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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吸血鬼)大全[申请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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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1 PM |只看该作者
卡密拉Carmilla

J.雪利登.拉.芬努(J.Sheridan Le Fanu)在1871年出版的中篇小说,主角卡恩司坦伯爵夫人,又名卡密拉,俨然就是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化身。故事中的卡密拉是外表如同年轻女子的吸血鬼,美丽、高瘦纤细,优雅而慵懒。肤色灿亮,有黑色的大眼睛,棕黑的头发,音色甜美喜欢说话。她与澳大利亚史提瑞亚区一位英国老军人的女儿--劳拉建立起友谊,夜里则化身为黑猫似的怪物袭击劳拉。

李丽丝Lilith

乃犹太民间传说中的夜之女王,Lilith字面上即" belonging to the night "。在神话中传为唯一神作亚当时同时创造的第一位女子,同时亦传为该隐的母亲,因为亚当所嫌弃而躲到红海。在天使们相劝无效之后神对李丽丝无视神权威的态度感到震怒,而罚李丽丝每天都为亚当生一百个孩子,李丽丝受不了这种折磨跳红海而死。之后神才又造了夏娃。李丽丝之后就和萨麦尔(撒但)共谋陷害亚当。李丽丝和萨麦尔一同堕天后反而不同于亚当,得到了永生并和恶魔们继续繁衍后代。恶魔学中她乃司星期五的女恶魔。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迷倒,而李丽丝则吸收男人的生气以长生不老。也许是这样而被形容成古时不老的吸血鬼。在希伯来人眼里,吸血的李丽丝违反了绝对的禁忌,因为摩西律法禁止吃活物的血:「所以,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利未记》,第17章,10至14节)。
  这段故事旧约中并没有记载,也许是民间传说,但在『以赛亚书』34章14节中却是有记着这位"夜之魔女"以鹞鹰的形态出现。其字源" lili "应该来自于美索不达米亚恶魔学中的" ardat lili ",原为巴比伦的女妖,犹太神秘教将这位"荡妇"引入经典后读成 " lilith "。犹太神秘教认为所有的恶魔都是注定要死的,而李丽丝和另两名有名的女妖(Naamah和Agrat bat Mahlat)却是一直残害男性直到救世主出现来铲除邪恶。另有说其为古代闪族相传的一位女妖,常出现在荒凉的地区袭击儿童。不知在何世纪又被认为是吸血鬼。

鲁斯凡爵士Lord Ruthven

1817年由英国诗人拜伦的秘书兼私人医生波李道利以拜伦未完成的吸血鬼故事作为大纲所写成的中篇小说,其主人翁鲁斯凡爵士的性格作风均与拜伦本人神似。鲁斯凡生长于伦敦,生性冷酷面貌俊美,是个随便勾引良家妇女的浪荡子,拥有蛊惑女子的危险魔力,往往令最纯洁的贞女堕落至最无耻的境地。

安普莎Empusas与茉门Mormo

为希腊神话冥府女神赫克缇(Hecate)的侍女。安普莎是一个长着铜脚的恶魔,可以随时化身为漂亮的少女,诱惑睡梦中的男人。茉门是著名的女吸血鬼之一,在民间就是那种大人常拿来吓小孩用的女妖,后世在有关茉门的著作中,将她和拉密亚视为同一人。

拉密亚Lamia

在古希腊神话中,是埃及王贝罗斯(Belos)的女儿,她的几个孩子被众神之父宙斯的妻子希拉杀死。拉密亚为了报仇,于是变成怪物,吞食儿童或者吸他们的血。在一些民间传说中,拉密亚是一种会诱惑男性的恶灵。她和安普莎及茉门有形象上的重复。在之后的著作中,拉密亚被用作为"女吸血鬼"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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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1 PM |只看该作者
偏激氏族Artica

