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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4ck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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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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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58 PM |只看该作者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灵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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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59 PM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九夜 乖龙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偶尔远离一下还是非常惬意的。这里的旅馆虽然简陋,却十分干净。起码你在使用被褥的时候不用去揣摩这里前任房友的身体状况和作风问题。难得的一位客人让小店的招待员和老板都笑得眼睛不漏光了。恨不得打瘸了我的双腿让我住这里已辈子,可惜,第二天一早我养足精神就告辞了。

白天应该是安全的,起码人们的共识是这样。那些个朋友也从来发过什么公告说自己白天就一定不出来,由此可见,一切的东西还是人的心理作怪,认为有就有,认为无就无。就像前不久看的怪谈新耳袋里的那个夜警的报告,你要真达到了里面那位仁兄的境界,视鬼怪与无物,估计它们也奈何不了你了。

离车站要经过一段空旷的田野,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放牛娃,忽然有了“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意感。可惜这感觉很快就被天上的炸雷打得粉碎。我抬头看了看,纳闷这时候居然还会打雷,可是天气却晴朗的很。

前面出现个牛角。

一个普通的牛角,不过我好奇地把它捡了起来。牛向来被认为很通灵的动物,据说农村里后生是不准杀牛的,而且杀牛的时候要背过脸,杀牛的人有规矩,只杀一刀,如若一刀不死绝对不能补刀,因为这证明这牛命不该绝,而且传说牛的眼泪涂抹到眼睛上可以开鬼眼,可惜没人试过,倒不是害怕,只是牛眼泪不好搞罢了。

至于牛角,我只听说过犀牛角点灯也有涂抹牛眼泪相似的效果, “晋书”中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峤旋于武昌。至牛渚矶,水深不可测,世云其下多怪物,峤遂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出,奇形怪状。其夜梦人谓之曰:“与君幽明道别,同意相照也!” 大意是说:中国古人通过燃烧犀牛角,利用犀角发出的光芒,可以照得见神怪之类。后来被用来形容人的眼光独到之处。不过牛角有没有这种功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牛角似乎刚刚断裂,似乎被什么烧断的,残口处居然还非常热手。我小心的收了起来。

总算等来了辆车,坐上去昏沉地颠簸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市区,虽然迟到了些,不过稿子老总还算满意。落蕾给我留了言,说中午有事找我。

回到家里,居然忘记了牛角的事,只是将包随意扔到了桌子上。结果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包居然在蠕动。看样子似乎是条蛇。乡下水蛇多,也不怕人,或许慌乱间跑进了我的包也有可能,可使我是非常怕蛇的,像类似的蚯蚓壁虎蛆虫都非常厌恶,但现在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我用晾衣架撑开包,不料一道白光从包里冲出,速度太快,居然没看清楚。

白光似乎很生气,在房间撞来撞去,过了下,看来累了,趴在了地上,我小心的走过去,这才发现,那里是什么水蛇,居然是条龙!

是的,是条龙,不过看样子是条没发育的龙。

顶多一尺来长,通体漆白,身上有七条黄色的圈纹,大概半个手腕粗细,紧紧闭着玻璃球大小的眼睛,扁长的嘴巴一张一合,趴在地板上,爪子也收了起来,猛看过去还真像白蛇,不过它头顶上两只角和长长的胡须证明我没看错,的确是条龙,一条小龙。

“怎么龙有这么小的么?”我奇怪到,印象里的龙大都是英资威武,硕大无比,呼风唤雨,怎么是如此狼狈模样,觉得好笑,居然冒失的拿手去摸它,但后来证明我犯了大错。

趴,它一下就咬住了我的手指,眼睛也睁开了,是水红色的,虽然不算太疼,但总归咬着了,而且死不松口,我甩了半天,只听说过被王八咬住不松口学驴叫能解脱,不知道这龙和王八是不是近亲,我学了驴叫猫叫狗叫蛤蟆叫都不见反应,恨得我大喊道。

“你这有角的长虫,带鳞的畜牲!”不料咬的更紧了。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我把被咬到的手别到身后去开门。

是落蕾,她手里提这个食品袋,一脸笑容。

“来你家吃火锅!”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忽然感觉手指头一松,这小家伙居然松口了。

几乎是同时,那条白龙停在了落蕾的肩膀上,眯着眼睛拿头在落蕾脖子上蹭来蹭去,跟小猫一样。我心里大喊不妙,落泪非吓晕不可,正盘算如何像她解释,不料她已经大喊了起来。

“好可爱啊!”说着,落蕾把东西扔下,手里捧着小龙,拿手抚摸着它,而这家伙也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时不时地拿眼睛瞟下我,充满了不屑。

“你,不害怕?不奇怪么?”我觉得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不啊,反正和你们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而且我知道它是什么。”落蕾笑了起来,把小龙抱的更紧了点。(好吧,我承认,我很嫉妒那条龙。)

两人把被小龙撞坏的东西收拾了下,坐在了沙发上。

“你说你知道这是什么?不就是龙么。”我轻轻说了句。

“是龙没错,可龙生九子,就像人一样,它们的种类也很多啊。”落蕾摸了摸小龙。

“那这个是什么?看样子好象还没长大。”

“不,它就是这么大的。”落蕾把小龙抛了起来,小龙漂浮在空中。

“它叫乖龙,《搜神记》里记载,乖龙是专门帮助龙王和雨伯行雨的助手,而且只能长这么大,不过小家伙很讨厌单调的工作,所以它会经常旷工,偷跑到人间来玩耍。当然,雷神会四处寻找它,乖龙喜欢躲藏在很狭窄的地方,像墙角,柱子,甚至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躲避在牛角里面,雷神会用雷去震吓它出来,不过往往是牧童因此受到连累,被活活劈死。乖龙是神兽,而且他会选择性的让人可以看见它。”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惊讶地问落蕾,落蕾得意地说自己的祖父母留下很多这方面的书,自己也从小就看,自然记得牢。

我思考了下,难道就是那只牛角把乖龙带来的?我看了看在半空中游来游去的乖龙,一脸悠闲自得。

“那它不是凡物了,我们怎么把它送回去啊。”我走过去,不过很快乖龙又对着我瓷牙咧嘴了。落蕾赶紧过来,把乖龙抱了起来。

“为什么要送走呢,你没看出来它很喜欢我么,我也喜欢它啊。”落蕾逗着乖龙,它居然还会撒娇。

我说不过她,但总觉得收养神兽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快,我遇到了第一个难题。

乖龙的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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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59 PM |只看该作者
我很惊讶它个头大,但食量极大。四人份的火锅食物几乎被它一人,啊不,是一龙吃光了,落蕾忙着喂它,女孩子喜欢减肥,少吃一顿家常便饭,可怜我只吃到了几片菜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吃得直打饱嗝。

东西吃完了,是该商量下乖龙的去留问题了。我说服落蕾把它放了,可是乖龙坚持不离开落蕾。

“它很喜欢女性么?”落蕾奇怪地问我。我看了下正往落蕾怀里钻的乖龙,一把将它提了出来。

“我来证明下。”我提这它的脖子,这样它也咬不到我。正好,街上过来个女孩子,只是长得不算太好。我把乖龙转了两圈,朝那女孩扔了过去。

当接近女孩的时候乖龙飞快地逃了回来,心有余悸地趴在落蕾肩膀上。

“它不是喜欢女性,严格地说是喜欢美女。”我斜了乖龙一眼,它装做看不见转个头努着嘴,又继续拿头蹭落蕾的脖子,落蕾被逗得哈哈大笑。

“欧阳,我把乖龙带回去养几天好么?”还没等我说话,那小家伙已经在鸡啄米似的点头了,这样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只好如此了。但我没注意,本来还是晴朗的天空已经开始慢慢乌云密布了。

送走落蕾后才感到非常饿了,刚接到纪颜的电话,正像埋怨他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被美女包围乐不思蜀了,纪颜骂了句。

“你以为我是你啊,你看好落蕾就不错了。”他还说,这边的事比较麻烦,可能要等过年后才能回来了。我觉得非常无趣,本来还希望和他过年好好吃顿饭,看来是不可能了。我无意把乖龙的事告诉了纪颜,他也很诧异,并再三叮嘱我,最好还是赶快把乖龙放了。

“哦?为什么?”

