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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dy_yap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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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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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7 03:10 PM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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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
  每年到了这一天,花擦擦的同学总是会很兴奋地讲鬼故事,然后讨论神秘的事情。花擦擦不太喜欢这样,因为她回去是要坐66路经过火葬场的。但是没有办法,同学的兴趣很高涨,恨不得把那些原本没有的事情都讲成真的,要不晚上遇到个鬼啊什么的也开心。
  今天也是一样,大家又开始讲,从古代到现代,从有的,到没的。花擦擦没响,就做在边上听,反正讲的人够多了。
  “擦擦,今天我们陪你去做66路吧,在车上讲特别有气氛。”
  “对啊,对啊,顺便到你家吃个便饭,然后晚上再坐回来,还要有气氛!”
  几个女生讨论着怎么个有气氛法,忘了提一句,擦擦的家是在西宝兴路上,离火葬场只有几步之遥。
  “好啊,你们和我一起吧,反正我家今天没人,我妈和我爸去苏州上坟了”
  “就是说,我们可以住在你家?”
  “好耶,好久没吃你煮的菜了,我们等下去买点东西,你煮给我们吃,好吗?”
  “好啊!”
  “那我打电话回家就说我不回去了!”
  “恩恩,再弄几部鬼片看看,不错吧!”
  放学的时候有点飘雨,几个女生都很兴奋,忙着逛超市,等到大包小包地提到66路上的时候几个人相视而笑,像偷了腥的猫一样。
  车上的人很少,但也没多余的位子让她们每个人都坐下来,擦擦说她不坐,因为凳子有点潮,她才不要做咧,所以她靠在栏杆这,另外两个女生则分散开来坐下来了。
  由于分开的远,大家也没办法大叫鬼故事,所以各有各的心思想着,谁也没开口。由于下雨车开得很慢,到西宝兴路时上来个小孩,没人带,也不投币,上了车就往里冲,司机看看是个小孩子也就没多问,擦擦示意要好友让个位子给他,反正下站他们就下车了。好友没犹豫,叫来小朋友给他坐。
  小孩看看她们,再看看座位,“我不坐,等下我就下车了。”
  擦擦看看这小孩,穿着大红的衣服,背着大红的包,在这个灰蒙蒙的天气显得特别扎眼。 
  站到了,小孩和擦擦他们一起下去的,下了车就朝条小路走了,擦擦他们也没多留意,他们还要去买点汽水之类的,可以赶回去作饭。
  便利店出来,他们又看到那个小孩,他把包抱在手里,衣服上有点脏,行色匆匆往回走。几个女生终于忍不住讨论起来:“哟,这小孩真怪,怎么那么拽,冬至家里也不管吗?老往外面跑。当心哦!!”
  “是呀是呀,好奇怪哦,穿的都是红色,你说会不会是鬼啊?”
  “鬼你个头啊!你们今天毛病得厉害!”擦擦在边上说着。
  那孩子明显听到他们谈论的话题了,走过来,对着一个女孩子说:“看在你给我让座的份上今天算了,但是你们最好小心点。”然后头也不回走了。
  剩下三个人都莫名其妙加毛骨悚然。虽然不断安慰自己没事,但是心里总是怪怪的。
  到了擦擦家里,三个人吃饭也吃得不舒服,终于擦擦忍不住开口:“好了好了,别想了,不就是个小孩子说的孩子话嘛,别怕!”
  “我也不想怕,但是,但是,我看到他的包了,还有他的包的口是开着的……”
  “什么?”
  “恩,包里面是一刀冥纸。”
  “怎么可能?”擦擦想不明白,“小孩那么晚带冥纸做什么?”
  “所以我们才害怕,他是从火葬场那站上来的。”说着便和另一个女生抱在一起。
  “好了好了,别自己吓自己了,你们还说要看鬼片咧,现在自己就吓了自己了。”擦擦提醒到,其实她也是有点担心的。住在这里的人,多多少少总遇到过点稀奇事,今天也许就被他们遇到了。
  接下来的事情只能用“天知道”来形容了。
  擦擦家对面的楼,半夜起火烧了起来,消防车来的时候把刚刚睡下的女生又吵醒了,拉开窗帘看到的是已经烧得很旺的火苗,在楼顶上,三个女孩看到了下午遇到的那个小孩在用他的红包扇啊扇,然后一跳跳到另一幢楼上,然后另一幢楼也有火苗窜出来了。三个女孩楞了半天,直到有人敲门叫全体居民快点离开,她们才反应过来,什么都没来的及拿,三个人就穿着睡衣跑到马路上去了。
  到了路口,那个被小孩指过的女孩还在发抖,居民都涌了出来,有些害怕得哭了起来。困在楼里家属的喊叫声,混合着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的嘈杂,谁都不会注意到三个发抖的女孩,还有朝他们走过来,穿着红衣的小男孩。
  小男孩又来到他们面前微微一笑:“好玩吗?我一个人好寂寞,都没人陪我玩,你们陪陪我吧!”
  听他这么一说,那个女生哇得一声哭了出来:“对不起,我下午不是故意的,你你,我求你放过我吧…………!”
  “哼,那么爱哭,不找你们玩了,你们可以回家了。”小孩有点落寞地走了,小小的背影,谁都没有勇气,也不会叫住他,但是那个女生又哭了:“其实他也挺可怜的,不是吗?”
  小男孩回过头看着他们三个:“好吧,等我找够人代替我,我就投胎来找你们,到时候再和我玩吧。”
  男孩消失在她们的面前,周围的嘈杂声再次涌现出来,哭叫,打骂,人在生死面前的软弱和贪婪都表现了出来。
  三个女生又回到擦擦的家里,大家心知肚明,就不再多说了。第二天早上下楼是听说昨天有个5岁的小男孩在跳小楼的时候跳死了。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就不想了。
  一年后,擦擦的阿姨生宝宝,生了个男孩,很奇怪,额头正中有块火红的胎记。出生是听医生说不是哭着的,而是笑着的。擦擦去医院看他时,他竟然会朝擦擦眨眼睛。擦擦当时想到的就是那个男孩。
  66路上还有很多故事,这只是其中之一,而且,的确有人看见过红衣男孩放火,只不过手中提的是灯笼。不是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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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0:50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六章 答案

    王诩很不情愿地吞下了燕璃给他的药,然后渐渐合上了眼。

    本来他以这次任务为借口,想要逃避掉这几天的催眠,但燕璃跟着他一起来了风云客栈就让他感到了不妙,而现在,燕璃更是找了个很好的理由,既然你王诩对这个事件没有什么更有建设性的对策,不如就让另一个你出来解决问题。

    于是乎,在埃尔伯特出去后不久,王诩就又一次接受了令其十分反感的催眠。

    其实不知从何时起,燕璃催眠王诩后就不再问他什么问题了,而是直接唤醒另一个王诩与其交流,此刻也是如此,燕璃拿出了她那本总是随身带着的笔记,那双猫儿般的眼睛竟显出一种跃跃欲试的神采。

    她打了一个响指,王诩的眼睛再次睁开了,眼中出现了朦胧的血红色,整个人身上透出的气质也变得沧桑而沉静。

    “好几天没见了呢。”燕璃对这个王诩却显得十分友好。

    “不,其实我们天天都见,别忘了,我拥有全部的同步记忆。”

    “可是我上一次和你这样面对面讲话,已经好几天了啊。”

    王诩深深的叹息了一声:“燕璃,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他突然这样问道,让燕璃愣了一下,“当然了,我们不是说好的,你让我做心理研究,我帮你……”

    “你已经反悔了。”王诩直接打断道。

    “我……”燕璃想要否定,但她知道这个王诩可以看破思想,所以她没有再说什么。

    王诩眼神黯然,他的表情似乎在责备自己:“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尊重我的决定。”

    燕璃提高了声音:“你难道不觉得这个决定对你自己很不公平!”

    “不,我的存在才是不公平的,对另一个我来说……”

    “我不懂,为什么你要消失?去让另一个你获得力量和记忆,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消失的不是他!你才是真正的王诩不是吗?他只是你在五年前创造的一个人格,如果是他消失,你就可以真正活着,而不是在灵魂深处做个旁观者。”

    王诩笑了,只不过是苦笑:“所以才对他不公平啊……

    我只是个胆小鬼,而他……比我坚强的多,五年前,我选择躲藏起来,带着全部的力量,带着那心中的伤痛,独自一个人躲起来舔伤口。

    而另一个我,他也有着丧失双亲的记忆,难道他真的就不痛苦吗?但他依然笑着、活着,替我面对这个我不愿面对的世界。

    现在,由于上次支配之力的影响,我们中迟早会有一个消失的,如果这样拖下去,拥有记忆较多的我肯定会留存下来,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

    燕璃还是不放弃,她又问道:“就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没有了……其实你也不必太过伤心,我并不是真正消失,而是和另一个我完完全全成为一个人而已。”

    “哼……我为什么要伤心?我只是不想成为你自杀的帮凶而已。”

    “你的催眠只是加快我计划的一种手段,即使你不帮我,我也能够自己完成。”

    “那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面好了!”燕璃好像非常生气,她转过头去不再说话,眼眶已经湿润。

    王诩已经不是第一次长叹了:“所以我才问你,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燕璃还是没有回应。

    王诩继续说道:“也许你最初的确只是为了好奇,觉得有趣才进行着这种催眠,记录我的心理状态、记忆,研究着我的两种人格,我出现与你见面的次数越多,我和另一个我的记忆交错也就越严重,直到我完成自我意识的摧毁为止。

    原本这样会是最好的结果,可就在你爱上我那一刻起,一切都变得难以控制了,你和我见面不是为了什么研究,而仅仅是为了和我见面,你问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学者应该问的范畴,你试图动摇我的计划,试图让我留下,而不是摧毁我。”

    燕璃的眼泪终究还是流了下来,王诩说的都是事实,她不想反驳,也无法反驳,她只是抽泣着抛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燕璃和尚翎雪是同时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你会选择谁?”

