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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y_ya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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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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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2:08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八章 碎魂

    天空中传来刺耳的蜂鸣,那声音从尖利逐渐变为了沉闷磅礴,就像在一个琉璃制的容器中敲响了两件银器一般。

    结界崩毁了,笼罩着整个伦敦的巨大屏壁顷刻间全然碎裂,无数透明的能量碎片旋空而起,每一块都像镜子一样折射出点点月光。以灵视看来,就像是黑夜中闪耀的满天彩霞。

    王诩从空中坠落,他的头发已经变成了银白色,意识也陷入了昏迷之中。

    猫爷掠上半空,用一个魔术师提兔子的动作单手抓住了王诩的后领,然后身形轻逸地缓缓降下,最后双足点地,好像鸟儿般不受重力的影响。

    刚站稳两秒,他就一甩手把王诩扔到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叹息道:“哎……没这么大头,非要戴这么大帽子……强行催动潜在的主宰之力,把灵魂中的灵识都压榨干了。”

    “呵呵呵呵……虽然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但我想,基本是指这小子已经彻底失去战力了吧?”一个沙哑的声音忽然从猫爷的身后响起。

    猫爷并没有露出多惊讶的表情,双手插在裤袋里,悠然自得地转身:“我就知道会这样……结界的力量,现在全都到你身上了吧?哼……所以才被他用这么简单粗暴的方式打碎了呢……”

    锥伯咧开嘴,露出一个丑恶的笑容,他抹掉了脸上的血:“哼……我是弱者?现在我就把你们两个碎尸万段!看看谁是弱者!”

    空气里一股无形的气场绽开,那竟是锥伯一次简单的移动所带来的能量波动。他的速度比刚才更快,手中刀刃的威力足以撕开十米厚的水泥墙壁。

    但猫爷却比刚开始战斗时更加从容淡定,好像锥伯的实力再次提升也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

    悉悉索索的古怪声响传来,锥伯的影子与站在原地的猫爷交错而过,前者那得意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全身爆裂出数十处狰狞的伤口,鲜血从每一道口子激射而出,飘洒在空中,简直像下了场下雨。

    猫爷侧了一下脑袋,越过自己的肩膀看着锥伯,那眼神不知是同情还是鄙视:“你怕被王诩打死,所以吸收了结界的力量,自以为将所有的、也是最后的筹码统统集中到身上就能逆转局面,可惜啊,就如我最初太小看你了一样,你也对我的实力作了错误的估计。”

    锥伯又站了起来,他身上的伤口开始了自我修复:“你……你……”他咬牙切齿,却又不知该说什么。

    猫爷接着道:“如果换做几个月以前,我应该是赢不了你的,可这段时间,我得到了一本叫‘医蛊篇’的东西,因此,情况完全不同了。”他说到这里,心中不禁感叹:鬼谷子啊鬼谷子,这还只是你全部学识中的凤毛麟角吧……知道有你这么一个家伙曾经存在过,真的很伤我的自尊呢……

    锥伯吐掉一口血水:“哼……虚张声势……你刚才明明还不是我的对手,你还看着你同伴的女人被我杀掉……”

    “刚才是刚才。”猫爷打断道,“首先,你要明白,‘你’只是一件工具罢了,她的死是必然的,她没有选择,你也没有选择。历史和命运就是这样注定下来的,没有今天与埃莉诺的分别,就没有未来王诩与燕璃的重逢。

    其次,我还不想在王诩的面前显露自己也是鬼谷派传人的事情,一是时机未到,二么……他很可能会说些自己是前辈师兄之类的废话出来,我可能会忍不住干掉他。

    不过现在,该死的也死了,该昏倒的也昏倒了,我的顾忌,也就毫无意义了。”

    锥伯的伤口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他又抬起了武器:“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他暴喝着再次冲上前来。可猫爷仍旧瞪着死鱼眼、站在原地接了他一招。

    “我也不指望你马上明白过来,只是把你可能感兴趣的答案都告诉你,当你下了地狱以后,每天在被人切片煮熟之余,还可以做些思考来打发时间。那时你或许还会感激我的。”

    锥伯就算没被打吐血,也快被猫爷气炸了血管:“一派胡言!我是不会输的!不会!”

    “哼……”猫爷的脸上露出了狞笑,那一刻,锥伯的灵魂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他的眼中好像看见了一个恐怖至极的魔相。

    “输?你是不是搞错什么了?还是没听那小子刚才的话?我和他的目的是一样的,我可不要你输,我要你的命!”猫爷的双手都已握住了猩红的手术刀。

    原本已被月光穿透的浓雾竟又一次遮蔽了天空,只是这次,雾中还充斥着暴虐的杀气。

    御术天字诀——偷天换日!

    锥伯觉得自己的力量在流失,从战斗伊始至现在的所有伤痛逐渐清晰起来,而且那令人窒息的凌厉杀气正不断冲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

    猫爷开始缓步靠近,在锥伯眼中,这个男人简直就是拿着镰刀的死神,此刻他身上的杀气已经能够使天地间任何的一个生命胆寒。

    “我们中国有个传说,每年农历七月二十那天,满天神佛都会闭眼,在这一天,黑云将遮蔽天空,鬼、魅、魍、魉将在世间横行无忌,惩治那些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恶徒……你之前好像很依赖于天上的那个结界?我告诉你,现在你看到的,才是真正的结界!”

    “啊……!!!”锥伯疯狂地吼叫着,纵然已体会到了恐惧与绝望,他还是要殊死一搏。

    扭曲的身形再度袭杀而来,这便是这个开膛手杰克在人间的最后绝唱。

    猫爷闭着眼睛,空气被他的灵力撕扯得浑浊起来,其周身瞬间扩散出一股无形的压力。当锥伯闯入了他的十步之内,他猛然睁眼,一步踏出。

    他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手术刀的红芒在空中勾勒出数条平滑的轨迹,这一招仿若画中意境、飘逸绝伦,和锥伯那丑恶的凶险招式当真是针锋相对。

    他们的身影再次交错而过,锥伯这次好像没有受伤,他还是站着,几秒后,慢慢转过了身:“这不该是人所能拥有的力量……不该……”

    猫爷没有回头,他背对着锥伯道:“要是王诩的话,可能会直接说‘你懂个屁’之类的,不过我还是很斯文的,就让你死个明白吧……在下面好好记住,这世间有着狩鬼者这样的存在,而他们中最厉害的极小部分人,可以达到一种境界——超灵体。”

    当他的话音落下,锥伯的身体就像倒塌的积木般碎了一地,最后化为了污浊的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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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2:09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九章 奇人

    清,光绪十四年的腊月。(1889年初)

    此时已至年关,大街小巷皆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中国人是讲传统的,老百姓们这一年忙下来,不就是为了这几天嘛。

    那正是——糖瓜称几两,黄面烙几盘。烧香供神马,叠锞化银钱。奠酒辞了皂,拾掇置办年。蒸糕用黄米,加枣助味甜。发面蒸馍馍,多多揣几拳。诸般供仰菜,少霎把集赶。量上把粮食。粜米好使钱。花椒茴香有,就是少粉团。海蛰麒麟菜,虾米大的甜。香蕈与竹笋,木耳称几钱。想着请门神,画子捎几联。先买对子钱,丹红砂绿全。花笺共黄表,锡箔不用言。蜡烛称几斤,爆仗买两盘。茂陵盅一块,碟子要花篮。汤匙不要紧,壶要扎裹全。硝黄砂捎点,好对花药玩。将把新年过,衣服要周全。嘱咐截紫绉,要把靴口沿。首帕鸟缕好,膝裤宝石蓝。带子红网纲,官粉四五钱。梭布七八寸,铜扣买连环。妮要坠子戴,小要核桃玩。一阵胡吵闹,令人不耐烦。好歹混混罢,哪的这些钱?纵有几千吊,也是买不全。

    这中国人传统的春节,除了传说中要去杀一只叫“年兽”的大怪物以外,基本都能概括在这童谣之中了(作者吐槽:哥我每年还看春晚呢……)。

    就在这忙碌的时节,北京城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这两位虽然都是中国人却都没留辫子。其中一个满头还都是银白色的头发,扎眼得很……而且他们还都穿着西式的衣服,这往大街上一走,得,不用解释了,满大街的人都知道,这就是俩“二毛子”。

    王诩坐在马车里,看着外面那些神色异样、目光灼灼的路人,连脊梁都感觉有点发冷。

    “坐了个把月的轮船,总算是重回故土了,不过我们这造型是不是得改改?”王诩问道。

    猫爷转过头,虚着眼盯着王诩道:“你知道我老婆要是看见我剃了个光头回家,会发生何种可怕的后果吗?”