“乖龙是属于行雨龙,传说中,一旦乖龙失踪,雷神会来捕捉它的,到时候一个雷打下来,乖龙是没事,旁边的人和东西就难说了。”

我一听大惊,忽然想起了那个牛角。上面的断裂的黑色烧焦痕迹。

现在还是上午,但是窗户外面就日食一样,全黑了。

我挂了电话,直奔落蕾家。

我几乎靠着微弱的光线来到她家,房门紧闭着,这时候头顶厚厚的黑色云层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我叫了几声,但是却没有任何反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一个闷雷直接劈了下来,砸在了落蕾家,房子立刻开始燃烧起来,很快第二个也下来了。房门也被掀开了。

由于冬日干燥,风助火势,落蕾家又是老木建筑,很快开始燃烧起来,当我冲进去的时候,刺鼻的浓烟和火已经把房子包围了。

我在落蕾的房间里找到了她,不过落蕾已经晕过去了。但是这么大的火我们怎么出去啊。

乖龙不知所措地在落蕾的头边飞来飞去,不时的拿头撞又伸出舌头舔落蕾的脸,我没好气地把它一巴掌打开。

“如果不是你坚持留下来,也不会搞成这样。”我对它喊了句,似乎语气有点过重,但事实就是如此,乖龙早点回去的话,也不至于让雷神责难到我们头上。但现在多说无用,关键是我们如何逃出去。整个房子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我抱着落蕾,虽然不重,但一个人都很难出去,何况还抱着一个。

乖龙望了望我,忽然周身放出耀眼的白光。和开始见到它一样,整个身体都被白光包围了,不,应该说是整个房间,火焰和毒烟被光从我们身边隔离开了。接着,乖龙冲破了已经在燃烧的屋顶。

下雨了。

就如同高压水龙头的迸射一样,不过很奇怪,雨水是热的,并不冷,火焰很快被浇灭了。这时候pol.ice和消防队也来了,四周的人都了起来,乖龙的光芒开始减弱,最后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摔倒我肩膀上。乖龙很虚弱,一点精神都没了。

我和落蕾浑身都湿透了,把她交给赶来的医生后,我自己也裹了条毯子回家了。回头看了看,落蕾的家几乎夷为平地了。

肩膀上的乖龙依旧没醒过来,但天上的乌云还是没散开,雷声仍然能隐约听得到。

“你还是回去吧,在这样下去,会连累无辜的人的。”我把乖龙捧了起来,它闭着眼睛点了点头,吃力地飞了起来,慢慢消失了。

很快,乌云便散去了,天空马上恢复了开始的晴空万里,连人们都诧异怎么快过年的天气却变化的如此之快。

回家换了套衣服,下午去看落蕾的时候她已经醒了,医生说只是被烟呛了,没什么大碍,当天就可以出院的。落蕾知道了乖龙走了,低头不再说话。

“它还会回来么?”落蕾抬起眼睛望着我。我不忍看她难过,但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

“乖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啊,你要是喜欢小动物我明天帮你去买只小猫吧。”落蕾摇摇头,背过身躺了下去。

当我接落蕾出院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落蕾睡哪里?

她和纪颜一样,其余的亲人都在老家梵村,这个城市又没别人,同事大都回家过年了。还好她经常把资料很重要的东西放在办公室,所以只损失了些日常用品和那栋老房子。

“干脆住你家吧。”落蕾对我笑了笑。当时我就脸红心跳呼吸在加速,信不信由你,我一种超速回家吃斋还佛的冲动。不过当我听完她下面一句的时候,整个人又从赤道打回北极了。

“纪颜不是不在么,正好我住你家,你住纪颜家。”落蕾再次笑了下,我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既然她坚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不直接住纪颜家。

“因为我总觉得他家好阴森。”落蕾小声说,原来如此。

“乖龙应该回去了吧,或许我们以后都不会再看见它了,其实它还是很可爱的。”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忽然感觉一下离开了乖龙似乎有点冷清,落蕾更加是不说话。

忽然我好像看见什么东西从高处掉了下来,我眯起了眼睛仔细看了看。那物体下落的很快,最后我看清楚了,居然是乖龙。

它又回来了。

不过这次是直接砸在我脸上,速度太快我没来得及躲避,当时整个人差点被砸晕了,它到好,根本不看我,直接扑到落蕾怀里去了。我捂着脸站了起来,落蕾高兴地把乖龙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小家伙看上去很得意。

“你这死泥鳅,告诉你我小时候就滑轱辘鞋,经常扒拉在车子后面,轮子都冒火花了,跟风火轮一样,直到旁边的人叫我什么么?哪咤!你看我今天不抽你的龙筋!”我冲了过去,可它绕到了落蕾身后,还冲我喷了一脸口水。

落蕾笑得弯下了腰,把我用手撑开。

“好了,别闹了,你和它计较什么。”

“可是你要知道,如果留它在这里,雷神还会来找我们麻烦的。”玩笑开完,我正色告诫落蕾。落蕾也收起了笑容迟疑地望着乖龙。

街道上很安静,头顶的天空里忽然响起了沉闷的笑声,仿佛一个中年大叔用手捂着嘴巴一样,乖龙得意的飞到我头顶,扒在我头发上望着天空。

“或许雷神已经允许了它吧,太好了,我可以天天照顾乖龙了。”落蕾开心的拍起了手。

我有预感,这段时间我的日子是不会好过了。(乖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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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8:59 PM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夜 讣告

和我想象略有不同,乖龙似乎并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一天内它只有在早上十点到下午四点这六个钟头能在落蕾身边。但是我依旧非常讨厌它,因为我一天能和落蕾相处的也只有这几个小时啊。

今年的过年真是非常的晚,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停地受到李多的骚扰了,她几乎是每隔十几分钟就打电话问我纪颜的消息。我也不厌其烦地向她解释她的纪哥哥被人叫走了,当然,我绝对不是傻瓜,不会告诉她叫走纪颜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好了好了,你要我说多少次呢?”我终于有点生气了,老总下午才把材料给我,我不得不晚上加班,手头上的稿件还未处理完。电话那头忽然沉默了,我意识自己有点过分,刚想和她道歉,李多忽然说。

“我不时想烦你,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孤独得让我害怕,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说完,电话挂断了。嘟嘟的盲音让我有点呆滞,我真没想到平日里疯疯癫癫的丫头居然会这样,或许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对我来说,纪颜只是个要好的朋友,而对她来说,纪颜则是全部。

没有再忙于接电话,工作的速度快了点,忙了整晚,终于搞定了专稿,刚才开始做专题的时候才想起是情人节,报社里根本没氛围,因为大都忙得要死,闲人们都是领导,个个都正儿八经,没几个说要买礼物给妻子的,似乎情人节是年轻人的玩意,与操作系统相反,当情人升级成老婆的时候,大部分软件硬件反而更新的没以前勤快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用盗版,便宜方便。

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明天早上起来,就去约落蕾吧。

在印象里好像每年的情人节天气都格外的好,今年也不例外,刚刚走到楼下,发现这年头外国的年节比本地的要吃香的多。连门口卖包子的大爷都与时俱进,号称今天只卖双数包子,美其名曰情侣包。虽然是早晨,但街道上已经能看见很多手拉手头碰头的情侣们,脸上充满了满足和快乐。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就像学雷锋日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活雷锋。当然,偶尔也能看见些大煞风景的,比如刚才从我旁边就过去一对穿着背后印有去死去死团的黑色外套十指紧扣的两大老爷们。

“这里有篇讣告,你在六版找个地方登下。”负责广告的小刘扔给我一张薄纸,我心想睡这么会条日子,居然在情人节去世。

这张脸好熟悉。

虽然是黑白照,但依旧可以看得出他是个相貌清秀的人,一般我们说女孩子相貌秀丽,但男人用清秀来形容似乎欠妥当,但眼前的这个人就非常适合,瘦而不长的脸,宽却不阔的额头,眉毛细长,眼睛看不太清楚,因为被一幅无框眼镜遮挡了,不过这更透着一股书生气,紧闭的薄嘴唇,让人觉得他虽然瘦弱却非常的固执。

但怎么说呢,这种人是那种虽然很能让女孩子产生亲近感却无法爱上他的那类型。

“霍思远。”我轻声读出了名字,越发感到熟悉了,但记忆这玩意正是如此,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越想找到它,放而越是和你作迷藏,我干脆赌气不想,但这个男人的样子却始终在我眼前晃悠。

在六版找了地方放下来他的照片。

“只有22岁啊,好年轻。”我感叹了句,霍思远是那种看上去很忧愁的人,连拍照都紧皱着眉头。

讣告一般不登照片,但小刘说那里的人特意嘱咐要登照片,小刘提醒他价格会高些,但那人一点也不在乎。

霍思远的死因上面写着割腕自杀,不过其他的资料却提之甚少,只有寥寥数笔。

拿去校订后我也没在留意,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临近下班的时候老总叫我去了趟资料室,因为临近年关,所以那边的资料需要搬动下。我卷起袖子开始翻腾那些以前的旧报纸,还算保存的不错,没有发霉,但灰尘是免不了了。

我忽然发现了张报纸,一张去年二月十四的报纸。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对霍思远的相貌依稀有些相熟了。在去年的报纸上,同样登载着他的照片,不,正确的说也是一个讣告。我赶紧翻出来,果然,的确是他,死因确是服毒,而且也是22岁。

不是有人说过么,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有人可以不停的死?