    女人就是喜欢问这种问题……

    这种问题根本不符合逻辑,这种假设也非常幼稚,最关键的是这还无法用科学的方法来证实,也就是所谓的提出假设、进行实验、验证结果这三步……

    虽然这种问题看似非常简单,答案无非就是两个,但其实是每个男人都不愿意回答的。

    奥妙的地方就在于,男人是知道女人想听哪个答案的,而女人在问这个问题前,却往往早已经知道了真正的答案,最后的关键就是,这个只有两种答案的问题,你究竟该怎样去回答……

    王诩回答了第三种答案:“我不知道。”

    燕璃笑了,虽然眼泪止不住地流着,但这个答案却是让她欣慰的。

    她问这个问题的方式就已经表达出了她的潜台词:“我知道你现在喜欢的是尚翎雪,我知道这已经永远不会变,但我要听你亲口回答这个问题,这个答案就代表了我在你心中的位置。”

    很多时候,即使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也会问一些笨问题,这种时候,你就该说实话,因为这就是她想听的。

    燕璃自己用袖口拭去了泪水,她找回了自己的高傲:“王诩,我会继续帮你的,不管我的感受如何,你都不必在意,当你消失的时候,至少,我曾经拥有过只属于你我的回忆。”

    这个王诩也释然地笑了:“我也很荣幸,可以在最后的日子,和你成为朋友。”

    他们似乎是解开了一个心结,不过眼下这风云客栈还有些别的问题没有解决,就在他们楼下的房间里,一场屠杀正要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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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0:52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七章 可靠的王诩

    客栈的掌柜正待在他的房间里抽着烟,今天那个外国人的问题又一次勾起了他那段早已尘封的记忆,河边的小孩人影,掉落在地的破娃娃,离奇死亡的一对夫妇,一切的一切在他白天的叙述过程中仿佛逐一又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回忆中,在那场火灾发生的晚上,掌柜的感觉事有蹊跷,他立刻跑回房中疯狂寻找那个破娃娃,他认为一切都和那个娃娃有关,但任凭他在那并不大的窝棚中如何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想起之前的噩梦,他又觉得不寒而栗,从已经发生的情况来看,那对夫妇抛弃了自己的孩子,最后小男孩儿不慎落水身亡,可能冤魂就附在这破娃娃上,他正好将其捡了回来,于是在那男孩儿头七的晚上,冤魂完成了复仇。

    但很快,掌柜的就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个地方错了,如果说要抛弃小孩儿,为什么会选在离家并不远的河边?难道不应该扔在离家更远些的地方,或是医院、慈善机构门口吗?

    答案其实很简单,他们不是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是直接杀死了他!

    掌柜的完全可以想象到这对狠毒的父母是如何将一个破娃娃摆在河边诱骗孩子,最后亲手将自己的小孩推下河溺死的场面。

    想起自己的妻女和老母早已在一场地震中过世,和家人团聚早已成了他人生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掌柜的就越发是觉得这对弑亲的夫妻是禽兽不如、罪有应得。

    于是他再也没有去试着寻找那个破娃娃。

    两天后,他又一次独自来到那条河的边上,把一串佛珠扔下了河,对着河面念道:“小娃娃,虽然你利用我帮你报了仇,但我也不后悔,更不怪你,只希望你以后莫要再去害其他无辜之人,庙里的和尚说这佛珠能化解戾气,我便求来给你了,你就此安息了罢。”

    当时掌柜的并不知道,正是他的这一举动,才让此地平安了八年……

    掌柜的熄灭了烟头,思绪也从回忆中被拉了回来,抬眼看了看时钟,已将近十一点了,他多年来都有早睡早起的习惯,这时间对他来说已经很晚了,于是他决定不再多想,早些就寝。

    正当掌柜的掀开被褥的时候,他的瞳孔急剧收缩,心脏也在这个刹那停止了跳动。

    一个破烂的娃娃正静静地躺在他的床上,那噩梦中小男孩儿诡异的笑容原原本本出现在了娃娃的脸上。

    掌柜的当即吓得瘫倒在地上,他往房间的角落急退,想要离那娃娃越远越好。

    而那破娃娃也在此刻活了过来,挂在脸上的诡异笑容变为了可怖而生动的笑声,它坐了起来,就如一个真正的小孩儿般,蹒跚着逼近了掌柜的。

    掌柜的此时脑海里已经一片空白,呼吸也变为了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他口中断断续续地念道:“你……你……”

    那破娃娃一步步地逼近,放声大笑着,然后和那个噩梦中的小男孩儿一样,它的头掉了下来。

    掌柜的真希望这也是一场噩梦而已,因为八年前那场梦到了这里便结束了,可惜此刻一切还在继续……那颗头颅滚到了掌柜的脚边,那张狞笑的脸上,一对毫无神采的双眼死死盯住了他,嘴里还发出咯咯的声音。

    接着,它居然开口说话了:“多管闲事的东西……你要付出代价……”

    掌柜的不明白,他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要对他说这些,那个小男孩儿当年还在梦中感谢他,为什么如今又来害他性命?

    他恐怕没有什么时间来思考了,因为这个头颅张开了嘴,咸腥的液体从它的口中奔涌而出。那既不是白色的脑浆,也不是猩红的鲜血,而是一种污浊的红色粘液。

    水流的速度飞快,短短片刻间,地上的无头娃娃和那头颅已经被淹没。

    掌柜的挣扎着站起身,他想去开门,可门把手纹丝不动,他撞门、叫喊,但也无济于事,好像他此刻被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中,失去了外界的所有联系。

    就在他做这些无用功的时候,水已经没过了他的腰,他回头寻找着其他出路,只见月光透过那古朴的纸木结构窗户透了进来,于是他奋力向窗边淌去,想要撞破窗户寻早最后的出路。可惜任凭他搬起房间里的凳子如何去砸,却是根本无用,窗户夹层中的玻璃此刻就像防弹的一样牢固。

    掌柜的终究还是放弃了,他整个人靠在墙上,人生如白驹过隙般在眼前飞逝,心想终于要和死去的家人团聚了。

    不过这天注定还不到他归位的时候,就在他决定闭眼等死的时候,心头突然一松,恐惧的感觉突然消失,待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就躺在床上,好像刚才的一切从未发生过,自己只是又做了一场噩梦。

    敲门声突兀地传来,掌柜的差点从床上被吓得摔下来,他颤声问道:“是……是谁?”

    “我,埃尔伯特,白天我们见过的,还有我的朋友,我们听到了一些声音,你还好吗?是否需要帮忙?”

    掌柜的听到活人的声音算是松了口气,他应道:“没……没事……我大概是做恶梦了,吵到客官了不好意思……”

    另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那是王诩:“掌柜的,请你开门吧,刚才那不是梦,你现在置身险境,让我们进来才能帮忙。”

    掌柜的一听这话就觉得不对劲儿,怎么自己撞鬼的事情他们也能知道?难道门外的根本不是白天那个埃尔伯特!而是……

    王诩的声音又一次传来:“你的担心毫无依据,而且是错误的,如果不是我们来了,刚才你已经在幻觉中被溺死,所以现在,请你开门,不然我们就自己进来了。”

    掌柜的想起早上他们还叫人上楼修过大门的锁,心想区区一扇门也肯定是拦不住这两位,而且再一寻思,这人的话有道理,于是他起身朝门口走去:“来了,等等。”

    他开了条门缝,看到了埃尔伯特的脸,这才慢慢把门打开道:“两位请进来说话。”

    待他们坐定,王诩率先开口:“关于我是如何知道你脑中想法记忆的事情,你不必问,我也不便跟你解释,你现在把刚才遇到的幻觉跟埃尔伯特复述一下就是了。”

    掌柜的也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两位肯定不是什么市井良民,说不定是什么捉鬼的道士高人,他也就毫不避讳地把刚才所见说了一遍,还附加说了些关于八年前的细节。之前他跟埃尔伯特讲那故事的时候,略去了朝河里投佛珠的事情,不过此刻他是知无不言,讲得极为详实。

    埃尔伯特听完了叙述,思索着念道:“这和我昨晚看见的幻想大同小异,杀人的手法也是溺水身亡……”

    王诩此刻表现得沉静如水,他波澜不惊地说道:“这次这个东西很不寻常,其实之前它都是随机挑选受害者的,而昨晚袭击你是因为你有灵识,但不强,杀死你以后它可以获得更强的力量,至于刚才袭击掌柜的,是要报复……”

    埃尔伯特从刚才就感觉王诩好像有点问题,从他离开燕璃的房间后,到王诩找他一起过来救人,这段不长的时间内王诩好像变了个人,刚才居然还表现了类似读心术的手段,总感觉可靠了许多……

    “王小哥……你好像已经知道了这次要对付的东西?”