    王诩冷笑道:“哦……我想想,也许她会在那上面插九个洞。”

    “哈哈哈!”托马斯神父正坐在他们的对面,他的中文不错,对中国和尚也有点了解,所以他忍不住大笑起来。

    猫爷道:“神父,人的笑点不能太低,我劝你以后少和艾金森这小子接触……”

    托马斯神父花了好久也没能停下笑:“噢!哈哈……对不起,如果冒犯了你,我很抱歉,哈哈哈……”

    这络腮胡的胖老头,似乎准备拿着笑话消遣一辈子了,他不但是个笑点很低的人,还是个有些无脑的乐天派……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答应让王诩和猫爷这两个可疑的家伙搭上自己的船,一同前往中国。

    他们不久便来到了北京的后桑峪天主教堂,几个修女和神父已经在门口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噢!托马斯!太好了,你平安地回来了,旅途怎么样?回伦敦办事还顺利吗?”打招呼的这位是查理神父。

    托马斯也显得挺热情:“是的,很顺利,你看,我还在路上找到了两只迷途的羔羊。”

    查理和其他人都不约而同地朝托马斯身后那两个形容古怪的家伙望去。

    “他们……”

    托马斯道:“他们是住在伦敦的两位年轻绅士,想要回到自己祖先的土地上定居,而且,这两位也希望能够投身上帝的怀抱,帮助我们在大清进行传教。”

    查理显得激动不已,上前一把就握住了王诩的双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欢迎你们!我的孩子们,如果多一些像你们这样的年轻人那该多好啊!”

    王诩尴尬地笑着:“哈……哈哈……那个……没什么的……应该的!应该的!”他转过头去,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看看……为了省点儿搭船的钱,揽了什么鸟事儿在身上……”

    猫爷只当没听见,抬头看天,吹吹口哨……

    他们就在这样安顿在了教堂里,衣食总算是不成问题了。不过王诩心中一直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开,他们已经在十九世纪末厮混了五个月,猫爷还是没有告诉他究竟该怎么回到未来。于是他收拾完行李,就跑去敲猫爷的房门。

    “进来。”

    王诩走进屋子,开门见山道:“现在我们已经到北京了,你总可以说了吧。”

    猫爷问道:“说什么?”

    “废话,为什么我们要来这里?”

    猫爷想了想:“啊……那个啊,要说这北京城,可真是个好地方呢,常言道——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这可是逐鹿中原,兵家必争之地,你要问为什么呢?因为这地理位置得天独厚,那个所谓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北枕居庸,南襟河济,沃壤千里,甲于天下,帝王之都,天府之国……”

    王诩摆手道:“得得……这个我回到自己的年代,可以找个导游来跟我讲这些,你别东拉西扯的,我问的是,我们为什么来这里?这和我们穿越时空回去有什么联系没有?”

    猫爷叹息了一声:“哎……那就告诉你算了,你记不记得,我说过,只要得到某个人的帮助,我们就能回去了?”

    王诩答道:“这我当然记得,所以……你说的这个人就在北京?”

    “是的。”

    “你居然还认识一百多年前的某个北京人?”

    “我不认识他,不过我认识他儿子。”

    “他儿子?就算他儿子再过十年出生,到了我们那个时代也奔一百二了吧?”

    “他儿子今年大概已经五六岁了。”

    “你说的到底是谁?”

    “唐文武。”

    “这是哪路茅神……”

    猫爷不理王诩的吐槽,接着道:“他儿子叫唐小虎。”

    王诩的嘴角**着:“你是说,你在二十一世纪认识一个……名叫唐小虎,而且已经一百二十多岁的家伙,然后他还告诉你,自己的老爸造了台时间机器……”

    猫爷依然不理他,继续自己的话:“唐小虎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本名,他认为自己这个名字似乎山寨了某位古代的著名才子,所以在很多年以后,他成功做到了一件事,就是让别人只知道自己的绰号,而从不知道自己的本名。”

    王诩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名字,他冷笑了两声:“不会吧……”

    猫爷道:“星龙之所以会隐于市井开杂货店,搞一些邪恶的物品研究,并不全是因为他手头有那本奇书‘神艺篇’,其实他从小就在自己老爸的熏陶下,被潜移默化了……更不要说他继承了自己老爸的优良血统,因此,一颗好苗子诞生了,他注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强力的,疯狂发明家和怪人……”

    王诩想了想,问道:“那他爸也是灵能力者?”

    猫爷道:“他爸仅仅是个市井手艺人而已,不是狩鬼者,但他对灵能力也并不是一无所知,要说这人的类型嘛……你还记得苏州的韦迟老弟吗?”

    “哦,那个二愣子……”

    猫爷翻了个白眼:“那个二愣子在符咒领域可是大师级别,不过你要是让他不用符战斗,可能连个新人都打不过。唐文武也是这么个人,他只喜欢搞搞物理学和研究发明,其他什么都不管,并且,他还造一些灵器……”

    王诩往前凑了几分,眼中写满了不信任:“据我所知,能够带人穿越时空的东西就那么几样,我估计唐文武大师要造辆穿越时空的跑车那是不可能了,难道他还能造出神器昆仑镜不成?”

    猫爷道:“你怎么这么笨呢……我的灵能力是什么?”

    “回归啊?怎么了?”

    “对,回归!这就好比是一把钥匙,打开时空之门的钥匙,我只需要他帮我造一样东西,找到门上的那把锁就行,至于这个装置怎么完成,就不是我能够干涉的领域了,全权交给这个专业人士就行了。”

    王诩道:“原来是这么回事……对了,你怎么知道星龙这么多事,连他爸是发明家的事情你都知道?”

    “切……这算什么,何止是他爸的事情,星龙和凤仙这两个老家伙的祖宗十八代我全都查得一清二楚了,他们俩的故事可有趣得很,全都是你做梦都想不到离奇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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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2:16 A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章 教匪

    在他们到达北京后的第二天晌午,猫爷便独自去找那唐文武了,王诩则又陷入了一种十分微妙的状态,也就是传说中的“游手好闲”。

    他想到街上去走走,可惜自己的形象实在太引人注目,只得作罢。他又想着干脆回房间睡大觉,不过他是中午才起床的……百般无奈、万般无聊之下,王诩便想去问问托马斯神父,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在他做出这个决定并且实施的半个小时后,他深切体会到了两个字——悔恨。

    这教堂里的烂摊子还真是多的惊人,阁楼很久没人打扫了,屋顶那几处漏雨的地方也出现很久了,那边墙上的漆掉下来很久了,这边的椅子坏了很久了……

    请注意,这“很久”二字,至少都是以年来作为计量单位的。

    王诩这一天下来,基本一个人干了一整个装修队的活儿,而且还是无偿的那种。他看着腿脚已经有些不太方便的老神父们,再看着那些弱不禁风的修女。他们都投来了无比纯洁的殷切目光,充满了感激与景仰。正是这种色眯眯的眼神,督促着王诩不断地奉献出他年轻的劳动力。

    傍晚时分,猫爷回来了,当他和教堂内的老外们一起围着餐桌为上帝赐予他们的这顿晚餐祈祷时,王诩的嘴里可没有半块面包。因为他这时正蹲在屋顶上,嘴里衔着几枚钉子,用他那肿起的大拇指挥舞着榔头敲敲打打。

    一直到太阳完全下山,王诩终于回到了教堂里,他瘫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看着眼前那一人多高的雕像,边喘气边道:“耶稣哥,你家的装潢实在太差了,拜托你显显灵,从天上扔几个专业修理工下来,帮兄弟一把如何?”

    查理神父这时从旁边走来,他对王诩道:“我的孩子,我替仁慈的天父感谢你今天所做的一切。”

    王诩苦笑着:“呵呵……没关系,这点儿破事儿还不至于惊动他老人家。”

    查理神父微笑道:“你所做的每件好事他都会记住的,孩子,主是无所不在的。”

    “哈……哈哈,那是……那是……”

    查理神父十分和蔼地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留下一句:“对了,剩下的那点儿活,你就明天再干吧,今天太晚了,你也需要休息。”

    王诩的笑容僵在脸上,心中骂道:“卧槽!合着你那意思,我本来应该星夜赶工是怎么地?”

    神父潇洒地飘过后,王诩又一次抬头仰望着他的耶稣哥道:“主啊,你能不能告诉我,有什么办法可以逃避掉明天的劳动呢?”