是恶作剧吧,不过这人够无聊的,估计是很讨厌这个叫霍思远的。我把报纸随手一扔,忽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想证明是不是恶作剧只有一个办法。

和整理资料的同事商量,以我独自一人整理的代价把他忽悠出去了,接着把这里能找到的所有报纸都拿了出来,最早的是十二年前。

十二张报纸摆在我面前。这下我捂着嘴巴,连衣服上的灰尘都忘记去拍。这些都是每年二月十四号的报纸。上面同样刊登这一则讣告。望着那一张张黑白照片我的脑子轰的大了。除了每次死亡的原因不同外这些讣告没有任何区别,十二年来这个叫霍思远的男人居然用了十二种方式自杀,跳楼服毒割腕上吊吞枪等等。我稍微回过神后,我把这十二张报纸全部卷起来。

“如果是恶作剧也太过份了点吧。”我看了看那些资料,但又有种想调查清楚的冲动,好奇心的驱动力是惊人的。

我似乎也感染了纪颜的毛病了,看来必须先找到那个来这里发讣告的人,不过从小刘那里得知,那人把自己包的和嘉兴肉粽子一样,还带了墨镜口罩,怎么认得出什么样子。我心想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情人节了。

总能找到点线索吧,我暗自想了想,本来想去约落蕾晚上去步行街,看来时间还算充裕,不如去查查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去查了查各大医院或者丧治会,还找了做过些相关的熟人,却发现最近去世的人中根本没有个叫霍思远的,包括以前几年,难道真是个玩笑而以?但我一位做片警的高中同学在电话中听完的叙说忽然想起了什么,不过他说电话不好说,于是我只好去他的管区一趟。。

“我来这里之前,听说我们管区里有个怪人。”他拿食指敲击着黄色的木桌子,大部分人都出去了,因为他住的比较近,所以被留下值班,这小子高中经常装孙子,没想到把大盖帽一戴就开始装样了。打了几句哈哈,他才开始正式说。

“那时候我也就一傻不啦叽的小pol.ice,跟孙子一样,跟在那帮老油条后面,他们教导我说那家商户是大户,那家店的背景足,那些人你可以高声吆喝,那些人你必须好声应对。”他得意地点燃根烟,我一看,居然还是硬中华,以他的工资那里抽得起,估计是别人送的,这片管区属于市繁华地带,他们当然也随着身价看涨。我忍了忍,提醒他快讲,同学不快的瞟了我一眼,哈了哈喉咙,吐出一口浓痰。

“不过听了那么多教诲,最让我吃惊的却是一个人,就是那个叫霍思远的家伙。”他声音略有点颤抖。手中的烟灰掉到了干净发亮的名牌皮鞋上。

“哦?那他没死过罗?”我好奇地问,同学也惊讶地望着我,自觉失言,也没再多说,好在这家伙神经比较大,也没多想。

“几乎所有的pol.ice都指着一个叫霍思远的家伙的头像说,不要去招惹他,也不要同他说话,虽然大部分时间他也不会和人攀谈,另外他的家也十分奇特,很小很简陋的房子,据说有些年头了。他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平时总把自己包个严严实实,就是夏天也要带着帽子和墨镜,弄得自己跟个名人一样,其实在这里得老pol.ice都知道,霍思远号称是作家,作家作家,其实就是做在家里罢了,天天闷头写,可是报纸杂志上连个屁都没见他放过,更别提出书了,但是据说他十几年前自杀过一次,被救活过整个人就变那样了,文人都爱瞎琢磨,幻想美好的爱情,可再美好人家姑娘也要吃饭啊,还不如哥们我呢,现在多快活。”我见他来劲了,赶紧制止。

“得了,瞧你那点出息,你现在也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知足了,看你得瑟的,不同你扯皮了,快把那人地址告诉我。”同学赶紧把霍思远的地址抄给我,不过临走前还是说了句。

“你最好还是别去,我爷爷以前是看风水的,我略知一二,那小子每到二月份身上就怪怪的,我老远看到他就能闻到他带着一股子死气。”说完,他神秘的闪进屋子。我愣了下,心里暗骂一句,既然是活人怕个俅。

按照地址,我找到了霍思远的家,果然是破旧的利害,整个房子外面看上去千疮百孔,真奇怪居然还能住人。

或许住的不是人呢?

我忽然打了个冷战,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但很快我也没去多想,只是走上前,敲了敲房门,大声喊着霍思远的名字,不过很奇怪,房门自己开了,而且也没人答应。

我抬腿走了进去,房间里充满了怪味,不过很熟悉,因为自己大学寝室四年都是那股味道,比这里还大着呢。房间不小,但杂物太多,拥挤不堪,反倒是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我小心翼翼的绕开那些衣服和啤酒罐子,看来这里的主人非常喜欢喝酒。我把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对流了下,舒服多了。

前面有张书桌,恐怕是这里唯一能看得顺眼的东西了。桌子不大,一米来长,紧贴着墙放下,上面整齐的摞着一堆书,都是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当然也有我比较喜欢的,像《野性的呼唤》,《双城记》等,另外还有很多鬼神异志,看来这位仁兄狩猎很广,桌子上还有一叠书稿,不过没有动笔,旁边的台灯虽然擦拭得非常干净,但已经发黑的灯泡和几乎破掉的桔黄色灯罩都说明它工作了有些年头了。

“没什么特别之处啊。”我环视四周,典型的单身汉的住所,里面是厨房和厕所,不过人不在也不锁门,但转念一想,他这里也没什么可偷的,除非了那台几乎是老掉牙堆满灰尘的21寸电视和录像机。加上这里小区治安又是口碑不错,夜不闭户到也不是没可能。。

但是我找到了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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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9:00 PM |只看该作者
在那张单人床的床头角落里,对方着一件黑色外套,墨镜,帽子,还有整套的内衣,鞋。难道刚才去报社刊登讣告的人正是他自己?

居然有自己为自己发讣告的?简直是荒唐,但这看似荒唐的事随后被证实了,我在外套的口袋中找到了我们报社的证明。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一时情急居然翻动了人家的私人物品。刚想退出房间,却又在电视下面找到了一些录像带。我好奇地拿了一个。

录像带的侧面贴着行标签,我小声读了出来。

“1999年 2月14日 ”我一惊,连忙把其他的拿来一看,果然,所有的录像带都编排了日期,从十二年前的2月14日到今天!

看看吧。我拿着录像带的手不自主地伸向了机器。

画面很暗,但奇怪他是如何拍摄的,我拿的是今天的那盒带子。在镜头里,我终于看到了霍思远。

他比照片上的要瘦的多黑的多,头发很短,稀稀拉拉的,像被羊啃过的草地一般。按理他应该才是青年,但看上去却很苍老,眼睛旁边罩了层层黑黑的眼圈,半闭着的双眼无神的望着镜头。

又是情人节了,今年是第十三个了,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原谅我?”他开口说话了,露出一排整齐但是黄的发黑的牙齿。背景似乎就是他家中,上身赤裸的他似乎是坐在镜头前面,霍思远的声音嘶哑,看得出好像还哭过,两颊还有泪痕,手上拿着把刀片,对着自己的动脉划了下去,鲜血一下就涌了出来。紧接着,他不在说话,闭起嘴唇,脸色渐渐变得苍白,然后躺下去了。我仔细看着录像带的时间。

13:40。

我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也就是说,差不多一个小时前他在这里自杀,我看了看地面,似乎有被擦拭的痕迹,在厕所,我还发现了粘着血迹的拖把。

既然他是自杀,那收拾东西的是什么人?而且如果是他自己拍摄的,可我也没发现摄象机啊。我刚想到这里,录象带忽然完了,接着是一片雪花,我想去取出来看另外一盘,但却卡住了。

本来开着的窗户和门也全部关了起来。我尝试着去开,结果是徒劳无功,看来,我是被锁在这里了。

录象带发出嘎吱的声音,接着,本来是布满雪花的屏幕出现了画面,背景依然是霍思远的家中,不过,和刚才的有所不同。

我看见一个人,站在门旁边,那人我再熟悉不过了,因为那就是我自己。

无论是摇晃双手,还是蹦跳,画面中的人也做着相同的动作,我看见录像带里的时间正是现在的时间——2:40。

但是我没看见摄像机。

针孔?还是微缩?我看镜头的放线似乎是右边,我朝着那里走了过去,画面上的我也越来越大,果然,镜头在右边。

右边是堆衣服,一堆霍思远换下来的衣服。我把衣服抖开来,但里面什么都没有,同时电视上的画面再次发生变化。

我开始旋转,不,到不如说是那个所谓的镜头开始旋转,画面中的我带着疑惑和畏惧的神情,我能从上面看到自己的惊愕和恐惧。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和录像机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录带子的声音。

终于,画面停住了,我也看清楚了,那个镜头正对着我,而且从距离上看非常近,我甚至可以看见自己脸上的毛孔。由于是在太近,我的头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仿佛照着哈哈镜一般,但我却没心思笑。因为我面前只是空气,我看不见任何东西。尝试着用手去触碰,也只是徒劳无功。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我答声喊叫了句,但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声音。电视上的画面又开始转动了,那仿佛是双我看不见得眼睛。它绕到了我的背后,无论我怎么转身,就如同粘住了一样,电视上的画面是重视我的脖子和肩膀。

它忽然不动了,我也僵立不动,时间过去了几分钟,但却如同几小时一样漫长。

电视里的喇叭发出了一阵很浓重的男人的叹息声。那声音我听过,长期吸烟的人导致喉咙的嘶哑会有那种声音。

我盯着电视,在画面中,我看见自己的肩膀上有东西。

是片指甲。

的确是片指甲,我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贴近了电视,但我看见的已经不只是片指甲了。

现在是一根指头,准确地说是一根中指。

我回头一看,真的有半截中指在我的肩膀上。

紧接着,空气中仿佛出现慢慢从水中浮现出来的一个人一样。或者说好比一个画家拿着笔,在空气中作画,而且速度极快。

现在我已经能看见一条完整的胳膊了,从肌肉来看,我判定这是条男性的胳膊。

然后是肩膀,脖子,胸肌,腹部,大腿,最后是整个身体。

太奇妙了,几乎每一个部分像快进一样,显示白色的骨髓,然是使灰白的骨干,接着是神经,血液,脂肪,皮肤,仿佛一个制作流程一样,就那么一下,仿佛眨眼一下,一个大活人就凭空从我面前变了出来。不过我没有眨眼,甚至忘记了恐惧,又什么能比看见造物主制造人类的过程更让人惊讶和兴奋的呢?