    王诩没有回答,而是转头对掌柜的说道:“掌柜的,你那套推论有错误,我们这次要对付的不是一般的厉鬼冤魂,而是更加厉害一些的东西,我想当年,给你佛珠的高人和尚已经从你身上看出了一些端倪,因此他借你之手完成了一次封印,而你却一无所知……

    不过,那‘东西’却一直记恨着你,因此在它摆脱束缚以后就回来找你,它本想在此地杀够了人以后再解决你,但我和埃尔伯特的出现让它把计划提前了。它害怕了,昨晚在接触到我灵识以后它感到了危险,加速了它的复仇。”

    掌柜的紧张起来:“两位,我早就看你们绝非是一般人,你们就是那天上的神仙罗汉下凡了,请一定要救救我!你们如果要钱……”

    王诩一摆手示意他收声:“我们不要钱,神仙罗汉都是不要钱的,你这样想就好了。”他说着站起身,对埃尔伯特道:“跟我出去一次,今晚就把这事情解决掉吧。”

    掌柜的一听他们要走,慌忙道:“王神仙,你和这位洋神仙都走了,那东西再来找我该如何是好?”

    王诩知道他有此一问,便回道:“我会在客栈周围布个阵法,我们走后邪物也进不来的。”

    掌柜的得了这句才算安心了一些,将这两位送出了门。

    两人走出客栈,夜晚这郊区的空气到底是比较清新的,让人精神为之一震。

    王诩真的开始在客栈周围转着圈,口中还念念有词,而埃尔伯特则是一脸疑惑地跟在他的背后。

    突然,王诩停下脚步说道:“别用灵视盯着我看了,不是你想的那样。”

    埃尔伯特还是有些戒备地跟王诩保持着距离:“据我所知,王小哥可不会布什么阵法,你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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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0:53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八章 邪物

    其实鬼谷道术中自然有记载着阵法一类的东西,不过平时的王诩由于灵识所限还翻译不出这个部分,但另一个王诩早已经将其掌握了。

    “我患有精神分裂。”王诩非常干脆地抛出了这个理由。

    显然他不想解释得太多,所以用一个比较浅显易懂的方式来忽悠埃尔伯特,在他看来,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消失,解释的工作就交给另一个自己好了。

    不过埃尔伯特好像依旧是将信将疑:“怎么证明你不是被附身或者是冒充的?”

    王诩想了想:“我可以轻易杀死方圆百里内的所有人,包括你,但是我没有,所以……具有绝对统治力的人无需对任何可以被轻易掠夺的生命说谎。”

    埃尔伯特张口欲言,不过王诩立刻接下去说道:“我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证明我的实力比证明我的身份简单得多,因此你现在也不必问‘那么又如何证明你可以杀死所有人?’这个问题,我直接展示些实力给你看就是了。”他说罢就一挥手。

    埃尔伯特顷刻间感到了强烈的灵力波动产生,他此时正使用着灵视,所以清晰地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光晕笼罩住了整个风云客栈,这灵气的稠密程度他前所未见,虽然这种能量对他没有任何恶意,但埃尔伯特站在这股光晕附近就感到了移动都有困难,他可以想象,如果是某个孤魂野鬼触到了这种能量,必然是灰飞烟灭的后果。

    王诩时刻可以洞悉埃尔伯特内心的想法,他接着说道:“跟我来,路上我跟你说一下这次要对付的东西。”

    埃尔伯特选择了闭嘴跟上,他忽然明白了这个王小哥比想象中厉害得多,狩鬼者实在是太神奇了,自己真是差得太远,得好好学着点儿……

    王诩带着埃尔伯特往掌柜的所描述的那条河走去:“你昨晚之所以没有搜索到灵魂,不是因为你灵识的问题,而是你无法辨别那东西的灵魂罢了,这次对付的东西,只是一个布娃娃而已。”

    “你是说昨晚袭击我的只是个布娃娃?”

    “不止是你,而是所有人,这个布娃娃才是一切事件的元凶,八年前的事情,还有最近的事情,从来就不存在其他鬼魂,都是它在搞鬼而已。”

    埃尔伯特对这情况显然难以置信,所以王诩继而说道:“我从头开始说吧……这世上万物皆有灵,包括地上的一根小草,风中的一片树叶,任何东西都是有灵性、灵力的,而人,被称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有那些东西没有的,那就是强大的灵魂。

    或许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神对人类情有独钟,人的灵魂远比其他万物要强上许多,虽然也有些例外存在,但一般来讲,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一个人的灵魂强度可以顶上一百条狗。

    因此,就有些别的东西会对人产生嫉妒,它们通过吞噬人类的灵魂使自己更加强大,更加接近于人。

    不过任凭其如何努力,这都终究是不可能的,它的行为只会使自己离人类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肮脏贪婪的邪物,对人类的灵魂上瘾……”

    王诩说到此顿了一下:“接着就要说那邪物了,我刚才说过,万物皆有灵,那么有些东西,尤其是接近人型的东西,就可能会拥有更强的灵力,用中国的说法,那就是修炼成精,比如经过几千年长**型的人参,或者能够变成美女的狐狸之类,恩……你现在正在想象的比诺曹应该是虚构的……

    总之,这个布娃娃渐渐获得了自我意识,拥有了精怪的能力,所以它开始杀人,从而获得灵魂,这样它就会越变越强。我想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儿肯定不是它的第一个主人,或者说受害者了。而他的父母肯定是目睹了自己的小孩儿被杀非常害怕,所以他们乘着白天把那个娃娃扔进了河里,事后对整件事闭口不提,也不敢说家里的孩子已经死了。

    但掌柜的遭到了利用,他那天捡回去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娃娃,只是河边的一件垃圾,真正的娃娃一直就在河底,它利用了掌柜的善心,制造了种种幻觉,河边的小男孩儿、七天后的夜晚、噩梦等等,它使自己的行为显得十分顺理成章,一幕双亲弑子又反被冤魂索命的戏剧就由它导演并上演了。

    埃尔伯特插嘴问道:“如果它的本体一直在河里就能害人,那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假的娃娃让掌柜的带回去呢?又为什么要制造成冤魂索命的假象?”

    王诩点点头:“问得很好,看来你的确有做狩鬼者的才能……”埃尔伯特听了这话傻笑一声,显然很是受用。

    王诩接着道:“因为这是它必须要做的,它需要信徒,而掌柜的就扮演了这个角色。

    我之前跟你讲过了邪物的由来,你应该可以从许多传说中搜索到他们的影子,比如过去在埃及受到膜拜的猫,还有亚马逊文明曾经膜拜过蛇、蛙等等,还有许多偏远诡异的文明中膜拜过各种你闻所未闻的邪神,有些以动物的形象出现,有些甚至是一些实际存在的东西,比如一棵会吃人的树,或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一种‘相信’的力量,通过欺骗、恐吓任何手段都可以,对……你想的没错,就和《猛鬼街》里的佛雷迪是一样的,害怕他的人越多,他就越强。

    这个娃娃用诱导的手段让掌柜的自以为揭开了一件冤魂索命的真相,这样就会有一个关于它的传说被传开,更多的人会听到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布娃娃的存在,即使他们都以为这东西只是故事中的一个并不重要的线索,但也依旧会记住它,并相信着有这样一个东西存在。

    可是它的计划没有进行下去,原本它可以寻找下一个目标,开始新的屠杀,但一切都被那串佛珠给制止了。因此它才会说那句‘多管闲事的东西’,这指的就是掌柜的。

    也许这是上天注定,掌柜的不仅是个颇为迷信的人,而且还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善良人。虽然他因为这性格而遭到了利用,但也因为这性格,他做了件亡羊补牢的事。”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河边,一个诡异的小孩儿声音接着王诩的话道:“精彩……真是精彩,那么你又是否知道,我如今为何又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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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0:53 AM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九章 同归于尽

    埃尔伯特警觉地四处搜索着声音来源。

    王诩还是显得十分沉着:“经过八年,佛珠失效了吗?”

