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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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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閱讀青春》——「7/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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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03:54 PM |只看该作者
09

「這是多不可思議的!」以致至今的我都如此認為。

  沒有人會相信的。一個踢了四年足球的孩子,突然間立志想要寫「小說」。我也經常帶著相當大的疑惑來回憶這段經歷。那年的我13。我可以毫無猶豫地說,在這以前我根本不知「小說」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我並不是個從小就有閱讀習慣的孩子。我的童年,僅僅是與足球追逐而拼成的。除了足球,我最常做就是翹課。我討厭無謂的補習班。我並沒有想學好馬來語、英語、還是數學。比較於此,我更愛網咖裡的世界。那年是打C.S.的。我是如此痴迷於警匪間的鬥爭,以致後來的我的世界僅是由足球與「槍械」所交織成的。

  奇怪的是我從來也沒讀過小說,卻在13歲那年寫下畢生的第一部「小說」。(當然,僅有我會認為那是小說)那是一段我和初戀的故事。

  是的,我的初戀是12歲開始的。當然,也就12歲結束了。

  這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但就是過分平凡了些,以致後來我甚是懷疑,那樣的開始與結束,究竟算不算是「我的初戀」? 她曾經給過我5封「情書」。相對地,我也必定是給了她5封「情書」。但後來我卻把其中的4封給燒了。僅僅留下了1封。

  她是個很有意思的女孩。儘管在我看來,我很懷疑12歲的我能知道什麼是:愛。但那些都已經是不要緊的了。因為她確實改變了我。她一直叫我相信,相信除了寫情書,我甚是還有寫故事的天分。(當然,這也是我的自以為是罷了)

  洋洋灑灑,我不能清楚記得我寫了什麼樣的故事。但13歲那年,我確實是寫了一段我的初戀故事。這是挺有意思的。就是至今回想起,也相當有味道。 但奇怪的是至今的我仍想不起,為什麼會將「故事」的篇名設為:《毓的愛》。

  我是多麼努力地去回憶,但最終我還是選擇忘記。我不相信有什麼關乎於己,而又能不知道的。實在只是因為我們寧可忘記,也不願再去記得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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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2 03:54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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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歲那年我寫了第一首詩。15歲那年我讀了第一本小說:《第一次親密接觸》。16歲那年我幾乎把痞子蔡、藤井樹、九把刀的作品都讀完了,於是我開始寫起自己的「小說」。17歲那年我又開始寫詩。18歲那年我被稱為「詩人」,但那時的我已不再認為自己會寫詩了。19歲我又開始寫小說,但沒有一次是把故事給結束的。

  20歲,我迄今仍還是未滿20歲的。但是我的青春卻凋零得落花似的瞬間。這個世界是奇怪的,年齡與心態是不成正比的「進化」。我的青春一半是閱讀所編織的,而另一半卻是由自己的筆寫成的。

  我一直夢想我未來會是個小說家。但卻不得不承認現實是殘酷的。16歲那年我開始喝酒。17、18、19我都試圖尋找所謂「藍色的世界」。酒後的世界是愉悅的,就如筆下瞬間的喘息。

  「文人」並不是容易的,或許容易的是「失意」。我每每追尋一種《尤利西斯》的態度,卻不得不嘲笑原來《老人與海》我都未曾達到過。我會自嘲是老舍筆下的「祥子」,但我又不是個拉車的,很是荒謬!我又常自比為郁達夫,但達夫是才情洋溢的,他是浪漫的,我卻不得不畏懼我必須面對的《沉淪》。

  我讀過《家變》,我還自滿意得地對指導我的中文導師說:「我寧可是覺新!也不作毛毛。」我是自以為是的,無可救藥。但是我不能不自以為是,因為那僅僅是我所剩的,最後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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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4:38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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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在馬來西亞某大書局當過中文部助理。正確的職稱叫:中文部銷售助理。儘管當初的我多少就有些「憤世嫉俗」的情懷,但事後回想起,那就更不是滋味了。

  首先,所謂的銷售助理就是個很荒謬的職位!在我升任該職位前,我還必須經過該書局的「職考」1。我記得其中有一道是非題是如此的:

「本書局宗旨是為了提高馬來西亞之閱讀風氣,並普及大眾閱讀,對還是錯?」

  這是很醒目的問題,但卻有着很荒謬的答案。我在該書局服務的那段期間,中文部的主管是如此告誡我的:「我們是要衝業績的!」。當然,主管之所以會告誡我的原因是因為我問了主管:「為什麼進來的書來來去去就那幾書?」那是在我服務了三個月後,標價碼時所抱怨的事。於是,我便得到了「衝業績」的答复。形勢上我是啞口無言的了,但對於一個愛惜書的人,那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自從得到「衝業績」的答复以後,我就以一種冷眼的態度凝視這書局。我甚至把大部分時間用於觀察整個書局的運作模式、各部門職員的服務態度、及其職員所把握的背景知識。直到了後來,我甚至也觀察起來訪書局的「讀者」與「買客」。綜合以上觀察,我所得到的答案就:其書局運作模式是「衝業績」為首的,所謂宗旨近乎是空文。其次,各部門職員之服務態度,除了少部分了解甚多,大部分職員是得過且過地在混日子,甚至是顧客所提及的書籍,甚是毫無概念!再者,所謂「讀者」,很大一部分是兒童,但兒童之所以會來訪書局,多是因為家長要逛街,所以把書局當成托兒中心;其次多的「讀者」則是情侶,但不知其原因,總之就非得走走書局,對著伴侶說這本書好,那本書壞之類的話題。就「買客」而言,則直接影響書局的大部分「業績」。因為該書局的大部分收入來源都出自於參考書(佔65%++)。由此可以見得,馬來西亞之閱讀風氣甚是與該書局之宗旨是背道而馳的!

  若還要提及該書局裡一切荒謬得讓人覺得像似讀科幻小說般的故事倒還是挺多的。但就我個人認為,該書局的「功利化」運作模式,想必然的也就造就出很是另類的一批讀者了。連這麼樣龐大的「書局」都是如此了,我何以在妄想所謂的文化究竟要走向哪個指標呢?

  如此的我,也不過是「自作多情」罷了!

  馬來西亞的「書局」是資本主義的,我的思想難免也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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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4 04:38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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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束上一段戀情,在旁人看來似乎是遲早的。

  但就我個人,我是從來也沒以旁人的眼光審視過那段戀情。或許,也根本沒必要以「審視」這樣的詞彙來敘說這段感情。我是如此認為。

  這一切都是相當主觀的。我甚至並不願去相信愛情是科學的。「科學」原本就近似於宗教那般的迷思。對此,我是相當有偏見的。每次,當我從新「倒讀」那段早已消逝的戀情,我甚是將所有的一切錯誤都怪罪於己。或許,在某個層面上這是:「自知之明」的。但就反方向思考,我似乎同時也一併塑造出一種自我形象的悲劇。這就如韓寒在《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裡說的一樣,那是一種「悲劇上癮」。

  事實上,我確實沒有多麼的「悲哀」。或許,就有些類似於郭沫若批判郁達夫的那種「自哀自憐」。但可笑的,我又沒有他那樣的才情。但我就偏偏常以這類我所「認知」,去找個人「認知」後的「意義」。或許在某個層面上,這就似乎是種「扭曲」。我也承認,確實是如此。但就某層面,不這樣地去認知所認知的事,事實上是毫無意義的。

  就像某次,我愛戀的女生向我推薦了蔡健雅的「Yellow」。若真以「Yellow」MV裡的含義,似乎是表達一種親人的離世的哀傷。但我對此就毫無聯想。我所認知的是,在我的青春,曾經我愛過那個女孩給我推薦了這樣的一首歌。我的意識、感情都不是歌詞,或是原來歌曲所要表達得。我所認知,並認同的全都不過是我記憶當下的領會。

  這樣的事情,不論在閱讀書籍、聆聽音樂、甚至是電影情節,我都是如此賦予它特別只屬於我的「意義」。這在某方面的「interpretation」上或許是錯誤的。但就我個人的「信仰」,那是我願意也甘願如此相信的。我想,這確實才是我的悲哀所在。但更讓我驚訝的,卻是我把這樣的戀情就這樣地連到這兒去了!
  
