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Sharer
选择您要替换的背景颜色:
【农历新年】背景图片:
个性化设定
 注册  找回密码
楼主: 斯麦尔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载] 香港十大凶杀案——人往往比鬼更恐怖残忍(完)

[复制链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1#
发表于 2011-10-15 04:12 PM |只看该作者
藏尸  

当被告发现樊敏仪已死去后,他们决定将死者肢解,先将尸体搬到浴缸中放血,锯开骨骼,以胶袋盛着死者的肠脏,在浴室中以烫水烚熟,排水渠呈现类似肉类及牙齿状的物体。梁胜祖当时负责劏肚放血,劏肚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亦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由首被告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部分载于多个塑胶袋内,后弃置于垃圾站。陈文乐亦在房间内,以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忙乱间,他们将内脏弃置于屋内及随手掉到大厦檐篷,并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 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头骨塞入后缝合。当案件开审后,第一被告陈文乐被指从煲内取出女死者的人头时,一面将半溶的头发扯出,一面说:“乖乖地唔好郁,我帮你扮番靓!(乖乖,不要动,我帮你打扮!)”事后,陈文乐亦吩咐其余被告将熟肉喂狗,但此项指令有否执行,则不可考,各人随后四散。藏尸期间,住在楼上一名姓黄的男住客,曾在大厦的热气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断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摄录机拍下情景,但有关片段后来已被洗掉。此后,该单位被空置,附近的邻居却多次嗅到单位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未有深入追查。



揭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九龙马头围女童院内一名十三岁女童阿芳、亦即第三被告梁伟伦的女友,向社工说自己做着相同的恶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将凶案全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点证人。她本身是问题少女,1999年农历新年期间,陈文乐邀请她及另一被告到事发单位居住。到处留宿的阿芳,终于有了固定居所。在案发期间,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强逼受害人吃光。1999年5月26日,九龙油尖警区一队探员,带同阿芳到达现场。阿芳疑因惧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单位,警员带备口罩及以胶袋包脚,以防尸虫咬噬。当单位大门打开后,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开灯后,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倚在走廊墙边。探员以铁枝轻刺公仔内收藏的头颅,感觉内有坚硬物体。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血水。单位内亦发现两个仍未洗净的不锈钢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经烹煮人头的器皿。两煲周围满布尸虫,煲内甚至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法医官奉召到场后,在Hello Kitty洋娃娃内发现一个女性人头,洋娃娃的棉花满布尸虫,头骨已被人煲熟,由于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个怀疑曾作烹尸用的瓦煲。警方随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记者报道前将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当时首被告陈文乐与妻子阿佩及初生之婴儿已搬离案发单位并正在投靠朋友地方居住于葵涌石篱邨石宁楼十七楼一单位,但警方经调查后便很快掌握此宝贵资料并派出一队共四名探员到达该单位一举将陈文乐及阿佩捕获…同一时间,多队探员亦根据调查所得资料搜查多处地方以期追捕梁胜祖及梁伟伦,包括他们之居住地址,但都不得要领。翌日,次被告梁胜祖主动投案,而第三被告梁伟伦在报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广西。由于知道梁已离境,警方遂将资料交给国际刑警、公安和入境处协助追捕,直至年2000年2月14日,中国大陆公安在执行其他任务时巧遇梁伟伦,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后得悉他在港被通缉,移交香港受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2#
发表于 2011-10-15 04:12 PM |只看该作者
审讯  


