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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八百万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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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4:38 PM |只看该作者
我说:“简,我是马修·斯卡德。”
“马修!不到一个小时前,我还想到你呢。等一下,我刚进门,先把外套脱掉……好了。你怎么样?真高兴你能打电话过来。”
“我还好。你呢?”
“噢,一切照旧。过一天算一天。”
这是我们戒酒人的口头禅。
“还去参加聚会吗?”
“嗯——实际上,我刚从聚会那儿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错。”
“那好啊。”
这天是星期几,星期五?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我三天没喝酒了。”我说。
“马修,太棒了。”
有什么可棒的?
“大概吧。”我说。
“你一直在参加聚会吗?”
“算是吧,不过我恐怕还没准备好要参加所有聚会。”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或许哪天我们会在会场上遇见。我承认有可能。她戒酒近六个月,也介绍过几次经验。我说什么时候听听她的故事一定很有趣。
她说:“你要听?上帝,你也在我的故事里。”
她正要重新开始雕塑。戒酒后,她一切暂停,因为无法准确地将黏土塑造成型。但她现在在尝试,努力使之比例协调。戒酒第一,生活的其它部分慢慢复原。我怎么样?呃,我说,我有个案子,是帮一个熟人调查。我没讲细节,她也没有追问。谈话的节奏缓慢下来,偶尔出现停顿,于是我说:“我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声好。”
“很高兴你打电话,马修。”
“也许哪天我们会不期而遇。”
“希望如此。”
我挂上电话,想起在她利斯本纳德街的阁楼饮酒聊天,酒精在血管里发挥魔力,温暖舒畅。多么美好甜蜜的夜晚啊。聚会时你会听到人们说:“清醒时最糟的一天,也比酒醉时最棒的一天强。”
然后大家就会像吊在汽车仪器板上的塑料狗一样使劲点头。我想到和简共渡的那晚上,然后环顾我的小陋室,设法弄清这个晚上到底比那个好在哪里。我看看表。酒铺已经关门,不过酒吧还会营业好几个小时。
我待在原地。
外面,一辆巡逻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声音渐行渐远,时间分秒流逝,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钱斯。
“你一直在工作,”他赞许地说,“我接到报告。女孩都还合作吧?”
“她们很好。”
“有眉目了吗?”
“很难说。这里一点信息,那里一点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它们拼凑起来。你从金的公寓里拿走什么了?”
“只是一些钱。为什么这样问?”
“多少钱?”
“两百元。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顶层抽屉,那不是什么秘密,她就是放在那儿。我四处翻了翻,看她是否有私房钱,可没找到。你没搜出存折、保险箱钥匙吧?”
“没有。”
“钱呢?当然,找到了你就留着吧,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钱。你只拿了那些?”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她和我拍的合影。没理由把那留给警察。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纳闷。你在警方找到你之前就去过她那儿?”
“他们没找我,我是自愿过去的。没错,我先去过那里,而且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两百元就没了。”
也许是,也许不是。
我说:“你把猫带走了?”
“猫?”
“她养了只小黑猫。”
“对了,她是有只猫。不,我没把猫带走。如果想到它的话,我会给它留些食物的。怎么,它不见了?”
我说没错,小猫的秽物盘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公寓时小猫在吗,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也没去找。
“你知道,我动作迅速,进去后五分钟就出来了。就算小猫蹭过我的脚,我也不会留意。怎么了?杀她的不会是猫吧。”
“不是。”
“你不会认为她把猫也带到旅馆去了?”
“她为什么那么做?”
“老兄,我可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谈论那只猫。”
“肯定有人把它带走了。她死后,除了你以外一定还有人去过公寓,把猫带走了。”
“你确定小猫今天不在那儿?陌生人靠近时,动物都会害怕得躲起来。”
“小猫真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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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4:38 PM |只看该作者
“可能是警察去的时候逃掉了。门开着,猫跑了出去,再见了,小猫。”
“从没听说猫会带着自己的秽物盘一起走。”
“也许是某个邻居拿的。听到它喵喵叫,不想让它挨饿。”
“有钥匙的邻居?”
