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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sloveu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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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残兵-每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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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6:00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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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时分,炽热的炎阳傲慢地烘烤着宽大的窗子,然而厚厚的窗帘却只允许一抹淡淡的光亮挤进凉爽的卧房。窗户下的写字台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一台白色的笔记本电脑仍然在“嗡嗡”地运转。

    写字台旁边的衣柜上,挂着一件洁白的短袖。两双小巧玲珑的鞋子整齐地摆放在衣柜旁;椅子上淡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袜子叠得整整齐齐;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女儿香,如此整洁干净的卧室不用看,一闻就知道是一位勤劳、干净、整洁的女人居住的闺房。

    然而与整洁的卧室有着鲜明对比的是,墙边的那张单人床却凌乱不堪,李若琳此刻正披散着长发、抱着枕头裹着毯子缩在墙角处不断颤抖着娇躯。空调虽然停了,但是闷热的房间依然阻止不了她浑身冰凉。

    李若琳拼命让自己忘记那恐怖的一幕,然而大脑仿佛不受控制般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半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李若琳上午起来刚洗漱完毕,就听见楼下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好奇的李若琳推开窗子往楼下看去,却发现楼下小超市的老板娘、那个说话和风细雨的小媳妇正抓着一个晨练的老太太疯狂地撕咬着,老太太的脖子被老板娘生生地扯下一块肉,被咬断的颈动脉向外喷射着鲜血,老太太疯狂地惨叫着、挣扎着,而老板娘却对此不管不顾地继续撕开了老太太的胸膛。再往远处看,小区里的健身器材场地上,三三两两的老太太、老爷子正围成一堆,兴奋地撕扯着曾经一起晨练的同伴。

    看到猩红的血液、破碎的内脏、露着森森白骨的残肢四处横飞的场面,李若琳一下子吐了,她匆匆跑进卫生间大吐特吐起来,眼前的一幕刺激着她的大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什么苦的李若琳何时见到过这种血腥的场面。

    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没睡醒,想上会儿网让自己清醒一下。但当她打开网络时,才发现铺天盖地的帖子都是对这种场景的描述,还有从楼上拍到的照片;发帖子的竟然是全国各地被困在家里或者办公室中亲眼目睹这种惨景的网友,哈尔滨、沈阳、内蒙、喀什、北京、上海、郑州、湘潭、南昌、广州、深圳......所有的网友都自知难逃一死,平时不敢说的话现在也敢说了,平时不敢骂的,现在也敢骂了,李若琳不得不相信了这个现实。再往后,网络彻底断掉;李若琳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绝望!

    李若琳挨个拍打着合租室友的门,挨家挨户地问还有人吗,她多么希望此刻能有个室友出来给她做个伴,一个人的恐惧简直要把她憋疯。

    但是令她失望的是,所有的人都去上班了,整个房间中只剩下她一人,她想去隔壁邻居家求助,可是刚打开门就听到楼梯间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扑鼻而来的还有浓重的血腥味。吓得她赶紧跑回屋里紧紧地锁上客厅门,跑进自己的房间,锁紧房门,爬到床上,缩在墙角抱着被子瑟瑟发抖。

    虽然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她毕竟是三十岁的女人,见过世面,她明白肯定出了大事,不但这么久没听见警车的警报声和120急救车的鸣笛声,而且还听见好几声远远的传来类似鞭炮的声音,但是却清脆得多。

    李若琳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事情不会小,而且肯定不是自己一个弱女子能处理得了的。她疯狂地拨打着家里面的电话、疯狂地拨打着手机通讯录上每一个号码,可是从听筒中传来的却是清一色的电脑回复:“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人应答,请您稍后再拨!”

    许久,李若琳绝望地扔掉手机颓然地缩在墙角、抱着膝盖默默地流泪;孤独一人北漂的李若琳此时才深深地体会到没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的滋味。平日里她心高、心性强,有一份不错的收入,还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以来,李若琳不觉得没有男人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可是此刻,她却为自己的天真感到后悔,没有男人的女人,竟然这么可怜,甚至可悲!

    李若琳正在发呆,突然听见客厅的大门有钥匙插入的响声,接着是钥匙开锁的声音,然后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李若琳吓得浑身颤抖,紧紧地捂着嘴一声不敢吭。

    “有人吗?――张哥?李姐?小伟?有人吗?”门外传来问询声。

    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李若琳欣喜若狂!――是隔壁的两个神经病之一:郑远清!他回来了!李若琳从未感到如此兴奋过,她“蹭”地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也顾不得自己现在的打扮,拧开门锁就冲了出去。不管他是谁,李若琳此刻只想着能有一个人和自己做伴,能分担自己的恐惧!

    “郑远清!――啊!!”房门大开着、门外的人满身鲜血、满脸烟尘、高举着一把沾满黑血的铁铲保持着警戒姿势,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射出惨红的光芒,活脱脱地就像从地狱爬出来的修罗一般,狰狞的面部往下滴着不知道是汗、还是血的液体。李若琳尖叫一声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噗通”一声娇弱的玉体瘫软着摔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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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6:00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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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琳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掀开毯子坐起来,揉了揉脸,她回想起记忆中的一幕,难道那一切只是做梦吗?自己还是完好无损地躺在床上,毯子也好好地盖在身上没有动过,房间的门也静静地锁着。李若琳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下午了,自己竟然睡了这么久,这一觉睡得可真香,做的梦都跟真的似的。

    李若琳穿上睡裤,拿起床头柜上的洗漱用品,揉着眼睛打开了门,朝洗手间走去。洗手间传来“哗哗”的声音,谁回来了吗?李若琳四处看了一眼,隔壁两个神经病的房间开着门,里面一团糟,两个懒蛋,回来了也不说收拾一下房间!李若琳心里埋怨了一句。既然卫生间里有人,等会儿再去吧。

    “叮咣咣!”一声铁器倒地的声音。李若琳碰到了客厅的桌子边缘,桌子动了一下,接着好像碰翻了什么东西。

    李若琳赶紧低下头去看,是不是碰坏了什么,桌子下面阴暗的角落中,一把黑色的铁铲状的东西倒在地上,原本黄褐色的手柄沾满了凝固的红色;深红色的铲面边缘在黑暗中闪动着锋芒之光。

    “血!!”李若琳顿时感到浑身僵硬,那个“梦”在大脑中一幕幕急速闪过。李若琳慌忙去按客厅的电灯开关,她要看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开关“咔哒”了几下,灯没有亮――没有电!李若琳感觉后背痒痒的,一股冷汗顺着脊梁流下。难道刚才的梦是真的?李若琳瞪大了双眼,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的血腥味让她不得不相信刚才那个梦就是活生生的事实。

    “郑远清!――郑远清你给我出来!”李若琳神经质地冲着卫生间紧闭的门喊了起来,她多么希望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是许书成而不是郑远清啊,这两个神经病平时净说些不着调的话,弄出这个吓人的铲子也勉强能说过去。

    卫生间里的郑远清正在用洗衣粉洗着身上凝固的血液,湿漉漉的头发仍然在滴着水。刚才他打开房门,并没有一脚踏入,吃了粗心大意的亏后,郑远清学乖了。无论再去哪里都小心翼翼地。郑远清推开门,一边喊着合租室友的名字,一边站在门口保持着警戒,扎好马步,举起工兵铲,他害怕里面有丧尸摸出来。可是从里面跑出来的不是丧尸,而是只穿身淡粉色薄纱睡裙、光着两条玲珑**、披头散发的李若琳。还没等郑远清反应过来,李若琳就尖叫一声晕倒在门口。

    郑远清有些发傻,愣了愣神才明白过来自己这一身鲜血把李若琳吓晕了。郑远清害怕身上的血迹沾在李若琳干净的身子上,于是跨过她,回到自己房间,从衣柜中拿出一件旧衬衫套在身上,又摸出两个塑料袋套在手上,才回去把李若琳抱起。

    虽然在同一套房子中合租了近半年,但是大家各睡各的房间、早出晚归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郑远清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察李若琳。

    李若琳虽然没有绝世的容颜,却是位精致、秀丽的都市知性女子,有着东方女性特有的鹅蛋脸和近乎完美的脸廓;泛着淡淡红艳的樱唇丰盈欲滴,让郑远清有一品芳泽的冲动。笔挺的鼻子,顺畅的双眼皮,微闭的双眼外长长的睫毛还在不断颤动。吹弹可破、白嫩细致的皮肤表明她是个懂得照顾自己的女人。

    在那薄纱睡衣半圆的领口外,露出李若琳细腻修长的雪颈和纤细性感的肩胛。165cm左右、匀称而温软的身体上穿着淡粉色的薄纱睡衣,里面隐隐地凸显出奶白色的文胸以及坚挺、浑圆的双峰;睡衣下的小腹平坦如斯,没有一丝赘肉,盈盈腰身不堪一握;葱白的玉臂一条搭在小腹上,一条柔若无骨地垂在身下;如瀑的长发泛着淡淡的红色,这不是染的,而是天生如此,一般来说有这样头发的女人性子都很刚烈、要强。

    李若琳虽然年近三十,却宛若二十二三岁的年轻女孩般秀美,傲人的气质有既有少妇的知性也有少女的青涩。不得不承认,有些家庭的基因就是不显老,估计李若琳到四五十岁也仍然会像少妇般年轻。

    这一切都证明这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极品女子,却也是一位一般男人镇不住的女人。看到她微皱的眉宇间显示出一丝淡淡的大气,郑远清没来由的一哆嗦――谁娶了这样的女人,估计日子不会好过;这样的女人恐怕只会在那种强大到极品的男人面前显露出她的温柔。