如果说吸血鬼族是被上帝遗忘的那么阿提卡族可以被称为勉强被上帝所记忆的,他们曾经在第三代吸血鬼时期分支一部分出来接受了神圣的洗礼,保留了能力,为上帝服务,并致力于神圣的责任.他们都拥有很坚定的信仰,拥有所有血族的所有能力甚至超越原本的好几倍.但在对血族本身来说阿提卡族的吸血鬼是一个异类,他们对血的渴望不算强烈,他们不靠血液也可以生存,基本可以靠理性压抑住,饥饿时人类的食物也可以食用,只是会比较虚弱.他们对阳光的排斥程度也不大,能力强的白天可以随意走动,所以,他们能更好的融入人类社会中,对银免疫.但就上面说的3点来说,他们对人类的威胁性可能比血族成员要更加的严重.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他们在第三代吸血鬼时期就接受光明,成为宗族中的异类,他们伤害的大部分都是吸血鬼,而保护的大部分则是人类.阿提卡族在一些宗教记典中被引用为上帝之手,是与基督为同一个层次的,大部分都是本身既是吸血鬼而又是很强大的吸血鬼猎人,因为他们大部分都保留了第三代的能力.如范.海辛,霍克,布拉德(Blade).但做为这样偏激的氏族是不能十全十美的,秩序与混乱总是同时存在的.他们自身也有缺陷,首先,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没有永恒的生命,虽然寿命很长,大概3000-5000年左右.但到后来还是会衰弱而死.但这样对他们本身来说也许还是好处大于坏处.永恒的生命所带来的只有无尽的烦恼,而他们的烦恼却可以随着死亡而结束.Artica族中每个族人都可以称的上合格的吸血鬼猎人,每一个都拥有与众不同的异能,大致可分为1."战斗型"这类通常力量和速度占很大的优势,对武器的精通天赋很高.2."智慧性"头脑很好用,分析能力,洞察力和记忆力强3."异能型"拥有大部分血族所拥有的异能,如变形,透视等等.4."综合型"是整个Artica族中数量最少的,但也可以说是Artica族中能力最可怕的,因为他们能同时拥有以上2种甚至是三种的能力,虽然能力没有纯一个类型的强.这种类型的通常在宗族里扮演的是长老或亲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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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2 PM |只看该作者
吸血鬼城堡物归原主(组图)

网上找到的。。。
如有虚假敬请原谅!!

【来源:新京报】  
  因罗马尼亚吸血鬼伯爵闻名,收归国有58年后转交原皇室远亲


布朗城堡及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原型弗拉德·德古拉王子。

因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而闻名的罗马尼亚布朗城堡在被收归国有58年后,26日被罗马尼亚政府物归原主。接收这一价值约2500万美元的古堡是远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原奥匈帝国皇室哈布斯堡家族的远亲。

  这座城堡在1948年被罗马尼亚政府收归国有前属于自17世纪便统治罗马尼亚的哈布斯堡家族。罗马尼亚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晚期曾对该城堡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并将其改造成为一个博物馆对旅游者开放。 这座始建于14世纪的城堡因多部以吸血鬼为主题的小说、电影都将其作为创作原型而变得格外知名,目前已成为罗马尼亚最重要的旅游景点之一。

  而此次从罗马尼亚政府手中不费一分钱接收这座吸血鬼城堡的多米尼克·冯·哈布斯堡目前在纽约当建筑师。在这城堡被收归国有多年后,他远在欧洲的远房亲戚,哈布斯堡家族的依莲纳公主决定将这一城堡的继承权传给他。16日,多米尼克终于如愿以偿,获得了城堡的所有权。

  转交仪式在城堡中视野极好的露台上举行。根据罗马尼亚政府与多米尼克达成的协议,虽然是物归原主,但城堡的新主人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对这座目前作为博物馆开放的城堡做任何改动。

  罗马尼亚今年早些时候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所有曾被收归国有的财产都必须归还其原来的主人,并将建立一个“财产基金”用于对被收归国有的财产的破坏进行赔偿。

  布朗城堡位于罗马尼亚中西部,因是传说中吸血鬼的聚集地也被称为德古拉城堡。

  这里原是匈牙利国王于1377年开始兴建的,本是用来抵御土耳其人的防御工事。

  (卓见)

  “吸血伯爵”德古拉



  1897年,爱尔兰作家史托克写了一部名为《德古拉》的吸血鬼小说,其中虚构人物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是以罗马尼亚著名的弗拉德·德古拉(VladDracula)王子为蓝本,而地点则是以特兰西瓦尼亚的布朗城堡为背景。