“有些人会跟邻居交换钥匙,以防被锁在门外。要不就是邻居从门房那儿拿的钥匙。”
“可能就是这样。”
“肯定是。”
“明天我去找她的邻居问问。”
他轻轻吹起口哨:“你会追查到底的,是吧?像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跟狗咬骨头一样咬住不放。”
“办案就应如此。Goyakod。”
“你说什么?”
“Goyakod,”我说,然后跟他解释,“意思是:抬起屁股去敲门(GetOffYouLAssandKnockOnDoo了s)。”
“噢,我喜欢。再说一遍。”
我又说了一遍。
“‘抬起屁股去敲门。’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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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4:39 PM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星期六是敲门的好日子,因为待在家里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这个星期六的天气不适合出门,连绵细雨从阴暗的天空飘落下来,刺骨寒风把雨丝吹得纷乱。
纽约的风有时颇为怪异。高耸的建筑似乎把风割裂,它飞旋着,就像台球桌上的旋转球,于是,风古怪地东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区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风似乎总是迎面扑来。我绕过街角,它也绕了过来,劈面而来,把雨喷洒在我脸上。有时我因此神清气爽,有时我弓背低头,诅咒风雨和我自己,偏在这种天气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楼,我手拿钥匙,朝门房点头后径自进入。我以前没见过他,估计他也不认识我,但他并没质疑我进门的权利。我乘电梯上楼,进入金的公寓。
也许我是想确定小猫是否仍旧不在。我没有其它进去的理由。据我判断,公寓和我上次离开时一样,还是找不到小猫和它的秽物盘。考虑到这个,我就去查看厨房。橱柜里没有任何罐装或盒装的猫粮,没有装小猫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没有防溢的喂猫小碗。我在公寓里闻不出半点猫味,便开始怀疑我对这个动物的记忆是否准确。然后,我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半满的猫食,上覆一层塑胶膜。
瞧瞧这个,我想。大侦探找到线索了。
之后不久,大侦探找到了猫。我在走廊走来走去,挨家敲门。尽管是下雨的周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头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养过猫,更甭说它的下落了。
我敲开的第四家主人是艾丽丝·西姆金斯。她个头矮小,五十多岁,讲话小心谨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猫。
“噢,你是说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会有人来找它。进来,好吗?”
她领我坐上一张垫着软垫的椅子,端来一杯咖啡,还为屋中家俱过多道歉。她告诉我说,她是个寡妇,从郊区一所房子搬进这间小公寓,虽然她已经扔掉很多东西,但还是留下太多家俱。
“这儿就像是障碍赛跑道,”她说,“倒也不是昨天才搬过来,我在这儿住了将近两年,因为不是紧急的事,我就这么拖呀拖的。”
她是从邻居那儿听到金的死讯。第二天早上坐在办公室的桌边时,她想起金的小猫。谁会喂它?谁会照顾它?
“我一直忍到午餐时间,”她说,“因为我觉得总不能因为怕小猫多饿一个小时就像疯子一样冲出办公室。我喂好猫,把秽物盘清理干净,为它换水,当晚下班回家时又过去看它。显然一直没人过来照顾它。整晚我都在想着这个可怜的小东西。第二天早上去喂它时,决定暂时把它接过来同住。”她微笑道,“它好像已经适应了。你说它会不会想她?”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想我,但我会想它。我从没养过猫。几年前我们有条狗,我没想养狗,至少在城里不行,但养猫似乎并不麻烦。黑豹已经剪了趾甲,所以不存在抓坏家俱的问题。不过我倒希望它抓坏一些,那会促使我丢掉部分家俱。”
她轻声笑起来:“我好像把她公寓里所有的猫粮都拿过来了。我可以统统转交给你。黑豹不知躲哪儿去了,但我肯定会找到它的。”
我向她保证自己不是为猫而来,如果她愿意的话,大可留下黑豹。她颇惊讶,但显然放下心来。但如果我不是为猫而来,那来干什么?
