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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nny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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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 恶魔法则 作者: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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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7:59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五章 历史
  
  整整三十五年之前,罗兰帝国历九百二十五年春。
  
  或许很多人早已经忘记了这一年的春天发生的事情。在大多数人的心里,三十多年前的这年春天,似乎唯一值得记忆的,就是这年的春天来得似乎格外的晚。
  
  初春的早寒席卷了整个大陆中部,而为了防止士兵们在春季操演里被冻坏,军方统帅部特别赶制了一批厚实的军装,经过忙碌的工作,总算在春季操演之前发送到了各个军队之中。
  
  然而,这年地春天并不只是这么简单。对于帝都地人来说,这年春天发生了很多很多后来影响了整个大陆的事情。
  
  在这年春天,皇帝陛下奥古斯丁六世,正式确立了他唯一的儿子,大皇子亚文的皇储地位。而也在这个春天,罗林家族的家族的族长病逝,罗林家族地雷蒙,继承了伯爵爵位,成为了新的罗林伯爵,继承了那块土地肥沃地罗林平原。
  
  在帝国的年轻贵族之中,这位二十岁的雷蒙,毫无疑问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他的才华,他的杰出的武技,还有在军事方面展露的天才,都让所有看好他的人相信:武勋世家罗林家族,又出了一个杰出的族长。
  
  而这个时候,年轻地雷蒙伯爵最好的朋友,则是刚刚被确立了皇储地位的大皇子亚文。一位是年轻有为的未来帝国将军,一位是未来的帝国皇帝,两人笃好的私交,使得人人都看好罗林家族地未来……分明就是预示着未来的一代明君良将。而在这个时候,有谁会想到在未来地某一天,这位被认为是未来地皇帝的大皇子会兵败身死?而这位前途不可限量地罗林家族族长,则会落到身败名裂,丢官罢爵?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年轻的,充满了希望的,是春风得意的。
  
  ‖样处在自己黄金年华地,还有李斯特家族的那位族长。那是一位帝都着名地美男子,他地博学多才,还有聪明风趣,在他来到帝都的短短一年之内,就以他的个人魅力征服了整个帝都地贵族圈。从音乐、花卉、艺术、天文、占卜、历史、舞蹈……仿佛就没有一样东西是这位李斯特先生不会的,而他英俊得犹如太阳神一般地脸孔,醉人的微笑,更使得无数贵族少女和贵夫人为之倾倒。
  
  连皇帝陛下奥古斯丁六世都封了这位李斯特先生一个爵士头衔。尽管爵士头衔是不可世袭的低级爵位,但是由皇帝陛下亲封地爵位,还是让李斯特先生在帝都里身价倍增。
  
  而同时,这位李斯特先生还拥有亿万身家。作为大陆着名的富豪家庭,他地背景让人艳羡:年少多金,才华横溢,使得他成为了无数少女心中地情人。
  
  更加值得纪念地是,就在这一年的春天,帝都的那位蓝海学者,终于一飞冲天!
  
  所有人的记忆里,大约在几年前,一个叫做蓝海的中年人来到了帝都,没有人知道这个老家伙是从哪里来地。他从来都是一身素色的棉袍,满头的长发就那么随意的被散着,他选择居住在平民聚焦的城南,在他所居住的那条长街上,每个人,每天,都看到这位蓝海先生微笑着在大街上走过。
  
  无论你是谁,哪怕你只是一个面包店地老板,或者一个车马行的车夫,只要你和他打招呼,他也会微笑着对你点头。
  
  在这些平民的眼里,这位蓝海先生是博学多才的!因为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多次的为大家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
  
  如果你生病了,看不起医生,那么你可以找蓝海先生求助,他会给你找出一些就连专业地医生都看不懂的草药来,很快就能治愈你的伤病。
  
  —始的时候,人们以为这位蓝海先生是一名医生。
  
  后来,当隔壁的一家经营不善的杂货铺地老板决定出售自己的产业回老家,可是多年积累下的帐目却怎么算也算不清楚,蓝海先生只为他算了一个下午,就把六年的帐目全部结算清楚了。
  
  这个时候,人们又以为这位蓝海先生是一个出色的帐房先生。
  
  再后来,一个做皮货生意的商人把所有的皮货都铺在院子里暴晒,而蓝海先生却跑去告诉他,未来的一个月将会阴雨绵绵,劝说他把这些怕潮湿的货物全部运送出帝都去。当时烈日炎炎,正是一年之中最炎热的季节,没有人听这位蓝海先生的劝告。
  
  结果,果然如这位蓝海先生所言,两天之后,暴雨倾盆,连续一个月的暴雨,使得澜沧运河多处决口,那个皮货商人因此而损失惨重。
  
  之后,人人都以为这位蓝海先生恐怕是一位占卜师。
  
  随后,一个裁缝为了给一位贵族老爷制作一条新地袍子,结果却因为不小心丢失了那个贵族给他地布料,找到了蓝海先生求助。而蓝海先生却只随意扯下了一条窗帘,一个下午就用那一条窗帘做出了一件新地长袍——而凡是看到那件长袍地人,都没有一个不夸奖这件衣服地样式漂亮。
  
  这个时候,人们开始惊奇了……还有什么事情,是这位蓝海先生不会地?
  
  他的名气开始传扬出去。
  
  一个在贵族家里当花匠的人,不小心使得那位贵族最喜爱地几盆花死掉了,求助蓝海先生。而蓝海先生教了他几个办法之后,那几盆已经死去的花草,居然就能奇迹般的复活。
  
  一个贩运牲畜的商人被对手欺骗,花了大价钱买下了一千匹劣马,面临赔本的时候,他求助于蓝海先生。结果蓝海先生陪着他去看了看那些马匹,挑选出了两匹怀孕母马,然后对这个商人叮嘱了一番。
  
  结果,那两匹怀孕的母马,居然产下了两匹最上等的骏马!而且两年之后,那两匹骏马被训练成了日行千里的良驹,仅仅出售这两匹马的钱,就让那位商人赚回了所有的本钱。
  
  最神奇的是,当某一天晚上,一个小偷闯入了蓝海先生的房子里……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天亮之后那个小偷已经换上了一身仆人的装束,从此留在了蓝海先生地身边,成为了他忠心的仆人。
  
  蓝海的名气开始在帝都里传扬起来。周围的一些平民人家,开始有人请求蓝海先生教育他们的孩子。
  
  在蓝海先生来到帝都的三年之后,他已经成为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学者。虽然他住在平民区,吃普通的面包,没有马车乘坐,住在一个简朴地小院子里,甚至哪怕面对一个马夫都会客客气气的打招呼。
  
  但是,人人都很尊敬这位先生。当然——某些帝都里地学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蓝海的存在,是对自己身份的侵犯。
  
  №为一个学者,怎么可以混迹在肮脏地平民区呢?听说那个蓝海,居然有时候出门连鞋子都不穿……这简直太失礼了!
  
  ≮是开始有人上门找碴儿,以讨论学问的名义去对这位蓝海先生挑战……但是无一例外的,每一个来上门找麻烦的学者,最后都会一脸羞愧的离开。而蓝海,依然每天搬着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的槐树下晒太阳。
  
  他的名气开始传扬到一些贵族的耳朵里。开始地时候,这些贵族认为,蓝海不过也是一个传统的学者……就好像那些需要讨好自己这些贵族,在身边吹嘘拍马,帮助自己附庸风雅的那些“学者”。
  
  结果蓝海拒绝了几乎所有的“邀请”。
  
  这个举动使得他成为了不少贵族心中的“不识抬举的乡巴佬”。
  
  偏偏的,就在帝国九百二十五年的春天。三年一次地学者学术大会里,出人意料地,这位淡薄名利地蓝海先生,居然也参加了。
  
  这是一个聚焦了帝都几乎全部最有名气的学者的聚会,这也是一个学者们借以传扬自己名气,抬升自己身份的最好的机会。帝国所有地博学地学者,都会在这个大会上宣扬自己的学说,展示自己的博学。根据历来的传统,凡是在这个三年一度地大会上能表现出色的人,往往都会被聘用为宫廷学者!
  
  而这一次,所有人地风采都被蓝海盖住了。
  
  在一大群身穿华服地学者之中,身穿素袍,光着脚的蓝海,是那样另类。在众多嘲弄地眼神下,蓝海对那些着名的学者提出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当一个人初生还是婴儿地时候,并不会因为赤身裸体而感到羞耻,可是为什么当长大了之后,却都穿上了厚厚的衣服,以赤身裸体而感到羞耻?
  
  第二个问题:他问,对于野兽来说,生活的全部,就是:交配、争斗、猎食。而人类地生活里,也同样如此:交配、争斗、猎食。那么,人与野兽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第三个问题,更是有趣,他请上了当时帝都最着名的一位大学者。然后他请那位学者手里拿着一束盛开的鲜花,而自己则不顾众人惊讶地眼神,把一块牛屎捧在手里,然后他笑着问:请问你们看见我的时候想着什么?而我看见他的时候想着什么?
  
  这一番奇异地举动,使得所有人都震撼了。
  
  在云集了几乎可以说是整个帝国最着名地那么多知名学者的大会上,没有一个人能完整的回答清楚蓝海的三个问题。
  
  在一番激烈的讨论之后,蓝海轻松的宣布了自己的答案:
  
  第一个问题:他告诉大家“当你现在穿着衣服的时候,掩饰的并不是你的身体,掩饰的是你内心的羞耻,而婴儿则是没有羞耻心地。”
  
  第二个问题:人与野兽的区别,全场没有一个人能准确地回答出。而蓝海则轻松的告诉大家: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会在这里“思考”这个问题,而野兽则不会。
  
  而第三个问题更是有趣。他手里棒着牛屎,看着对面的那位手棒鲜花地大学者,问他看着自己的时候,看到的是什么。那个大学者当时对蓝海带着嘲弄的语气说“我看见的是牛屎”。蓝海也丝毫不生气,反而很优雅的告诉对方“我看见的是你手里的鲜花。”
  
  正当那位大学者以为蓝海是变相的对自己服软的时候,蓝海的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彻底无言。
  
  “你眼睛里看到的是牛屎,那是因为你的心里想着的牛屎。我眼睛里看到的是鲜花,那是因为我心里想地是鲜花……先生,这就是我们之前的区别。”
  
  蓝海用这三个问题,巧妙的给了这些虚伪地学者们一个最大的讽刺。第一个问题,讽刺了这些家伙的羞耻心;第二个问题,讽刺了他们不会思考……而第三个问题,则讽刺了他们的内心肮脏。
  
  说完了所有的话之后,蓝海微笑着离场。
  
  在这一天之后,蓝海的大名彻底在帝都打响,他一人就把数百学者问得哑口无言,而事后还有不少人羞愧得离开了帝都。
  
  在帝国九百二十五年春天地这天傍晚,蓝海坐在大槐树之下,手里棒着一杯茶水,身边那个被他收留的小偷仆人静静的立在身后。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仅十岁的少年站在蓝海所居的小院子的门外,已经足足的站了一个下午。
  
  这个少年瘦瘦高高,相貌很清秀,身上的穿着看来,似乎出身贫寒。只是他站在那,眼神里却带着一股子与众不同的神气,仿佛带着一种骨子里的骄傲。
  
  他从中午地时候一直等到了下午,直到傍晚地时候,蓝海所居住的小院的门打开的时候,他才走了进来。
  
  “蓝海先生。”他就那么站在门口,清秀的脸上满是坚定:“我来请求您收我为徒。”
  
  蓝海笑了,他没有起身,依然坐在那儿,手里棒着茶,他注意到了这个年轻的孩子脚上地鞋子已经磨破了,注意到孩子脸上的灰尘,注意到了孩子瘦弱的身子。
  
  “你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西北。”少年回答:“我走了一个月,一路来到帝都,三天前我听到了您的名字,我觉得您可以解除我心里的困惑。”
  
  “你想在我这里得到什么?”蓝海对这个孩子产生了兴趣。
  
  “答案。”少年的声音很低沉:“先生,我听别人说,你是帝都里最聪明博学的人。我来自西北,我的家住在德萨行省,我地曾曾祖父曾经是一名贵族,我的祖父是一名军官,我的父亲则成为了一名军队里的铁匠。他告诉我,军队会保护我们。可是我的姐姐在三年前死了,我的家被异族扮成的马贼光顾,那些异族的强盗侮辱了她,把她的头割了下来,挂在了院子里地篱笆上。我的母亲抱着我躲进了地窖里, 我听着那些强盗侮辱我的姐姐,听见我姐姐的哭喊,可是母亲捂住了我的嘴巴,我们没有出去。强盗走后,母亲哭泣了三天三夜之后,也病死了,父亲在一年前被马贼杀死了,他留给我的全部财产,只有一把剑和五个铜角,还有一句话……‘活下去’。尊敬地先生,像我这样地人,在西北德萨行省还有很多。我不知道,难道这命运是仁慈的神灵规定地吗?难道我们地悲惨命运,就无法改变吗?”
  
