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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超级好看+超级好笑~~烂泥也能糊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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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3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内容简介:

他?还是她?因何做了太监?为何下了西洋?

世上竟有如此无赖的家伙?难道果然是祸害遗千年?居然让这烂泥糊上了一面最白的墙!

本文内容极其荒诞、无厘头,女主不但不完美,还是个人嫌狗不待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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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4 PM |只看该作者
前传
    Longlongago,某山下,某个小山村,某个寂静的夜里。有个火球掠过天际,轰的一声坠落在玉米田里。
    第二天一早,人们惊异的发现玉米田里多了一个巨大的环形巨坑,坑的底壁象烧结的砖一样坚硬,四周也确实有烧灼过的痕迹。以当时的科技水平还没有人为力量可以做到。
    人们惶恐不安,认为是上天给予的警告,他们忐忑不安的等着厄运的降临。但直到所有知情人都故去了也没发生什么怪异的事。除了当天村里来了一个受伤的年轻女人。
    村里的大夫是个心软的年轻人,他收留了那个女人并免费为她医治。那个女人后来就嫁给了大夫,几年后死于难产。
    (下文所有不合常理的地方请到此处找答案。)
正文 第一章 传奇世家
    第一章传奇世家
    武林中有个慕容世家,这是一个很奇特的家族,人称“万绿一点红”。因为这家的孩子基本是男孩,每一代都只会有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可谓是天之娇女,集万千宠爱在一身是不消说了。除此以外,她还天赋异秉,骨骼清奇,是千万中难见其一的武学奇才。历代的天下第一高手都是慕容家的小姐,至今无一个男人能破除这个神话。
    然而所谓天妒红颜,即使是天之娇女也有逃不掉的宿命,那就是慕容家的女孩一旦生育必然会难产而亡。这是由历代血泪斑斑的事实证明的。
    所以,慕容家防青年才俊比防贼还厉害,慕容山庄里的男仆都是五十岁以上的。慕容家人的最大愿望和奋斗的目标,就是让慕容家的女孩子老死在闺阁里。
    然而网织得再密也会有漏网之鱼,更何况这鱼还有着天下第一的功夫。慕容家的庭院虽然很深很深,也阻止不了女孩子会长大,会怀春,会对深闺以外的世界产生好奇。
    这不,慕容芊芊,在偷偷跑出家门游历了半年后,带着一位俊才回家了。经历一番寻死觅活的斗争后,慕容家人屈服了。
    此后慕容家一家上下频频光顾送子娘娘庙,只是别人家是求子,慕容家是求千万不要有子。
    然而天不从人愿,慕容芊芊还是怀孕了。慕容家上下愁云惨淡,胆战心惊的等待着慕容芊芊生产,祈祷这次会有例外。
    天若有情天亦老,慕容芊芊终于还是没熬过此劫,留下一个肥壮的男孩和悲痛欲绝的亲人们。她的丈夫随之殉情,实际上他想不死也难,从慕容芊芊一怀孕,慕容家的人就开始用目光凌迟他,并且发下话来,慕容芊芊若有不测,定要他陪葬。待慕容芊芊一死,他赶紧先下手为强,选了个自己喜欢的方式殉情了,怎么说殉情也比陪葬有面子多了。(慕容大哥在数年后回忆时犹自愤恨,说他太狡猾了。)
    悲痛之余,慕容家开始反思,以前教养女孩子的方式是否错了?为什么历代的女孩都会和男人纠结不休?
    以前慕容家教出的女孩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信手捻来,知书达理性情温柔,进退有矩不卑不亢。再加上天下第一高手的光环。这样的女孩一到江湖还不跟把肥肉扔到狗群里一样,不招得蜂浪蝶狂才怪呢。
    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呢?
    慕容家的长辈们在密室里商议了几天几夜,终于制定出一套有五十页之多的《慕容家绝地大反击之护女行动纲要》,简称《佳人绝代行动》。誓要破除慕容家女儿的宿命,让她们可以颐养天年。
    为防止泄密,与会者将行动纲要背熟后就将原本销毁了,所以知道该行动的只有开会的那几个人。
    在慕容芊芊故去半年后,慕容家三少夫人待产,慕容家上下如临大敌,随时准备启动佳人绝代行动。
    经过一番严密的部署,堵塞了一切可能泄密的渠道后,一个漂亮的女孩出世了。那就是我,本回忆录的作者——慕容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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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5 PM |只看该作者
正文 第二章 不得不发财
    第二章不得不发财
    话说我出生那天,我爹拭掉了喜极而泣的泪水后,来到我家的消息发布厅,此刻里面坐满了等消息的武林人士。
    自从我姑姑过世后,整个武林都在观望慕容家的生育情况,等待着下一届天下第一高手的诞生。当时我父亲那一辈还在生育的只剩下他了。
    补充一点说明,慕容家的生育还有一个规律,就是慕容家的男人不管娶几个老婆,所生孩子的序齿间隔不超过三年,一旦连续三年没有生育,那就表示他的儿女数目可以肯定了。这个也是经过历代祖先验证过的。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例外,就是我祖父的一个堂弟,他出家了,一辈子没生育。
    所以,我的诞生可谓万众瞩目,其中最忐忑的就属以前的天下第二高手,现在的候补天下第一高手。
    我爹立在发言台前,很严肃的宣布,新生儿是个男孩。底下一片欢呼声,导致我爹三天后耳膜还嗡嗡响。
    佳人绝代行动正式启动,如上所述,第一步就是——隐瞒性别。
    我出生时收到的贺礼创下了慕容家的历史新高,其中最厚的一份来自候补天下第一高手。
    到我三周岁时,我爹的那些妻妾都没再崩出一个子儿来,这表示慕容家这一代不会再添人了,换而言之慕容家这一代生不出女孩了。
    而此时我最大的堂哥才九岁,慕容家人又一贯晚婚,下一代有无女孩出生还未可知,有一就有二嘛。就算真能生出女孩,少说也要到十几年后,再等她长大,又得十几年。
    于是整个武林沸腾了,整整三十年甚至更长的慕容家女儿断档期啊!大虾、小虾们终于可以摆脱慕容家女儿的阴影,扬眉吐气了!至于三十年后,儿孙自有儿孙福,各人凭运气了。老少爷们及时行乐吧!
