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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公外遇,我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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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inst
时间:
2013-8-22 11:12 PM
标题:
老公外遇,我想离婚
我的老公在外面搞外遇,我的手上只有他们的一些合照,那么我要离婚的话可以告他在外面偷吃吗?
这样的情况,我的赡养费,孩子监护权,还有产业怎么算(有些产业是我们俩联名的,有些不是,都是他个人的名字,家族给他的产业我也有份),那么产业这些我是不是全部都能分到?
有没有人可以给点意见?
作者:
junsiang9292
时间:
2013-8-22 11:33 PM
可以放来看看吗?
作者:
孤风单绝
时间:
2013-8-22 11:40 PM
去找律师问问最好,不过如果你要离婚很容易,,
你要告就要有心理准备咯!一拖就是5,6年以上的~
作者:
PoPpiN_DaNcEr
时间:
2013-8-23 12:07 AM
產業方面問律師會好點
提出離婚,如果其中一方在三年內沒同意,就算離婚了
作者:
Wenjb
时间:
2013-8-23 12:10 AM
基本上是有一点困难的,如果只靠照片如果他的经济比你好那孩子的服养权又是一个问题
作者:
可爱诗
时间:
2013-8-23 12:21 PM
MM你所谓的合照是?
如果只是合照,没有亲昵的动作没有办法成为呈堂证据..
还有你所拍的照片一定要有日期的,我忘记了那个case那个律师还是警察..(报纸新闻)
既然以那个照片没有日期为理由,来说那个照片都不懂几时拍的..
作者:
Mvpwife
时间:
2013-8-23 12:52 PM
楼主真的打算离婚吗?如果开始打官司就回不了头了。。而且楼主应该去询问律师比较好。。让他给你意见
作者:
takumi_xin
时间:
2013-8-23 12:53 PM
你是要准备告他通奸吧?
如果这样的话,没记错好像是要有一个外人在场,然后录影,才会顺利拿到赡养费
作者:
★Kino☆
时间:
2013-8-23 12:55 PM
为孩子想吧~叫你老公回头比较好
作者:
LikeFaceBook
时间:
2013-8-23 01:07 PM
去请私家侦探吧
作者:
mumuyan
时间:
2013-8-23 01:25 PM
马来西亚的法律,没记错的话孩子在7岁以前都是判给母亲的,除非你放弃或你出轨或虐待孩子。
至于离婚,就算只有单方面同意,只要你们找过律师办手续了然后分居3年过后也会自动生效。
至于财产,就要看你拿得出什么证据了。
作者:
下大雨
时间:
2013-8-23 02:04 PM
没有感情了就请私家侦探拿最有利的证据比如通奸的过程
还有的话就问他要不要回头
作者:
CASADI
时间:
2013-8-23 02:14 PM
床照有吗?...,..
作者:
caesarlcy
时间:
2013-8-23 02:33 PM
照片要足以證明有通姦才行,只要有通姦照片,孩子撫養權自然也是你的了,只是很重要的一點,還是再忍忍找足夠證據。
作者:
kieang
时间:
2013-8-23 03:31 PM
楼主,是不是让自己沉淀一下心情
想清楚要的是什么呢?
不要一时冲动做了后悔的决定
作者:
Zitev代购网
时间:
2013-8-23 03:53 PM
慢慢了解,慢慢说清楚
作者:
Towin
时间:
2013-8-23 04:17 PM
和你老公談談吧~告上法庭要拖,以你的證據也很難贏,要求他離婚的話會比較簡單,贍養費要問律師
作者:
jocelyn-jo
时间:
2013-8-23 04:59 PM
打财产官司会很久很吃力哦~最好的就是互相协议,
现在的法律是孩子18岁跟母亲,但前提是母亲必须精神经济都没有问题~
如果外遇对象是马来人的话建议你不要打官司~!因为你会输到惨惨~!!
马来西亚的法律是,大家爆比外遇的官司来的更容易!
作者:
timho
时间:
2013-8-23 05:38 PM
我看你還是先不要離婚。。
先在他那裡拿多點 錢先才打算。。
因為你一說出口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作者:
heinst
时间:
2013-8-23 06:17 PM
我只有他们的合照,还有一些他们聊天的记录而已哦
作者:
seanfran
时间:
2013-8-23 06:22 PM
问律师吧!离婚?不容易啊!有想过孩子吗?
作者:
華倫西亞
时间:
2013-8-23 07:10 PM
孩子好可憐啊。。。為孩子著想? 其實最大的報復就是將焦點放到孩子身上 放棄愛情吧 好好培養孩子讓他們知道你愛他們 不求回報的愛必將換來巨大的回報
未來孩子懂事了他們自有判斷 其實你什麼都不需要說 用心就好了 不要誤導孩子不然你丈夫肯定會報復你
作者:
wieevi
时间:
2013-8-23 07:27 PM
我曾经咨询过律师,在马来西亚有关这一类型的外遇案例,律师说所谓的证据是要抓奸在床,在法庭上才算证据。所以不管是日记,照片还是信息都不是有力的的证据。。。
作者:
mun4806
时间:
2013-8-23 09:16 PM
那你老公知道你已经知道整件事了吗?,不知道的话。继续抓证据。
作者:
0427thevivi
时间:
2013-8-23 09:17 PM
可以复合的话就复合,不然就先分居把 ~ 离婚耗钱耗力又耗时间
作者:
kate1992
时间:
2013-8-23 09:44 PM
为孩子想吧。正牌永远是正牌,小三,永远还是一个小三,离了婚他就有机会当正牌了,更逍遥
作者:
惠莉
时间:
2013-8-23 10:34 PM
个人觉得一次不忠,百次不用
长痛不如短痛
最重要是以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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