劳,分你2oo万。但前提是,不能对任何人讲,包括自己的亲人。

    王子听完后斜眼看着我,一脸鄙夷的神色:“你一开始根本没打算告诉我吧?现在知道我听到了真相才不得已告诉了我,其实你是想把2oo万独吞了,根本不带我玩儿对不对?”

    我安慰他道:“你想哪去了?咱俩的交情到什么程度你又不是不知道,赚钱的好事我能瞒着你么?我实话告诉你,前几天没跟你说,是因为我不确定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怕那时候告诉你,万一事情最后不靠谱,打击你积极性。后来我调查了一下,觉得这事可行,所以才跟你说了,你别老往歪处想。”

    王子本来还是不依不饶,但怎奈他天生贪财,受着2oo万的诱惑,自然而然就答应了下来。并且对灯誓,就是憋死也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绝对不外泄一个字。

    和我比起来,王子对血妖这种离奇生物接受的很快。想想也是理所当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鬼怪邪神他都深信不疑,更何况这种有血有肉的实体呢。

    他也曾提出过疑问,这种探宝寻奇的事怎么会找到你的头上?一个大学毕业不久的小青年,有什么本事值得一个高科技公司聘用的?

    我信口开河,说大胡子的父母和我父母是多年至交,这种捞钱的好事,自然不会忘了好朋友的儿子。这样一来,王子也就完全信服了。

    我跟王子交涉的时候,大胡子始终在冷眼观瞧,见我编的天花乱坠,不免脸上露出了鄙夷的神色。我虽然心中尴尬,但此事最好的处理办法恐怕也只有如此,只得勉强一笑,不再多做解释了。

    次日下午我去中科院找了一趟季三儿的妹妹季玟慧,一年不见,没想到季玟慧变得更加楚楚动人,本就美貌出众的她,此时更增添了职业女性的干练和大方。我看着季玟慧的样子,不禁暗暗心动,脸都有些红了。

    我不敢再多做停留,怕自己出丑,忙把大胡子画的那幅图交给了她,交代她想办法帮我查清这幅图案的来历,我有很大用途。

    我逊谢了几句,转身刚要走,季玟慧却似笑非笑的拉住了我:“怎么?免费服务么?”

    我微微一怔,回道:“还要钱?我和你哥可是朋友!”

    她抿嘴笑道:“钱就算了,不过帮你研究这幅画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你不觉得应该犒劳一下我么?”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我心中暗道:亏得你哥哥还说你是书呆子,没想到还挺会调侃。赶忙笑道:“哈,当然当然!我怎么可能亏待了我们的大才女呢!哪天有时间,我一定请你好好吃顿大餐!”

    季玟慧用食指按着嘴角想了一下,然后说:“好啊!择日不如撞日!”

    我伸手偷偷摸了一下只有5oo块钱的钱包,心中暗暗叫苦。但事已至此,躲是躲不掉了,只好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当晚我请季玟慧吃了顿饭,用餐时我们聊的很是投机。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前那个斯斯文文的美女学生,如今已经变得落落大方,千娇百媚了。

    这顿饭吃掉了我的全部生活费,分手时,我看着手中仅余的2o块钱,心中既回荡着季玟慧明艳动人的身影,又苦恼着今后的日子怎么过。真切的体验了一把什么叫‘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第二天早晨,我躺在床上一直做思想斗争。去大同找黎继文的妻子了解情况是我提出来的,这件事看似吹毛求疵,但其实很重要,或许真能从中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如今面临的窘境是资金短缺,别说去大同,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我考虑了半天,一咬牙,还是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谎称我画室开的不顺,需要资金周转。本以为父亲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但没想到父亲却出乎意料的支持我。我爸说:“儿子,爸理解你,创业之初是最难的时期。没事儿,爸给你当后盾,一会儿就把钱给你打过去。”

    挂了电话,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了一场,父亲的大度反而使我无地自容,更何况自己刚刚还骗了他。但想到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他们二老,说高尚点儿,我甚至是在为整个人类做贡献,心中也就好受多了。

    粗略的准备了一下,我和大胡子还有王子便登上了去往山西大同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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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4 PM |只看该作者
抵达大同后,我未作任何停留就联系了黎继文的妻子,双方约定在一个茶馆中见面。www.55wx.com

    黎继文的妻子自称叫李菲,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我见她面容憔悴,满面疲态,想必是因为自己丈夫失踪多日,着急上火造成的。

    我告诉她,我是‘胡老师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一级调查员,大胡子和王子两位都是我的助手。我们侦探所是全国有名的大所,和各地警方有过多次合作,这次调查黎继文的事,也是山西警方委托我们参加的,然后我出示了事先伪造好的名片。