    其中最最高兴的就属那个候补天下第一了,他终于可以扶正了,三十年够他干到退休了。
    我的三周岁生日因为自发来庆贺的人太多,成为慕容家史上最热闹的一次盛会。我收到的礼物各式各样,如馒头大的夜明珠、小孩样的大人参、削铁如泥的宝剑等。礼物源源不断涌进慕容山庄,堆满了所有的空房间后又占了半个院子。要知道我家的院子少说也有五亩地那么大。
    其中最厚的一份仍然来自于候补,哦不对,应该是正式的天下第一高手。据我爹后来回忆,那人当时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了,握着我爹的手颠来倒去的说着恭喜。他的表情是那样的狂喜,要不是对我娘深具信心,我爹真怀疑他才是我的亲生父亲。
    那段时间,托那些礼品的福,慕容家过得极尽奢华。我家切菜用的是鱼肠剑,我堂哥打鸟的弹珠是龙眼大的珍珠,就连打发叫化子用的都是金叶子。丐帮因此将总部迁到了我家隔壁,并在以后的岁月中和我家有了密切的联系。
    我家的下人拿人参当萝卜熬着吃,以致于夜半慕容山庄里尽是眼冒绿光游荡的人,因为补大发了。外面开始谣传慕容山庄是座鬼宅。
    我的大伯是我们家最有头脑的人,他认为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经过一晚的深思熟虑,他决定开一系列的铺子将那些礼物倾销出去。
    就这样,慕容家进军珠宝、药材、古董等各个领域。这样过了三年,慕容家的库房才有了空间。
    慕容家的财富象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幸亏有钱庄可以存,要不然银票又该把屋子堆满了。
    慕容家在“福禄寿”华人财富榜上的排名一下窜升到榜眼,仅次于另一个暴发户朱元璋。他当时凭一句“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成为地产界的大鳄。另外又有沈万三等大富翁被迫融资,还有全国人民交赋税为他集资。你就是用脚趾头想,也会知道没人能比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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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5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佳人绝代行动
    慕容家的佳人绝代行动紧密而有序的进行着。
    此行动的核心宗旨就是,将我培养成天底下最讨厌的人,杜绝一切可能让男人喜欢上我的优点。他们就不相信,没了男人帮忙,我还能不绝代?
    我如他们所愿长成了一个人嫌狗不待见的坏男孩。一切可以想到的坏毛病我都有,除了下流。
    这个也是有原因的,一是我不具备进行下流行为的身体条件,二是我若有了下流的行为,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那家人的一切努力就全白费了。
    为了不让我变得下流,我的家人可谓煞费苦心。首先为了避免我因为好奇而去尝试某些行为,从我三岁起,我二伯就不时带我到妓院去观赏活春宫。然后二伯又会转道去专治花柳病的医馆,给我看那些男女身上的菜花,让我从心里畏惧某种行为。
    你想,有过这种可怕的童年经历,谁还下流得起来?
    为了培养我的那些坏毛病,我家人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和牺牲。他们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我爷爷伪装成落魄师爷,带着我在各个衙门中辗转,让我学习口蜜腹剑,两面三刀,见风使舵,落井下石,尔虞我诈??????
    我奶奶为了对我言传身教,做了一辈子的高贵夫人的她甘心自毁形象,当众打嗝、放屁、剔牙、抠鼻子、挠脚丫???
    我那有洁癖的大伯曾混迹在乞丐中生活了三个月,只为了能教会我说正宗的脏话。不过他也不亏,因此打进丐帮内部,后来当上了丐帮帮主。要不说他是我们家最有头脑的人呢。
    我二伯如前所述,带着我出入风月场所和花柳病馆,很洁身自好的一个人有了放荡不堪的名声。
    从小我娘就时时刻刻在我耳边念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多年强化记忆的结果是我凡事都先想到自己,决不干有损自己的事。而我娘如黄莺般悦耳的嗓音变成了破锣。
    我爹纵容我的娇气,除了诱导我穿得越邋遢越好外(因为打扮太漂亮会招来狼),其它吃、喝、玩、乐用的都是最顶级的东西,让我肆意感知活着的快乐。并在一切可能的时候助长我怕疼、怕苦、怕死的情绪。然后再告诉我慕容家女儿的可怕宿命,我当然就提高警惕,不让它发生了。?????
    我的人格塑造是如此的成功!
    我衣着邋遢,满口脏话,动作粗鄙,懒惰,嗜赌,贪生怕死,没节操,惹是生非、六亲不认??????所到之处鸡飞狗跳,风卷残云。
    有一次,在我的堂兄掏光了所有的钱还不够还我赌债的时候,我毫不客气的扒得他身上只剩一条内裤,要不是他爹我大伯及时出现,我本来内裤也是预备扒下的。后来我以双倍的价格让大伯把堂兄的衣服赎了回去。
    类似事件我那几个堂哥、表哥、亲哥都遇到过,他们曾联合起来要治我。可是不要忘了,我是武学奇才。没多久他们就被我摞成了一摞,我坐在最上面,大声叫大人们拿钱来赎。
    我收一份钱,踢下去一个,公事公办。我爹妈来赎我两个亲哥哥时,考虑到以后还想继承他们的家业,我铁面有私,咬牙给他们打了个九折。
    是的,你们的感觉没错,我很贪财,因为我家长辈发现之前佳人绝代行动的宗旨有个疏漏,光让男人不爱我也不行,还得要我不爱男人,不然凭我天下第一的身手,谁抗得过我的霸后硬上弓?亡羊补牢,时未晚也。他们怕我没有精神寄托会滑到感情的歧途上去,经过一番讨论,选择了孔方兄作为我以后的爱慕对象。
    很显然,他们成功了!