    “哈哈……哈哈哈哈!你说的是这个吗?”小孩儿的声音也不知从何方传来,好像四面八方的天空中全都是回响。

    随着它的一句话,竟真有一串佛珠从天而降,十分突兀地掉在了王诩和埃尔伯特面前。

    “原来如此……”王诩的表情还是不变。

    埃尔伯特低声问道:“这是幻觉吗?”

    王诩摇头:“不是,这就是八年前那串佛珠,上面的法力也依然在产生作用。”

    这下埃尔伯特又不明白了:“那为什么这邪物还能出来作祟?”

    “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你好了。”声音又一次传来,这次明显是来自于河中,只见河水中渐渐浮出一个巨大的人型物体,这东西头部正是一个已经腐烂发黑的布娃娃,而身体则由河里的垃圾组成,工业用品,玻璃,包装纸,可以说应有尽有,简直是个垃圾组成的变形金刚。

    虽然如此,但这巨大的怪物却一点都不脆弱,它的周身隐隐有红色的光芒透出,这光芒正是使这堆废品聚合起来的力量源泉,这种纯粹的能量就和灵能力者武器上闪的光一样,是极其具有威力的。而那光芒颜色和埃尔伯特与掌柜的遭遇过的血色液体完全一致。

    那怪物又一次开口了,这次是那个头部的破娃娃张开了嘴,先是咯咯的声音从它嗓子中传来,然后才能听清它的话:“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这佛珠的禁制,这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毫无作用!”

    埃尔伯特惊道:“被封印住的东西怎么可能成长?”

    “可以的。”王诩代替那怪物回答了这个问题:“我说了,他的力量就是别人的恐惧和想象,这些年来,除了风云客栈的掌柜,它以前肯定还有别的受害人,那些人都知道它的其他故事,那些事情传播着,不断有人听到,于是它的力量也在增长着,虽然没有它直接杀人来得快,但一传十、十传百,它就会成长为一个几乎不可消灭的东西,就和国外那个‘血腥玛丽’的传说一样,如果全世界人都去相信,都去敬畏一样东西,你知道那东西会成为什么吗?”

    埃尔伯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词:“上帝。”

    王诩微笑道:“你明白得很快,那么,先把眼前这个还不算太强的邪物消灭掉吧。”

    “看来你们聊完了是吧,那么……就去死吧!”这怪物挥动了巨臂,一道红色的气浪朝着两人席卷而来。

    王诩面沉如水,站在原地未动半分,他举起单手:“八卦护体。”

    这次出现的八卦阵像墙壁一样巨大,把埃尔伯特也保护在了后面,而且这阵图纹理清晰、光芒耀眼,那股气浪几乎还没触到这盾体就已经被蒸发消失。

    那怪物显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它咆哮一声,冲上前来,想要直接用他铁钩组成的手来撕碎王诩的身体。

    王诩十分冷静地说道:“埃尔伯特,挡住他。”

    埃尔伯特的下巴都快砸地上了,我挡住他?大哥,你要我命啊?

    王诩对埃尔伯特的内心想法只是付之一笑,他又道:“相信我,上。”

    埃尔伯特看那大家伙冲了过来,心想也只好拼了,就信你一回:“啊!!!”他大吼一声,迎上了那闪着红芒的大铁钩。

    疼痛的感觉没有传来,埃尔伯特安然无事。反而是那怪物的整条手臂被埃尔伯特一拳打得通体崩坏,无数破烂开始解体,那巨臂上的红色光芒也出现了裂痕。

    “我怎么这么厉害?”埃尔伯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诩道:“我唤醒了你的灵能力,你属于自身强化型,而且能力是即时开放的,简单地解释,就是类似于变身的力量。”

    埃尔伯特看了看自己:“我好像没什么变化啊?”

    “我只是举个例子,使外表产生剧变的变身只是些很不入流的能力罢了,真正厉害上乘的变身能力,其实并不会对外表产生太多影响,恩……你现在这样想也对,超级赛亚人的确算是一种……”

    怪物的吼声再次传来,它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原本它的确是忌惮着狩鬼者的实力,但此时此地,他占尽天时地利,就在这河边,它用真身的邪力作战,居然不是这两人的对手,甚至伤不到他们分毫!

    它暴怒地嘶吼着,河流中突然出现了漩涡,河水全部变成了红色,然后那漩涡之中心冲出一条赤色的水柱,如一条飞天的水龙,跃入半空,接着一个转头向埃尔伯特呼啸而至。

    埃尔伯特此刻可是信心爆棚,他毫不退缩,想要再一拳把这水龙打散。

    但这次王诩却拦下了他:“这里再教你一点,自身强化型的能力者,最好不要和这种借助自然之力的招式硬抗,因为其具有能力上的优势性,也就是所谓的克制。”

    埃尔伯特真不敢想象在这种你死我活的战斗里,这个精神分裂版的王诩是如何保持着镇定慢慢教导他的,反正他就觉得,有这位在,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人能顶着。

    “鬼谷大道,借法共工,天地水元,听我号令。散!”

    随着王诩的一个散字出口,那水龙身上的河水就在空中稀稀落落地分解、落地,这河畔就如下了场小雨,但那引导河水的红色光芒依旧聚成龙形向王诩扑来。

    “哼……这是龙吗?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王诩从战斗开始就站在原地未动,此刻他依然不挪半步。

    红色的光龙张开大口朝王诩冲来,这威力比最初那红色气浪大了不止百倍,埃尔伯特可是硬着头皮站在王诩身边,等着这位神人来解决问题,眼看这龙头就要与自己撞上,心里那是着实没底。

    王诩这次竟没有用任何招式,他右手握拳,由内侧朝外一挡,这基本就是个赶苍蝇的动作,不过他这一挥就把整个龙头给打得歪了出去,两秒后散为了漫天红尘。

    那起初十分嚣张的娃娃头大怪物眼见自己的绝招被人家轻松挡开,差点吐出一口血来,当然了,它没血,吐不了……

    刚才十分具有气势的出场现在变成了虚张声势,因为人家比你强太多了,你这样打下去的结果无非就是“困兽之斗”这四个字而已。

    想起王诩这厮还拿自己作为埃尔伯特的练级工具,这怪物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它决定使出最后的手段,同归于尽!

    只见这怪物又向前挥出两道气浪,然后扭头就朝河中遁去。

    王诩只能主宰人的魂魄,对这非人的怪物却是不行,所以他也看不见对方的想法,只当是对方想要逃跑。

    埃尔伯特上前哼哈两声就打散了那气浪,然后追了上去,王诩担心他会突遭暗算,所以也跟了过去。

    没想到那怪物沉入河中就没了踪影,河水的红色也消失了。

    埃尔伯特道:“它解除了所有能力?难道就不怕我们下河去把它的真身捞出来烧了?”

    王诩也不太明白这情况,他低头沉思了几秒,突然脸色一变:“不好,我早该想到的!它已经和这条河成为了一体,真身不一定还在此地附近,可能在河的任何一个地方!”

    埃尔伯特道:“那我们岂不是很难找到它了?”

    王诩一把抓住埃尔伯特的肩膀:“我速度很快,你可能会有点难受,不过忍耐一下。”

    埃尔伯特还没来得及问出一句:“你要干什么?”就感觉自己整个人被扯飞了出去。

    此刻,风云客栈。

    燕璃独自守在窗边等待着,她之前看到了王诩和埃尔伯特离开,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她始终无法睡着,所以干脆就穿起衣服坐下来等。

    夜,已经很深了。

    所谓晚风寒入骨,燕璃又坐了一会儿,忽然感到了一阵寒意,于是她把目光从窗外移开,想要找一条毯子裹上。

    她掀起了床上的毯子,却看到了意料之外的东西,一个破布娃娃正静静地躺在她的床上,脸上带着诡异怨毒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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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8 10:54 A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章 无力的邪灵

    燕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努力平静下来不去害怕。她没有去哭喊,或是慌不择路地逃跑,只是慢慢退到了窗边,试图打开窗户。

    “咯咯咯咯……小姑娘,你的男朋友真厉害啊,既然他把我逼到了绝路上,我也只好找个人来陪葬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客栈的下水道和那条河其实是相通的,这客栈中的人都是我的腹中之食物!哈哈,哈哈哈哈!”

    那娃娃的身体开始抽搐,液体从其口中涌出,房间开始了蓄水……

    在这八年后,风云客栈的所有死者,还有遇袭的埃尔伯特和掌柜,全都是在干燥的房间中离奇溺水窒息而死。此刻,燕璃终于得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这客栈早已成为了这条河,或者说这个邪物的一部分!

