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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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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 《孔雀森林》感人爱情小说 (完)06/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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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14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二章 重逢


隔了两天,才把信寄给柳苇庭。
    其实我没犹豫,只是找不到邮票又懒得出门买,便多拖了一天。   
    那天晚上回宿舍时,我又把情书看了一遍。
    很奇怪,当初写这封情书时,脑子里都是笑容很甜的柳苇庭;
    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关于刘玮亭的记忆却不断涌现。
    甚至觉得这封信如果是为了刘玮亭而写,好像也很符合。
    只不过笑容很甜这个形容可能要改掉。   
    看着信封上的「刘玮亭小姐芳启」,发呆了许久。
    信封是娇小的西式信封,正面有几朵花的水印,
    背面则画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的表情是凝视而不是微笑。
    当初不想用标准信封来装情书是因为觉得怪,好像穿军服唱情歌一样。
    但柳苇庭给我的是标准信封。   
    我叹口气,在标准信封的收件人栏里写上:柳苇庭小姐启。
    然后将娇小的刘玮亭装进标准的柳苇庭里。
    黏上封口后,才想到应该只将信纸放进即可,不必包括这个小信封。
    但黏了就黏了,再拆会留下痕迹,反而不妥。
    我特地到上次寄这封信的邮筒,把信投进去,听到咚一声。
    回头看邮筒一眼,有股奇怪的感觉,好像这封信很沉重。   
    一直到星期二来临之前,晚上睡觉时都没有作梦。
    与第一次寄这封信时相比,不仅梦没了,连紧张和期待的感觉也消失。
    新的星期二终于到来,我算好当初下课的时间,
    到教室左边一百公尺外第三棵树下等柳苇庭。   
    已经是秋末了,再也听不见蝉声。
    远远看到有个女孩从教室走向我,我开始觉得激动。
    彷佛回到当初等刘玮亭的时光,甚至可以听到她说:「我们走走吧。」
    然后我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擦了擦眼角,当视线逐渐清晰后,看到了柳苇庭。
    我竟然感到一丝失望。   
    「你就是写信给我的柯子龙?」
    『是的。』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我?」
    『开学后的第二个礼拜。』
    「我的笑容真的很甜吗?」
    『嗯。』
    「那我不笑的时候呢?」
    『呃……』我想了一下,『不笑的时候眼睛很大。』   
    柳苇庭楞了一下,表情看起来似乎正在决定该笑还是不该笑?
    最后她决定笑了。
    「有没有可能又笑眼睛又大呢?」她边笑边问,并试着睁大眼睛。
    『这很难。』我摇摇头,『除非是皮笑肉不笑。』
    她终于放弃边笑边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尽情地笑了起来。   
    她笑起来眼睛微瞇,弯成新月状,这才是我所认为的甜美笑容。
    以前一起上课时,这种笑容总能轻易把我的心神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虽然认识刘玮亭之后,我对这种笑容的抵抗力逐渐增加;
    但现在刘玮亭已经走了,便不再需要抵抗的理由。   
    望着她的笑容,我有些失神,直到她喂了一声,才回过神听见她说:
    「我们到安平的海边看夕阳好吗?」
    我点点头。   
    我骑机车载着她,一路上都没有交谈,即使停下车等红灯也是。
    第一次约会(如果算的话)便看太阳下山,实在不是好兆头。
    然后我又想起刘玮亭。
    以前跟刘玮亭在一起时,得先经过五分钟热机后,才会感到熟悉;
    而跟柳苇庭相处时,却没有觉得陌生的尴尬阶段。                                                               
    当海风越来越咸时,我发现太阳已快沉没入大海里,赶紧加快油门。
    「夕阳呀!」才刚停好车,她便一跃而下,往沙滩奔跑,「等等我!」
    我往前一看,太阳已经不见了。
    「真可惜。」她回头说。
    我看她的表情很失望,便说:『对不起。』
    「又不是你的错。」她笑了笑,「干嘛道歉呢?」   
    柳苇庭蹲下身除去鞋袜、卷起裤管,赤着脚走在沙滩上。
    我犹豫了两秒,也除去鞋袜,跟上她,一起在沙滩上赤足行走。
    在海水来去之间,沙滩呈现深浅两种颜色,我们走在颜色最深的部分。
    沙子又黑又软,轻轻一踏脚掌便深陷。   
    「你知道吗?」我们并肩走了十多步后,她说:「我从未收过情书。」
    『很难想象。我以为妳应该常收到情书。』
    「有被搭讪或收到纸条的经验,但由完全陌生的人寄来的情书……」
    她沿直线走动,任由上溯的海浪拍打脚踝和小腿,「确实没收过。」
    『现在写情书的人少了,收到情书的人自然也少。』我说。
    「大概是吧。」她说。   
    我们开始沉默,只有海浪来回拍打沙滩的声音。
    海浪大约只需要五次来回,便足以把我们的足迹完全抹平。
    她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已经消失的脚印,然后往岸上走,
    直到海浪再也构不着的地方,便坐了下来。
    我跟了上去,也坐了下来。   
    「写情书或收到情书,都是一件浪漫的事。」她说。
    『喔。』我应了一声。
    「你可能不以为然吧。」她笑着说,「我觉得浪漫很重要哦。」
    『妳认为的浪漫是?』
    「在雪地里跑步、丢雪球;或是在沙滩上散步、看夕阳,都很浪漫。」
    『照这么说,在非洲不靠海的地方,不就没办法浪漫了?』
    「说得也是。」
    她凝视大海,似乎陷入沉思。   
    我见她迟迟没反应,便说:『我开玩笑的,妳应该知道吧?』
    「你是开玩笑的吗?」她转头看着我,「我很认真在为他们担忧呢。」
    『他们?』
    「住在非洲不靠海地方的人呀。」
    『有什么好担忧的。』
    「他们的浪漫是什么?」她说,「如果少了浪漫,人生会很无趣的。」
    『也许他们的浪漫,就是骑在鸵鸟上看狮子吃斑马。』
    「呀?」她有些惊讶,「这怎么能叫浪漫呢?」
    『浪漫是因地而异的,搞不好他们觉得坐在沙滩看夕阳叫莫名其妙。』   
    她又没有反应了,隔了许久才说:「你一定是开玩笑的。」
    『对。』我说。
    她终于笑了起来。
    天色已经灰暗,她的脸庞有些模糊,只有眼睛在闪亮着。   
    「谢谢你。」停止笑声后,她说。
    『为什么道谢?』
    「谢谢你写情书给我。」
    『喔?』
    「因为我们在台湾,所以你写情书给我,是种浪漫。」