    我时时刻刻不忘敛财,在我眼中,处处有商机。
    我给长辈们捶背,一拳下去,力道足足,他们赶紧掏出银票奖赏我。我受到鼓励,准备下第二拳,长辈们一手抚胸,一手赶紧又掏出银票拦住我,说是不忍我劳累,只要我有这心,不捶也算捶。以后我就挂了捶背的闲差领干薪。
    我把我穿旧嫌小的衣物卖给我的哥哥们,让他们收好了以后给我侄儿们穿。谁要敢不买,我就揍他。他们打不过我,只好交钱,却没把衣服拿走,于是我又赚到了保管费。如是几次后,帐房干脆就直接把他们的月例银子发给我了。
    我家的仆人们因为踩死了我放养在山庄各处的小强,不得不签下子孙的卖身契来赔偿我。最惨的那个已经签到玄孙那一辈了。其实我对他们已经很宽容了,知道他们没钱,允许他们赊账,都没算利息。
    在未来的一百年里,慕容山庄基本不用去外面买仆人了。我也算是未雨绸缪,以后慕容家的产业我肯定是要抢到手的。能省一点是一点。
    我坐在钱眼里努力钻营,不择手段。到我十三岁时,慕容家的产业已经全到了我的名下。我家方圆百里的天高了三尺,因为地皮被我刮掉了三尺。我们那地方的治安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地步,因为实在没什么东西值得捡、值得藏了。
    我超越南山的老虎和西江的水怪,成为当地“三害”之首。若有小孩不听话,父母就只要说一句“慕容和正就喜欢抓不听话的孩子”,就准能吓住他。
    我声名远播,武林中现在称我是“慕容家的耻辱”。不过我不在乎,只要钱不嫌弃我,谁骂我都不怕。(后来我知道,破坏我的名誉也是佳人绝代行动的一部分,这样即使以后我的性别暴露了,也不会有男人想靠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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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6 PM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志在四方
    我的家人在欣喜佳人绝代行动进行顺利的同时,也开始头痛了,要控制我这匹野马越来越难了。他们开始怀疑是不是矫正过枉了。
    长辈们给我请来夫子,教我读书,希望我能稍稍懂一点道理。书我倒是念了,不过是从后往前念的。我不愧是武学奇才,居然从中悟出武学的真谛,练成了绝世武功。
    这下他们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原先我大伯跟我勉强能打个平手,再加上我二伯和我爹的帮忙还可以制住我。自打我倒念了半篇论语,我一人一招,三招就把他们打败了,我大伯因此交出了他最后一点家底,现在丐帮也归我管了。乞丐们每天的乞讨所得我是要抽头的。
    所以不等我把论语念完,夫子就被辞退了,我举双手同意,还是那句话,能省一点是一点。
    恰在此时,那个天下第一高手习惯了高处凉快的气候,不想让出那位置了。而后面那些第二、第三、第四???所有想成为第一的高手们也认为现在的天下第一高手比慕容家的小姐要好对付多了。于是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蛊惑下,武林中“慕容女威胁论”开始甚嚣尘上。
    有人提议从根上断绝慕容女重出江湖的可能。不久就有了几起针对我和哥哥们的暗杀行动。幸亏侠女们还比较拥戴慕容女,及时过来通风报信,我们才顺利挫败了敌人的阴谋。
    我家长辈们趁机诱导我离家远游。
    首先,不停的暗杀行动会影响当地的治安进而影响经济,最后影响我的钱袋子。
    其次,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万一被刺客某次得逞了,我就彻底和钱袋子绝缘了。
    再次,神州处处商机好,我应该到更宽广的天地中去划拉钱。
    最后,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一定好好发展我的产业,当我多年后回家,绝对只会多不会少。
    我被说服了。当我告诉他们决定出去搂钱时,长辈们个个热泪盈眶,欣慰的说我长大了。
    我和哥哥们分批乔装离开家。哥哥们已到动情年纪,个个怀揣着采花计划兴奋的出门了。
    我也怀揣着抢钱计划准备出门,全山庄的人都来送我。我立在大门口,在踏上旅途前又回头环顾一下我的家,却发现每个人都在热切的看着我。饶是我铁石心肠,此时也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激动的说:“大家是不是舍不得我啊,那我不走了。”
    所有的人齐刷刷吸了口凉气,还是我大伯比较沉稳,很快镇定下来,指着远方说:“你看,那里的金子、银子都在等着你去拿呢。”
    我豪迈的点点头:“对,挣钱才是大事,我不该儿女情长。”说完我毅然转身离开了家门。身后是一片吐气声。
    当我骑出二里地后,我因练功而极度灵敏的耳朵听到慕容山庄里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欢呼声。
    听说我离开家后,方圆百里的二十五座庙里,挤满了去还愿的人。离我家最近的那八座庙庙门都给挤坏了。
    因为香火太过旺盛,烟雾直冲云霄,致使远方的边防驻军误以为是烽火,八百里加急赶来,才发现是场虚惊。
    以后我们家乡的人都变成了虔诚的佛教信徒。
    都说燕王治下的北平不错,我便把抢钱计划的第一站定在北平。
    我骑着小马向北平进发,一路不忘敛财。
    头一天,我在买馒头时左挑右拣,将黑黑的手指印留在了许多馒头上,然后再压低价格大量买进。老板殴打我未果,险被反殴后,将一筐馒头以两文钱的超低价格卖给了我。转头我以十五文的价格将其中一半卖给了一帮乞丐。
    第二天,我带着另一半馒头继续前进,路上遇到一个落难的人,我给了他几个馒头,等他吃完了,我跟他要馒头钱,他说没有。我拿出对付我哥哥们的手段,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他上半身的衣服,搜出一块腰牌,一面刻着“燕王府”,另一面刻着“马三保”。那牌子上还鎏着金,我估摸着也能刮下点金屑子,就随手掖进我的包袱里。
    我接着搜他的下半身,他死命捂着裤裆不让我搜。好小子,够狡猾,居然把好东西藏在那。可惜啊,遇上爷爷我了,你爷爷我什么样儿的没见过啊?我二话不说,点了他的穴扒开了他的裤子。
    晦气!里面不但没藏什么东西,还少了件东西,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太监。晦气,晦气!
    我解开他的穴道,他抖抖嗦嗦的穿好衣服。我虽然道德沦丧,偶尔也会良心发现干点好事的。我看他都断子绝孙了,就触发了我的良心,于是我把剩下的馒头都给了他。实在也是因为天热,再放下去就要馊了。
    我继续前进。骑了几天马,屁股不太舒服,决定走一段水路。我就到集市上找了个冤大头,对他展示了一下我的卓越武功,高价把我的小马给卖了。
    我来到运河边,正好有艘船要出发,我赶紧跳了上去。到船上一看,都坐满了,没地儿了。
    我哪是愿意吃苦的人,搜寻一圈,我瞄上了一位看起来很好蒙骗的少妇。我过去装出一付天真样,“漂亮姐姐,能给我腾点地儿吗?我的屁股是尖的,只要一点就行。”
    那个少妇“扑哧”一笑,真的给我挪出点地儿。我小心翼翼的坐下,安分了没一会,我开始乱动,在那少妇身上蹭来蹭去。
    那个少妇生气了,说:“你这个小兄弟怎么回事?我好心给你让地方,你还不老实?”
    我很无辜的说:“我没有不老实啊,只是我的屁股是尖的,坐不稳,老滑来滑去的。”
    一船的人都在哄笑,那少妇气红了脸,“你,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啊?好心没好报!算我倒霉。”说着就要站起来。
    这时坐在我另一边的人站起来说:“小兄弟,我的座给你,你不要为难那位大姐了。”然后他站到了船头。
    我老实不客气的坐下,一船的人都鄙夷的看着我,看又看不死,我才不在乎。
    那个人是个年轻人,长得应该算不错,挺象我家女仆们口中的小白脸。他一直站到了下一个城镇,然后下船了。我也下船了,因为我觉得船晃来晃去很不舒服,所以决定还是走旱路。
    我在酒楼吃了点东西,从集市上买了辆马车,自己驾着继续前进。
    走到半路,有辆马车从后面超过我,那马车一看就很舒服,我眼红了。
    我使劲抽了一下马,追上那辆马车,然后运功很技巧的撞上去,我的车被撞坏了。
    那辆马车停下,我坐在地上蹬着腿开始讹诈,“你赔我的车,你赔我!赔,赔,赔???”
    车夫一鞭子甩过来,“滚开!明明是你自己撞过来的。”
    我在地上打滚,让人看起来像是被鞭子打的,其实那鞭子连粘都没粘到我。我边滚边叫:“打死人了,打死人了!”