  ≠年的声音沙哑,他的眼神里似乎有一种东西,就连蓝海都不忍直视。
  
  他看见了少年身后的一个布包,包里似乎是一柄剑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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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7:59 PM |只看该作者
  过了好久,蓝海叹了口气。他看着这个少年,满脸歉意:“孩子,很抱歉,你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年幼稚而坚定地脸庞上,闪过一丝深深的失望,他正要转身离去,蓝海却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年站住了脚步,蓝海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少年的身边,他看着少年的眼睛,低声道:“有些事情,我们无法去思考出答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一定要有了答案,才能去做地……很多时候,我们会先去做,然后再看结果。我们可以先去做,哪怕这样地尝试是失败地,那么至少我们可以知道,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这也是一种收获。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去想,而不去做,那么可能等你想一辈子,都没有任何结果。”
  
  顿了一下,他缓缓道:“我没法告诉你答案,但是我可以帮着你去尝试……孩子,你想学什么?”
  
  “武!”少年的回答很坚定。
  
  蓝海笑了:“武?你应该知道,我是一名学者。”
  
  ≠年沉默,他似乎有些难堪,又有些失望。不过蓝海却仔细的盯着这个少年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道:“你跟我来吧。”
  
  说着,蓝海似乎正要回身往里走,却又问了一句:“差点儿忘记了……你叫什么名字?”
  
  “罗德里格斯。”少年回答:“您也可以叫我罗德尼。”
  
  “好吧,罗德里格斯。”蓝海轻轻的默念这个名字,然后他微笑:“你是我收下的第一个弟子……而且,我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也是唯一一个在我门下学武的弟子了。”
  
  罗德里格斯随着蓝海走进了那间房子。房子里还有一扇门,里面是一个小房间。
  
  “这扇门从来不上锁。”蓝海笑道:“不过,我想,你或许也是除我之外,唯一一个进去地人了。”
  
  里面的这个小房间,并没有从外面看上去那么狭窄。蓝海显然是一个非常懂得充分利用空间的人,而更让罗德里格斯惊讶的是,房间里居然挂着一袭布帘,而布帘之上,那些奇怪的文字和图案……罗德里格斯居然是认得的。
  
  “这是……”少年的脸色忽然变得很奇怪:“这是那些草原野蛮人的文字?”
  
  “是的。”蓝海站在少年的面前,回答地很平静。
  
  “您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蓝海笑道:“因为我本人就是你说的‘草原野蛮人’里的一员……如果你不介意地话。其实我并不是罗兰大陆的人,我出身在草原里,我是一个草原人。”
  
  罗德里格斯脸色霍然一变,他忍不住退后了两步,仔细的看着蓝海。
  
  蓝海的眼珠是蓝色的,根本看不出丝毫的草原异族的血统,而他优雅的气质,更是没有半点草原人地彪悍摸样。
  
  “觉得奇怪么?”蓝海微笑:“或许在你心里,所谓地草原人,都是那些骑着马奔跑的彪悍的家伙吧?可是,人们对那片草原之后,真正了解又有多少呢?”
  
  蓝海说着,他轻轻掀起了那一袭布幔,露出了后面的一个长长的匣子。
  
  “我出身草原,但并不是那些部落和牧民。在那片草原的北端,是一座大雪山,那座雪山的最高峰,传说站在上面,就可以直接抬手触摸到天空。在雪山之上,则是所有草原民族心中的圣地,因为那个地方,是所有萨满巫师的摇篮。每一位草原上地萨满巫师,都是出身大雪山……而大雪山上地人,和草原上地种族并不同。我们的相貌和罗兰帝国地人很相似。”蓝海说着,他脸上带着笑意:“我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在雪山上了,那里并不是你想象之中的蛮荒。事实上……大雪山之上,保存着一个和罗兰大陆完全不同的文明地遗迹,而我们大雪山人,自称是那个失落的文明的残留血脉。”
  
  罗德里格斯有些吃惊:“您……”
  
  “不用这副表情。”蓝海淡淡一笑:“自从我离开大雪山之后,我就已经不再是那里地人了。因为在很久之前,我就已经看的很清楚了……那山上根本就是一群疯子……或者说,十一个疯狂的残留的种族。我离开了那座山,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不愿意继续和那些人发疯而已。”
  
  说完,蓝海轻轻打开了那个匣子,里面是一柄细长的剑!
  
  ◎开匣子之后,一股来自匣内的寒气,立刻笼罩了整个房间!年轻的罗德里格斯身上被寒气一激,忍不住轻轻地颤抖起来,那如冷月一般的寒光映照在他年轻地脸庞之上,泛出道道青色,一道一道奇异的圆弧,显现在剑锋之上,那剑锋仿佛笼罩在一层透明晶莹的冰棱之内,可是却能看出……
  
  它,很锋利!
  
  “这柄剑的名字,叫做‘月下美人’。”蓝海轻轻叹了口气:“虽然我认为,你并不适合用这把剑,但是……我还是把它暂时借给你。因为这柄剑虽然厉害,但是将来当你的武学达到了一定的境界的时候,它就反而会成为约束你的一个枷锁。因为这把剑不属于你,它虽然能给你带来一定的提升,但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无法发挥它真正的威力。那个时候,才就会成为你的束缚。”
  
  顿了一下,蓝海问道:“你的父亲不是留给了一把剑么?你可以把那把剑放进这个匣子里。当将来的某一天,这柄月下美人已经无法再给你提供成长,反而成为了你的枷锁地时候,你可以来到这里,拿出你存在这里的,你父亲的遗物长剑。那个时候,我会教你,如何修炼出一柄真正的属于你自己的剑,一柄可以让你的灵魂和剑相契合的剑。”
  
  罗德里格斯仔细的盯着匣子里地月下美人,尽管他还年少,但是依然能感觉到这柄剑的神奇和不凡……少年忽然心里一动:“先生,这把剑,是谁的?难道是您使用的吗?”
  
  “是我的。”蓝海仿佛笑了笑:“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再使用它了。”
  
  罗德里格斯有些惊讶:“先生……难道您也曾经是一名武者?”
  
  蓝海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奇异地表情,他没有立刻回答罗德里格斯的话,而是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月下美人地剑锋,他的动作轻柔和细腻,轻轻叹息:“现在已经不是了。”
  
  随后他仿佛笑了笑:“凡是离开大雪山地人,都必须自愿放弃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我留在大雪山地,是我的‘武魂’。”
  
  ≠年有些茫然,蓝海说的这些东西,年轻的罗德里格斯现在还无法理解。不过少年人的心性,他全部的注意力都被集中到了这柄“月下美人”之上。
  
  它实在太漂亮了!罗德里格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地一柄剑!它的美丽,似乎将它所有的危险都隐藏在了其中。那森然的寒意,似乎能让人地灵魂都深深的、不由自主的陷入其中……
  
  ≠年在发呆地时候,蓝海已经把剑从匣子里取了出来,罗德里格斯赶紧双手捧住。
  
  “使用这柄剑,我会教会你一种武技……只是这种武技,并不那么容易学习。尤其是在开始地时候,你地进度甚至会比普通人都要慢上许多许多。但一旦你真正的修炼进去之后,你将会发现,这种武技的威力无穷。你……愿意么?”
  
  随着少年地一声轻轻的回答“我愿意”。从此,大陆之上,终于多了一位决对的强者!
  
  一个从一级到三级,花费了二十五年的“蠢材”,而三级到八级,只花费了五年的“天才”!
  
  罗兰帝国九百二十五年春。
  
  这一年春天,亚文大皇子成为了皇储。所有人都认为他将成为未来的皇帝。
  
  雷蒙·罗林成为了新地罗林家族伯爵。伯爵地就任宴会设在了新的伯爵府里,而大宴宾客的大厅外面,伯爵府的后门,一辆马车之上,一个年轻的马夫正在打瞌睡,他一面紧了紧衣服,嘴里嘟囔着:“该死的天气,晚上还是这么冷……唉,那个管家很神奇么……哼,我玛德将来有一天,也能成为管家……”
  
  而同样的这天晚上,在所有人地惊讶之中,受到无数少女崇拜的大众情人,李斯特先生,意外地娶了一个出身贫寒地美丽少女,在这个新婚的夜晚,李斯特先生对着他的新婚妻子笑道:“亲爱的,将来如果我们有了孩子的话,我希望是一个美丽地女儿……为了纪念我们地爱,我希望以你的名字给她命名为……岚·李斯特。”
  
  ‰此同时,奥古斯丁六世这个好大喜功的皇帝已经开始把征服的目光转向了西北,他的卧室里挂着一副硕大的地图。而在西北地那个角上,被重重的画上了一个圆圈……
  
  当所有的这些影响了未来大陆历史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么同一个夜晚的时候,一个名字叫罗德里格斯的少年,在蓝海家里的一个小屋里,捧起了他的剑法,开始了他一生的奋斗。
  
  “我的孩子,既然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学生了,那么我要告诉你我的真名。”蓝海看着有些痴迷于月下美人的这个年轻的弟子:“你记住,我的真名叫‘蓝海悦’。”
  
  罗德里格斯一愣:“蓝海悦?好奇怪的名字。”
  
  “不算最奇怪。”蓝海学者轻轻一笑,随即他的脸色忽然严肃起来:“我还要提醒你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我要求你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牢记住!”
  
  “什么?”
  
  “牢记住一个名字,而且你必须向我发誓,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你不得与那个人正面为敌!因为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恶魔的话,那么他一定是最接近的一个!”蓝海地脸色变得异常严峻。
  
  “是的,老师,请说吧。”
  
  “那个人,他是我的弟弟,我的亲弟弟。可是我一直觉得,或许神灵将他地灵魂送下人间的时候,一定送错了地方……他不应该生在我地家里,他应该直接成为魔鬼……事实上,当我离开大雪山的时候,他已经被指定了成为下一任巫王地唯一人选了!”
  
  蓝海地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奇异的目光,随后他苦笑道:“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注定,他的名字,恰好和我的名字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对比。”
  
  说到这里,这位大学者轻轻叹了口气:“他的名字,叫做……白河愁!”
  
  随着这声轻叹,蓝海轻轻地伸手在手里茶杯里蘸了蘸水,写下了几个罗德里格斯根本不认识的文字,年轻的罗德里格斯看着好像方块一样的字,面露诧异地表情:“这是……”
  
  “这是大雪山上的文字,和罗兰帝国的文字不同。白河愁这个名字,就是这样写的。或许,在帝国之内,唯一认得这种文字的,就只有我一个人吧。”
  
  管蓝海博学多才,但是他最后这句话也终究是说错了。
  
  因为,在三十五年之后,大陆上还出现了一个认得这种文字的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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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0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六章 无视!
  
  杜维看着面前的这只红毛怪物。这个家伙的样子虽然丑陋,但是能听得懂人类的语言,这样的魔兽,可不是常见的。这个东西能和自己交流,而且还能具有一定的智慧……最重要的是,它还能驱使其他的魔兽 ̄ ̄虽然它驱使的只是一只等级并不高的火狸。
  
  ∷刻,公爵府城堡后的一间地下秘室里,杜维面对着这是红毛怪物。
  
  这个家伙似乎有些畏惧,自从杜维把它从储物戒指里放出来之后,它立刻就做出了很机警的模样,第一个反应就是退缩到房间里的一个最安全的角落。那只火狸也紧紧的跟在它的身边。
  
  红毛怪物本能的感觉到了危险,这种危险并不是来源于面前的杜维,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威胁,那是一种生物遇到了比自己更高级的生物的那种威胁感。
  
  很快,它就找到了威胁的来源,站在房间里的一个女人。
  
  梅杜莎静静的站在杜维的旁边,她依然闭着眼睛,一头金色的长发柔顺的披散在双肩。在红毛怪物看来,这个家伙虽然看上去是人类的模样,可是一种本能,却让它似乎隐隐的能感觉到对方的身上有一种和自己隐然相似的气息……
  
  “它在窥探我。”妮可忽然开口对杜维说:“我能感觉到它的精神力量在窥探我。嗯……它的精神力很特殊。”
  
  “我认为它是一只高级魔兽。”杜维缓缓道:“它能驱使一只火狸。只有高级魔兽才能有召唤其它低级魔兽地本领。可是根据我所学习的知识,找不到任何关于这个家伙的资料……它到底是什么?”
  
  妮可也摇头:“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我能感觉到,它现在好像很害怕。这种拥有自我意识的特征。也只有高级魔兽才具备。”
  
  杜维点了点头,他缓缓的走近了几步,立刻的,那只红毛怪物警惕的低声呜咽了一声,身边的那只火狸就好像忠心的侍卫一般,弓起身子,虎视眈眈地盯着杜维。
  
  “我并不想伤害你。”杜维微笑:“你能听得明白我的话吧?别忘记了,如果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已经被巫王地人抓回去了,对吧?”
  