    表明身份后,李菲对我们的芥蒂小了许多。此时我提出去她家坐坐,我们急需看到黎继文的照片以求验证。李菲稍作犹豫后,还是同意了。

    谈话时大胡子一直暗暗盯着李菲的一举一动,从茶馆出来后,我小声问大胡子可看出有什么异样没有?大胡子摇了摇头,示意此人正常,不是血妖之流。

    黎继文的家位于市中心,从装修及陈设来看,至少也算是个小康之家。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吸血妖魅竟然过着比正常人还正常的日子。

    在我们的要求下,李菲抱出了大大小小十数本相册,都是黎继文的照片。我随手拿起一本,翻开来一看,一张熟悉的面孔顿时映入眼帘。此人正是我亲眼目睹过的血妖,残害野比的凶手。原来事情真相竟和我的猜测如此一致,所谓的黎继文,就是血妖。

    我一边假装翻看照片,一边忍住惊乱不堪的情绪,尽量不让自己显出有什么异常。然后,我告诉李菲,她的丈夫正是目击者所见过的那人。据目击者介绍,黎继文曾经在离失踪地不远的地方出现过,但精神状态不佳,似乎处于疯癫状态。

    李菲听到丈夫没死显得非常激动,但对于自己丈夫疯一事仿佛并不感到意外,这一点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于是我旁敲侧击的让李菲介绍一下黎继文的信息,越详细越好。

    据李菲所述,她和黎继文是在6年前结的婚。起初因为黎继文长相难看,她并没同意他的追求。但黎继文为人老实,踏实肯干,在周围圈子中的人缘非常好。后来李菲逐渐觉得嫁个老实人也还不错,所以就和黎继文结合了。

    婚后,黎继文对待李菲就如同掌心托豆腐一般,关怀的无微不至,李菲也因此觉得非常幸福。

    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黎继文不但在单位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而且两口子还一同经营着一个小餐馆。

    黎继文本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烟酒嫖赌一样不沾,唯一的爱好就是旅游。只要有假期,就山川大河的到处游走。到后来,已经在网上成为了一个驴友团的资深队员。

    大约两年前,黎继文开始出现反常,不但变得深沉不爱讲话,并且总是在没人的时候一个人窃窃私语,不知在念叨些什么。李菲问过他几次,却都遭到了黎继文的厉声斥责,后来也就不敢再问了。

    渐渐的,黎继文显得越来越古怪,不但两年间从来没有过一次夫妻房事,并且睡觉从不脱衣服。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每个月的农历初一都不在家住,神神秘秘的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李菲也曾怀疑过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但苦于找不到证据,也不敢太过作。

    到最后的几个月,黎继文已经完全失控,辞去了工作,卖掉了饭馆,拿着全部积蓄到处旅游。直到这次,一去就再也没了踪迹。

    李菲虽然对丈夫痛心疾,但对于一个性格软弱的女人来说,丈夫就是她的支柱。为了找到黎继文,她不得不到处放寻人启事,哪怕一线希望都不肯放过。

    听到这里,我很同情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所谓的丈夫其实已经不存在了,今后她总要面对独立生活的难题,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吧。

    又说了一会儿话,我见没什么要问的了,就起身告辞,谎称要将这些信息带回给案地的警方,如果案件有了进展,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李菲。然后我又跟李菲要了一本装有1o张照片的小相册,说是调查需要。

    临行前,我安慰了她几句,让她尽量想开些,不要太过死板。那样的丈夫,即使活着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知为什么,从李菲家出来后我的心情就颇为不佳,总能回忆起那个满面愁容的女人,血妖虽然没有残忍的生吃她的**,却摧毁了她脆弱的心灵,这一点,和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王子本来兴高采烈的要在山西住一晚再走,却被情绪低落的我断然拒绝了。当晚,我们一行三人便披星戴月的返回了北京。

    回到家中,我没等休息就召集大胡子和王子开会。王子被我连着两天像跟班似的呼来喝去,早就觉得不满,这次再也按捺不住,一脸不屑的对我说:“归了包堆就仨人,还要什么开会?真拿自己当国家领导人了吧?”

    我懒得和他逗贫,沉声说道:“想不想要钱了?想要钱就别那么多废话,人家老胡都没说什么,你哪来那么多意见?”

    王子见我用钱压他,虽然一肚子气,但怎奈自己太过贪财,只好闷声不语的凑了过来。

    会上,我们三个人共同总结了血妖的几种特征。

    1、血妖应该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就喝血吃肉。

    2、变为血妖后,此人性格会有所改变,并且时间越久转变越大。

    3、血妖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含糊不清的念叨着什么。

    4、每个月的农历初一,血妖会外出。是到某个神秘的地方聚集还是寻找猎物,这一点还有待考证。

    总结完毕,我开始部署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在电脑上写了一个帖子,内容大致是:如果你现你身边的人突然变得异常,喜欢一个人躲起来说些稀奇古怪的话,睡觉不脱衣服,而且每个月农历初一都神秘外出。那么,请立即回帖,我找你有要事相商。