我简短解释了我的身份。当她还在整理思路时,我又问她如何进入金的公寓的。
“噢,我有钥匙。几个月前我给了她我公寓的钥匙。当时我要出城,请她帮我给植物浇水,回来后不久,她把她的钥匙也给了我。我想不起是为什么。要我代喂黑豹吗?真的想不起来了。你介意我给它换个名字吗?”
“什么?”
“我就是不喜欢它的名字,但又不知给它改名是否合适。我敢说它根本认不出那名字,它只认得电动开罐器的嗡嗡声,宣布要开饭了。”她笑笑,“诗人艾略特写过,每只猫都有个秘密名字,只有猫自己知道。所以我觉得不管叫它什么,其实都一样。”
我把话题转到金身上,问她和金有多熟。
“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朋友,”她说,“我们是邻居,好邻居。我留了她公寓的钥匙,但不敢肯定我们算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吗?”
“我想我知道。起初我以为她是模特儿,她有那个本钱。”
“对。”
“但后来慢慢猜出她真正的职业。她从未提过,我想可能就因为她一直不愿提到自己的职业,我才往别处想。而且还有一个黑人常来找她。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是她的皮条客。”
“她有男朋友吗,西姆金斯太太?”
“除了那个黑人吗?”
她想了一会儿,这时,一道黑影突然窜过地毯,跃上沙发,然后再一跳便不见了。
“看到了吧?”她说,“它根本不像黑豹。我不知道它像什么,但一点都不像豹子。你问她有没有男友是吧?”
“对。”
“我也在怀疑。她肯定有过秘密计划,因为我们最后一次聊天时她暗示过——她说要搬走,还说她的生活就要大大改善。我只当那是痴人说梦。”
“为什么?”
“因为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要跟她的皮条客抛下一切奔向夕阳,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不过她不肯明说,因为她绝对不会说出真相,告诉我她有一个皮条客,而她是个妓女。我知道拉皮条通常会跟手下女孩说,其它女孩全不重要,只等存够钱他俩就可以远走高飞,到澳洲买个牧场好好过日子之类。”
我想到莫顿街的弗兰·谢克特,她深信钱斯跟她前世有缘,未来无可限量。
“她打算离开她的皮条客。”我说。
“为了另一个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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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4:39 PM |只看该作者
她从没见过金跟哪个人特别要好,也没注意去金公寓里的男人。不管怎样,这类访客很少晚上光临,她解释说,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还以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买的呢,”她说,“她很得意,好像是什么人买给她的,但我觉得她不好意思说是自己掏钱买的才装装样子。我敢打赌她确实有个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样子很像,似乎那是某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并没明说。”
“因为他们的关系不能公开。”
“对。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还有那些珠宝。你说她想离开她的皮条客。她因为这个被杀的吗?”
“我不知道。”
“我尽量不去想她已经被杀,以及整个过程和原因。你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
没看过。