这个男人的左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低着头,打口的喘着粗气,他没有穿衣服,但是我看见在我肩膀上的左手腕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我把他扶起来坐在床上。果然,这人就是霍思远。不过他很虚弱,似乎连呼吸都很费力气,我在后面装了杯水给他,他看都没看我,端起杯子就喝光了。喝完后把杯子往床一扔,又躺了下去。我接着为他倒水。这样他喝了四杯后,终于说话了。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你了。”他抬起眼皮盯着我。“只不过我刚刚死,你看不见我而已,”

“死了?”我惊讶地问他,霍思远还很虚弱,说话一快就会喘气,他随手穿了件外套,毕竟裸着身子和人交谈不是什么大雅的事,我们又不是诗人。

“是的,虽然我很快又会在回到这个世界,从第一次自杀到现在,我可以说死了十三次了。”他的表情非常轻松,仿佛和我谈论的事过生日的次数一般。看我依旧迷惑的样子,霍思远忽然自嘲地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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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9 09:00 PM |只看该作者
“你是个记者吧。”他忽然问,我点点头。

“我读过你的文章,你是个相信鬼神的人吧。所以,我的故事你应该会感兴趣。”他既然肯告诉我,自然是求之不得,我拉来张凳子,和他面对着坐了下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是大多数,或者说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十四年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为一个穷的叮当响的作家,我只能靠着家里仅存的积蓄来维持生计,维持我那个在别人看来虚晃缥缈的梦。

只是我没想到,我居然遇见个女孩子,她的名字我不想在提起了。开始的日子当然很愉快,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身边鼓励你,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支持呢?

可是她的父母极力反对,也难怪,天底下没有那个为人双亲的原意自己女儿嫁给我这么个废物,说是要给她幸福,这其实是自欺欺人罢了。”霍思远说到这里咧了咧嘴,摇晃了下脑袋。

“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折磨,甚至我们还一起私奔过,说出来你别笑,真的和那些俗气的三流电影情节一样,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那个女孩子是一个外表柔弱但性格十分刚强或者说有点偏激的人。

“我们自杀吧,一起死,就像故事里的情侣一样,我相信人死后还是有灵魂的!”她在情人节的前天晚上抱着我,我当时被她的话吓了一跳,仔细看了看她的脸,发现她不是在开玩笑。

我不是个坚强的男人,多年的挫折感和别人鄙视的眼光把握仅有的一点自尊击得粉碎,但既然她都打定主意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所以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的下午一点四十分的时候双双跳楼自杀,当时我们研究了很多方式,她坚持要跳楼,说死的很快,没有痛苦,而且死亡过程很美好,华丽。

我同意了。

我们没有选择楼房,而是去了处比较偏僻的废旧工厂。两人爬到了高耸的烟囱上。

但是真站在了上面,我害怕了,生平第一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

“跳吧。”她整理了下衣领,一如往常一样漂亮,但现在我看她却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不如想想其它办法,不见得一定要自杀的。”我忍了良久,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她听完后面无表情,最后笑了一下。

“你会后悔的。”说完她就从我面前跳了下去。几秒钟后。我听到了啪的一声沉闷的巨响。在空旷的厂房内一下就消失了。我的腿不自觉地坐了下来,在上面哭了整整一下午,直到天色变暗才走下来。”霍思远的眼睛又红了,我很同情他,自杀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而在这个时候背叛了自己最爱的人,其实他也很痛苦吧。

霍思远的语气忽然变了,高亢而嘶哑,脸也开始充血,眼眶里全是一条条的血丝。

“可是当我趴下烟囱,下面根本没有尸体,是的,只有一滩血,没有尸体!”我一听呆住了,难道有人可以从几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不死?就算不死,还能有力气离开?

霍思远接着说,自从那件事后,天天都做着噩梦,梦里面以前的女友只是看着他,却不说话,带着嘲讽的笑看着他。女友的家人也没有再来找过她,只是外面都传说她失踪了,但真实的情况只有霍思远了解。

终于,一年过去了,霍思远无法忍受这种折磨,也选择了自杀,不过他是服毒。

“我把一包老鼠药都倒进了嘴里。”霍思远玩笑般地说。

“接着不到几分钟,我的胃开始绞痛,接着是翻滚,非常剧烈的呕吐感。然后是抽搐,剧烈的抽搐,我知道毒性发作了,但我没有打电话,我是真的想死,或许我还能见到她,说句对不起。然后我的意识模糊了,倒在了床上。

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还在家里,而桌子上却多盘录像带。我不知道哪里来到,于是我把带子放来看。

你也猜到了吧,那就是我自杀的录像带。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谁拍摄的。但是我明白自己的确应该已经死了的。我冲到镜子面前才看见。

我只有一半身体,另外一半也正在高速的恢复中,就好像我以前是隐形人一样。”

几分钟前,恐怕我看到的那一幕也正是如此吧。霍思远接着说。

“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是死了,可是却又被什么力量活了过来,而且每次我死后,那没有的肉体就会慢慢消失,但当我又重新获得身体前有段肉眼看不见身体的过程。而且在获得身体后我会如新生婴儿一样,非常虚弱,刚才你也看到了吧,就是那样。

录像带忽然结束了,接着上面出现了我的女友的脸,很白,很美。但我却说不出话。

“高兴么?重生的感觉很不错吧,不过你以后就会厌倦了,我不会原谅你,虽然我现在过得很快乐,你在我心里完全是个骗子而已,记住,每年的情人节你都会再死一次,然后又重新活过来,你永远只有22岁,你永远只能活在我和你决定去自杀的那天,我要你痛苦的活下去。”说完,她就消失了。”霍思远长舒了口气。不在说话了。

过了很久,他才再次开口。

“现在,你都知道了吧,地上的血迹是我擦拭得,我看见你走进房子,不过我无法叫你而已,我把每年自杀的录像带都保存了下来。因为我发现自己的眼睛和那录像机有奇怪的联系,于是我不用拍摄,只需要坐在镜子面前就可以了。所以每年的情人节前,我都自己去报社登载自己的讣告,真是滑稽啊。”他指了指墙边的一块镜子,果然,可能每仔细看,那真是面擦拭得很亮的镜子,大概一人多高。

“你为什么每年都去报纸登载讣告?”

“很简单,她也或者,而且显然还在这世界上,每年的情人节她就在我身边,如同看着笼子里的小白鼠一样,戏耍着我。所以我把讣告登出来,想乞求她的原谅。”

“原谅什么?”我问道。霍思远猛地站起来,走到了窗子前转过身体,用手指着自己的胸膛。

“原谅我的背叛,让我能真正的死,因为这种折磨太痛苦了,每次临死的体验都是真实的,死一次就足够了,而我死了十三次,还要忍受无休止的自责和内疚,所以我乞求她让我死吧。”霍思远说的很轻松,仿佛说着别人的生死,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想死的。

“难道没有办法解决么?比如说这只是法术,我认识个朋友,或许可以帮你。”我也站了起来,给他出了个主意。霍思远拒绝的伸出手掌。

“你以为我没去想办法么,古今中外我全部都试过了,根本没有。后来一个道士说,那是魂诅,像我女友那样临死前带着不满和愤恨自杀的人很多,但是也只有她没死,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总之自杀后未死的她对我恨之入骨,有什么比用自己的灵魂为代价来诅咒一个人更强大的呢?除非她肯原谅我,否则没有任何办法,一年过一年,我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自杀,死去,然后又再次像婴儿一样回到这世界。是不是很有意思呢?”霍思远笑了起来,起初是忍着,后来居然哈哈大笑,不过最后他却跪在了地上失声痛哭。我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两人在房间里呆坐了几分钟。哭过之后,他似乎看起来放松了点。并告诉我让我离开吧,自己需要静一静。我只好走出那个房间。