  红毛怪物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它长长的舌头上地倒刺。让人看着有些恶心。幸好此刻它还算老实,就这么胆怯的缩在角落里。
  
  “那么。既然我救了你,我想,你总该有些报答吧?”杜维脸上冷笑。他可没忘记,这个家伙威胁过自己。杜维可不是那种被人威胁了之后还无动于衷的人。
  
  “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吗?嗯,你不会说话,可是至少你能向我展示一下。你到底是擅长什么?”杜维盯着这个东西:“能让巫王派出那么多人来寻找你,你一定不是一只普通的魔兽。”
  
  妮可仿佛配合杜维一样,缓缓往前走了两步,那只火狸原本还对着杜维龇牙咧嘴,可是随着妮可的走近,它却忽然犹如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陡然夹紧了尾巴,身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起来。
  
  “我能感觉到它的气息……让我有种奇怪地感觉。”站在杜维身前的妮可忽然皱眉道:“它的身上有种让我很不舒服的气息……就好像它身上有种什么好像能伤害我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的感觉不会错地。”
  
  杜维神色一凛:“能伤害你的东西?”
  
  梅杜莎女王可算是魔兽之中最强的生物之一了。魔兽之中。能比梅杜莎女王还强大地,连杜维都很难想到还有什么东西,梅杜莎的石化之眼,可是连龙都能石化的!
  
  杜维越发对这个红毛怪物产生了兴趣:“你到底会什么东西?”
  
  红毛怪物却紧张的盯着杜维,它低声的呜咽着,仿佛是警告,又仿佛是求饶。
  
  “妮可小姐,你能和它交流么?”杜维叹了口气。
  
  “杜维,我虽然也是魔兽,但我毕竟只是一条蛇。”梅杜莎毫不客气的说道:“我并不懂得其他魔兽的沟通方式。”
  
  “那么……”杜维想了想:“或许,你可以试着攻击它……当它自保的时候,总要施出它的本领了吧。”
  
  梅杜莎冷冷的回答杜维:“你是希望我对着它睁开眼睛吗?那么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它能抵抗我的目光……要么,它就死亡。”
  
  杜维抓了抓头皮:“算了吧……我想,或许找其他人来看看也许有用处。”
  
  他真的对这个家伙非常感兴趣。草原上的巫王那么看重的东西,绝对不会是什么普通货色……而且,连杜维的博学,都无法辨认出这个东西的种类来。
  
  难道是一个未知的高级魔兽?
  
  杜维请来了侯赛因,就连这几天一直在闭门修炼变形术的老鼠格格巫都被他叫了出来。但是很遗憾,就连圣骑士和老鼠宰相都无法辨认出这个红毛怪物到底是什么。
  
  最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认出这个红毛怪物的,居然是那只让人无语的……神兽大人。QQ扭动着肥胖的身躯,刚刚走进这间秘室,这只企鹅就惊讶的叫了出来:“老天啊!杜维,你到底找到了一只什么东西啊!”
  
  这只一向以优雅和风度标榜自己的企鹅,忽然两眼放光,就好像老色鬼看见了美女,守财奴看见了黄金一样,几乎是不顾仪表风度的,飞一般的就扑向了那只红毛怪物。幸好杜维即时一把抓住了QQ大人地羽毛。否则的话,心急的QQ大人,恐怕就要被火狸喷出的火焰烧成一只烤鸟了。
  
  火狸眼看着扑过来的QQ,作为红毛怪物忠心的部下,它立刻张开了嘴巴喷出一道火焰。QQ惊呼了一声,身子被杜维一把抓了起来扔在了身后。
  
  “QQ,你人得这个东西?”杜维一脸惊喜。QQ却激动得手舞足蹈:“认得?老天,你真得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天啊!在我跟随阿拉贡主人的那个时代,它可是任何魔法师都梦寐以求的宝贝啊I惜这个东西,在那个时代。就几乎已经绝种了……你是在哪里找到它的?”
  
  不等杜维回答,QQ的一对小眼珠忽然滴溜溜转了转。随即这只企鹅居然开口,从它尖锐地喙里发出了一种古怪的“呜呜”地叫声。
  
  这呜咽的叫声。让杜维听了立刻脸色变得极为古怪。而那个红毛怪物,却忽然精神一震,仿佛很是兴奋一样地,对着QQ也呜呜的叫了起来。看它兴奋的样子,就好像是找到了同类一样。
  
  诡异的场面,一只企鹅和一只红毛魔兽这么面对面的呜呜的鬼叫着,不知不觉。企鹅和这只怪物越走越近……
  
  而到了最后,这是红毛怪物终于放下了警惕的样子,仿佛一只柔顺地猫儿一样,身子伏在那儿,而这只企鹅,居然可笑的抬起翅膀。在红毛怪物的身上轻轻的抚摸了几下。
  
  “QQ……你……”杜维呆了呆:“你……你居然可以和它沟通?你怎么没告诉我,你还会说这种魔兽的语言?”QQ转过身来,叹了口气:“我亲爱的主人……这是因为你可从来没有问过我啊。”
  
  杜维忽然火了。他怒目瞪着企鹅:“我没问过你?你这个狡猾地东西,吃老子的,喝老子的……却居然还留了一手!!”QQ幽幽地叹了口气:“亲爱的主人啊,以良心作证,我可从来没有对您撒谎过。只不过,您自己没有问过我,我有什么办法?”
  
  杜维狠狠的跺了跺脚:“好!那么你告诉我,你还会什么语言?哼,阿拉贡留下的那些汉字,还有这只魔兽的语言……你还会什么?”
  
  “这个么……”QQ仿佛有些不好意思:“主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魔兽的语言,我全部都会。我的特殊的本领,是可以和任何动物交流。”
  
  杜维还没说话,侯赛因已经开口了:“你是说,你是一个‘兽语者,?”
  
  杜维连生气的心情都没有了,他也是惊讶的看着企鹅:“真的?”
  
  兽语者是罗兰大陆山的一个传说之中的奇特的本领的人,传说这种人,具有可以和任何生灵沟通的能力,可以使用任何兽类的语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无所不能。
  
  问题是……从来没听说过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其他种族的兽语者……尤其是一只企鹅。
  
  “好了!”杜维不耐烦的挥手道:“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回头我们再仔细的‘探讨,,现在,你给我说实话,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
  
  “这个么……”QQ也看出了杜维的恼火,它赶紧用讨好的语气道:“亲爱的主人,我想我有必要恭喜你……你面前的可是一只极为珍贵的魔兽,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它可以说是最有价值的魔兽了!因为它的特殊技能,可是任何魔兽都无法比拟的!”
  
  “哦?”杜维来了兴趣。
  
  “不过……”QQ话锋一转:“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最鸡肋的高级魔兽,,因为除了它的那个特殊的本领之外,作为高级魔兽而言,它不具备任何的其他魔法本领,甚至连身为高级魔兽,对其他低级魔兽的召唤驱使的本领也非常低微。你看,它只能召唤到这么一只可怜的小火狸来当手下。而同样是高级魔兽,比如我们美丽的梅杜莎女王陛下,可以轻易的召唤出一群低级魔兽来!这是因为,这个家伙的召唤术,也是所有高级魔兽里最最奇特的。它地召唤术只能召唤一个手下……而且一次只能召唤一只。”
  
  “你快说它到底有什么奇特的地方!”杜维不耐烦。
  
  “别着急啊。我的主人。”QQ不敢卖关子:“恰恰是它的这种召唤术,才是最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它的召唤术具有几个特质:第一,一次只能召唤一个魔兽充当手下。第二,召唤的性质为终生召唤!也就是说,它召唤来的这只火狸,除非这只火狸死了,那么在它死之前都会永远是听从这个家伙的,最最忠心的部下!!第三,它地召唤术是有限制的,当它已经召唤有部下地时候。是无法再次使用召唤术法的,除非这只火狸死了。它才能再次使用召唤术。而且……它自己是不能杀死自己地部下的!”
  
  杜维点了点头:“嗯,也就是说。其他的高级魔兽,一次可以召唤出一群魔兽当部下。但是这个东西,只能召唤一个,但是召唤来的部下会对它忠心到死。难道就这么简单么?”杜维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
  
  “当然没这么简单!”QQ的声音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如果只有这三个特质的话,那么它哪里还能被称为最珍贵的魔兽?它地宝贵之处,就是它的召唤术的第四个特质!”
  
  “什么?”
  
  “无视等级!”QQ用一种近乎虔诚的语气说出了这句话:“以梅杜莎女王或者冰雪狼王为例子,只能召唤出比自己等级低的魔兽手下。对吧?”
  
  梅杜莎点了点头。
  
  “那么这个东西,就不同了!它的召唤术,无视等级!”QQ声音变得激动:“也就是说,只要它发出召唤地话,即使是面对一条巨龙……都必须乖乖的听从召唤成为它的部下!!”
  
  杜维,侯赛因。老鼠格格巫,甚至连梅杜莎,都全部变色了!!
  
  无视等级差别地召唤术?!
  
  而且忠心到死?
  
  这简直太可怕了!这哪里还是什么召唤术?简直就是奴役术啊!!
  
  梅杜莎女王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极为恐惧。她立刻退后了好几步,仿佛对这个可怕的东西很是畏惧。QQ微微一笑:“好了,尊敬的妮可小姐,你不用担心它会对你释放召唤,因为它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部下了,只要这只火狸不死的话,它是无法重新召唤新的部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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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0 PM |只看该作者
  随后,QQ的语气开始严肃起来:“正是因为它的这种奇特的本领,才使得它在我们的那个时代,成为了魔法师们苦心积虑都想抓到的魔兽!因为厉害的魔法师,可以和它签订灵魂契约!而一旦灵魂契约签订之后,如果一个魔法师拥有这么一个家伙成为自己的宠物……你想想吧!只要这个魔法师愿意,他可以让自己的魔法宠物去召唤一头龙来供自己驱使!”
  
  杜维张了张嘴巴,QQ已经幽幽的叹了口气:“杜维主人,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现在和这个东西签订灵魂契约,让它成为你的魔法宠物,然后杀死这只火狸,然后,你可以命令它去召唤一头龙来……然后,根据灵魂契约,龙是这个东西的部下,而您是这个东西的主人……那么,也就是说,你拥有了一头听从你调遣的龙!”
  
  侯赛因忽然开口道:“龙宠魔法师,也并不算太稀有吧?”
  
  杜维立刻点头,别忘记了,就连小薇薇安和她的姐姐乔安娜,也是拥有过龙宠的魔法师呢。
  
  “如果只是一般的龙的话,那当然不算什么。”QQ不屑道:“可是,根据我知道的,大陆上就算有过龙宠魔法师,也不过是拥有的一些普通的的水系的绿龙,或者冰系的银龙,火系的红龙罢了……但是,更高级的龙呢?根据我知道的秘闻,甚至早在阿拉贡时代之前,就曾经有一位魔法师,靠着这么一头魔法宠物的召唤术,召唤了一只顶级的黄金巨龙!而且……听说这个东西的召唤极限还远远没有达到]说……当然,只是据说,如果可以的话,它甚至能召唤到神圣巨龙 ̄ ̄当然,前提是如果能给它机会能靠近一头神圣巨龙的话。”
  
  着房间里诸人震撼地表情。QQ得意的笑道:“你们说,这样的一只魔兽,是不是很珍贵?只是可惜它的数量实在太稀少了,在阿拉贡主人的时代,它就传说已经绝种了……”
  
  杜维忽然长长的吸了口气:“难怪……那个巫王会花那么多力气出来找这个东西了!”
  
  老鼠格格巫忽然大笑道:“所以,杜维,看来你真的是走运了,这么一只珍贵的魔兽,居然落在了您的手里,而现在您需要做的就是……和它签订灵魂契约。让它成为你地魔法宠物……这只可怜的火狸,就只能死了……然后你再想办法让它去为你召唤一头龙来……那么。就等于你拥有一头龙当作部下了!”
  
  杜维笑了,他笑得很是狡猾和阴险。
  
  “你是说……龙么?好像。现在正好是一个很棒地机会啊!”
  