    他话音未落,头顶的一大块天花板就落了下来,也不知是这年久失修的建筑被王诩一番业余水平的敲打给整散架了,还是“仁慈”的天父当真大发慈悲,总之,王诩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给砸了个结实,基本上以这个作为理由,明天,哦不,半个月之内都躺在床上,也不会有人说他偷懒了。

    寂静无人的教堂中,一堆碎石下,一个男人奋力伸出了一只胳膊,对着不远处的十字架,竖起了一根中指……

    …………

    三天后,这是个星期天,也就是“礼拜日”,王诩的“伤”十分神奇得在这天痊愈了(其实是他歇够了)。

    因为今天会有许多信徒来做礼拜,听神父的布道,所以王诩想要出来看看,看看自己和这群别人眼中的假洋鬼子有什么共同语言没有。

    可惜,他只看到了一群哈欠连天的地痞流氓……

    有些人在牧师讲话的时候睡着了,甚至打起了呼噜,可怜的神父只能用手画个十字,说一句:“主啊,宽恕他吧。”

    王诩摇头叹息着,脑海中出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某个寺庙的秃头老僧看着一个在打瞌睡的弟子,然后用十分悲天悯人的语气叹道:阿弥陀佛,接着使出了龙爪手、一阳指、菊花残等神技,把他的徒弟打得不**形,最后又恢复了和蔼高僧的模样,将那句话缓缓道来:徒儿,为师这也是用心良苦啊……

    把古怪的念头赶出自己的思绪,王诩朝那个呼噜震天的家伙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方居然没醒……王诩又摇了他两下,还没醒……

    “啪!啪!”两记响亮的耳光响起,那家伙倒在了地上。王诩抽他第一个大嘴巴后的零点二秒,他短暂地清醒了,只是王诩的第二个耳光紧随其后,又一次使其丧失了意识……

    王诩把这家伙扛在肩上,扔出了教堂,查理神父惊呆在原地,他的脑子已经有些短路,不知自己该作何反应……

    王诩大摇大摆地走回来,用字正腔圆、京味儿十足的普通话说了三个字:“还有谁?!”

    这场布道最后进行得非常顺利,“虔诚”的信徒们把两个眼睛瞪得像牛眼这么大,不敢漏听神父说的任何一个字,在神父的讲话结束后,他们都非常井然有序、并且是安静、迅速地离开了这个教堂……

    王诩走到查理神父面前:“好吧,神父,我想我有些明白初次见面时您的激动之情了,看来您确实很需要几个像我这样的得力助手,来帮您‘宣传’一下教义。”

    查理神父叹息着:“哎……我的孩子,你不该这样对他们的,要知道,只要一个人真心忏悔,哪怕是在他堕入地狱前的一刹那,仁慈的上帝也会接纳他们的,我们要学会宽容……”

    王诩笑道:“我会尽力改进的,神父……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开诚布公地说吧,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些就是教会的全部大清教徒了?”

    查理神父道:“其实还有更多,我想他们一定是因为有事,而无法参加礼拜。”

    “什么?有事?地痞流氓还能有什么事?躺在窑子里精尽人亡了?”王诩反问道。

    “你给我闭嘴,过来!”猫爷突然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抓住王诩的后领就往外提,他边拖着王诩边回头跟查理神父道:“神父,让我来教导一下这个无知的家伙,您就不必操心了。”

    待到了四下无人处,猫爷才放开了王诩:“你在干什么?”

    “我只是让那些老好人学着态度强硬一些。”

    “你这个白痴……”猫爷一手按在自己脸上,好像十分丢脸似的。

    “我又怎么了?”

    “你到底是不是历史系的大学生?大清朝信奉西方教的教徒九成以上都是你今天看到的这种人,难道你不知道?”

    “啊?”从王诩能够吞下鸡蛋的嘴形、茫然的眼神、以及直冒傻气的语气看来,他真不知道……

    “无知啊……治外法权知不知道?不单教会的西方神职人员不受清政府管辖,一般中国信徒也能够获得教会的庇护。所以那些教民根本不是信奉上帝,他们只是认为,加入教会就有洋人撑腰,可以横行乡里、欺男霸女,见了官老爷都能不跪。”

    “这帮动机不纯的家伙,教会难道就不管管?”王诩问道。

    猫爷冷笑:“管管?你让谁管?你看这里的神父们连屋顶漏了都只能忍着,他们怎么管?今天这些来听布道的人,至少还懂得走走形式,你没看到的事情还多着呢。山东那边的不良教徒,基本上已经是无法无天的状态,地方政府根本不敢和洋人结怨,任由他们鱼肉百姓,直接导致了十年后的义和团运动。”

    王诩点头道:“哦,那个我知道,就是一群刀枪不入、请神上身的家伙……”

    “别扯开话题,总之,这事儿不是你能管的,遇上了实在看不过眼的情况,你可以插手,但千万不要去更改历史的大方向,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唐文武做好一切准备,我们就能回去了。你要是有空管这种闲事,不如好好想想我们和无魂的战斗该如何收场。”

    王诩道:“那我尽量低调就是了……”

    猫爷冷哼一声,扬长而去,其实他心里根本不相信所谓“低调”二字,只是知道再说也无用,就看这小子还能干出些什么事情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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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0:45 A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dy_yapch 于 2010-6-6 10:52 AM 编辑

第三十一章 教父

    “今天,把大家聚集起来,是想说一些事情,希望各位教会的同仁可以认真地贯彻执行,不要给神父们带来困扰。王诩站在众人的面前,丝毫没有怯场,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这是星期一的下午,王诩把属于门头沟(后桑峪教堂所在地)教会的所有教徒——共计六十五人全都集中到了教堂里,你要问他是如何把这群地痞给凑起来的,那也不难,根据他们的联系方式,他给每家每户都捎了份通知,内容大体为:你今天要是不来集会,我就把你踢出教会。

    “喂!小子!你丫的到底是谁啊?我们凭什么听你的?”一位教众站了出来。

    王诩道:“你们可以叫我艾金森,查理神父和托马斯神父全权委托我来管理各位。”

    “小子,你还取一洋名儿?杂种吧!哈哈哈!”刚才提问的那位喊道,人群中顺势爆发出一阵嘲笑声。

    王诩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那人面前,用十分和蔼可亲的态度道:“我们信教的人呢,心态要平和一些,大家都是上帝的子民,要和睦,要和谐,所以呢……如果你对刚才的人身攻击作出道歉,我是不介意原谅你的。”

    对王诩的这番话话,那位基本有八成没听懂,他迎上前,伸手推了王诩一把:“你扯什么玩意儿?瞅你那熊样儿,还让爷听你的?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谁不认识我庞二爷?你[词语过滤-#160]……”

    他的脏话只出来半句,王诩的手已经按在了他的脸上,就像人类被幼生体的异形袭击一样,他的眼、口、鼻,全都被堵了个严严实实,而且任凭他怎么挣扎,王诩的手都不曾挪动半分。

    三十秒后,这位已经有些换不上气了,脖子上的青筋暴突而起,估计眼睛也开始充血了。这时旁边冲上了一个壮汉,似乎和庞二是一块儿的,他撩起袖子,抄着砂锅大的拳头就朝王诩后脑打去,打的时候还不忘大喝一声:“你小子他妈找死!”

    王诩打了个哈欠,在对方的拳头即将砸到自己时,稍稍平移了一步,那位在攻击落空后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王诩的另一只手就已从上而下朝他的头顶扇去。

    这一巴掌自然是打了个结实,一条大汉立刻被拍晕了过去,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周围的人群当时就镇住了,王诩冷哼一声,放开了庞二,后者此刻只剩一口气了,脸色已经由青变紫,倒在地上半天喘不平气。

    “放心,仁慈的主,教我要宽恕你……”王诩用猥琐无比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两人,伸出一手,用一种藐视的手势指着他们道:“所以……我宽恕你们……”

    虽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地痞流氓都认为自己在多年械斗中练就的一套王八拳也属于上乘武功,但庞二绝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因为他小时候家里挺有钱的,曾经请过一个跑江湖的老师傅教过些拳脚。这就使庞二对“高手”这个词有着更为准确的定义。

    他清楚得知道,自己也就算个二流高手,刚才帮他忙的大汉倒是一流的,至于在场的其他人,不是九流,就是根本不入流……

    不过不管如何,庞二都无法理解王诩的身手,那似乎已经不是练功所能达到的境界了,他的一举一动也没有透露出任何习武之人的作派,他就像一个天神神力的怪物,纯粹凭借力气比你大,速度和反应比你快,就足以干掉你一百次了。

    “庞二爷,你现在是服从我的管理,还是让我将你请出教会呢?”王诩在“请”字上特地加了重音。

    庞二点头:“服……我服……你说什么都行……”

    王诩笑得眼睛都快不见了,他回到了最初讲话的位置:“在座的,还有谁对我的管理有意见吗?”

    人群中只有吞咽口水的声音,仔细听还能发现有不少人在瑟瑟发抖……连那出了名的狠角色庞二都服软了,谁还敢做那刺儿头去自讨没趣?

    王诩坐到了中间最高的那个座位上,他用一个很舒服的姿势斜靠在那里,向人群投射出居高临下的**眼神……

    “从今天起,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教父。”

    人群中鸦雀无声,王诩见状冷笑着道:“我知道……沉默并不代表没有意见,只是有时觉得不说会更好些。但如果你们认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真相,那就是在侮辱我的智慧!”

    有部分人下意识地低下了头,眼神中透出的竟是恐惧……

    王诩接着道:“你们加入教会的目的,你们对信仰的理解,你们平日里的所作所为,我全都知道,如果你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世上有些只是‘天知地知’的事情,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今天把这句话放在这里,这是唯一的一次,你们都得记住……我,全都知道!”

