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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y_ya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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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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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9:01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又一个麻烦的委托

    9月27日,中央新闻社收到了一封来信,这封信由红墨水写,并盖有指纹,此信以DerB起头,内容基本能概括为“那些妓女都是我杀的,而这一切还远未结束”。信中的用词戏谑、态度张狂,寄信人的意思很明确,在警方逮捕我之前,我会一直这么干下去。

    而就在这封信的结尾处,出现了那个在整个人类犯罪史都具有重要意义的署名——JkteRier!

    9月30日凌晨一点,伊丽莎白·史泰德的尸体被一名马车夫发现,不同于前几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

    正当大量的警方赶往事发现场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

    让人震惊的一点是,就在一点半的时候还有一位巡逻的警官路过此地,他可以向帝发誓,当时这里还没有任何异状。也就是说,在那短短的十五分钟内,凶手就利落地完成了这令人发指的凶杀,并对尸体进行了切割。

    这晚似乎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附近发现了一些沾满血的衣物后经鉴定这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怨恨的民族!”

    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在来到现场后立刻命令将这句话擦去,因为他担心这涂鸦在天亮后会被路人看见而激起反犹太情绪。

    猫爷在事后对这家伙的评价是:“他简直可以去找块豆腐撞死或者用几根粉丝吊了!这可是唯一能拿来对照凶手来信笔迹的证据!”

    10月1日,也就是隔天,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根据这明信片寄出的日期,他说的“两件事”无疑就是9月30日凌晨的凶案。

    10月15日,一封寄给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即被取走器官的凯萨琳·艾道斯身,还称另外半颗已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

    事情发展到这里,伦敦城可算是彻底炸开了锅,开膛手杰克的名字已成了嗜血杀手的代名词。他是第一位创造全球媒体报导凶案狂潮的杀手,在报业蓬勃发展的这几年里,对一些小报来说,杰克老兄的出现,简直和印花税改革具有相同的重要意义,至少发行量是不会撒谎的……

    从未有过一个杀手能拥有如此的知名度,人们甚至不知道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鬼……他们只知道,一个恐怖的传说已经诞生,所有人都是见证者。

    而事实也证明了,在往后的许多年里,杰克的阴影笼罩着几乎所有的连环杀手,因为他给整个世界了一堂课,如果世界有“教科般的演技”,那他在这十九世纪末的欧洲舞台就是教授了“教科般的连环凶杀”。

    …………

    10月22日,浓雾依旧不散,雨却是停了。

    一个身着黑色风衣的男子来到了猫爷的事务所,敲响了房门。

    “请进。”猫爷的声音显得无精打采。

    走进来的男子很陌生,他是个生得很漂亮的年轻人,是的,就是“漂亮”,按照咱们中国的说法也许更好理解——天生一副小白脸的模样。

    “请允许我介绍自己,我的名字是蒙特·道格拉斯,是……”

    “是一位年轻的阔绰子弟。”猫爷直接就着他的话说了下去,眼睛却根本没有在看他。

    道格拉斯觉得有些奇怪:“先生……我们以前见过?”

    猫爷也懒得回答他的问题,自顾自地道:“我是洛根,一个侦探,他是我的助手艾金森先生,你的案子可以全权交给他处理,我想你很快就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一旁的王诩打了个哈欠,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快说,道格拉斯小哥,是什么事需要帮忙。”

    道格拉斯还真没想到会有这样开门做生意的,态度竟是如此我行我素,不过他略加思索后还是说道:“嗯……是这样,我希望去调查某位小姐的身份,她是我的一个朋,虽然我觉得这种暗中的调查有些不礼貌,可是如您所说,我出身贵胄,交不慎的话可能会带来预想之外的不好后果……”

    猫爷还是没往这边看,但他的态度粗暴如故:“好了,你的废话就到此为止,你面前的人是侦探,不是教堂里那些只会背圣经的糟老头,让我猜猜事实真相……你看了某家的小姐,但只是一面之缘或者泛泛之交,甚至更糟,那就是你的追求被其无情地拒绝了,总而言之,你在恋爱的道路栽了大跟头,于是就想更加了解对方,找找有没有什么别的突破口,按照我们中国的说法,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然后你就头脑发热地来到了这里,当然了,恋爱中的人是没有什么理智头脑可言的,接着,你想编几句胡话,让我们出去为你把事情办了,我说到这里都没错?”

    道格拉斯的表情瞬间变得又惊又怒:“你……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你究竟是什么人?是谁派你在监视我吗?”

    王诩拿起一杯茶:“冷静……少年啊……要冷静……”他这么说着,自己却喝起茶来。

    猫爷接着道:“你不用摆出那种表情来,我靠的都是推理,吃侦探这碗饭的人比你想象中要厉害得多,总之,不要在我们面前耍什么花招就是了,有要求就如实讲,就算再下作的事情,艾金森先生都会义不容辞的。”

    “我……我……”道格拉斯一时语塞。

    王诩叹息道:“哎……他由于在某件案子中陷入了困境,所以比较暴躁,你最好别惹他,有话跟我说,不过要说实话,不然那家伙又要借机找茬发泄。”

    道格拉斯虽然有些气愤,但觉得眼前这两个家伙的能力是绝对值得肯定的,为了心爱的女人,他也只好忍了:“好,事情是这样的……大约是在半个多月前,我到伊迪丝·巴克斯特太太的家里做客,她曾是我的奶娘,和我母亲也是好,就像是我的婶婶一般。我那天到帕丁顿车站附近办些事,她的家离那儿很近,于是我便顺道去探望了她。

    她的丈夫早逝,女儿今年十岁,不过生活过得还算富足,每次去探望她们时,能看到巴克斯特太太和小莎莉都还健康,我就感到很欣慰了。

    但那一次,我见到了另一个人,她是小莎莉的家庭教师,就寄住在巴克斯特太太的家中,记得七月初我去拜访她们时还未曾见过这样一位美丽的教师小姐。

    她简直是太美了,我本以为这样的一位佳人只会出现在梦境中,但那天她就那样活生生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那清甜的嗓音和优美绰约的身姿可以征服任何男人!我想她的追求者如果排起队来可以一直排到北爱尔兰去!”

    王诩虚着眼,好像道格拉斯煽情的演说毫无意义一般,他从抽屉里拿出纸和笔扔在桌,另一只手根本连茶杯都没放下:“好,这些话你留着自己慢慢受用,我只要名字、地址,写下以后,我去帮你把她查个底朝天,从化妆品到卫生纸的牌子都帮你查出来,从择偶观到过敏症都能给你列成单据。”

    道格拉斯此刻非但没觉得王诩用词粗俗,他反倒认为能说出这样露骨的话来,正是可靠的表现!只见他提起笔来噌噌地写下了一串地址,最后表情十分虔地在另一处空白的地方写了一位妙龄美女的名字。

    猫爷的眼角终于是往这边瞟了一眼,然后他嘴角几乎裂到了耳根子……

    王诩看着那张纸被摆到自己面前,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满口茶全部喷到了道格拉斯小哥的脸,自己还呛个半死。

    那纸的名字正是——埃莉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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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纠葛

    在王诩接到委托的第二天,他换了一套呢绒格子西装,给自己戴了一副中年人才会用的、四四方方的黑框厚眼镜,将头发弄得一丝不乱,提着个公文包便出了门。

    按照道格拉斯给出的地址,王诩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他按响了巴克斯特太太的门铃,一个四十多岁、略显肥胖的妇人打开了门。

    她第一次看到中国人自然是有几分吃惊,不过这惊讶也并未持续多久,将王诩下打量一番之后,巴克斯特太太觉得这个外国人也并没有三头六臂般古怪,她开口问道:“请问您找谁?”

    “嗯……您好,我的名字是罗文·艾金森,在移民管理局任职,是埃莉诺小姐的故,有些事情要和她谈,请问她还住这儿吗?”

    巴克斯特太太略显狐疑地问道:“故?可她对我说她没有亲戚也没有朋……我能看一下您的证件吗先生?”

