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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炯榮/台灣員林報導】
2014.10.28 03:19 am
41歲許姓男子因性侵案坐牢7年,五月間出獄才19天,又酒後起色心,涉嫌再騎機車撞倒落單的女子後企圖性侵,女子趁隙逃離;他不死心,再度製造假車禍後想性侵另1名女子,她也急智脫困。彰化地方法院昨天依2個性侵未遂罪,將他重判有期徒刑9年。
判決書說,許姓男子多年前因隨機擄人性侵被法院判刑,入獄服刑7年,今年5月才出獄回家。沒想到仍不知悔改,出獄後不久他在家裡喝酒後,先偷了機車代步,到大村鄉平和村涼亭喝酒。
當晚10時,他酒後性慾高漲,看到1名婦人騎自行車從涼亭前經過,就騎機車追上,從後撞擊自行車,婦人倒地後,他衝上前拿刀抵住她的脖子,強拉她到附近的空地企圖性侵。婦人趁他牽機車時逃離現場。
許不死心,再騎機車尋找目標,沒多久他看到一名19歲女子騎機車經過,又製造假車禍,再拿刀子抵住女子腹部並上下其手;幸好有汽車經過,被害人奮力掙脫後往汽車跑去,並大聲呼救。
警方獲報到現場,與熱心的民眾搜尋後逮捕許。他應訊時辯稱,只是酒後想找人聊聊天而已,沒有亂來。但兩名被害女子指證歷歷,又有被撞壞的自行車和機車為證,法官因此依性侵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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