  弗拉德·德古拉王子,绰号弗拉德·特佩斯,是罗马尼亚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一。

  德古拉,意为恶魔之子或龙之子,为他带来这个外号的原因是他惯用严酷刑罚。弗拉德习惯把犯人毫不留情地钉死在削尖的木桩上,而且他动不动就用刑,不管是抓到的外国间谍,还是国内的窃贼、贪官,就是教士背后嘀咕人也要受严刑。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们眼中,弗拉德的形象也变成了一个白天睡在棺材里,晚上出来活动,专咬人脖子的吸血鬼,他居住的布朗城堡也就变成了吸血鬼的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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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2 PM |只看该作者
马尼亚吸血鬼古堡易主 产权被归还其后裔(图)



    路透社28日消息,相传曾囚禁“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拜恩古堡(Bran Castle)26日易主,罗马尼亚政府把这个为罗马尼亚赚进大把钞票的观光景点归还给哈布斯堡王朝的后裔多米尼克 哈布斯堡。

    拜恩古堡位于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古城布拉索夫的南郊,建于1382年,1920年至1948年初,哈布斯堡王室的玛丽王后居住于此,而共产党接掌罗马尼亚政权后,将玛丽王后和其家属扫地出门,多米尼克原本和他祖母玛丽王后住在古堡内,也随着祖母流亡国外,最后定居美国。

    至于拜恩古堡为何会与“吸血鬼”德古拉扯上关系,这要从爱尔兰作家史脱克(Bram Stoker )1897年出版的小说《德古拉伯爵》说起,书中的德古拉系真有其人(全名为VladTepes Dracula ),乃是十五世纪瓦拉几亚公国的王子,作风残忍,动辄将俘虏绑在木桩上,并以尖桩刺穿其上身,从而赢得“尖桩穿心客”的恶名。史脱克遂将此人当成其书中主人翁的原型。

   《德古拉伯爵》出版后洛阳纸贵,拜恩古堡也跟着声名大噪,但原因却是众说纷纭,一说是德古拉1482年从土耳其远征回国时,曾在此住上数晚,另一说是德古拉当年曾被囚禁在古堡的地下密室,还有一说是拜恩古堡其实与德古拉无关,只是这座古堡从外型到堡内的密室设计,都符合史脱克书中的描述,因此被误传就是《德古拉伯爵》一书中的古堡。

    拜恩古堡当年被罗马尼亚共产政府接管后变成博物馆,这些年来为政府赚进不少钞票,但因古堡产权有争议,罗国政府为避免外界批评,决定把古堡归还多米尼克.哈布斯堡。现年六十八岁的多米尼克说,古堡将维持博物馆的形态继续经营。

                                                                                                                           [责编:李政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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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3 PM |只看该作者
千年圣战

创世纪
  混沌初开之时,天地连成一线,无岸无崖、无以分辨。由是诸神因太荒而现,没有名号、没有特质、没有命运。

  有一位神,自山岩而生,所辖神宫,以“乐园”自诩,后世谓之“伊甸”。

  神为自己创造仆众,名之曰“人”。那时的人没有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的预想左右一切。其他神冥心向往之,纷纷效尤。

  后来泥藻所生之神幻化为蛇潜入乐园。神迁怒于人,将人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曰夜戍守,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来到一无所有的荒原上,不得不为自己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他们对创造了自己的神心怀敬畏,残存着为神招回膝下的一线希望。

  不久,第一个人类家庭出现,亚当、夏娃是父母,两个儿子,大的叫该隐,小的叫亚伯。

  血族的诞生

  亚伯较之该隐聪颖十分,深得神的宠爱。一天,泥藻之神幻化为行尸将亚伯扼死。该隐放牧归来,见到这一惨状,立刻告之于神。神质疑该隐的说辞:“这世界上还没有死人,何来行尸?”该隐口拙,辩解不清,于是被神驱逐至腐疫丛林(今非洲西部)。神说:“你犯了罪。我罚你不生不死,永受煎熬。我要给你一个记号,令人类唾弃你,仇视你,隔绝你于种群之外。”

  该隐孤独的徘徊在密林深处,既想念父母,又想念死去的兄弟。这时泥藻之神又幻化为女人来到该隐身边,与他做爱,教会他如何依靠吸食活物的血以获取神力。女人将自己的血喂给该隐喝,该隐喝了她的血,顿时觉得力大无穷、能知未竟之事、可视不查之途。女人流干了鲜血,忽然坠身于火光之中,将该隐灼伤。该隐明白自己的弱点是惧怕火焰,因此昼伏夜出,再也不见太阳。该隐就是第一代血族。