    不过令郑远清没有想到的是,李若琳恐怕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竟然顾不得男女之嫌只穿条内裤就跑了出来。被郑远清这么拦腿一抱,她短短的薄纱睡裙从白皙的大腿上滑下,露出里面同样奶白色的内裤。李若琳在女性中属于偏高的,比郑远清矮不了多少,有着165cm的身高自然有着一双修长的美腿;郑远清的胳膊感受到了怀中可人儿那双纤长、丰满的大腿十足的弹性;那双娇小玲珑、润泽洁白的玉足也让郑远清咂舌不已。

    闻着闺房中淡淡的兰香,郑远清轻轻地把李若琳放在散发着处子气息的单人床上。给她盖好毯子,郑远清想了想,把李若琳的房门反锁,从外面拉上。虽然长这么大第一次和一个女人这么亲密,但是此刻的郑远清惊魂未定,面对床上的可人儿没有半点兴趣;他考虑的是,还是让李若琳晚点知道这件事的好,女人,还是离这种血腥的场面远点吧。

    从李若琳房间里出来,郑远清把沾满血的工兵铲藏在客厅桌子下面的阴暗处,他害怕李若琳万一醒来看见会害怕,而且他也不愿意把血淋淋的工兵铲放自己屋子里。然后,他回到房间把床底下早已经打包好的装备拽出来。看着背包里的装备,郑远清心中稍安,这才脱下沾满血的衣服卷进一个大塑料袋中直接从窗口扔了下去;然后走进了卫生间,趁着这会儿水还没停,赶紧洗个澡,也许这是这辈子最后一次洗澡了。

    郑远清用洗衣粉洗了好几遍才把身上的血迹洗干净,此时却停电了,淋浴中的热水很快就变成了凉水。郑远清只得关掉淋浴,胡乱擦了擦身子穿上大裤衩站在水池边继续洗着胳膊上残留的血迹。就在此时,他听见门外李若琳神经质般的尖叫。

    郑远清吓了一跳,以为有丧尸破门而入了,也不顾的身上水淋淋的,赶紧跑了出来。只见门外的客厅中,李若琳呆呆地靠在客厅的桌子上,昔日清澈如水的双目此时却一片散乱,白嫩的鹅蛋脸扭曲得早已经看不见昔日秀丽的容颜。李若琳怔怔地盯着只穿条大裤衩的郑远清,声嘶力竭地冲着他尖叫道:“郑远清!你告诉我你刚回来!”

    “啊,是,我刚回来,我刚回来!今天太热了,我冲个凉,冲个凉!”郑远清尽量装着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敷衍着李若琳。郑远清没想到李若琳今天竟然没去上班,他如今的打算是:一来不想让眼前的女人太早地明白已经到来的末世;二来他也不想过阵子逃跑的时候还带个累赘。许书成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得来,就凭他自己一人之力,带着个女人跑路绝对是找死。

    郑远清想着换好衣服,带上所有的物资在楼下的小超市等着许书成,避开李若琳。按照他们事先的约定,不论谁先回来,从他回来的时候算起,24小时之后如果对方还没有回来,就拿起所有的物资自行跑路。24小时,生死足以定论。许书成的公司就在这附近,只要他今天没和老板出车,应该很快就能回来。虽然许书成近几年来已经荒废了训练,但是几年的军事化训练还是让他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素质。

    还好,李若琳被忽悠住了,拿起洗漱用具,喃喃地低着头走回房间,接着“砰!”地一声甩上了门。郑远清叹了口气,擦干身子,回房间准备东西。

    郑远清穿上迷彩作训服,蹬上军用作训靴,把两个背包里的工具、压缩饼干、药品什么的重新整理了一遍,在大腿上绷上他退役时从部队里带出来的那把八一刺。拿出仿真汽狗,推上气瓶,装上钢珠弹夹,别在后腰带上;然后戴上那顶交警专用的白色头盔,拎起两把新的工兵铲、扛上背包拉开门就想悄悄地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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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6:01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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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干什么!李若琳你疯了!快把刀扔掉!”刚刚拉开门的郑远清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

    门口站着李若琳,还是那身打扮,美丽的脸庞苍白如纸,清秀的双眼直愣愣地盯着郑远清,眼神中五味杂陈,有恐惧、有悲伤、有无奈也有几分倔强。令郑远清吓一跳的,却是李若琳那双小巧的素手竟然拿一把锋利的水果刀直直地指着自己剧烈起伏的左胸;丰满、坚挺的Ru房撑着睡衣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触碰着刀尖。

    “郑远清,求你带我走吧,我不想死!”李若琳脸色苍白,发紫的嘴唇失去了往日红润欲滴的光泽,秀丽的双目含满了晶莹的热泪,两行滚烫的泪珠顺着脸颊流下。

    “你干嘛大姐?好好的怎么要死要活的?我只是要出去参加户外旅行,你不舍得我走也不必这样吧?女人玩刀不好的,拿来,拿来!别伤着自己啊!这么大的人怎么跟个孩子似的。”郑远清勉强从脸色挤出一丝轻松的笑容,尽量装着什么也没发生一般,身体一侧就想避开李若琳赶紧逃走。女人最擅长自己欺骗自己,不论李若琳在晕倒之前看到了什么,但是从她醒来后,还是让她相信那只是个梦吧;毕竟她没有亲眼见过那种血淋淋的场面。郑远清尽力地哄着她,他真的不忍心扔下这么一个弱女子,但是现实却逼得他不得不这么做。

    没想到这次李若琳没有被郑远清哄住,而是上前一步死死堵住门框,颤抖着嗓音、满脸泪水地说道:“郑远清,你别哄我了;快递公司给你们送来的包裹都是我代签的,不是铲子就是干粮,你们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是吗?带上我吧,我知道我只会给你们添累赘,可我不是吃不了苦、受不了罪的娇小姐!我会洗衣服、做饭、缝缝补补、照顾人,不是一无所用的!还有,整天提心吊胆的,你们总需要有女人发泄吧?”

    此时此刻的李若琳根本顾不得什么礼义廉耻、顾不得什么自轻自贱,求生的**将一切社会的规矩和束缚统统抛之脑后。虽然李若琳没有亲眼见到外面世界的恐怖,但是从她看到的一切中,她至少能肯定凭自己一个弱女子根本活不了多久。

    李若琳的第一个判断就是战争突然爆发,乱世突然降临,而作为首都的北京肯定是重点打击对象,外面一定是一片混乱甚至一片火海。李若琳清楚地意识到,在乱世中,男人不需要女人,而女人却必须依靠男人才能存活,没有父亲或者丈夫保护的女人将会有何等凄惨的下场。李若更琳清楚,自己的美貌同样也是祸根,可是一直独身的她能依靠谁?这乱世所有的人都自顾不暇,谁又会让她依靠?

    李若琳也想过,与其屈辱的活着还不如直接从窗户跳下去算了,一了百了;可是这事儿想想容易,做起来又岂是那么简单?当爬上窗户的李若琳看到数十米高的楼层时,她害怕了,她突然发现自己是那么怕死,那么希望活下去。人只有在被逼得彻底绝望时才会勇敢的自我了断;但是在没有绝望的时候,哪怕有一丁点希望,人都不会放弃活下去的信念;就像落水快要淹死的人一样,哪怕是根稻草也要拼命地抓住。

    这点希望,就是郑远清,李若琳目前身边唯一的人、唯一熟悉的人、也是唯一的男人。而且郑远清浑身是血地回来,说明他有活着的实力;想起郑远清准备的那么多东西,说明他早就有准备,有准备的人活下去的希望更大。李若琳要想活下去,除了依靠郑远清她没有别的选择。所以,当李若琳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她要尽一切努力让郑远清带着她走。

    李若琳是明白人,也是聪明人,她知道撒娇、勾引、恳求对郑远清这样的人不管用。看到桌子上的水果刀,李若琳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以死相逼!她要拿郑远清平日里看她的眼神不一样和这半年的情谊赌一把!

    “大姐!你说啥梦话呢?现在一切不都是好好的么?大家都好好的,别闹了行不?”郑远清心中不忍,但是现实逼着他不得不狠下心来继续哄李若琳,自己又不是超人,只是个比平常人强点的人而已。

    “我没闹!我只是恳求你带我走,你让我干什么都行!真的!――我还是处女!”李若琳带着哭腔恳求着,看郑远清还是一副脸皮厚到底的模样,李若琳满脸哀求地瞪着郑远清,手中的水果刀却狠狠地扎向了自己细嫩的Ru房。

    水果刀刀尖扎入皮肤半公分,鲜血顿时从伤口流出,瞬间染红了淡粉色的睡裙。现在轮到郑远清发愣了,他没想到李若琳会这么无声的以死相逼,为了这一刀,李若琳竟然没有戴文胸,她就是要让自己看到血染的睡裙惊心动魄的效果!

    好刚烈的女人!郑远清心动了。如果李若琳仅仅口头上“以死相逼”,郑远清会潇洒地抛给她一个不屑的表情;如果李若琳真的说出了“你不带我走,我就死你面前”,郑远清会冷酷地甩给她两个字:“随便”――郑远清最痛恨威胁他的人。可是李若琳口头上可怜兮兮的哀求,手中却下得了狠手,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郑远清没有任何防备;郑远清性子强,他也喜欢性子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性子刚烈而且聪明的女人,所以,他没来由的动心了。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啊?李若琳,少TM来这一套!你这种女人都是嘴上说的好听,到事上又是撒娇又是耍赖又是耍大小姐脾气。现在让老子带你走,逃出去了再看到一个成功男人就把老子扔一边去?你是不是打着这算盘?多聪明的娘们啊!好,你不是说做什么都行吗?现在就给我脱光了让老子干一炮你敢吗?啊?”郑远清语无伦次地对着李若琳大声吼道。心一动,气就不稳;郑远清本来就是强压着内心的种种的情绪,而且对于李若琳心中矛盾感强烈,一直在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但是心一动,各种情绪像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他只是想吼两声发泄一下,至于吼了什么,他已经没心情考虑了。

    然而在此令郑远清没有想到的是,李若琳一声没吭,咬着牙扔掉刀子,不顾胸前鲜血直流,当着郑远清的面双手一抻,脱下了薄薄的睡裙扔在地上;接着手不停歇地褪下了睡裤、内裤随手一丢;双手颤抖着放在身侧,双腿紧紧并拢,就这样挺着傲人的双峰、一览无余地站在郑远清眼前。李若琳紧闭着双眼,咬着嘴唇,双眼含着热泪,轻轻地把头别过去,静静地等待着郑远清的处置。

    满腔羞愤、而又无奈、渴望的李若琳没有感觉到郑远清的手触碰到自己的身子,她听到的却是两下“噗通”、“噗通”背包掉地的声音,李若琳不由得心中一喜――她的目的达到了!