    『该道谢的人是我,谢谢妳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这次轮到我陷入沉思,不说话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约海浪来回拍打30次的时间,她看了看表,说: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妳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妳。』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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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15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二章 重逢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妳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妳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妳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妳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妳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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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15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二章 重逢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 —— 苇庭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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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07:16 PM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蓝羽★ 于 2012-4-6 03:40 PM 编辑

《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彷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彷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妳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就进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牵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梦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彷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妳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吗?』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妳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她还是
     可以出现在大学的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难道就不能
     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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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续?!!还以为有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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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要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喔?』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楞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唯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作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是步伐了,我们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相当一致。   
    我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在巷弄间随处走走。
    记得第一次跟她吃饭时,饭后也是这般漫无目的乱走。
    『说真的。』我想起那时的对白,便停下脚步说:『我们要去哪里?』
    苇庭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我,似乎也忆起当时的情景。
    「说真的。」她笑着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来。
    在那短暂的一分钟内,我们同时回到过去。   
    「我们要去哪里?」苇庭说,「我不知道。」
    『嗯?』
    「我们要去哪里?」她又说,「我不知道。」
    正想问她为什么重复两次自问自答时,她却怔怔地流下泪来。
    我右手把伞撑高,左手环抱着她,轻拍她的肩膀。
    「你该走了。」
    她停止哭泣,轻轻推开我,然后用手擦了擦脸颊,勉强挤出笑容。   
    上了出租车,隔着紧闭的车窗跟她挥挥手。
    车子动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车子在雨中的车阵走走停停,有时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还慢。
    我望着窗外,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单。
    然后又看见苇庭。   
    她并没有看见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随着车速忽快忽慢,有时看到她的正面,有时看到背影。
    车子停在一个路口,红灯上的数字为88,雨突然变大了。
    车窗越来越模糊,苇庭的背影也越来越远,最后她转了弯。
    绿灯亮起后,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见。   