    窗户显然是打不开的,燕璃也并没有朝门口逃生,因为她明白这是白费力气,她只能祈祷,祈祷王诩和埃尔伯特可以在她被溺死之前赶回来救她。

    就在血水要淹过燕璃的脖子时,只听得“砰”的一声,门从外面被撞破了,也不知掌柜的从哪里搞来一把劈柴大斧,从外面破坏了门锁,然后把门给踹开了。

    说来奇怪,当门关着的时候,这房间如密封了一般,好像根本没有能漏出水去的缝隙,但这门一被破,水位却是退得极快,顷刻间便流了个干净,也不知是流去了哪里。

    “小姑娘,客栈里的人全都死了!快跟我跑吧!”掌柜的说着伸出了手。

    燕璃此刻刚从水里捞出来,冻得发抖,只觉寒意丝毫未消,她应了一声,朝那掌柜的走去,但她正要伸出手时却又感到不对,那邪物刚才的话又出现在了燕璃脑海中。

    “我也只好找个人来陪葬了……这个客栈中的人都是我的腹中之食……”

    燕璃又退回了窗边:“你不是掌柜的!”

    那邪物笑了,喉咙里还是咯咯的声音,他挥了挥手中的利斧:“真是聪明……骗不了你呢……”他身上的伪装褪去,变成了一堆人形的腐烂垃圾,头部还是那个破娃娃。

    燕璃至此才觉得后怕起来,如果刚才中计,可就不是身死魂灭这样简单了,若是答应了跟它走,灵魂就等于落入了这邪物的手中,到时这邪物就有了和王诩谈判的筹码。

    “既然如此,你就死吧!”

    它的一条胳膊闪着诡异的红光,伸长数丈掐住了燕璃的脖子。

    窒息的感觉来得很快,燕璃的颈骨已经承受不住这力道很快就要被折断。

    “啊!!!”那怪物突然大叫一声松开了手,它臂上的红光也瞬间消失。

    破娃娃的怪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它颤颤巍巍道:“这不可能……不可能……”

    王诩的背影出现在了燕璃面前,那个冰冷孤寂的声音如悠远的旋律般响起:“不准用你的脏手,碰这个女人。”

    埃尔伯特的身影这时也出现在了房间的门口,从后面堵住了怪物的退路,不过这位老兄脸色似乎不太好,一副晕车欲吐的模样……

    看到王诩以后燕璃整个人都垮了下来,她心里明白,自己此刻已经安全了,几次濒临窒息的她最后还是晕了过去。

    王诩接住了倒下的燕璃,任其冰冷的身躯靠在自己的怀中,他也松了口气,好在自己还是及时赶了回来。

    “为什么……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回到这里……”

    王诩回头看着那怪物:“你最后要讲的就是这些吗?”

    这布娃娃也知道,王诩不会给它第二次转移真身的机会,所以它所能做的只有拼死一搏。

    所有的红色光芒全部聚集到它的本体上,这是它全部的力量,多年来积攒的怨气、被其吞噬的死灵、以及那些被扭曲的信仰之力,全都寄托在了这一击上!

    但它却终究无法使出……

    王诩只用了一秒就用单手攥住了这个破娃娃,强到无法抵抗的灵力限制住了这个布娃娃所有的行动,在这个刹那,它就只是个无用的玩偶而已,只要王诩动一动手,它就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是啊……还是一样呢……就算我做了这么多事,我还是这样,还是一个无用的、任人摆布的玩具罢了……”

    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这样对自己说着。

    它依然记得多年前的第一个主人,它陪着这个小女孩儿长大,曾经它以为这个女孩儿会像伙伴一样永远爱惜着它,但它错了。

    它被遗弃了,一个人丢弃一件东西,是多么普通的一件事,多么轻而易举。

    但是对这个布娃娃来讲,这是背叛。

    它被一个落魄的裁缝捡回了家,缝补一番后送给了自己的孩子,它有了新的主人,新的记忆,但一些年以后,它又迎来了新的背叛。

    经过两百多年,它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娃娃,它的外表可以永远保持光鲜亮丽,即使被遗弃,它也可以轻易让人发现它,它学会了能做的一切,但它不明白,为什么从未有人真正接纳过它。

    它陪伴了许多孩童长大,带给了他们欢乐,却最终会遭到背叛,它不理解,人类为什么是这么无情的东西。

    它想变**,也许这样就能被接纳了,这样就能有个真正的、永远的家。

    我想它成功了,因为它学会了人类的无情。

    它吞噬着人的灵魂,逐渐强大起来,它的感觉好极了,不再有人可以背叛它,而是它在这一切发生以前就先背叛了人类,这有在这种周而复始的复仇中,它才能感觉到,自己是个人,而那些人类,才是它的玩具。

    其实这个娃娃从来就不知道,当它学会自己思考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不再是个玩具了……

    人都是会长大的,已经想不起儿时最珍爱的玩具是几时被丢弃的了,那些曾经发誓一生都是伙伴的好友,又有多少还在身边。

    我们丢掉的并不是玩具和伙伴,而是童年。长大的代价,就是学会从此戴着面具去生活。

    其实我们背叛的,只是自己……

    王诩手中的娃娃被他的灵力碾成了粉末,所有的幻觉都消失了,房间中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可以听到隔壁的客人正探出头在走廊里叫骂着,掌柜的在向他们解释着这里持续不断的噪音。

    埃尔伯特还是忍不住吐了一地,刚才王诩扯着他飞奔的速度简直比过山车下坡还要夸张,他其实早就撑不住了。

    王诩看着靠在自己怀里的燕璃,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他抬头对埃尔伯特道:“我想,我们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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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3:26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一章 疑惑

    又到春暖花开时,王诩的春天似乎也来了。

    不过这次来得似乎太猛烈了一些,桃花运过了头,那就成桃花劫了……

    自打上个周末和燕璃出去了一次,学校里风传王诩和燕璃的绯闻是越发严重了起来,要说尚翎雪不知道这事儿,那明显是不可能的,人家只是到目前为止不表态而已。

    王诩在恢复意识后听了埃尔伯特的陈述,知道风云客栈的事情已经解决,不过他是一点印象都没留下,就这么浑浑噩噩又回到了S市。

    他回来跟猫爷汇报工作的时候,后者似乎完全心不在焉,王诩自然要问他出了什么事,结果他回答:“我最近正在向灰太狼这个类型的男人转型中,精神负担很大。”

    王诩不笨,他从这话里闻到了十分危险的气息,婚姻的气息……

    于是他也不跟这位深究下去,还是回学校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他还不知道,他自己就快出事儿了……

    另一方面,伍迪策划的豪龙胆争夺战在他的谋划下渐渐浮出了水面,从各地涌来的灵能力者们都是志在必得,眼看又是一场火药味十足的腥风血雨。

    根据他在各条道上放出的消息,一位“世外高人”要在S市把这豪龙胆赠给有缘之人,至于这个有缘人是谁,他不说……让你们自己琢磨,他只说了一点,这人的实力必须超人一等,人品立场什么的那是次要问题。

    这个传言已经经过了S市的最高负责人,也就是猫爷的证实。因此各路人马那是摩拳擦掌,甭管阴招阳招,反正能用的都用上,把竞争者挤出局才是王道。

    这战火蔓延的飞快,不过暂时还没烧到王诩头上,他要遭遇的事情,恐怕更加让他痛苦。

    周一的早晨,有人敲响了王诩寝室的房门。

    他直接从床上滚了下来,然后就穿着汗衫短打跌跌撞撞冲到门口,边开门边用骂人般的口吻道:“谁啊?!大清早的不想活了啊!”

    他一开门,看见丁耀板着一张脸站在门口,王诩当下就醒了大半。

    “大叔,你怎么进来的啊?”

    “自然是走进来的。”丁耀答道,其实也有道理,大白天的,男生宿舍楼是可以随便进的。

    “我是说……你怎么进到翔翼校园里来的……”

    “我是学生家长。”

    王诩“啊?”了一声,不过他转而想到,当初猫爷这家伙不也冒充自己表哥来参加了开学典礼吗,子夜的人要混进来看来也不是不行。

    所以王诩也没有再问这种没营养的问题,他十分镇静地打开门让丁耀进来,去后面拿了个杯子:“大叔你还真是不死心呢,居然还找上门来了。”他说着倒了一杯水:“要不您先喝口水坐会儿,我穿上衣服,然后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拼个你死我活。”

    丁耀关上门,自己搬了张凳子坐下,依旧板着脸:“我今天是想来和你谈点事情。”

    王诩把那杯水放到丁耀面前,又给自己倒了杯:“谈什么?你不会是因为打不过我,所以现在想求我自愿去做你那种不人道科学实验的志愿者吧?”