    这时有人说话,“阿贵,住手!”
    然后一双手来拉我,“小兄弟,快起来吧。”
    我抬头一看,咦!是他,船上给我让座的那个人。
    他看见我的脸也愣了一下,然后说:“小兄弟,你看我该赔你多少钱?”
    钱虽然是我的最爱,但目前我更想要那车,所以我摇摇头,“我不要钱,你把车赔给我就行。”
    旁边的车夫气得大叫:“你要不要脸?你那破车能跟我们的比吗????”
    “阿贵,不要乱说话!”他制止住车夫,转过头来和颜悦色的对我说:“小兄弟,实在抱歉,我有急事要去处理,不能把车给你。不然我带你到前面的集市再给你买一辆。”
    “好啊!那就这样。”我拍拍屁股上的土,就往车上爬。车夫恶狠狠的瞪着我,我做个鬼脸还回去。
    车夫阿贵把我的车卸掉,马拴在他们的车后面,驾车前进。
    到了车上,果然很舒服。我问那人:“这位大哥,你们要去哪啊?”
    他说:“去北平。”
    北平?和我的方向一致。我在心里算计一下,我要弄一辆车还得自己驾,不如就缠上他,跟他一路走得了。
    我装出一付可怜样,“我也要去北平,去投靠我舅舅,我后妈虐待我,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这位大哥,我车也不要你赔了,你就把我捎到北平,还有管吃管住就行。”
    他看了我一会儿,很奇怪的笑了一下,点点头说:“好吧,我叫程昱之,你可以叫我程大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和。”
    (当当当!答案揭晓,本文恶搞对象是郑和,至于他为什么会当太监,请慢慢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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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不会生气的人
    我和程昱之就像黑与白一样截然不同。
    如果我是乌鸦,他就是天鹅;如果我是烂泥,他就是白雪;如果我是夜叉,他就是菩萨;如果我是世上最讨厌的人,他就是世上最讨喜的人。
    一路上,我坑蒙拐骗无恶不作,他扶危救困非善不为;我时常趁火打劫,他忙着雪中送炭;我习惯恩将仇报,他总是以德报怨??????
    而且他的脾气好得要命,不管我提出多么无礼的要求,他都满足我,一点不生气。
    每次吃饭,我都不客气的点最贵的菜,他什么也不说,付钱时脸色都不变。倒是那个阿贵看不下去,气哼哼的在一边嘀咕:“这也要吃那也要吃,这世上还有你不吃的吗?”
    我做个鬼脸,“有啊,我不吃亏,不吃苦。”
    程昱之就对阿贵说:“他正在长身体,让他多吃点。”
    我对他露齿一笑,前两天刚掉了最后一颗乳牙,新牙还没长好,黑洞洞的豁口正对着他。他也笑了。
    我第一次对钱以外的东西产生了兴趣,在他之前我还没见过不被我气着的人。怎样才能让程昱之生气?我快好奇死了,一路上除了微笑、淡笑、浅笑、似笑非笑,我就没看见过他别的表情。
    我作出种种恶劣的事情来试探他。我浑身泥巴往他身上蹭,往他的茶里投巴豆,趁他睡着了在他额头上画乌龟?????
    他衣服脏了换掉,茶里有巴豆倒掉(他是大夫,一闻就知道),画了乌龟洗掉??????总之是不生气。我没辙,用俩手揪起他的眉角给他摆出生气的样子,可看着还是象在笑。
    后来有一天在客栈,我上完茅房回来,无意中听到了他和阿贵的一段对话。
    先说明一点,大家知道,我的情况特殊,上茅房的问题很关键,我家长辈也早就准备了应对之策,我奶奶从小就从思想上熏陶我,告诉我说:“人生三大快事就是放响屁、拉快屎、穿大鞋。”
    在这个思想的指引下,我娘很顺利的训练出我闪电般的如厕速度。
    所以在他们以为我还在远处方便的时候,我已经站在门外偷听了。
    我听见阿贵问:“公子,您为什么那么忍让那个小无赖?”
    程昱之带着笑意说:“你不觉得他无赖得很有意思?我就想看看一个人能无赖到什么地步。”
    原来好奇心人皆有之,不止我一个。
    我跟着程昱之一路混吃混喝,那个阿贵一直没给过我好脸色,趁程昱之不注意还想打我,不过他也没得到好果子就是了。
    他的拳头还没碰到我,我就大喊大叫,同时偷偷点住他的穴道,让他保持出拳的姿势,待程昱之的视线一转过来,我立刻解开他的穴道,做一个被打飞出去的动作。于是程昱之好好的说了他一顿,又好酒好菜的请我吃了一顿补偿我。而阿贵在门外干啃着馒头百思不得其解,连连叫:“邪门!真是邪门!”
    我还特别喜欢程昱之身上的味道,淡淡暖暖的香气中带点药味。
    我坐车累了就喜欢枕在他腿上,闻着那种味道睡觉。他也从不说什么。
    我们走了十几天,来到一个山坳,遇到了一群劫匪。同时遇劫的还有一堆人。
    领头的劫匪大刀一挥:“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人们吓得飕飕发抖,除了程昱之,他好像无动于衷。
    我可有动于衷。嘿,发财的机会来了!我窜到车外,“嗖”一下弹出一片树叶,嵌进匪首的大刀里,一下镇住了在场所有的人。
    然后我开始谈条件,要求他们每人交三十两雇我打退劫匪。
    他们嫌贵,交易不成情意不在。我挥挥手对劫匪说:“你们抢吧,动作快点,记得不要杀人,老子晕血。”
    劫匪倒狐疑了,不敢轻举妄动。我催促他们:“快点动手啊,你们不抢他们,待会老子怎么抢你们啊。”
    匪首小心翼翼的问:“那您直接抢他们不就行了吗?”
    我不屑的翻他一眼,“你懂什么?老子直接抢老子不就变劫匪了吗?老子怎么能干那种低贱的事呢?而且还要被官府追缉,多麻烦!老子抢你们就不同了,是为民除害,没准还有赏钱。所以别废话,快抢!”说完我朝旁边的大石头凌空拍了一掌,石头化为粉齑。
    匪徒们吓得飕飕发抖,有人想跑,我“嗖嗖嗖”飞出几颗石子把他们定住了,训斥道:“说抢又不抢,耍老子好玩是不是?象你们这样半途而废怎么能干成大事?”