走到过道的时候,我看见各女孩。高瘦,但头发很长,也很秀丽,只是额头上有好大块疤痕,不过被头发遮掩住,到也无伤大雅。

她看见了我,望着我笑,那笑容令我发毛。

“你从他那里来么?”女孩忽然没头脑的问,我也不自觉地嗯了一声。

“今天是情人节。有准备巧克力给女朋友么?”女孩笑着问,我摇摇头。她从口袋里摸出块东西。

“给,把这个给她吧,没有礼物女孩会不高兴的。”我接了过来,是块榛子巧克力。我刚想说谢谢,但抬头女孩就不见了。

我回到了报社,正巧遇见了落蕾。

“给。”我把巧克力给她,落蕾惊喜了下,很开心的收下了,她看了看巧克力。

“哦?是榛子巧克力啊。”我问她有什么不妥么,她笑而不答,只是把巧克力吃下,然后跑开了。

我也奇怪的去查,原来榛子巧克力代表着忠贞。

忠贞么,我抬起头,我忽然想起了霍思远,明年的情人节,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会来报社来登自己的讣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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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6:53 PM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一夜 人棺

纪颜终于回来了,我是今天早上接到他的电话的,不过当我来到他家,开门的却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小孩长的很俊俏,但眼神冰冷,穿着件兰色的运动服,戴着顶粉红色的绒帽,他看了看我,没有太大的惊讶,双手插在口袋里,对我说了句进来吧。

我满怀好奇地走了进去。纪颜正坐在沙发上。

还没等我询问他那个孩子是谁,不料他却抢先问我。

“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个少年是谁,不过还是让我先把这几天的经历告诉你吧。”纪颜样子略有点憔悴,看来这个新年过的并不是十分舒服。我把身体埋进厚厚软软的沙发,尽量摆了个合适的姿势,开始专心听他说。

少年不屑的望着我们,把头上的帽子拉到眼睛处,冷冷的说了句:“我对你们的谈话没兴趣,我去房间休息了,等说完了叫我。”我心想这个孩子还真是爱耍酷,但纪颜没有丝毫的介意,对少年点了点头。不过我始终觉得这个男孩好生面熟。

“我没有想到,雅琼找我,居然是为了人棺。”他开始说了,不过声音略有点低沉,我依稀记得雅琼好像就是那个来接纪颜的漂亮女孩子。不过,人棺是什么?

纪颜看出了我的疑问,自然为我解释开来。

“中国人极重视棺材,所谓生老病死,红白二喜。棺材有时候比活着的时候的住房还要重要。所谓在穷的人家里,老人们都会预留笔钱,所以年轻人存媳妇本,老年人存棺材本。别小看了这不过几尺长的木头盒子,对一些人来说可是看的比其他东西还重要。

棺材种类很多,自古有“穿在苏州,玩在杭州,吃在广州,长寿在柳州”,长寿在柳州,实际指的就是柳州的棺木,行行都有翘楚,做棺材的也一样。”听到这里我不免笑了一下,但纪颜一脸正经地阻止我。

“棺材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不光光是为了葬人之用,由于国人迷信棺材棺材乃升官发财谐音,所以很多人会订制一些精致的小棺材作装饰用。”

我终于忍不住,不禁问他,这些和纪颜被那女孩请走有什么关系呢。

“雅琼带我去,就是为了让我看口棺材,一口非常奇特的棺材。”纪颜抬了抬头,犀利的眼神望向我。

“哦?有多奇特?难不成是金子打造的棺材?”我打趣道。

“若是金子水晶棺材到也没啥稀奇的了,有趣就有趣在这口棺材既不失金子也不时木头,而是人。”他比划了个长方形的手势。

笑话,棺材装的就是人,哪里有人做棺材的道理。我不置可否的歪歪脑袋,纪颜看出我不相信,继续说。

“你别不信,准确地说,所谓的人棺实际外面还是有口棺材,或者可以这样说,被埋葬的人其实是包在两口棺材里面。”

“那天在车子上一听,我也和你一样晒笑不已,我自认为见多识广,而且父亲生前也从未提起过关于人棺的传说或是事情。但是父亲却说过,永远别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你终究不过是比别人看的多而已。而雅琼把照片给我看得时候,我深刻感觉到自己见识还是太浅薄了。”

“照片?”我惊讶道,既然有照片,看来人棺并非空谈了。不过纪颜并没有把照片拿出来的意思,只是摇了摇手。

“你还是不要看为好,那照片即时如我这样的人看了也为之骇然,倒不是都KB或者恶心,只是看了之后浑身觉不出的不舒服和诡异。

何谓人棺,从字面来看,当然是以人为棺材。

齐家不是富翁世家,他们家发迹在民国初年,乱世出英雄,齐老爷子虽然谈不上英雄,但绝对算是聪明人。他利用搜集古玩倒卖赚了大钱。其实据我父亲说,齐家的收集其实就是和盗墓者达成交易,以比市面低的多得价格把古墓中的东西收来在倒手卖出,这活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来盗墓的都非善类,二来盗卖倒卖古玩被抓住也是要吃官司的,这两处是明的,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古物离开古墓的净化过程。

我们叫净化,其实齐家人称作‘落皮’指让高人驱除掉上面的不干净的东西,不过一切非常顺利,齐家的财富像堆雪球一样滚积起来,而且齐家人善于避祸,所以在混乱的年代也能全身而退。

汽车载着我和雅琼几乎行驶了半天才来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我依稀记得这里是私人住宅区,没有通行证是不允许进入的。因为这里的地势奇特,是一个凹型的脸盆状,在旁边一条小河蜿蜒盘旋,水主财运,而且又像个聚宝盆,所以很多有钱人把家宅建在这里,因为有人传说这里实际就是个太极八卦图,不过都是传闻罢了。

但齐家的富裕倒真是令我咂舌。

从下坡开始,我就看到了一栋或者可以说一片巨大的房区,首先看见的是长十米多的带有花纹的铜制大门,门的两边连绵着看不到边际的大理石围墙,围墙的顶部有巨大的圆形玻璃等,墙壁上刻着精美的阳型浮雕。两个年迈的老人穿着保安类费力地打开了厚重的铜门,我不明白为什么让两个老人干这么重的体力活,不过还没等我多想,房子的真正外貌才如隐藏在海洋里的冰山一样渐渐露出一角。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庄园更恰当。

正中间是个巨大的喷泉,四层高,每层都不一样,池子的底部安装了彩灯,不同颜色的光从水底照射上来和喷出的池水叠嶂在一起,看上去很漂亮。不过总感觉偌大的地方人却极少,纵使外人少担在这里工作的人也应该有点吧。两边是半个同心圆的结构,种植了大量的植被草木,整个地势都是倾斜的,房屋被建筑在了最低处,我暗想那里有这样修建的,下起雨来岂不淹了。

“人棺是家父在数年前托人从老家运送过来的,从父亲开始家里就不在设计古玩生意了,不过还是有收集的癖好,而这个人棺,却是从祖爷爷那里传下来的,因为以前都安放在老家,这次建了新家后我们就把人棺运了回来。其实说是祖传,但家规森严,只有人棺大人要求绝对不允许接触。所以我和父亲对这个都很好奇。所以打开了棺材,并拍摄了这些照片,但接着怪事就不断了。”车子绕着喷泉开进了一条狭长的树荫带,旁边的枝叶长的过于茂盛了,难道这里的圆丁偷懒么。最后停靠在一栋高大的黑色建筑物前,雅琼从车子上下来,一边带我进去一边说道。阶梯很漂亮,是椭圆形的,也是由黑色的大理石制成,光滑的可以做镜子了。

下车的时候,雅琼看见车子的后背箱开了,提醒了下司机,司机解释说刚才停靠在我家的时候他曾经下去拿过清洁工具,但他又奇怪地说自己明明关紧了的。

房子的外面虽然带着中世纪欧洲的皇宫风格,但是里面却是典型的中国风,不过大都是黑色的色调,看得略有点不舒服。不过墙壁上的古画和摆设的陶瓷铜像等古物简直让我觉得身处在博物馆了。我的脚步声在里面回荡开来,同样,安静得可怕,我没有看见一个走动的人。

在左边的房间里,我看到了人棺。

和你说过了,虽然开始见过照片,但亲眼看见这个仍然觉得非常的震撼。外面是暗色的木制棺木,非常的厚重,上面有很多精美的图案,不过年代估计过久,已经模糊不清楚了。棺木是四层夹板型,每层中间都是空心的,大概两道三毫米左右,估计中间填充大量类似石灰之类的防腐剂。而棺木里面躺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自然就是我说的人棺了。雅琼似乎有点害怕,只是远远站在旁边,我则在棺木旁边仔细观察。

我所看见的,是一位穿着十分华丽的女尸。大概七八十岁上下,很奇怪,头戴皮毛暖帽,里面穿这华布衣衫外套红黑相间的长裙,何宋朝的衣物几分相像。但怎么说也应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她没有任何腐烂的极限,相貌还十分清秀,脸庞消瘦,但眉宇间却蕴含着帝王之气。在女尸的身体外,还包裹着另外具尸体,这个,估计就是人棺了。

那时一具身材十分巨大的尸体,从中间划开了,整个人的内脏和骨骼均被掏空,也就是说只剩一张皮,女尸犹如穿衣服一样,躲藏在尸皮中,估计开馆的时候应该是密封的,可能被后来的人把皮扒拉开了。外面作为人棺的人的皮肤也没有腐烂,包裹女尸头部的也是被分开的两边连,从侧面看的确很不舒服,因为只有一只眼睛和半个鼻子半个嘴巴的脸实在看得有点反胃。