    果然不出李若琳所料,郑远清张口结舌地傻在当场,背包也掉在了地上。他几次想开口说点什么,却又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

    李若琳洁白无瑕的玉体上,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左半边酥胸,和右侧洁白细腻而高耸的双峰在照射进房间的阳光下交映成辉;两行红得刺眼的细流从左胸的伤口处缓缓流下。一行细流流经平坦的小腹,再绕过浑圆的粉胯最后在小腹的尽头流入郁郁葱葱的小树林;另一行细流顺着身侧流经柔若无骨的柳腰、翻过粉胯、缓缓地停在修长、匀称的大腿内侧。

    看着眼前血腥和性感如此完美地交织在一起,郑远清心中彻底举起了白旗――这个女人,太聪明了!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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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唉,算了。”听到这声无可奈何的叹息,李若琳轻轻地睁开了双眼,眼前的郑远清正背对着自己,手上拿着自己那条沾着鲜血的睡裙和奶白色的内裤在自己眼前晃着,“行了大姐,你厉害,我答应你了,快穿上衣服吧。”

    李若琳欣喜地笑了,接过郑远清手中的衣服,柔柔地调皮道:“不许喊我大姐,以后喊我若琳!虽然我比你大三岁,但是你看见我的身子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女人,不许你再喊我大姐!”

    李若琳这样的烈性女子温柔起来,会有一种别具一格的风情,这种独特的魅力,一时间让郑远清有些神魂颠倒。

    我的女人?这算是讹上了么?TM和平的时候老子娶不着媳妇,末世刚开始就有这么好的女人倒贴,老子是该哭还是该笑?郑远清惨兮兮地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李若琳的说辞。

    和李若琳相处的这半年里,虽然二人没有过多的交集,但是人以类聚,李若琳的刚烈、大气和郑远清终究有着一种共鸣,也许这就是心意相通吧,在两人极少的交集中,郑远清甚至能从李若琳的一个眼神中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想的,而李若琳也同样有着这种感觉。但是两人都在逃避着,在那个和平的社会里,以他们各自的层次根本不可能会有什么交集甚至结果。

    乱世,不,末世!带给自己的不仅仅是危险啊,难不成老子真的就是为末世而生的人?郑远清一时间真想仰天大笑。

    听着身后“????”的穿衣服声,郑远清心里那个憋屈啊,长这么大第一次亲眼看见女体横陈,要说不狂热得喷鼻血那是假的。但是郑远清不敢疯狂,不然的话今天疯狂了、爽快了、但是大战三百回合以后,明天还有力气逃命吗?虽然二当家的顶得裤裆难受,但是郑远清还是把钉在李若琳身子上的目光强行扭到窗户外面。

    “乖呵,今天就不给你了,不然你明天怎么带着媳妇逃命呢?等我们到了一个安稳的地方,随你真么着!”李若琳穿好衣服,娇羞地看了眼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郑远清,伸出一双葱白玉臂从后面轻轻地环住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他强健的后背上,哄孩子似的柔声说道。

    好强壮的后背哦!李若琳闭上眼,静静地感受着郑远清宽阔而强健的后背带来的安全感,她明白郑远清为什么一声不吭,这种天人交战的滋味不好受――就让他静静吧,自己这样搂着他,挺好的。李若琳幸福地笑了,她突然感觉到这一刻是如此温馨,这温馨的时刻,她等了三十年,守身如玉了三十年,今天,终于等到了。虽然郑远清背上坚若磐石的肌肉顶着李若琳胸前的伤口隐隐作疼,但是,痛并快乐着!

    “我C,你们俩干啥呢?”“砰”一声,房间门被用力的推开,正在各自想心事的两人同时回头看去。

    闯进来的正是许书成,只见许书成满头大汗、浑身是土的站在门口,愣愣地盯着午后的阳光下温馨幸福的两人。

    李若琳一下子羞红了脸,迅速松开郑远清一把推开许书成惊惶失措跑进了自己房间“砰”地甩上了门。郑远清看着许书成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书成,你......你回来了?你没事吧?”郑远清反应过来,看着许书成支支吾吾地问道。

    “没事!没大事!TM的老子命大!”许书成也顾不得问两人到底怎么回事,一屁股坐在床上滔滔不绝地开始唠叨。

    许书成确实命大,今天没有出车,也没有跑远。尸乱爆发的时候,他正在公司附近的洗车铺里陪着老板的小三儿洗她那辆红色的马6呢。许书成天生一副帅公子模样,朗目星眉、面容俊朗,不仅对女人的心思了如指掌,而且还有一副强健的身板和雕塑般的曲线,以及军人那种特有的硬汉气质。因此许书成除了个子矮点、穷点外简直就是女人心中的极品玩伴。

    而许书成老板的小三儿也是不甘寂寞的女人,两个没什么规矩的人就这么眉来眼去、郎情妾意的时候,街面上突然一团混乱、满大街出现了咬人的疯子。多年的军事素养让许书成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许书成很干脆的把手上的大包小包一扔,撒丫子就朝他和郑远清租住的小区跑,根本不管老板的小三儿瞪着眼在后面放声尖叫。

    在接近小区时,许书成被一群丧尸堵住了,情急之中,许书成跳上一辆停在围墙外的微型卡车,爬上车顶再翻到墙头上,哆哆嗦嗦地走钢丝般地爬到不远处的一排平房顶,在一排排平房顶上东窜西跳,最后逃到小区边上一处还没有撤掉脚手架的工地上,又踩着脚手架在群尸的怒吼中翻过几堵围墙、东躲西藏了一个多小时才瞅准机会逃进小区。在上楼的时候却又看见二楼地狱般的惨景,许书成做了几十分钟的心理斗争才闭着眼狂吼着跑过那段楼梯,结果刚一进门,就看见郑远清和李若琳的“苟且”之事。

    “怎么?你想带上她?”许书成看着对面的房门,面带担忧地问道,他已经知道了那些咬人的疯子就是传说中的丧尸,当他知道楼下沾着血的摩托车和那三具没有头颅的尸体是郑远清的杰作时,他明白了现在谁是老大――换他他可没那个胆子。许书成虽然花、虽然行事风格和人家不一样,但却是明白人,正事上从来不糊涂,他当然明白在现在这乱世带着个女人跑路多么不方便。

    “唉――我骗不了自己。”郑远清无奈地摇了摇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惊心动魄的经历以及李若琳以死相逼的举动,“其实――其实我挺喜欢她的性子的,而且......而且她还是处女。”

    “唉,这年头能守身如玉到30岁可真不容易――带上就带上吧,不多她一个。”许书成看郑远清主意已定也不再说什么,毕竟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况且李若琳是那种要强的女人,应该不会给他们添什么大麻烦。

    许书成也不禁佩服李若琳的刚烈――守身如玉的女人、刚烈的女人、尤其是漂亮、自立而又刚烈又守身如玉的女人,从来都被男人从心底里尊敬,哪怕她再眼高、再高傲,这份尊敬是不变的。这半年的相处,许书成这种花丛老手当然对李若琳的人品摸得一清二楚,平时调笑归调笑,但却打心眼里尊敬她,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谢谢你,书成!”不知什么时候,李若琳靠在了门框上,此时的她已经打扮一新,头发梳成了清爽的马尾辫,身着白色短袖、牛仔裤,就那样静静地靠在门框上,听两个男人神情紧张地说着各自的经历。此时她才明白,外面的情况比她想象的还要凶险,郑远清那一身黑血,竟然是砍了十几个活死人的脑袋染成的――好强大的男人!女人基因里依靠强者、选择强者的本能让李若琳庆幸自己的选择,如果刚才自己稍稍一犹豫,郑远清就永远地消失在自己面前,自己只能在这个孤房中自生自灭,而其他合租的室友,则永远不可能再踏入这个房子。

    而此时得到了许书成的认可,李若琳彻底放心,这表明她正式入伙。自己一直以来守身如玉的作风不知道让多少人鄙视和排斥,但是如今却成为了自己活命的首要条件,可想而知,郑远清这种保守的男人也只有身为处女的李若琳另眼相看――男人心中最美的,永远是纯洁的处女。

    如血的残阳烧红了苍茫的天际,仿佛在祭奠北京城中千千万万的冤魂。夕阳余晖照耀下的厨房散发着阵阵香味,李若琳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做着饭,郑远清和许书成在一边打着下手。这会儿还有水和天然气,这两样东西会直到控制终端的备用电源耗尽才停,而不像电,没人管马上就断。三人默契地不提外面的血腥与残酷,谈笑、打闹着好像在准备一顿普通的晚餐般。今天这顿晚饭,也许是三人最后的晚餐,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踏上天涯路,从此风尘行。

    看着如燕子般灵巧的李若琳娴熟地炒着菜,郑远清一脸幸福、手脚笨拙地打着下手,许书成靠在门框上五味杂陈地笑着:老郑啊老郑,你终于春风盛开了,有了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只是这伴随末世而来的幸福是风雨中飘零的孤雁还是飞向春风的喜鹊呢?但不管怎么样,好好享受今晚的幸福吧,天涯路上有这样的女人相伴,想必你也不枉此生。

    “烛光中你的笑容,暖暖地让我感动;

    告别那昨日的伤与痛,我的心你最懂;

    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红相间的手机闪动着那首《好人好梦》,这是李若琳最喜欢的歌,淡淡的温馨中带着点点惆怅和沧桑,此情此景此歌此曲交映成辉,给烛光中的客厅带来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氛。三个人围坐在茶几边,看着满桌精致的菜肴却无心下咽,谁都知道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今后的日子就看造化了――“好人好梦”?但愿吧。

    “来吧!两位,从明天开始,咱们就要浪迹天涯了,这杯酒......为咱们的征途――壮行!”郑远清端着一杯啤酒站起身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今后的日子――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生死与共!”