    也许连王诩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无意之间,主宰之力已经影响了在座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灵魂,正在经历一个过程,那便是“臣服”。

    “无论如何,从今天开始,我不希望有人打着教会的名义去做些偷抢拐骗的勾当,更不希望有人去骚扰良家妇女或者非良家的妇女……你们每个星期必须准时出席教堂的礼拜,认真听神父作布道,从教义中学到做人的道理。而不是通过教会,使自己变成一个不用伏法的人渣。

    当你们做到了我所说的,你们就会是善良、体面、正派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欢迎,而我,你们的教父,会负责保护你们,远离各种‘人为’的不幸,这是我可以承诺的。”

    王诩把话说完,一步一步,缓缓地离开了众人的视线,直到他的脚步声完全消失,教堂大厅中都没有人敢挪动半分,甚至他们的脖子都是僵硬的……

    自那天以后,这群教众……或者说这群地痞们,突然间全都改过自新,从“社会治安隐患”成了“新时代的四有青年”,别说欺行霸市,就算让他们随地吐痰都不敢。

    “教父”的名号,并没有如王诩预期般变得如雷贯耳,人们给了他一个更响亮的绰号:“白发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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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0:46 A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dy_yapch 于 2010-6-6 10:52 AM 编辑

第三十二章 契机

    一座石屋,一间陋室,一个男人正在房间里摆弄着手上的一堆古怪玩意儿,而他的小儿子正站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看着。

    这个男人,就是唐文武。

    猫爷的出现让唐文武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知道了世上还有穿越时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这无疑让他的眼界开阔了许多。

    不过让这个科学狂人最为高兴的是,猫爷将一个挑战放到了他的面前,一个他毕生难遇的,天下独一无二的委托——制造一个能够让灵能力增幅并且使其导向质变的装置。

    而猫爷的报酬,很简单,且没有任何成本,那就是“知识”,在这个时代的大清朝无法得知的各种最新学术知识,甚至有一些是正在研究或者还未被证实的。

    比如X射线、放射性、电子,一个现代的高中生也许就对这三样东西有所了解,可是在光绪十四年的中国,您要是懂这个,那就是怪人了,甚至是个妖人了……

    到这儿就不得不提一下当时中国的国情,按说洋务运动(又称自强运动,咸丰十年底开始)搞了这么多年,大清朝也该有些长进了吧?可惜很多事情是不能按照常理去推断的……

    先洋务派的出发点就有问题,就是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中国到了那个份儿上,你还觉得自己脚底下是“天下”,自己的主子是“天子”,而别人呢?都是蛮夷。这种思想实在是好笑之极。

    从1840年开始,列强利用军事、外交、商贸等等各种手段瓜分着中国这块大蛋糕,基本上那些年里在中国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可以装订成一本小说出版了,内容还都挺精彩离奇的。如果让一位中国大臣去给这本书写序,没准他会写道“此系我天朝施舍那些蛮夷番邦的账簿”。

    哎……失败和落后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敢承认!

    不过清政府打肿脸充胖子的坚定信念不可动摇,就算没脸了,他们还是得留着一张皮……

    所以说,这场为了维系摇摇欲坠的清政府而产生的运动其实最初就注定了失败,那些年里,虽然也有不少学子们去学习“西学”,可是几千年根深蒂固的陈旧思想是很难纠正过来的。当然这思想也不是一无是处,事实上,我觉得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除了形式变化以外,我们还是在走老祖宗的老路线,那便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只是现代人,需要掌握的知识多了,作弊的手段多了,道德更加败坏了,人心更加险恶了,至于本质么,一样……

    好了扯远了,说了这么多,无非就一个意思,西方的物理学知识,或者说所有理科知识,在大清朝民间的普及率无限接近于零。

    因此,猫爷给出的知识基本够唐文武消化个十年八年了,对方自然是感激涕零、激动不已,其实就算猫爷不给他任何报酬,他也会把制造这件灵器的工作大包大揽下来,要知道,对一个科学家来说,战胜挑战本身,就已经是最好的奖励了。

    于是,自猫爷来访那天后,唐文武便在那石屋里进行着彻夜的研究,至于年仅五岁的唐小虎,也就是日后的星龙前辈,也这么陪着他老爸混在实验室里。别以为他在那时对发明就特感兴趣,大多数时间他都在说着类似:“爹,我饿了。”这样的话。

    而猫爷每隔两天就会到这郊外的小屋来看看唐文武的进展,这地方虽然偏僻,却也不难找,随便在方圆百里内找户人家一问,谁能不知道唐文武这怪人的存在呢……

    话分两头,猫爷为回到二十一世纪作着准备,王诩这边,正在一圆自己做一个黑社会大佬的梦想。

    他手下那六十几个模范公民,在消停了十来天以后,终于是出事儿了,还是在除夕之夜出的事儿。这天,一个叫鲁全的教众在路上被人揍成了一胖子,三五个人把他抬回了教堂。

    王诩当时就奇了:“怎么了?怎么把人往这儿送啊?送医馆去啊!”

    另外几个人就说了:“他非要先来见您。”

    王诩心想:这阵势,看来意思是,如果我不帮他出头,他死不瞑目是吧……

    也不多话,王诩干脆就简单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然后道:“行行,老鲁你也别呻吟了,爷们儿再呻吟我也不会亢奋的,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鲁全躺在长椅上,用含情脉脉地眼神死死盯着王诩,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白……嗯……教父老大!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干什么!干什么!”王诩一把甩脱了他的手,“我警告你,你再敢对我使用这种眼神和语气,我一巴掌呼死你!”

    鲁全道:“那……那我……”

    “少废话,转过去,别让我看见你的脸。”

    鲁全只好回过头,收敛了有意装出来的凄惨语气道:“城北的冯六,带着一群人,把我给打了!”

    王诩坐在那儿:“无缘无故的,又赶上大过年,他为什么要打你呢?”

    “这……”鲁全有些吞吞吐吐:“我……我欠他几两银子……他就说,账不过年三十儿!我没钱,他就把我给打了!”

    王诩冷哼一声:“我讨厌欺骗……”他双手插在裤袋里站了起来,回头仰望着耶稣的神像:“这里是上帝的家,谎言是不受欢迎的。”

    鲁全从王诩的话里感到了阵阵寒意,连他身上的伤都仿佛不疼了,此刻他甚至有下地逃走的冲动。

    “我……我……我说的是实话……”

    王诩的脸突然出现在了鲁全面前,把鲁全吓得滚倒在地,“我是谁?”

    鲁全吞了口口水:“白……白……”

    “什么?”王诩提高了嗓音。

    “教……教父!您是我们的教父……”

    王诩冷笑着:“很好,只要你们这些迷途的羔羊,肯来叫我一声,我这里的大门永远向你们敞开。”

    鲁全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其实是我在八大胡同,睡了个窑姐儿,她……她她……是……”

    “她是冯六的相好?”王诩接着他的话问道。

    “对……对……”

    王诩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养伤吧,这件事,我会处理的,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

    鲁全不敢有任何疑问,赶紧离开才是他此刻最想做的,当王诩挥了挥手示意他走人的时候,鲁全简直如获大赦,跑得比谁都快,那几个抬他来的家伙惊奇地发现,原来鲁大哥的腿脚还是挺利索的……

    “做黑社会老大就如此过瘾吗?”猫爷从礼堂后面走了出来。

    王诩笑了笑:“个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哼……我也注意过这群人,自从他们被你管成了良民,就开始受到北京城其他帮会流氓的欺负,甚至是来自其他教会中人的嘲笑,这正是应了那句‘人善被人欺’啊,这都是拜你所赐呢,教父。”

    王诩站了起来:“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了,今天鲁全被打,正是我等待已久的一个契机,我一直在等一个冯六这样的人跳出来呢……”

    猫爷自然是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玩一玩,最好别闹出人命。”

    王诩还在笑,“玩一玩?哥被人欺负了半辈子,如今不但可以欺负人,还能帮那些被我欺负的人出头!这是种什么心理体验啊!不好好享受一下怎么行?”

    猫爷低声叹息着:“哎……被我欺负傻了吗……”

    “你说啥?”