    「是女朋友吧?」司机问。
    『嗯。』我回答。
    「很快就会再见面的。」他说。
    『谢谢。』我挤了个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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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03:47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然后我闭上眼睛,回忆脑海里所残留的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看来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阵惊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她在一起时的甜蜜感觉渐渐减少。
    或许甜蜜的感觉并未消失,只是离别时感伤的力道实在太强,
    以致在每次跟她相聚于台北的记忆中,感伤占据了大部分。
    就以在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那次来说,我不记得店名、店的位置;
    也不记得叫了什么面以及面的味道;聊的话题和气氛只依稀记得一点;
    但我却清晰地记得,被雨水弄花了的车窗外,她踽踽独行的背影。
    像加了太多水的水彩颜料,她的背影淡淡地往身体四周晕开。   
    见面既然已经不容易,我们只好勤打电话;
    但在没有手机的年代,打电话找到人的机率不到一半。
    而且这机率越来越低,因为我们的生活作息逐渐有了差异。
    我仍然过着接近日夜颠倒的研究生生活,而她每天却得早起。   
    如果我们分离的距离够远,像台湾和美国那样远,
    我们便不必天天打越洋国际电话。
    这时偶尔收到的信件或是接到的电话,都会是一种惊喜。
    可是我们分离的距离只是台北和台南,不仅天天会想打电话,
    更会觉得没有天天打电话是奇怪的,而且也不像感情深厚的情侣。   
    可惜我们在电话中很少有共同的话题,只能分别谈彼此。
    我不懂她所面临的压力,只能试着体会;她对我也是如此。
    当我们其中一个觉得快乐时,另一个未必能感受到快乐;
    但只要任何一方心情低落,另一方便完全被感染,而且会再传染回去。
    换句话说,我们之间的快乐传染力变弱了,
    而难过的传染力却比以前强得多。   
    常想在电话中多说些什么,但电话费实在贵得没天良,让我颇感压力。
    每天的生活并没有太多新鲜的事,因此累不累、想不想我之类的话,
    便成为电话中的逗号、分号、句号、问号、惊叹号和句尾的语助词。
    日子久了,甚至隐约觉得打电话是种例行公事。   
    我想妳、我很想妳、我非常想妳、我无时无刻不想妳……
    这些已经是我每次跟她讲电话时必说的话。
    虽然我确实很想她,但每次都说却让我觉得想念好像是不值钱的东西。
    苇庭大概也这么认为,所以当她听多了,便觉得麻木。   
    「可以再说些好听的话吗?」苇庭总会在电话那端这么说。
    刚开始我会很努力说些浪漫的话,我知道这就是她想听的。
    或许因为分隔两地,所以她需要更多的浪漫养分来维持爱情生命。
    可是,说浪漫的话是条不归路,只能持续往前而且要不断推陈出新。
    渐渐地,我感受到压力。
    因为我并不是容易想出或是说出浪漫的话的那种人。   
    苇庭对我很重要,当我对她说出:妳是我生命中永远的太阳时,
    虽然有部分原因是想让她开心,但我心里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可是我无法在她迫切需要浪漫的养分时,立即灌溉给她;
    更无法随时随地从心里掏出各种不同的浪漫给她。
    我需要思考、酝酿,也需要视当时的心情。   
    而且很多浪漫的话,比方说我愿为妳摘下天上的星星,
    这种话对我而言不是浪漫,而是谎言。
    我无法很自在随意若无其事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话。
    会勉强说出口的原因,只是想让她知道她对我有多重要而已。
    「你好像在敷衍我。」
    当苇庭开始说出这种话时,我便陷入气馁和沮丧的困境中。   
    苇庭扎扎实实地住在我心里,这点我从不怀疑。
    我只是无法用语言或文字,具体地形容这种内心被她充满的感觉。
    具体都已经很难做到,更何况浪漫呢?                                                               
    「为什么你是选孔雀的人,而不是选羊的人呢?」
    当她第一次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对她很抱歉;
    但当她几乎把这句话当口头禅时,我开始感到生气。
    因为怕生气时会说错话,所以我通常选择沉默;
    而我沉默时,她也不想说话。
    于是电话中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   
    如果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通话,不仅白白浪费掉电话费,
    更会让心情变得一团糟。
    虽然在下次的电话中,彼此都会道个歉,但总觉得这种道歉徒具形式。
    渐渐地,连道歉也省了,就当没事发生。
    这很像看到路上的窟窿,跨过去就没事了,仍然能继续向前走。
    可是窟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往前走越来越难,甚至根本无法跨过。   
    「你做过最浪漫的事,就是写情书给我,但却只有一封。」
    『对不起。』我说,『我并不擅长写信。』
    「你不是不擅长,只是懒得写。」苇庭说,「你一定知道女孩子喜欢
     浪漫,所以才会写那封情书来追女孩子。」
    『我写情书不是为了耍浪漫,而是因为那是唯一能接近妳的方法。』
    「你才不是为了要接近我,你是想接近我的学妹 —— 刘玮亭。」
    『妳不要胡说八道!』我感觉被激怒了。   
    「不然你为什么把那封信寄给我时,还保留写着刘玮亭的信封呢?」
    『我不是故意的,那是……那是……』
    我一时口吃,不知道该说什么理由。
    「说不出理由了吧?」她说,「你那时候心里一定只想着玮亭学妹。」
    『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我叹口气说。   
    「如果你现在还喜欢她,又怎能叫“过去”?」
    我心头一惊,完全说不出话来。   
    「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叹口气,「爱情对你而言根本不重要。」
    听到她又提到孔雀,我脑子里控制脾气的闸门突然被打开。
    『妳说够了没?可不可以忘了那个无聊的心理测验?』
    苇庭听出我的语气不善,便不再说了。
    我们陷入长长的沉默中。   
    「再见。」
    苇庭打破沉默后,立刻挂上电话。
    我楞了几秒后,狠狠摔掉电话。
    连续两天,我完全不想打电话给苇庭,电话声也没响起。
    第三天我检查一下电话机,发现它没坏,一阵犹豫后决定打电话。
    但只拨了四个号码,便挂上电话,因为很怕又不欢而散。   
    走出房间,绕着院子踱步。
    正当为了如何化解尴尬的处境而伤脑筋时,又想起情人节快到了,
    这次该怎么过节呢?