    “请让他进来,巴克斯特太太,我认识他的。”埃莉诺的声音从屋里传来,给王诩解了围。当然了,如果真要出示证件,王诩也是拿得出来的,谁让他的老板是个制假贩假的超级高手呢。

    王诩略微抬了抬帽檐,然后欠身跟着巴克斯特太太进了屋。

    埃莉诺正坐在那里喝下午茶,她的身边坐着一个小女孩儿,粉粉的脸时刻带着笑容,即使看到王诩这陌生的访客到来她也没有表现出害羞,而是用好奇的眼神肆无忌惮地盯着王诩猛瞧。“艾金森先生,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呢。”埃莉诺似乎还在为两个月那次不愉快的告别而生气。

    王诩颇感尴尬,他清了清嗓子道:“嗯……那什么……因为你的护照出了些问题,所以我想,还是由我这个朋出面来帮你迅速解决问题。”

    埃莉诺决定还是给他一个台阶下,她道:“好,那请到我房间里来谈,就是您左手边第二间。”

    王诩摘下帽子放到胸前,朝那房间走去,走路的姿势一板一眼,好似是拘谨到了极点。他倒不是真犯憷,其实是来之前就想好了要进入角色,作为翔翼戏剧社资深龙套演员,他今天给自己设定了十分周详的角色背景、人物性格、甚至是许多细节的神态和动作,务必要让这个小职员的形象鲜活逼真……

    巴克斯特太太快步走到埃莉诺身边,用胳膊亲切地搂着她的腰,如慈母般温言告诫着什么,她的举动说明了埃莉诺在这里的身份显然不仅是一个受雇佣的人,而是一位受尊重的朋。

    不过王诩从她这一系列的动作里却读出了另一种潜台词:我看这人有问题,与他单独共处一室可能有危险,你放心,他要是有什么不轨行为,你就立即大声呼救,大妈我进去抽他丫的。

    晃了晃脑袋,王诩把这些胡思乱想赶走,站在那屋里等着,片刻后埃莉诺就跟了进来,随手带了门。

    “请问您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吗?难道是来调查我有没有在这段时间内去袭击别人?”看来她依然在生气……

    王诩心里极度不爽,但想着现在是自己有求于人,便还是摆出了一副狗腿子的嘴脸:“姑奶奶……小的该死啊……”看他那模样,要是再跪地抽自己两巴掌,那就活脱脱一个太监总管的形象了。

    埃莉诺没想到这位艾金森先生竟是如此没脸没皮,不知所措之余,还有些忍俊不禁:“呵呵……艾金森先生,我只是开个玩笑,您不要在意。无论您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情,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您的,因为是您救了我,我深知您是一位值得敬佩的好人。”

    在王诩的内心世界中,他对最后那句“值得敬佩的好人”实在是不敢自居,事实,他觉得就眼下将要启齿的事情就有点下作……

    “嗯……好,那我可就说了,我这次来……”

    …………

    二十多分钟后,埃莉诺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反倒是王诩越说越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那点事儿叙述一下五分钟就行了,王诩拐弯抹角地竟扯了将近半小时才说清楚。

    待王诩讲完后,埃莉诺想了想道:“您的意思是,我们两个一起杜撰并完善我的身世背景、爱好等等一切资料,然后您将这些交给那个道格拉斯完成委托,而我呢,以后就能更好的融入社会了。”

    王诩讪讪笑道:“嘿嘿……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埃莉诺的表情依旧未变:“您知道这是多么无礼的要求吗?甚至可以用卑鄙无耻来形容。”

    “小的该死……还请姑娘成全……”王诩也知道自己多半是要被拒绝的,于是他吐槽以后便改口道:“其实我也觉得这么干不太好,你若是个我不认识的人,或许我就会将其查个一清二楚去交差了,但我和你偏偏是认识的,所以你也看到了,我个人也是不情愿这么干的。

    这样,道格拉斯小哥那里呢,我就去回绝掉了,他往后要是再找其他人来调查你,到时你要杀要剐随便了,我也懒得管。不过你的身世背景问题,在我来之前,洛根先生特意嘱咐过,最好还是趁这次机会一并搞定,因为你注定是个很惹眼的人,就算是深居简出也不可能与世隔绝,所以早点准备好一套说辞是必须的。”

    埃莉诺没有立即答应他,而是问道:“我能否问问,为什么您个人情感不愿将我的情况出卖给别人呢?”

    “啊?”王诩一愣,心道:不是,这算什么问题,难道你想听“因为我也很喜欢你”?这女人偶像剧看多了?这年代也没那玩意儿啊。

    “那自然是因为……嗯……我是一个十分正直的人,对这种出卖朋换取利益的行为非常鄙视。”他这样答道。丝毫不知这种回答使其无耻的本质更加昭然若揭。

    “是这样啊……”埃莉诺道:“那好,您那个公文包里应该就有相关的资料?我们现在就把这事情办了。”

    王诩点点头,从包里拿出了一些文件、白纸和墨水,两人在屋里研究起了“埃莉诺”的身世。几个小时后,一个命运坎坷的希腊少女就这么诞生了,父母家人,就读的学校、怎样来的伦敦,一切都像真的一般,而且查无实据……

    王诩抹了把额头的汗:“好,我这就回去了,等洛根先生把一些伪证全部落实,你的身份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埃莉诺道:“我送送您。”

    “嗯……不用客气了。”

    虽然如此她还是把他送到了外面的门口,王诩出门以后刚松了口气,谁知背后传来一句莺声燕语:“艾金森先生。”

    “什……什么……”

    “我以后在您那里还是受欢迎的吗?”

    “当……当然,随时欢迎你来做客……”王诩真想捅自己几刀,但此时此刻,他不得不如此回答。

    埃莉诺露出一个天使般的微笑,心满意足地与王诩挥手道别。

    王诩转过头,脸的神情异常复杂,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和这个女人走得太近,会有很不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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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你不敢

    王诩回到了住处,往那儿一坐就开始唉声叹气,猫爷只是扫了他一眼,就丢出一句非常准确的评价:“看来你又和她勾搭了。!。!

    “喂……你到底是怎么看出这些的……”

    猫爷不答,而是转移话题道:“公文包里的东西放那儿,我会抽空去办理的。”

    王诩知道接着追问也没意义,他说道:“哦,知道了,对了,据我观察,你最近是不是在杰克的案子碰钉子了?”

    猫爷叹息道:“也可以这样说……其实9月30日凌晨的案子是有很多突破口的,事实那也应该是我追查杰克真实身份的最好时机,可惜了,那晚的案件都是在事发以后立刻被人发现,并且事发前附近也有人在,我不能冒着被人看到的危险去搜集证据。

    于是乎,大量有用的证据都被湮没了,至于警方搜集的那些证据,其意义并不大,至少还不足以破案。而现在,开膛手已经出名了,他简直成了炙手可热的绯闻明星一般,全世界的报纸都能找到杰克这个名字,所有人都在讨论白教堂附近的连环杀人案。

    一些伪造的信件、几个虚假的证人、一群毫无职业道德的记者以及目光狭隘却爱抛头露面的警官们全都逐个浮出水面,把自己推到了众人的目光下,他们除了成就自己跳梁小丑般的一时知名度以外,起到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将真相变得越发模糊,制造了重重的迷雾和困难。”

    王诩道:“哦,你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打退堂鼓了是?”

    “哼……我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越是困难重重的案件,在揭开谜底时越是有成就感。”

    “哎……你就接着闹腾,不过别忘了,等杰克的事件完了,我们总归是要离开的,你到底有没有回到未来的办法?”

    猫爷很随意地答道:“当然有,我们只需要去找一个人,他肯定能把我们送回去。”

    “谁啊?”王诩问道。

    “现在还不到时候,等时机成熟,我自然会告诉你。”

    “啊……又是这种模棱两可的解释呢……”

    …………

    三天后,道格拉斯少爷又一次登门造访,他原本以为一切会很顺利,可惜王诩给他的答复却是如此惊人:“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

    道格拉斯神情陡变:“您说什么?!您这是什么意思?”

    王诩托着腮帮子望着侧面发呆,根本懒得看这位委托人一眼:“意思是,我觉得您找人去调查那位小姐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与其花这番功夫,不如你就自己经常去串串门,送送花,找个时机约她出去,然后把毫无意义的表白说了,意料之中的拒绝收回来,大家都很文明,没有人感到不快……嗯……门在那边儿,祝你今天过得愉快,恕不远送。”

    道格拉斯又把脸往前凑了几分:“我明白了……一定是你也爱了埃莉诺小姐,我早该想到这点的!她是那么完美无瑕,任何男人都无法抵御她的魅力,我应该去找一个女性的私家侦探才是!”

    王诩依旧不去直视他:“我跟你说句心里话,我希望离她远远的,越远越好……”

    “好了!你不必辩解了,就这样,艾金森先生,我想我可以理解您的,或许我还会考虑您刚才的建议的!告辞了。”他就这么带着三分气恼和七分沮丧离开了。

    几许沉默后,猫爷开口道:“他说得挺有道理,解释,就是掩饰……”

    “难道你也觉得我是看那个埃莉诺了?”王诩问道。

    猫爷冷笑一声:“你不必跟我解释……”

    “喂……我还什么都没说呢,我刚才那句是反问句好不好,是否定好不好!”

    猫爷忽然问道:“你是怎么看那个女人的?”

    王诩虚着眼道:“如果不是我的错觉,那她对我肯定有点儿意思……”

    猫爷喝了口咖啡:“我也这么想,她无疑是对你那段日子里无微不至的照顾心存感激。”

    王诩接着道:“可我总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好像和她走得太近就会发生悲剧。”

    猫爷道:“哦?是主宰之力的提示吗?”