    “没什么……你爱咋地咋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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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0:47 A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dy_yapch 于 2010-6-6 10:54 AM 编辑

第三十三章 单刀赴会

    风月居,八大胡同最出名的几个堂子之一。虽说这大清朝的法律明文规定官员是不能去逛窑子的,但顶风作案的人绝不在少数。因此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基本上都知道有这么个好去处。不过在这除夕之夜,官老爷们大多还是选择了遵循节日传统,回家吃个团圆饭,陪陪自己正房的黄脸婆和那十几个小妾……这无疑使风月居这种比较高端的“娱乐场所”冷清了不少。

    可还有一个人,他没有回家吃那顿团圆饭,他手下的虾兵蟹将们也没有……

    这晚,在风月居的天字号雅间内,冯六正一脸春风得意地喝着花酒,他的怀里还抱着位衣衫不整的美女。在房间的一角,另一个女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她的脸已被刮花,脖子和手臂处有明显的淤青和伤痕,很显然她在先前遭到了毒打,看她此刻的样子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但是根本没人理睬她,冯六没有,和他一起的手下们没有,连那些陪着喝花酒的姑娘也不曾去看这位姐妹一眼。没有人担心她会不会死在这里,甚至这风月居的老鸨都不担心,因为那可是冯六爷要对付的人,谁也不敢多问半句。

    这冯六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自认为自己已是个完人了,这个“完”可不是随时会完蛋的意思,更不是指完美无缺,而是指基本完成了人生目标、没啥追求了。

    为什么他这么想?其实很简单,他有钱花、有女人玩、手下有百余号弟兄供其调遣,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似乎可以一直持续到他老死那天为止,因为没有一个官儿敢动他。

    他虽然不是贵胄出身,却是这京城里响当当的人物,连几个一品大员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差惊动光绪小哥和老佛爷了。

    你若问这冯六有什么本事,旁的不多,他最大的能耐就是敲诈。他仿佛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如果早生几百年,锦衣卫的大统领可能非他莫属了。

    而他敲诈别人的资本很简单。这八大胡同里的所有场子,幕后都有他冯六爷染指,哪个官员,在哪年哪月哪天,叫了哪个姑娘,冯六全都一清二楚,连那几位老爷**上的胎记是啥形状他都能给你记下来。

    这事儿吧,说大不大,算是个生活作风问题,可说小呢,也绝不小,《大清律》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且免不了要接受降级甚至革职的处分。

    为了这档子事儿丢官,那岂不是得不偿失?再说了,杖六十啊!就是徒手给你那儿来六十下,也够呛了不是?官老爷们平日里拉出个人来就打他几十个板子,但你问问他们谁敢自己上去试试的?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身子骨瘦弱的、还有酒色过度比较虚的,基本上杖完六十就直接挂了。

    综上所述,只要京官儿们还有拈花惹草的需要,冯六的敲诈行当就可以一直干下去,而且大小官员们,全都得给他三分薄面。因此,如果说这京城的地痞无赖界真有个教父存在,那肯定就是他冯六了。

    “啪啪啪”三声,有人在外边儿敲门,还敲得很响很急。冯六冷笑一声放下了酒杯,把怀里的女人推开,和他同桌的手下们也纷纷照做。

    “门外,是哪一路的朋友啊?”冯六知道,他安排在门口的两个弟兄肯定已经被人放倒了。

    “罗文·艾金森。”王诩报了他的官方姓名。

    “哼……来得好!”冯六低声道:“你们几个,招子都放得亮些,都说这个白发的假洋鬼子身手不错,是个硬点子,你们可别丢了爷的脸。”

    一个领头模样的立刻压低了声音回道:“六爷您请放心,小的们早就准备好了。”他回过头对着房间里其他人道:“弟兄们,亮家伙!”

    从匕首、板儿砖到大刀、狼牙棒,这群地痞还真是相当专业,除了啤酒瓶和折椅,他们简直就是孔夫子进了考场——样样都有啊。

    “艾爷,既然来了,那就请进来说话吧。”冯六对门外大声道。

    他话音刚落,门就给一把退开了,门外之人刚踏进来一步,就被埋伏在门旁的大汉一闷棍给敲翻在地,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加上钝器猛击,待那地上的人完全不动了他们才停手。

    王诩在门外一声长叹:“哎……何必呢,你们不是自己人嘛……”

    冯六的嘴角本能地**了两下,一屋子人这才看见门外还有个人,正坐在二楼走廊的扶手上吃瓜子,而他们刚才打的那个,竟是原本在看门的弟兄。

    “[词语过滤-#160]!你们这帮废物!都是干什么吃的!叫你们把招子放亮点儿!打得谁都不知道啊!”冯六一拍桌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王诩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跨过门口那半死不活的家伙进了屋:“冯六,我今天是找你来说事儿的,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你小子!敢他妈这么跟六爷说话!我……”

    “慢着!”冯六喝止住了他的手下,阴着脸对王诩道:“让艾爷见笑了,既然如此,那就请坐吧。”

    王诩自然不会和他客气,一坐下就抄起筷子胡吃海塞,看他那样子不像是来谈判的,倒像是个职业蹭饭的。

    “艾爷,今日来此,不知有何指教啊?”

    王诩吐掉块鸡骨头,他那忙碌的嘴只来得及挤出两个字:“鲁全。”然后便接着吃菜。

    “哼……”冯六冷哼道:“怎么了?艾爷是想给那个废物出头吗?我倒觉得,已经很便宜他了,看见那边儿那个臭娘儿们了么?”他指了指房间角落的女人:“就算是爷我玩儿腻歪了的,也没人能碰,六部大员都不敢碰!他鲁全是个什么东西,我给他留条狗命,也是看着你艾爷的面子。”

    王诩喝了口茶:“你给他留条狗命,并不是给我面子,而是想让他来找我出头,因为你最近听说,京城里出了我这么一个‘教父’,就想摸摸我的底细,或者说,你想给我点颜色看看,让我知道,你才是这京城的老大。所以你今晚在这儿带着一干弟兄,等着我来自投罗网。”

    “哈!好!”冯六又是一拍桌子:“六爷我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既然你都挑明了,那爷我就给你两条路。第一,以后见了我,叫声爷,让你那群教会里的手下也都放明白些,谁才是这个……”他说到此,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斜眼盯着王诩。

    王诩打了个哈欠,继续吃菜。

    冯六接着道:“至于这第二条路么……”

    “死路。”王诩替他把话说了。

    冯六又是哈哈大笑:“得!你真是个明白人,爷我喜欢,哈哈哈哈!”

    王诩叹了口气:“冯六,你就没想过,既然我什么都明白,为何还要来此单刀赴会?”

    冯六脸色微变,他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给那干手下示意,屋子里的打手们,再次攥紧了手中的凶器。

    王诩又道:“不如这样吧,我现在也给你两条路走,第一,叫我一声‘教父’,我们以后就是朋友,当你有事来求我,我会帮助你的。”

    他话未说完,打手们皆是暴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把王诩彻底包围起来,几把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等等。”冯六举手示意他们停下:“我想听听,他给我的第二条路。”

    王诩泰然自若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的,第二条路是,你冯六这号人物,从此在这京城消失。”

    冯六的脸沉了下来,他阴狠地说道:“那你觉得,我会选哪条路呢?”

    王诩笑道:“我想是第一条吧,我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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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10:48 A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ndy_yapch 于 2010-6-6 10:55 AM 编辑

第三十四章 游戏

    冯六的眼神愈发阴狠,就像一头正在示威的野兽,利爪和獠牙就摆在敌人看得见的地方。他的理智告诉他,王诩很可能是疯了,或者根本就是个傻子。但是冯六的心中还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个人绝不是在说笑。

    “六爷我佩服你的胆色,我最后再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点头,以后这京城里,你就是我冯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王诩直接打断道:“我为自己的家庭工作,拒绝成为大人物手下的傀儡。”

    冯六的太阳**上青筋暴突,他厉喝道:“给我废了这小杂种!”

    刀早已架在了王诩的脖子上,随着冯六的一声令下,打手们纷纷出手。可结果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王诩不见了,他就这么凭空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好像刚才他们的刀下只是个幻象,或者说是个鬼。

    “我相信友谊,并且愿意首先表示出我的友谊……但是,我绝不会将其强加给不需要友谊的人——认为我无足轻重的人。”王诩的声音在这并不算大的屋子里回荡着。

    陪酒的女人们早在王诩大肆吃喝的时候已经逃光了,要不然此刻她们一定会惊慌得大叫,在这些凡人看来,这位白发的艾爷很可能是个妖怪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怎么可能凭空消失,还能千里传音?或者是他已经隐形了?

    看不见的敌人反而更可怕,给人的感觉就像随时有一把刀正顶着自己的脊梁骨一般。冯六此时就有这种感觉,他的手心已尽是冷汗,但怎么说他也是在道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人物,偏有一股子不信邪的狠劲儿。

    “都还愣着干什么!房梁,屏风后边儿,窗户外面,那儿,还有那儿!全给我搜!他还能飞了不成!”

    经他这么一说,那些喽啰们才从刚才的余惊中回过神来,没头苍蝇似的开始四处乱找。

    约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那是多久……),一无所获,正当冯六寻思着王诩是不是已经逃跑时,后者的声音再次响起:“冯六,你还有时间,我可以再等等你,如果你现在选择我刚才给出的第一条路,依然来得及。”

    冯六的额头上有豆大的汗珠滚落,他的手下中有几个甚至瑟瑟发抖起来,这屋子里诡异的气氛愈浓,让人窒息的恐怖正在降临,王诩的声音就像是阴曹地府传来的一般,从精神上压迫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六……六爷……我看今儿这事儿太邪行了……乘着没有大的伤亡,咱还是见好就收,赶紧撤吧……”这家伙说出了在场每个人的心声。

    冯六也想逃跑,而且这位正好给了他个台阶下,所以他就一个大嘴巴扇在了这位的脸上,“统统都是[词语过滤-#160]废物!就会丢六爷我的脸,十几个爷们儿,怕他一个乳臭未干的雏儿!呸!”他狠狠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姓艾的!你听着,山水有相逢,咱们骑驴儿看账本儿,走着瞧!”