    王诩从刚才开始的举动其实都是有意而为之,他想表现得非常冷静随意,这样很容易让人产生他实力过人,因此有恃无恐的错觉。其实王诩在开门的一瞬间已经神经紧绷,准备着随时应对丁耀的突然袭击。

    丁耀呼出了一口气,好像下了很大决心,他盯着眼前这个吊儿郎当的小子,说了一句:“我想和你谈谈我的女儿,燕璃。”

    “噗!!!”王诩直接从椅子上栽倒下去,一口水完完整整喷到了丁耀脸上。

    丁耀额头上的青筋有力地搏动着,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干这种行为,今天他算是遇到了一个。

    “咳……咳咳……大叔,你不是开玩笑吧……”

    “我从来不开玩笑。”丁耀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表情很认真,王诩整天看齐冰那小子绷着一张脸,他知道一般来说,能长时间,甚至常年做出这种表情的人,不太会撒谎……

    “那个……大叔啊……其实最近学校里的那些传闻呢……”王诩的掩饰,哦,应该说是解释正要开始,丁耀却直接打断了他。

    “你们的事情,我已经调查过了,你不必再说什么。”

    “我说大叔你都调查了些什么啊……”

    丁耀道:“你们已经有相当长的日子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都要到咖啡厅的包房或是其他类似的地方独处一段时间,而且据我的情报,上个周末,你们还一起出去住了几天。”

    “喂……大叔,你这个情报有没有说我们干了些什么……”

    丁耀当即就是一拍桌子,当然此刻他手边没有桌子,只有王诩的床,于是王诩的床就在这天早晨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为革命的胜利奉献出了年轻的躯体……

    “你小子……”丁耀站起来,抓住王诩的领口,把他的脸拉到自己面前:“难道那种事情,你想听我这个做父亲的亲口说出来吗?”

    冤啊!老子真是比窦娥还冤啊!我这是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王诩心中悲鸣着,不过他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解释:“那个……大叔……其实误会这种东西,不说是解不开的……”

    “少罗嗦!”丁耀把他往墙上一撞,又是牛眼一瞪:“你小子……是不是不想负责任……”

    王诩吞了口口水:“不敢……不敢……”

    丁耀松开了王诩,他又是深吸了一口气:“我就这么一个女儿,你要是敢伤她的心……”他一个阴狠的眼色袭来,王诩见了也是倒抽一口凉气,“后果我想你应该清楚……”

    王诩这时的样子就像那汉奸狗腿子一般,点头哈腰着:“是是是……太君……哦不……您老的吩咐我一定铭记于心,燕学姐以后叫我朝东,我指定不敢朝西,她让我去死,我指定不敢苟活。”

    丁耀冷哼一声,甩门离开了王诩的寝室,这场面整个就是一地主老财对手下的佃户进行了每月收租时的例行恐吓。

    “老子这是为什么啊……这大叔明明不是我的对手,我也没和燕璃怎么样,为什么就我就那么心虚呢……难道我不知不觉喜欢上她了?”王诩想了几秒,“不会吧……嗯……应该不会……”

    …………

    这天下午,王诩还是照惯例来到了话剧社排练。

    “王诩!这道具你是修改的?谁让你弄成这样的?这还能用吗?”花展云现在每天都热衷于给王诩挑刺使绊儿,当然了,这家伙的阴谋用在王诩这种没脸没皮的人身上,也着实是浪费感情。

    “那就扔了呗……”王诩依旧吊儿郎当的样子。

    “你!”花展云正要借机发飙,却是燕璃站出来制止了他:“花展云同学,学弟进社团的日子不长,要求不要太苛刻了,这次就算了吧,你以后多教他,不要只是一味地责骂。”

    燕璃这番话说得都在道理上,而且社团里的人都知道她和王诩的关系,因此众人也就纷纷出来打圆场替王诩解围,花展云只得冷哼一声就此作罢。

    王诩的表现却是出人意料,按照他的一贯作风,此时肯定是来个落井下石什么的,没想到他就此闭嘴,一个人躲到了后台去。

    燕璃见这家伙一反常态,觉得有问题,便也跟了过去,却见王诩十分惬意地找了个有靠背的折椅一躺,独自发起呆来。

    “王诩!我刚帮你说了两句,你就跑到没人的地方偷懒?”

    王诩依旧抬眼看天:“我在思考。”

    燕璃听了真是气得想笑,这家伙也会思考?

    “燕学姐,我不明白,照常理来说,我应该是喜欢你的。”他看着天花板,突如其来地说了这么一句。

    燕璃却不笑了,她问道:“你说什么……”

    王诩仍然是自顾自地说着:“你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性格也不是那么差,还整天缠着我,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你啊……”

    他顿了一下:“可我就是不喜欢你呢……好奇怪啊……这感觉就像,我心里早已有了另一个人……”

    “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一下。”喻馨探头探脑地走了过来,她那表情好像在说:撞破了你们的好事真不好意思。

    “今天尚翎雪要过来试戏,就是文化节的演出,现在人已经来了,燕学姐你是社长,没你在场可不行啊。”

    燕璃的眼神还是停留在王诩身上:“我知道了,马上过来。”

    喻馨临走还不忘说一句:“大家都在等着,可别太久哦。”

    燕璃径直走到王诩身边,抓住他的胳膊:“你也来。”

    王诩还没搞清是什么情况,就被拽了起来,朝剧场前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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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3:27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二章 演员……集结

    王诩和燕璃一同从后台走了出来,正好和台上的尚翎雪撞了个正着,这场面可是说不出的尴尬。

    整个剧场陷入了一种压抑的沉默中。

    王诩看到尚翎雪那一刻,他的目光好像就被钉在了她的身上,久久没有离去,直到有人阻止了他。

    “喂,同学,你看什么呢?”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王诩的视线,也是他的这句话打破了这已经冰到极点的冷场。

    王诩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不是第一次见这个女人,但大脑告诉他,自己在记忆中从未见过这个女人,他觉得自己的眼前该有某种片段闪过,但没有,他觉得自己的内心应该有个答案,但依然没有。

    其实这也是尚翎雪有意为之,虽然他们每天会在同一个教室里听课,但她的支配之力想要回避掉对方的瞩目,那是轻而易举的,就算王诩不是每节课倒头就睡,她依然可以像隐形一样不引起王诩的注意,这是一种潜意识上的麻痹,本人是很难察觉到的。

    于是乎,在召魔阵事件后,这可以说是王诩第一次见到尚翎雪本人,不过显然有人对他此时的反应有些不爽,那个挡在王诩面前的男生就是一个。

    王诩抬眼看去,这位高大威猛、玉树临风,帅得一点都不含蓄的男生,就是大名鼎鼎的学生会会长楚凡同学,同样也是这次文化节的话剧中担任王子的人选。

    “啊……没什么。”王诩这样说着,恢复了往常的样子,他耸耸肩,继续干他打杂的勾当去了。

    燕璃看着他的反应,站在旁边一言不发,在场每个人的想法和记忆都逃不过尚翎雪的掌握,燕璃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此刻,这两个女人站在一起,比旁人看来还要凶险异常。

    “从今天开始,每天都要来打搅,给学姐添麻烦了。”尚翎雪说道。

    “别这样说,你肯来参加我们的演出,应该是我们麻烦了你才对。”燕璃说得也很是客套。

    尚翎雪只是淡然一笑,不再多说什么。

    其实要说这次这个话剧的男女主角问题,楚凡可是费尽了心机,他发动自己在学生会的全部力量,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民主”选举,为的就是和尚翎雪在文化节上一起演出。而这剧目么,无非就是王子从怪物手中救出公主的老套情节,谁都明白,最后那决定性的一吻,是整出戏唯一的看点。

    当早已被他内定的投票结果公布出来以后,他基本上睡觉都会笑醒,楚凡同学还真是个天真的人……

    虽然他自以为是个很成功的阴谋家,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了,他也只是翔翼众多无脑的花痴大少之一,罢了!

    …………

    话分两头,当王诩在学校里发呆的同时,齐冰正在机场接机,这位可以让齐家二少特意请假来接的客人,来头当然不小。

    不过齐冰此时的脸上,却是一副异常厌恶的表情,要说能让这面无表情的终结者变脸的人,这世上可并不多。

    飞机降落了,随着机舱的门打开,一个二十来岁的男青年首当其冲走了出来,颇有些古怪的是,他竟是什么随身行李都没有带,就这么走了出来。

    很快他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齐冰。

    “喂!齐冰啊!哈哈哈哈!好久不见啊!你小子灵识还是这么弱呢!哈哈哈哈!”

    “你讲灵识之类的事情……能不能不要大声到所有人都能听见……”

    “哈!这有什么,反正别人又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三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呢……”

    “哈哈哈!那是当然,所谓三岁看终生嘛,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哈哈哈哈!”

    “哎……不用说了,你这次来,也是冲着豪龙胆对吧?”

    “怎么?难道你想和我抢吗?我说齐冰啊,你这个人就是年轻气盛,志大才疏,明知不是我的对手还要……”

    “行了行了……我只是想奉劝你小心一点罢了,反正你决定的事情,我想没人能改变的。”

    那青年拍了拍齐冰的肩膀:“这才够哥们儿嘛,不说了,我这次什么行李都没带,衣食住行全指望你了,我出去叫车先!”