  這是根本上的荒謬哦!抱歉,是我又離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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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04:53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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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候,我還是不得不承認的。孤獨。

  但孤獨在字面上未必就是寂寞的。孤獨是被形容的,而寂寞是感受的。所以,我只能說我孤獨,但我未必寂寞。但以上的,統統都是荒謬。

  應該好好地回顧我的二兩段戀情。但這幾乎已是我一再重複的事了。那就談些別的吧!像被女孩拒絕之類的。這似乎是非常有意思的話題,但不盡然會與我寫的這故事是有直接關係。

  就若有,那也是間接的。

  第一次被女孩拒絕是19歲的事。多麼慶幸的19。被拒絕的感受我是怎麼也無法了解的。那是在台北冷得過分的年初一。說實在,我是真記不得那感覺的了。但終結那次被拒絕的全部心得:一支Johnnie Walker 威士忌、劉以鬯的《酒徒》、然後是新文化史的作品《荳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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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09:31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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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拒絕後的每一晚都要感傷的。他都為我唱歌。我聽我愛聽的他的歌聲。儘管該張唱片都是翻唱自林憶蓮的經典,但<903 id Club 張敬軒拉闊變奏廳 Live>對我而言,更有幾分哀愁。

  我記得我第二次失戀也是聽他的歌。

  所以,不論是被女孩拒絕了,還是失戀都是要人哀傷的。放著張敬軒的音樂,一邊小口喝威士忌的我,一邊讀起劉以鬯的《酒徒》。

  我曾經告訴自己:「這挺諷刺的。」

  但自那個寒假結束以後,我喝了一支威士忌、讀了《酒徒》和《荳蔻的故事》。最後,我還寫一部小說。自17歲以後,我再一次完整地寫完了一部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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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04:22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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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總把愛情當作生命裡的全部。」

  這一段字句,是取自江勇振《星星 月亮 太陽:胡適的感情世界》一書。我必須再次說明,這是部史學的作品——思想史。這部作品並不是我們所認知的那種小說。但不得不承認,我是以文學的態度來閱讀的。

  這一直讓我產生錯亂的感覺。因為在記憶中,敘速也有一部《星星 月亮 太陽》,且那確實是部地道的長篇小說。但這些總是不打緊的。因為每次當我讀得有意思的字句,總都非要誤解作者原先的意思不可。

  這也就是我曾說過的:「我喜歡在不同的『地方』找自己的『意義』。」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所以當我把《星星 月亮 太陽:胡適的感情世界》一書讀完,我甚是沒有習得到任何思想史的知識,只完全在乎那種無關要緊的字句罷了。

  我曾寫過一段沾沾自喜的對白:「故事在寫人,相信故事的我們都會是有故事的人」。這段對白是我在17歲寫完那部「紀念」第二段戀情的小說裡的一段句子。當時我確實非常相信故事。

  我是一直都很相信故事的。我甚至記憶起中學華文老師曾對我說的那一句話:「每一篇好文章,都是自己曾經歷經過的事。」雖然,自今的我仍未找獲這句子的原來,但在郁達夫的《藝術論集》裡,曾是出現過像似的字句:

「每本小說都是作者的自傳。」

  我始終還是相信故事的。那年。但慢慢地,就這樣輕輕地隨著時間順水推舟似的漂流,我是越來越懷疑起我自己的「信仰」了。自19歲那年被女孩拒絕以後。我明白的,是我棄權了「信仰」。但我又何以再緬懷呢?究竟還是自己劃破的,已經沒有什麼值得悲哀的了。