    写好后,我嘱咐王子,回家就转这个帖子,在各个论坛大量转。如果能找到更多与血妖相关的人,会得到更多的线索,当这些线索出现共同点的时候,那就是整个事件的突破口。

    大胡子拿些零钱,在各个废品收购站回收每月农历初一到初五的报纸,搜寻失踪人口和杀人案件的新闻。

    至于我自己,则于未来的几天中,在所有新闻网站上搜集新闻,同样查找初一到初五期间有没有死人和失踪人口的新闻。

    安排就绪后,我们便分头干了起来。

    几天后,我的家中已经杂乱不堪,满屋的旧报纸和饭盒,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好在我和大胡子都有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各类报纸和网站中,寻找到了不少关于农历初一那天有人惨遭杀害的报导。从而确认了血妖的行动规律有一定可循性,他们那晚外出的目的并非秘密集结,而是有定律的进行猎食。

    然而王子那边却是毫无进展,虽然有不少回帖,但大多都以为是精神病院打的广告,问诊咨询的络绎不绝。

    这天王子气哼哼的来到我家,进门就指着我鼻子骂道:“谢鸣添你个缺了八辈子德的!你让我的那个破他妈帖子,整天都被一堆神经病家属问个不停,我他妈头都大了!这破事儿以后我不干,要干你干,咱俩换换工种!”

    我心想这也真是难为他了,便安慰道:“别老那么多意见,带着情绪能好好工作吗?你以为挣2oo万那么容易啊?行了,我知道可能是我的帖子写的有误导性,一会儿我给你改一改。”

    中午我请王子和大胡子吃了顿好的,一是为了奖励大胡子这几天干的不错,二是为了安抚一下王子受伤的心灵。

    饭后,我登录了此前帖的各个论坛,逐一修改帖子中容易被人误解的词句。一边改一边随手翻看下面的回帖,见到不少精神病患者的家属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们收留家中的病人,不免也觉得颇为可笑。

    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回帖。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但语句中的意思却使我激灵一下,眼前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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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5 PM |只看该作者
此人口中的‘吸血人’明显就是血妖。www.55wx.com

    我迫不及待的登录了QQ将这个昵称为‘魅西施’的账号加为了好友。在对话框中写道:“你说的吸血人是什么?”

    对方很快有了回复:“你心里清楚。”

    “具体说说。”

    “见面谈。”

    “这个吸血人和你什么关系?”

    “我丈夫。”

    “你怎么知道他吸血?”

    “见面谈。”

    “好吧,你在哪?”

    “天津。”

    看到天津两个字,我的脑子顿时嗡的一下,盯着电脑呆住了。天津果然有血妖,而我的父母就生活在天津,这简直是太危险了。

    我急忙在电脑上问道:“具体地址是哪?”

    “东丽区,到了电话联系。”

    我轻舒了一口气,她所说的位置离我家很远,这让我紧提着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些。

    我又问她:“你什么时间方便?”

    对方回复:“就今天方便,你最好能抽时间过来。”

    “必须今天吗?”

    “随你,过时不候。”然后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自此就再也不说话了。

    此时大胡子和王子都在客厅午睡,我没好气的走过去一人一脚把他们踢了起来:“都他妈别睡了,火烧眉毛了都,还睡呢!”

    王子本来坐起来要还嘴,但现从没见过我这样的表情,只好隐忍不。他一边揉眼一边茫然的问我:“怎么了?这么大火?是不是让神经病家属刺激大了?”

    我咽了口唾沫,坐在沙上把刚才网上的对话给他们两个讲了一遍。王子一听乐的合不拢嘴:“嘿呦!老谢!这是好事儿啊,2oo万就快到手了,你怎么犯起愁来了?”

    我现在已经完全没心思跟王子耍贫嘴了,转头对大胡子说:“咱们得赶快准备一下,我想今天就见到这个人。”

    大胡子微微作了一下考虑,开口说道:“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也不至于太着急吧?”

    我急道:“能不急吗?我爹妈都在天津,出事怎么办?这次必须听我的,今天就走,如果真能见到那只血妖,立马杀了!”

    王子噗的一声,鼻涕差点喷出来,惊愕万分的问我:“大哥!你刚才说什么呢?杀了?”

    我认真的点了点头。

    王子挠了挠脑袋,一脸不解地又问:“不是逮着以后换钱吗?为什么要杀了?”转头又问大胡子:“老胡,你们公司要死的?”