    越想头越大,便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回头仰望着楼上的房间,脑海里突然灵光乍现。   
    我立刻跑到文具店买了几十张很大的红色卡片纸,起码有一公尺见方。
    回房间后,将这些红色的纸一张张摊在地上弄平。
    拿出铅笔和尺,仔细测量后在纸上划满了网格线;
    再用刀片和剪刀裁成一片片长9公分、宽4公分的小纸片。
    总共九千九百九十九片。
    然后在每张小卡片上写了三个字。   
    过程说来简单,但前前后后共花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
    这七天中,我集中精神做这件事,没打电话给苇庭;
    而她也没打来。
    我一心只想把这件事做好,希望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写完最后一张小卡片后,我颓然躺在地板上,非常疲惫。
    右手握笔的大拇指与中指已经有些红肿,并长了一颗小水泡。
    看着手指上的水泡,我觉得眼皮很重,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电话突然响起,我立刻惊醒,从地板上弹起。
    我知道这么晚只有苇庭会打来,深呼吸一下平复紧张的心情后,
    才接起电话。   
    「说真的。」苇庭说,「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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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03:47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我失恋了。   
    失恋有两层涵义,第一层是指失去恋人;
    更深的一层,是指失去恋爱这件事。
    我想我不仅失去恋人,恐怕也将失去恋爱这件事。   
    苇庭曾告诉我,选羊的人绝不会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
    所以当她说要分手时,大概不会留什么余地。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想尽办法去挽留。   
    苇庭说完再见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一封信。
    信封很大,是A4的size,里面装着我写的那封情书。
    正确地说,是A4的蔡智渊装着标准的柳苇庭里面有娇小的刘玮亭。
    这打消了最后一丝我想复合的希望。   
    收到信的第一个念头:这是报应。
    刘玮亭曾经收到这封信,当她知道只是个误会时,我一定狠狠伤了她。
    如今它绕了一大圈后,又回到我手上,这大概也可以叫因果循环吧。   
    完全确定自己失恋后的一个礼拜内,脑子里尽是苇庭的样子和声音。
    想到可能从此以后再也看不见她的甜美笑容,我便陷入难过的深渊中,
    整个人不断向下沉,而且眼前一片漆黑。
    我任由悲伤的黑色水流将我吞噬,丝毫没有挣扎的念头。
    直到过了那个失恋的“头七”后,我才一点一滴试图振作与抵抗。
    然后又开始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或许是因为我对刘玮亭有很深的愧疚感,所以在苇庭离去后,
    我已经不需要刻意压抑想起刘玮亭的念头时,我又想起刘玮亭。
    我很想知道她在哪里、做什么、过得好不好?
    那些欲望甚至可以盖过想起苇庭时的悲伤。   
    这并不意味着刘玮亭在我心里的份量超过苇庭,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苇庭的离去有点像是亲人的死去,除了面对悲伤走出悲伤外,
    根本无能为力。
    而刘玮亭像是一件未完成的重要的事,只要一天不完成便会卡在心中。
    它是成长过程的一部份,我必须要完成它,生命才能持续向前。   
    为了逃离想起苇庭时的悲伤,我努力检视跟苇庭在一起时的不愉快。
    如果很想忘记一个人却很难做到,就试着去记住她的不好吧。
    虽然这是一种懦弱的想法,但我实在找不出别的方法来让我振作。   
    可是在回忆与苇庭相处的点滴中,除了她到台北之后我们偶有争执外,
    大部分的回忆都是甜美的,一如她的笑容。
    为了要挑剔她的不好,反而更清楚知道她的好,这令我更加痛苦。
    当我想要放弃这种懦弱的想法而改用消极的逃避策略时,
    突然想起我跟她第一次到安平海边看夕阳时,我们的对话:   
    『谢谢妳没拒绝我。』
    「我无法拒绝浪漫呀。」   
    也许苇庭并非接受我,她只是沉溺在情书的浪漫感觉里。
    所以只要我不是差劲的人,她便容易接受我。
    当我们在一起时,虽然我的表现不算好,但也许对她而言,
    每天能在一起谈笑就是浪漫。
    随着分离两地,见面的机会骤减,而她对浪漫的需求却与日俱增,
    因此我在这方面的缺陷便足以致命。   
    或许这样想对她并不公平,但却会让我觉得好过一些。
    起码我不必天天问自己: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一步、到底发生什么事、
    为什么她要离开我?