    “很可能是……不过之前从未有过。”

    猫爷想了想道:“你之前跟我提过,她非常眼熟,可连我也怎么都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了,或许你对她的那种不详预感和这有关。”

    王诩叹道:“我看只有当悲剧发生时我们才会知道答案了……”

    猫爷的脸露出了异常阴暗的微笑,他知道王诩这句话另有所指,因为就在他说话间,门铃声响起了,他们不用去看便以知道来者何人。

    郝德森太太这次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就走了进来,脸的表情暧昧得很:“艾金森先生……有位年轻的小姐来拜访你。”

    王诩的嘴角**了两下:“请……请她进来,有劳了。”

    郝德森太太离开房间后,猫爷笑道:“看来这海妖是缠你了呢……我能不能问问,这么美丽的小仙女儿要是送到你的嘴边,你究竟是吃……还是不吃呢……”

    王诩故作深沉地回道:“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猫爷看了眼天花板:“哦……你不敢。”

    “喂!你这家伙怎么又知道我心里的想法!”

    在他们的吐槽的当口,埃莉诺已走到了门前,轻叩了两下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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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1:22 P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章 终解

    11月7日,大雾依然。。。

    安伯利再次来到了事务所,这几个月以来,他平均每周要来三天。

    猫爷见他走进房间,立刻摆出十分不爽的表情,不过安伯利也不在乎,他绝对是个脸皮很厚的访客,照旧寒暄着:“艾金森先生又和埃莉诺小姐出去了?”

    “是啊……这小子总是很有女人缘呢……”猫爷心不在焉地回道。

    “嗯……这是一些新的线索,我带来给您看看。”安伯利说着便拿出了一叠文件来。

    猫爷接过后只是扫了一眼,就给出了仅仅两个字的准确评价:“垃圾。”

    安伯利叹了口气:“洛根先生,前些日子您还能给出我许多信息的,那些我所没有看到的疑点和证据您都能一一指出,可为什么近些日子您什么都不跟我说了呢?”

    猫爷哈哈两声冷笑:“因为我的确没什么能和你说的了,杰克的案子有越多的闲人介入,调查的难度就越大,证据和证词的可靠性却越来越小。时至今日,你还能把他当成一个一般的杀人犯来看待吗?不!他就像女王一样有名!街任何一个醉鬼都有可能说出:噢!前几天我看到一个人,我敢打赌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安伯利的叹息不断:“哎……我也明白,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有太多人经手了,事实,目前我就起码能确认有两位警务人员隐瞒了部分他们认为‘很有价值’的证据,更不要说那些我不知道的了,每个人都妄图依靠这个案件为自己获得利益,根本没几个人在想着保卫公众安全。”

    猫爷道:“所以,我想你也不必再来请教我了,我今天就跟你说明白好了,杰克的真面目,一百年后都不会被查出来,警界将英明扫地,你越早抽身出来越好。

    至于这场连环凶杀……不久就会停止了,如果我在四十八小时内还不能以侦探的方法解决问题,我就会用另一种方式来处理这件事……总之,很快一切就会结束。”

    安伯利皱眉道:“洛根先生……我没听明白,您是什么意思?侦探的方法?另一种方式?您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什么?或者已掌握了什么?”

    猫爷回过头去,望着窗外:“格兰特,你是个优秀的警察,听从我的劝告,你的未来前途无限,不过此时此刻,你问得太多了,我的话也够多了,你走,再见……哦不,或许是永别了……”

    这句话令格兰特·安伯利终生难忘,一直到他进入了警察部高层的那天都还百思不得其解,这个叫做洛根的神秘侦探又一次说对了,他永远是正确的,甚至那句“永别”,也成为了现实。

    安伯利表情复杂地走出了房间,他都不记得自己是怎样道别的,猫爷最后的一句话萦绕在他耳边,成为了一个再也解不开的谜。

    …………

    在街边的咖啡馆里,王诩正和埃莉诺一起喝下午茶。

    这段日子以来王诩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这个海妖很粘人,不过有一点他不可否认,当这位如童话中公主般美丽的小姐向你提要求时,你几乎不可能拒绝……

    因此,王诩就成为了一个很称职的男。至少在所有外人看来他是,至少埃莉诺毫不掩饰地希望他是。唯一从内心深处挣扎并极力否定这种身份定位的人只有王诩自己。

    “艾金森先生?”

    “啊?什么?”

    “您刚才在发呆,想什么呢?”

    “嗯……没什么没什么。”其实他在想,眼前这女人究竟喜欢自己哪点。

    埃莉诺用那双能杀死人的眼睛盯着王诩:“我总觉得,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难道您很讨厌我吗?”

    王诩的内心在欢呼:你真是聪明伶俐、灵气逼人!可为什么你明明知道还要贴来呢……

    “啊?!怎么可能呢!我和你在一起很高兴呢,非常愉快,哈……哈哈哈……”这话不知怎么就从他嘴里说出来了,说完以后他真想给自己几个巴掌。

    “是吗……”她竟脸红了。

    王诩喝了口茶,给自己压压惊,根本不敢正视眼前的美女,如果说这世有“秀色可餐”这回事,那王诩就是怕自己撑死。

    于是乎,就在这种暧昧的气氛下,王诩的一天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

    他把埃莉诺送回了住处,然后跳了浓雾密布的市区空,走高空路线回了事务所。他以为寒风刮过脸庞的感觉能使自己冷静地思考,不过当埃莉诺的样子出现在他脑海中时,复杂莫名的感情又浮现出来……这次涌来的竟是几许伤感。

    …………

    11月日,早晨七点。

    王诩被会客室里的来回踱步声吵醒,他干脆起床走出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我知道你早就进入‘恼羞成怒’这个阶段了,但你一大早就这么干是不对的!”

    猫爷听了他的吐槽无动于衷,仍然来回踱步着,脸时而堆满愁容,时而又摇头苦笑。

    王诩叹了口气,走下楼去,当他来的时候,端着两人份的早餐。他见猫爷还在那儿转悠,于是就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王诩的进食速度很快,明显比任何一种人类所知的生物都要快几分……正当他要对猫爷的那一份儿早饭出手时,后者突然狂笑一声:“哈!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

    “你吵吵什么呢……”

    猫儿夺过王诩手中的面包,一口先吞掉了半个:“哼哼……这就是天意!在这最后的一天,我终于把所有的线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终的答案!”

    “哦?你知道杰克是谁了?”

    “哈!我连他爸是谁都知道了!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只要去找‘那个人’确认一下便是。”

    “我怎么听不明白……”

    “等我去确认完再来告诉你。”猫爷只花了三十秒就扫荡了桌剩余的食物,然后拿起风衣和帽子奔出了门……

    当王诩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不过猫爷依然是精神抖擞的样子,他此刻是春风得意,不知疲倦,内心的那份自我膨胀几乎到达了顶点,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来,没准能把伦敦空的结界都撑爆。

    王诩道:“好,现在连我都变得对这件事感兴趣了,既然我已经坐在这里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诉我,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

    猫爷笑着走到桌边,从抽屉里翻出了一本杂志扔给了王诩:“我就是通过这本杂志,找到了真凶。”

    王诩随意翻了翻,脸摆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劳驾告诉我……哪一页……”

    猫爷道:“夹着签呢。”

    王诩翻到那里,从这页开始,印刷着一篇并不算长的小说,标题是《血字的研究》。

    “啊?这不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吗?你看这个能找到凶手?”

    猫爷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计你小子就算读过也给忘干净了,那就让我告诉你,藏在这个故事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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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1:23 P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二章 犹他之花(上)

    1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那里有着一片被文明遗弃的荒漠,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终年都能见到路不计其数的枯骨和空中盘旋的秃鹰。

    这天,一个孤单的旅客走在这片寸草不生,无限凄凉的土地,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包着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数个昼夜的饥饿,跋涉过一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了这片并不算大的高地,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涣散无光……期待着能够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灭。

    他把来复枪扔到地,然后放下了背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着石头坐下。一个小女孩儿从包袱里探出了头,她有着一双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约五岁左右模样,穿着漂亮的粉红色衣,麻布围嘴。从这身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儿的妈妈也已是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问:妈妈去哪儿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他只能这样回答,事实,他认为自己也很快会离开这个世界了。

    小女孩儿捡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就好……”

    这个男人叫做约翰·费瑞尔,他是个探险家,在并不算久远的几天前,他还在一个马队中,每天可以喝到干净的淡水,吃到足够的口粮,可现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两个。

    事实,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将其扔下,甚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相信有天堂。

    秃鹰已经落在了他们的面前,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享用大餐,约翰·费瑞尔道:“我们来做祈祷。”

    小女孩儿回答:“还没到晚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间,你放心,帝他不会怪罪咱们的。”

    祈祷开始了,只是他们都实在太累,很快便都靠着石头睡死过去……

    如果约翰·费瑞尔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了。在这片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烟尘。最初远远看去,还分不清这究竟是尘土还是雾气,但渐渐的,那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

    这是一个无比庞大的车队,烟尘弥漫之中,以帆布为顶的篷车和全副武装的骑手们正向着西方移动着。前队已至山脚之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及,这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批正在迁徙的移民,他们正在寻找着一片新的家园和乐土。

    几个在前方探路的骑手发现了那片嵯峨的峭壁有两个极小的黑点儿,他们请示了一位貌似领袖的人物,那位长者道:“把马留在下面,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于是,几个年轻人拿起了来复枪,来到了约翰·费瑞尔所在的那片高地……

    半小时后,两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旅人被带入了车队中最大的那个帐中,他们有幸可以见到一位伟大的领袖人物——卜瑞格姆·扬。

    “我叫约翰·费瑞尔,二十一个人的队伍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他人在南边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她是你的孩子吗?”