“书里有个养兔场,处于半驯养半野生的状态。那里食物供应充足,因为人类定期留下兔食。那儿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养兔人目的是要设下陷阱,偶尔享用兔子大餐。生还的兔子从来不提这个陷阱,也不愿谈到它们被杀的同伴。它们有条不成文规定,就是要假装那个陷阱并不存在,而它们死去的同类也从未存在过。”
她讲话时一直看着旁边,此时她望着我。
“知道吗?我觉得纽约人就像那些兔子。我们住在这儿,为的是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机会,如此等等。当这座城市杀掉我们的朋友和邻居时,我们都背过脸不看。哦,有一或两天我们看这些消息,谈论谈论,然后就抛在脑后。不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做点什么,但我们做不了。否则我们就得搬家,但我们不想搬。我们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我留下电话号码,告诉她如果想到什么就打电话。她说好的。
我乘电梯到大厅,可是到那里后我留在电梯里又回到十二楼。因为找到黑猫并不表示再敲几家门就是浪费时间。结果还真是浪费时间。
我又跟六个人谈过,一无所获,只知道他们和金井水不犯河水。有个男的甚至不知道他的一个邻居被人谋杀。其他人倒是听说了,但并不很清楚。敲过所有门后,我发现自己又回到金的门口,手里握着钥匙。
为什么?因为前厅橱柜里那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
我把钥匙放回口袋,走出大楼。按照会议通讯录,我到离金住处几条街外参加午间聚会。
我进去时,演讲人正好结束她的经验介绍。一眼望去,我以为是简。定睛再看,才发现两人并不很像。
我拿杯咖啡,在后面坐下。房间拥挤,烟雾迷漫。讨论焦点好像集中在戒酒计划的精神层面,我不清楚那指的是什么,听了半天还是不懂。然而有个家伙说得精彩,他个子高大,声音粗哑。
“我来这儿本来是要保命,”他说,“然后才发现触及灵魂。”

如果星期六是敲门吉日,那么也同样适于拜访妓女。尽管星期六下午去嫖的人不是绝无仅有,不过还是少数。
我吃了点午餐,然后搭乘开往莱克星顿大道的I了T地铁线到城北。车厢不挤,我正对面坐了个黑人小子,身穿豆绿色夹克,脚踩厚底靴子,正在抽烟。我想起跟德金的那番对话,很想告诉那孩子把烟熄掉。
老天,我暗想,还是别管闲事了。随他去吧。
我在第六十八大街下车,往北走过一个街区,再往东走过两个。鲁比·李和玛丽·卢·巴克住的公寓大楼斜向而对。鲁比住在西南角那栋,我先走到那儿,所以就先去那儿。门房用对讲机通报后,我和一个花店送货男孩同乘电梯上楼。他捧着大束玫瑰,香气四溢。
鲁比应声开门,淡淡一笑,领我进去。公寓陈设简单高雅。家俱现代,中庸,但某些摆设为房间增添了东方色彩——一块中式地毯、一组黑漆框架装裱的日本画,一扇竹屏风。这些组合还不足以使这间公寓具有异国情调,但鲁比本人却弥补了不足。
她高挑身材——尽管没有金高,窈窕婀娜,穿着黑色紧身外套,下摆开衩,走路时隐隐露出一截大腿。
她引我就座,问我想喝什么。我听到自己开口要茶。她微微一笑,端了两杯茶回来。
我注意到,是立顿红茶。天知道我还希望能有什么好茶。
她父亲是法国和塞内加尔的混血儿,母亲是中国人。她生在香港,在澳门住过一段时间,然后经法国和伦敦来到美国。她没告诉我年龄,我既没问起,也无从猜测,或是二十,或是四十五,或是两者之间。
她和金见过一次,不是很熟,事实上她和其他女孩也都不熟。她为钱斯工作了一段时间,觉得合作愉快。
她不知道金是否有男友。她问,为什么会有女人想要两个男人?那她不是得拿钱给他们两个?
我说金跟她男友的关系或许有所不同,他可能送她礼物。
鲁比似乎觉得这难以理解。
我说的这个人是嫖客吗?我说有可能。
但嫖客不是男友,她说。嫖客只是一堆男人中的一个。谁会对嫖客产生感情?

在街道对面,玛丽·卢·巴克给我倒了杯可乐,还端出一碟奶酪和饼干。
“那你见过龙女喽,”她说,“很特别,是吧?”
“特别这个词不足以形容她。”
“三个种族融为一个惊世美女。可是惊吓还在后头。你打开门,发现里头没人。过来一下。”
我和她一起站在窗边,看着她手指的地方。
“那是她家窗户,”她说,“从我这儿可以看到她的公寓。你会以为我们是好朋友,对吧?出其不意跑来借点白糖,或者抱怨经期焦虑。有可能,是不是?”
“结果没有?”