  血族将祖先该隐得到启示的一天划为血启元年。约在公元前一万七千年至一万九千年之间。

  女人消失以后,该隐朝思暮想而不得,于是便依着女人的形象,取羊的五样脏器创造五条生命。他们就是第二代血族。此后该隐与孩子们一起远涉重洋,至丰泽平原(今亚洲与欧洲交界处)寻找父母。岂料他乡方一曰,人间逾千年。亚当夏娃已逝,他们的子孙果然如神所愿,视该隐为魔物,皆欲取其性命而后快。该隐悄然离去。遗下五个孩子三个为人类所杀。剩下两个隐姓埋名育有后代十三人(后世称为“血宿”)。他们就是第三代血族,血族传说的核心,末曰的祸首。

  千年圣战与末曰预言

  十三血宿争勇斗狠,为了提高神力而大肆屠戮生灵。其中之一天赋异禀,不怕太阳,懂得暂停时间。他将父母杀死,并吸食他们的血,发现血族的血可使凡人永生,使血族登圣。这十三血宿由此反目,连年征战不休。(血族称这场战争为“千年圣战”)战争的受害者,多半是人类。

  神眼见造物遭受灭顶之灾,遂以洪水夷平大地,仅使一个忠实的信徒挪亚逃进方舟,人类方得延续。

  洪水虽未取血宿性命,但却使之身受重创,不得不转入休眠。为了继续圣战,十三血宿各拥一族(第四到第六代),每一氏族皆继承了创造者的特质,因而各不相同。出乎意料的是,氏族沉迷安逸,彼此结盟,将先祖抛之脑后。重伤未愈的十三血宿气恼难当,发誓在重临天下之时将背叛者铲除净尽。

  手拭双亲的血宿(血族戏称为“阿波罗”)说:“当我觉醒之时,世间再没有黑夜,烈曰高悬,化凡人为蒸气,化血族为松粉。神将收回的,只有一片焦土。”

  崇拜者

  神君临火焰山,对先知亚伯拉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万军之神耶和华。

  耶和华说:“你不可吃活物的血,因为那血就是他的生命。”它使人类世代与血族为敌,至死方休。

  约三十年后,泥藻之神从血族先知拉摩拉(第六代)腹中破体而出,血族领袖当即跪拜迎候。神道:“我是灵力之神芙芝,掌控万物心智。我是血族唯一真神,不信我的血族,将身陷恐惧万劫不复。”

  血族发现除去生育行为之外,喝过自己血液的人类亦可化为本族,获得永生。但血液对血族尤其珍贵,未免遭到数量庞大的人类的围剿,血族刻意否认自己的存在。与此同时,永生的许诺,也使得大量人类自愿的充当血族的战士、食品和奴隶。

  圣战的延续

  十二世纪前后,血族的一支蜕为魔族。魔族同样以鲜血为食,但他们血统污浊,相貌丑陋、神力怪异。他们的血液如毒浓般无法给人以神力与永生,举凡被他们嘶咬过的人类立刻变为行尸。行尸没有任何意志,完全听凭创造者的摆布,与它的创造者结为一体,共享生命。魔族背叛了芙芝的宗教,受到芙芝的诅咒,永坠恐惧感的深渊不得超脱。因此,魔族转而崇拜血宿阿波罗和火焰。它们深信,只有“焚炉末曰”的到来,方可使灵魂得到解脱。

  魔族自诞生之曰起便将血族与人类卷入了无休止的混战之中。他们认为,履行“圣战”的承诺是使血宿提前复苏的唯一方法。在魔族看来,“圣战”囊括了一切的历史事件。即便是一个人类的心理斗争,也是“千年圣战”的组成部分。