    这类问题像是泥沼,一旦踏入只会越陷越深。                                                               
    决定要重新过日子后,我把她退回来的情书和那几千张红色小卡片,
    都收进楼上的房间。
    这样我便不会触景伤情,但也不至于完全割舍掉这段回忆。   
    楼上的房间很杂乱,竟然找不出干净的角落来摆东西。
    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我干脆花了两天的时间清理一番。
    把确定不要的杂物丢掉,并把剩下的东西收拾整理好后,
    我便得以一窥这房间的全貌。   
    单人床贴墙靠着,对面的墙上有很大的窗,勉强算是落地窗,
    因为窗台离地板仅约10公分左右。
    拉开窗帘后,躺在床上望向窗外,正对着屋后一棵枝叶茂密的树。
    风起时,树上的枝叶会轻拂着窗户的玻璃,隐约可以听到声音。   
    我听了一会树木的低语,全身很快放松,然后进入梦乡。
    醒来时脸已背对着窗而几乎贴着靠床的墙,而且眼前有一团小黑影。
    戴上眼镜仔细一看,原来在墙上比较偏僻的角落里写了很多字,
    很像几千只黑色的蚂蚁爬在墙上。   
    这些文字像是心情记事,并不像厕所或是风景区的留言那样浅薄。
    墙上的留言是从很深的心底爬出,化为文字,逐字逐句记录在墙上。
    每则留言的字数不一,有的不到十个字,有的将近一百字,
    但最后都一定写上日期。
    留言并未按照日期在墙上规律排列,而且时间间隔也不一定,
    有时三天写一则,有时隔半个多月。
    当初写字的人应该是在想抒发时,便随便找空白处填上心情。   
    由于字写得很小,我大约花了半个小时才将这些留言看完。
    「我要走了。寻找另一面可以陪我一起等待的墙。」
    这是他最后一则留言,时间是我搬进这房子的前一年。   
    我想他一定是个寂寞的人,只能跟墙壁说心事,
    而且这些心事几乎没有快乐的成分。
    或许他在快乐时不习惯留言,但对一口气看完这些留言的我,
    只觉得他很寂寞。
    对于仍陷入苇庭离去的悲伤的我而言,不禁起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我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再看了一眼窗外的树,便离开床找了只笔,
    也在墙上写下:
    「正式告别苇庭,孔雀要学着开屏。」
    然后留下时间。   
    从此只要我无法排解想起苇庭时的悲伤,就在那面墙上写字。
    说也奇怪,只要我留完言,便觉得畅快无比。
    在某种意义上,这面墙像是心灵的厕所,虽然这样比喻有些粗俗。
    渐渐地,留言的时间间距越来越长,留言的理由也跟苇庭越来越无关。   
    我很感激那面墙,它让我能自由地抒发心里的悲伤。
    悲伤这东西在心里积久了并不会发酵成美酒,只会越陈越酸苦。
    只有适时适当的释放,才能走出悲伤。
    我把过去的我留在墙上,重新面对每一天。
    既然无法摆脱孔雀的形象,就当个开屏的孔雀吧。   
    屋外突然响起电铃声,我走出房间,打开院子的门。
    『荣安!』
    我很惊讶,不禁失声叫了出来。
    「同学。」门外的荣安只是一个劲儿的傻笑,说:
    「念我的名字时,请不要放太多的感情。」   
    虽然荣安只是我的大学同学,但我此刻却觉得他像是久别重逢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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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03:51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荣安在外岛当兵,服兵役期间我们只见过两次面。
    其中有一次,我和苇庭还一起请他吃饭。
    我记得荣安拼命讲我的好话,苇庭还直夸他很可爱。   
    荣安退伍后到台北工作,工地在台北火车站附近。
    那是捷运工程的工地,隧道内的温度常高达40度以上。
    还跟苇庭在一起时,曾在找完她而要回台南前,顺道去找他。
    那时跟他在隧道内聊天,温度很高,我们俩都打赤膊。
    他说有机会要请我和苇庭吃饭,只可惜没多久我和苇庭就分手了。   
    『今天怎么有空来?』我问。
    「我现在在新化的工地上班,是南二高的工程。」他说。
    『啊?』我有些惊讶,『你不在台北了吗?』
    「天啊!」他更惊讶,「台北捷运去年就完工了,你不知道吗?」   
    我看着荣安,屈指算了算,原来我跟苇庭分手已经超过一年了。
    『时间过得好快,没想到我已过了一年不问世事的生活。』我说。
    「你在说什么?」荣安睁大眼睛,似乎很疑惑。
    『没事。』我说,『饿不饿?我请你吃宵夜。』
    「好啊。」他说,「可惜你女朋友不在台南,不然就可以一起吃饭。」
    这次轮到我睁大眼睛,没想到荣安还是不改一开口便会说错话的习惯。   
    『我跟她已经……』
    我将一枝笔立在桌上,然后用力吹出一口气,笔掉落到地上。
    「你们吹了吗?」荣安说。
    『嗯。』我点点头。
    「吹了多久?」
    『超过一年了。』
    「为什么会吹?」
    『这要问她。』
    说完后我用力咳嗽几声,想提醒荣安我不想讨论这个话题。   
    「你可以忘掉她吗?」荣安竟然又继续问。
    我瞄了他一眼后,淡淡地说:『应该可以。』
    「这很难喔!」荣安无视我的眼神和语气,「人家常说爱上一个人只要
     一分钟,忘记一个人却要一辈子,所以你要忘掉她的话,恐怕……」
    我捡起地上的笔,将笔尖抵住他的喉咙,说:『恐怕怎样?』
    「不说了。」他哈哈大笑两声后,迅速往后避开,说:「吃宵夜吧。」   
    我随便找了家面摊请荣安吃面,面端来后他说:
    「太寒酸了吧。」
    『我是穷学生,只能请你吃这个。』我说。
    「你还记得班上那个施祥益吧?」
    『当然记得。』我说,『干嘛突然提他?』
    「他现在开了好几家补习班,当上大老板了。」
    『那又如何?』我低头吃面,对这话题丝毫不感兴趣。   
    「你和他都是选孔雀的人,他混得这么好,你还在吃面。」荣安说。
    我没答腔,伸出筷子从荣安的碗里夹出一块肉放进我碗里。
    「你这只混得不好的孔雀在干嘛?」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又伸出筷子再从荣安的碗里夹出一块肉。
    「喂!」荣安双手把碗端开,「再夹就没肉了。」
    『你只要闭嘴我就不夹。』   
    荣安乖乖地闭上嘴巴,低头猛吃面,没一会工夫便把面吃完。
    他吃完面便端起碗喝汤,把碗里的汤喝得ㄧ滴不剩后,
    又开始说起施祥益的种种。
    我无法再从他的碗里夹走任何东西,只好专心吃面,尽量不去理他。   
    其实关于施祥益,我比荣安还清楚,因为他跟我也是研究所同学。
    但自从大学时代的新车兜风事件之后,我便不想跟这个人太靠近。
    施祥益在研究所时期并不用功,只热衷他的补习班事业。
    那时班上常有同学问他:既然想开补习班,为何还要念研究所?