    大胡子不知如何解释,只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冲我努了努嘴,意思是:别问我,问他。

    王子此时感到莫名其妙是事出有因的,当日我为了拉他入伙,所以把血妖形容成了一个变异人种,相当于神农架野人,抓住以后为了做科学研究。为了稳住他,血妖的真正面目和危险性我都避而不提。

    后来去山西和李菲面谈时王子虽然在场,但连李菲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杀人怪物,王子自然是从中听不出什么。

    总结会中,确实也提到过血妖喝血吃肉,但我和大胡子都没说清是人血人肉,王子也就主观的认为是和野人一样,吃喝的都是动物血肉。

    如今话已说到了这个份上,再瞒也瞒不下去了。我叹了口气,心想摊牌的时候到了,便把血妖的真实情况给王子大体介绍了一下,但大胡子的实际身份还是隐瞒没说,这也是为了有2oo万的诱惑,让他别打退堂鼓。

    但虽说王子不算极其聪明,可也不笨。前前后后的事情加在一起,在脑子中过了一遍,已经大致想明白了事情真相。

    他斜眼瞪着我,气哼哼的说:“姓谢的,瞧不起我是吗?咱俩好歹也是朋友一场,你如果说让我帮什么忙,我会拒绝吗?还劳烦您编这一大套瞎话蒙我?”

    我还要辩解,王子挥挥手让我不要打断,指着大胡子继续对我说:“老胡根本不是什么高科技公司的,你们找这个什么妖也根本不是为了搞研究。你当初怕我不加入你们,所以编出了这套瞎话,想用2oo万引诱我。我前几天就一直怀疑,老胡要真是那个公司的人,怎么会事事都听你的?而且你看他平时寡言少语,明显是怕话多说漏嘴什么事。”

    他这几句话说的我哑口无言,脸憋得通红,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王子转过头来望着我,眼神中充满了失望,顿了一会儿,他又对我说:“老谢,咱俩虽然不是小,但感情比亲兄弟还要深。有钱的时候大吃大喝的日子有过,没钱的时候两个人分吃一碗方便面的时候也有过。我凭良心说句话,你只要有求于我,不论什么事,没有我不答应的。哪怕你让我陪你一起杀人,我也绝没一个‘不’字。蹲大狱,哥们儿我陪着你。挨枪子,兄弟我也绝不埋怨你一句。可你呢?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只认钱的势利小人?说心里话,你真他妈让我寒心。”

    他这几句话说的我心里甚是难过,想起这些年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

    我哽咽着对王子说:“兄弟,是我错了,我把你想歪了。我承认这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实话,的确是怕你不陪我一起干。我……我对不起咱哥儿俩的这份情谊。”

    双方的对话均勾起了心中的回忆,这句话说完,我和王子都忍俊不禁,一同落下泪来。

    大胡子在一旁看着,虽然没有说什么,但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很赞赏我和王子之间的这份友谊。

    等我们的情绪都稳定下来,我把整个事情的始末缘由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王子。其实这件事他本就已经猜到了十之**,现在听我如此一说,与他脑中所猜测的偏离不大,自然也就完全相信了。

    此后我们三个没再做过多的逗留,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然后叫了辆出租车,便直奔天津东丽区出了。

    汽车还没驶进天津,我就迫不及待的给对方拨去了电话,根据电话中的女人给出的位置,我们来到了一个非常偏僻的所在。

    此时是晚上1o点多,天已全黑。据那女人所说,她所居住的‘东骊花园’小区还要往前走上几百米,但这时出租车司机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继续走了。

    司机口中央求道:“哥几个,不是我不想把你们拉到地方。你们自己看看这里的环境,黑乎乎的连个路灯都没有。我一个北京的出租车,人生地不熟的,你们三个大小伙子把我带到这种地方,换谁谁都得害怕。反正路也不远了,你们就行行好,自己走几步,我这老胳膊老腿儿的可担不起这份儿惊吓。”

    我不愿和司机做过多纠缠,况且这环境确实有些吓人,也就不再难为他了,结了车钱下车步行。

    王子一边走一边嘀咕:“这是什么鬼地方?又黑又偏,这娘们儿还真他妈会找地方。”

    听王子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些不对,为什么会住在如此荒凉的地方?难道这其中有诈?

    我转过头看着大胡子,想问问他的看法。却见大胡子正抬头望天,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手指掰来掰去,不知在算着什么。

    为了缓释心中的不安,我故作镇定的逗笑道:“干嘛呢老胡?还有闲功夫看星星呢?用不用我给你讲讲十二星座啊?”

    大胡子低下头来,表情有些异样的问我:“鸣添,今天初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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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6 PM |只看该作者
我微微一怔:“初几?那我哪知道?我很少看农历的日子。”

    大胡子放缓了脚步,低声对我们说:“不对头。你们看天上的月亮,那是朔月。”我不懂什么叫朔月,便问他:“什么叫朔月?朔月怎么不对头?”

    大胡子还没开口,王子抢着说道:“要不说你没文化呢,朔月你都不懂?就是月亮绕行到地球和太阳之间,月亮的阴暗面正对着地球时,那就叫朔月,此时是基本看不到月亮的。”

    我听着更加奇怪,问大胡子:“我还是没明白,朔月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头的?”

    大胡子表情凝重的说:“农历每月的初一就是朔月之日。”

    我听到‘初一’一词颇为吃惊,心中隐约察觉到事情的端倪。为什么对方神神秘秘的非要面谈?为什么过时不候必须今天见面?为什么住在如此荒凉阴森的地方?