  血族对血宿的传说又恨又怕。虽说他们表面上否定血宿的存在,心里却对末曰传说的临近坚信不移。为了使种族永远延续下去,宏观及微观的准备工作一刻也不曾松懈。对魔族发动清洗,被认为是巩固权利和树立威望的重要步骤。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一直延续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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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3 PM |只看该作者
血族之身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 The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只要舔噬牺牲者的伤口,就可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虽然凡人也会有各种吁求,但和血族的饥渴比起来,那根本不算什么.血族对鲜血的饥渴欲望,凌驾于饮食,繁殖,野心等欲望之上,是一切欲望的总和.吸血会为血族带来美妙的感受,就像吸毒一样,血族通常会痛苦却又无法克制地上瘾.
血族的体内宛如居住著一头野兽,当饥渴的欲望爆发,便可能无法自制地陷入狂暴.尚未完全沦入兽性的血族,常常因此而挣扎不已.许多新的血族成员试图在人性与兽性之间找到平衡点,有些血族甚至相信终有可以还原成人类的途径.然而血族之身已成事实,大部份的血族成员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逐渐堕落,终于成为丧心病狂的野兽."身为怪物,却又拼命制止自己更像怪物"这正是多数新进血族内心深处的矛盾冲突.救赎的可能极其渺茫,但是却又似乎并非完全没有希望.
"最终的死亡"也许是另一条出路.血族还是会死,生命的原始来源——太阳——能使血族彻底毁灭,死亡的血族会在瞬间化为飞灰.面对阳光的恐惧,常也会使血族无法自制地狂暴走避.
简而言之,成为血族之身,不只是身理上被转变,心理上,精神上都将同时遭到扭转,随之而来的是永恒的挣扎,这不是血族自己能控制的变化.换言之,成为血族,即是悲剧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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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4 PM |只看该作者
血族的权力游戏

任何悲剧都有起源,而和人类所写的历史一样,血族也有自己的历史,虽然绝
大部份都属於传说。

血族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他因为犯下杀害亲兄弟的重罪,遭到神
的放逐,随後因为神秘的际遇,使他转化成为第一代血族。该隐有十叁个孙子
,据说这十叁名第叁代的血族,正是当代十叁个氏族 (clan) 的源头。数千年
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叁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纪以前,血族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
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
判所确知血族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血族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
血族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血族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
盟,於是产生了 Camarilla (卡玛利拉) 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
,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卡玛利拉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 (Six
Traditions ),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
就是规定血族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血族生存
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的由来。

卡玛利拉的政治运作并不单纯。主要由 Ventrue氏族进行各氏族之间的整合,
七个氏族的长老会定期召开的高层会议 (Inner Circle),会议中选出各氏族
的大法官 (Justica)。大法官可说是卡玛利拉的最高权威,大多由辈份较高者
担任(这表示他们都有强大的异能),他们负责裁断并惩处所有危及卡玛利拉
生存的行为,原则上他们是整个卡玛利拉的统治者(当然,他们管不到参与高
层会议的长老)。大法官有时并不自己裁断事情,而会邀请地方重要血族人士
,召开秘密会议 (Conclave) 以投票方式裁决事务。同时,无庸置疑地,大法
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线。在这整套政治运作过程当中,通常充满了高峰之间的
政治斗争和阴谋,而年轻的血族则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玛利拉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宴(The 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
魔宴,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
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宴会将新加入的血族
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宴还将人
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卡玛利拉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
」。

另外,未加入卡玛利拉或魔宴的其馀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
持中立或见机行事。

在卡玛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员还划分出地方的势力。一般而言,血族会以城
市作为集中地,因为都市中非常适宜觅食。原则上,都市人口每达十万人便有
一名血族(例如台北市可以有二十名),这样的比例很适合血族潜藏。

每个都市中会有一个血族亲王 (Prince) ,这个称谓和王室没有关系,而且也
不一定是男性。亲王是该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领袖,一般称呼为某某城市亲王,
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玛利拉在成立之初,并未设置「亲王」的职务。但由於 1743 年伦敦市发生
血族内部叛徒的叛乱暴动,严重地破坏了避世的诫律,因此从此便在每个城市
设立一名负责管辖者,以杜绝叛乱。

亲王通常也是由辈份较高者担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维护辖地的诫律传统。他
是辖地中唯一拥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权力者,辖下的血族若要创造新的後代,必
须经过他认可。亲王会受到辖地中的元老会所辅佐,元老会成员一方面提供建
言,一方面也默默监督亲王的权力,通常只要亲王能维护千年潜藏的传统,元
老会便会给予支持。不过当然,能参与元老会的长老必都是老谋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进入辖地,便须接受亲王的管制。亲王可以以保持避
世为由,针对某些或全部辖地中的血族下达限制禁食的命令。虽然亲王不能任
意杀害血族成员,但仍有些亲王会滥权雇用血族猎人。最後,亲王很有机会在
卡玛利拉的政治结构中晋升自己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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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4 PM |只看该作者
教会的承认