  但最終的我還是非得相信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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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9 04:22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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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候,我會想著把喝著的咖啡就這樣往鍵盤上灑。有時候,我會想把裝滿咖啡的杯子,毫不猶豫地往屏幕上砸。有時候,我會想著如何將智慧型電話當作石子往看不見的「地方」扔。有時候,我會想我以為能夠撞到一面牆。有時候我會想吶喊。有時候,我想當啞巴。有時候,我會試著衝刺以試探「終點」在哪。有時候,我會經常地翻書,一種被迫似的壓力逼我自己讀很多奇奇怪怪的書。有時候,我一直有很多類似如此的有時候。但醫生會說:「你需要輔導。」;牧師會說:「你缺乏信仰。」(一幅上帝的安祥?);我爸媽會說:「壓力別那麼大。」;同學會說:「那麼拼命幹嘛?」;社會會說:「傻子,就是這樣才是顆好棋子。」;國家會說:「再是如此拼命,沒有跟著遊戲規則也是徒然!」;世界會說:「繼續吧!但我不會為你停擺。」

  而我卻會對自己說:「好吧,我願意適當的妥協。」

  其實有太多的,一直被我們認知為瘋狂的事,並不是因為真的瘋了,而是我們把理性過分的看重。超乎於理性與倫理之外的一切,我們都一併稱之為:瘋。

  但「瘋」,並不是件可恥、異類、或是要不得的行為。相反,「瘋」是創造力的泉源。但其所創造出來的價值,卻又不得不以理智來駕馭。

  所以,我是個瘋子。時不時的就是這樣經常地「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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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04:11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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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讀了本書(《西方哲學史》羅素 著),其中在<經院哲學家>的某個章節是這樣寫的:

  「無知有四個原因:1,迷信於權威。2,習慣影響。......」

  這原是出自於羅吉爾•培根的《大著作》。但是由羅素詮釋後甚是讓人滿意。但是我在這裡所要表達的並非哲學上的問題,而是關於我「寫」的經歷。

  從《大著作》裡所提及的無知的原因,似乎與「寫」並沒有顯著的關係,但仔細想想卻又不得不是息息相關的。或許我能這麼說,當我從某個大學者的評論中指,矛盾的《子夜》是《紅樓夢》以後最偉大的創作!如此,我對此深信不疑,就是第一種無知。再者,若我持著懷疑而去拜讀矛盾的《子夜》,卻得出為了符合該大學者之評論的斷言,這就是第二種無知了。

  這是我在鑑賞文學作品時常犯的毛病。

  再來我們談談「習慣的影響」所帶來的無知。對於這點,或許我並不一定秉持著與作者相同的意見。我甚至認為,「習慣的影響」對「寫」是相當有益處的。我曾經在沒有上學的日子,一個清晨就是煮杯咖啡,然後就開始創作。這樣作息的生活就是:習慣。

  雖然這並不表示,在那情況下所創作的文章竟都是好作品,但這對創作而言卻是一種良好的訓練。因此,我並不太同意「習慣的影響」會照成無知的發生。之所以讓習慣造成無知,根本是心態上的麻木,就套句摩登的:「為寫而寫」。

  寫文章是反思的。雖然在某個層面上說,堅持一種習慣是良好的訓練,但當一個人忘了反思,而僅僅為了「寫而寫」。這就是無知了。

  我在寫文章的時候,不時也會有這樣的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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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7 05:49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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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讀過《春上村樹 雜文集》的朋友,都多少抱著一種相當愉快的心情」。但倘若是村上先生自己讀起來,那就必然是在<序>中所提到的那種心情了。

  最近,正著手把往日寫過的文章都匯集起來的我。就有著那種「亦愛亦恨」的複雜心情。每每讀到一些毫無印象的文章時,我總有:「奇怪,我曾寫過這樣的文章嗎?」的感受。

  再是令我難受的即是遇見了自己的愚蠢。

  當然,這種愚蠢在「當下」是多麼不可一世的。可就在幾年後讀起那樣的文字,卻又不得不像似一個無知的人對著一個天才般地嘶吼。每每就是這自嘲般的心情直戲虐著我。

  我甚是開始懷疑,到底什麼時候的我才懂得反思?

  儘管是多麼殘忍,但還是沒有理由拒絕我這樣做的。畢竟在「壞」的文章,雖讀起來是多麼地可憎,但至少那叫我明白:「是的,我曾經就是這樣活過」。

  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時某人,就在這自轉又公轉地地球上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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