  德萨行省首府,楼兰城,奇迹之城。
  
  ∨百六十一年的春季终于到来了,这座新生地城市也在这个季节里焕发出了勃勃生机。随着这座奇迹之城的名气传遍了西北,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光临这座新的首府。
  
  而这座建造的新城,因为地理位置更加靠近边疆,加上迁居的人口渐渐增加。这里也越发的成为了边疆贸易地一个重要的集中点。
  
  ∪其是,郁金香公爵下达的一年免税令,更是吸引了南来北往的商队。楼兰城外的集市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而随着商业地兴盛,周围衍生了一系列的周边产业,在城外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集镇。城内大批地旅店酒馆也随之生意渐渐好了起来。
  
  加上杜维原本自己生意,那些从北方冰封森林来的货物,也运送到了西北。多方的交易,很快就让这座城市变成了边疆的一个商业重镇。
  
  根据菲利普的计算,如果不是杜维免除了一年的税收的话,那么春季这一个季度的财政收入,恐怕就能给杜维带来至少十万金币。
  
  这天早上,楼兰城里的最大的一家旅店里,走进来了一位奇特的客人。这个家伙穿着一件五彩斑斓的长袍,尤其是他头上戴着一顶奇高的帽子,那帽子的高度甚至比魔法师的帽子还要高,他的长袍的下摆拖在地上,一路走进来,让人忍不住有些为他担心,生怕这个家伙会一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衣角。
  
  “午安,先生。”旅馆的一个侍者立刻就迎了上来,虽然这个客人装束奇特,但是在西北边关,什么奇特的人没见过?他依然堆满了职业的微笑:“请问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
  
  这个奇特的客人,有着一双奇异的黄色眼珠,走近了看的话,会让人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他的眼睛里,瞳孔的部分并不像普通人那样是两个小圆孔,而是仿佛猫儿或者蛇类等爬行动物那样,是一道竖缝。
  
  “我需要一些酒,你们这里最好的酒。”这个客人的声音有些艰涩,仿佛帝国的官方语言说的并不是很通畅。不过在西北,异族很多,这样的口音也并不奇怪。而这个客人的豪爽,则让这名侍者很是惊讶!
  
  因为,这个客人随手丢过来了一块金子!
  
  是的,是金子!甚至都不是帝国的通用金币,而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子!侍者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捏在手里掂量了两下,分量足足有十几个金币那么大小。他有些惶恐:“尊敬的客人……您……”
  
  这个奇特的客人似乎并不在意,他仿佛笑了笑,原本平凡的脸孔,脸上露出笑容的时候,却仿佛凸现出了一种独特的魅力:“多出来的就算是给你的赏赐……我是一个外来者,我听说了这座城市的传奇故事,我对此也非常有兴趣,你能满足我的一些好奇心么?”
  
  “当然!”这个侍者爽快的答应了,他的态度热情了十倍:“尊敬的客人,您可不是第一个对这座城市感兴趣的外地人了。要知道,这座城市可是公爵大人展示了神迹,在短短三个月之内建造出来的……公爵大人可是帝国最年轻的天才魔法师了。我甚至想不出什么词语来赞美公爵大人地伟大之处。”
  
  这个客人笑了笑:“哦。那么……我听说,这位公爵大人,是用魔法召唤出了一批绿色的巨人,建造出了这座城市,对么?”
  
  “是的!”
  
  “能介绍得详细一些吗?”这个客人似乎来了兴趣。
  
  侍者有些为难,原本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对多少外地的客人吹嘘过,而且每次他都能吹得天花乱坠,仿佛亲眼看见的那样,把故事说得精彩生动无比。可是……此刻面对这名客人。他却仿佛有些不敢胡说八道了,手里的这枚沉甸甸的金子 ̄ ̄显然。这个客人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啊。
  
  “这个……尊敬的客人,这个事情是千真万确的。公爵大人在咱们西北展露的神迹可不是这么简单地。他在湖畔的农田里就让一大片土地在一个月内丰收了无数次,那次丰收让我们整个德萨行省地人,都不用为一年的粮食担心了。而建造这座城市……我听说,这位公爵大人是一位神奇地召唤术魔法师呢!他召唤出的那些绿色的巨人,就仿佛参天大树那么高大。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相信公爵大人能在三个月内建造出一座城市来……但那天,公爵大人召唤出那些庞大的巨人之后。所有人都被那个神奇的场面所震撼了……您知道么?那些十几个人都抬不动的巨石,而那些绿色巨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搬起来……老天,您可不知道,那个场面!我认识地一个工匠亲眼见到过那个场面,他告诉我。之后的一个月的时间,他每天都觉得精神恍惚,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呢!”
  
  这个客人点了点头:“那些绿色的巨人。是什么模样的呢?”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毕竟那个时候,我并不在场。您看,我可不能说谎话。不过……我听人说,那些巨人原本都是一些大树,恐怕只有神灵才知道,公爵大人是用了什么神奇的魔法,让那些大树变成了人。”顿了一下,这个侍者忽然压低了声音,低声道:“差点儿忘记告诉您了……我还听说,公爵大人在建造这座城市地时候,不但召唤出了那些绿色的巨人,听说……公爵大人还召唤出了一些更神秘的传说之中地东西来当帮手呢。”
  
  “哦?”这个客人仿佛很感兴趣:“你说的是什么?”
  
  “听说是……龙!”侍者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听了这话,这个客人的眼睛里仿佛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怒气,他的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微笑,随后淡淡道:“好吧,谢谢你的介绍。不过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今天进城的时候,看见城门口有一个通告,你能告诉我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吗?我虽然会说你们的话,但对你们的文字并不太精通。”
  
  “哦!您说的是那个通告?”侍者来了精神:“这可是最近几天城里最热闹的新闻了!那是公爵大人颁发的一条命令,他下令从三天前开始,在一个月内,不允许任何船只行驶入楼兰湖呢!我听说,公爵大人将准备在楼兰湖里再次创造出什么奇迹呢!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不过咱们的这位公爵大人可不是普通人呢!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看看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这次还能带给我们什么惊喜呢。”
  
  这个客人仿佛冷笑了一下,随即缓缓道:“这么说,现在这位公爵大人,并不在城里了?”
  
  “哦,听说是的。公爵大人在几天前就离开了公爵府了,听说是前往楼兰湖去了。”
  
  “谢谢你。”这个客人站了起来,又从手里拿出了一块金子扔了过去,他笑得很古怪:“谢谢你的介绍,听了你的话,我对这位公爵大人更加感兴趣了。”
  
  走出了这件旅店,这个客人拐过一条小路,身子立刻消失在了空气里。
  
  父亲说了,要我小心这个叫杜维的家伙身边的几个强者,尤其是那个梅杜莎女王的眼睛。不过……梅杜莎的眼睛,如果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或许能给我造成伤害……可是现在么……哼哼!
  
  杜维,你的头颅是我的!我会用你的头颅,换到族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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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1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七章 装逼的境界
  
  楼兰湖之上,烟波浩淼。那水面亮得犹如缎子一般,行船于湖水之上。若是往下一看,那湖水碧绿,直接碧到了人地心窝子里去了,却还是透明的,犹如一块翡翠一般。
  
  整个德萨行省,也只有在这楼兰湖。才能看到那么些许迷人的绿色。湖畔之上的胡杨树,地面地浅浅的灌草。也只有在这里,常年很少见风沙,就连风,也不像西北其他地方那样。吹在脸上犹如刀割一般的疼。
  
  明明是西北荒原,在这里却似乎露出了几分南方水乡的气息来。这楼兰湖是难得地淡水湖,湖泊里的水清甜透彻,还有丰富的鱼类,养活了周围几个湖畔的小村落里的渔民。
  
  不过前些日子。公爵大人地一道命令下来,这楼兰湖上禁船一个月。此刻诺大的一个楼兰湖,湖面上一望无际,却一条船都没有。往日那种“夕阳片片,舟影点点”的景象,却是看不到了。
  
  ∷刻夕阳之下,晚霞犹如火烧一般,天边那一片火云,就好似这老天正在沸腾一般。西北的天空,尤其是在冬春交替没有风沙的时候,那是格外地蓝地,蓝的让人心里都忍不住赞叹。
  
  在这蓝天,红云,碧水的映衬下,杜维却一个人立于湖面之上。
  
  他的脚下是一个圆形地,大约有五米左右地一片冰盘。漂在湖面之上,就好似一块玉碟一般。
  
  这是杜维用冰系魔法取水冰冻出来的,正好让人在湖心之上,有了这么一块立足之地。
  
  而以杜维此刻的魔法实力,他虽然魔力方面还稍有不足,但是在魔法的操控之上,因为在魔法学会里得到了大批地魔法师们的毕生研究地成果。加上他原本就领悟力超人,博闻强级,现在心中所学更是不凡。
  
  更有用了艾黎可老疯子教会他地一个魔法阵,此刻在脚下湖水之中,暗藏了六枚魔力水晶于湖底,源源不断的魔力缓缓的逼出来,不停的给这块冰盘注入寒气,使得寒冰不融。而且六枚魔力水晶还形成了一个六芒星的形状藏在湖下,这块玉碟更是牢牢的固定在了六芒星的中央,形成了一个凝固不动的小岛一般。
  
  ∷刻杜维一身黑袍飘飘,立足于这一片冰盘之上,那天上的湛蓝,晚霞的红晕,湖水地碧幽。这些地衬托之下,更是显得他仿佛飘然出尘。仿佛已经不像是这人间的人物……
  
  这冰盘之上,杜维的身下铺了一曾厚厚地皮垫,杜维就这么从容的坐在上面。一派轻松的慵懒模样,眯着眼睛,身边触手可及地,就是一瓶上等的葡萄酒。殷红地酒液,在下面冰盘一激之后,瓶子上都已经冒出丝丝寒气,一粒一粒的水珠在瓶壁上沁了出来,让人看了都不禁眼馋得很。
  
  杜维却送了口气,伸手捏住瓶子,送到嘴边小小喝了一口。舒服地叹了口气,慢悠悠叹息道:“好……唉。我来西北这么久了,却怎么一直都没想到这么好的享受的法子。”
  
  说完,他忽然一撩袍子,魔法师的黑色袍子下,杜维早干脆把那个当初甘多夫送给自己的魔法包袱封袍子的内侧,形成了一个口袋。那个魔法包袱原本就是一个储物道具,这么一来,杜维的袍子里地口袋,就成了一个储存空间极大的口袋了……
  
  嗯,就好象机器猫那样,杜维忍不住笑了笑。
  
  他从口袋里摸出的,不是别的,却是一样乐器。
  
  这件乐器的模样,就算是整个罗兰大陆上地乐师一起来到,恐怕都没有一个人能认出来。
  
  这件乐器,长约一米开外,上面晶莹剔透,一共有一十八根琴弦,通体为暗红色。
  
  这,赫然是一把古筝!
  
  这件东西,是杜维近些天请了楼兰城里地几个乐师制造的。原本楼兰大陆上没有这种东西。这大陆之上,说到琴,却是以竖琴为最。幸好这些拨弦的乐器,大多有相同之处。杜维对这些乐师解释再三,最后才弄出了三五具,试弹之后,杜维挑出了手里的这副音色最美的一具。
  
  ∷刻杜维翻身坐起,这古筝平放身前,一双手轻轻抚过琴弦之手,手指轻轻一动,立刻就是一声绵长地音符迸发而出了……
  
  要说杜维怎么会摆弄这东西,却不是这辈子的事情了。
  
  他前世所在的那个世界,那些应试地填鸭教育让人无语,偏偏还喜欢做表面文章,也就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明明是填鸭地应试教育,却每年要空喊几声“素质教育”的假大空口号来。于是乎,上面的高层也立了几个空名目来当幌子。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音体美等个人特长,可以在高考之中加分。
  
  美其名曰:全面发展。
  
  只不过这门槛却抬的高高。比如这音乐方面,除非是弄一个地区性省市比赛的前几名,否则加分这等好事,是绝对轮不到你的。试想这样高的门槛,受惠的人能有几个?大部分人还是老老实实的去背书,行那填鸭之事。所谓的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也不过是婊子的牌坊罢了。
  
  杜维的前世,却偏偏是个中异事。他从型学过古筝,原本也不过是父母强迫之下的举动。不过却莫名其妙的,最后混了一个市比赛前三名来。最后高考也如愿加了些分,混进了一所不错的大学里。
  
  只不过,古筝这玩意儿,却最是耗费时间,不花下心血,就绝对练不好。
  
  而且这东西,沉重不说,还曲高和寡。别看这东西看似高雅,实际上杜维前世的人里,能听懂的实在没几个。
  
  杜维年少的时候被父母逼着练了几年,大学之后,就不怎么碰这玩意儿了。而且……最郁闷的是,那些同学里的色狼,每每跑去随便练上几天吉他,就能背着跑到女生宿舍之下弹唱。惹得那些不懂事的傻女孩尖叫欢呼不已,还博了一个风流才子的名头。
  
  是吉他这种大众化简单地乐器,岂能是古筝能比较的?当年眼看着一帮学长学弟,随便抱了把破吉他,胡乱弹上一首“对面地女孩看过来”,就能勾的女生们媚眼连连,实在让杜维心中暗恨不已:老子练的是古筝,这玩意儿又沉又重,总不能饱着这么一个大家伙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去显摆吧?
  
  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恐怕还会被人当成白痴呢!
  
  只见过男生在女生宿舍下弹吉他的,没见过有谁摆个古筝弹奏的。
  
  不过恨虽然恨,杜维那些年古筝虽然略有荒废,不过逢年过节,还是会拿出来练练,毕竟从小学这东西,虽然是被父母逼迫地,但已经渐渐成了一种习惯。
  
  来到这异世之后,这么多年没碰过了。这几天却忽然翻了出来……不为别的,却是为了那第一个来找我自己麻烦的……那条龙!
  