我非常诧异到底是如何将人的皮肤如此完整的保留住原貌而从中间切开,从外面作为人棺的男人外貌和里面的女尸来看,两人似乎都是少数民族,特别是女尸,看起来应该地位十分高崇,而且,她的右手腕,被生生的切断了。

没有右手腕?我一时纳闷,到也想不起来。

“先去休息下吧,我还有其他事情告诉你。”雅琼似乎不是很愿意留在这里,两人上了三楼偏厅,那里已经准备好了饭食,我和她边吃边聊。

“这口棺材不可能只有这些,看得出主人生前地位比较显赫,应该由大量的随葬品,不过既然被开了棺这么久,居然一点也未腐烂,而且外面的人棺也没有腐烂的迹象。”我说到人棺,就想起刚才看见的那张薄薄的人皮衣,饭菜里居然有海蜇皮,实在有些恶心。雅琼点点头。

“其实我正要告诉你,挖掘这口棺材的人把其中的随葬品卖掉后,这口棺材不好处理,但祖爷爷却执意花高价买了下来,并好好的保存在我们的老家祖庙中。

但是,自从这口棺材被搬到这里,事情就变得奇怪了。”

我有些不解,看得出这里好像也没发生什么大事啊。

“首先,父亲解散了很多雇员,并亲自招收了一群女孩子,然后接下来的日子里,经常会有人从这里失踪。”雅琼缓缓地开口说。我终于明白这里为什么这么少的人了。

“失踪?你没有报警么?”我问她。雅琼摇头。

“本来这里有将近一百多人,包括佣人园丁和保安之类的,但发生怪事后,失踪的失踪,逃得逃,除了一些齐家忠心的老员工愿意留下来,这个地方已经没几个人了。”雅琼面带悲伤,话说回来,我一直没看见她父亲。

“令尊他还好么?”我小心地试探问道,不料雅琼站了起来,吟首踱步来到我身边。

“这正是我找你的真正原因。”她苦笑了下,“家父自从人棺搬到这里后就卧床不起。他几乎不肯进食任何东西,也不太说话了,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即便是我,平日里也是我问三句他才答一句。”

离开了餐桌,我提出见一下齐老爷,但被拒绝了,雅琼也没有办法,她说父亲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或者看拍摄下来的人棺的照片。我对人棺知之甚少,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在雅琼的带领下四处转转。

庄园很大,是呈品字形的建筑格局,前面的主楼是长方形的,这里是齐家父女和重要的古玩收藏的地方以及会客厅,而左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的休息场所。至于右后实际上一直处于空闲状态。

人棺搬来才一个月不到,已经失踪了十几人,剩下的大都辞职不干了,齐老爷并没有阻止,不过每个人都领到了笔优厚的遣散费。现在留下来的大都是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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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6:53 PM |只看该作者
“失踪人的名单有么?”我询问雅琼,她把名单和照片给我。这些人大都家境贫寒,失踪的人的家属既然可以得到一大笔的赔偿自然也没有闹事的,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其实暗想下,那些在城市里打工的人们辛苦工作数年有的还弄得一身的伤甚至付出性命都得不到一分钱的工资,向上告状无门,向下索讨被拒,相比来说,齐家到显得颇为慷慨仁慈了。

居然全是年轻人,而且大都是女性。

“你说现在庄园里面除你之外大部分是老人了?”我问雅琼,她想了想,点头同意。

雅琼告诉我,人棺是由一个年轻人押运过来的,当时齐老爷很惊讶,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是一个人长途跋涉运来。年轻人和齐老爷进了房间谈了很久,出来的时候,齐老爷的神情就变了,着急地要打开人棺,然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年轻人?”我问道。雅琼抬头想了想,肯定地回答道。

“是的,一个满头银发相貌清秀的年轻人,穿这白色的西装戴着副茶色眼镜,说老实话很惹眼,所以我对他印象比较深刻。不过总觉得他有点阴暗,而且他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没有瞳孔。”雅琼小声回答着。

黎正?”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喊道。纪颜点头道:“当时我和你的想法一样,但又不敢肯定,毕竟我只是听了雅琼的描述罢了,所以我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结果后来证明了,我的考虑是正确的。”纪颜继续说着。

我继续询问那银发年轻人的下落,雅琼为难地说他送来人棺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下落。

既然无法找到那人,我决定还是从人棺中的女尸下手。找到必要的工具和得到齐老爷的首肯后开始仔细的检查女尸。

剥落那层人棺实在不是个好活,首先皮肤边缘剩下的脂肪已经牢牢粘在了衣物上,稍微一用力,那衣服就会被扯碎,我小心地用暖气烘烤后慢慢脱下。

当脱落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外面作为人棺的男子胸部有个奇怪的图腾纹身。

是狼头。

准确的说应该是半个狼头,开始的时候被翻到里面去了,所以我没注意,现在,我知道里面躺着的人是谁了。

但这猜测是在太不可思议了,不,简直可以说是荒唐。一个如此有名的人,怎么会以这种方式下葬,而且她的尸体还没有腐烂,她的墓室应该非常奢华,怎么木棺里什么也没有,就算盗墓人所为,但尸体经过空气这么久没有一点异样。

我没有把人棺完全剥离,只是把上半部分移开了,在女尸的后颈处,还插着六跟银针。

如果和我想法一样,那么银针,以及棺材特殊的夹层防腐设计都可以解释了。问题是齐家人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棺材。

“知道了些什么?”雅琼看见我走了出来,关切地问。我摆摆手,因为暂时不想吓着她。她则失望的低下头。

“我的高祖父和祖父虽然富可敌国,但却多年病魔缠身,他们常常说是倒卖古物触怒了神灵,所以一直在寻找可以躲避诅咒的办法,但最后都在痛苦中死去,齐家人的人丁并不兴旺,我父亲是独子,而我又是他唯一的后代,所以父亲最大的希望就是我平安的成长下去。可是他现在却卧床不起,但我只能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晚饭用过后,我和雅琼在花园聊天,自然谈到了她的家事,说到伤心的地方,她居然落泪了。那天正好是年二九,但齐家一点过节的氛围都没有。雅琼央求我陪她一起过春节,所以我索性没有回来。

也是奇怪,似乎自从我来了之后,这里热闹了许多也平静了许多,当然,厨房的人也会来报告说经常会丢失少许食物,可能是饿极的野猫吧。不过我每隔几个小时都会去观察人棺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异样。

这些天一直都没机会拜见齐老爷。终于,年三十的晚上,他说身体好点了,我可以和他见面。

齐老爷的房间几乎我和我家一般大小了,从门处走到他床边竟然有十几米远,地面上铺设的时高级波斯地毯,走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这也是他要求的,据说得病后齐老爷十分惧怕脚步声。

“坐吧。”声音略显疲惫,但还是透着几分长者的尊威,他毕竟是我的长辈,并且曾经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人物,虽然在病中却仍然不自觉地保持着原有的威严。

我弓背行了个礼,坐在他的床头。

“算起来,我和你父亲已经十五年未见了,可惜他却比我早一步驾鹤西行,不过他又你这样一个儿子,也算含笑九泉了。”齐老爷用手肘撑住身体,仿佛随时都回滑下去一般。我谦虚地说了几句托词,他则笑了笑。

“雅琼也很不错啊,很孝顺您。”我谈到了他女儿,但他却面露不快。

“女儿终究是女儿,齐家偌大的家业迟早落在外人手里,要是我能永远保持年轻时的体魄多好,有没有儿子自然无所谓了。”齐老爷的话让我心一寒,原来雅琼在他心里竟然是这样一个地位。

“对了,这个人棺,相比大有来托,小侄从棺内女尸的状态推测她可能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皇后。”我把话扯到正题上,齐老爷双眼无神的看着我。

“说下去。”

“辽国医术非常发达,尤其表现在针灸和防腐术,另外人棺的胸前的浪头图案也是辽人特有吧,而且最关键的是女尸右手手腕。辽太祖死后,从阿保机死到新君主选出,这段时间按照游牧民族的传统习惯,要由皇后主持政务,就是述律后管事,继承人也要由皇后主持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所以,阿保机死后,皇后的权力就更大了,她的意见往往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述律后听政,暂时还掌握军政大权。然而,这时的述律后是想永久掌握大权。于是,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她把阿保机安葬之后,主持了契丹贵族参加的推荐继承人的大会,废掉当初阿保机所立长子耶律倍的太子位,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耶律德光继位。述律后为自己掌握实权打下了基础。