    那些被抢的人这时明白过来了,派了个代表过来说:“这位少侠,我们决定雇你了。”
    我赞赏的拍拍他:“这才对嘛,您这么玉树临风的一个人,才收您三十两,多便宜啊。快去准备好银票,我马上完活。”
    我撒出一把石子,将匪徒们都击倒了。我看看匪首的样貌又问问他的名字,真是好运,居然是官府悬赏五百两捉拿的要犯。
    我回头接过人们递来的银票,清点了一下,没错。挥挥手,“你们可以走了。”
    那些人慌慌张张的赶紧离开了。
    我将银票掖进腰带里,掏出一瓶药,捏开那些匪徒的下巴颏,给他们一人喂了一颗,又解下他们的裤腰带,然后解了他们的穴道。这中间我趁机搜了搜,从那些匪徒身上又搜出几十两银子。
    匪徒们提溜着裤子胆战心惊的看着我,不敢妄动。
    我宣布:“刚刚给你们吃的是毒药,现在,你们乖乖跟着我们的马车走,等老子把你们卖给官府了,老子就会给你们解药。”
    我回到车上,程昱之波澜不惊,吩咐阿贵出发。阿贵嘴里念叨着“妖孽啊妖孽”,挥鞭驱动了马车,后面跟着一群提着裤子小跑的人。
    程昱之问我:“你哪来的毒药?”
    我说:“从你药箱里拿的,叫什么天宝丸。”
    他又笑,“那是女人家保胎用的药。”
    我耸耸肩,“管它呢,反正吃不死人。”我把头往程昱之腿上一枕,伸出手说:“程大哥,亲兄弟明算帐,你和阿贵欠我六十两。”
    程昱之笑笑,掏出一张银票拍到我手上,手指拂过我手腕时顿了一下,随即一把扣住了。我任他扣着,痞痞的说:“你要是想找我的脉门就不要费力了,已经被我练没了。”
    他颇有深意的看看我,松开了手。我没多想他那眼神的意思,因为我的注意力被银票吸引了,三千两。
    我翻翻衣兜,原来的加上刚才赚的,只凑出五百两。我找给他,“不是我要多收你钱,实在就只有这么多。”
    他好笑的看着我:“算了,就算我雇你当保镖了。”
    我赶紧把银票掖回去,声明说:“说好了,我很贵的,这些钱只够你雇我到北平,到时咱们一拍两散。”
    他微笑点头:“就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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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7 PM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有了个师傅
    到了衙门,那个官老爷欺负我是小孩,想赖帐。他也不想想,那么一群匪徒都被我抓住,我能简单了吗?我撸起袖子准备给他点颜色瞧瞧,程昱之抢先一步,掏出一封信晃了晃,那个官老爷立刻变得恭敬异常,乖乖的把银子交了出来,我又强迫他把那几个喽罗买下,他也一一照办了。
    我把七百两银票收好了,官老爷点头哈腰送我们走,捆在一边的几个匪徒急了,叫道:“小爷,您还没给我们解药呢!”
    我挥挥手正要说话,程昱之又抢先一步,微笑着说:“不用慌,你们吃的那是保胎药。”
    几个匪徒的脸立刻变成抹布色,头顶有青烟袅袅升起,却知道惹不起我,敢怒不敢言。
    我没理他们,踮起脚一把扳住程昱之的脸,“你再象刚才那样笑一下。”
    他微笑一下,拨掉我的手说:“这样笑有什么特别吗?”
    我摇头,“不对,刚才你的笑里带点幸灾乐祸,现在没了。”
    阿贵在一边叫:“小无赖你胡说什么?我家公子又不是你,怎么会那么笑?”
    按理说是这样,难道是我眼花?算了,不费这脑子,我还有别的要紧事要问他。
    我伸出手,“把你刚才在官老爷面前晃的那封信给我瞧瞧。”
    程昱之浅笑:“上了车再看吧,已经耽搁不少时间了。”
    到了车上,我枕在程昱之腿上看那信,是个叫朱栋的人写给程先生的,这个程先生应该就是指程昱之,他好像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夫,姓朱的请他来给狗儿子朱高只看腿疾。
    看完信我更糊涂了,问程昱之:“这封信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那个官老爷一见就变了脸色?”
    程昱之解释说:“这信没什么好怕的,主要是写信的人可怕。”
    “哦?这个朱栋很厉害吗?”
    “朱栋?咳咳,是朱棣,他就是燕王。”程昱之的浅笑变深了些。
    “哦,怪不得,这个燕王也很有意思,还给狗起名字。”
    “狗?这信里哪里提到狗了?”
    “呶,这儿不写着犬子朱高只,真有意思,狗儿子还跟他姓。”
    忽然我的枕头开始颤动,我一抬眼,好希奇!程昱之正在大笑!我忽一下坐起来,扒住他的脸仔细观察这奇景。
    他拨下我的手,深吸了几口气变回浅笑:“犬子是自谦的话,指自己的儿子,还有是朱高炽,不是朱高只。你读过书吗?”
    大笑没了,我遗憾的躺倒又枕回他的腿上,说:“读过。”
    “那你把信给我念念。”
    我今天终于看到了程昱之的一种新表情,心情很愉快,就顺从的读信。我刚念了几句,程昱之就打断了我,“算了,别念了,你究竟认识几个字?”
    我扳起指头数一数:“银票上有的字我都认识,房契我也认得,我还会写自己的名字,然后金啊、银啊、翡翠啊、宝石啊那些值钱的东西我也知道,再来,我还念过半篇论语,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两三百个,哎呀,想不到我认识这么多字!”
    程昱之的笑僵了一下,然后拽我起来,“你认识的字太少了,你得再多学点。”
    我又瘫下去,“不要,我要认识那么些字干什么?我会算帐就行了。”
    程昱之又拉我起来,“在生意场上总要用到文书合约什么的,若有人在文字上动手脚,就可能把你全部的钱都抢去。”
    我一舞拳头:“他敢!老子一拳打死他!”
    他给我讲道理:“人说恶虎难敌群狼,他若有合约在手,就可以报官抓你,你武功再高也架不住人多,到时候你就算逃过了也要东躲西藏,还怎么去发财?”
    没在一起呆几天他倒是把我的秉性给摸透了,一下我就给说服了。我决定跟着他念书,不过我也不能白念,我是有条件的。
    “那以后你要帮我洗衣服,也要洗出你身上的那种味道。”
    程昱之奇道:“为什么我要帮你洗衣服?”
    我振振有词:“我要念书,还要保护你,没时间啊!”
    以后我的衣服就由程昱之洗了,可是还是没洗出那味道,所以我还是喜欢靠着他。
    后来我的头发也由他洗、由他梳了,要不是我的情况特殊,我自己都准备让他帮着洗。
    自打程昱之接管了我的着装梳洗,我就齐整多了。有一天我拿镜子照照,发现自己长得还挺好看的,然后我要求程昱之给我涨工钱,理由是我这么好看的保镖能替他长脸面。于是我又敲到了五百两。
    我就这样得了寸再进尺,若说原来我只表现了三分无赖,那现在我就有九分了。
    依旧是阿贵表示不满:“小无赖,你怎么越来越混帐了?”