    他总是回答:「我需要高一点的文凭,补习班才容易招生啊!」   
    他毕业后,补习班的事业蒸蒸日上,目前为止开了四家左右。
    曾有同学去他的补习班兼课,但最后受不了他对钱的斤斤计较而离开。
    两年前班上有个同学结婚,他在喜宴现场告诉我说他忘了带钱,
    拜托我先帮他包个两千块红包,我便帮他垫了两千块。
    在那之后,班上陆续又有三个同学结婚,每次他在喜宴现场碰到我,
    总是说:「我还记得欠你两千块喔!不过我又忘了带钱了。」
    虽然我不相信他这个大老板身上连两千块也没,但我始终没回嘴。   
    同学们每次提到施祥益,语气总是充满着羡慕和嫉妒。
    不过我对他丝毫没有羡慕与嫉妒之心,反倒有一种厌恶的感觉。
    我厌恶自己竟然像他一样,都是选孔雀的人。                                                               
    「你没参加施祥益的婚礼吧?」荣安又说,「我有参加喔。」
    『那又如何?』我降低语气的温度,希望荣安不要继续这个话题。
    「你知道吗?他老婆也是选孔雀的人耶!」
    『那又如何?』我的语气快结冰了。
    「或许你也该找个选孔雀的女生……」
    他话没说完,我迅速起身去结帐,再把他从座位上拉起,直接拉回家。
    一路上他只要开口想说话,我便摀住他的嘴巴。   
    『喂。』一进家门,我便说:『你明天还要上班,先回去吧。』
    「新化离台南只要20分钟的车程而已。」
    『那又如何?』话一出口,我才发觉这句话已经是我今晚的口头禅了。
    「我今晚睡这里,明天一早再走。」
    『不方便吧?』
    「你看,我带了牙刷和毛巾。」他得意洋洋地打开背包,
    「还有连内裤也带来了,你别担心。」
    『我才不是担心这个!』   
    「我们很久没见面了,让我住一晚嘛!」
    我想想也对,便说:『你睡楼上的房间。』
    「好耶!」荣安很兴奋,三两下便把上衣脱掉,然后说:
    「我先去洗个澡。」
    『咦?你身材变好了,竟然还有六块腹肌。』我拍拍他的肚子,
    『怎么练的?』   
    「以前在台北跟一个工程师住在一起,睡觉前他都会讲笑话给我听。」
    『那……』我实在不想再说那又如何,便改口:『那又怎样?』
    「他讲的笑话都好好笑喔,让我躺在床上一直笑一直笑,久而久之就
     笑出腹肌了。」
    『胡扯!』
    「你不信吗?」荣安把我拉到床上躺平,「我现在讲个笑话给你听。」   
    「你知道为什么叫霸王别姬吗?那是因为霸王被刘邦包围在垓下后,
     还吟出:力拔山兮气盖世之类的话,虞姬实在看不过去了,便说:
     霸王呀,你别再GGYY了,赶快逃命吧。」荣安边笑边说,
    「这就是霸王别G。」
    我听完后连话都懒得说,翻过身不去理他。
    荣安自觉无趣,拿起换洗衣物走进浴室。   
    随手拿起床边的书,看了几页后,感觉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彷佛回到大学时代跟荣安一起住在宿舍内的时光。
    自从苇庭离开后,我好像再也没有像今晚这么有活力过。
    我心里很高兴荣安的到访,但实在不想承认这点。
    「洗好了。」荣安走出浴室,「我再讲一个笑话让你练练腹肌。」
    我连视线也懒得离开书本。   
    「你知道肾脏不好的人不能吃什么吗?」
    『不知道。』
    「答案是桑椹。因为“桑椹”会“伤肾”啊。」
    『喔。』
    「你怎么老是一点反应也没?这样怎么练腹肌呢?」荣安摇摇头,
    「难道选孔雀的人都没有幽默感吗?」
    『快给我滚到楼上的房间!』我将手上的书丢向他,『我要睡觉了!』   
    荣安心不甘情不愿地爬到楼上的房间,我起身把房门关上。
    还没走回床边,他就敲门说没楼上房间的钥匙。
    我打开房门把钥匙丢给他,顺便说:『别再敲门了。』
    关上门,躺回床上,没多久又听见外面传来「没有棉被啊」的声音。
    我抱着一条棉被,一步步上楼,踢开楼上房间的门,把棉被往床上扔。   
    「这房间不错。」荣安搂着棉被靠躺在床上,看着窗外。
    『快睡吧。』我转身离开。
    「喂!」他叫了我一声。
    『干嘛?』
    「真的吗?」   
    『嗯?』我停下脚步回过头,『真的什么?』
    「你跟柳苇庭真的吹了吗?」荣安转头看着我。
    我叹口气,朝他点了点头。
    他看见我点了头后,没再说什么,视线又转向窗外。
    我说了声晚安,便走下楼梯。   
    爬完最后一个阶梯,听见荣安在楼上说:「我以后会常来这里喔。」
    『干嘛?』我大声回答。
    「多陪陪你啰!」他也大声回话。