    他大胆地承认下来:“我想……现在她已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她从今天起就叫做露茜·费瑞尔了。”

    大人物正言厉色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两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果子,那倒不如现在就让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尔加重语气说道,周围一些稳重的长老都被这位探险家逗笑了,只有大人物卜瑞格姆·扬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道:“斯坦杰逊兄弟,你收留他,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得太久了,起身,向郇山耶路撒冷的地名,基督教圣地,此处指摩门教徒们行将择居之地前进!”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像波浪一样在队伍中传开,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车队又蜿蜒前进了。

    斯坦杰逊长老把两个落难者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准备好了食物,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的教徒了。卜瑞格姆·扬是这样指示的,他的话是凭借着约瑟·史密斯摩门教创始人,被称为帝在人间的先知的声音说的,也就是传达帝的意旨。”

    …………

    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回头来看这些移民的经历,或许可以写一整本,他们在密西西比河两岸一直到落基山脉西麓这片土地,凭借着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克服了野人、野兽、饥渴、劳顿和疾病等苍所能降下的一切阻难。

    最终,当他们看到脚下广阔的犹他山谷浴在一片阳光之中,并且能听到他们的领袖宣称,这片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土家园,而且将永远属于他们的时候,莫不俯首下跪,掬诚膜拜。

    移民们们定居了下来,开沟浚壑、造篱立界、栽培垦殖,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到了第二年夏天,整个乡村便涌现出万顷麦浪,一片金黄。

    约翰·费瑞尔也在这里分到了属于他的一片土地,他在那里建筑了一座坚实的木屋,这座木屋逐年增建,逐步成了一所宽敞的别墅。

    这位冒险家是一个十分务实的人,他处事精明,长于技艺,而且他的体格十分健壮,这使他能够从早到晚,孜孜不倦地在土地进行耕作和改良。因此,他的田庄非常兴旺,三年之内,他超过了自己的邻居;六年后便已十分富有;九年,富甲一方;十二年过去了,整个盐湖城美国犹他州首府,地濒盐湖之滨,其最初的开拓者便是这些摩门教徒,能够与约翰·费瑞尔相提并论的人已不足五六个,他成了声明远播的人物。

    但却有一件事,费瑞尔伤害了他同教人的感情,不管怎样与他争论,不管怎样去劝说他,费瑞尔都不肯按照他伙伴们的“那种方式”娶妻成家。他从未说过一再拒绝的理由,他只是毫不动摇地固执己见。

    约翰·费瑞尔就这样过着他严谨的独身生活,除了这一点,他对这个新兴殖民地的宗教还是奉行不懈的。而且被公认为是一个笃信正教、行为正派的人。

    而露茜·费瑞尔就在这样一片土地长大**,她是约翰·费瑞尔唯一的义女,帮助着父亲处理一切事物。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像慈母般抚育着这个年轻的少女。岁月逝去,露茜已长得亭亭玉立。

    她的面颊愈见娇艳,她的步态日渐轻盈。路人在经过费瑞尔家的田庄时,都忍不住要驻足去看这个美丽的天使,那苗条的少女身影骑着父亲的马,如同一个美国西部的少年般,以矫健娴熟的姿态穿过麦田。即使是那些运输皮革的、总是面无表情的印第安人,瞧见了这个美丽无比的白皙少女,也会感到十分惊愕,不禁松弛了他们那一向呆板的面孔。如果说她是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里最标致的美洲少女,也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的。

    而第一个感觉到女孩儿长大**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很少会由父亲发觉,这种神秘的变化十分微妙,而且形成得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不过最难察觉到这点的还是少女本身,直到她听到某一个人的话语,或者触碰到某个人的手时,她感到心头小鹿乱撞,产生一种骄傲与恐惧交织的情感。这时,她才会明白过来……

    这一年,露茜和另一个年轻人相遇了,他的名字是杰弗逊·侯波,一个探险家、淘金者、优秀的猎人,他从一群失控的牛群蹄下救出了露茜,爱情的萌芽在彼此心中种下,只是,他们都不曾猜到那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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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1:23 P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三章 犹他之花(下)

    一个夏日的傍晚,侯波骑着马从大道疾驰而过,向着费瑞尔家门口跑来。露茜正在门口,她走向前去迎接他。他把缰绳抛在篱垣,大踏步沿着门前小路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露茜。”他说着,一面握住了她的两只手,温柔地瞧着她的脸:“现在我不要求你马和我一块儿走,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你能不能决定和我在一起呢?”

    “可是,你什么时候回来呢?”她含羞带笑地问道。

    “顶多两个月,亲爱的。那个时候,你就要属于我了,谁也分不开咱们。”

    她问道:“可是父亲的意见怎么样?”

    “他已经同意了,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哦,那就行了。只要你和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那就用不着再多说什么了。”她轻轻地说着,一面把她的面颊依偎在他那宽阔的胸膛。

    “感谢帝!”侯波的声音略显粗哑,他弯下身去吻她,“那么,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停留越久,就越和你难舍难分。我的伙计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呢。再见,我亲爱的,再见了!不到两个月,你一定就会见到我了。”

    他从她的怀里挣脱出来,翻身马,头也不回地奔驰而去,好像只要他稍一回望那离别的人儿,他的决心就会动摇了。

    她站在门旁,久久地望着他,一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不见,然后她才走进屋去,她觉得自己真是整个犹他地区最幸福的一个姑娘了。

    …………

    三周过去了,每当约翰·费瑞尔想到这个年轻人回来的时候,他就要失去自己的义女,都不免有许多不舍与感怀,但看到露茜那明朗而又幸福的脸,他觉得这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在驱使着他这样做,约翰·费瑞尔,他绝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嫁给当地的任何一个摩门教徒!他认为,这种婚姻根本不能算是婚姻,简直就是一种耻辱。不管他对于摩门教教义的看法究竟如何,但是在这个问题,他却是坚定不移的。因此,他自己至今都没有婚娶。

    可是灭顶之灾就在这最后的幸福即将来临前找门来……

    在那个时期,违反教义的言论一旦被人听到,那就意味着可怕的灾难将接踵而至!即使是塞维尔的宗教法庭、日耳曼人的叛教律以及意大利秘密党所拥有的那些庞大行动组织,和摩门教徒在犹他州所布下的天罗地网相比,那也是望尘莫及。

    在西部荒凉的大草原,“丹奈特帮摩门教中一个秘密、险恶的流派”和“复仇天使”就这样崛起了,直到今天,这两个名字都被人们提起。

    这些无形的组织执行了无数次罪恶的行动,他们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但是他们的所做所为人们却好似根本看不见、也听不着。

    人们只知道,谁要是反对教会,谁就会突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股阴云永远笼罩在他们的头,即便在旷野无人之处,也没有人敢说出任何一句反对的声音……

    最初,这股神秘莫测的可怕势力只是对付那些叛教之徒的。可是不久,它的职能便扩大了。因为,成年妇女的供应已经渐感不足。没有足够的妇女,一夫多妻制的教条就要形同虚设摩门教盛行一夫多妻制,经卜瑞格姆·扬订为该教教规之一。此制度在教内一直引起争论,在教外也引起普遍反感,190年该教规始行废止。于是各种奇怪的传闻开始出现,在印第安人都从未到过的地方,移民中途被人谋杀,旅人的帐篷也遭到抢劫。而同时,摩门教长老的深屋内却出现了陌生的女人,她们形容憔悴,嘤嘤啜泣,脸流露出难以磨灭的恐惧……

    终于,大人物亲自拜访了约翰·费瑞尔,他提出了要求:“你的女儿已经长大**,而且称得是咱们犹他地方的一朵花了。这里许多有地位的人物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瑞尔只得在心中暗自叫苦,而卜瑞格姆·扬的话还没有完:“外面有传闻,都说她已经和某个路过此地的异教徒订婚了!我希望这只是流言而已,要知道,圣约瑟·史密斯经典中第十三条说了‘让摩门教中每个少女都嫁给一个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是的,经典就是这么说的,你既然信奉了神圣的教义,就不该纵容你的女儿破坏它。”

    约翰·费瑞尔没有回答,只是**着手中的马鞭。

    扬继续道:“在这个问题,我想就可以考验你的全部诚意了,四圣会已经这样决定了。这个女孩子还年轻,我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老头子的,当然我们也不可能让她自己挑选。我们这些作长老的,已经有许多‘小母牛’小母牛这个词,系摩门教首领之一··肯鲍在一次讲道中提到他的一百个老婆时所用的字眼了。可是我们的孩子们还有需要。斯坦杰逊有个儿子,锥伯也有一个,他们都非常高兴把你的女儿娶到他们家里去。叫你女儿在这两人中选择一个,他们既年轻又有钱,并且都是信封我们正教的。你对这件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约翰·费瑞尔只能用缓兵之计,他说自己的女儿还太年轻,没有到结婚的年岁,但大人物只是冷冷丢下一句:“我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来选择。”