    “你懂什么?老子原先那是吃人嘴软,当然要老实点了。现在我是办事拿钱,凭本事吃饭,老子干嘛还要讨好你们?”我瞧不起他,什么都不懂,怪不得这么大个人只会赶车。
    “啊?”阿贵张口结舌的呆在那,“你原先那样叫讨好我们?”
    一路无事,没几天到了北平。我一直犹豫要不要和程昱之一拍两散,实在是他把我伺候得太舒服了,而且我还没把他弄生气呢。我想了想决定骑驴找马,先赖着他,等我找到发财的路径后再和他散。所以我也跟着来到燕王府,天下第一富的四儿子家。
    燕王亲自接待了他,然后我才知道程昱之居然是江湖上有名的“阎王愁”。
    说到这个阎王愁,也是鼎鼎有名,声名还要胜于我慕容世家。阎王愁其实是指一个神医世家,因为他们的医术太厉害了,以致于阎王都要发愁鬼蜮空虚,所以江湖上称他们为阎王愁。
    这个家族还有一个称呼叫“无冕之王”,你想任是帝王将相也逃不了生老病死,阎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这么一个可以从阎王手里抢人的神医家族,谁能不尊敬讨好。所以无论是黑道、白道、官道、民道,见了阎王愁都得礼让十二分。
    而这个家族的人十分低调和自律,都是谦谦君子,仁心仁术,从来不会利用手里的医术去掠取什么,所以各道人士更是发自内心的敬重阎王愁。
    这个家族最有名的一种药就是“速效救心丸”,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吃下它就能从鬼门关跑回来。这种药在江湖上一粒能卖到一万两银子,还是有价无市。他家另外还有好多秘方,也值很多很多钱。
    程昱之正是这一代的阎王愁。我看不到他了,只看见金元宝汇成的洪水哗啦啦向我涌来。
    “郑和,你怎么了?怎么流了那么多口水?”程昱之在摇我,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见完燕王到了庭院里,燕王府的几个奴仆正诧异的看着我。
    “啊?没事,咻~”我使劲吸一下口水,太多,没全吸进去,我凑过去在程昱之的前襟上蹭干净了,堆上谄媚的笑:“程大哥,我决定了,继续当你的保镖,然后我还想跟你学医。我当保镖呢一个月的工钱是三千两,我跟你学医呢,每个月要给你束脩一百两。以后你每月只要给我两千九百两就够了。就这样说定了。”
    所有的人的眼珠子都要飞到眶外了,连程昱之脸上的淡笑都断裂了一下。我握好拳头等着,谁要敢反对,我就帮他的眼珠飞出来。反正不管是偷是抢是骗是诓,我也要把阎王愁的秘方弄到手。
    程昱之注意到了我的拳头,赶在阿贵抗议之前答应了。那些人的眼珠又在眶边留恋了一会才回去。
    答永夜:北京的称呼源于永乐元年迁都后,此时他还是燕王,所以叫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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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7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找到了第二职业
    我成了程昱之的徒弟。燕王府拨给他一个两进的院子,内院就我和他住,外院接待客人兼阿贵住。
    我每天跟着程昱之认字、读书、学医。我发现当真是术业有专攻,我好像没长学医的那根筋,好好的一部《黄帝内经》,愣让我念成了武学宝典,我又练成了一门绝世武功。而我的医学水平仍然为零。
    不过在另一方面我取得了一些突破,我帮程昱之开发出很多表情,象什么无可奈何啦,哭笑不得啦什么的。我相信让他生气是指日可待了。
    我放弃了学医,当然每月的学费也不许程昱之扣了。我现在有了新目标,我要把程昱之收到我手下,这样他挣到的钱自然也就是我的了。不过他们这些书生最讲究什么威武不能屈的,我得慢慢来。
    因为我不学医了,程昱之钻研医术的时候我就没事干了,我便在燕王府里寻摸弄个兼差挣点小钱。
    燕王府里有很多侍卫,他们经常在一起比武切磋,我就混到他们中间,提议他们来点彩头。不几天,赌拳运动在燕王府开展起来。我也加了进去。
    开始时我装成很弱而不自知的样子,向一些二三流的人挑战,屡战屡败。在大家都认定我是个孬种的时候,我向王府里最厉害的那个侍卫发出战书,并拿出我所有的钱押自己赢。
    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不自量力,所以都把宝压在那个侍卫身上,我的赔率达到一百比一。
    到比武那天,所有的人都等着看我出丑然后拿走我的钱,我当然让他们失望了,我只用了五成功力就赢了。
    那天我收银票收到手软,那些侍卫以为稳赚不赔也都把家底压上了。那晚上我就是在银票堆上睡的。
    可惜乐极生悲,由于涉案金额过于庞大,惊动了燕王,他来过问这件事了。
    看在程昱之的面子上,他没直接把我抓起来,而是叫我去训话。他说了我一堆的罪状,如在王府里赌拳扰乱了王府的秩序,弄乱了人心,涉嫌诈骗等等。最后说我的那些钱都是非法所得,必须交出来还给他们。
    我一听让我交钱就急了,我义正辞严:“我装了那么长时间的孙子,又辛辛苦苦干了场架才赚来的钱凭什么交出来?”
    燕王规劝我说:“你这样弄来的钱不觉得亏心吗?侍卫们都要靠那些钱养家,你若还给他们,他们都会感激你的。”
    我鼻孔朝天哼一声:“我要他们感激我干什么,那种虚名又不能当饭吃。我想要的东西就要抢到手,才不管亏心不亏心。”
    燕王忽然大笑起来,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你是个真小人,本王喜欢!那钱你就留着吧,他们要不是先贪财也不会入你的套,就当是给他们一个教训。不过以后你不能再赌了,你武艺那么高强,整天无所事事也是浪费,就到本王身边做个侍卫吧。”
    我赶紧问待遇:“那你给我多少钱?我师傅可每月给我三千两。”
    燕王又大笑:“好小子,对你师傅都这么狠。本王可给不了你这么多,不过跟着本王会得到比钱更好的东西,就是权力。”
    我摇摇头,“不要,我只喜欢钱,现在当贪官都要被剥皮的,我要了权有什么用?”我想了想,补充说,“要不你给我一块免死金牌,许我贪污,我就跟着你干。”
    燕王笑得更响了,点头应允:“只要你在本王的羽翼下,本王保你不死,不过你不能做得太过份。”
    我眉开眼笑:“那是,那是,您放心,我也怕麻烦的,一定贪得神不知鬼不觉。不过我师傅那的钱我也要赚,所以我不能天天应卯,只能兼差。”
    燕王叹服的看着我,“你师傅究竟从哪刨出来你这么个宝贝,也太无耻了,不过你无耻得对了本王的胃口,就允了你。”
    于是我就成了燕王的兼差侍卫,平时我都在程昱之那待着,燕王出府时我就跟着去保护。由于我护卫得力,燕王对我越来越看重,我就成了燕王跟前的大红人。燕王说我这种真小人比伪君子好对付多了,只要满足了我的条件,就可以放心的任用。
    有一次,我跟着燕王出巡,在外面住了十几天,我在燕王的默许下,狗仗人势的趁机敲了许多竹杠。
    回到府里,我没象以往那样急着数钱,而是抱住程昱之把头闷在他怀里使劲闻了半天,十几天没闻到他的气息,我浑身都觉得不对劲,连敲竹杠都少了兴致。
    那一天我就象只小狗一样跟在他后头不停的嗅啊嗅,到了晚上我还觉得没过瘾,就跳到他床上要和他一起睡。
    他一口回绝:“不行,这于理不合。”这还是他第一次拒绝我,挺希奇。
    我不服,反驳道:“两个大老爷们睡在一起有什么关系。”
    他呆滞一下:“你是爷们吗?”