2000年10月9日,案件于香港高等法院开审,翌日成为香港多份报章的头条新闻。3名被告被控以谋杀罪、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殓葬共三项罪名。在调查初期,警方苦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死者就是樊敏仪,但因被告已承认非法处理尸体等控罪,加上污点证人阿芳的口供,于是落案控告三人谋杀罪名。3 名被告各自承认禁锢或阻止尸体合法殓葬,但全部否认谋杀罪,在自辩时亦互相推卸责任,如第二、三被告就声称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陈文乐所指使。后来的证人供词指陈为黑社会和胜和的成员。在开庭首日,死者男友吴志远、家姑及凶案现场楼下二楼的情侣,及楼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吴志远指1999年3月13日后,已再没有见过死者,家姑指案发当日有二人上门找死者,另外楼上、楼下住客亦曾听到单位传出女子的叫喊声。审讯期间,警员经常要将案中的重要证物Hello Kitty洋娃娃搬入法庭,亦要将女死者的头骨、藏尸冰箱及煮尸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传出尸臭。当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从椅子上跳下,以膝盖压在受害人身上时,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发笑。审讯时,庭外亦出现怪事。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胜祖在晚上押返羁留所,深夜他向着看守员称:“我撞到鬼(我看到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审讯进入尾声。法官阮云道指,控方证人均力指首被告陈文乐是“大耳窿(高利贷)”、黑社会大佬(头目),参与贩毒,但不管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尸案陪审团只应集中判断三名被告陈文乐、梁胜祖和梁伟伦有没有殴打虐待和肢解樊敏仪。辩方三位大律师指,出任控方特赦证人的女童证供薄弱,亦没有亲眼见到樊临死前的情形,可能并非三名被告亲手杀害樊等等,阮云道表示特赦证人必须说真话,其证供可信程度不应因为她年纪小而打折扣。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六比一大多数作,裁定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阮云道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阮云道指他们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请覆核减刑,并严斥被告严重危害社会,形容为“近年从没有听过这样残忍、变态、堕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残的案件,以这样的手法加诸别人身上,连禽兽亦不会这样对待同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3#
发表于 2011-10-15 04:16 PM |只看该作者
上诉  


三名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后,均提出上诉,但陈文乐与梁伟伦的申请被驳回,只有梁胜祖获准上诉。上诉庭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梁胜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没有到案发单位,而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虽有要求陪审员考虑梁胜祖是否与其余两被告“合谋”杀死受害人,但却没有引导他们考虑梁的“离开”,是否足以终止与另两人的“合谋”关系,上诉庭认为,原审程序上出现了重要错误,令定罪不稳妥,故推翻原判,案件发还重审。梁胜祖在上诉初期,否认有误杀,但重审时却改口承认误杀。辩方律师指梁的角色,与另外两名被告不同。当他目睹受害人痛极呼喊,一度鼓励受害人尽快还债,好让她早日获得释放;而梁当日亦亲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决心改过,在狱中参加基督教聚会接受教会薰陶;同时,自去年上诉得直之后,案件发还重审之后,他便一直感到困扰,故最后,他决定认罪。律师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虑刑期的整体性而给予轻判。2004年3月,上诉庭法官高嘉乐基于案情严重,需时考虑适当的量刑起点,其后改判梁胜祖入狱十八年。不过,梁于原审时承认非法禁锢及阻止尸体合法埋葬而被判刑九年,由于此罪名未提上诉,故原定罪仍会维持。


遗体


案中死者樊敏仪的头颅骨是案中唯一证物,在初审结束后,罕有地交由法医保存在红磡公众殓房,直至各犯人上诉程序结束,死者家人于2004年3月才获通知领回头胪,并于3月26日火化,灵位设于荃湾圆玄学院曜晖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儿子,于1998年出生。而邻舍则移民加拿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4#
发表于 2011-10-16 02:37 PM |只看该作者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受雇于澳门八仙饭店的厨师黄志恒,因经常被雇主苛刻对待,遂对东主起了杀机。为免目击者将事件公开,他把东主一家十口全部杀死,并将尸体弃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发地点附近停泊的垃圾车、黑沙湾及多个地点。黄志恒其后自称是八仙饭店新东主,并声称原东主一家已返回国内。及后有人发现大量人体残肢,八个月后东主弟弟报案指兄长一家失踪,警方将两案合并因而揭发此杀人事件,同时人肉*烧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八仙饭店灭门案是1985年哄动一时的凶杀案。疑凶黄志恒涉嫌杀害澳门八仙饭店东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员工,死者年龄由7岁至70岁。当凶案翌年被揭发后,外界盛传凶徒把死者尸体煮成叉烧包,并于饭店出售,案件震动香港及澳门。
  黄志恒在扣押期间,以汽水瓶盖割脉自杀身亡,由此至终并未承认杀人;案中处理遗体的手法以至疑凶有没有同伙协助,至今依然成谜。这宗案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漫画,由于剧情提及“人肉叉烧包”,有说每当电影上演时,港澳两地的叉烧包销路均会下跌。
【背景】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今维多利亚酒店现址),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开设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出入赌场,对钱看得极重,人缘欠佳。
  案中疑凶黄志恒例原名陈梓梁,案发时年约50岁,与一名20多岁的儿子同住。他是广东南海书楼村人,乳名阿七,家境颇富裕,其后随家人来港定居,不久因触犯法例而在香港被囚5年,刑满后与一名黄姓女士结婚,育有2子1女。