    我停下了脚步,望着另外两人。三个人对望了一会儿,我们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是血妖!”

按常理推断,联系我们的那个女人百分之九十以上就是血妖。www.55wx.com她从网上的帖子中现了我们,从而用自己丈夫是‘吸血人’的诱饵将我们骗到此地,准备在朔月之夜把我们逐一擒杀。这样一来,既能保证灭了我们的口不至于暴露身份,还能享受一顿美味大餐,真是一石二鸟之计。

    但如此一来,事情反而变得更加简单了。我本来还为如何找到这只血妖而犯愁,没想到她反倒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对大胡子和王子说:“这血妖还以为咱们好欺负,肯定不知道自己已经撞枪口上了。咱们先过去看看情况,只要确认她是血妖,大胡子……”说着我用手在脖子上做了一个横斩的手势,“直接把她做了。”

    王子此前对血妖的了解只是从我口中得知,还没见过真正的血妖。我本以为到了这个时候他应该显得有些害怕,但没想到他反而精神百倍、跃跃欲试,兴奋地催促着我们赶紧走。

    我们从漆黑的道路中间转移到了路旁的草丛里,防止血妖在沿途设下陷阱。我一边走一边小声数落王子:“秃子!你脑子里整天都想什么呢?不知道害怕啊?”

    王子小声笑道:“小爷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上了谷胖子身的厉鬼我都不怕,一个有影儿有肉的怪胎我怕什么?”

    我说:“就你这德性最适合小兵张嘎里的那句台词了。”王子问我:“哪句啊?”我说:“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啊!”

    王秃子嘴上哪肯吃亏,正要还嘴,走在前面的大胡子却忽然停住了脚步,对我俩摆摆手,往不远处指了指。

    我和王子赶忙住嘴,向前看去。马路对面出现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区大门,上面写着‘东骊花园’。院落里稀稀零零的散落着十几栋老式别墅,不知是什么原因,全部都黑着灯,看样子像是一个已经废弃的小区。

    按照我的指示,我们没走小区大门,而是从不远处的围栏翻进了小区。进入小区后,沿着围墙走上一段距离,现在整个小区的最深处,有一栋房子还亮着灯,在漆黑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扎眼。

    大胡子悄声问我:“她给你的地址是那座房子吗?”我点点头:“对,就是这个楼号。”

    大胡子挥了挥手:“进去吧。”

    我连忙拉住他:“先别急,看看情况再说。王子,你盯着那扇窗户,看看里面有几个人。大胡子,你在小区里转一圈,看看有人其他没有。”

    王子问我:“那你干什么?”

    我说我自有安排,我去其他几栋房子看看情况,这老式别墅区虽然破旧,但怎么会一个人都没有?这太奇怪了。

    按照分工,三个人开始了各自的探查。

    我随便找了几栋房子,房门都是应手而开,全部没上锁。更蹊跷的是,每栋房子都家具齐全,房间内整洁一新,不像是没人居住的样子。而且有一点非常奇怪,每家的房间中都有一盘五颜六色的点心。或在客厅、或在厨房、或在卧室,一模一样,像是统一配的。

    怀着满腹疑虑,我回到了集合地点,把情况跟另外两人说了一遍,然后问大胡子可曾见过有人没有?大胡子摇头说没见过,整个小区安静异常,连个人影都没有。

    我又问王子的情况,王子说他刚才一直盯着那栋房子看,有个女人的身影来来去去的走了几遍,似乎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了。

    三个人一时没了主意,不知这地方暗藏着什么玄机。引我们到这儿来的人好像是在布着一个迷局,情况诈看起来似乎出奇的简单,但仔细想想,却又神秘异常,仿佛处处都是陷阱。

    要说查找线索,我比大胡子强出百倍,但面对血妖,我却毫无实际经验可言。此时我和王子的目光都投向了大胡子,一言不,等着他来拿主意。

    大胡子见我们如此,淡淡一笑说:“让我拿主意你们可别后悔,我的意思就是光明正大的进去。躲躲藏藏的总不是办法,真相到底什么情况谁也说不清,不如大大方方的进去看看。”

    这话虽然听起来有些莽撞,但句句在理。我和王子对望一眼,都表示没有意见,便异口同声的对大胡子说:“听你的!走!”

    拿定主意后,我们反而不再蹑手蹑脚的了。大胡子挡在我和王子的身前,径直来到了那栋房子的门前。

    敲门后,一个二十来岁面色苍白的女人打开了房门,浑身散着浓烈的香水气味。

    见我们三个人站在门前,她显得有些吃惊:“怎么是三个人?我以为只有一个,哪位和我联系的?”

    我从大胡子的身后探出头来:“是我,我和您联系的,我姓李。”指了指大胡子,“这是我们领导。”

    那女人瞟了大胡子一眼,并没说话,侧身把我们让进了屋里。

    我贴在大胡子背后,轻声问他:“是血妖不是?”