    “啪!”三个杯子碰在了一起,泼洒出的酒花把烛光激得更加明亮。许书成强颜欢笑、李若琳含着晶莹的泪花,三人举杯相碰――明天,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征途,这杯酒喝得如此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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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6:01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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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阳光洒满了大地,秋初的晨风吹动着翠绿的柳枝沐浴着晨曦徐徐摆动;树梢的小鸟仍然在欢快地鸣叫,花间的蝴蝶仍然在翩翩起舞;一只只宠物狗仍然按照生物钟的安排四处溜达;一切是那么普通、那么祥和,只是再也听不见汽车的鸣笛和人们的言语;小区里的小径上再也不会有晨练的老人和蹒跚学步的小朋友。看似普通的宁静却有着压抑的恐怖;这就是死城之景,每个角落藏满冤魂的死城之秋。

    “若琳,我们要走了,做好心理准备了吗?”郑远清跨在摩托车上,看了眼熟悉的楼道口和小区,问了声坐在后面的李若琳。

    “嗯,做好了,你去哪我去哪!”李若琳跨在后座,乌黑的秀发扎成发髻,戴着一顶女式头盔,穿着一身褐色的、冬天穿的皮夹克,紧紧地搂着郑远清的腰,把头靠在他坚实的后背上乖乖地说道。

    “书成,走吧。”郑远清拉紧迷彩服的拉链、把头盔的护目镜放下,举头望了眼楼上的一户阳台,那里直挺挺地伫立着一个女人,那个身穿白色睡衣、劈头散发的女人正在凝视着他们――是人?是鬼?对于郑远清来说这都不重要了。应该是鬼吧,也许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加入它们的队伍。

    “走吧。”许书成也放下护目镜,回头看了眼身后的小超市,意味深长地看了眼地上仍然在做着咬合运动的头颅心道:老板,借你的摩托车一用,出了北京城我给你烧纸。

    “嗡!――嗡!”两台摩托车发出低沉的轰鸣声,迎着朝阳、踏着晨风,驶向了茫然的未来。

    按照《丧尸生存守则》中的分析,郑远清决定走高架桥再倒高速公路;毕竟高架桥上车多人少丧尸也少,而且除了高架桥外到处是人潮涌动的北京城似乎也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逃,有路跑总比没路跑强,跑到哪是哪吧。

    按照计划,三人要先上五环,然后从五环倒京石高速,再倒京珠高速一路南下。李若琳家在河北邯郸,郑远清和许书成家在河南,虽然明知家里凶多吉少,但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起码得回去看一眼,不然此生心难安。

    气温开始变凉,今年的冬天仍旧会早早到来。如果不一路南下,不用丧尸来咬,三人也活不过这个缺吃少穿、白雪皑皑的冬天。北京城虽然房屋众多、物资丰富,但那曾经的繁华如今却是丧尸的世界,已经和活人没有半点关系。

    路上的丧尸仍然是三三两两的晃荡着,郑远清锁定油门一马当先,在破损的汽车堆中左突右进,手中的工兵铲不断挥舞着,一颗颗长满青癍的头颅在空中翻滚、四溅着黑血。许书成刚开始只敢跟着跑,不敢砍丧尸,但是慢慢的觉得丧尸也不是那么可怕――又不是砍人!他也操起工兵铲学着郑远清的样子做起摩托骑兵。多年沉淀的军事素养在危机中又重新回到了许书成的身上,很快,他也学会了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砍西瓜一般地砍下丧尸的头颅。

    毕竟是在人口不多的五环附近,这里的丧尸远没有市区那么密集。丧尸多不可怕,怕得是黑压压的和蚂蚁窝般的密集,如果面对波涛汹涌的尸海,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头疼。

    摩托车七拐八拐地驶上五环路,五环路上到处是撞坏的汽车,但是路面上的丧尸并不多,大多数丧尸都被困在汽车里,甚至还有满满一公交车的丧尸像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停在路上目送着两辆摩托车绝尘而去。

    “书成,这里过不去!看来得从这里下高架桥了,从辅路上六环然后再倒京石高速。”摩托车停在车龙的末尾,郑远清掀起护目镜,皱着眉头看着远处堵得一塌糊涂的路面。此时清晨的薄雾和淡淡的凉爽已经退去,炎热的骄阳又开始烘烤着这座死气沉沉的城市,几声乌鸦的嘶鸣夹杂着车堆里丧尸的狂吼让人感到焦躁不已,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高速入口,郑远清有种把这些车全炸碎的冲动。

    “草,就不能排队走啊?TM的挤暖和呢?”许书成冲着那些扒在窗户上狂吼的丧尸啐了一口,三十年的和平已经让人们忘记了什么是危险;以心狠手辣、道德败坏为能事的社会风气让人们对秩序嗤之以鼻――想从京石高速出逃的人不少,但是离开了交警的震慑,没人搭理什么秩序,数百辆大车小车你挤我我挤你,谁都想先跑,结果谁都跑不掉。

    “上绿化带,下高架上辅路!”郑远清恼怒地骂了一句,放下护目镜朝绿化带驶去。许书成看着高速入口叹了口气,拧动油门跟上郑远清。

    顺着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向西疾驰,记不清砍下了多少丧尸的头颅,两辆摩托车终于来到了西六环的引桥下,摩托车冲上路边的小土坡,郑远清举目一望,冷汗就下来了;李若琳干脆闭上眼把头紧紧地靠在郑远清后背上连看都不敢看。

    六环道的引桥下,竟然聚集了高密度的丧尸,数量足有上千。引桥下,挤满了各式车辆,轿车、吉普、公交甚至还有重卡。一辆巨大的公交车侧翻在引桥上,把一个方向的行车道拦腰堵死。而另一方向的行车道也被各种车辆挤得死死的,

    可以想象,当时惊恐的人群都想挤进六环道上逃离丧尸疯狂的攻击。小车想凭着体积小的优势钻上去,大车想凭着体积巨大的车身强行突围上去。所有的车都在挤,谁都在争先恐后地破坏规矩,结果谁也跑不掉,大家一起葬身桥底。路被堵死,不断涌来想逃上六环桥的人群,也成功地扩大了丧尸部队的规模。

    引桥下乌压压的丧尸在四处晃荡着,摩托车的轰鸣声显然已经引起了它们的注意,丧尸大军开始向郑远清他们所在的高地包围过来。

    “MD,书成!掉头,往回跑!”郑远清果断撤退,这里上不去就往东走,去下一个引桥。两辆摩托车轰鸣着拐过引桥以北一公里的十字路口,向东驶去。然而天不遂人愿,在下一个引桥下,也是同样的情况,而且这里的丧尸比那里还要密集,看着丧尸部队兴奋地自己挪来,郑远清有一种破罐破摔死了算了的感觉――TM的北京怎么这么多人?

    “回去,回刚才那个引桥。”郑远清再次掉头,这附近都是平房区,尸乱爆发时这里的居民也想爬上高高的六环道,结果却加入了丧尸大军。大城市人口密集的弊端此时显露无疑。这里尚且如此,那三环内岂不成了丧尸窝了?

    “远清,怎么办?咱们让包饺子了!”许书成大声地喊道。两人从东边跑来,后面跟着大批丧尸,震天的吼声把附近能听到的丧尸全部吸引了过来。听到呼朋唤友的声音,前面引桥下的丧尸更是兴奋地伸出斑驳的双臂载兴而来。两辆摩托车的声音之大、尤其是许书成那辆国产的铃木骏驰GT125,发动机的轰鸣声更是刺耳,这等于是向丧尸们宣布“早餐来了!”

    “我C,难不成今天交代在这儿了?”郑远清掀起护目镜四处望着,逐渐升高的气温让他变得有点焦躁。

    满身鲜血、肢体残破的丧尸大军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和滚滚煞气离他们越来越近,先头部队已经距离他们只有300多米了!郑远清已经能闻见丧尸嘴中散发的恶臭。突然,郑远清眼前一亮,一个搏命的想法出现在脑海中:“书成,上人行道,进平房区,把丧尸引开。咱们从胡同出来上刚才停的那个小坡,从哪里跃到那辆宝马车上,再从那预制板顶上跳上那辆公交,距离不高,但是需要胆量。赌一把,敢不敢?”

    许书成顺着郑远清的手指定睛一看:原来在六环引桥的辅路上停着一辆加长重卡,卡车上载着30多米长的工业预制板,后面一辆宝马撞在车尾;预制板后尾正好搭在宝马车头上,而前面则越过车头,朝向引桥的路面。这应该是给哪个工地拉材料的车辆,预制板够结实,如果胆子够大、车速适当的话,冲上预制板然后落到那辆侧翻的公交车上,再开下去,正好落在引桥的路面上,只要上了引桥,三人就能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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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7:33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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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NN的,走!老子也是一个兵!今儿赌命了!”许书成大吼一声壮了壮胆子,虽然他开摩托车的水平不如郑远清,但是这个办法自己还是勉强能做到的,况且如今已经无路可逃,那就拿命赌一把吧!