    当卜瑞格姆·扬离开后,约翰·费瑞尔几乎是倒在了椅子,他不知道怎样把这个消息告诉自己的女儿。忽然,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头一看,只见他女儿站在他的身旁,脸写满了苍白、惊恐。他明白,她已经全听见了。

    …………

    约翰·费瑞尔依旧是当年那个正直勇敢的探险家,他是一个不屈的人,但岁月却是无情的,他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能力去和那暗处潜伏的庞大实力对抗了。

    扬走后的第二天,小锥伯和小斯坦杰逊就登门了,斯坦杰逊是个阴沉的年轻人,而锥伯则生得粗大丑陋、傲气凌人。他们坐在客厅里,把脚跷得高高的,如同是在自己家中一般。

    斯坦杰逊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指示,前来向您的女儿求婚的,请你和你的女儿看看,我们两个人之中,你们究竟看中谁,我呢,只有四个老婆,可是锥伯兄弟已经有七个了。因此,我看,我的需要比他大。”

    锥伯大声喊道:“不对,不对!斯坦杰逊兄弟,问题不在于咱们有了多少老婆,而在于你我究竟能养活多少,我的父亲现在就已经把他的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他们还说了许多话,但除了能让他们的品德显得更肮脏龌龊以外没有任何其他作用。约翰·费瑞尔用鞭子把他们赶了出去,这是他宣泄愤怒的唯一方式。

    第二天早晨,费瑞尔起床时,他看到自己的被子辈钉了一张纸,正钉在自己的胸口,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粗重的字:“限你二十九天改邪归正,到期则——”

    他不知道那可怕的势力是如何进入自己屋子的,他更不知道那未完的恫吓究竟是指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已被逼了绝路。

    从那以后,每一天都会有一个数字出现在屋里,有时在天花板,有时在门板,有时贴在花园的门或者栏杆,恐怖的阴影日渐深沉,不断摧残着这个老人和他女儿的身心。

    终于,当“2”这个数字出现的那天,费瑞尔崩溃了,这天晚,他独自坐在屋里,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把所有能够变卖的财产都换成了可以随身携带的珠宝,早已收拾好了一切随时准备带着女儿逃命。

    可他实在想不出来,在这重重的包围下该如何离开……

    万籁俱静之中,他听到一阵轻微的爬抓声,费瑞尔屏气凝神,拿着猎枪就冲了去,谁知他打开房门后只见一团黑色的事物飞快地滚进了屋里,待他定睛一看,地爬着的人,竟是杰弗逊·侯波!

    “天哪!”约翰·费瑞尔惊道:“你可把我吓坏了,你为什么这样进来?”

    “快给我些吃的。”侯波声嘶力竭地说:“两天两夜我都来不及吃一口东西。”他自己抓起桌的冷肉、面包便狼吞虎咽起来:“露茜可好吗?”

    “很好,她并不知道这些危险。”这位父亲回答说。

    “那很好。这个屋子的四周都已经被人监视起来了,这些人算得很厉害,不过他们要想抓住一个瓦休湖的猎人,可还差一些。”侯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自己是爬进来的。

    原来在先知拜访费瑞尔的第二天早晨,他就去了盐湖城,他在那里找到了一个打算前往内华达山区的朋,将一封写给杰弗逊·侯波的信交给了他,信中写明了迫在眉睫的危险情况,并且要他尽快赶回来。

    当晚,他们的逃亡就开始了,这是他们最后一线逃出生天的机会……

    …………

    他们昼夜不间断地逃跑着,他们穿过了崎岖的山道,越过巍峨的大山,在乱石中前进,走过狭窄的鹰谷峡道,却丝毫不敢停下半步,因为他们知道,每前进一步,就和他们刚刚逃离出来的暴政横行之所远了一步。

    他们逃亡的次日,大约中午时,眼看口粮就要吃完了。不过这难不倒侯波,在大山之中,任何飞禽走兽都能为这个猎人充饥。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所在,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起火来,让他的伙伴们暖和一下。他们此刻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空气是彻骨的寒冷。

    他拿起来复枪,出去碰碰运气,打点东西。拴好骡马,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他释然地微笑了一下,看来他们已经逃脱了追踪,再过几日,便可踏一片自由的土地。

    侯波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可是一无所获,越行越远,最终他还是猎到了一只野兽,由于尸体巨大,他只割下了部分的肉块,装在口袋了满载而归。

    但侯波刚要举步便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已走得太远,迷失了方向……

    天色灰暗了下来,就像一朵阴云笼罩在了侯波的心头,不过在天完全变黑前,他终于还是找到了一条熟识的小道,得意重回路径,忙碌了半天,心力交瘁,疲倦的感觉袭来,不过他还是坚持住,往归途而去。

    当侯波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山谷口,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觉涌心头,那几乎是一种本能,他急忙向前奔去,连打来的兽肉都扔在了地。

    就在刚才生火的地方,侯波看到了一个土堆,他的毛发都竖了起来,那土堆插了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草草写了几个字:“约翰·费瑞尔生前居于盐湖城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他刚离开不到半天,那位健壮的老人就此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逊·侯波四处寻找着,看看是否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看来露茜已经被这班可怕的追赶着带了回去,去面对她原先已注定的命运,成为长老儿子的小妾……

    侯波没有放弃,他天生就不是一个会放弃的人,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找回自己失落的兽肉,烤熟以后捆作一包。他虽然已经疲惫至极,但仍然踏着这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沿着那仅有的踪迹追寻而去。

    几天后,他又见到了城市,他在山崖看着脚下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愤怒地挥舞着拳头。侯波此时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

    他看到了一些主要街道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猜测其中的原因,正巧看见一个人骑马朝他本来。侯波认出他是一个叫考博的摩门教徒,侯波曾经帮过他的忙,于是他拦住了考博:“我是杰弗逊·侯波,你还记得我吗?”

    考博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你疯了吗!你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都要保不住了,四圣已经下命令通缉你,你还是快点儿跑。”

    侯波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的通缉,考博,你一定知道整件事了,我们是朋,你要如实回答我,露茜·费瑞尔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她昨天和小锥伯结婚了,站稳了,嘿!你要站稳些,你怎么魂不附体的样子。”

    “不要管我。”侯波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地:“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新房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锥伯和斯坦杰逊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都去追赶过那两父女,斯坦杰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有更多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的四圣会议争执的时候,因为锥伯一派的势力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是,不管是谁占有了她,我想都不会长久了,昨天我见她时,已是一脸的死色,这哪里还像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怎么?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是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着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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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1:24 P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四章 凶手

    王诩听完了这个故事,只问了一句:“那后来呢?”

    猫爷道:“后来露茜死了,她结婚后一个月终于郁郁而终,锥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伤心,因为他娶这个女人仅仅是为了得到费瑞尔的家业,反倒是他的一群妻妾对这个少女的死十分伤心,并且按照教义为其守灵。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有戏剧性了,侯波在露茜死后的某个晚,忽然出现在了灵堂,他摘下了露茜手的结婚戒指,说‘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然后便再次消失。

    那以后整整数十年,侯波的人生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

    王诩道:“哦,这样啊,后来的故事我有印象,二十年后,侯波追过了两大洲无数个国家,最终在伦敦扮作马车夫干掉了锥伯,杀人后还用德文在墙留下RE字样,也就是复仇的意思。再后来便是福尔摩斯大侦探出场了。可是你说了那么多,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猫爷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小说里有部分内容是真的呢?”

    “什么?”王诩惊道:“你说福尔摩斯是真的?!”

    猫爷虚起眼:“哎……我真是太高估你了……”

    “呸!有屁快放!”

    猫爷道:“你注意了,《血字的研究》中侯波的杀人方法,他把醉酒后的锥伯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屋,直到进了房间,锥伯才把他给认出来。然后侯波拿出了两颗一模一样的药丸,一颗剧毒,一颗类似维他命,他让锥伯先挑一颗,自己再吃另一颗。

    因为侯波相信,苍天有眼,像锥伯这样的恶棍必定会挑到有毒的,而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锥伯死前,他遭遇了最大的恐惧,他的灵魂无疑充满了怨气……”

    王诩打断道:“所以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别打岔,听我说完,你应该留意的是,这个杀人手法其实有些过于理想化了,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在里面,所以这段无疑是小说而已,我看至少有七成可能是虚构的。因为作者想让锥伯死得更加悲惨一些,让他得到应有的报应。

    包括后来小说中提到侯波说‘在我去杀人的路,我看到那对父女就在我前面走着,他们在马的两侧,始终在前头领着我’。这种颇有几分精神失常的言论,以及侯波最后没有受到法律审判,而是因为心脏动脉瘤破裂死在看守所里,这些都是十分理想化的。

    不过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些并不像假的东西,也就是我先前跟你讲的那段故事。这段发生在犹他州的故事,最少有九成可能性是真实的,以前我在读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为什么柯南道尔先生会花这么长的篇幅去描绘这么一段让人不怎么舒服的历史,虽然这个故事里也有许多文学色彩比较浓重的改编,比如写在墙的数字,或者是过于神话复仇天使这个组织的能力,但总体来说,主要的情节应该就是那样的,是真正发生过的!”