    大胡子没有回头,小声答道:“不清楚,还看不出来。”

    说话间来到了客厅,那女人让我们在沙上坐下,语气冷淡的问我:“喝水吗?”

    我客气的微笑道:“白开水就行,您不用太麻烦了。”

    女人点了点头,转身进了厨房。

    王子趁机挖苦我说:“调查线索的时候你是领导,现在碰上真家伙了就改老胡是领导了,你小子真会随机应变啊!”我说你少废话,下次碰上真家伙的时候让你当领导,不当都不行。

    王子转头又问大胡子:“老胡,这娘们儿到底是不是血妖啊?你还没看出来?”

    大胡子略带愁容的摇了摇头:“还没,她身上有很大的脂粉气,我闻不出来。”

    “闻出来?”王子惊讶道:“你靠鼻子辨别血妖的?”

    大胡子说:“被血妖咬过的地方有一种淡淡的花香,这个我以前也跟鸣添讲过。如果和血妖近距离接触,是可以闻到它身上有这种味道的。但这女人身上的香气太大,我闻不出来。”

    王子追问道:“是什么花的香味儿?”大胡子说这个就不知道了,他对花香也算略懂一二,但却不知这种花香是什么名目。

    又说了几句话,我见那女人还没回来,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倒杯水不可能倒这么长时间,别是在做什么手脚吧?

    于是我起身向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嘴里还假惺惺的说着:“都跟您说了别太麻烦了,您还这么费心……”说到这儿我哑住了,厨房里根本没人。

    我急忙转身跑回客厅,对他俩叫道:“操!人没了!”

    两人一听都站了起来,大胡子皱起了眉头:“肯定是血妖,刚才我还在想,她脸上一点脂粉不擦哪来的那么大香气,看来就是为了掩盖那种花香才特意喷上了其他什么香料。”

    此时我也意识到了刚刚面对的女人的确是只血妖,真想不到她竟然隐藏的这么好。我对他们说道:“这地方肯定有陷阱,先出去再说。”说着就走到了门口,伸手去拉房门。

    可来回拉了几下都没有打开,房门竟然从外面被锁死了。

    我低声骂了句晦气,然后回头对大胡子说:“大胡子,血妖就不会用点儿别的招吗?怎么每次都是封死出路,太他妈不讲究了。”

    大胡子说这也是理所当然,换做是我,我也会用这种办法对付猎物的。只有堵住出路,才能保证猎物不会逃跑。你们先别慌,这种门我随时都能打开。不过咱们现在还不急着出去,既然确定这女人是血妖了,不除掉岂不等于放虎归山么?

    正说着,突然听到二楼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一个男人出的声音,声音很大,非常惨烈。紧跟着,啪的一声,整个房间的灯全部熄灭了。

    昏暗中,房间内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除了不时传来的惨叫声,再也没了其他声音。

    此时我心中恨透了那个神秘的女人,张嘴正要骂街,却听大胡子对我们两个说了声:“跟在我身后!”撒腿就往楼上跑,我和王子也急忙跟了过去。

    二楼一共有四个房间,每一个都房门紧闭,不知道刚才那声惨叫是从哪个房间里出的。

    大胡子在走廊里停下脚步,手心朝下的在空中压了几下,示意我们稳住,别轻举妄动。我和王子点点头,不约而同的放慢了呼吸频率。

    这时,那喊声再次响起,呼呼喝喝的显得非常痛苦,从声音的方位判断,对方是在距离我们最近的房间中。

    我心里有些毛,拉了拉大胡子问他:“难道说血妖在朔月之夜就会出这种声音吗?”大胡子答道:“我也不清楚,但我想血妖很有可能在朔月夜的能力最强,不然那个女人不会要我们必须今晚见面。”

    这种猜测与我心中不谋而合,朔月夜的血妖,会是个什么样子?

    正胡思乱想之际,只听大胡子小声说了句:“我去了。”就见他忽地闪到那房间房门跟前,伸脚一踢,咣的一声踹开了房门。

    借着昏暗的光线,大胡子似乎看清了房间里的东西,只见他表情瞬间由镇定转为惊诧,转头对我们大吼一声:“别过来!这不是血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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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02:27 PM |只看该作者
我和王子心中都感到奇怪,既然不是血妖,为什么还如此紧张?世上难道还有比血妖更恐怖的东西?