“她永远彬彬有礼,但心不在焉。那女人没法与之相处。我认识很多嫖客都去过那里,我也帮她介绍过一些。譬如某个家伙说他对东方女人抱有幻想。要不就是我会对某人说,我认识一个女人他或许喜欢。知道吗?这么做万无一失。他们都心存感激,因为她漂亮,具有异国风味,而且我猜她床上功夫不错,但他们几乎都没再去过。他们去一次,很高兴自己去过,但不再光顾。他们会把她的号码转告朋友,但自己不会再打。我敢说她生意兴隆,但我打赌她不懂什么叫固定客户,我打赌她根本没有固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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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4:39 PM |只看该作者
她身材苗条,深色头发,个头偏高,五官精致,牙齿小巧,排列整齐,脑后绾个发髻,还戴了副飞行员眼镜,镜片是淡琥珀色。头发和眼镜结合起来使她看上去颇为严肃,而这种效果她也绝对清楚。
“我摘下眼镜,放下头发以后,”她一度提起,“看来温柔多了,威胁性也大大减少。当然,有些嫖客喜欢看上去有点危险的女人。”
关于金她说:“我跟她不熟。我跟她们没有一个熟的。她们各有特色。桑妮喜欢寻欢作乐,她认为当妓女大大抬高了她的身价。鲁比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成年人,不食人间烟火。我敢说她正在存钱,总有一天会回澳门或香港,去开鸦片馆。钱斯或许知道她的打算,也很明智地决定不去管她。”
她在饼干上放了一片奶酪递给我,自己也拿了一些,然后小口喝着手中的红酒。
“弗兰是个迷人的怪胎,我称她做格林威治村的白痴。她已经把‘自我欺骗’提升为一种艺术形式。她肯定得吸掉一吨大麻,才能继续相信她编出来的那套胡话。再来些可乐?”
“不,谢谢。”
“你肯定不想来杯葡萄酒?或更浓烈的?”
我摇摇头。
收音机传来柔和的背景音乐,是某个古典音乐频道。
玛丽·卢摘下眼镜,吹了吹,然后拿块纸巾擦拭。
“还有唐娜,”她说,“是妓女国的诗人。我在想,诗词对她的意义就像大麻对弗兰的意义。你知道,她写得一手好诗。”
我随身带了唐娜的诗,拿给玛丽·卢看。当她浏览全诗时,前额现出条条竖纹。
“还没写完,”我说,“她还在润色。”
“不知道诗人怎么知道自己完工没有。还有画家。他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算画完?我很难理解。这首诗是关于金的吗?”
“对。”
“我不懂它的意思,不过有点东西,她想要表达些什么。”
她想了片刻,头像鸟一样扬起,她说:“我想我把金当成最典型的妓女。来自中西部北边的白种金发美女,天生就是那种勾在黑人皮条客臂弯里走过一生的女人。跟你说,她被谋杀我丝毫不感惊讶。”
“为什么?”
“我也不很确定。我被吓住了,但并不惊讶。我想我看出她不会有好下场。意外死亡。倒也不一定是被杀,而是这一行的牺牲品。比如自杀。或是毒品加酒精带来的悲剧性收场。其实据我所知,她既不酗酒,也不吸毒。我想我本以为她会自杀,但谋杀也不是没有可能,对吧?可以让她脱离这行。因为我无法想象她一辈子这样干下去。一旦中西部的纯朴从她身上消失,她就会无法忍受。而我也看不出她能找到什么出路。”
“她是要退出。她告诉钱斯她想退出。”
“你确定那是事实?”
“对。”
“那他如何反应?”
“他说由她自己决定。”
“就那么筒单?”
“显然。”
“然后她被谋杀。有关联吗?”
“我想一定有。我想她有个男友,而这男友就是关键。我猜他是她要离开钱斯的原因,也是她被害的原因。”
“但你不知道他是谁。”
“对。”
“谁有线索吗?”