    齐冰看着他的背影,无奈道:“又是一个让人操心的家伙……新人评估的冠军为什么都是这种疯子呢……”

    …………

    另一方面,在S市的某处教堂中,一位老牧师正在进行着布道。

    他的听众不多,只有三个。

    事实上除了中间那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在听他讲以外,另外两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只是想要拆掉这教堂盖高楼的房产商,他们其实已经很不耐烦了,但依旧要等到这位顽固的老牧师把无聊且漫长的布道进行完才能和他进行谈话。

    突然,这三个听众的目光呆滞,身体不住地抽搐着,他们眼前好像看到了什么,双手在空中乱抓,这可把老牧师吓了一跳。

    不过很快,这一切就结束了,这三人口中不约而同地说出:后停止了怪异的举动。

    他们相继站了起来,看了看四周,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没有对话,脸上甚至失去了表情,三人目光交流了一下,接着走出了教堂。

    老牧师愣在了那里,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又一个人走进了教堂,他才刚刚回过神来。

    “孩子,有什么我可以帮助你的吗?”老牧师这样问道。

    伍迪依旧是先怪笑了起来:“嘿嘿嘿……溜得真快呢……弄到身体以后立刻就掩盖了行踪,虽说是三个小角色……不过上面已经察觉到了吗……”

    老牧师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这年头怪人怪事还真是多,怎么都爱做些莫名其妙的举动。

    伍迪抓起了十字架前神坛上的圣水,咕嘟咕嘟灌了两口,老牧师刚想上前阻止他,却见这家伙口中竟然冒出一股烟来。

    老牧师往后栽倒在了一个排座位上,他颤抖着伸出手指着伍迪道:“你……你你……你是……”

    伍迪推了推眼镜:“嘿嘿嘿……这比伏特加还要刺激,是我的爱好之一,希望你不要介意。”他说完还把圣水给收了起来,一副要带走慢慢喝的样子,真是让老牧师叹为观止。

    “牧师先生,我想请你帮我个忙。”伍迪接着说道。

    老牧师握着手中的十字架,他全身都在颤抖着:“你这个魔鬼……这里可是上帝的家……”

    “嘿嘿嘿……我想上帝他老人家现在并不在这里。”

    “你……究竟要干什么……”

    “我只是想联系一个朋友,要借你全身的鲜血罢了……”

    “不!不……不!”老牧师叫喊着朝后逃去。

    他发了疯似的冲向出口,但伍迪的怪笑声依旧不绝于耳,直到他逃到了教堂门口,却见大门自行关上了,那笑声也戛然而止。

    老牧师回过了头,一秒钟后,他的鲜血染红了那身圣袍,他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伍迪总是闪着白光的镜片下,露出一个凌厉的眼神:“只要把他们两个也叫来……好戏差不多就可以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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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3:28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三章 情债

    随着文化节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话剧社的排练也变得频繁起来,排练时间也越来越晚。

    燕璃作为社长负责了旁白的部分,剧本和台词基本都由她亲自操刀,而王诩则有幸成为了男女主角以外的最重要角色……怪物。

    这个反一号虽然没有半句台词,戏份也不是那么多,在表演上估计也没有什么发挥的空间……但毕竟这也算是主要角色,王诩现在可以摘掉跑龙套的帽子,挺直腰杆讲一句:“我,是一个演员……”

    楚凡同学自然也是每天都在那里跃跃欲试,虽说吻戏这种情节在排练和彩排时都是没有的,不过他的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为了正式演出时能够一亲校花的芳泽,他也是豁出去了,学生会的经费人力你们随便使,反正这事儿要是成了他肯定无怨无悔。

    王诩在这段日子里倒是表现非常反常,他每天都在那里思考着什么,时不时自言自语地问自己:“尚翎雪究竟和我有着哪种交集?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燕璃呢?”

    就这两个问题,天天在王诩脑海里折腾着,却好似永远找不到答案。

    于是这天,他来到了猫爷的事务所,一开门就抛出了一个问题:“你是不是曾经给我洗过脑?”

    猫爷抬头瞥了他一眼:“你来的可真是时候……”

    这时王诩定睛一看,发现房间里除了猫爷还坐了三个人,这三位里他还见过两位,就是贺文宏还有孙小筝。

    王诩一见孙小筝就脸色突变,想起那晚比赛时的表白,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开溜。

    不过对方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孙小筝站了起来:“鬼谷子,我有话跟你说!”

    王诩心道:“完了……燕璃的绯闻还没有解决,这边又来了个十七岁的,到时候再出点什么误会……公安局告我一个诱奸未成年少女,我就离关进大牢遭几十个大汉爆菊的日子不远了……”

    孙小筝上前抓着王诩的手就往外走,还不忘把门给关上,屋里剩下的人那表情是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尤其是贺文宏老弟,看他那样子似乎是有点坐不住了想要追出去。

    猫爷道:“你要去就去吧,正好有些话,我要和你哥单独讲。”

    贺文成也冲他点点头,于是贺文宏飞也似的追了出去。

    待他离开,贺文成摇头叹道:“这傻弟弟……难成大器啊……”

    猫爷也在那里哀叹着:“这就是青春呢……可惜我的好日子是到头了。”

    贺文成随即正色道:“你要单独跟我谈的是什么?”

    猫爷喝了口咖啡:“看在过去我们算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交情上,我要给你一个忠告。”他说到这儿停了下来,特意摆出十分严肃的表情:“你虽然本就是个沉稳冷静之人,但这次,更要谨小慎微,豪龙胆的出现没有你看上去那么简单,它只是一个饵食罢了,就像一把钥匙,得到它的人也得到了一个使命,那就是去开启一扇危险的大门……”

    “你能不能说得更具体些,我不明白……”

    “不能!我能说的只有这些。还有,我主要是让你珍惜性命罢了,最后那两句,是为了防止万一你这家伙真得到了豪龙胆而准备的,其目的也是叫你小心些。”

    贺文成冷笑一声:“万一?难道你认为以我的实力去争夺豪龙胆真的毫无希望吗?”

    猫爷同样报以冷笑:“前几天,银白獠牙小哥亲自去机场接下了三年前新人评估的冠军,那人的名字你也应该知道吧?”

    贺文成的两眼中放出了一种异样的神采,好像他灵魂深处的战意正在蠢蠢欲动着:“碧影尖枪,刘航……”

    虽然贺文成的样子挺激动,不过猫爷还是喜欢泼泼别人冷水的:“你瞎起劲个什么呢?该不会是期待和他交手很久了,这次正好让你候着机会了吧?”

    贺文成也不否认:“都说刘航使的枪乃是如今狩鬼界最强的,同样是用枪之人,我听了这话又怎能无动于衷呢?”

    猫爷依旧在笑:“一个武斗型的灵能力者,在当年打败了齐冰这样的自然操控系能力者,能够超越这种能力上的克制关系而取胜,这就足以证明,盛名之下无虚士……”

    “哼……若他徒有其名,我也不屑与之一战。”

    “哎……那就祝你得偿所愿,被打个屁滚尿流吧。”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呢……说话还是这样,嗯……直接……”

    …………

    “喂……这里后街深巷,四下无人,你到底有什么企图……”王诩虚着眼问道,其实他涣散的眼神正在搜索着逃亡的路线。

    孙小筝刚才还叫他鬼谷子,此刻却突然变了称呼:“王诩哥哥……”

    王诩的表情当时就抽了……

    本来今天一进事务所看见孙小筝恢复了女装打扮他就觉得这事情相当得妖,现在这位还摆出如此小鸟依人的模样,用甜甜的声音喊了他一声王诩哥哥。

    看来这事情大条了……

    “那个……你不用这么客气,还是叫我王诩好了。”

    “哦……好的,我这次其实……其实是想跟你说上次的事。”她一边说着就低下了头,脸上羞红一片。

    王诩心中惊呼:“小萝莉!你不要再勾引我了!老子快顶不住了!”

    不过他脸上还是故作镇定:“嗯……上次我跟你说那番话呢……其实是有原因的。”

    孙小筝把脸更加深埋了下去:“反正,我答应你了!你可不许反悔!”

    如果她此刻抬起头,应该可以看到王诩正在用头猛撞电线杆……

    王诩的脑海中正在构思这样一个场景,那就是:他哈哈一笑,说了一句:“其实我上次在无月空间里跟你表白全是猫爷的计划,词儿全是他写的,主要欺负你年纪尚幼、涉世未深、情窦初开、容易受到我这种坏人的蒙蔽。

    再加上我在之前的比赛中不断地非礼你,很好地运用了肢体语言,为我最后的深情告白作下了铺垫。当然最重要的是鄙人演技逼真,情真意切,搞得你心如鹿撞、神魂颠倒、不知所措,最终认输弃权,说到底,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条计策而已,你只是因为太天真而遭到了利用罢了。”

    接下来王诩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另一个场景,那就是自己被匕首剁碎了做成包子喂狗……

    他摇摇头,把自己从想象中拉回来,脸上还在笑:“哈哈哈哈!那什么……真是太好了,不过我看你年纪还轻,应该以学业为重,那个那个……明年你就要高考了嘛,应该把主要经历放在学习上……”他此刻的对白,完全就成了学校里秃头的教导主任。

    “那你从现在起就是我男朋友了哦!”孙小筝眨着大眼睛盯着王诩。

    王诩此刻是真有点儿顶不住了,心里又恶意地想到:“本以为你这个小鬼是燕璃那种冷酷孤高型,没想到被我稍微勾搭一下就变得如此主动,成为了天真奔放型……这样下去,难道……我就要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到那一步吗!终于要干了吗!”