    我感觉胸口热热的,一句话也吐不出来。
    花了一点时间平复情绪后,我才开口:『随便你。』   
    但我的声音却细到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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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03:54 PM |只看该作者
《孔雀森林》第三章 YUM


荣安果然常来我这里,一个礼拜甚至会来六天。
    他总是下班后直接过来,隔天要上班时再出门。
    我给了他一副钥匙,让他可以自由出入。
    除了他睡在楼上的房间外,我们的相处模式好像又回到大学时代。   
    坦白说,苇庭离开后,我的日子过得很安静。
    时间在无声无息中流逝,我毫无知觉。
    荣安的到来,让我听见噗通一声,我才察觉时间的存在。
    原来虽然我觉得自己的生命好像停滞不前,但时间还是继续在走的。   
    荣安的生活很规律,从工地下班后的时间全是自己的;
    而我学校方面的事比较繁杂,有时得待在研究室一整晚。
    他很喜欢在我房间闲晃,不过只要我在忙他便不会吵我。
    后来我房间干脆不上锁,随便他来来去去,即使我不在。   
    「要帮你分担房租吗?」荣安问。
    『不用了。』我回答。
    「不行啦!」荣安说,「你先试着从对我斤斤计较每一分钱开始,然后
     慢慢推广到其它方面,这样你才能算是选孔雀的人。」
    我二话不说,举脚便踹。   
    荣安常常想在深夜拉我去一家Pub,但我总是推辞不去。
    有次实在拗不过他,便让他拉了去。
    那是一家叫Yum的店,开在台南运河附近的巷弄里面。
    白色的招牌黑色的字,在深夜寂静的运河边,还是满显眼的。   
    荣安拉着我推门走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店内的装潢时,
    他便朝吧台内的女子打招呼:「小云,我带个朋友过来。」
    她的视线稍微离开手中的摇酒器,然后点头微笑说:「欢迎。」
    几个坐在吧台边的男子侧身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充满了打量的味道。
    我有些不自在,勉强挤了个微笑后,便拉着荣安赶紧找位置坐下。   
    吧台是一般的马蹄型,中间大概可坐七个人左右;
    左右两侧很小,各只有两个位置。
    吧台中间已经坐满了人,我和荣安只好在靠店内的左侧坐下。
    『你常来?』一坐定后,我轻声问荣安。
    「对啊。」他回答。   
    吧台内的女子正将摇酒器内的液体倒入杯子,边倒边说:
    「你有一阵子没来啰。」
    「是啊。」荣安回答得很爽快。
    她离我们有三步距离,而且视线并没有朝向我们,于是我对他说:
    『人家不是在跟你说话。』
    她好像听到我的话,转头朝向我,笑了笑、点点头。
    「你看吧。」荣安说,「她是在跟我说话。」   
    店内弥漫着钢琴旋律,我四处打量,发现角落有钢琴,不过没人弹奏。
    原来钢琴声是从音响传出来的,可见这家店的音响设备很好。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的耳朵不好。
    店内摆了八张桌子,三桌坐了人,有五张空桌。
    除了吧台内那个女调酒师外,还有一个年纪20岁左右的女侍者。
    吧台后方垂了条蓝色帘幕,掀开后里面应该是简单的厨房。
    「喝点什么?」
    叫小云的女调酒师走到我们跟前,亲切地询问。   
    「我要 Vodka Lime!」荣安大声回答。
    感觉在Pub这种地方点酒时,应该要用低沉的嗓音念出酒名才对,
    可是荣安的语调好像是小孩子在讨汽水喝,而且发音也不标准。
    「好。」小云转向我,「你呢?」
    『有咖啡吗?』我说。
    「点什么咖啡!」荣安用手肘顶了顶我,「你要点酒!」
    如果不是小云在场,我一定顶回去,但现在只好拿起酒单端详。
    『Gin Tonic。』我说。   
    小云走后,我立刻也顶了荣安,然后说:『干嘛要点酒?』
    「你要喝点酒,这样才能治疗失恋的创伤。」他哈哈大笑,
    「而且点酒就是碘酒,碘酒可以消毒治疗啊。」
    正想给他一拳时,小云又带着微笑走过来。   
    她在荣安的杯子里倒入伏特加、莱姆汁,放了个柠檬角;
    在我的杯子倒入琴酒、通宁水,然后加了片柠檬。
    「你最近很忙吗?」她问。
    「是啊。」荣安端起酒杯。   
    「这是我大学同学。」荣安指着我,「现在念博士班,是高材生喔。」