“目前为止都没有。”
“唔,我也爱莫能助。我不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她眼里闪过爱的光芒。不过,这倒合理。男人把她拉进这行,大概也需要另一个男人把她带出去。”
接着她便跟我讲起她如何进入这个行当。我本来没想问,但还是听了全部经过。
有回在苏荷区一家西百老汇画廊的开幕式上,有人把钱斯指给她看。他跟唐娜在一起,指出他的那人告诉玛丽·卢说,他是皮条客。因被多灌了一两杯廉价葡萄酒,她在酒精作用下走过去,向他自我介绍,说想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
她其实还算不上作家。那时她和一名在华尔街从事某种高深莫测的工作的男人同居,住在西九十四街。男人已经离婚,但仍和前妻藕断丝连,他顽劣的孩子每个周末都过来,两人关系发展也一直不顺。
玛丽·卢是自由编辑,有份兼差的校对工作,另外还在一家女性主义月刊登过两篇文章。
钱斯和她约会,带她共进晚餐,完全改变了访谈的初衷。喝鸡尾酒时她意识到自己想要和他上床。这种冲动与其说源自性欲,不如说是出于好奇。晚餐还没吃完,他就提议要她别作表面文章,干脆写点真的,由妓女的角度来看她们的实际生活。她显然颇感兴趣。他对她说,何不善用这种兴趣?何不跟随它的指引,何不试两个月妓女的全套生涯,看看结果如何。她把这提议当成玩笑。饭后他送她回家,没有任何挑逗,而且对她的性暗示装聋作哑。
其后一个星期,她无法把他的建议抛到脑后。她自己的生活似乎一无是处。她的恋情已经枯竭,有时她想,自己还跟情人同居只是因为不想花钱另租公寓。她的事业停滞不前,毫无起色,挣的钱也入不敷出。
“还有书,”她说,“书突然变得极为重要。莫泊桑从停尸间弄来人肉品尝,目的是要准确描述它的味道。难道我就不能花一个月时间体验妓女生涯,好写一本关于这一主题的好书?”
她接受钱斯的提议后,一切便被安排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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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斯帮她搬出西九十四街的公寓,把她安置在目前的住处。他带她出游,展示她,和她上床。在床上,他指导她该怎样做,她也觉得这是爽心快事。她体验过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沉默寡言,只期望她领会他们的意图。
她说,就连嫖客也不会直接说出他们的要求。
前几个星期她仍认为自己只是为写书搜集资料。每回嫖客走后,她都记些笔记,写下自己感受。她还写日记,把自己和她所做的事区分开来,新闻工作者的客观身份对她而言就像唐娜的诗词和弗兰的大麻一样。当她逐渐意识到卖身就是目的而非手段时,她几乎精神崩溃。
她以前从未想过自杀,但当时整整一个星期她都在边缘徘徊。最后她终于度过难关。妓女生涯并不表示她就得给自己贴上妓女标签。这不过是她生命中一个短暂的阶段。书虽然只是她当初进入这行的借口,但也许有一天她真的会去写书。所以没关系,她每天过得很愉快,只是想到要永远过这种生活时才会感到心里不安。但那不会发生。等时机成熟,她会轻松脱身,就像她入行时那样。
“这就是我能保持特别冷静的原因,马修。我不是妓女,我只是暂时扮演妓女的角色。你知道,这两年的日子原本可能更糟。”
“我想是吧。”
“空闲很多,也有不少动物性满足。我看了很多书,也去看电影,逛博物馆,而且钱斯喜欢带我听音乐会。你知道瞎子摸象的故事?有人抓到尾巴以为大象像蛇,另一个摸到象身以为它像墙。”
“怎么?”
“我觉得钱斯就是大象,而跟着他的女孩都是瞎子。我们每人看到的都只是他的一面。”
“而且你们房中都有一些非洲雕刻。”
她的雕像大约三十寸高,是个一手握着一把枝条的小人。他的脸和手是用红蓝两色珠子串成,身体其它部位则镶满贝壳。
“我的守房神,”她说,“是来自喀麦隆的巴统祖先雕像。是玛瑙贝做成的。全世界的原始社会都把玛瑙贝当货币,是部落世界的瑞士法郎。你看它的形状像什么?”
我靠近仔细端详。
“像女性生殖器,”她说,“所以男人才会自然而然地把它当做交易媒介。你还要些奶酪吗?”
“不,谢了。”
“再来一杯可乐?”
“不用。”
“好吧,”她说,“如果还想知道点别的什么,跟我说一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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