 八仙饭店灭门案发生后,警方发现黄志恒曾卷入另一宗凶案。1973年11月15日,黄志恒到香港鲗鱼涌英皇道向一名叫李和的男子商借1万元被拒,于是把李和夫妇及其姊绑起及斩伤,在浴缸中把李和溺毙,并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幸李和胞姊及妻子及时逃脱。当时他的名字叫陈梓梁,此后潜逃广东南海县平洲区平南乡间,居住在旧日家仆黎氏家中,与黎家女儿相恋,两人偷渡至澳门。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把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1986 年,八仙饭店案被揭发后,李和家人认出他正是陈梓梁。
  【案情 发现肢体】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点算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
  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体,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似是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日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著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踭。
  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但凶案调查并无进展。
  【寻人信揭发】
  1986年4月,亦即发现肢体8个月后,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八仙饭店灭门案中死者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 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
  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
  八仙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
  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但这封信引起司警展开对黄志恒的调查。
  【侦查】
  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竟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约20名街访。
  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落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东主九姨陈丽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计程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
  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5#
发表于 2011-10-16 02:38 PM |只看该作者
【缉捕疑凶】
  疑凶黄志恒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廿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契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夹万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并裁定表证成立,还押澳门市牢监狱候审。
【自杀、遗书】
  黄志恒被捕后,一直拒绝供出案情,并曾两度自杀。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廿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
  12月5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他当时住在市牢大楼A楼楼下五号仓,仓内共收禁28人,有犯人事后指,当晚看见黄志恒坐在床上,利用外透入的灯光做胶花手工,以为他只是打发时间。警方事后在黄志恒身边,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
  黄志恒死前曾向报馆寄出一封自白书,这是黄志恒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行文颇生涩。信中说:“请代我平反这冤案,请想,一个临死的人还会说谎,我之所以在法官面前承一切,是有因的。九月廿八日两点钟,司法处谓想了解一些事,我在那里一直坐了十多个钟头,在这段时间,我估计他们在观察我心境,由于在澳门从未做过对人不住的地方,所以我心境也自算不差,迄至他们问及关于八仙饭店之事,我从实告诉他们,也就是我如何认识郑林及至如何接替业务等,足足问了两夜三天,分四个人同是问这些,最后在十月一日零时谓要控告我谋杀郑林一家,当时我已是疲劳之极。
  香港那边东窗事发,我已抱定以死以谢世人,本来我已当陈梓梁已死去,而且在孩子面对他们父亲早就去世,这是由我将自己的手指模痛割掉,那时开始,我已洗心革面,坏事不但不会做,而且连想也不去想犯法的事,凡事都有动机,而我已守了十多年,孩子刚毕业,踏入社会工作,我应该安享晚年。
  早在一九八四年当郑林欠我十八万八千时,我已有心收购八仙饭店,这是有人证的。总而言之,我绝对做不出这案,如果是我承认又何妨?况且编辑先生你见到这信,我已经不在人世。
  现在凄凉是我的太太和只有七岁的孩子,舆论对她很不公平,难道我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想过著幸福的晚年,就给我十多年前的事而粉碎,我的太太最无辜,我以前是坏人,我应承担一切后果,但我太太是乡下婆,甚么也不识,绝对是好人,难道社会竟然会对她不伸出同情的手,加以援助她?
  我郑重声明,我之自我解脱,并非畏罪,而是多方面的,我患有哮喘宿疾,属次就不想再捱下去,今次终要实现。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澳门市牢今天有“送鬼”的迷信习俗,正是由此案而起。狱警相信死在狱中的人,会被监狱之杀气威慑,鬼魂长困而未能安息,狱警当时为黄志恒办理出狱手续,一人手持黑伞,另一人手持烧香,把黄志恒“送出”监狱。
【尸体下落】
  黄志恒自杀后,警方仍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其余肢体,亦未能证实他们已然遇害。在唯一一批共11件检获的人体残肢中,只有一件的指纹近似失踪老妇陈丽珍,但外界一直相信,这批残肢正属于郑林一家十口,其余残肢是怎样处理,多年来引起外界猜测。
  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一些澳门传媒曾指,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黄志恒在案发前,曾在八仙饭店与陈丽珍赌 “沙蟹”,陈氏输了18万元,事后黄志恒多次要郑林偿还。事发当晚,黄志恒又再追债,并随手拿起酒樽,胁持郑林的幼子,命令郑林家人及员工自缚、以布塞口。
  此时郑妻发难,抱起幼子欲冲出门口,结果被黄志恒击杀,最后郑林幼子临死前大喊:“九姨婆(陈丽珍)会报警拉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报章又说他之后用黑色垃圾袋,把肢体包起,分批弃置;部分则用来熬汤,在八仙饭店出售。
  这有揣测至今难以证实,但目前已知的证据是:1.案发时,曾有一名约30岁男子到陈丽珍家,此人并非黄志恒。 2.从残肢化验结果得知,死者并非被毒死。 3.案发时正值盛夏,若尸体未有及时处理,将会发出恶臭,但当时并未有人投诉尸臭问题。
  【电影与电视改编】
  在这宗悬案中,外界一直揣测案中死者的遗体被制成“人肉叉烧包”,这一情节被多套电影争相改编。当中以1993年黄秋生和李修贤等主演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饱》最为知名,黄秋生更凭该片荣获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荣衔。该戏大量采用八仙饭店的案情,在香港上演时要禁止十八岁以下人士观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7