  根据侯塞因带回来的消息,这位龙族族长的长子,身负强悍的魔法实力,尤其是龙语魔法的造诣极强。只不过,它的弱点不是别的……简单的归纳来说,就是两个字:
  
  装逼。
  
  这装逼地事情,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做地。装的好了,那叫装逼。可如果装不好了,那就直接变成傻逼了。
  
  这位龙族王子,身为族长之子,龙族里有数的魔法强者,却似乎对音律极为痴迷。
  
  听说这条龙曾经效仿龙族族长,悄悄潜入过人间世界,遍访乐师,对人类世界地音律是非常的擅长,竖琴风琴,无一不会。
  
  这位王子对音乐的痴迷,在龙族之中可算是一段奇闻了。据说它嗜音如命,尤其擅长于琴。这龙族,天生就和人类构造不同,人类地一只手掌都是五指,偏偏这龙族不同,普通的红龙绿龙都是两指,而龙族之中的王者——黄金龙,也不过是四指。
  
  而在音律之中,四指却恰恰是奏琴的天生最好的材料。听说龙族被神灵惩罚,而守护在神山之上。阻挡北方那些被流放的种族重返罗兰大陆。那些被流放的种族,每每还有一些强者试图穿越龙族守护地地区,却往往和龙族搏杀身亡。
  
  这位龙族王子,常年坐守在神山绝顶之上,看着那北边的肃杀寒风。在一片杀气之中,领悟了音律,看惯了生死搏杀之后,却生出了一丝明悟,经常对着神山地北方坐望,一坐就是一天,还拿出琴来弹奏,声音让龙族上下都是痴迷不已。
  
  □至有一次,就连几个北方的流放的种族地冒险者来到神山之下,还没有试图穿越禁区,听见那位王子的音律,心生异念,万念俱灰,远远地就掉头离去。
  
  ∮此这位龙族王子还得了一个外号,在龙族之中号称“琴王”,后来大家又觉得这“王”实在不够神奇,干脆就给它升了一级,改称“琴帝”了。
  
  在龙族之中,八指琴帝,虽然未必是让每条龙都信服的高手,但是也都是人人尊敬地。
  
  (PS;这个……跳舞在恶搞三少的《琴帝》了,但这标题——厄,‘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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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1 PM |只看该作者
  夕阳渐渐落下,杜维抱琴垂头沉思良久,脸上轻轻一笑,然后忽然双手一抖,随即音律飘飘,一段古曲就此从他手下传出……
  
  多年不演奏,虽然手法生疏了很多,不过这些天每日弹奏,他当年的本事也拣回了不少。此刻杜维心无旁鹜,手指轻盈,右手托、劈、挑、抹、剔、勾、摇、撮等,左手按、滑、揉、颤……那琴声时而满摇,渐渐激荡,最后琴音之中隐隐的仿佛带出了一丝风声!那风声呼啸,却并不刺耳,落入人的耳里,反而觉得心旷神怡,让人不觉之中暗暗激奋!
  
  这一曲《战台风》,正是古筝地十大名曲之一。也是当年杜维自己最喜欢的一支曲子,和大多数古筝的曲子慢吞吞地音律不同,这支曲子却颇有西北苍茫的味道。
  
  一曲弹奏下来,等到了最后一个音符,杜维手指一勾,犹如金戈铁马一般,风声呼啸嘎然而止,最后杜维哈哈一笑。随后一抖袖子,拿起身边的酒瓶来,仰头喝下一大口,长叹了口气。又对着面前地空荡荡的湖面,忽然淡淡笑道:“既然有尊客到来,怎么不说话?难道是我地琴音粗滥,难入阁下之耳吗?”
  
  这轻轻一问,仿佛轻描淡写一般。
  
  是就在杜维面前大约十多米之外,空气之中仿佛骤然扭曲了一下,随即一个人影缓缓浮现,正是之前楼兰城里那旅店打听杜维的那个奇怪的客人。这人此刻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惊讶,声音里带着一丝异样:“夷?公爵大人果然不凡,居然能看出我龙族地隐身法术?”
  
  这人忽然浮现出来,杜维脸上淡然,眼神里却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诡异来。
  
  妈的……你真以为少爷我是看破了你地隐身法术了么?
  
  杜维心中暗笑。
  
  其实杜维哪里有这种本事?他也不过是在装逼而已。
  
  他在这湖面之上。
  
  已经从早坐到晚,足足坐了三天了。这三天,他每天都坐在这一片冰盘之上。
  
  虽然看似风雅,屁股下还垫了厚厚的皮垫子,其实早让杜维不堪其苦!
  
  屁股下的寒气早把杜维的屁股都冻得麻木了,如果这条龙再不出来……恐怕杜维都要坐出痔疮来了!
  
  至于看破这条龙的隐身?更是扯淡。
  
  其实,杜维这三天来,每天都坐在这冰盘之上弹琴,每弹完一曲,就故意大声对着空气,高深莫测的说上这么一句。这句“既然有尊客到来”的装逼地话,杜维这几天已经故意对着空气不知道说了一两百遍了!
  
  果然,还真的让杜维得逞了!这条龙惊疑地看着这位坐在冰盘之上的少年公爵,还真以为他是看破了自己的隐身法术!
  
  这个少年公爵……不简单啊!
  
  “你手里这乐器,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龙王子眼睛里流露着热切,看着杜维手下地古筝。
  
  杜维飒然一笑:“不过是我自己偶想出来地一点自娱小技而已,尊客可能入耳?”
  
  龙王子不禁动容!
  
  他自创的?
  
  以它对人类音律的喜好,自然不难听出来,这古筝的音律自成一格,无论是指法还是曲风,都已经完全独成一家体系,毫无生涩之感!
  
  这居然是他自创出来的?看他年纪小小,居然还有这种本事?那么在音律方面的天才和造诣,自己这条活了几百岁的龙,却是远远望尘莫及了!!
  
  杜维屁股已经冻僵,脸上那高人一般地笑容却分毫不退,看着面前的这位龙族第一个王子,忽而轻轻一笑,随手在琴弦之上轻轻一拨,铿的一声,一个短促而充满了杀伐的音符跳跃了出来。随即就听见杜维轻轻一叹:“尊客行踪诡异,潜伏而来,看您脸色虽然平和,但是眼神之中含有杀气……要知道人的耳目虽然容易隐瞒,但是这音律却犹如人心,却是隐瞒不了地……唉……”
  
  说完,杜维忽然长身而起,突然从怀里的魔法袋子里拔出一把长长的剑来。
  
  龙族王子冷冷一笑,看着杜维一剑在手,却夷然不惧。它是龙族里有数的强者,杜维别说手里拿剑了,就算带着千军万马,也不放在它的眼里。只不过眼看杜维说拔剑就拔剑,这位龙王子心中不禁生出了几分微微的失望来……
  
  唉,原来他,就这种气度?
  
  龙王子不禁心中失落。他刚才潜伏而来,却听见杜维这一曲《战台风》,要知道这曲《战台风》正是古筝在技巧上突破的一曲名作,堪称是一代经典。虽然杜维的当年地本事早丢了五六成,但是毕竟古筝这种东西,楼兰大陆上可是没有的。
  
  喜好音律的龙王子见猎心喜,就隐在暗中不出手,一曲下来,更是听得如痴如醉!只觉得生平所听过的音乐曲目,无一能和这位少年公爵的演奏相比!而且难得的是,这位少年公爵,在这蓝天碧水红云之下,独坐冰盘,一曲弹奏,更是石破天惊!一副慵懒模样,十足高深莫测,那副从容的气魄,也实在让人心折!
  
  龙王子也算是见识广地人。只觉得生平所接触的,没有一个人能在气度上和这位少年公爵比拟!实在是雅到了极致,也神秘到了极致!
  
  如此人物,就算是与他为敌,也让龙王子心中忍不住生出了几分不忍来。他原本就是一个喜好风雅的龙,此刻看见杜维这样地人物,这样的风采,实在让心中地敌意减退了几分。
  
  杜维一句话说玩,就拔出剑来,这不免多了几分俗套和粗鲁,让龙王子皱眉之下,心中不免失望,不过也多了一丝轻松:也好,原来他也不过如此。那么我取他的性命,心中也不会太过内疚了。
  
  他脸色一变,眼神里露出了一丝淡淡的杀气,正要说话,杜维忽然抬手一剑……
  
  ˇ嚓!!!
  
  但见一道寒光之后,杜维面前这架古筝,被杜维一剑从当中劈断!随后杜维叹了口气,双手抬起断琴,就顺着冰盘地边缘,把它丢入了湖里……
  
  龙王子一见,不由得一惊:“你干什么!这么神奇的乐器,怎么能这么粗鲁的毁去!”
  
  杜维却幽幽叹了口气,转过身去。看着天边的红云,风轻云淡一般,悠悠道:“琴律如人心,最是不能受半点尘迷,一沾俗尘,就失了清澈……唉,我这琴虽好,却染了你身上的杀气,琴心已经不净,如何再能演奏出清澈的声音?这琴,不要也罢!”
  
  龙王子一听,不觉地脸上变色,只觉得这个小小的少年立在冰盘之上,眼看天空。实在是让自己自惭形秽,眼神里地杀机,不知不觉,已经消散得不剩半点了……
  
  只觉得面前这个杜维,无论是气度风范,还有这份鬼神般地音律造诣,实在是自己所见地人物之中,没有半个能比得上地!尤其是眼看杜维一剑就斩断自己地琴,丢入湖底,却说是被自己的杀气所污,心中更是不由得生出了一丝愧疚来!
  
  和他相比……我算什么?
  
  ∷刻它心里,那原本来取杜维性命,和杜维为敌地心思,还剩下多少?
  
  杜维却几乎笑破了肚子,脸上一副淡然,心中却暗笑:老子这番装逼,也算是装到了一定境界了吧!龙王子啊龙王子,看你还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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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4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八章 你猜呢?

  杜维负手而立,轻轻松松的,就把自己的背部毫无保留的送给了这位龙王子。

  ∷刻杜维和龙王子距离不过十米,以龙族王子的实力,如果要背后偷袭杜维,自然能一击得手。

  但是看着杜维如此迷人风采,这位自命风雅的龙王子都不禁感到自惭形秽,哪里还能做出这种背后伤人的举动?

  和这位少年公爵的风采相比,自己实在是俗到了极点了。龙王子越想越觉得内疚,眼看着杜维手下空空,刚才那一架自己前所未见的奇琴,居然因为自己的到来而被主人毁掉,心中更是心疼不已!

  不由得,龙王子对着杜维深深的弯腰一躬,由衷叹了口气:“公爵大人,因为我的到来,让您毁了一架宝琴,我深感愧疚……这就告辞吧!”

  这条龙也的确不是什么俗物,也算是龙族之中的异类了。这么被杜维的装逼一蒙,心中的杀气早已经消得干干净净,此刻在它眼里,眼前的杜维风采何等迷人,这样的人物,世界上死了一个就少了一个!如果让这人死在自己的手里,那实在是莫大的亵渎了!想到此处,这位龙王子心中杀机全消,已经暗中决定放弃了这次的任务。

  什么族长的位置……唉,我是不在乎的了。可惜如此人物,却偏偏是我龙族之敌,我虽然放过了他。他却未免还是要死在我那两个弟弟的手里……可惜I惜啊!

  想到这里,龙王子一脸黯然之色,正要转身离去。它是一个洒脱的人物,就算拼着不要这继承人地位置,也不算什么。只不过正要离去,杜维忽然轻轻唤了一声:“尊贵的客人,请留步。”

  “怎么?”龙王子回身看着杜维。

  杜维脸上含着浅笑:“您毁了我一把好琴,难道就这么一走了之么?”

  这话说的可谓是无赖到了极点了,那琴明明是杜维自己一剑砍断扔进湖里的。至于什么琴心被污之类的屁话,也完全是装逼的胡说八道而已。却赖在了龙王子的身上。

  偏偏越是龙王子这种高雅的性子,就越吃这么一套!

  它一听之下。不由得心中惭愧不已,忍不住纳纳道:“这个……”

  “哼。”杜维仿佛笑了笑:“何况阁下潜在暗中看我。一身杀气……想来您来到这里,另有目的吧!”