    他说完这一通场面话,算是挣回了些面子,带头朝门口走去,可他还未及靠近,那扇门就自己关了起来,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众目睽睽下完成了这一切。

    接着,更为诡异的事情发生了,这门的缝隙中出现了阵阵绿莹莹的幽光,好似幽冥深渊中的鬼火,将这唯一的出口堵了个严严实实,几个原本想要破门而出的家伙,仅仅是靠近那门几步,又立刻缩了回来,他们稍微接近那绿光一些,就感到了四肢麻木,心悸窒息,这不是妖法又是什么?

    “冯六,我可不记得给你第三条路选择,所以你走不了,你的手下,也得留下陪你……”

    依然没人听出这声音的出处,房间里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王诩最后这句话蹂躏着每个人脆弱的神经。

    这群地痞恶霸,平日里横行街市,鱼肉百姓,但大多都是些外强中干的角色,此刻那些打手中已有不少脸色都吓得发青了,估计这时王诩突然跳出来大吼一声,那就得有人失禁了……

    但流氓,也有流氓的尊严!

    这风月居是个什么地方?是个窑子,窑子里只有三种人,第一种是窑姐儿,第二种是嫖客,第三种是龟奴。地痞流氓的确不济,可他们绝对不会在这种地方喊救命,原因同样有三:第一,他们不想在以上三种人面前丢人,第二,以上三种人未必有能力救他们,第三,以上三种人平日里都被他们欺负过(打骂跑堂,勒索嫖客,嗯……还有传说中的霸王嫖。),因此落井下石也是很有可能的。

    综上所述,冯六和他的一干手下陷入了一种窘境,他们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姓艾的!既然你不知好歹,今儿个六爷我就跟你拼个鱼死网破!”冯六从身旁的一个喽啰手中抢过刀来:“有种的,你就出来!爷跟你一对一单练!”

    冯六这么说倒并不是真想和王诩单挑,他的意图很简单,等王诩现身,先和他过两招,毕竟自己混了这么多年的黑社会,也在刀口上滚出了一身三脚猫功夫来,如果不行,再让手下们一拥而上,到时自然是手到擒来。

    可惜,他太天真了……

    “哼哼……这世界上的事情,不会尽如人意的。冯六,还有屋里的各位,我现在和你们玩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叫做——只有两个人,可以离开。”他说到这儿,故意顿了一下,让在场的所有人好好理解一下他这句话的意思,然后继续道:“那么,如果你们听懂了我说的,如果你们足够聪明,就能走出这个房间,要不然么……”

    “噗!”一声,一把刀砍在了冯六的肩上,正是那个刚才被冯六扇了耳光的家伙,他脸色狰狞,似是已经失去了理智:“对不住了,六爷!你也听见他说的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死好过我亡!”

    冯六捂着肩膀倒退出几步:“你……你……”他恨得咬牙切齿,可却骂不出什么来,因为他知道,换作自己也会干同样的事。

    屋里的其他人顷刻间恍然大悟,“只有两个人可以离开这房间”。那么,其中一个是艾金森,而另一个……自然就是这屋里最后一个站着的人。

    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打手们彻底炸开了锅,他们本就不是什么伙伴,而是酒肉朋友罢了,在王诩的步步紧逼下,他们已被恐怖窒息的气氛逼到了疯狂的边缘,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自相残杀这样的事情随时都可以上演,而且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一场血腥的斗殴开始了,他们真不该带着家伙来的,如果这群人今天是赤手空拳在这儿等着王诩来,那么结果可能还不会如此惨烈,但他们偏偏都有武器在手,谁都没想到最后都用到了彼此的身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房间内再次趋于平静,若说风月居的老鸨听不到这屋里的声音那是不可能的,但她不敢进来……即使是屋里没声儿了,她还是不敢。

    后一个站在屋里的人,还是冯六,是的,就是他,虽然他的肩膀在最初就被偷袭而受伤了,但他还是胜过了其他所有人,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当老大,而其他人只能当喽啰……

    “哈哈哈……哈哈哈哈!怎么样!姓艾的!你他妈敢算计我!老子还活得好好的!你他妈有种的倒是出来啊!你敢出来,爷就一刀剁了你!”

    出乎意料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地上的一个人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神情悠然自得。

    “什么!怎……怎么……怎么会这样!”冯六惊得倒退数步,逻辑都混乱起来。

    这个站起来的人,正是王诩敲门后,第一个走进房间,然后被打手们踩在地上痛扁的家伙。冯六明明记得,这人是自己的手下才对,从先前他被打翻在地以后就没人再去管他了,他就这么被无视着,一直躺在地上,看着屋里的好戏上演。

    “怎么?想不明白?”他的脸渐渐转变,最终变成了一头银白色头发的王诩。

    冯六当然想不明白,事实上,他都不知道如何去思考了。

    王诩冷笑道:“从我敲门那一刻开始,你们看到的,听到的,都是一个游戏的一部分,我说过,我不会杀人,只是和你们玩个游戏。”

    冯六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玩的,他怕得要命,眼前这是一个怎样的怪物,只是用些障眼法,施加了些心理压力,就将一屋子的人给放倒了。

    “你可以把那条咸鱼给扔了吧,就不嫌拿在手里滑腻?”王诩忽然问道。

    冯六觉得莫名其妙,但手上当真传来了古怪的感觉,他低头一看,自己手上哪里还有刀,分明是一条超大咸鱼!而屋里的其他人,虽然他们都倒在地上,一副死不瞑目的嘴脸,但手里拿着的不是大萝卜就是大山芋,最厉害的凶器应该算甘蔗了……

    王诩道:“别担心,他们的身体都没受什么致命伤,只是他们大脑以为自己被砍得不行了。”

    冯六终于跪倒在地,彻底丧失了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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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元宵

    在搞定了冯六以后,王诩俨然成为了京城第一流氓,可以说其爪牙耳目遍布了全城,势力远比他想象中还要惊人。虽然手下的喽啰们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自称“教父”,但他们都非常虔诚地使用这个称谓去称呼王诩,或者说,他们不敢不虔诚……

    只是王诩刚过了几天黑道大哥的瘾,麻烦事又找了门来了,猫爷带来了一个坏消息,非常非常坏的消息……

    “唐文武的研究已经成功了。”猫爷说道。

    王诩应道:“哦,那我们现在就可以回去了?”

    猫爷那瞪着死鱼眼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不行。”

    “啊?你不是说已经成功了吗?”

    “成功了,但不行。”

    “你到底什么意思啊……”

    猫爷解释道:“嗯……事情是这样,唐文武的发明——灵能力质转增幅装置这名字是猫爷给起的,的确是造出来了,东西也不算太大,形状么……怎么说呢,和棺材有九成相似。

    但是要完成时空跳跃,光有我的灵能力和这个装置还不够,我只是做到了‘人’可以做的,像这种逆天行事的举动,还必须要有‘天时、地利’。

    所以我们要打开通往未来的门,还得满足一些别的条件,那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到特定的地点。举个例子就是,比如阴阳界和我们人间界之间的转界门,这些门出现的地方是有一定讲究的,在阴阳界那种灵气粘稠的地方,自然限制就比较小,能够打开转界门的地方到处都是,但在我们这边,空气中的灵气稀薄,门就必须开在一些灵气聚集的地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人间界我们可以大约探知到转界门出现的位置。

    而我们这次要干的事情,就是在十五那天的晚,去整个京城灵气集结之所在,然后……”

    王诩听到这里,表情一变:“你就直说,我们这次穿越时空的门应该开在哪儿?”

    “储秀宫。”

    “哪儿?!”王诩高声又问了一遍。

    “你不知道吗……那就当我没说好了。”

    “我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敢相信……”

    猫爷干笑了两声:“这世界本就没有什么真假,有的只是事实,相不相信是你的自由……”

    王诩又道:“喂……我们这里就是教堂,灵气应该很旺,穿越这种小事情,不如就在这里试试好了,试一下又不会怀孕。”

    猫爷虚着眼,望着王诩:“我曾经尝试着对自己说,你就像块璞玉,可现在我必须承认,你就是坨狗屎……”

    “靠!我可不是跟你吐槽!你那是自寻死路!”