    王诩问道:“那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

    猫爷挑起嘴角一笑:“所以我今天去找柯南道尔先生确认了一下,验证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

    “不用惊讶,他现在并不算是什么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作家而已,事实,他还在怀才不遇和大红大紫之间的那个阶段挣扎着。”

    王诩的嘴角**了两下:“所以,他就告诉你,这件事是真的?”

    猫爷道:“记不记得《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失败了一次,让一个假扮老人的家伙从手中骗去了一件证物,而那个人始终没有再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任何一本小说中。

    这个人的原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柯南道尔,他同时也是杰弗逊·侯波的朋,正是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柯南道尔先生。”

    王诩道:“你查得还真清楚……”

    猫爷自信地笑道:“那当然了,再说说柯南道尔,虽然世界许多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嗤之以鼻,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柯南道尔先生的许多作品中还是有些深刻的意义存在的。

    他写的案件涉及到当今英国的各种社会现实,比如《四签名》就从客观反应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红发会》则讽刺了英国当前的失业率等等,这些小说里有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但最终,都是在宣扬人道主义、善恶有报的精神。

    这篇《血字的研究》中,露茜的故事无疑是为了抨击一夫多妻制和借宗教来实行暴政的行为。但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件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最关键的两个人物,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是杰弗逊·侯波,一个就是锥伯。”

    王诩翘着二郎腿:“啊……我想想,我们现在手头有什么,一个大仇得报,最后心脏病发的侯波,他应该已经飞升了,那么说到最后,我们还是绕回来了,继续我刚才的问题,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是的,一个冤魂。”

    王诩道:“这和开膛手的案子有关系吗?”

    猫爷冷笑道:“哼……我最初就误入了歧途,开膛手杰克,根本就不是人。”

    王诩一副十分莫名的神情:“什么?不会?就算你证明了某篇小说中的一个反派人物确实存在,也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人家头扣?”

    猫爷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你和我都忽略了同一点,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存在!”

    王诩的脑中似有灵光一闪,他好像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其实我们……”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我们是历史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回到这里来!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在历史,开膛手杰克最后的一次行凶在11月9日,从那以后就销声匿迹,我从以前就百思不得其解,警察根本抓不到他,而他也不像是会洗心革面的样子,那是什么让这个疯子停下来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阻止他的人,就是我们!”

    王诩点头,若有所思道:“我们会在这里……因为我们是狩鬼者……”

    “想通了这一层,我便豁然开朗,‘我们’的穿越,是身负使命的,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且极有可能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关,如果杰克是个人,回到1年阻止他的就未必是我们了,因为后世一定还会有许多好侦探能完成这任务的。但如果杰克这家伙并不归人管,而需要狩鬼者来处理,那我们的到来,就可以很好地解释通了。

    直到今早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在改变历史,而是在纠正历史,没有我们的穿越,杰克就会一直杀下去,为了让历史走正轨,我们必须在11月9日的案件后阻止他!”

    王诩问道:“好,假设你的所有推论都成立,冥冥之中有股力量把我们带回这个时间点,而且我们就是为了完成狩猎杰克的使命而来,那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锥伯的冤魂身去的?”

    猫爷笑了笑:“这倒是个巧合,我原本在杰克案件的调查中陷入了僵局,这时我就想做些别的事情。有时变换一下手头专注的事情,也是可以有助于思考的,于是我就随手拿了本杂志出来看,正好读到了那篇小说。

    两件事突然闪过我的眼前,首先是杰克的那封信,那封附有肾脏的信件,他自称‘来自地狱’;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下手的对象,全部都是妓女。如果用最简单的逻辑来看,这两个情况能显示出非常明确的答案,‘来自地狱’说明他不是人,只杀妓女,是因为他恨她们。”

    王诩一挑眉毛:“哦,你两相结合一下,就发现了,这是个仇恨女人的鬼。”

    “然后我就思考了关于这小说的问题,最后发现,锥伯这家伙,十分符合这两个特点,因为他视女人为工具、玩物,可最后他却因为一个玩物而死。”

    王诩道:“可这样的冤魂或许很多,未必就是锥伯。”

    猫爷感叹道:“呵呵……可能我们都只是神手中的棋子而已,冥冥中早有力量决定了一切,我翻到那本杂志也根本不是什么巧合意外,注定的命运不可改变啊……”

    王诩问道:“你什么意思?”

    “哼……你自己用灵识仔细地把整座城市翻一遍,除了锥伯这家伙以外,哪里还有什么鬼魂存在,我想……早在几个月前,天空中的结界刚出现那会儿,就有我们所不知的强大力量逐步把一切‘超自然’的东西给清剿了出去。

    留下这个舞台,只为了让开膛手杰克的秀可以演,而我们就是负责落幕的人……呵呵,这些家伙可真是周到呢,血祭必须演,也必须结束,只是这终结的工作,他们扔给了咱们俩。”

    王诩听完了,立刻不爽道:“你要是一开始就想通,一开始就用灵识,也许能少死很多脑细胞……”

    猫爷叹道:“至少我在最后时刻凭借推理解决了问题。今天去柯南道尔先生那里证实了我推论后,我还特意去看了眼锥伯,和小说中描写的样子还真像呢……”

    王诩站起身,走向了自己的房间:“那么,明天我们就去把这家伙剥皮拆骨,送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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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1:24 P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五章 结界,进化!

    11月9日,这应该是王诩他们停留在伦敦的最后一天了,他们开始收拾起行李,准备离开。郝德森太太对这两位还是颇感不舍的,因为要再找两个像这样出手大方且没有不良嗜好的租客是很不容易的。

    到了傍晚,他们吃完了最后一顿晚饭,猫爷道:“今晚十二点整,也就是五个小时后,我们就去把锥伯干掉,然后回来休息一会儿,明天早晨,我们就坐船离开这个国家。”

    “哦。”

    “这就是你要说的?”

    王诩虚着眼回道:“你觉得我还应该说什么?”

    “重点不是你要说什么,而是你要对谁说……”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啥……”

    猫爷冷笑了一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一路诗兴大发地低吟着:“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王诩目光呆滞地望着天花板,嘴里蹦出一句:“多管闲事。”

    …………

    午夜,如期而至,猫爷站在路灯下,手中提着那盏绿色的煤油灯。

    王诩从巴克斯特太太的住处走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醒目的伙伴,于是便走过去问道:“你用灵识追踪我?”

    猫爷哈哈大笑两声:“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你去了哪儿。”

    王诩的脸露出了非常诡异的神色:“嗯……你要知道,我只是去和她道个别……”

    “你……不用跟我解释……”

    “可你的眼神如此猥琐……”

    猫爷听了这句以后,眼神变得更加猥琐:“我只是感到羡慕和费解……在你经历的几段感情中,你往往扮演的是被人喜欢的角色,就好像一个肥仔坐在巧克力生产线尾端张着嘴等着。这对一个宅男来说,简直是奇迹般的遭遇……”

    王诩长叹一声:“哎……我们走,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值得羡慕的。”

    猫爷跟在他背后道:“把你的多愁善感收起来,我们一会儿要面对的对手可不是三心二意的人可以打败的。不过你要记住……”他说着就举起了那绿色的煤油灯:“无论光明的白昼、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恶无所遁形!”

    “切……”王诩实在不想就这个灯再次与他吐槽,他脚下奋力一踏,跃入了高空的浓雾中。

    猫爷笑了笑,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原地,虽然他和王诩的动作相同,但那份收放自如的沉稳和超然入圣的控制力,却让同样一个腾跃给人天差地别的感觉。

    他已经忍得太久了,自从来到了这个年代,猫爷根本没机会发挥三成以的实力,此时此刻,他终于要迎来一个强大的对手,一个期盼已久的发泄对象。

    …………

    锥伯在黑夜中徘徊着,他已记不清很多事情了,只有杀戮的本能和对女人的仇恨占据着他的思想。有时他觉得自己还活着,有时却又清晰地记起自己成鬼后所有的事。

    在几个月前,他就陷入了自身思想和整个世界混乱交错的一种状态,他残忍地杀人,给警察写信,时人时鬼,却不知道自己目的何在。

    今时今日的锥伯早就不是个鬼了,但更加不是个人,他成了一个不属于三界中任何一级管辖的可怕存在。成了“神”手中的一件工具!就像“死神名单”一样,有着超越世界秩序的强大,可是相应的,他的思想并不能为自己所主导,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完整的人格与思想。

    现在这件工具已经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他该被清除了……就像一把已经沾满鲜血的锈钝屠刀,当主人将自己双手洗干净时,它就成了一件必然会被丢掉的牺牲品。

    忽然,锥伯看到了奇异的光芒,这是世间所没有的色彩,那光芒在周遭的漆黑环境中异常刺眼,直到光源来到很近的地方,突兀地变成了绿色,很显眼的绿色……

    “呵呵……你们……并不是普通人。”锥伯的嘴角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的手也拿着一盏提灯,说话间他就将灯光照向了眼前的王诩和猫爷。

    就在目光接触灯光的一刹那,王诩竟出现了短暂的失神,但很快他便恢复了意识,低声问道:“刚才那是什么?”