好友

2337

积分

白金长老

Rank: 10

16#
发表于 2011-10-17 05:09 PM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些之前有看过了!
但还是想再看!加油↖(^ω^)↗
等你更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7#
发表于 2011-10-17 05:10 PM |只看该作者
奇案四:溶尸案(1989年)
  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要数香港轰动程度数一数二的案件,1989年发生的空姐溶尸案,定必占一席位。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呷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这宗案件最耐人寻味之处,除了谋杀案中涉及一段三角孽恋外,审讯期间亦谱出另一段爱情故事。
  空姐溶尸案发生于1989年5月,当时警方接获市民投诉,到沙田某村落的一幢西班牙式丁屋作调查,从而揭发一宗骸人听闻的凶杀案。警方到场调查后,发现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被藏于浴室一铁箱之中,结果当场拘捕怀疑涉案的一对男女。
  【案发单位 传出臭味】
  由于此案的处理尸体手法前所未见,令这宗空姐溶尸案在揭发后引起极大回响,甚至有电影公司将之拍成电影。案中涉及的一段三角孽缘,谁是谁非,外人无权下定论。案中的女死者,是一名任职于某大航空公司的高级空姐,她于1989年5月6日接获电话后离开住所,自此便失去联络。

据当时住在凶案现场对面的居民证供所示,当晚曾听到案发单位传来两名女子的激烈争吵声,后来有一把男性声音介入调停,证人表示感觉该名男子似有意偏帮其中一方,争吵历时约十多分钟便突然停止。直至5月8日起,该址上层发出令人欲呕的难闻气味,有住客向警方投诉闻到恶臭,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因而将凶案揭发。
  【案情发展 出人意表】
  涉案单位楼高三层,地下有一户人家居住,而二楼及三楼则由涉案美籍华人黄大卫承租,警方派员到二楼进行调查,发现少量可卡因后,立即拘捕男被告黄大卫及女被告余×玲。而警员在发现三楼亦是其承租后,便立即往三楼进行调查,在浴室内发现一巨型铁箱,打开后赫然发现一截严重腐烂的女性残肢,由于尸体曾经过腐蚀性化学液体处理,以致仅余骨骼。而在尸骨中亦发现一副人形头骨,且发出阵阵尸臭,最终揭发这宗手段凶残的溶尸奇案。
  1990年8月,两被告被一致裁定谋杀罪名及妨碍死者合法下葬等罪名成立,法官当时依例判处两被告死刑。两人本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只保留妨碍死者合法下葬一罪,当庭释放。而女被告则由谋杀改判误杀。女被告最终于 1994年被释放。  本案除了因凶手处理尸体手法极度凶残而被传媒广泛报道外,涉案男被告黄大卫在服刑期间,与一位到监狱探访囚犯的女友互生情愫,在狱中结婚,其新婚妻子更于重审期间在庭上跪地替其求情,因而成为当时社会上的热门话题,但他们最终在1998年时离婚收场。
  【凶案现场 频传怪事】
  当大家的焦点都集中于男被告身边一段段的爱情故事时,原来另一边厢的案发凶宅,发生过不少灵异传闻……
  在凶案发生后,案发单位丢空了一段时间。一年后,一名对案件毫不知情的传道人与其怀孕妻子迁往上址居住,但却在屋内时刻感到一股巨大的心理压力缠绕着他,即使天天祷告亦不能排解,及后向人查探,才得知原来所住单位正是当年空姐溶尸案的案发地点。该名传道人于不久后便搬离该单位,但他向友人透露时却表示,迁出原因并非因单位发生怪事,只是心理压力令他不欲再在此居住。