    我大怒,拍着胸脯叫道:“你敢瞧不起老子!不要以为你是我师傅老子就不会揍你。告诉你,老子就爱欺师灭祖!不然咱们比划一下,看谁打得过谁就是爷们。”
    他不肯跟我打,但也不肯跟我一起睡。真是油烟不浸!臭书生就是这么麻烦!
    我不耐烦了,点住了他的穴位,问他:“你是想象僵尸一样睡还是想能随便翻身?”
    他坚持威武不能屈。别指望我会心软!我就真的让他整个晚上就那么僵直的呆着,我自己抱住这根棍子睡得呼呼的。
    到第二天早上,我解了他的穴,没法子,我还等他帮我梳头呢。他的手已经僵了,我给他输了点内力疏通了一下脉络,他才能拿住梳子,抖抖嗦嗦费了半天劲才给我梳好头。后来去给燕王世子朱高炽扎针灸时那手还直抖呢。
    哼!谁让他跟我对着干,活该!
    到了晚上,他早早的进了屋,把门给插上了。我本来还没准备和他一起睡,他这么一来倒把我的邪劲给挑上来了。爷爷也是混过丐帮的,偷鸡摸狗的事也会干,再说凭爷爷的身手,有什么门能挡得住?所以我又爬到了他的床上。
    我手指按在他的穴位上,问他:“今天你选哪种睡法?”
    他闭上眼吸气复吸气,然后睁开眼,咬着牙说:“后一种。”真遗憾,差一点他就要发火了,居然又给压下去了,看来我还要继续努力。
    我松开手,在他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置窝好了,闻着他的味儿,心满意足的说:“这才是我的好师傅。”
    这些天写这个比较有感觉,周日会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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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8 PM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成长的烦恼
    以后我就和程昱之一起睡了。他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我越闻越上瘾,现在离了他我就睡不着。因为这个我不肯跟燕王出长差了,所以敲竹杠的机会锐减。墙外损失墙内补,我自动将月薪涨到了四千两。
    几个月后,程昱之所有的银票都到了我手里,他想趁机解雇我。想得美!我就等这一天呢。我让他写欠条,攒到一定数目就用一张秘方来换。等所有秘方都到我手里了我也不会放过他,反正遇到我他只能自认倒霉。
    日子一天天流过,我也慢慢长大了。我的牙长齐了,个子长高了,胸部也有了起伏。
    然后有一天早上起床,我发现裤子上都是血,我第一反应是程昱之打击报复我,一把揪住他的领口,“你对我干什么了?怎么我裤子上都是血。”
    他的表情变得很可疑,斟酌了半天说:“我什么也没干,你自己查看一下,床脚那个柜子里有换洗的东西。”然后好像逃似的离开屋子。
    一定是做贼心虚,等我找到证据看我怎么收拾他!
    我检查半天,没发现伤口,真奇怪!忽然,我灵光一闪,想起我临离家前我娘曾嘱咐过我,女孩子一旦长大就会来月事那东西,莫非我这就长大了?
    我边努力回想我娘教我的处理方法边到柜子里找换洗衣服。
    在我衣服的旁边我发现一个奇怪的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摞白布包着棉花叠成的条状物,不知程昱之做出来干什么用的,倒是正合我用,我不客气的就拿来用了。真是人要命好,踩了狗屎捡黄金!
    听我娘说,经血是比较污秽不干净的东西,我那比芝麻还小的羞耻心这时有点觉醒了,我抱着换下来的衣服床单躲躲闪闪来到井边,打了水自己洗。
    我洗到一半的时候,程昱之不知从哪冒出来了,说水太凉,让我回去,他来洗。我正洗得心烦,就把那点羞耻心给压下去,让给他洗了。
    女人的事还真麻烦,我肚子有点疼,恹恹的躺在床上。程昱之晾好东西进来,给我把了把脉,抓了几种药煎好了给我喝,不一会就好多了。真是个有用的人,我一定不能放了他。
    我想起我娘说过,女人来潮后和男人在一起玩妖精打架就会生小宝宝,我再和程昱之睡在一起会很危险,我决定戒掉程昱之。
    晚上我要求一人睡。程昱之明显松了口气,赶紧到另一个屋子铺好了床。
    第一个孤枕的晚上,我一个人从床这头滚到那头,就是睡不着;第二个晚上,我数了几万只小绵羊直到天亮;第三天白天,我找了一堆侍卫干架,打得筋疲力尽的回来,浑身的骨头都在叫累,可还是没法入睡。
    第四天半夜,我手持烛台出现在程昱之的床前。他先是受了点惊吓,待看清是我平静下来,叹口气问我怎么了。
    几天没睡好觉我已经明显元气大伤了,可怜兮兮的说:“我睡不着。”
    他看看我乌青的眼眶,又叹一口气,掀开被子,“上来吧。”
    我“呼”一下吹息了蜡烛扔到一边,跳到床上,拱进他怀里,他帮我掖好被角,搂住我又叹了口气。我抱住他的腰,闻着他的气息,觉得一阵睡意袭来,很快坠入了甜梦乡。
    以后每个月我都会有那么几天不自在,程昱之都会给我煎药,而那个柜子里总有很多那种条状物,我不客气的取用,他都没发现。(程昱之批注:天知道!)