1484年,多明我会的两个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编写的《巫术之密》被教皇英诺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该书主要研究的是鬼魂,与睡梦中男人性交的女魔鬼,以及奸污睡梦中妇女的魔鬼。由于该书有教皇的背书,等于教会承认有魔鬼,但如我们前文所述,这些东西在当时和吸血鬼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这样,各种妖魔鬼怪就蓬勃发展起来了。

  人们甚至相信,昔日瘟疫时期在坟墓中自我咀嚼的死人又从远方置人死命的魔力,就连马丁路德也听一个名叫Georg Rohrer的牧师讲,1552年,在普鲁士和西里西亚兴起一项习俗,就是在死者嘴里放一枚石块或硬币以防止死者咀嚼,居民们称这些死人为“吸血鬼之初”,(Nachzehrer),而加尔文和拉瓦特等人则认为炼狱里没有灵魂存在,只能用巫术来解释死人何以会复活,1581年,拉瓦特甚至出版了一本关于夜间幽灵和鬼魂的论著,提出假设:显灵的并不是复活的死人,而是变成死人模样的魔鬼。对神秘学颇有研究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在1597年发表的论文《恶魔研究》中也持这一观点,此后僵尸是魔鬼的帮凶这一观点算是有了学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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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时期

所以

  我对以色列的孩子说

  无论什么活物的血

  你们都不可以吃

  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

  凡吃了血的人都会受到惩罚

       ——————《旧约.利未记》


  熟悉圣经的人一定会立刻想起圣餐仪式,一小块无酵面饼代表基督的身体,一杯葡萄酒(在中国一般是水)是基督的血。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血是神圣的,因为在圣经中规定血是献给耶和华的祭品,也就是说,是神的东西,尘世间的人无权享用;同时,血又是不洁和灾难的象征,夏娃屈从于魔鬼的诱惑,失去了伊甸园,所以月经就被视为上帝惩罚的伤口,是一切不洁的根源,是与罪恶相伴相生的。这是一种极复杂的情感,在《新约》中,耶稣用自己的血拯救罪人,在最后的晚餐中,又提到这血有赎罪的功效,这就使得一些邪教借题发挥,以活人或鲜血来献祭,对此,历代教皇都作了反对,772年,查理曼大帝甚至专门颁布了名为《萨克森异教徒地区基督徒之权力》的法案,其中提到,凡是把异教信仰与圣餐中面包和葡萄酒视为基督身体和血的想法混为一谈者一律处死,但由于圣经中血的力量太强大了,所以亵渎神圣之事时有发生,有些巫医甚至开出处女的血作为延缓衰老的药方。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 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 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 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 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 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后世以此传言该隐就是第一个吸血鬼,作为吸血鬼存在的证据。

  到了十四世纪,欧洲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为了避免受到传染,人们往往并不仔细辨别病人是否真的死去而就匆匆将他们掩埋,几天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人们打开坟墓,会发现尸体变了姿势,还沾有血迹,这不过是由于当时被掩埋者尚未死去,在棺材内醒来后挣扎所至,但在贫穷,闭塞,愚昧的东普鲁士,西里西亚,波希米亚等地却被传为吸血鬼,从而引发了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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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2:44 PM |只看该作者
伊莉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Earl Elizebeth Bathory (Countess Erzsebet Bathary)

1611年的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诉讼案是个历史上真实且真正嗜血的案例,巴托里夫人居住在喀尔巴阡山匈牙利山区的赛依特城堡中。她被控专门捕捉附近村庄里的少女前来施以酷刑,把这些女孩当成屠宰场里的动物般放血致死,饮用她们的鲜血,并用鲜血来沐浴,认为如此能够保持她惊人的美丽和青春。伯爵夫人的丈夫是纳达司第伯爵,常丢下她出外征战。伯爵夫人在家闲得发荒,被仆人拓尔科怂恿学习妖术,然后便派人挟持少女来折磨。1600年伯爵去世后她愈发变本加厉胡作非为。1610年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攻破城堡,将她拘禁起来。她被锁在自己的房间内,食物由一个小洞送进去,一直到1640年她死亡为止。其它共犯则一律处以极刑。她死后她原来所居住的古堡也荒芜了,没有人敢再搬进去。这一座城堡后来成为史托克写作时的模板。
  据历史记载,受害者有80至300人,但事实是约有300人被害。其实看不出这案子有任何超自然的现象,没有人敢断定巴托里伯爵夫人是一具嗜血的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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