  接着,就是排除异己。

  这位皇后干了一件极漂亮的事,逼得再嗜血的男子都低下了头,由衷地臣服:狠,算你狠。当时有兆思温等元勋重臣不服管制,为了稳定朝局,她以“亲近臣子应追随侍奉太祖”为由,要沿袭老土的少数民族旧例,命令他们为太祖阿保机殉葬,以此清除政敌。兆思温反驳她:“亲近之人莫过于太后,太后为何不以身殉?”只见她脸色漠然,挥起金刀,砍下自己的右手,放在太祖棺内,说道:“儿女幼小不可离母,暂不能相从于地下,以手代之。”兆思温等人没有办法,只得全部为太祖殉葬,从而使辽国皇统得以顺利传继。,此后萧太后也得到各‘断腕皇后’的外号。” 我淘淘不绝地说着,一边注意齐老爷的反应。不过他只是低着几乎谢顶的头颅,半天没有说话。

“其实从随葬的物品和衣着服饰上我已经知道她是萧太后了。不过关于她以人棺下葬到从来没有听说过。”终于,他开口了,我仔细地在一旁倾听。

“人棺的出处在于辽国古老的传说。只要通过繁杂的筛选,将适合的一个人除内脏骨骼肌肉全部挖去,以皮笼于身外,被埋入人棺的人,不仅可以保持住死前的模样,肉身不烂,而且据说,如果活人用人棺,还有更奇特的作用。”说到这里,齐老爷忽然精神抖擞起来,两只眼睛泛着攫取的光盯着我。我赶紧起身,说不打扰您休息了,然后从房间退了出来。

看来,齐老爷是完全知道人棺的来历和作用了。但庄园里失踪的人去了哪里。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虽然是过年,但这诺大的地方去空空荡荡,死气沉沉,甚至连一点红色都看不到。天空压下来的黑云仿佛随时都会摧毁这里。

回到卧室后,在书桌上居然出现了张纸条,上面的笔迹很漂亮,但绝对不是雅琼的字。

“来中央喷泉,七点整。”没有任何落款。我抬手看了看表,六点半了,现在动身去正好合适。

临走时,雅琼告诉我,父亲又把自己关在了卧室,并叮嘱任何人不准进入,她趴在门边听了下,似乎在和什么人谈话。我没有功夫去了,必须先知道纸条的来历。

既然在喷泉,哪里非常宽阔,想暗算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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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6:54 PM |只看该作者
六点五十,从卧室步行来的确要花点时间,我没有告诉雅琼纸条的事,只推说想出外走走,而她则叮嘱说快点回来吃晚饭。

但是,我没想到,见到的却是一个孩子。”纪颜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房间,我用手指了指哪里,他点了点头。

“我自然要问他是谁,但那孩子一言不发,只是把手插在口袋里,背过身摇了摇手,示意我跟他过去。这样的孩子还真是少见。

对于他对庄园的熟悉大大超过我的想象,宛如漫步在自家后花园一样,我们很快来到了齐老爷居住的那栋楼的后面,小孩走了过去,居然不知道在哪里摸了一下,墙壁上多出了门一样大小的窟窿。下面是深入地下室的楼梯。

“走吧,你需要的答案和我需要的东西都在下面。”那孩子终于说话了,根本没有充满稚气的声音,与他可爱的脸庞完全不符合。我跟着他,走进了地下室。

隧道很暗,我一直往前摸索着,但那孩子的脚步声却非常有规律,可见他根本不为黑暗而影响他的行路。

前面忽然飘来了很浓的血腥味。在不大的空间里那味道充斥着这里,即使我使劲闭着鼻子,但气味却透过我的毛孔穿了进来。

啪。

房间突然亮了起来,我的眼睛暂时还无法适应,原来那孩子点燃了一根火把,接着是另外的几根。

我看到了一具尸体。是位年轻的女性。但这里只有一具尸体,没有看见失踪的其他人。

“他把所有失踪的人带到这里,进行严格的检查,所有的女员工都是那位齐老爷亲自挑选的,最初的事生辰,然后是血型,身体健康程度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指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选出适合做人棺的人选。”那孩子一步步地在房间里游走。

我惊讶他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那孩子笑笑。

“我是跟着你来到这里的,在车子停靠在你家门口的时候,我上了车厢。在锁扣出放一块口香糖,自然可以轻易的打开下车了。不过来的匆忙,只好从厨房拿了点吃的。

原来那饿极了的野猫是他啊。

“你到底是谁?”我能确定他不是孩子,最起码,他不是普通的小孩。

“等我拿到属于我的东西,你自然会知道我是谁。”他头都不回的说着。

我看了看躺在桌子上的女尸,除了手腕处的伤痕暂时没有别的了,据我的判断,她是被放光了全身的血而死。

“原来你们在这里啊。”背后传来个声音,不是齐老爷的。我一回头,果然。

银色的头发,白色的西装,而且如雅琼所说,这人的眼睛,真的没有瞳孔,灰黑色的一片。最主要的,是肩膀上停着的那只我在熟悉不过的东西,长而肥胖的身体,金色的皮肤。

控尸虫。

那孩子也走了过来,冷眼看了看,并没说话。

跟在后面的事齐老爷,他看上去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有病的人,他还搂着一个人,我仔细一看,居然是雅琼。

“那时你女儿,难道你想拿她做人棺?”孩子的话让我吓了一跳。

齐老爷愣了下,随即低着头不说话,眼神着地,看来是真的了。

“怕什么,你不是一直担心自己死后没儿子继承么,如果你能一辈子不老不死,还要后代做什么,到时候你要多少女儿儿子都可以啊。”那银发的男人戏虐的调侃着齐老爷,顺便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闪烁着昏黄火光的密室里,我们五人对峙着。

“算了,纪颜,我看还是收拾掉你吧,本来想和你多玩玩,虽然没有你的力量事情会麻烦点,但我始终认为多存在一天的你始终是祸害。”银发的男人挥了挥手,肩膀上的控尸虫碎裂了,变成无数的小虫子,往地下钻去,一下就消失了。

我的脚感觉到地面在振动。一直黑色的手从下面插了出来,抓住了我的脚踝。

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同来的孩子也被紧紧抓住了。

“忘记说了,这个庄园的下面原本是万人冢,控尸虫到是有用武之地了。”银发男人笑了笑。转过身对正在发呆的齐老爷说。

“碎片的力量支持不了多久,你要完全治好你的病,就赶快制作人棺吧。”齐老爷木然的点点头,把昏过去的雅琼放在了台子上。

可是我根本无法动弹,地面钻出来的死尸越来越多,我和那孩子被黑乎乎的死尸们围了起来,它们紧紧掐住我的脖子和身体,我只能从缝隙中看到齐老爷从旁边拿起了一把刀。

我眼睁睁地看着齐老爷颤抖着拿着手术刀伸向了白皙的脖子。

但那刀没有割下去。

一阵耀眼的光从尸堆中透了出来,所有的尸体被弹开了。

竟然被什么东西打飞了。忽然感到一阵轻松,原来尸体们散架一样全部摔在了地面上。更奇怪的是,原本散开的控尸虫再次集合在一起,不过这次不是停靠在银发男人的肩膀上,而是停在那孩子身边,那孩子挺直地站立在尸体中间,头上的帽子也掉了,露出一头非常漂亮的头发,居然也是银色的。

银发的男人诧异的从地面上拾起一枚钉子,正是这枚钉子打落了手术刀,而且那孩子的手上的钉子正对着齐老爷两人。

同来的孩子一脸不屑的用掉落在地上的手术刀在手心里划开一条口子,然后盖在乖乖躺在身边的控尸虫的头上。

“控尸虫只有一个主人,虽然当你提供尸体给它会暂时让它服从你,可真正的主人出现的时候,它会毫不犹豫地转过来。”孩子一边说,一边拿开手,我看到控尸虫的头部出现了个“正”字。

我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却依旧无法相信啊。

银发的男人笑了笑。

“原来你也在,没想到居然能同时遇见纪黎两家的传人。”他看了看旁边正在颤抖的齐老爷,冷笑道:“算了,以现在的我还没傻到同时和你们两人为敌,反正碎片已经净化的差不多了。”他把口袋里的手掏出来,居然是个黑色的小盒子。

银发的男人把盒子打开,对准齐老爷,但见齐老爷的嘴巴一张,一块薄而散着黑雾的一寸长宽的东西飞了出来,进入了盒子,而齐老爷仿佛被抽掉了灵魂一样,瘫倒在地。

“虽然上次那块碎片每收回来,不过也无所谓。以后再见吧。”他将盒子放回。

操纵控尸虫的孩子把手中的钉子射了出去。银发的男人的身体如同被水冲刷得墨迹一样,渐渐散开,变得透明,当最后一点身体消散的时候,他的声音还在密室里回荡。

“下次,记得一定要在一起,省得我去找你们。”

在密室的暗道里,我们找到了失踪的那些人,不过很可惜,她们似乎都失去了记忆,而且都大量失血。齐老爷很快苏醒过来,但很虚弱,后来医生诊断出他得了重病,并惊讶他已经很长时间未曾进食了,却还能活到现在。可能他是靠吸食大量的人血得以存活吧。

我们没有查出手术台死去的那位姑娘的身份,只好将她厚葬,然后根据档案把所有人送回家。事情看上去是结束了,不过我还是想起了那个人棺。

当我再次回到人棺前,发现萧太后的尸体已经迅速腐烂干瘪了,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尸体会出现回复以前时间的情况。

人棺或许的确有防腐的作用,辽国在时间存在时间不长,加上属于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但从遗留下来的残存文献上得出,辽人的医术达到了很传奇的地步,或许,活人使用人棺说不定真能可以长生不老。不过至于人棺如何选择合适的对象,恐怕就鲜为人知了。

告别了雅琼,我便和黎正回来了。”纪颜终于说完了。而我则糊涂了。

“你是说那个孩子,就是黎正?”我问道,纪颜还未回答,里面的房门却开了。那孩子,不,应该说黎正走了出来。

他果然不是普通的孩子,难怪我觉得他和大人一样。

黎正跳上沙发,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

“我饿了,去吃东西吧。”纪颜点点头,站起身来,转头对我说:“一起去吧,你应该也没吃饭。”

我答应了,不过吃饭在其次,主要是我想知道黎正怎么会变成了小孩。(人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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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6:54 PM |只看该作者
第四十二夜 母床

餐桌上摆放了很多菜,看来两人都饿坏了,我看他们恨不得连盘子都吞下去。

“素质,注意素质。”我小声提醒他们,这才有所收敛。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终于忍不住问黎正,对方则毫无反应,继续大吃,直到纪颜把话重新说一遍,他才停下来。我好像不是外国人吧,难道还要翻译?