    “嗡――嗡!”摩托车跃上人行道,轰鸣着钻进路边的平房区,在狭窄的胡同中急速冲过,然后停在平房区中的行车路上,三人停下来喘口气,为的是让丧尸尽量能远离引桥。

    丧尸毕竟是低等生物,只知道跟着摩托车屁股后面追,而想不到去胡同口堵截;不多时,平房区的胡同中挤满了黑压压的丧尸。平房区中的丧尸能跑的看来都跑到引桥下凑热闹了,郑远清一边消灭掉行车道上仅存的几头丧尸,一边紧张地注视着这条行车道的尽头,他害怕会有丧尸从那里摸过来。

    当所有的胡同口全部走出来丧尸的时候,郑远清发动了摩托车,锁定油门,高举着工兵铲冲出了平房区,在那条南北向的干道上几个拐弯,再次停在了那个小土坡后100米的地方。

    “书成,你先来!稳住摩托,就像小时候骑自行车飞跳板一样,我们是老兵,没事的!”郑远清对许书成大声地鼓着劲!许书成的水平一般,比刚会骑摩托车的人强点,这个办法的危险性对他来说有点大,倒不是说多难,但是需要的是胆子。

    “还......还是你先来吧!你给我演示一遍吧!”许书成明显感觉到底气不足,那几年整个华夏大地不管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都在疯狂地禁摩,他从部队里出来后,多少年没再碰过摩托车,如今没忘记还会骑就不错了。

    “书成!加油哦!我相信你行的!”突然李若琳松开了郑远清的腰,对着许书成嫣然一笑,举起小拳头朝他晃晃。虽然李若琳这个笑容挤出来的是那么勉强、笑得不比哭得好看到哪去,但是她明白,女人的鼓劲有时候比男人的鼓劲更有效。

    “若琳!相信我!”果然,李若琳的鼓舞让许书成多了一丝豪气,许书成感觉心中有一股火焰开始了燃烧,底气也足多了,朝着郑远清和李若琳竖起了大拇指,坚定地点了下头。

    “好!看清了!我们只有一次机会!”郑远清朝许书成坚定地点了下头,“兄弟!你能行的!”

    “若琳,抱紧了,闭上眼睛,不论多害怕都不要睁开眼。老子是野战军摩步师的兵!!”郑远清盯着眼前的小土坡,拍了拍李若琳的小手,即是喊给她听也是喊给自己听。

    “嗯,我相信你。”李若琳紧紧地搂住郑远清的腰,把头贴在他后背上,努力地闭上了双眼。

    “好!走了!”郑远清拧动油门。“嗡――嗡!”,刺耳的轰鸣声中,摩托车发动机瞬间加速到每分钟6000转,排气管剧烈地震动着,浓浓的黑烟滚滚喷出;“唰――!!”摩托车后轮急速旋转,飞转的轮胎在地上打着滑,地面上的沙石瞬间扬起一股尘埃,一股橡胶的焦臭味传来,“嗡――”郑远清猛地一拧油门,摩托车瞬间加速朝着小土坡疾驰而去。

    摩托车带着一股烟尘和一缕黑烟飞出了小土坡的尽头,然后稳稳落在那辆宝马车的顶棚,五百多斤的重量带着巨大的惯性砸在宝马车顶棚,没想到只是把顶棚砸得扁了些而已,可见德系车辆的坚固果真名不虚传!

    借着这股冲劲,摩托车再次加速冲上足有30多米长的预制板,十几公分厚的预制板被震得“哗哗”作响,但却没有丝毫碎裂的意思;摩托车加速到最高时速,带着破空声冲出了预制板高昂的尽头凌空跃向空中,在群尸漠然的注视和震天的吼叫声中,飞过了引桥上侧翻的公交车,扑向前面宽大的路面。

    “噗通!”摩托车带着巨大的冲力重重地落在了桥面上,郑远清感到浑身一震,趁着这股冲劲继续加速,延着引桥冲上六环路,抽出工兵铲砍翻了几个拦在引桥上的丧尸。

    “书成!来吧!咱是老兵!”郑远清冲上六环路面,前闸一紧,右腿在地上一蹬,借着惯性“刺啦”摩托车一个180°甩尾正面面向许书成,冲他竖起大拇指。

    “好吧,老子来了!人死鸟朝天,十八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许书成身边的丧尸越来越近,密密麻麻的数百颗尸头涌动着,张开的尸口散发出浓浓的恶臭,一双双深陷的眼睛冒出青光,看着一个食物飞跑了,丧尸们不想再放过另一个食物,它们要把许书成包饺子,然后撕碎,活吃。

    “爹来也!”最近的丧尸已经走上了人行道,许书成再也不敢犹豫,大吼一声,拧动油门、挂档,加速,摩托车咆哮着冲上土坡然后砸在宝马车的顶棚,看着眼前长长的预制板,许书成干脆闭上眼睛吱哇乱叫地冲了上去,带着一股烟尘飞出了预制板。

    许书成的摩托车性能不如郑远清骑的警用车好,他也不敢学郑远清那么飞、也没那个能耐那么飞,尽管那样很拉风;他老老实实地按照郑远清说的,先是飞过预制板,然后落在侧翻的公交上,再从公交上落地。

    “轰”,摩托车重重地砸在侧翻的公交车上,公交车侧面的铁皮被砸下足有半米深,本来就已经在侧翻中倾斜的铁皮再次倾斜,车顶也跟着变了形;顺着这股劲,许书成跃下了只剩一米多高的车身,摇摇晃晃地落到桥面上。看着到手的食物跑了,尸群不甘心地朝天狂吼,向着引桥涌来,对着堵在桥口的汽车发泄着不满,指甲挠铁皮的声音不绝于耳,听得人头皮发麻。

    “若琳,我们安全了,下来歇歇吧。”看着许书成一脸狼狈地趴在车把上上喘着粗气,郑远清这才放心地说道。六环路上没有什么丧尸,刚经过这么刺激的一幕,该缓口气了。

    “我......我......我动不了,松不开手!”李若琳搂着郑远清声音发颤地说道。

    郑远清摘下手套,把手伸进李若琳的袖子里,透过李若琳的手套,郑远清感觉到她的手臂冰凉无比,不用说,这是极度紧张后造成的肌肉僵硬,只要心情放松,过一会儿回回血就行了。当年训练的时候,郑远清第一次骑着嘉陵400军用摩托飞过数米宽的火焰壕沟后也是这副模样,根本就松不开车把手,还是一个军医用热毛巾捂了几分钟才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

    “没事,就是太紧张了,一会儿就好,不用放在心上。”郑远清握住李若琳纤细的胳膊,慢慢地揉着她发僵的肌肉轻声安慰道。

    “嗯,那就好;刚才我发现不能动吓死我了。”李若琳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地靠在郑远清后背上。

    估计这几天李若琳都睡不了好觉了,昨晚郑远清半夜被吓醒的情形到现在她都记忆如新。郑远清都能吓成那副模样,李若琳更是吓得娇躯乱颤。听着下面震天的尸吼声和密密麻麻的尸头,李若琳体会到了这种场面的恐怖,这要比她想象的更加恐怖上百倍。当她看到第一个摇晃着扑来的丧尸时,她就一直闭着眼直到被困引桥下。现在李若琳更加庆幸自己当初没有错失良机,不然的话,跳入尸群当一个快乐的小丧尸可不是小孩子说说那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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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7:34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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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辆摩托车在京珠高速上飞驰;高速上的丧尸极其稀少,丧尸终究也是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趋使着它们向食物更多的城市、村镇走去,对于又高又没得吃的高架桥理都不理。

    郑远清和许书成在一辆辆汽车的缝隙中七拐八拐地行进着,面对满车道的各式汽车视而不见,郑远清明白在这路上开车简直就是找死,鬼知道这种路面什么时候又会碰上撞得一塌糊涂的车堆;而且最关键的是汽车不是谁都会修的;许书成会修坦克,可是坦克和汽车是两码事;郑远清更不会修汽车,但是修摩托车却是一把好手,而且只要出了北京城,在外面的地市摩托车的普及率要高得多,即便是车子坏了,零件也很容易找,大不了换一台就是。

    “......还有啊,如果遇到车匪路霸,咱也好逃命,他们就是有枪怎么地?他有那个本事打着飞逃的摩托车?你要知道,战场上的通信兵可都是骑着摩托车在枪林弹雨中布线的,可见摩托―――我擦,说曹操曹操就到?”郑远清正给许书成解释着为什么不开汽车,突然之间就减速了,看着远处的道路骂了一句。

    远处的高速上,横着两辆金杯车,旁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汽车,远远地还能看见几具尸体横在路面上。五个吊儿郎当的男青年站在路中央,正当中一个领头模样的青年正冲郑远清他们平举着手,手中那个黑点赫然是一把手枪;另外四个男人手中拿着木棍、铁管,一边挥舞一边鬼嚎着。不用说,这是打劫的,北京城物资丰富,随便从路边的小店抢俩都不少,逃出来的幸存者丰富的物资也许就是这群劫匪们的目标。

    “调头!往回跑!”郑远清一个甩尾调头停在了距离路匪二百多米远的距离,果断地掉头准备跑路。此时还在手枪的有效射程之外,打不过老子还跑不过吗?