  另一位曾居住在案发单位楼下的回教徒居民则表示,他在居住期间,曾发生不少怪事。例如他曾在晚上亲眼目睹自己家里的厨房门及厕所门无故自动开启;而他在睡前锁上的大闸也会自动打开,但最恐怖的莫过于每晚在他入睡后,都会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怪声所惊醒。他在害怕之下惟有向真神祈祷,之后怪事便不再出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8#
发表于 2011-10-17 05:10 PM |只看该作者
电影:

《郎心如铁》
导演:霍耀良
演员:李丽珍、吴家丽

电影重点渲染一男三女的特殊关系和情欲,稍显得刻意,过了。而整个故事看来,前面剧情又铺垫得不够,不了解此案的人看到后面有些不自然。

不过锯尸溶尸一段是港片中处理得颇好的。恶心非常。另外要赞一下的就是心理描绘,有点《沉默羔羊》风格。

李丽珍吴家丽几个人也都演得卖力,当年那届金马奖吴家丽就凭此部电影获得了最佳女主角。

《溶尸奇案》
导演:查传谊
演员:叶童 吴镇宇 梁思敏 贺茵 黄秋生 秦沛 许绍雄 刘江

看来空姐溶尸案在电影圈还是蛮受欢迎的,不但改编能赚钱,还能获荣耀。吴家丽凭《郎心如铁》获了个金马奖影后,而导演查传谊则是导《溶尸奇案》得了金像奖最佳导演提名。
这里赞一下编剧,“溶尸奇案”的剧本编排严密,充满故事性,虽然架构称不上新奇,但看到末尾还是能让你新鲜,(当然在没看上面案情的情况下)。
另外黄秋生和吴镇宇的表演也相当出彩。

然后,愿上帝保佑那些三角恋的人们!


轰动全港的毁尸案件还有:校长烧尸案
1993年7月14日,本港同一个月内发生第二宗骇人听闻的烧尸案 (7月头曾发生宝湖花园烧尸案)。此案的兇徒身份独特,他是红磡牧爱小学上午校的校长。平日的他道貌岸然,备受家长老师学生尊敬,但他竟然因為钱银轇轕而不惜将学校的女会计杀死,其后更以行李箱收藏尸体,放於私家车内,深夜驶至(鱼则)鱼涌一个停车场公然烧尸,视法律如无物。然而,在兇徒的一番自辩后,法庭只判其误杀罪成,令女死者的家人当年极為不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4

好友

5435

积分

一流名嘴

Rank: 12Rank: 12Rank: 12

19#
发表于 2011-10-17 05:11 P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evonnefate
暂时先更了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7

好友

2337

积分

白金长老

Rank: 10

20#
发表于 2011-10-18 09:22 A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evonnefate
暂时先更了哦
斯麦尔 发表于 2011-10-17 05:11 PM



  看好了!等你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4-11-19 01:37 AM , Processed in 0.11547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Ultra High-performance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Domain Registration | Web Hosting | Email Hosting | Forum Hosting | ECShop Hosting | Dedicated Server | Colocation Services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