    猫爷笑道:“你难道没听说过吗?‘开膛手杰克的提灯’,这是一件特殊的物品,效果你刚才应该领教过了。”

    “我没觉得有多厉害啊?”

    “哼……正常版的效果是,只要他用灯照着你,你就不能反抗,现在被我用绿灯的特殊光线中和了。”

    王诩惊道:“原来你改造这个灯是早有打算了……”

    “那当然,我以前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却很了解他。”

    锥伯的双手中各出现了一把小刀:“你们说完了没有?如果说完了,就乖乖地变成碎肉。”他只向前踏出了一步,便瞬间到了两人面前,小刀直刺猫爷的咽喉。

    “哈!速度也很一般嘛……”猫爷感到有些失望,锥伯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静止的一般,他不紧不慢地往侧面平移了一步,指间闪着红芒的手术刀反超锥伯的心脏刺去。

    “噗”的一声,锥伯的胸口破裂,血液激射而出,可他的表情却透露着兴奋的光芒,正当猫爷略感疑惑时,突然发现一种疼痛的感觉从左边的颈侧扩散开来。

    站在一旁的王诩震惊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你……在干什么!”

    猫爷倒在了地,竭力用手捂住脖子的伤口,表情十分痛苦:“这是什么能力……我明明已经躲过去了……”

    王诩怒骂一声:“靠!你明明站着没动啊!”他飞身前,黑炎短剑直取锥伯的颈后。

    锥伯还是一脸狂热地笑着,根本不用眼看,他便能知道王诩的动作,小刀反手甩出,和王诩的黑炎剑在空中来了个硬碰硬。

    那无坚不破、连时空都能撕裂的黑炎短剑与这破烂小刀轻轻一触,竟被一股无形的巨力弹飞而出,王诩在空中的身体受到这力量的反冲而失去控制,撞入了一堵墙中。

    猫爷两眼盯着锥伯,脑海中思绪连闪,他突然猛地抬起头,看着那浓雾滚滚的天空:“遭了!这个结界会自我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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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2:07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六章 怒涛!

    王诩踢砖刨土,从一堆瓦砾中再次站了起来,脸露出恶狠狠的神色:“你丫的……还真有两下子嘿……”

    猫爷也重新从地站起,脖子的伤竟已愈合:“看来事情变得不好办了,我们头顶的这个结界和几个月前相比已经面目全非,在这个东西的下面,锥伯可能强过一切。------.--”

    王诩道:“那简单,我去把结界撕了,你和他先玩儿着。”他说干就干,跳了旁边的一幢建筑顶部。

    猫爷还未来得及出声阻止,锥伯的刀又一次袭杀而来,他只得竭力招架起来。这次猫爷才看清了,锥伯那真正的速度!原来之前自己被欺骗了,锥伯只在战斗最关键的那一瞬间突然加速,他的极限速度绝对比猫爷更快。

    王诩抬头望着天空,即使是灵视也没法儿完全穿透这天的浓雾。他将黑炎剑横于腰间,使出了黑炎圆舞,然后黑圈升到了他的头顶,随着王诩举剑一斩的动作飞出。

    那黑炎飞轮很快便触碰了结界,无形的力场被撕开了一个不大的口子,接着,王诩用剑锋引导着飞轮开始了切割,空中逐渐出现了一条燃着黑炎的轨迹。那痕迹越来越长,延展的速度极快,十几秒后天空中的浓雾竟被分成了两半。

    “成了!”王诩才高兴了几秒钟,却发现那条轨迹从起点开始缓缓消失,就像有块橡皮擦正在擦掉玻璃的一条黑线……

    “靠……自我修复……太嚣张了……”

    与此同时,猫爷在下面的小巷里渐落下风,身已有多处受伤,虽然伤口都不算深,但那些被划开的口子全都集中在他的心脏与咽喉附近,可见锥伯在近战的实力明显要强于猫爷。

    又一刀袭来,那看似缓慢的动作却暗藏着无限的凶险,猫爷不知道锥伯的这一刀会在哪一瞬间忽然加速,所以他只能紧绷着神经看清每一丝空气的颤动,以免自己被一击绝杀。

    锥伯得意地笑着,眼中依旧充斥着兴奋的色彩,他的刀锋每沾到一丝血液,似乎都会带给他无限的快意。

    突然,锥伯毫不间断的攻势滞了一下,他猛收身体,用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古怪动作挥刀转身,正好挡住了王诩突如其来的一剑。

    一股带着血腥味的热流扑面而来,锥伯的本能告诉他,王诩就是依靠这种方式大幅提升了自己的肉搏能力,不过即便如此,锥伯依然能处理得游刃有余。

    只见他忽然如走兽一般,伏倒在地,身体的骨节急剧扭曲起来,接下来的一秒,不止是王诩,即使是猫爷也感到了震惊,他们看到了生平最不可思议的速度,和最诡变难测的出刀手法。

    猫爷的肋下和双肩瞬间被破开八道狰狞的伤口,他再次倒了下去,这次,却没有再站起来。

    而王诩四肢的皮肉都已被搅得稀烂,就像是砧板被人剁了好一会儿的排骨,用血肉模糊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一般人实在很难想象,在刚才那短短的一秒间,王诩究竟中了多少刀。

    “呵呵呵……太有意思了,不过,也到此为止了。”锥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他先走到了王诩面前,小刀割向了王诩下颚。

    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安排,王诩注定不会死在这里……

    锥伯的刀在半空中停止了,他抬起头,望着远处的一片雾气,随着那淡淡的雾气飘来的,还有一阵悠扬清逸的歌声。

    那歌声如同有着魔力般,让人的心变得沉静下来,接着就是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袭心头。

    王诩和猫爷自然是不会睡着的,一般受了他们这种伤的人,失去意识的唯一可能就是痛得晕了过去。而锥伯,应该是受到了这歌声的影响,他把举起的刀重新放下,木讷地站在那里,渐渐变得面无表情……

    埃莉诺从雾中快步跑了过来,她的神情显得十分憔悴,可能刚才的歌声消耗了她太多的魔力,她来到王诩身边,想将其搀扶到肩:“快跟我走……他不会停下太久的,趁他还在失神的时候……”

    “啪”的一声,锥伯的一只脚踏在了埃莉诺的脸,她的头重重地砸在了地面,就连刚才那唯一的一句话都没能说完。

    锥伯确实没有失神太久,在伦敦城巨大结界的笼罩下,他是近乎无敌的存在:“呵呵呵……小子,这是你的女人吗?那对你来说很好不是吗?你可以和这个[词语过滤=#356#20091012]死在一起了。”

    他的脚底重重地碾着埃莉诺的侧脸和脖子,用的力量极大,石板路都出现了裂痕,埃莉诺痛苦地呜咽着,可发不出任何声音。

    王诩躺在地,他的脸正对着埃莉诺,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足一米,可是他的身体却动不了半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锥伯再次举起了屠刀:“就用你那双眼睛看着!痛苦!悲鸣!这会是我最高的杰作,在她的喉咙被割断后,我会从她的身体里取出一些东西来,好好地尝尝味道……如果你哀求我,或许我还可以让你也尝尝,哈哈……哈哈哈哈!”

    话尽刀落,王诩的瞳孔极度收缩,他只来得及说出两个字:“住手……”

    可埃莉诺的鲜血最终还是溅到了王诩的脸,那温热粘稠的感觉竟让人觉得很舒服,只是这份温存很快便冷却了,留下的只是一具冰冷的躯壳。

    …………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她问道。

    “我是来和你道别的。”他回答。

    “什么?你是说……要离开我……离开伦敦?”

    “是的,而且,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带我,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想那不可能……”

    “王诩,我知道你不是什么艾金森,你叫王诩,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是……可是,仅仅是让我……”

    他打断了她:“那样对你不公平。”

    她哭了。

    他叹息着:“而且你应该也已察觉到了……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注定是要分开的。”

    她抱住了他:“如果……如果有一天……我和你之间不再有任何隔阂,没有岁月、国籍、种族、时空、那一切的一切,你能不能答应接受我。”

    他把她推开:“我终于知道在哪儿见过你了……”

    “回答我。”

    他不说话,但他点头了。

    她破涕为笑:“你一定要记住,一定要遵守承诺!”

    …………

    锥伯的屠戮并没有得以继续,因为埃莉诺的尸体渐渐化为了沫,飞散到空中,就连那些溅出的血液也这样消散了。

    他好像有几分疑惑,不过更多的是不悦,百无聊赖地活动了两下脖子,他转头对地的王诩道:“看来提前轮到你了……”锥伯的话到这儿戛然而止,因为他发现,地竟然没人。

    猫爷翻了个身,像虫子似的爬了起来。

    锥伯冷笑道:“你的同伴用古怪的方式逃跑了?既然他把你丢下,那我只能……”

    猫爷打断了他的话:“我对你很失望……当得知开膛手杰克不是人的时候,我已经有些失望了,当看到你的能力和那个不断变强的愚蠢结界时,我简直失望到了极点。

    如果那些案子是一个普通人干的,那他无疑是个令人恐惧的对手,可你……锥伯,你太弱了,而且就在刚才,你选择了最悲惨的死法……”

    锥伯张狂地笑着:“哈哈哈哈!你说什么?我会死?”他一步步靠近猫爷:“我已经死了!会死的是你!还有,你竟然说我太弱了?你不觉倒在地说这话很可笑吗?你就不怕我立刻割断你的喉咙吗?!”