  龙王子张口无言,愣了一会儿,才皱眉道:“那怎么样才好?我身上还有不少宝物,就留下来,当作是对您的这架宝琴地赔偿吧。”

  说完,龙王子在怀里摸了摸。摸出了一颗龙眼大小,透体晶莹的宝石来。难得地是这块宝石居然还是滚圆,一丝棱角都没有。隐然的散发着一丝轻轻地魔力波动。

  “这是一枚避水珠。”龙王子低声道:“是我两百年前在东海里,猎杀了一头水系的巨龟兽所得的。这巨龟兽是水系里最大的魔兽,而且成年的巨龟兽要生长到能体内结出避水珠,至少也要三千岁以上才行。这东西入水即分。持着一枚珠子在水里行走,如履平地。而且可以根据持有者的魔力强弱增强或者减弱避水的空间,如果你魔力够强地话。就算带着上万人在水下行走,都可以做到。这东西的价值,我也不太清楚,不过三百年前我游历人间的时候,曾经有和我打交道的人类愿意出价百万金币求购,给我拒绝了。这东西……”

  龙王子还没说完,杜维已经冷笑了一声,一脸不悦,淡淡道:“您这是在侮辱我,还是侮辱您自己呢?算了!我原本以为,虽然您躲在一旁偷听,但既然能听懂我的琴音,应当不是俗人,纵然您来意不善,我也不放在心里……可是,我原本以为你是一个懂琴的人!没想到你居然拿出这等俗物来衡量我地琴?哼!”

  杜维说着,仿佛心中无限痛惜:“若是对普通人来说,我这一架琴的价值,万金不换!纵然百万千万金币,也不放在我眼里!若是对知音来说,这琴不过就是一娱而已!算了算了!你走吧!当我杜维走了眼,还以为你不是那些世间的俗物!”

  龙王子一呆,面对杜维地指责,它心中丝毫不生气,反而越发的愧疚起来,看着手里的这枚避水珠,不由得心中也暗恨自己的俗气!

  是啊!如此宝琴,怎么能用这种俗物来衡量价值?尤其是这位公爵说的“知音”一词,实在是让它心中大生知己之感!

  想自己困守龙族神山之上,每每弹奏之余,却对着那些龙族的战士,哪里有半个懂得自己内心的寂寞?

  ∷刻看着杜维,心中的好感越发的强烈了。

  忽然之间,龙王子轻轻一笑,长吐了口气,语气真诚:“公爵大人,你说的对,是我冒犯了!”

  说完,这位龙王子随手一丢,那枚价值百万金币的避水珠,就这么被它随随便便的,好似扔垃圾一样的扔进了湖里!

  随后龙王子再次深深一躬,缓缓道:“公爵大人,我也不隐瞒,我这次来的确是原本想对你不利!只不过现在我已经改变了念头!您的风采让我深深折服,而且,毁了您的一架宝琴,也实在让我心中愧疚。这样吧,为了表示我的心意,为了弥补您宝琴的损失,您这就说出一件事情来,我照做就好了!”

  杜维脸上这才转嗔为喜,看着龙王子的脸色友善了几分,忽然轻轻一笑,站在一旁。拍了拍冰盘上的那个皮垫,那真是说不出的优雅气度:“知音难求,难得有人能懂我琴音,幸好这里有酒,风景也算不错,既然是知音之人,不妨请坐下,共饮一杯好了……这就算是您对我地赔偿吧!”

  龙王子听了这话,心中更是敬佩。它也不做推脱,身子轻轻飘飘的飞了过来,落在了冰盘之上,毫无顾及的坐了下来。拿起杜维的那个酒瓶子,就到嘴边就是一口。随即叹了口气:“好酒,我住的那个地方,哪里来这么好的酒喝。”

  随后它看着杜维,满脸尽是心折,忍不住问道:“您既然知道我是来对您不利的,那么刚才我答应你一事,你为什么不问我。我到底是哪里来的?为什么要找你麻烦?难道您对这些都不关心么?”

  杜维心中暗笑:你的来历,我早就知道了,何必再问?

  脸上却一脸淡薄,缓缓坐下,抱膝望着天空,悠然道:“你看。人在这世界上,就如天空浮云,风来云便走,风停云便停!云也是身不由己。又犹如这水中之鱼,随波逐流,每日里奔波,却不知道自己不过是身陷一隅而已……哼,不过是人在局中罢了。你杀我,我算你,不过都是一些俗事,在这世上,你杀我,我杀他,都是意料之中,有什么可问的?”

  说完,杜维忽然转头看着龙王子,他英俊地脸上带着一丝异样的微笑,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笑道:“你看,我是公爵之尊,你我站在这里,放眼看去,视线所及,整个西北都是我地领土!万千世人,都是我的子民!生在世上,纵然如此风光,广厦千万……看似风光……可你生前再风光,纵然拥有再大地领土疆域,总逃不过一死!身死之后,那广大领土又有什么用处?真正能是你的,不过是一座小墓,小小的一具棺材罢了!巴掌大的地方,才是永恒的安息之地。所以,生在世上,争来争去,也不过是暂时的,死后万事一空,有什么意义?不如及时行乐,但求心安,管它那么多干什么?”

  说到这里,杜维哈哈一笑,从龙王子手里拿过酒瓶来,抿了一口,笑道:“今天我也不管你是不是来杀我的,也不管你是哪里来地,我只当你是一个知音之人!喝完这酒,你我各奔东西,将来你如果要来杀我,也尽管来好了。不管是你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你。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但是今天,我只记得,你是和我一起坐在湖上,分享一瓶酒的知音……仅此而已。”

  龙王子大为叹服,不由得心中更是自愧不如。它内心越发动摇,原本已经就消除了杀杜维之心,此刻为杜维的风采所慑,居然忍不住生出了几分帮助杜维的心思了。

  原本龙族都是极为骄傲的生物,能和杜维这么一个人类并肩坐在一起,一个酒瓶喝酒,已经是奇迹了。眼看一瓶酒已经见底,这位龙王子忽然眼神里闪过一丝决然,陡然站了起来,缓缓道:“公爵大人,就算你不问我,我也是要说地。今天之后,您还有一个月的安全时间,只不过一个月之后,恐怕就有大敌上门了!下次来的人,可就不如我这么好说话啦!”

  杜维哈哈一笑:“你放心,我杜维可也不是什么好欺负地人……不过,您的心意,我领了!”

  龙王子却连连摇头:“下一次来找你的,必定是我的弟弟,我弟弟可不像我,他做事情只看目的,不讲手段,我也最是讨厌他的。我和你一见如故,自然不能看着你被他杀死……这样吧,我这些日子就会留在西北……”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水晶球来,也不管杜维是否接受,就放在杜维面前,淡淡道:“公爵大人虽然年少天才,但是我那个弟弟也不是好对付的。它的一身武技,极为强悍,而且因为我们……血统的关系,对付大陆上的魔法,更是占了便宜。如果当您遇到他的时候,只要把这水晶球往地上一扔,水晶球碎裂,我立刻就能知道,最多片刻,就能出现在您的身边。有我在的话,保您一命,应该不成问题。”

  说完,这位龙王子已经站了起来。也不等杜维开口,长长叹了口气:“我蜗居荒山,一晃百年,哪里知道大陆之上还有您这样的风采人物。只可惜我不能常常出门,否则的话,能时常出来和您把臂饮酒,也是一件快事!只不过,这次出来能有这样地收获,已经让我心中收获不小,此后纵然再蜗居深山。只要想着您那一曲,也不会觉得寂寞了!”

  言罢。这位龙王子对着杜维笑了笑,随即身子飘然而起。一窜到了天空之中,陡然化作了一条通体黄金色的巨龙!双翼振出道道劲风,仰头长啸一声,朝着北边远去了……

  杜维默默的看着这位龙王子消失,他的眼神里也一点一点的露出一丝感慨来。

  在这时候,湖水不远之处,空气之中缓缓浮现出几个人影来。正是侯赛因和薇薇安,还有梅杜莎女王。这三个人已经是杜维目前手下的最强的高手了。

  杜维这一行险,虽然取巧,但是毕竟还心中没有十足把握,周围埋伏了这三名高手,万一翻脸打起来,自己也有准备。

  以这三个高手的实力,只要不动,全力隐藏行踪,龙王子也是察觉不出来的。

  侯赛因一脸疑惑,看着杜维,皱眉道:“你怎么没动手?我看这个龙王子的内心已经对你完全没有敌意了,正是最好地机会,当时只要你召唤出那只魔兽来,至少有七八成机会能收拾掉这个龙王子的。”

  杜维却摇摇头,叹了口气,忍不住抬头看着天边,低声道:“我是在装逼,而它……才真地是一个风雅之人啊!它被我骗了,心中对我敬佩,却不知道我心中对它的敬佩却是更多!和它相比,我才是俗人一个!这样地欺骗它,我心里已经是不忍,如果要出手伤害它,我更是不愿了。反正它已经消了杀我的心思,临走还送了我这么一份大礼……就算了吧!至于那只魔兽,留着对付下一只龙吧。”

  顿了一下,杜维自嘲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是有底线的。”

  侯赛因心中也不禁肃然起敬,不由得对杜维另眼相看,谁知道,下一秒钟,杜维的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这个小子眼珠一转,笑嘻嘻的看着侯赛因:“我说我的圣骑士,你应该是会游泳的吧?那个避水珠落水地位置,我可是牢牢记住了!劳驾你,下去给我捞上来吧!百万金币的宝贝啊!!!”

  这话一说,侯赛因不由得翻了翻白眼。

  薇薇安依然是一副对杜维的言语毫不在意的模样,在这个单纯的小傻妞来说,杜维说的一切都仿佛是天经地义一样。

  而梅杜莎却幽幽叹了口气,她虽然闭着眼睛,晚霞之下,也是美得惊心动魄,此刻却摇头道:“这就是你们人类地人性么……”

  杜维却浑然不在意,看了梅杜莎一眼,忽然笑道:“妮可小姐,当日我答应带你领略人性,带你出峡谷,可到了今天,却一直很少有时间教你什么,趁着今天有空,我再教你一条人性之中的百试不爽的至理名言!”

  “什么?”梅杜莎果然开口问了出来。

  杜维嘻嘻一笑,随即肃然道:“莫装逼!装逼遭雷劈!莫装纯,装纯遭人轮!”

  随后他顿了一下,淡淡道:“这话,粗是粗鄙了一些,不过话粗道理不粗!向来么,装逼和装纯地,都没什么好下惩是了。”

  梅杜莎默然以对,看她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是被杜维气得无言,还是真的领悟了什么。

  而薇薇安忽然忍不住好奇道:“装……装……是什么意思?”

  毕竟是女孩子,装逼这样的粗语,她还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

  杜维嘿嘿一笑,摸着下巴,犹如大灰狼看着小红帽一般,眼珠骨碌骨碌乱转,细细笑道:“我的宝贝儿,这种东西,你就不必知道了……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以后得了空儿,私下里我慢慢教你就是了。”

  天真的薇薇安哪里知道杜维心里的龌鹾念头?反而甜甜一笑,点了点头。

  侯赛因冷冷道:“好了,不要胡说八道了。这下你又多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那下一条龙,到底怎么对付,你有什么主意了吗?”

  杜维嘿嘿一笑:“你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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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5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两百一十九章 挑衅
  
  管寒风一再的拖延着春天的脚步,可春天毕竟还是到来了。
  
  三月份之后,整个西北开始忙碌了起来。
  
  在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东起努林行省,西至西北走廊,北至乞力马扎罗山脉,南至楼兰湖。大队大队的军队开拔,分赴了各个事先设定好的操演地点。
  
  这是罗兰帝国法令规定的,一年一度的帝国全境的军队春季操演。
  
  罗兰帝国以武开国,千年之前,阿拉贡大帝以惊才绝艳之资,崛起于大陆之上,东征西讨,南征北战,这才把整个大陆的版图收归于一体,建立了一个这么庞大的帝国。而自从阿拉贡大帝本人开始,就设立下了这么一条铁律!
  
  为了保证帝国的军队不会因为和平过久而战力废弛,帝国的军队,每年的春天都要进行一次春季操演。
  
  而这样的操演,在阿拉贡时代,被严格执行。
  
  虽然后世,随着阿拉贡时代的结束,后世的帝国承平太久而渐渐荒废了这条铁律,甚至曾经有过帝国军队十几年不曾操演,军纪战力荒废殆尽的历史。不过后来,随着现在的奥古斯丁王朝的更迭,昔年阿拉贡大帝的这条铁律再次被重新严格执行起来。
  
  毕竟,现在的奥古斯丁王朝建立不过两百年历史,期间也有过一些地区性的小规模的战乱,使得帝国的军队得到了一定的警惕,没有过分松弛。
  
  ∪其要感谢现任的皇帝奥古斯丁六世。这个家伙虽然被认为是一个好大喜功的暴君,但是至少在他的任内,前所未有的重视军队地战斗和操练,尤其是在奥古斯丁六世在位的这些年来,帝国军队年年操演,期间几乎没有断过。
  
  虽然说奥古斯丁六世在位期间,做了不少荒唐的事情,而且这个皇帝当的也不能算太英明,西北战争一场,徒劳无功,白费国力,南洋远征形势大于收获。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也多亏了这位皇帝的存在。帝国的军队目前地平均战斗力,却堪称是罗兰帝国一百多年来保持的最好的。
  
  『风一起,大军开拔。
  
  西北两省,在战区的划分上,自然是属于西北军团的地盘。西北军团虽然已经暗中和中央分庭抗礼,听调不听宣,但是这每年一次地春季操演,却从来不曾荒废过。
  
  更何况,这每年一次的春季操演,对西北军团来说,也正是一个展示自己实力,对帝国中央进行一点威慑,表示一点强硬的姿态,来当作自己的政治筹码。所以每年春季操演,西北军团都是不遗余力的执行。把训练严格,战力最强的几支军队调集出来,在西北大地上耀武扬威,操演一番。
  
  当然,同时也不会忘了警惕着帝国帝都的一举一动。
  
  值得深思的是,每年的春季操演,对于帝国帝都中央来说,西北这一地,都是格外关注的地方!
  