    “远清,我的车熄火了,打不着了!”许书成一脸惊恐地喊道。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许书成的摩托车突然之间熄火了。

    “快来我车上――算了,已经进入射程了;别动了。”郑远清正要让许书成换坐自己车,却看到那五个青年疾速奔来,三人已经进入手枪的基本射程了。这群人看样子知道一旦摩托车跑掉他们根本追不上,于是用百米冲刺的劲头飞奔而来。

    “怎么办?等死?”许书成本能地摸向腰间插着的汽狗,想了想又把手放下狠狠地捶了拳铃木车――汽狗终究不是手枪。

    “离近点,伺机行事。”郑远清一边无奈地说道,一边悻悻地举起手下车,“若琳,不要怕,咱们还有机会。”

    “嗯,我相信你。”李若琳苦笑了一声,也只能举起手从车上下来。

    “哟呵!还有个漂亮小娘们呢?啧啧,这帝都讨生活的人就TM不一样,逃命还带着娘们,哈哈,到头来不还是留给咱哥们?”领头的一边举着枪,一边YD着盯着李若琳曼妙的身姿上下打量,“抱头蹲路边,别乱动!老子的枪可不是吃素的。”

    “若琳,你先照着做,离远点。”郑远清轻声叮嘱道李若琳,李若琳只能乖乖地照办,一边面带担忧地看着郑远清一边抱着头朝路边的护栏走去,留下郑远清和许书成高举着双手站在路中央。

    “大哥,大哥,都是逃命的,给条活路吧,您要什么就给您什么,放兄弟们一条狗命吧!”郑远清挤出一副笑脸、点头哈腰地举着手朝这个五个人讨好道;没办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能做的只能说尽量讨好对方。

    “是是是,咱的命不值钱,您是贵人,别和俺仨这屁民一般见识了。”许书成也跟着说软话,嬉着脸讨好道。

    “嘿嘿,当过兵啊?当过兵咋的了?你们算哪根葱啊?今儿你们什么都别想留;怎么着?不高兴啊?记住老子长啥样了啊,变成鬼也别放过老子!哇哈哈哈!”拿枪的劫匪一看两人老实了,露出一口黄牙鬼笑起来。可能是被两人一身迷彩打扮镇住了些,持枪劫匪不敢再向前走,而是停在了距离两人30来米的地方,左手插兜,腰板挺直,昂着下巴斜愣着眼,右臂平举拿枪指着两人,学着007的标准动作摆出一个不伦不类的姿势,冲手下说道:“去,把那女的扒光了拉过来,让这俩男的跪地上。”

    “草......007......”看到这青年模仿的007架势,再看了眼双方之间的距离,郑远清和许书成不禁汗颜,暗道虚惊一场、真是高估了这帮牲口。

    “我C你吗的,都别动!”郑远清和许书成虎眼一瞪,以极快的速度从后腰带上拔出仿真汽狗大吼一声。按理说后发制人不该喊这一嗓子的,但是汽狗终究不是真枪,一开枪可全露馅了。

    “去死!”拿枪的劫匪反应够快,还没等郑远清两人枪头平举就扣动了扳机,只听“?、砰!”两声清脆的枪响,两个黄澄澄的弹壳伴随着硝烟飞出机匣,落在路面上轻快地跳动着,奏响了几声悲凉的乐曲。

    听到两声枪响,蹲在护栏下的李若琳彻底绝望,她以为郑远清和许书成失算了,掏枪的速度没有对方快,被对方抢先射杀;没想到没死在尸口,却死在了人手。刚逃出生天,又落狼口,看来自己终究难逃一死,死前还得被侮辱,不如就从这高架桥上跳下去算了,死了也落个清白。

    “哇哈哈哈!没见过这种纯傻×!就这破烂枪法还给老子玩劫道?”就在所有的人都以为郑远清和许书成倒在血泊中的时候,耳边却传来郑远清更加不屑的声音和许书成走了调的笑声。

    李若琳欣喜地扭过头,看见郑远清二人完好无损地站在路中央两把枪平举着对准五个劫匪,脸上吊儿郎当的笑得更加不屑。李若琳呆了、五个劫匪傻了,这两人竟然没事?难不成他们刀枪不入?

    “大哥,这俩人刀枪不入!”

    “大哥,他们是特种兵!他们变异了!他们是进化者!他......他们......”

    “大哥,咱逃吧!咱......咱打不过他们!”没拿枪的四个劫匪顿时慌了神,开始语无伦次地惊叫,诸如“进化者”、“特种兵”、“异能”之类的词语层出不穷。

    “去你M的!”拿枪的劫匪也顾不得想想为什么郑远清二人不马上把他们射杀,就手指连动,继续叩响了扳机。

    “砰、砰!”又是两枪,又是两个黄澄澄的弹壳,郑远清二人仍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只是在枪响的一刹那微微动了动,仍然保持着鄙夷的讥笑。

    “咔哒、咔哒。”持枪劫匪手中的枪没子弹了,劫匪仍然机械式地扣着扳机,额头的冷汗伴随着撞针的空击声如瀑布般流下,脸上的表情由不解变为恐惧、再变成绝望。

    “行了,玩够了没?傻×,玩过枪吗?”许书成冷笑地喊了声,用汽狗指了指早已经吓得动都不敢动的四个劫匪大声喝道,“抱着头跪地上!唱《东方红》!”

    欣喜中带着迷惑的李若琳站起身来看着郑远清二人,只见二人双臂高举,右手持枪、左手掌托枪柄,右臂伸而不直,左臂弯而有度,左眼微闭,头向右稍歪,和目标三点一线,枪口微微偏上;含胸拔背、左脚前、右脚后,躯干向右稍微偏转,双膝微曲,整个姿势稳若泰山、杀气腾腾――这才是标准的持枪姿势,什么是专业,这才是专业!

    对比着另一边007般的持枪架势,李若琳会心的笑了,她明白了怎么回事:看来这群劫匪不仅小说看多了、电影也看多了,就这水平还当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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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爷,军爷!饶了俺们一条狗命吧!俺们也是为了混口饭吃啊!”五个劫匪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顿时腿发软、声发颤,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傻×。

    “军爷,军爷,您们是飞天遁地的进化者,我们只是普通人,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您是英雄,杀了我们这几个蚂蚁有损您威名啊!”领头的一看对方的持枪姿势,再和自己这自以为拉风的姿势一对比,孰优孰劣一看便知,电影上漂亮的姿势也只会出现在电影上。

    “噗――军爷.......”许书成忍不住又笑了,这都哪跟哪啊?给哪学的称呼?搞得跟大清王朝似的。

    “老子再说一遍,双手抱头、跪下唱《东方红》!我数到三,否则格杀勿论!”郑远清对五人不着调的讨饶听而不闻,一边慢步向前,一边一字一句地说道;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就像六月寒风一般冷酷,这让刚才说变成鬼了也得记着他的那个劫匪后悔得只想扇自己的脸。

    “一――!”郑远清开始查数。五个劫匪已经有两个开始尿裤子了,另外三个双腿也像筛糠般哆嗦,以前拿枪指着人家,看人家发抖觉得挺爽、挺过瘾,但是今天换成自己才感觉到被枪指着的感觉简直生不如死。

    “二!”冷酷的声音再一次砸着五个劫匪的耳膜,郑远清对许书成小声说道,“书成,过去把枪拿过来。”

    “军爷、军爷,我们唱,我们唱――东方红、太阳升...........”五个人抱着头蔫了吧唧跪地上的开始唱歌,刚才的嚣张劲一扫而光,此刻他们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嘿嘿,果然是54式。”许书成劈手夺过劫匪手中的枪在手上掂了掂,然后从劫匪的衣兜中搜出一个满仓的梭子,退掉空匣上膛顶火,然后一脚踹在一个黄毛脸上骂道,“连换弹夹都不知道,就这水平还敢打劫?”

    “说吧,告诉我枪和子弹哪来的?也许我可以考虑放过你们。”郑远清走到领头的青年身边,用手中的汽狗死死顶住他的脑袋。

    “呜呜呜――军爷,俺们是在村里民兵仓库偷的,饶了俺吧,俺们只是村里的混子,没多大用,脏了您的手咋办啊?呜呜呜!”领头的劫匪此时已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嗯,挺上道。告诉我民兵仓库怎么走,不然,这就是下场。”许书成冷笑一声,抡起枪柄照着其中一个黄毛的后脑勺就是一下子,黄毛哼了一声就晕了过去。

    “我说我说我说我说!从前面的引桥下去,一下去看见的那个村,进去那个村,那个,那个,进村第一个路口往左拐‘民兵办公室’地底下就是,军爷,我都说了,您饶了我吧!呜呜呜!”

    “书成,你来还是我来?”郑远清看了眼不远处路边那几具头骨粉碎、脑浆迸裂的尸体,有男的有女的,所有的女尸都没有穿裤子,就那么光着下身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郑远清已经愤怒不起来了,因为他管不了,他只能接受现实。末世才刚刚开始,人心就已经堕落成这样。那么以后呢?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当幸存者吃不饱、睡不安稳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人几相食呢?