    他心中仰天嘶吼着吐槽,脸上的表情随即成了满脸的**……

    “哈哈哈,那个……当然可以,那你就是我女朋友了嘛,哈哈哈。”

    “王诩!”贺文宏从墙角平移了出来,这家伙此刻走路没声发型带风,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不过王诩没功夫看他的发型,他只看见了贺文宏那对闪着银色光芒的双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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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9 03:29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四章 演出

    翔翼一年一度的校文化节,和初夏的休学旅行、秋天的中秋祭是学校里三大最受学生欢迎的活动。

    校文化节选在春季进行,这个节日有着悠久的历史,因为校庆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十年办一次,所以在那其余的九年里,为了让人们不要闲得蛋疼以至于忘记了校庆的存在,就在校庆的同一天设置了文化节这种活动……

    其实这所谓文化节的内容也是极其没有深度的,类似学校里的学生们自己组织了一个嘉年华会罢了,比较幼稚点的家伙就会去鬼屋这种地方玩,脸皮厚一点的呢……就在女仆咖啡馆里坐个一整天,当然了,各种小吃点心的摊位也是相当受欢迎的,少爷小姐们在这一天,可以难得体会一把做生意伺候人的感觉。

    而且这天,翔翼的校园是可以对外开放的,因此保安的工作就更加繁重起来,衣冠不整、小偷小摸的人可不在少数,全都得靠他们过滤掉。

    时间很快就到了下午,话剧社的演出就要开始了。

    王诩披着大怪兽的道具服,在后台探头探脑地看着,此时台下已经聚集了不少观众,他在人群中搜索到了几个很不妙的面孔。

    首当其冲……猫爷。

    这个男人的到来本身无疑就是一场灾难,要说他会安安分分看完演出那概率是极低的……

    猫爷的旁边还坐着贺文宏和孙小筝,几天前见过一面的贺文成却是没有来。

    王诩前几天好不容易才从贺表哥的乱枪扫射下逃出生天,没想到今天又是冤家路窄。

    其实王诩对贺文宏老弟是有些内疚之情的,他内心还挺贺文宏的痴情不改,可惜他现在是停在杠头上下不来,解除误会可能会伤害到更多人。

    还有一个人也引起了王诩的注意,这人坐在猫爷的另一边,紧挨着埃尔伯特,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灵识,从进入王诩的视线起这家伙就一直是一种挺HIGH的状态,好像随便什么事都能让他高兴起来。

    “这个家伙叫刘航。”齐冰的扑克脸突然出现在了王诩后面,把他吓了一跳。

    王诩回头问道:“你朋友啊?”

    齐冰叹道:“我很讨厌这家伙……但他把任何人都当成朋友……”

    王诩好像想到了什么:“喂喂……刘航这名字有点儿耳熟啊……好像在哪里听过。”

    “就是我那一届新人评估的第一名,算是我的同期。”

    “哦……比你还要厉害的家伙啊,对了,最近我怎么感觉S市里像这种灵识很强的人正在逐渐变多呢?”

    齐冰看了他两秒:“难道关于豪龙胆现世的传闻你还不知道?”

    王诩一愣:“什么玩意儿?豪龙胆?哇靠,你不会是说赵子龙的那杆银枪吧……”

    齐冰的脸上还是那表情:“就是那个。”

    “呃……我还真不知道。”

    齐冰干脆回头走了:“不知道也罢,反正你也不是使枪的,与你无关。”

    王诩顿感自己完全成了个局外人,S市那点儿大事就他一个人完全蒙在鼓里。不过郁闷归郁闷,他也没闲心去搭理那些事情,他最近是为情所困,麻烦事麻烦人接二连三地出现,他已经无暇去顾及别的事情了。

    “王诩。”燕璃走过来叫了他一声,王诩回头道:“什么?”

    燕璃好像也有心事,不过她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是说了一句:“快要开始了,你准备一下吧。”

    王诩“哦”了一声,摇摇摆摆地挥着大尾巴撤到了后台的角落去。

    剧场里的灯光暗了下来,观众席很快就变得鸦雀无声。

    演出就要开始了。

    舞台上的幕布掀开了一角,燕璃穿着中世纪欧洲女子的束腰长裙缓步从后台走来,聚光灯定格在了她的身上,那猫儿般灵动的眼神和冰山美女的气质瞬间俘获了不少男性观众的心,可不是每个担任旁白的都能在一句话都未说之时就做到这点的。

    “优美的葳洛纳,我们的故事发生之地。

    登上荣耀之巅,国王的双手沾满血腥。

    最美丽的公主,却承受最不幸的宿命。

    父亲的罪过,女儿将偿清。

    魔鬼把守城堡,就在布满荆棘的丛林。

    女巫留下诅咒,用真爱唤醒沉睡的心。

    遥远王国的王子,来到这命运之地。

    佩戴宝剑和白马,他勇敢无惧。

    国王的授命,人民的期许。

    出征在即,路漫漫兮……

    请您细细端详,耐心倾听。”

    她行了一个提裙礼,默默退回到了幕后。

    片刻的宁静后,观众席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说实话,这样的开场白比观众们最初预料中的水准要高出太多,最初那几秒所有人几乎都是愣在了那里,待反应过来时燕璃已经退到了幕后,他们这迟来的掌声更是热烈异常。

    埃尔伯特在猫爷耳边道:“翔翼真不愧是世界闻名的学府,心理学系的学生竟也有这种剧作水准。”

    猫爷是人群中唯一没有鼓掌的人,他回过头,用那睡眼惺忪的面孔对着埃尔伯特有气无力地说道:“其实这个开场白是我写的……上次和她出来喝茶聊天,她对我的写作水平很感兴趣,要我帮他写这么一段东西,后来我回家坐在马桶上,用手机短信随意编了这么一段来忽悠她……”

    在旁边的刘航好像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用胳膊勾住了面部大囧的埃尔伯特:“朋友,你真是个大悲剧。”

    埃尔伯特嘴角抽了两下:“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许多来自于王小哥的忠告……”

    此时,第一幕开始了,随着舞台上幕布的展开,观众们的注意力又被吸引了过去。

    先是腰配宝剑的楚凡帅哥上场,国王和臣民们为其送行的场景。几人的台词说得都是中规中矩,推动着剧情的发展,当然了,楚凡同学是十分出彩的一个,一方面是他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他今天真的挺亢奋。

    于是,在第一幕送走了这位王子以后,王诩饰演的怪物终于要出场了。

    穿越沙漠、翻过雪山、杀入邪恶的黑森林,在那森林中心的沼泽地里住着一个怪物。

    当然他不是史瑞克,而是一只……大头龙。

    其外貌基本是个微缩版的哥斯拉,不过在脖子这里开了个口,王诩的脸就在那位置……

    这个造型的设计,如果放到动漫里不知应该算是机设,还是人设……

    而这怪物从设计到备料,以及最终完成此模型,都是王诩一个人搞定的。

    那是在他的“擎天柱”怪物版本设计计划宣告破产以后的第二套方案,原计划中关于变形的部分实在是太有难度,所以王诩最终放弃了。当然了,燕璃在得知他的计划后那句:“你休想。”估计也为其下定决心否定第一套方案提供了帮助。

    总而言之,王诩就着么甩着大尾巴走了出来。观众席立刻里传来一片笑声,不过这倒不是嘲笑,他们似乎觉得王诩是有意在搞笑,在笑声过后居然还有不少掌声响起。

    贺文宏一脸不爽地说出一句:“像个傻瓜……”

    孙小筝的评论却是:“挺可爱的……”

    王诩在台上先是吼了两声,然后念起了台词:“破晓的时刻……总是令人厌恶,又如此准时。”

    这时喻馨步出了舞台,这个巫女出现的时刻,台下只有男人们吞咽口水的声音,即使是穿着不太合身的宽大巫师袍,即使那尖顶帽老是往下掉,但人们对美女的宽容,永远是无限的。

    “怪物啊怪物,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有人要来杀你。”

    王诩道:“我是这森林的霸主,任何胆敢挑战我的人都会葬身在城堡下的沼泽地中。”

    “可是,这次是遥远王国的白马王子要来拯救公主哦。”

    王诩又吼了一声:“他这是自寻死路!”

    喻馨当下就是一愣,不过短短半秒她就恢复如常继续说起了台词。

    台下的观众显然都没看出什么,不过猫爷却在那里嘴角直抽,低声对旁边的埃尔伯特注解道:“你看,这小子忘词了,想吼一声拖延一下时间,结果还是没想起来,就瞎掰了一句……”

    埃尔伯特顿时恍然大悟,坐在他旁边的刘航也听见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差点儿就笑出声来。

    猫爷又道:“别急着笑,好戏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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