  二十万大军的调动——而且还是不听自己掌控的二十万大军,这样频繁的调动起来让帝国中央,心中如何不紧张?!
  
  每年的春天,帝国的王城近卫军团,都会调集几万精锐部队一路开到西边,就驻扎在澜沧运河的上游,兵锋直对西北,做着紧张的戒备,以防西北军团会叛乱,做出什么真正的大逆不道地举动来。
  
  而西北军团,也是如此,他们每年的操演的同时,西北军团旗下最精锐地两个骑兵师团,都会一路开到努林行省的东部边境地带,名义上是正常地长途拉练,而实际上,也是警惕的和中央的王城近卫军团对峙,以防帝国趁机调动军队进入西北。
  
  对于西北军来说,每年的春季操演,虽然要时刻防备着帝国中央的王城近卫军团,未免有些不让人放心。不过这些年来,中央无力顾及西北,又没有魄力狠下心来打一场内战,彻底根除西北内患。
  
  这些年来,帝都军方统帅部里的主战派和妥协派,争了又争,吵了又吵。强硬的主战派往往都是帝国新晋的年轻将领,主张以武力收服西北主权,彻底解决西北军团割据的军阀现状,维护中央的集权统治。
  
  而妥协派,虽然让人心中痛恨,但是这些妥协派其实也并不是想象之中的那种软骨头。恰恰相反,这些人也并不是一心为私,而大多数也都是真心的忧国忧民之人,每次和主战派争吵的时候,他们也能拿出一大堆关于帝国财政军费和国力分析,以现实说话,帝国现在国力下滑,根本无力打一场内战——如果强行开展的话,纵然打赢了这场内战,也会使得帝国国力元气大伤!随之而来的恶劣后果,分析之下,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帝国勉强收服西北,解决西北军团。但是草原异族趁虚而入:试想,没有了西北军团的镇守西北,而内战之后,军力大损的帝国,从哪里抽调来那么多的军队对付拥有数十万精锐铁骑的草原狼?
  
  第二种,纵然西北异族不趁虚而入……那么,想象一下,帝国如果要打内战,从哪里调集军队来对抗西北军团?距离西北最近的,最好的选择自然是王城近卫军团。王城近卫军团,这是阿拉贡大帝开国是到的亲属军团,最辉煌的“荆棘花军团”,从装备,战力,军力上来说,都可以和西北进团对抗……可问题是,如果大战之后,就算解决了西北军,可如果王城近卫军团损失过大,元气大伤……那么帝国中央手里的直属军力太过弱小的话……难保北方冰封森林的北方军团,还有南方军团,或者帝国境内的其他势力雄厚的贵族领主,不会心生异志!
  
  枪杆子下面出政权,这个道理,罗兰大陆虽然是异世,但这里的人也是懂得的!
  
  如果因为内战,而使得最后造成的中央孱弱,地方强大的局面……那么一旦乱势起来,想再平息,可就不是容易的事情了!
  
  因为这个原因,帝国才会对西北军团的军阀割据,一再姑息,年年安抚,使得西北军团尾大不掉。
  
  而对于西北军团来说,这每年的春季操演,还有一桩天大的好处:
  
  钱!粮!
  
  帝国铁律,每年一度的春季操演,所需要的军耗由帝国军方直接发放。武器,马匹,粮草,都由地方政府负责供给,而帝国军方则会以财政补贴的方式补偿地方政府。
  
  而在西北,这样的形势就更让西北军团占便宜了:原本那条二十多年前的,该死的战时条令就让西北军有权插手地方财务。而每年的春季操演,地方政府还必须额外的支付出一笔军费来,尤其是粮草,西北军的军队借着操演的名义,那么多支军队拉出来,在西北两省各地来回拉练,每过一地,就直接找当地政府要钱要粮——你若是不给,就是违抗帝国军令。
  
  博翰总督在西北多年,早对这种情况万分头疼。不过他这个家伙也弄出了一点应对的窍门。每年的春季操演前两个月,他就会下令把各地地方的库存全部搬空,只留下少量的粮草物资。免得当西北军操演的时候,那批蝗虫过境,当真是寸草不生了。
  
  这些年来,一个抢,一个藏,每年都会在西北上演一场躲猫猫的好戏。
  
  不过杜维今年,却打破了这个惯例!
  
  中午的太阳升到了头顶,蓝天白云之下,楼兰城,这座奇迹之城上的守兵却已经严阵以待。
  
  ∮昨天开始,公爵下达了城门限制进出的命令。尤其是今天,关闭城门,严禁任何人出楼兰城。就连那些南来北往的商队,有早早得到风声的,也都干脆选择绕道而行,绕过楼兰城,而前往楼兰湖畔的一些小村镇里补充淡水和粮食,再继续前进。
  
  而有些不愿意绕路的,也都暂时跑到了楼兰城附近的村镇暂住。
  
  当远处地平线上渐渐出现了一片黑影地时候,那密集的铁蹄声,就仿佛晴天之下的霹雳,一阵一阵的砸在守兵们的心头!
  
  西北荒原,地势平坦,最是适合骑兵冲击。而此刻,地平线上,黑压压的一条线,犹如波浪一般,又好似风卷乌云。放眼看去,只见那黑压压的的一片骑兵,纵马疾驰,一路马蹄如雷,尘土漫天!
  
  而站在城头,一些有经验的老兵,却能以观尘的法子辨认出对方的情况来。
  
  这么一大片骑兵,少说也有两万多人。而且奔驰之中,队列不乱,却是以雁行波段的队列,摆出了一副毫不掩饰的攻击的架势,朝着楼兰城而来!
  
  那漫天尘土,几乎都要把天都遮挡了去。
  
  站在楼兰城的城墙的守兵,大多都是杜维当日收服下的那四千叛军里的精锐老兵为主。这些前身是精锐的帝都的王城近卫军,看着这些奔驰而来的骑兵,也不禁微微变色!
  
  风卷残云,势若奔雷!
  
  几乎是片刻之间,那大批的骑兵已经奔驰到了城下,一声号角,奔驰之中的骑兵立刻变阵,在城池之下大约一里外的地方停下,却是黑压压的一片。
  
  马上的骑兵,都是穿着帝国西北军的制式铠甲,只不过人人的铠甲上都用黑色的油墨刷上了一个西北军特有的符号。
  
  ∮旗号上看,来的这两万骑兵是一个完整的骑兵师团的编制。让楼兰城的守兵心中愤怒的是,他们虽然停在了城下,却明目张胆的摆出了一副攻击的架势!
  
  这支西北军骑兵列阵之中号角不停,随后就看见其中旗号翻滚,从两翼立刻分出了几千人队来,却是绕城奔走。分明就是按照战斗纵列,行那围城之势了!
  
  早有人飞快的报去了公爵府。杜维听了汇报,也不露什么言辞,只是淡淡一句“知道了”。
  
  其实杜维心中之怒,也是强行压下的。
  
  早在三天之前,西北军就派人来通告杜维:今年的春季操演,西北军的军部决定选择楼兰城外的靠近湖畔的地区进行演练。这个决定送到杜维手里的时候,对方宣称,大军已经开拔,三日之后即到!
  
  这样的一个举动,让杜维几乎当惩翻脸,只不过却强耐性子忍下了。
  
  何故?
  
  三日即到?
  
  也就是说,对方的信使来报信的时候,大军已经出发了!
  
  这个所谓的来信使,更是一个幌子了!人家大军都已经出发了,才假惺惺的来告诉你一声!你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
  
  ∷刻杜维听了汇报,立刻下令更衣出门。他犹豫了一下,没有穿什么公爵的贵族礼服,也没有穿魔法师的袍子,却选择了一套铠甲——这铠甲也是杜维在帝都的那个商铺里生产的,从造型的华丽程度上来说,可算是和当初若琳的那套不遑多让,而施展效果,也经过了一番改良。
  
  杜维原本就身材修长,年幼时候的病体孱弱,在修炼了星空斗气的入门功夫后,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西北一年,已经渐渐挺拔起来,虽然脸上还略带着一丝年轻人的稚气,那也是受年纪限制。不过举止之间的威仪,却一日强过一日了。
  
  ∷刻这身特殊打造的铠甲穿在身上,猛的看去,当真是一股英武之气扑面而来。举手投足之中,倒也颇有几分青年将军的味道。
  
  杜维一声令下,带了全部侍卫加上侍卫长老烟,立刻就出了公爵府,出了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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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底线
  
  城门之上,杜维手扶城墙,看着城下不远之处,西北军的两万骑兵耀武扬威,旗帜漫天,杀气腾腾。他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可按在城墙之上地手却越捏越紧,眼神之中隐隐的闪过一丝火星!
  
  这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杜维早已经不是什么军事白痴了。来到西北白手起家,他至少对于自己麾下的军队,也做了一些了解。别的不说,对于军队的列阵也是有了了解。
  
  他一看之下,如何看不出对方是公然摆出赤裸裸地攻击地架势?
  
  “达达尼尔。”杜维忽然低声喊了一句。
  
  ★达尼尔就站在杜维身后,身为楼兰城的城守,达达尼尔统帅着楼兰城的守军。这个前李斯特家族地武士,面对城下西北军的耀武扬威,脸上也是一副怒气,听见杜维的呼唤,低声道:“大人。”
  
  “让人亮旗号4看他们想干什么。”杜维冷笑。
  
  不多时候,旗语来回,下面的人汇报上来:“大人,对方告诉我们,他们请我们打开城门,让出一面城墙来,他们需要借用城防进行攻防战的演习……”
  
  这个汇报之人是达达尼尔地手下一名副统领,还没说完,就看见杜维脸色铁青,说到后面,不觉得声音就低了下去。
  
  杜维“嘿嘿”冷笑两声:“让出一面城墙?供他们进行攻防演习?好!好啊!他们想趁机拆了我一面城墙吗?西北军……好一个西北军!”
  
  “大人……我们怎么回答?”这副统领低声问了一句。
  
  杜维面无表情,冷冷的丢下一句话:“不用废话,就直接打旗号告诉他们:不让!”
  
  说完,杜维撇下随从,朝城墙上的城楼里走进去了。
  
  西北军,你真以为小爷我好欺负吗?
  
  杜维冷笑。
  
  之前要钱要粮,老子都抱着花钱买平安的心态,暂时忍了。钱粮都给了……这帮混蛋,还在背后给我下套子!那次在牛里镇上,那几千草原上的骑兵,不是西北军偷偷放进来的吗!
  
  试探老子的底线?那我就给你们好好看看什么叫“底线”!
  
  走进城楼里。这城楼里的斗室之中,显得异常寂静。杜维也不谦让,就坐在了正中间,随后看了达达尼尔一眼:“达达尼尔,我们城里现在还有多少兵?”
  
  “一个步兵团四千人……战斗力么?楼兰城是咱们的首府,这四千步兵团里,有一半都是当初您在大耳城里收复地那些王城近卫军的人。战斗力方面,应该不差!至于骑兵,隆巴顿将军带的一个骑兵团,不过编制一直没有满,两千多人。而且……”达达尼尔似乎看出了杜维内心地火气,忍不住低声道:“大人,如果您真的要开打的话……攻城战,骑兵发挥不了太大地作用。而且,对方骑兵地数量太多,如果野战地话,就算隆巴顿将军的麾下勇士再强,两千人出去,也只是被吃的份儿……”
  
  这话出来,虽然对隆巴顿有些不尊敬,不过这个二百五将军也不是蛮不讲理地人,他在室内一直没说话,此刻却低声说道:“那些西北军的战力不俗,骑兵也很能打……可惜我们人少。如果再给我多两千人的话,我现在带人出去冲一阵,趁着他们立足不稳,先赢了一阵,也不是没可能。那帮家伙炫耀武力,一路奔驰过来,马力消耗,看着厉害,现在不过是花架子……大人,要打的话就是现在,否则地话,等他们养足了马力,再打就难了。”
  
  杜维忽然笑了一下,看着隆巴顿:“我的将军……我不过是问问,谁说一定要打了?他们毕竟也是帝国的军队,我看也就是威胁威胁我们,打不起来。想给我一个难堪,再顺便试试我地底线罢了。”
  
  隆巴顿咧开嘴笑了笑:“这个自然……不过西北军这次可下了本钱了。这两万骑兵,我看应该是西北军里地精锐了……平白无故地放到我们这里来,肯定还有目的!”
  