    “算了,还是你来吧。”许书成的脸抽搐了一下,把上好膛的手枪递到郑远清手中――他没杀过人,打人他敢,真杀人他的胆子还是不够大,“我去挡住若琳,别吓住她了。”

    郑远清叹了口气,心道:兄弟啊,你还是没逼到那份上;别急,会有你开枪的那一天。

    “渣滓,去地狱吧。”,“砰!――砰!――”看着许书成挡住李若琳的视线后,郑远清毫不犹豫地对着眼前五个牲口扣动了扳机,五颗弹头钻进了他们的头骨,带着大半个后脑勺和红白夹杂的脑浆、碎骨飞向远处,五头牲口带着无尽的罪恶下了地狱。郑远清没有丝毫的心软,就像当年把那个毒贩子烧成焦炭时一样果断,这种人必须死,他们不死会有更多的幸存者死。郑远清似乎能感觉到两双眼睛在冥冥中静静地看着自己――勾魂使者已经等候多时了。

    郑远清走到李若琳身边,却没有挡着她的视线;有些事情,男人去解决就行了,但是女人也得学会面对。

    “若琳,睁开眼吧,有些事你得学会适应;以后这样的事情多着呢。”郑远清把李若琳搂在怀中轻轻地说道。

    “远清,你不用担心我,我明白的。”李若琳紧紧搂着郑远清,壮着胆子看向郑远清身后五具脑浆迸裂的尸体,“以后我不许你们再这么冒险,刚才我都想着直接从高架桥上跳下去得了。”

    “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情了。我保证,因为――我们马上就有真枪了。”郑远清搂着李若琳欣喜地说道。

    “远清,我们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许书成一边强忍着反胃的感觉一边把横在路中央的两辆金杯车挪开,李若琳正在不远的地方蹲着吐酸水,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的人都会有反应;李若琳倔强的不让郑远清陪着,她要锻炼自己的胆量,不能像个娇小姐那样一无是处。

    “不,我们这是在替天行道;有些人,他不死,会有更多的人死。给作恶的人更大的恶,就是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才是正道。”郑远清从车上又搜到十几粒子弹,把两只弹夹填满后顶上一只,然后看着一地的尸体说道。

    “书成,以后你就会明白,世事即是无常,人生即是奈何。我第一次用火焰枪把一个毒贩烧成焦炭的时候,我的老连长就给我说了这句话,多少年,直到今天再次开枪杀人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这不用胆量,只要想明白,你也会这么淡定。”郑远清看着远方的路,悠悠地说道,“如果他们只抢东西不动人,我会放他们一马,但是他们已经被贪欲蒙蔽了双眼,造下如此大的孽,如果咱们对他们慈悲,就是对那些死者残忍、也是对后来的生者残忍,那样,咱们才是造下了孽。”

    两辆摩托车向着下一个引桥驶去,许书成那辆车只是个小毛病,上午震动过大把一个电子部件震松了而已,郑远清很轻松地就搞定了;毛病不大,但也从侧面说明了国产货的质量仍待提高。

    “远清,书成,打枪真的那么难吗?我还以为和电视上一样随便个谁都能一枪毙命呢。”李若琳伏在郑远清背上开心地笑道。

    “那是艺术夸张,哪那么容易就一枪毙命啊?刚开始离得远,我没看清他们的模样,你知道我有些近视,一开始我还以为碰到高手了呢,敢单手持枪,那会儿确实被吓住了。结果呢,这五头牲口跑近了我一看,这不就是二流子吗?你看他们那驾驶摆得,跟007似的,典型的电影看多了。”郑远清想起那个007的范儿就好笑。

    “就是就是,你看他们那挫样,还装007呢;54要是那么好打的话部队还专门训练手枪干嘛?30米开外就敢单手射击?看把他能蛋的。”许书成叼着烟笑眯眯地说道。

    “哈哈哈哈!原来都是让影视剧给忽悠的呀!我说他们求饶的时候说那话怎么跟电视上一模一样呢!”李若琳在后面轻轻地拍着郑远清的背,笑得花枝乱颤。

    拿枪的那个二流子确实影视剧看多了,54式手枪受时代限制设计不太合理,后座力巨大。就是受过正规射击训练的警察、军人要远程射击,也得双手持枪,采用标准的姿势才能控制得住弹道。

    而且手枪是最难控制的枪支,还不像步枪只要有膀子力气,三点一线瞄准起码不会打飞;手枪因为没有枪托稳定枪身,全靠双臂肌肉的控制,在开枪的瞬间很容易就会产生一定幅度的震动,枪口稍微一震,子弹就偏的没影了,哪是那么容易就打得准的?没有开过枪的人,就是站他面前不动,让他双手持枪,超过30米的距离随便他打,十发子弹中能有半发命中就算他运气好。

    刚才那个牲口明显刚拿枪没多久,连计算剩余子弹的数量都不知道;他们以为近距离抵着人家脑袋杀了俩人就可以当007了,不过那头牲口没有被震脱臼手腕,倒也算膂力不错。

    当然,那种单手射击、超过20米还能枪枪爆头的高手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拿子弹和活人喂出来的、万中无一的绝顶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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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7:34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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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清,你们拿的是假枪啊?能让我看看不?”李若琳笑够了,附在郑远清耳边问道,郑远清这会儿高兴,没有戴头盔,李若琳淡淡的发香直往他鼻子里钻,这让郑远清很是受用。

    “给,不要用它对着自己人。永远不能把枪口对着自己人,是持枪人的第一守则,就是玩也不行。听话哦!”郑远清把那把仿真汽狗递给李若琳。

    “明白!天,这**造的和真的似的,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唬住了耶!”李若琳跟个孩子似的把玩着汽狗,她还第一次听说还有仿真的汽狗,看来女人真是天生和枪无缘。

    “拿着吧,以后你就用它唬人,管用着呢。看样子花了两千大几买的汽狗还真买对了。”郑远清哈哈笑着。只是这汽狗只用一次就没用了,他有些心痛那半个月的工资。

    “嗯,太好了,我也有枪了!来,夫君,妾身赏你一个!――啵!”

    “哎――呀!娘子一吻,为夫真是心――花怒――放啊~~”

    “呸!唱得真难听!”

    十分钟后,郑远清看见了前面的引桥,看路牌从这里下去就是保定市了,怪不得有民兵武备库呢。摩托车驶下引桥朝着劫匪们说的那个村子驶去。

    这个村子不小,看规模应该有上万人,这应该是附近最大的村子了,也只有这样的村子才会有民兵武备库。郑远清二人先把摩托车停在村口熄火,让许书成陪着李若琳留下,自己则拿着工兵铲别着手枪轻装上阵,先进村打探一番。

    村子里安静得就像恐怖片中的**一般,一座座农屋在炎热的阳光中落寞地矗立着,几扇破碎的窗户随着风吹左右摆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村中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几台沾满鲜血的农用车依旧安安静静地停在墙角,残肢断臂和零碎的尸体东一堆西一堆地散落在路面上;街面上没有大群的丧尸,只有三三两两的老年丧尸和小丧尸在路边晃悠。

    郑远清悄声无息地在村子里跑了几个来回后确定了自己的分析:这里靠近京津,居民生活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虽然已近农忙时节,但是看样子村里出去打工的人回来的不多,剩下的都是老幼,基本没什么防卫能力,就是变成丧尸了,也是老年丧尸和小丧尸,速度、力量都无法和壮年人变成的丧尸相比。

    偶尔有几个老年丧尸发现了郑远清,伸着苍老的断臂扑过来时却被工兵铲几个招呼,脑袋就搬了家。郑远清不敢用刚到手的54式,尽管他手里还有两梭子弹,他害怕把别的村子中的丧尸引来,现在这寂静的**,一点枪声都会像放炮似的传出去好远。

    “怎么样?里面的丧尸多吗?”看到郑远清快步跑出村口,许书成掐灭香烟问道。

    “不多,都是些老头老婆和小孩,没什么威胁。咱推车悄声进去,拿了枪就跑,这里不能多待;我没往村中心走,不排除有青壮年丧尸在那里。”郑远清把工兵铲往摩托车后备箱上一插,推起摩托车走向村口。

    “哎呀,真可怜,这么小的孩子......”李若琳孩子似的拽着郑远清的衣服角跟在后面,指着墙角小声的感慨道。墙角处一个还穿着肚兜的光屁股小丧尸正狰狞着小脸、瞪着泛着青光的眼睛吱哇乱叫地爬向三人,小小的胳膊被泥地里的碎石划得到处是口子,一条腿已经只剩下森森白骨,沾满泥土的肠子在它身后拖得老长。

    “还不到两岁吧?可怜的小家伙。”许书成手起铲落,一个小小的头颅打着滚落到角落做咬合运动去了,“我怎么感觉我跟鬼子兵似的?”

    “这就是末世,比鬼子进村还残酷。和末世相比,战乱简直就是天堂。”郑远清苦笑着轻声道,“和平的时候盼望着世道赶紧乱吧,不用整天考试、受气;但是真到了乱世或者说末世,才感觉那时的日子多么幸福。”

    “是啊,起码那时能吃饱。昨天早上咱们还能吃饱饭呢;今天就得考虑晚饭吃啥了。可怜还是可悲?”许书成叹了口气,失去了才知道宝贵,人就这贱毛病。虽然乱世还能活,甚至还有机会从社会底层翻身,但是末世呢?

    三人停在一间写着“民兵办公室”的华丽小楼前,郑远清不禁苦笑,和村子里的泥瓦房、青砖房一对比,这豪华小楼就跟天堂似的,不知道村委会哪来的这么多钱盖这么好的小楼;建这栋楼村长的腰包又鼓了不少吧?

    果然,在一间虚掩着门的类似普通储藏室的小屋里,发现了一个向下的楼梯,看着厚厚的水泥墙壁,郑远清肯定了这下边就是民兵武备库。

    郑远清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还凑合,小楼前是一片大空地,应该是民兵集训的地方,不远处就是通往村口和村中心的大路,只要动作够快跑是没问题;只是这空地周围的胡同有些太多了点,如果让堵住可真让包饺子了。

    许书成在外面放哨,郑远清和李若琳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走下楼梯进入了劫匪们说的武备库。地下室不大,两边齐刷刷地放着两排两米高的木头柜子,尽管做工粗糙,但都是真材实料的木头板。

    离楼梯最近的一个柜子,上面的门已经被撬开,里面散乱着黄澄澄的手枪子弹。枪架上还有6把上着保险的54式,乱七八糟地扔着,以及整整七盒包装完好的子弹,看样子劫匪拿的那一把枪是唯一一把没有上保险的,应该是民兵队长常用的――这群笨蛋,不会玩枪就别去当劫匪,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

    “若琳,站我身后。”郑远清拿出54,扣动扳机,几枪就打开了剩下柜子的大锁。拉开柜门一看,郑远清顿时热血沸腾――只见宽敞的柜子里除了10条56式半自动步枪外,甚至还有一箱五颗77式木柄手榴弹,天啊,这回发财了!