“我也不知道,似乎怨崖爆炸后夺走了我一部分的时间,结果我回到了这么小的身体里,当然,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过来,结果想第一时间去找纪颜,结果遇见了那辆车,在车子周围我感觉到了由控尸虫的味道,所以一路跟了过去。并在齐家的宅院里躲藏了很久,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啊?是你亲戚?”我又问,不过这下黎正神情变了。

“我没有任何亲人,即便是李多,我也希望她和我的关系越少越好,我只希望她平安生活下去。不过我没猜测错误的话,似乎怨崖的爆炸把我身上的时间剥离了,而加到了那个家伙身上。”

黎正把筷子一扔,擦了擦嘴巴,往后仰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闭着眼睛。

“现在的关键是要恢复我的身体,然后找出那个躲在暗里的小人。”

“然后呢?”纪颜笑问。

黎正眯起眼睛,微笑着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然后就杀了你。我一定要赢你。”

“那好,反正起码现在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纪颜的脸上毫无变化,依旧笑着,倒使坐在一边的我,觉得有些紧张。

“算是吧,如果你能先把这顿饭结了。”他伸了个懒腰。

“不急,现在没事,干脆聊聊,你应该也遇见过很多事吧,干脆讲来听听。”纪颜的真正目的出来了,黎正奇怪地望了望他,又望了望同样非常好奇地我,不耐烦地说,“好吧,我就说个关于床的故事。”

“床?”我问道。

“是的,床。

当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已经从我母亲遗留下来的书中略微知晓了些这方面的事情,例如法术灵术等,但一直是理论阶段,不过很幸运,我当时同学的父亲,正好为我提供了个机会,一个练习的机会。

那人四十岁上下,家境富裕,但却是个螺夫。据我同学说,他母亲自从六年前离家出走后就一点消息也没有,而他父亲也在当天患上了怪病。

那的确是种非常奇怪得病症,从外面看不出任何不妥,但只有一点,他父亲无法离开床,那张曾经是他父母一起睡过得床。也就是说,整整六年,那男人都躺在床上,包括吃喝拉撒。

简直和瘫痪了没有两样,但医生的诊断确是他一切正常,家里人也曾强行把他脱下过床,但只要背一离开,那个男人就开始抽搐和呼吸困难,并高喊着死也不下床之类的话。结果,只好请了个保姆,二十四小时照顾他。

同学也是无意向我提起,这事他谁也没告诉,毕竟家里有这样一个父亲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高中生又是极爱面子的年代,所以他只悄悄告诉过我,并央求我去他家一趟,因为先前帮他解决过一些小问题,我自然应承了下来,因为那时头脑有点发热,自以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自己。

有钱人的家果然装潢的非常华丽,我跟着同学,几乎怕自己走迷路了。不过经过迷宫一样的过道后,我来到了间房间。

门一打开,我就有股想吐的冲动。

虽然及时清扫,但里面长期压抑的人体排泄物和长久不通风家具发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真难以想象那人居然在这个房间呆了六年,不,应该是躺了六年,身体一动不动。

除了气味难闻外,一眼看去我竟没瞧出什么不妥,反正进去看看人再说吧。

他真只有四十多?

我眼前的这个人如果在外面遇见叫他六十也饶了几岁。头发掉得如同稀拉的球后的草皮,整个额头如同楼梯一样,深深地皱纹把眼皮压塌下去,嘴角还淌着口水,六年没晒太阳,皮肤老化苍白的利害,如同被漂白洗刷多次的衣服,皱白的一塌糊涂。

露在外面的手臂和裸露的胸膛上上有多处紫色的瘀痕,可能长时间被压得。不过他的眼睛,却非常有神。

我们说一个人眼睛有神,是指看的人可以轻易地读出东西,我读到了。

他很慌乱,像非常害怕人的动物一样,费力地尝试把身体往里面挪,但长期不动,他的脂肪也养了一大堆,那种样子很像一只想要爬走的胖蛇。

同学安慰了他父亲几句,大体是说我的身份和来访的目的,这才让他安心下来。

“伯父,您是不是在害怕或者逃避什么?这张床有什么特殊之处么?”我小心的坐到床边,看来他没有拒绝的意思,只是眼睛一直盯着我看。

“没,我不过不原意离开罢了,我也不知道,只觉得一旦离开,一旦离开我就会死,真的,我真有股很强烈的感觉。”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还好,蛮清楚,我最怕他把语言功能也忘记了,沟通起来就比较麻烦。

我再次站了起来,仔细地观察这床。

很普通的一张双人床。除了比较贵之外。

有钱人的东西有什么不贵呢,连马桶用金子打造也不算新闻,按照他们的说法,“黄金”,当然要用金马桶装。

不过贵也不能算他害怕的理由啊。

我注意到了男人旁边的部分,那个本来是另外各人睡觉的地方,双人床的另外一半。

“您经常翻来翻去睡?”我问道。男人摇头,他自嘲地说自己胖成这样,动都难,一般只睡这一边。

但我却分明看见床的另外一半有个深深的人形睡印。

而且从体型来看,是个高个子的女性。

我从房间退了出来。

“你的母亲个子很高么?”我问同学,他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肯定地回答:“是的,我印象中妈妈个子很高,也很瘦。”

我又追问她六年来有无他母亲的任何消息,同学依旧摇头,说母亲是孤儿,朋友也不多,只留下张字条说去外国了,然后就渺无音讯了。我又问他,既然他父亲不肯离开那床,那他们有没有去看看那床是否有什么问题之类的。结果同学叹气说,自己的父亲根本不能离开那床,陌生人只要靠近床,他都回喊叫,而且那床是他父母结婚时候买来的,从没别人接触过。

看来床可能不是问题的来源了。

我回到家,遍查了所有的书稿,甚至包括询问了那个人。“黎正的表情有点不屑。

“是黎队么?”纪颜问,黎正不自觉地点点头。我始终不明白他对养大他的黎队为什么如此憎恨。

“不过即便是他,对此也一无所知,反倒还追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懒得理会他。只好决定再去一次同学的家中,因为两人家离的近,当天晚上吃过晚饭后我就去了。

他们家虽然富裕,但很奇怪,却不请任何佣人。照顾躺在床上的伯父也是钟点工,绝不在家。所以家里一般只有三个人。同学以及他的父亲和祖母。

他的祖母据说以前是上海非常著名的出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名人。所以虽然年岁已大,却依旧保持着干净素雅的风范。上次见过她,但却不爱说话,老人家皮肤白皙,面目清秀,头发也整齐的梳理起来。不过她对儿子依旧非常爱惜,多次进来看望,并恋爱的用瘦骨嶙峋的手抚摸儿子的头发。她说自从儿媳妇走后,儿子就变成这样,让老人心里非常难过,老人家一生就这个一个儿子,或许在她看来,即便儿子都满头华发,在母亲眼里,依旧是孩子依旧需要母亲的照顾。

想必她心里也很难受。

到他家的时候同学显得略有惊讶,不过很快就被高兴代替了,因为我对他说决定今天和他一起睡在他父亲的卧房里,既然白天没发现什么异常,那试试看晚上吧。

开始伯父不是很愿意,有些抵触,而同学的祖母进来的时候也很不高兴,但碍不过孙儿的面子。两个孩子便在卧室里铺了两张床,味道虽然难闻,但习惯也就好了。

我们一直聊天,不过很小声,直到床上响起了鼾声,同学也累了。房间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是清醒的。

很奇怪,从我小时候我就发现。我有可以控制我自己睡眠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想睡觉,可以连续很久不粘床,而且没有一点睡意,精神如常,但前提是以后必须加大休息量。所以当天我整个晚上都咪着眼睛,我们的床铺就在伯父床的右侧,也就是空着的那边。

及时关了灯,但接着窗外透过窗帘的月光,还是可以依稀看清楚床。

如果你不是亲眼看见的话,仅仅凭我的描述,是无法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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