    还没容我们多想,就见从那房间中探出两只手来,晃晃悠悠的直奔大胡子的脖子抓去。www.55wx.com

    大胡子一时拿不准对方是个什么东西,向后退了几步,靠在了墙上。

    那双手缓缓的探出了房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对方的身躯全部露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股极其浓烈的恶臭。

    我伸手捂住鼻子,睁大眼睛仔细看着对方。原来是个人,但如果准确的说,更像是个死人。

    只见此人大约四十来岁,双眼翻白,全身已有多处溃烂。伸出的双手呈抓握状,口中不停的声,或嚎叫,或闷哼,一步一顿的朝大胡子走去,这情景看起来恐怖异常。

    身边的王子捅了捅我:“这就是血妖?太他妈恶心了。”

    我低声说:“不像是血妖,血妖除了有红眼和獠牙,和一般人也没什么区别,而且血妖动作极快,身体坚硬。可这家伙的动作慢的出奇,看样子更像是丧尸。”

    王子又抬扛道:“说的跟真的似的,你见过丧尸啊?”

    我一把捂住王子的嘴:“你丫怎么老那么多废话?逗贫也得分时间地点啊!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没见过真丧尸,电视里还没见过么?”

    王子还想还嘴,但被我捂住了嘴说不出话来,呜噜呜噜的不知在骂着什么。

    这时大胡子早已看出对方不是正常人,他一个箭步扑了上去,一手拨开对方如爪般的双手,一手掐在对方的双颊上,用力一捏。

    这动作我再熟悉不过了,当初和大胡子第一次见面,就是被他这么捏开嘴巴的。如今他故技重施,我此时虽然心惊肉跳,但也不免有些幸灾乐祸。心中得意道:感情大胡子不管见谁都得捏一把,这位朋友有的受了。

    正得意间,忽觉那人的脸部有些变形,随着一声骨头断裂般的闷响,他的下巴竟然被整个撕了下来。

    这情景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恶心的场景,简直比蛇洞中的被打得稀烂的蛇怪还要恶心百倍。我一见那人的下巴脱落,顿时全身紧,连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与此同时,我听到王子在我身边大叫一声:“老胡小心!他嘴里有东西!”

    我被王子的叫声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睁眼看去,只见那人没有下巴的口中,不停的向外涌出硬币大小的圆形虫子。

    大胡子也被吓了一跳,向后疾跃,退到我们身前,与对方拉开了距离。但那人好像根本没有知觉一样,依然脚步蹒跚的向我们踱了过来。

    王子的胆子确实很大,如此惊悚的场面,竟然还是吓不住他,他扒着大胡子的肩膀问道:“老胡,那是什么虫子。”

    大胡子摇了摇头:“不知道,没见过。”

    我想了一下,插口说道:“是蜱虫。”

    王子回头惊疑的看着我:“你怎么知道?”

    我说:“我以前在一部百科书上看到过,从外形上看,应该是蜱虫,是一种吸血类的寄生虫,俗称壁虱。但我不敢确定,怎么这些蜱虫的体型比我见过的大了好多倍?”

    大胡子听到我说的话,忽然非常紧张的回头问我:“你刚刚说什么?壁虱?”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大反应,错愕的点了点头。

    大胡子的表情一下变得异常凝重,他又向后退了一步,后背几乎快要贴到了我的脸上,然后他又略显慌张的向楼梯下面看了看,语气沉重的说:“大事不好!是控尸术!”

    我和王子还没来得及问,那人已经嚎叫着走到我们跟前。大胡子一声喊,一脚踢在那人的肚子上。

    本以为那人会被踢飞出去,却没想到‘噗’的一声,大胡子的脚居然踹进了对方的肚子里。

    那人虽然被踢得开膛破肚,但依然挥舞着双手作势要扑向大胡子,没有下巴的嘴中,一条舌头长长的拖在胸前。同时,从他的肚子里爬出了上千只壁虱,瞬间就有数十只爬到了大胡子的腿上。

    大胡子急忙抽回脚来,在地上猛跺,将壁虱都震落在地。

    此时我已经看出对方肯定是只丧尸,早被吓得魂不附体。王子的脑子比我清醒,见大量壁虱都蜂拥到了我们周围,一把拉住我的手就要往楼下冲。

    大胡子见状叫了一声:“先别下去,我有办法!”言毕双脚一跺,凌空跃起,跳到了那丧尸背后。

    丧尸远远不如血妖灵敏,觉大胡子在眼前消失了,便毫不犹疑的朝我扑来。

    这东西的危险性其实比血妖差的很远,度又慢,脑子又笨,如果想跑,怎么都能跑掉。但我却非常惧怕他的样子,腐烂不堪的皮肤,没有下巴的大嘴,和躯体中不停涌出的壁虱,这情景简直比任何事物都要恶心。

    我见他向我扑来,忍不住“啊”的一声大叫,生怕他碰到我一丝一毫。

    就在这时,大胡子在其身后单腿着地,身子一拧,使出了一个后旋踢,直奔丧尸的脑袋踢去。我只觉一阵风声掠过,眼前一花,站在我近前的丧尸竟然瞬间被踢掉了脑袋。

    这下变故来得太快,我一时还没缓过神来,那丧尸已经双手下捶,“噗通”一声栽倒在我的脚下,一颗头颅在他身边骨碌乱滚。

    我没想到这丧尸竟然死的如此干脆,望着地上的尸有些愕然。

    王子在边上拍掌叫好,盛赞大胡子的武功盖世,要不是所处的环境不合适,恨不得当场就给大胡子跪下磕几个拜师头。

    大胡子走过来盯着尸体中爬出的壁虱看了一会儿,用手指着地上说:“你们看这些壁虱。”

