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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用錯了方式 母偷平板電腦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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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09:06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日頭條社會25/03/2013 21:48

獨家報導/攝影:劉俊堅

(昔加末25日訊)一名少婦為滿足幼小孩子的平板電腦“遊戲癮”,竟在兒童遊樂場偷竊平板電腦,落入警網。

該名32歲的巫裔媽媽,因孩子沉迷平板電腦遊戲,自己又沒有能力購買,不惜犯法,偷走一台價值1800令吉的平板電腦;其罪行被閉路電視攝下,無所遁形。

此事于本月18日下午7時35分,在昔加末第一廣場內的兒童遊樂場發生。此遊樂場設有5台供小孩付費玩遊戲的平版電腦。

遊樂場管理員張小姐(22歲)告訴《中國報》,嫌犯當天攜帶兩名孩子到遊樂場內,原本付費讓孩子玩樂1小時,豈料僅15分鐘后就匆匆離去。

曾停電以為電眼失靈幹案

張小姐說,覺得事有蹊蹺,一般上父母不會迅速離開,事后工作人員發現5台平板電腦少了一台,她馬上看閉路電視紀錄,發現嫌犯將桌上的平板電腦迅速藏入手提袋離開。

她指出,事發后東主向警方投報,警方迅速逮捕嫌犯歸案。

“本遊樂場一向都有閉路電視監控,事發時曾停電,閉路電視的電視屏幕沒有操作,但閉路電視依然正常運作。”

她說,相信是嫌犯以為閉路電視失靈,才會大膽偷走平板電腦。

她指出,這是該遊樂場營業1年來首次發生偷竊案。

嫌犯獲口頭保外

昔加末警區主任卡米爾警監透露,嫌犯已獲得口頭保外。

他指出,警方近日完成調查報告后,將提呈給副檢察署,等待進一步指示。

他說,警方援引第380條文(偷竊)調查以上案件,被告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及罰款。

受詢及嫌犯丈夫是否公務員時,卡米爾拒絕透露更多詳情。

登記手機號碼聯絡不上

張小姐透露,事發后她通過嫌犯之前所登記的手機號碼聯絡對方,要求嫌犯回來現場,因為有事情要向嫌犯了解。

她指出,雖然嫌犯口中答應回來,但卻關掉手機,從此無法再聯絡上。

“要是當時嫌犯回到現場並交出平板電腦,我們將會原諒她,不再追究,畢竟對方的孩子還幼小,沒有想到她並不懂得悔改。”

她說,嫌犯落網后,其丈夫曾經要求她銷案,但公司已經考慮交由警方處理,因此沒有答應對方的要求。

小孩玩3小時不願走

平板電腦遊戲吸引力強大,一些孩子玩3小時不願離開。

張小姐透露,由于東主認為平板電腦遊戲能夠開創新的商機,也可以吸引大批消費者前來,于去年6月增設5台平板電腦。

她說,當平板電腦推出后,果真有許多父母攜帶孩子前來,他們主要是因為家中沒有平板電腦。

她指出,一些孩子起初只在遊樂場玩樂1小時,遇到平板電腦后,甚至會要求父母延長時間至3小時。

她說,該遊樂場設立的目的,是要讓父母能夠安心購物,因為管理員將負責看顧孩子們,沒想到平板電腦卻能吸引眾多孩童前來。

專家:怎可能逼家長犯法
成人偷竊變相嫁禍孩子

(吉隆坡25日訊)人性與心理影響研究學專家江健勇說,天下父母心,除非是孩子病了沒錢看醫生,或是孩子快餓死了,父母迫不得已才會偷錢犯罪,唯純粹為了滿足孩子的玩樂欲望而去犯法,一般是不可能的事。

昔加末一名母親以沒有能力購買平板電腦給年幼孩子,為了滿子足孩子“擁有”平板電腦玩遊戲,該母親不惜偷走兒童遊樂場平板電腦,最終落入警網,到底電子科技或電子遊戲的誘惑力如此大,甚誘人不惜犯罪擁有它?

江健勇向《中國報》剖析人性與心理的現實常態時說,孩子是快樂無憂及活在“當下”的,如孩子看到人家小孩有平板電腦時,當下吵嚷父母要買屬正常,但小孩是無法強迫到父母去偷平板電腦,畢竟成人是理性和理智的。

他說,孩子是不會因為沒有平板電腦而憂鬱,即使沒有這個玩,就會轉去玩別的,如看到人家的平板電腦一剎那會吵會鬧,之后很快就忘了,恢復一般玩耍。

他強調,最重要是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的科技產品主要是為成人而設計製造,對小孩來說,祇不過是“玩具”。

他指出,一般人性有貪念,或是喜歡貪小便宜,往往看到喜歡的東西,趁沒人注意時便順手牽羊,這也是其朋友曾經發生平板電腦或智能手機遺留餐桌或某處,轉身便不翼而飛的常見例子,這說明犯罪行為是人性缺陷所致。

他推測,上述個案問題極大可能是成人,並非小孩,同時製造不良模範給小孩。年幼孩子變相被轉嫁罪名。

他認為,為了孩子去偷平板電腦的理由牽強,如乞丐討錢去買酒喝,令人無法理解及接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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