    猫爷摆出那副闲散的神情:“无所谓了,我一个人也是要去的,你不敢的话,干脆留在这个年代好了。随便去瑞士找个安身立命之所,种种地、打打酱油。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

    “你那辈子才是这么过去的呢!”王诩不服道。

    “明白了的话,这几天就抓紧调养生息,我知道你现在的战力比平时还要不堪,和锥伯的战斗中你的灵魂和身体都受到了超负荷的损伤。要不然前些天你也不会用些鬼谷道术里的旁门左道去和冯六纠缠,按照你的性格,原本应该会使用些更直接点的办法。”

    “我说你咋什么都知道呢……”

    猫爷没有回答,只是接着自己的话道:“留给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穿越成功以后立刻就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恶战,我想你也该看出来了,在未来,我们一行人不止是来救你的,更是准备直接和无魂做个了断。”

    王诩回道:“切……就你们这帮家伙,还想杀柳倾若?就说星龙那老小子,刚一照面,二话不说就拿着昆仑镜冲过来,他倒是先下手为强了,结果遭殃的是我们俩。”

    猫爷挥手示意他停下:“我可不觉得我们毫无胜算,如果我没猜错,无魂这个组织早已被一些远高于我们的存在给盯了,要知道他们的外围成员有数百人,全都是灵能力卓绝的边缘人,当柳倾若在成都布局和我们较量时,竟然没有一个外援赶回来,这些人平时收集情报的能力绝对是一流的,更何况这事情本就事关自己组织的存亡,他们不可能一点风声都不查。

    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些人不是不想来支援,而是来不了。事实,我怀疑他们有至少八成的可能性已经全部毙命,所以,无魂现在才是陷入了绝境,他们没有任何武力的增援,也没有任何情报的来源,那几个核心成员,就是柳倾若手仅有的战力了。”

    王诩惊道:“不会……谁能有这能耐?就算发动整个狩鬼界也不可能做到快速低调地将百个灵能力高手赶尽杀绝……”

    猫爷冷笑:“哼……你还是担心眼前的事情,那不是我们可以插手的领域了。”

    …………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这年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天却是阴云密布。

    不过京城百姓们的热情依旧高涨,赏花灯,舞狮龙,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一个都不落下,有些大户人家,从春节摆流水席一直摆到这天,好不气派。

    但这一年的元宵,注定要有些不平凡的地方,因为,有两个人,策动了一场大事件。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没有?”王诩表面稳如泰山,其实面对着眼前那百号地痞手下,他自己的心里都没底。

    “只要您一声令下,小的们那是刀山,下油锅……”一个站在前排的家伙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王诩摆着手:“得得得……你也甭拍马屁了,我不吃这套。”他清了清嗓子:“好,今晚这事儿办完以后,我就要离开了,这段日子里,你们也试着去做好人了,试着去相信帝了,至于日后你们怎么选择,我也管不了了,但我希望,你们凭良心做人,不要自甘堕落。”

    “说得真好,没想到你还有为人师长的潜质,我都想给你鼓掌了。”猫爷靠在王诩身后的墙头低声道。

    王诩不理他的吐槽,接着道:“那么,都知道今晚要干什么了吗?”

    “知道!”人群发出了整齐响亮的声音。

    “吼什么!吼什么!想把官兵招来啊!低调!要低调!”王诩自己这段话就是吼出来的……

    “知道……”喽啰们猥琐地齐齐出声……

    “嗯……很好,那么……出发!”

    在王诩的率领下,浩浩荡荡数百人规模的市井无赖阵营,就这么朝着故宫的方向出发了。他们当然不是去参加国庆游行的,也没有人邀请过他们,他们只是猫爷计划中的一步,相当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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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0:23 A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六章 潜入,意外。

    紫禁城的守卫们依然像平日里一样站着岗,在这喜庆的节日里,他们却是不能回家的,心情郁闷自不必说。!。!所以今日站在这里的,大体都是不太会做人,被司给穿了小鞋的家伙。

    不过这样的一帮人,往往都是真正的精英,他们不会拍马奉承,不去贿赂级,能够位列禁军,靠的全然是一身乘的武艺,还有出身行伍的优秀素质。

    王诩他们今天就是要面对这样的对手,而且是训练有素,具有绝对人数优势的一大群!

    再观王诩和猫爷的阵营,数百人规模的帮派流氓齐聚一堂,三教九流、乌合之众这样的形容词用在这些家伙的身绝对是贴切到了极致。其战斗力可能和一帮愤青差不多,也就是没听见枪响的时候能仗着人多势众瞎吵吵,一听见枪响立即跑了一半的那种。

    在如此悬殊且显而易见的实力差距下,他们的行动开始了。

    猫爷的计划其实也简单,由王诩麾下的喽啰们充当诱饵,分成四波,分别到紫禁城的四面城门前佯装打架,制造混乱,然后他和王诩由城墙直接突破。到时,禁军必然被分散到四门各处,城墙的警界就有所松懈,毕竟这十米多高的城墙,五十多米宽的护城河,谁能想到会被人轻易飞跃呢?

    这就是典型的声东击西之计,不过用在这里可行性很高,因为不需要那群地痞们玩儿命,所以在教父老大的淫威之下,他们临阵脱逃的可能性很低。

    亥时,东华门的门前就出事儿了,几个演技十分“精湛”的家伙演出了这样一幕场景。

    甲和乙迎面而行,错身时,甲用肩膀蹭了乙一下,乙往地一躺,用他生平能发出最大的吼声狂呼:“啊呀!!!救命啊!!我被撞伤啦!!!”

    甲用一副十分嚣张的嘴脸朝着旁边吐了口唾沫:“呸!你丫的,碰瓷儿碰到爷头来了!装什么死,给我起来!”

    丙冲了过来:“嘿!我都看见了,明明你撞了人!看他都重伤了!快赔钱!”

    丁又来凑热闹:“干嘛呢?干嘛呢?托儿是?我也看见了,明明是他碰瓷儿!”

    “你是哪儿冒出来的?边儿去!”

    “嘿?!怎么地了?今儿这闲事儿爷还就管定了!”

    然后是一阵推搡,接着就围了几十个看热闹的,最后人群中混乱起来,呼吼声、打闹声、所有人一同鼓噪起来,就差敲锣打鼓了。总之,这一大圈子人,像耍猴戏似的,有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这么朝着紫禁城的方向慢慢推进起来……

    守城的卫兵最初还想看看热闹,但见状越闹越大,也只好过来管管,不管还不要紧,一管就彻底被和进这稀泥里了,那帮哥们儿,搅混水的能力肯定是一流啊,官兵怎么了?你敢直接拔出刀来剁街的老百姓吗?那肯定不行啊,你要是干了这事儿,那和萨达姆也没啥区别了,定个反人类最都成。所以你得讲道理?但没人听你的,一大群人在那儿推搡扭打,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人听得见。

    这时,就得用些镇压暴动的手段了,当然了,紫禁城的禁卫军手里没有催泪弹,城门口站岗的也没给配备火铳。他们能用的手段一般就一种,找几个人,冲前去,齐齐从腰里拔出刀来暴喝一声:“全都别动!不然统统抓起来!”

    很遗憾,这句话传到这些终日斗殴闹事、跑衙门比跑老丈人家还勤快的地痞耳里,就好比是现在的孩子们听了一句“好好学习天天向”。

    说的露骨点……就是废话……

    几乎在同一时间,西华门、午门、神武门,也出现了许多类似的情况,城中的禁卫不得不动了起来,同时往四门增派人手。而王诩和猫爷,就乘着这个时候越过了那十米的高墙,进入了紫禁城中。

    这紫禁城确是气派非凡,红墙黄瓦,画栋雕梁,金碧辉煌。殿宇楼台,高低错落,壮观雄伟。朝暾夕曛中,仿若人间仙境。可见清末百姓的日子固然过得不怎么样,但慈禧那老娘们儿可从来没亏待过自己。

    纵然这儿景致不错,可王诩却没什么心情去欣赏,要说他也不是第一次进来了,在梦境世界的时候,还把明神宗时期的故宫给烧了一回。不过这次和那时的情况不太一样,那次他并没有像现在这样负伤未愈,而且知道那只是个假想的世界以后便没有了什么顾忌。

    但这一回,王诩可是处处受缚,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要知道,这可是一百多年前的现实世界,而且他们待的地方偏偏是文物管理局以后要重点保护的地方,如果造成了太大的破坏,事情可就难办了。

    再怎么说……八国联军打进来还得等个十多年,你总不能赖在人家头?这紫禁城在今晚要是被轰塌一个角楼,或者捅破几个寝宫的房顶,指不定就会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出现相关的记录,这可不是中石油的股票,万一世代流传了下去,恐怕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后果……

    因此,种种原因下,今晚他们的行动必须非常低调,最好一切都在暗中进行并且完成。但计划永远赶不变化,两人到达围墙另一头的时候,猫爷立刻低骂一声:“妈的!遭了!”

    王诩很快明白了他说遭的原因,因为在他们的眼前,这紫禁城中,竟是灯火通明,恍若白昼之市。

    “原以为元宵节那老巫婆跑去看戏赏花灯,储秀宫中正好空虚,我们可以乘虚而入,没想到她把整个皇宫搞得像嘉年华一样,我扛着这么大一棺材猫爷似乎给唐文武的发明重新命名了……,本来觉得趁今晚天色阴沉是可以悄悄潜入的,但现在这样……随便在哪个转角遇到个禁军就得暴露。”

    王诩问道:“喂……那怎么办?咱们再跳出去?”

    “废话,来都来了……再说今晚要是放弃,鬼知道下一个天时和地利会出现在何时何地?”