    在这今天躺下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能起得来的年月,武器弹药就意味着生命!这种级别的民兵武备库不可能有多少的枪支弹药,也不可能有什么先进武器,但是这些老牌子货对于郑远清三人来说已经足够了,有了枪,他们的安全会多一分保障,也就意味着能多活一阵子。

    “远清,一共12盒子弹,三百多发呢!”清点完步枪子弹的李若琳高兴地看着郑远清。

    郑远清拿出一把用油布包裹着的56半,用手电往枪管和枪栓上一照,嚯,枪油油光闪亮的,这枪保养的不错,只要擦掉枪管里的枪油,这枪就能用了!另外的一个箱子里,通条、枪油什么的一应俱全;10把56式刺刀也整整齐齐地裹着油布放在另一个箱子里。

    “不错,保养的不错!这群人还不是只拿钱不干事的。”郑远清“哗啦啦”地拉动枪栓、上膛、退弹,虽然这不是八一式步枪,但对于几年没有摸过枪的郑远清来说那种熟悉的感觉仍然让他激动不已。

    “嘿,远清,你看这是什么刀?应该是指挥刀吧?我在电视上见过的。”李若琳在另外一个柜子里又发现了新大陆。

    “指挥刀?这破地方怎么会有指挥刀?”郑远清放下步枪,走到柜子前探头看去,只见最里面的一个柜子下层整整齐齐地放着十几把制式军刀,在阴暗的柜子里看去,这样子和电视上国民党军官拿的指挥刀很相似,郑远清拿出了一把,“刷拉”一下拔出刀体。

    “65式骑兵刀。”郑远清看了看刀上的铭文肯定地说道;没想到在这种地方竟然还能找到骑兵刀,难不成这也是民兵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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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07:35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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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远清把刀身全部从刀鞘中抽出,李若琳在一旁拿着手电照着,只见刀体上布满了灰尘和黄色的斑点――这是长期存放缺乏保养的结果。刀身上竟然还有一条裂缝;刀体上镀的珞有的地方已经掉了,露出里面黑褐色的锈迹;看样子这不是如今的民兵标配装备,应该是很早以前还有骑兵编制时流传下来的,在这个柜子里不知道尘封了多少年。

    掂着手中两斤多的刀身,看着澄亮的刀体上宽宽的血槽,郑远清清楚地意识到这把刀的重要性:如果把工兵铲换成骑兵刀,那么砍起丧尸来更是如虎添翼。

    骑兵刀终究是经过特殊设计和实战检验的制式装备,要远比挥几下胳膊就发酸的工兵铲厉害得多;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长刀是专门为单手格斗设计的,不像双手格斗设计的武士刀没有个几年的专业训练左右胳膊根本配合不好。以后免不了要碰上其他幸存者,打架玩命都是正常事,一寸长、一寸强,一把长刀很多时候就意味着胜利。而且这是军用品,绝对不是那些一万块钱以下的武士刀能比拟的。

    郑远清挑了5把保存最完好的骑兵刀带上、又挑了6条完好的56半对李若琳说道:“若琳,你提着子弹和军刺先上去。手榴弹和枪我来扛。”

    “远清,动作快点,有动静了。”看着郑远清扛着几根包着油布的东西、李若琳提着两个箱子上来,正在紧张警戒的许书成一边跑过去帮忙一边催到。

    此时的小楼里已经能听见不远处嘶鸣的尸吼声,郑远清和许书成手脚飞快地往后备箱里装子弹、往车体上绑步枪;李若琳则哆嗦着手往54式的空弹夹中压满子弹然后递给他们。

    “远清,快走吧!”许书成接过两把手枪上膛顶火、插在后腰带上,伸腿跨上摩托车。

    “来了,它们围过来了,看来它们都集中在村子中央呢。”郑远清跨上摩托车。大路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丧尸从胡同里钻了出来,虽然都是老的小的,但这么大的村子不会就那么几头;这种丧尸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数量多了也够麻烦的。

    “我们去试试骑兵刀去?”许书成发动摩托车,拍了拍腰上的刀鞘。

    “拉倒吧,天快黑了,别陷进去;省点力气吧。”郑远清笑了笑发动摩托车驶向村口,敌众我寡,打游击才是上策,打不过就逃,和一堆尸体费什么劲呢。

    “我勒个去的,今天不练刀不行了啊!”摩托车刚拐到通往村口的大路上,郑远清就骂了一句。从他们进村子到现在,满打满算不过半个小时,还尽力地蹑手蹑脚,但是终究逃不过丧尸灵敏的感官。

    通往村口的大路上,从各家各户出来的丧尸已经陆陆续续地形成了围堵之势,这群丧尸以老丧尸和小丧尸居多,都是各家各户的留守老人和儿童。

    看到新鲜的人肉,这群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牙都不全、走路一晃三摇的丧尸兴奋地举起斑驳的残肢、瞪着青色的眼睛咆哮着向三人走来,碎裂的衣服褴褛地挂在这些岣嵝的身体上,发硬的血块随着身体的震动不断地往下掉落着,如枯树般的胳膊和手仍然在使劲地向前伸着,看着这些丧尸郑远清一点也笑不起来:这些老人上半辈子吃尽了苦,本来后半辈子应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却又逢此大难,一辈人受两回难,可怜又可悲。

    在老年丧尸群的后面,或爬、或走的是一群小丧尸;一头正在爬行的婴儿丧尸身后竟然还拖着一辆婴儿学步车,长长的尿布一头连着丧尸的裤子里,一头挂在学步车上的小钩子上,就这么“哗啦哗啦”地跟着晃荡。可怜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就成了这副模样,郑远清感到一丝心酸。

    从这些丧尸身上可以看出,这里的尸乱爆发的较早,丧尸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青灰色,黑色的尸斑布满全身,和郑远清昨天面对的和活人差不多的丧尸来比简直是两个模样,而且丧尸的运动速度也明显下降,叫声也从狂吼变成了低沉的吼声,这说明书上说的是对的,人体在尸化后运动机能会显著下降。郑远清意识到,不用再向昨天那么废劲了。

    往后看就是从村中心走来的尸群三三两两地拉着散兵线,一眼望不到头,数量足有上百,其中不乏青壮年丧尸,看样子村子中央是最后沦陷的。一般这么大的村子中央都有祠堂,而祠堂却有着最好的防御措施,大部分的丧尸都去围攻祠堂了,当祠堂沦陷后,它们就留在附近转悠,一直到发现郑远清他们进村。

    一天三战,这让郑远清感到有些吃不消,早上在六环上让堵了一回,中午在高速上让劫了一次,这都快天黑了还让丧尸又堵了一回,出师不利啊;亏得这是末世刚开始,体力充沛,要是再过几天让这么堵着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突围呢。

    “老规矩,照着村口冲出去!”郑远清“唰”地一声抽出闪亮的骑兵刀凌空挥了一下喊道,“若琳,抱紧了!”

    这次许书成一马当先地先冲了出去,每次都让带着女人的郑远清冲在前头许书成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兵强马壮的许书成自然要当一回先锋。

    骑兵刀的威力相当强悍,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两把刀闪着寒光在尸群中飞舞,一颗颗尸头夹杂着黑血像秋天熟透的苹果般纷纷落地。骑兵刀不愧是骑兵刀,天生就是砍人脑壳的,郑远清二人不用把刀抡圆了,只需在手腕上加个寸劲就能轻松砍断丧尸的脖颈;对于那些老年丧尸来说,骨质疏松导致头骨强度降低,有时候骑兵刀能将丧尸的脑袋斜着劈成两半。

    但是持刀的是人终究不是机器,一天的惊吓已经耗尽了他们的精力,在左右突杀了几分钟后郑远清二人感觉体力严重下降,两斤多重的刀慢慢地也感觉像千斤重物一般;远处的村口在夕阳下清晰无比,但是三人却死活没办法靠近一步,总有些丧尸能从犄角旮旯里钻出来。

    “他M的,跑不出去了!”郑远清把车横在村子里的一片空地上,挥刀砍翻了一只紧紧抓在摩托车上的小丧尸。丧尸的黑血已经溅满了他和李若琳的衣服,本来雪白的摩托车此时已经变成了黑色,郑远清活动了一下酸疼的右臂后感觉有些脱力。

    “怎么这么多丧尸?他NN的怎么会有这么多留守老人和小孩儿?这村的村长真该拉出去枪毙十分钟!”许书成看着仍旧绵绵不绝围过来的老小丧尸感觉有些可笑,这要是死在这些丧尸口中就是做了鬼也感觉丢人,不过转念一想,幸亏这是老小丧尸,要全是青壮年丧尸的话现在他们早没气了,“怎么办?用枪吧?”

    “你能保证一枪爆头吗?”郑远清甩过来一句,许书成立马没电了。有枪在手却不能用,这种感觉让他有些憋屈。但是不能一枪爆头的话用枪又有什么用呢?一枪爆头是随便谁都会的?用手榴弹?更是没谱,这周围房子林立三人也没地方躲,手榴弹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杀死丧尸同样也能杀死活人。

    “TM的,书成!无论如何你要给我坚持三分钟!我去做汽油弹!”郑远清瞟了眼不远处的一辆三轮农用车对许书成喊道。这个时候也只有这个法子了,今天有些失算,觉得这些个丧尸很好对付,却忽略了他们的体力已经开始透支――这几年安稳日子过惯了,好多注意事项都被自然而然的忽略掉了。

    “好!你动作快点!”许书成咬了咬牙,抡起刀跟在郑远清身后冲向那辆三轮农用车,他要负责在车子周围开出一片空地,留出时间给郑远清做汽油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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