    猫爷自然是面无惧色的:“强与弱……只能是取决于灵魂的,我有我的觉悟,不会害怕任何后果,至于你,我已经看到了你的结局……”

    锥伯暴戾地大吼起来,他的刀全力斩下,这一击仿佛可以把整个伦敦给劈成两半。

    “当她的生命逝去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了,我口口声声说不在乎她,可我做的一切,都在为她着想,而她对我,也是一样的,无怨无悔……”王诩的声音再次响起。

    锥伯的攻击没有停止,只是他手中的刀,不知何时竟已不见了。而地的猫爷,竟用那虫爬似的动作避过了这一击,锥伯的拳头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

    猫爷边爬边道:“所以我说,现在的年轻人如果都能早些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感情,那这世界多美好。”

    锥伯被搞得莫名其妙,他寻着声音回头望去,看到了王诩就站在离自己不足十步的地方,而他的小刀,正落在王诩的脚边。

    “虽然我早有种种预感,她终究是会去冥海的,可当她真的死在我面前时,我还是会心痛……我还是感到了……愤怒。”王诩的双眼成了模糊的血红色,他抬头望着锥伯:“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怖吗?”

    当王诩的话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他的脸竟已凑到了锥伯的面前,后者惊得立刻直退三步,如果说锥伯的速度如同闪电,那王诩就是瞬间移动一般。

    “你……你怎么会……”

    王诩根本不让他把话说完,瞬息之间出现在了锥伯身后,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锥伯根本就如个木桩似的毫无招架之力。

    “你[词语过滤-#160]!老子要你的命!!”王诩暴喝着把锥伯甩了出去,后者的身体完全失控地飞着,贯穿了四幢建筑还不见减速,数条街道顷刻间烟尘弥漫,那些被贯穿的建筑逐一倒塌,全然成了一片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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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2:08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七章 破天

    锥伯从乱石瓦砾中窜出,那扭曲怪异的身形在空中以难以想象的姿势加速,直扑到了王诩面前。

    刀破开风声划向王诩的咽喉,可这凌厉的攻势毫无作用,王诩缓缓地抬起一手,正好抓到了锥伯的手腕,小刀的刀尖在距离王诩皮肤不到一厘米的时候再难寸进。

    “你应该已经感觉不到痛了是吧……没关系,我可以把感觉重新还给你!”王诩拽着锥伯的胳膊,一挥手把他的身体重重地甩到了地上。

    锥伯惊异地抬起头来,喉咙里刚要发出点声音,王诩又把他甩到了另一侧的地面上,这次锥伯是脸先着地,重击之下,满嘴都吐出血来。

    “你……为什么……你明明已经伤得动不了了!”

    “对,我刚才确实动不了了,我[词语过滤-#160]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面前!!”王诩单手掐着锥伯的脖子,一跃而起,他这次跳得高度惊人无比,简直像会飞一般。

    猫爷在远处抬头看着,叹息了一声:“哎……毕竟只是神的工具而已,说到底,他除了本能的力量以外,根本不了解灵能力这东西,王诩愤怒时爆发出的灵识强度,已经是十殿阎王级别,拥有这样灵识的人,再去催动回气归元术和灵识聚身术,达到的效果可能是原本的数倍。”

    锥伯被王诩拉到了高空之中,他原本以为自己会被奋力扔到地面上,可惜他对“摧残”二字的想象力实在是不够丰富。只见王诩单手祭出黑剑,轻易就撕开了空中的结界,两人的高度还在攀升,已经飞出了结界。

    “你……你要干什么!”

    “哼……废话,我不是已经说过了,我要你的命!!”王诩双手交叉钳制住锥伯的脖子,把他摆成后脑朝下的姿势,然后开始了极速的坠落。

    这招就是当年龙珠中南无和尚的终极杀手锏——天空十字落。宅男王诩使不出冲击波和气元斩,可这种纯粹的肉搏伤害他还是可以模仿的,甚至还能自己加些料……

    锥伯从百余米的高空跌落,或者说被推落。他在冲出结界的一刹那就感觉到了……疼痛。虽然这种感觉并不明显,但却是肯定存在的,他不知道这种影响会随着自己落入结界消失,还是逐步增强,他只知道,在那落地的一瞬间,肯定会很不好受的……

    两人的速度越来越快,锥伯全力挣扎着,可是无济于事。随着“嘭”的一声巨响,碎石飞溅,烟尘漫天,若是个普通人,根本不需要看就知道会摔成碎肉一堆。可锥伯的**依旧完整,仅仅是流了些血、划破了点皮肤。

    “呵呵呵……”他竟笑了起来:“好吧,我打不赢你,可你再怎么愤怒,你的女人也已经死了,而且,你根本杀不死我,只要在这个结界中,我就是不灭的!”

    王诩抓着他的领口将他提起来:“我可不介意多试几次。”

    “呵呵呵……哈哈哈哈!试试?你先看看自己的头上吧!”

    王诩根本不用看,他知道那结界上的裂缝又一次自我修复了,而且速度比起上次被破坏时又快了几分。

    “就是这鬼东西……遮住了天空,遮住了人性,遮住了这世间的因果报应!”王诩咬牙切齿道:“你以为这可以保护你吗?你难道忘记自己是怎么死的了吗?”

    锥伯神情陡变,他狂怒地吼叫着,不过他说不出什么辩解之词,也无力反抗此刻强大无比的王诩。

    …………

    漆黑的夜晚,荒废的宅邸,锥伯的整张脸都痉挛着,当他看清侯波的长相时,立刻吓得面无人色,他晃晃荡荡地后退着,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到眉毛上。

    无数次失之交臂,无数次错失良机,锥伯从美洲到欧洲,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有意地逃避着侯波的追杀,锥伯是一个有钱人,而侯波却是个穷光蛋。他每到一个地方都得先找一份活儿干,然后才有机会去打探锥伯的新行踪,但锥伯总是不会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因此这使他一次次得以逃生。

    每次当侯波用尽了盘缠,穷困潦倒之时,他就会想起露茜,想起老费瑞尔,这使他再次振作。二十年了,侯波的一生,全都花在了复仇上,到了最后那几年,锥伯自己都开始松懈了下来,可结果证明了,他太低估了仇人的毅力……

    当锥伯最终被侯波堵在了那间空屋里,侯波扪心自问,这二十年,究竟是否值得?

    回答……是肯定的!

    “你说露茜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嗯?!”侯波一步步逼近。

    锥伯结结巴巴道:“你想谋杀我吗?”

    “谈不上什么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称为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锥伯叫道:“杀死她父亲的不是我!”

    “但你摧毁了她那颗纯洁的心!”侯波厉声喝道,他把毒药盒子送到了锥伯面前,“让上帝给我们裁决吧。你挑一颗吃下去,一颗可以致死,一颗可以获生,你挑剩下的我来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

    …………

    死亡前那一幕幕景象再次浮现在眼前,锥伯的心中再次升腾出恐惧的感觉。

    侯波,因为恨也好,因为爱也罢,或者说他相信这世间还有天理、正义。总之,即使让现在的锥伯去面对这个仇人,他仍旧会感到害怕,他的灵魂会再一次恐惧地颤抖。如猫爷所说,就算锥伯变成了一个强大的怪物,他依然是个弱者。

    王诩逼视着锥伯的双眼,接着说道:“像这种烂东西……”他转身用一个投标枪的姿势将锥伯扔飞了出去,“我就打破给你看看!”

    王诩说罢猛地跳起,地面上绽开了半径足有十米的蛛网状裂痕,王诩的速度远比锥伯要快,他在空中追到了锥伯,单手勾住其颈,用锥伯的身体去撞击那巨大的结界。

    轰然巨响中,结界被撞开了斑驳的裂痕,锥伯张口就吐出一大滩鲜血。王诩在空中虚踏几步,再次飞身上前,对着锥伯的身体击出了数十拳。

    这每一击皆是威势惊人,具憾天拔地之力,庞大的结界上出现了水波般的阵阵波动。锥伯就像一条鱼,在一个透明的圆形鱼缸里被揍着,而且脸还贴在玻璃上……

    地上的猫爷站了起来,他终于暂时处理好了伤势,抬头望着阴霾的天空:“打破它吧,让这座城市,再次看到天空吧……”

    天上的王诩好似是听到了猫爷的话,他大声咆哮着,出拳的速度再次加快,拳风映出重重虚影,锥伯的身体已被他打得不**形,连血都快吐不出来了。而他身后的结界,也似悲鸣般发出了阵阵怪响。

    “啊…………!!!”王诩暴喝一声,用尽了全身最后的一丝力量,打出了最后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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