    我和王子闻言看去,现尸体中的上千只壁虱都爬了出来。令人奇怪的是,这些壁虱没有攻击我们,而是有条不紊的在楼梯口聚集,然后集体向楼梯下面爬去。

    王子惊讶的问道:“什么情况?虫子都这么有组织有纪律?排着队上哪儿去这是?”我也对此颇为好奇,转头看着大胡子,等他作答。

    大胡子的表情却比此前更为凝重,甚至有些难看。他想了一会儿,开口说道:“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控尸术。”

    他第二次提起控尸术,可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没打断他,只是点了点头,等着他继续说。

    大胡子续道:“相传有一种邪门异术,能操纵尸体,布出各种法阵,以达到控尸者所需要的目的。这种控尸术必不可少的,就是这种壁虱。壁虱由施法者专门饲养,供以血肉。驱使时,壁虱会爬进尸体的体内,若施法者给予指令,尸体就按指令行事。”

    我从没听过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法术,只觉得全身一阵阵的冷。王子对这种灵能异术的事情历来是颇为痴迷,听大胡子这么一说,赶忙插口问道:“你是说,刚才被你踢死的这位其实根本就是个死尸?被人操纵了所以才会攻击我们?”

    大胡子满脸疑惑的摇了摇头:“不像。死人不能声,可刚刚咱们明明都听到了他的惨叫。而且,据说被控尸术操纵的尸体,因为是由壁虱带动身体,所以即使掉了脑袋也不会倒下,依然能行动自如。”

    这下我和王子都听不懂了,不约而同的问道:“那这到底是不是控尸术啊?”

    大胡子微微想了一会儿,沉声说道:“我觉得,对方好像是在用控尸术控制活人。”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吓得差点蹦了起来,惊叫一声:“什么?是活人?这不可能吧?你看他的行为哪点像活人?而且你踹破了他的肚子他都没死,怎么可能是活人?”

    大胡子摆摆手,让我别急,他说:“这种妖术邪法我也只是略知一二,不敢保证猜的全对,等我再验证一下。”说着就蹲了下去,将地上的无头尸体翻转了过来,把手伸进了尸体已经开膛的肚子中。

    我和王子都不明白他要干什么,瞪大了眼珠看着他。

    大胡子在尸体的肚中掏摸了一会儿,忽地像是现了什么,手一缩,掏出了几个珍珠大小的红色圆球来。

    看着他血淋淋的手掌,我真想闭眼不看,但怎奈好奇心太重,还是把眼睛凑了过去。

    那红球鲜红似血,表面隐约有些纹路,看样子倒有些像价格昂贵的鸡血石。我问大胡子这是鸡血石不是?大胡子摇头说道:“这应该叫做器珠。是把各种内脏在熔炉中化炼成血水,然后加入鲜血继续熬制。等彻底凉透后,就会凝固,之后再分成一个一个这样的小珠子,就叫器珠。也就是用脏器炼制出来的珠子。”

    我听了几欲作呕,开口骂道:“谁他妈这么孙子,想出这种操蛋主意,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大胡子说:“可别小看这个器珠,操纵壁虱全靠它了。只有把这个器珠放进尸体的身体里,壁虱才能寻着味道进入尸体中,从而达到控尸的效果。”

    王子突然问道:“不对啊,你说这死尸是活人,那活人怎么被放进器珠的啊?”

    我脱口而出:“吃进去。”

    大胡子点了点头,示意我答对了。

    这下我又不明白了,继续问道:“谁会吃这种东西啊?想想就恶心。”话一出口,我猛然惊醒,脑海中回忆起适才刚进这个小区之时,我在每户人家的房间中都现了一盘五颜六色的点心,一模一样,全无半分差别。

    想到这儿,我顿时被惊出了一身冷汗,哆哆嗦嗦的说:“老胡,王子,你们还记得我刚才说过,在其他房子中都现了一盘一模一样的点心吗?”

    另外两人也悟出了道理,同时说道:“器珠放在点心里。”

    除了这个,恐怕再没有更好的解释了。我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因为我有一种非常不祥的预感。如果整个小区的每一户的每一个人都吃了点心,就意味着每个人的肚子里都有器珠。接下来,壁虱就会进入到每一个人的体内,一个不剩。所以在我们进入小区之后,才会现偌大的小区之中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难道说……全部的人都中了控尸术?

    正想着,忽然眼前一亮,整座房子的灯光又亮了起来。紧接着,楼下的房间中猛地传出一阵凄厉的叫声。

    那叫声与此前所听到的惨叫声一般无异,但颇为不同的是,这次的叫声,却是许多人一起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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