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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婦女腹部灼傷狀告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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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9 08:35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國際  2013-01-09 17:43


(新加坡9日訊)婦女為求孕進行針灸,腹部卻被熱能燈燒傷,入院10天進行植皮,狀告中醫師失職。

《海峽時報》報導,一名婦女因為在進行針灸時燒傷,入稟法庭告中醫師失職。

這起案件相信將是法庭首次裁決,中醫是否必須和西醫遵循一樣的護理標準。

案件在週一(7日)進行審前會議。

據報導,婦女林佩蓉在2009年11月找中醫師洪美珠,希望自己能更容易受孕。

中醫師建議她進行針灸,借以強化子宮。中醫師為她進行長達一小時的針灸療程時,婦女露出下腹,讓一盞熱能燈照射。

據報導,熱能燈一開啟,婦女就馬上感受到腹部有嚴重的灼熱感,而她當時被告知這樣的感覺是正常的。

灼熱感越來越強烈時,婦女就把燈推遠一點,但她聲稱還是依照中醫師的建議,忍住不適完成治療。
下腹起泡須植皮

針灸療程之後,婦女的下腹起泡,中醫師為她開了一些藥膏和藥粉。

但隨後,婦女的傷勢沒有好轉,必須到中央醫院接受燒傷治療,住院10天,還進行了植皮手術。

婦女通過律師向法庭表示,她感到不適時,中醫師沒有建議她馬上停止治療,因此希望為她所承受的痛苦、損失的收入還有治療燒傷的醫藥費索償。(人名譯音)

中醫師:5天後才不適
林女士不聽指示灼傷自負

中醫師指因林女士不聽她的指示,應為灼傷負部份責任。

中醫師對法庭表示,婦女在治療完成後並沒有投訴感到不適,而是在5天後才來申訴下腹起泡。

她在抗辯書上透露,根據專業中醫師的標準來看,她並沒有在治療病人的時候失職。
(星洲日報/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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