  这个时候,忽然杜维的身侧,杜维目前的首席幕僚,菲利普开口了。
  
  这个年轻人经过一年多的政务洗礼,气质是越发地沉静了,原本就颇为英俊的脸孔,居然洗去了原本的淳朴,隐隐流露出几分阴柔来,他轻轻提醒道:“大人,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可能。”
  
  “讲!”
  
  “我听说,西北军团的鲁高将军,可是李斯特侯爵夫人地忠实的爱慕者之一……在前些日子,西北军团和我们的关系还不错,可就在大人您地成人仪式那天之后,他们对我们的态度,才发生了微妙地变化啊。”
  
  这个话说出来,房间里人人禁声。毕竟牵扯到了杜维的私事,手下的这些将领平日里再怎么和杜维说笑无忌,此刻也都不好出声了。
  
  杜维眯起了眼睛,随口叹了口气:“菲利普,你说的有道理。嘿嘿……李斯特侯爵夫人,可给我找了不少麻烦啊!”
  
  “这只是其中之一。”菲利普拢着袖子,微微欠了欠身子,低声道:“大人,我虽然不懂军略。但是刚才也能看出,对方地军队是隐隐有围城的架势,我担心……他们恐怕不会真打。毕竟西北军现在还没有下定决心要反叛帝国。不过……围困咱们的首府一段日子,给咱们一个大大地难堪,却不是做不出来的!而且,今后传扬出去……大人您的首府城市,被西北军围困的十天八天地,您却不能出城,做了缩头乌龟,任凭对方在家门口耀武扬威……那么,您的威严也就大大损伤了!”
  
  这话说完,达达尼尔陡然怒道:“菲利普!你说谁是缩头乌龟!你身为幕僚,不尊长官,胆敢出言侮辱公爵大人!”
  
  杜维却摆摆手:“达达尼尔,菲利普只是做了一个比喻而已,不过他说的有道理。西北军打是不会真打的,不过围城几天,堵着咱们地门口不让咱们出入,这传扬出去,老子的脸可就丢大了!”他顿了一下,看了看菲利普:“你说的很好,达达尼尔也不是针对你,你们两人都不用放在心里。”
  
  菲利普脸色从容,淡定自若,退后一步,躬身道:“是。”
  
  杜维拒绝西北军要求的旗号打出去过了足足一个时辰,西北军并没有做出什么进一步地过分举动,只是几个千人队分了出来绕城巡走,围困的架势却是毫不掩饰了。
  
  虽然对方并没有真正地正面攻击,但是城墙之上的郁金香家的一方,并没有丝毫的松懈!
  
  ◇家理智上都认为西北军虽然骄横,但是应该不会做出公然叛乱的事情:毕竟这么多年西北军都还算安分,现在没有什么理由会平白无故的翻脸。而且,从时机上看,也不是叛乱的好机会。
  
  不过,毕竟对方陈兵城下,两万铁骑,就在眼前!这种事情,总是保不准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城墙之上,郁金香家的士兵都严阵以待,达达尼尔一身铠甲全副武装,带着亲兵将官来回巡视,隆巴顿也自去整顿城中的骑兵做好完全准备。惟独杜维,干脆让人搬了一把椅子来,坐在城门之上,翘着腿,冷冷地看着城下不远处的西北骑兵。
  
  西北军团的铁骑果然名不虚传,这两万人的骑兵阵容严谨,列在城下,丝毫没有半点松懈地样子,只是静静的养着马力,和城上对持。
  
  而当日头有些偏西的时候,杜维身后地老烟忽然脸色微微一变,再看杜维,也是皱眉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扶着城墙,看着远处……
  
  那地平线上,隐隐的一条黑线呈现出来,随即变成了绵绵的,黑压压的一片乌云!伴随而来的,是一片“沙沙”“沙沙”的声音!铠甲碰撞,军靴袅袅!盾牌如墙,刀剑如林!
  
  足足五个步兵团,超过两万人的步兵,列队朝着楼兰城进发而来!
  
  ∞盾兵在前,长枪兵在后,再往后,则是清一色地精锐西北步卒,而后面还有几个千人队地弓箭手,一身轻装,身后负着帝国军方制式的长弓……
  
  俗话说,人马过万,连天蔽日!这新来的两万多步兵,远道而来,却依然阵容强盛,从气质上看来,居然是西北军的军团长鲁高将军的几个直属师团中的精锐!
  
  眼看这西北军地大批步兵到来,守在城下地那些西北骑兵顿时欢呼震天,无数骑兵高举手里的骑枪,两万地声音高呼万岁。
  
  那几个步兵方阵缓缓地来到了城下,随即陷入沉寂之中!
  
  ∷刻城上城下,形成了一个令人窒息的场面,空气之中无半点人声,只有那让人难以喘息地寂静!
  
  在这时候,忽然西北军的列阵分开,露出的后面的一排弓箭手。这些弓箭手取下长弓,以密集覆盖齐射的阵列排好,张弓搭箭,箭头却瞄准的楼兰城!
  
  城上地郁金香家族地守军立刻人人变色,守城的长官号令之下,人人都拿起了盾牌。
  
  惟独杜维,依然扶墙冷笑。
  
  果然,这些弓箭手随后放低了箭头,并没有对准城上瞄准,箭头放低,一轮齐射之后,箭雨如蝗虫一般,密密麻麻地射在了楼兰城的城墙之下大约二十米地距离!但见空地之上,地面上扎满了密密麻麻的箭!!
  
  随后,城下地那些西北军步兵,仿佛是故意地一般,放声大笑起来,这肆无忌惮的笑声,让城上的郁金香的守军,听了人人都是怒气冲天。
  
  这些守军也曾经是眼高于顶的帝都守军,能成为一个国家地首都的守军,自然是精锐!虽然他们最后都是带罪之身,叛军的身份,但是内心的骄傲,却容不得西北军在自己面前的跋扈!在他们的心中,隐隐的还觉得:老子是中央军,这些家伙不过是地方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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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6 PM |只看该作者
  一轮齐射完毕之后,弓箭手退后,留下城下一片箭林。随后西北军的步兵之中分出了一个工兵的千人队,就在城上郁金香家族守军的眼皮底下,肆无忌惮的开始了工作,挖掘工事,砍伐树木,搭建帐篷,竖立围栏,居然就在这里安下了营盘!
  
  西被军这时候打来了一个让人暴怒地旗语!
  
  ★达尼尔手下的那个副统领,得到了对方的旗语,面色涨红,在杜维地面前,似乎有些不敢说地样子。
  
  “尽管说吧。”杜维摆了摆手。
  
  这个副统领深深吸了口气,咬牙道:“大人,他们说……”他仿佛声音里带着一丝火气,嗓音嘶哑:“他们说……公爵大人明鉴,滋有西北军第三骑兵师团,第五步兵师团于楼兰城下进行实战操演,以此号令为准,从此刻起,凡西北军覆盖区域,皆为战时禁区,任何人等,包括帝国地方政要,皆不得违抗军令,擅自进入禁区。违令者,以帝国军令论,西北军有就地斩杀之权——西北军统帅部。”
  
  杜维听了之后,不怒反笑,仰天哈哈一笑,指着城下的地面上扎着的那一片箭林,笑道:“他们的意思,就是说,这些箭就是禁区的范围……让我们乖乖留在城里,否则只要一出城,就是闯人禁区,就可以放手杀人了,对么?”
  
  “……是地,大人。”这个副统领脸上几乎要渗出血来,忍不住大声道:“公爵大人!咱们何时吃过这等窝嚷!西北军算什么东西,也敢欺负到咱们的头上来……大人,您一声令下,我这就带人杀出去!!”
  
  杜维却笑了笑,拍了拍这个军官的肩膀,轻轻道:“不急不急,他们有军令,老子就没有对策了么?哼……又打着战时条例的牌,老子可不吃这一套。”
  
  顿了一下,杜维笑道:“好了,传令下去,所有人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紧闭城门,任何人不得进出。他们不是要划禁区么?我们就留在城里好了,让他们在城外折腾去。哼,两万骑兵,两万步兵,这么四万人吃喝拉撒……不是要围城么?让他们围!”
  
  杜维说完,挥挥手,让这个军官下去了。
  
  旁人有些不明白这位公爵大人的意思……难道说这么忍了?
  
  杜维随后却下令把那些魔法学院的学院们全部调集到了城头来。
  
  二十八名学员都按照杜维的要求来到了城头,杜维忽然笑道:“你们之中,会风系飞翔术的人恐怕还没有吧?”
  
  学员们都是面面相觑,的确,风系的飞翔术,以他们现在的水准,还无法施展。
  
  杜维想了想:“这样,那么你们立刻所有人换上魔法师袍……都给我站到城门上去,贴着围墙站立,尽量站得醒目一些!越醒目越好!”
  
  随后杜维请来了这次带这些魔法学员来西北实习的带队首领:艾黎可大师的两个弟子,这两人可都是正牌的七级魔法师了。
  
  杜维又把薇薇安也叫了来。
  
  “一会儿,你们不用做其他地,就施展飞翔术,飞到城楼上的半空,就好了……”杜维笑道:“呃,两位法师阁下,如果可以地话,我希望你们能稍微帮忙,施展一点儿魔法。不用太夸张,也不用什么攻击性的魔法。一点风系,或者光明术就可以了,反正效果华丽一些,醒目一些就好。”
  
  两个艾黎可大师的弟子都是和杜维交情不错,答应了下来。
  
  “薇薇安。”杜维看了小傻妞一眼:“你会不会弄一些看上去炫目,但其实没有多大实际效果的魔法?比如魔法阵,或者弄出什么光球之累的,我是用来吓唬人的。”
  
  薇薇安似懂非懂,点了点头:“我……我会一个光明系地祝福术,祝福术笼罩的范围,可以让我们的人勇气倍增,战意增副,可以么?”
  
  杜维笑了:“很好!”
  
  随后,杜维一声令下,城头之上,冉冉升起三个人影来!
  
  薇薇安在中间,艾黎可法师地两个弟子在两侧!
  
  三个人,就在城下数万西北军的瞩目之下,轻轻地飘到了半空中!两侧的艾黎可法师的弟子,都是身穿灰色法师袍,也还罢了。
  
  当中的薇薇安,可是货真价实的白袍法师啊!那一身白色的袍子,就是势力和威严的象征!
  
  薇薇安飞在半空,双手轻轻晃动,在半空缓缓的划出了一个圆来,口中清楚的吟唱着咒语,很快,她的头顶,一个金色地六芒星的图案在半空闪现出来!无数金色地光点犹如雨点一般缤纷落下,落在城头只上!那六芒星地光芒越发的明亮起来,最后几乎把整个城墙都笼罩在了下面!
  
  两边地艾黎可法师地弟子,哪里还不知机?赶紧各自施展法力,全力配合薇薇安的行动。
  
  这么一个庞大地祝福术,施展得要多华丽有多华丽!而魔法地光芒之中,两个灰衣法师的威严的吟唱咒语的声,利用魔法。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传送到了远去……
  
  加上城墙之上,赫然站立了整整一排穿着长袍的魔法学员……猛地一看,这个架势还真的很吓唬人!
  
  下面地西北军的将军看在眼里,心里不禁一惊!
  
  这么多魔法师?
  
  天上飞地三个不算,怎么城墙上还站了一排?该死的……一,二,三……靠!怎么这么多!!
  
  这时候,杜维已经亲手拉过了专门负责打旗号的一个士兵,温言道:“我有一些话传达到对面去,不过意思有些复杂,不知道能不能用旗语说清楚。”
  
  这个士兵看着公爵,激动的道:“大人,没问题的!”
  
  “好!我说,你打!”杜维脸色一肃。
  
  “西北军诸将鉴:滋有罗兰大陆魔法学会,魔法学院。白袍法师一名,灰袍法师两名,魔法师二十八名!奉命前往西北公干!从此刻开始,以魔法学会之名义,帝国法典魔法师特殊条令款令,得西北领主公爵大人之首肯,特令如下:从本令传达即刻起,三个时辰之后,于楼兰城下十里之内,将进行大规模魔法武器实验!该魔法为大规模杀伤性法术,实验期间,任何人等,请一律避退!如有不为,凡被我魔法笼罩,有所损伤,以帝国法典魔法师特殊条款令,魔法学会盖不负任何责任!!”
  
  这旗语发送了出去,西北军那边顿时一惊!
  
  ◇规模魔法武器实验?这是什么东东?
  
  听上去,好象是什么很危险的东西啊!
  
  着天空漂浮地三个魔法师,还有城墙上站了那么长长一排,不由得让人不出汗啊!
  
  杜维站在城上,心中冷笑:西北军啊西北军,你们想试我的底线么?就怕你们试不起!哼,你能试我,我就不能试你吗4看你们有没有胆子现在就真的翻脸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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