    好象是在一夜之间,我变成了美人。这话不是我说的,而是那些侍卫说的,他们在背后议论时让我听到了。
    他们说,我的腰肢比王府最好的舞娘的还要柔软,走起路来那叫摇曳生姿;我的眼睛比燕王最宠爱的梅妃的还要亮,看起人来那叫顾盼生姿??????类似的话有许多许多,最后的结论就是我是个美人。
    他们看我的眼神开始不对了,我轻轻一笑有人就会两眼发晕。原来对我敬而远之的人忽然对我热情起来,不时的有人给我送这送那。
    从来不管我占人便宜的程昱之忽然开始多管闲事,不许我收那些东西,并威胁说我要收了他就不雇我当保镖了。我斟酌一下不能因小失大,忍着心痛把那些东西退了回去,又据此要求他给我涨月薪。不过他现在没钱,只能打欠条。他在我这儿的欠条已经很多了,再攒一阵子就可以让他签卖身契了。
    因为我的体质很特殊,是真正的冰肌玉骨,怕冷不怕热,不论多热的天我都穿得很严实,于是便有谣言说我是女人扮的。府里的男人象苍蝇一样在我旁边绕来绕去。
    人说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我家长辈加起来抵过三个诸葛亮,所以才能制定出旷世绝伦的佳人绝代行动。可是,正如另一句古话所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们千算万算,独独忘了我慕容家的人向来是小时长相一般般,一旦长开了就必然容貌出众,那风姿是穿着麻袋也掩不住的。
    为什么不趁我不懂事的时候给我毁容呢?现在叫我自己怎么下得去手?容貌我是不吝惜,可我怕疼啊!不行,我一定不能让人看出来,我要自己想办法。
    我不是武学天才嘛,经过一番钻研,我练成了缩胸功。适逢夏日,我穿着薄薄的小褂在府里好好兜了三圈,喝茶时故作不当心将衣服打湿贴在了身上。我使劲挺着也没突出的胸部叫绝大多数的人都相信了我是个男人。府里的男人们很是失落了几天。
    那天程昱之很奇怪,脸上失去了惯常的笑容,有点铁青,我敢拿我的脑袋打保票,他是生气了。
    他命令我回屋换衣服,晚上睡觉还把背对着我。他说我要再敢穿成那样,他就不许我再和他一起睡。我虽然可以点他的穴,但躺在他怀里比抱着硬梆梆的他舒服多了,我就屈服了。他这才转过来,我赶紧滚进他怀里。
    我其实也不愿意那样,运功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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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3 12:39 PM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管叫色狼变贱狗
    自我平胸演示后,虽然我笑的时候还有人晕,看我的眼神干净多了。有几个龙阳癖让我揍过以后也老实了。只除了燕王的二儿子,朱高煦,一个男女通吃的家伙,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感觉有只粘乎乎的蛤蟆在背上爬。
    看在燕王的面上,我忍着没揍他。他却越来越过分,一见我就老说什么断袖分桃的话,我回去一问程昱之才知道那是指龙阳癖,我就有些怒了。偏那小子还不知收敛,还想动手动脚。当然他武功差我很多,一次也没得逞。我终于忍无可忍。
    妈的,想玩我,也不看看你爷爷我是谁!爷爷我为祸乡里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个山头吃草呢!爷爷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有一天,他又对我说那些疯话,我对他一笑,他的眼就直了。我走到曲径通幽的地方又回眸一笑,他就晕陶陶的跟着来了。
    一到没人的地方,我二话不说,点了他的哑穴,撂倒了他。
    我一脚踩住了他某个蠢蠢欲动的部位,咬着牙说:“小子,别以为你是皇帝老爷的龟孙子老子就怕你,老子有的是办法人不知鬼不觉的整治你,你他妈要再敢对老子唱后庭花,老子就一脚踩爆了你。今天先付点定金。”
    说完我拿脚在那块儿碾了碾,控制的力道既不会踩坏了他还能疼死他。他捂着裤裆弯成一个虾米晕了过去。
    我唱着小曲回到院里,程昱之问我为什么那么高兴,我说刚踩死了一只蛤蟆。正说着,一个丫头慌慌张张跑来请程昱之去给朱高煦看病。
    我勾下程昱之的头在他耳边轻声的嘱咐他:“记得给他解一下哑穴。”我刚才忘了。
    程昱之看看我,就去了。
    朱高煦的隐疾治了很长时间才好。那点挫伤就是不治生扛也早该好了,依程昱之的水平更不应该会这样,我严重怀疑程昱之暗中动了手脚。不过正好替我出了气,所以那些天我特别乖。
    以后朱高煦一见我俩就会不自觉的夹紧两条腿。
    那些小角色好对付,燕王那就不怎么好办了。燕王骨子里也是个小人,所以常常能看穿我的一些伎俩。他虽然也见到了我平胸的样子,却仍然怀疑我是女人,不时明的暗的拿招刺探我。我当然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有一天,燕王一大早派人来叫我,我去时他还躺在被窝里。他遣退了旁人,独留下我,然后就赤条条的起身了。
    爷爷是谁啊?爷爷看活春宫长大的还怕这个?我面不改色心不跳,藐视的看看他的那话儿,假装关切的说:“王爷,您那玩意儿不太雄伟哦,要不要让我师傅给您弄点药催催?”
    他的脸当即变得象万花筒一样五颜六色的,僵了一会儿,他恶狠狠的说:“快来伺候本王穿衣!”
    我打个千,“对不住,王爷,我自个儿的衣服都穿不利落,只怕会把您的裤子套到头上。您还是靠自个儿吧!”
    他边穿衣服边咬牙切齿的问我:“你就不怕本王杀你?”
    我抖着腿不在意的说:“怕啊,不过谁有那本事来杀我呢?而且我有免死金牌啊,您不会说话不算话吧?”
    燕王亏就亏在他是个要面子的小人,而我是个什么都豁得出去的小人。他要和我计较等于是拿碧玉撞瓦块,赔的只能是他。他是聪明人,所以他的火气很快降了下来。
    这时飞来一只苍蝇,我拔出匕首一挥,苍蝇飞走了。燕王正要找面子,看见了就笑话我:“郑和,你的武功烂很多啊,连只苍蝇都削不死了。”
    我对着刀刃吹吹气,凉凉的说:“谁说的?我把它阉了,省得它老想四处播种。”说话间我的眼睛有意无意的瞥过他的两腿之间。
    他脸色大变,打了个寒战,像要甩开一条毒蛇一样挥挥手说:“你退下吧!”
    我洋洋得意的告退出来。
    哼!燕王又怎样?你要敢对爷爷瞎起心思,爷爷就敢叫你变阉王!大不了爷爷我掳了程昱之跑路。
    燕王过了几天再召见我时就一切如常了。他是大人物,不会意气用事,这府里就属我武功最高,而且不是高出一点半点,他还需要我这么一个人在身边。只要撸顺了我的毛,我还是挺称用的,所以我依旧是他跟前的红人。
    以后燕王就对探知我的性别失去了兴趣。曾经有人在他面前感叹我不是女人可惜了,他接了一句:“他要是个女人,配他的男人只怕会多此一‘举’。”
    秋天来的时候,程昱之给我做了个皮护腰,垫得比较厚。戴上后我的细腰变成了水桶腰,胸部就更不明显了,于是除了睡觉我都带着。府里的人都以为我秋膘贴多了,惋惜了一段时间后也就习惯了。
    我练成缩胸功后信心大增,曾决定再接再厉修炼出阳功,这样就绝对不会有人以为我是女人了。可是有的变没的很容易,无中生有就难了,我始终没练成出阳功。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彻底放弃了这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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