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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学发生了有损校誉的师生恋,主角是30多岁德高望重的单身男老师和16岁品学兼优的女学生,他们是基督徒没有发生性行为。我身为该中学的家教协会主席,在这里召开会议,讨论如何解决问题:男老师是否被开除?调职?降职等等。如果继续在该校执教,恋情是否可以被允许?
经过了慎重考虑,我的意见是允许继续在我校执教以及恋情继续。师生恋并没有触犯道德伦理以及法律。是个灰色地带没有绝对的对或错。从伦理的角度看师生恋没有被反驳的理由,真爱可以是没有条件限制的,只要双方还是单身,爱情可以不分性别,外貌,年龄,种族,身份,地位,宗教以及背景等,这就是自由恋爱的真谛。
其实当男老师16岁时,师生恋就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只是角色对换,那时他是中学生。当时师生恋在乡村是离经叛道的,他们明知不应该,偏偏又情不自禁的陷入情网,难以自拔。女老师父亲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坚决要她嫁入豪门。他们也曾经想过一起私奔同甘共苦甚至一起殉情,那样就没人可以分开他们了。不管是私奔或殉情都需要很大的勇气,最后血浓于水,男的不忍心伤害家人选择了放弃,要女的忘了他。男的坚决拒绝女的后不久,收到女的来信。女的说她也爱她自己的家人,虽然她父亲执着于门当户对,可是出发点也是为了她好。但是爱的真谛就是要一起同甘共苦并证明给全世界看他们的爱经得起考验,没有人可以分开他们。她说很遗憾爱上了一个懦夫,连自由恋爱的勇气都没有。她说会尝试忘掉男的,会去一个遥远的地方,从此也不会再见到男的,原来她已经离家出走失去了联络。男的又后悔又担心,到处刊登寻人启事,每天求神拜佛,不管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她,但是多年来都音讯全无。5年后有一天男的去庙宇求神拜佛时终于看到女的,看到多年不见的她,骨瘦如柴,男的心痛得快要窒息,女的已经看破红尘出家为尼姑。女的说对他已经没有感觉,叫男的忘记她,可是男的看到女的眼中有伤心的泪光在闪动,声音也是哽咽的。女的把自己关入房,任男的怎么求她都不肯回应。当男的第二天回来时,从此再也找不到她了。
十多年后男的已经是个老师。但是爱神再次捉弄他,将箭射向他和一位女学生。男老师是女生的辩论老师及华文老师,他们志趣相投,无话不谈,相逢恨晚。男老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循循善诱,他名叫禽爱的,也就是本大爷。朝夕相处,她情不自禁的爱上我,她开始写情信展开攻势。面对这么可爱大方的美女自己送上门,谁会忍心拒绝呢?我们的感情从亦师亦友升华到形影不离的情侣,放学后常常看到我们很努力的在校园里温习...感情。其实教育部面试我时,曾经担心我这个极品长得太帅,会造成学生们争风吃醋,无奈我国长期缺乏华文老师,他们没得选。追求我的女学生数之不尽,面对十面埋伏,虎视眈眈的女学生,我以为坐怀不乱就会没事,没想到出师不利,最后坠入情网,插翅难飞,劫数难逃。雁渡寒潭,雁去潭留影,曾付出的感情,虽然已经放下,总会在心中留下烙印。这次的师生恋不是为了制造另一个尼姑,而是不想有人再成为尼姑。我已经错过一次真爱,不能再错过第二次。爱的真谛是同甘共苦,一起分享快乐也一起承担痛苦。即使我被开除,也没有人可以阻止我们继续交往。希望你们知道,失去我的她,生命不完整,失去她的我,生命有遗憾。君子成人之美,我再次呼吁请大家允许我继续在宽柔执教以及允许我们的恋情继续。请各位家长及教职人员发表意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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