    王诩反问道:“我倒是真想问你了,这次的时间地点你是怎么算出来的?”

    猫爷目前还不想暴露自己有鬼谷道术的事情,他扯开话题道:“现在不是解释这个的时候,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说罢就矮下身形,扛着那“棺材”快速前进,灵识已经迅速覆盖了出去,这就是最最万无一失的雷达,前方的每一个转角,每一条岔路,只要有一个活物出现,哪怕是只麻雀,猫爷也能想办法事先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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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0:23 A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七章 储秀宫

    夜已深,王诩手下众喽啰的闹剧也宣告了结束,他们在闹腾了许久后终于是一哄而散。。。

    没有人注意到,在这个夜晚,世界、时空,似乎已经预知了某个不寻常的时刻即将到来,空气中,有一股躁动的灵力波动压抑着每个人的灵魂……

    紫禁城的守卫们并不是傻瓜,只是有些后知后觉而已。如果说四门中的一门发生了小规模的混乱,那可能只是寻常事件,两门,那是巧合。但是,四扇门,在同一天晚,几乎相同的时间发生了混乱,那只有一种解释——阴谋。

    纵然是后知后觉,可作为皇家卫队,他们的临时应变依旧能够应付任何情况,且迅速周全。虽然目前看来还没有类似刺杀皇室成员的恶**件发生,但他们要做的就是把这种情况扼杀在摇篮之中。

    禁军统领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可能有人潜入!而且是高手!于是,效率极高的围捕搜查开始了……

    这些皇城的卫士们并没有向任何人禀告,因为这事儿十分微妙,首先他们只是怀疑有人潜入,还未曾有过目击证人。这情况对面一说,如果没有,那就是你捕风捉影,如果真有,那就是失职。再者,如果要禀报,该报给谁呢?皇帝?人家今年刚刚亲政……其实谁都知道,实权基本还在慈禧手里,你要是饶过老佛爷先去报了他,没准老太太一不高兴就把你咔嚓了。

    那就直接禀报慈禧呗?也不行,这老娘们儿,今晚心情大好,小汤圆吃着,小曲儿听着,你拿这吃不准的事情去扫她老人家的兴?那还是死路一条不是?

    皇和老佛爷都不行,那咱报宫里的总管可以?要是真出事儿了,他作为知情人也好担当则个。

    可惜,禁军和太监之间的关系,自古以来就不好,事实,太监这个群体,作为一个生理缺陷引发心理扭曲的病态人群,和谁的关系都不好……你还想让他帮着担责任?没准到后来,背黑锅你来,送死还是你去……

    因此,禁军们琢磨着,要不这事儿咱内部自个儿搞定?要是事儿小,处理完了也就不必禀报了,下忽悠忽悠,也就揭过去了……

    就这样,鬼使神差的,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在偌大的紫禁城里展开了,但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

    在那红色的城墙走廊中,两个人影飞速掠过。

    猫爷用几乎九十度的直角瞬间转过了一个拐角,跟在后面的王诩没有负重,动作更为灵活,脚在旁边的墙轻轻一点,整个人就弹射而出,迅速拉近了与猫爷的距离。

    “我说……你到底认不认路啊……”王诩边跑边道。

    猫爷头也不回,轻声道:“这不是认不认路的问题……我们现在就像在玩某个电动游戏似的,只要被这些四处移动的N给看到,立刻就GEVER。”

    “**啊?”

    “不……我是说当年街机的吃豆子……”

    “嗯……那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了……”

    猫爷冷笑一声:“看来以后得抽空给你做个标准罗夏墨迹实验。”

    两人一路低声吐槽着,在那些七拐八绕的巷道总穿行,可禁军的包围网正越收越小,禁军们和吃豆子当中的N可不同,这些人对地形熟知、且训练有素,分为了数个小队逐步收缩着搜索的范围,如同一部运转起来井然有序的机器,没有丝毫的偏差和遗漏,当他们完成了搜查时,必然已经踏遍了每一处地方。

    王诩渐渐感到了不妙,他道:“喂……再这样下去就没处绕了,从刚才我就注意到了,最初走到十字路口,还有三个方向可以选择,但现在只有两种,有些路口只能朝一个方向跑了。”

    猫爷道:“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这个搜查路线肯定是事先演练过的,每个小队都不会走重复的路,每条路都不给人回旋并绕开的余地和时差。”他抬头看了眼城墙:“跳去肯定不行,角楼的卫兵可能配备瞭望镜,即使翻墙也很可能暴露。”

    王诩急道:“喂!你不是会很多邪门歪道的嘛,什么穿墙术、隐身术的,现在就别藏着掖着了,该使就使!”

    “没有你说的那种东西……”

    “怎么可能没有!”

    “因为穿墙和隐身这种男人们梦寐以求的、可以对全世界范围内女澡堂发动强袭的究极技能一直以来被作者刻意回避着……”

    “卧槽……”

    说话间,王诩和猫爷已经撞了前方的一支巡逻小队。

    带领这支小队的是一个百户,他身后跟了十个卫兵,在这十一个人转过这个拐角的时候,他们理应看到这样一个场景:一个头发银白的古怪家伙,和一个眼神闲散颓废,肩还扛着口棺材的男人。

    然后他们会给小队发信号,并且抽出武器将这两个家伙擒获,如果这两人反抗,自然是当场格杀。

    但这一切并没有发生,因为在那带头的百户刚刚从墙角冒头的瞬间,他停下了,并且伸手拦住了后面的十人。

    “我好像听到那边儿有动静!全体回头!快去那边儿看看。”

    他的几个手下面面相觑,反正他们是什么都没听见,但既然长官都这么说了,那咱就调头。

    他们就这么走了,猫爷站在那儿哭笑不得,他把晕倒在地的王诩扔进了那口棺材,扛在肩,悄悄地跟在了刚才那队人的身后,保持着一个拐角的距离开始前进。

    …………

    储秀宫,西六宫之一,慈禧的寝宫。

    咸丰二年,慈禧被封为兰贵人,那时她刚进宫,便得皇帝宠幸居于此处。至光绪十年,慈禧已是西太后了,为庆贺其五十岁寿辰,离开了当时居住的长春宫,重回储秀宫。并把储秀宫、翊坤宫等处修缮一新,耗费白银六十三万两,使储秀宫成为西六宫中最考究的一座宫殿。

    储秀宫庭院中,古柏苍劲,台基下东西分设一对铜龙和一对铜鹿。储秀宫外檐油饰采用色泽淡雅的“苏式彩画”,题材有花鸟鱼虫、山水人物和神仙故事等;门窗都是以质地优良的楠木雕刻的“万福万寿”和“五福捧寿”花纹。

    廊壁刻有大臣们恭笔楷的阿谀奉承的颂词。把整个庭院装饰得庄严古朴。内部装修精巧华丽。正间后面是楠木雕纹玻璃罩背。罩前设地平台一座,平台摆置紫檀木雕嵌寿字镜心屏风,屏风前设宝座、香几、宫扇、香筒等。

    庭院宽敞幽静,还带东西配殿,后设“丽景轩”,全是硬山顶建筑,可以说,这是我国清末的建筑设计师的最高杰作之一。

    这地方,要是放到现代社会,别的不说,那一定得选最好的黄金地段!有山有水那是必须的,最好在海边找一悬崖,三百六十度无敌海景,屋子杵在那里就跟吸血鬼伯爵的城堡似的。

    什么什么宽带呀,光缆呀,卫星呀,能给他接的全给他接。楼边有花园儿,楼里边有游泳池,楼子里站一个全职太监,留辫子,特帅那种。老佛爷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太后吉祥。”一口地道的北京普通话,倍儿有面子。

    附近建一所皇室私塾,教材用纪晓岚的,一年光赏他的学费就得几万两银子。再建一所英国诊所,二十四小时候诊,就是一个字——贵!整个“偶染风寒”就得花个万八千的。

    周围邻居不是骑赤兔就是骑的卢,你要是骑宋朝以后的马,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你说这么个地儿,一平米得卖多少钱?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万欧元……

    两万?!那是成本!四万欧元起!你别嫌贵,还不打折,你得研究业主的心理,能用海军军费去修颐和园的业主,根本不在乎再掏个几万。

    什么叫祸国殃民你知道么?

    祸国殃民就是,干什么事儿都不经大脑思考,只干自己喜欢的,不顾国家和百姓的死活,所以我们做这单买卖的口号就是,不求豪华,只求出格!

    …………

    房产广告就到此为止,且再来看看王诩和猫爷这边。先前那位百户刚从拐角处探头一望,就和王诩来了一个目光接触,接着,不知是王诩狗急跳墙,还是偶然的灵光一现,总之,他又一次使出了附身的能力。

    那位可怜的百户就像网络游戏中的一个角色,成了王诩的傀儡,而且事后他是不会记得任何事情的……

    猫爷总是适时地用灵力在空气中的细微颤动来指引王诩应该行进的方向,王诩对他的意图也是心领神会,他们就这样渐渐靠近了储秀宫。

    夜越来越黑……直到子时将至,他们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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