    他的声音不算小,吧台边又有几个人转过头来,眼神似乎不以为然。
    「幸会。」
    小云微微一笑,我则有些尴尬。
    「我前阵子都在照顾他,所以就没来了。」他又说。
    「是吗?」她看了看我,眼神含着笑。
    我很想踹荣安一脚。   
    「刚刚有客人问了我一个很有趣的心理测验,我也想问问你们。」
    小云放下手边的东西,似乎准备开始闲聊,然后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我心头一惊,放下酒杯。                                                               
    「狗!」荣安又大声回答。
    「这里面没有狗呀。」小云摇摇头。
    「我不管,我就是要选狗。」
    「哪有这样的,你赖皮。」小云笑着说。
    我则一句也不吭。   
    「你呢?」小云将头转向我,「选哪种动物?」
    『孔雀。』
    我的语气很淡漠,刚才应该用这种语气点酒才会显得性格。
    她微微一楞,然后说:「你们知道这几种动物的代表意义吗?」
    「知道啊。」荣安笑了笑,「我们大学时代就玩过了。」
    「这样就不好玩了。」小云的语气有些失望,但随即又笑着说,
    「那你们猜猜看我选什么?猜中的话我请客。」   
    「你一定选羊。」荣安说。
    「猜错了。」小云摇摇头,然后目光朝向我。
    『妳应该是选马。』我说。
    「你的酒我请。」小云笑得很开心。
    『谢谢。』我说,『对选孔雀的我而言,非常受用。』   
    「妳为什么选马?」荣安问。
    「我喜欢自由自在、想去哪就去哪,只有马才能带着我四处游荡。」
    小云说,「你呢?为什么选狗?」
    「狗最忠实啊,永远不会离开我。」荣安回答。
    「可是选项里面没有狗呀。」小云说,「如果没有狗,你要选什么?」
    「我一定要选狗啊!」荣安大声抗议。
    「好。」小云笑着说,「我放弃跟你沟通了。」   
    他们对谈时,我只是在一旁静静喝酒,因为我不喜欢这个话题。
    小云将脸转向我,应该是想问我为什么选孔雀,我打算随便编个答案。
    「你为什么要点Gin Tonic?」她问。
    『因为……』话刚出口,我才发觉问题不对,『Gin Tonic?』
    「嗯。」她点点头,「我问的是,你为什么点Gin Tonic?」
    我被预料外的问题吓了一跳,楞了半晌,久久答不出话。   
    「Gin Tonic通常是女人点的酒。」她看我不说话,便又开口说:
    「而且是寂寞的女人哦。」
    『是吗?』我很疑惑。
    「难道你没听过:点一杯琴通尼,表示她寂寞?」
    『没有。』我摇摇头。
    「其实我觉得大多数点琴通尼的人,只是因为这名字的英文好念。」
    她笑着说,「你也是吧?」   
    我丝毫不觉得她有挖苦或取笑的意思,反而觉得很好笑,便笑了一笑,
    然后说:『没错。我英文不好,怕丢脸。』
    小云听完后也笑得很开心。
    不知道是酒精的缘故还是小云给人的感觉,我觉得心头暖暖的,
    全身不自觉放松。   
    小云去招呼其它的客人了,荣安则开始跟我说起他们认识的经过。
    原来他第一次来这里跟小云聊天时,竟发现他的同袍就是小云的哥哥。
    『这么巧?』我说。
    「对啊。」荣安随口回答,好像不觉得这种际遇有多了不起,
    「后来我就常来了,偶尔也会带同事来。」
    『喔。』
    我应了一声,端起酒杯后才发觉酒已经没了。   
    荣安又点了一杯Vodka Lime,我因为心情很好,也跟着要了一杯。
    我和他边喝边聊,小云不忙时也会过来一起聊天。
    小云虽然健谈,但话并不多,而且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是朋友之间那种亲切的笑,而非老板与顾客之间那种应酬的笑。   
    望了望坐在吧台中央的那几位男士,他们正努力找话题,
    或是持续某个话题以便能跟小云聊天。
    在生物界里,雄性为了吸引雌性的注意,总是会炫耀自己。
    人类也是一样,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一旦碰到喜欢的异性,
    言谈举止间的炫耀是藏不住的。
    我偷偷打量小云,发觉她真的很迷人,难怪那些男士会喜欢她;
    也难怪我刚走进这里时,会看到他们警戒而紧张的神情。   
    我和荣安越坐越晚,直到吧台边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这时才惊觉他并不像我一样,他一早还得去工地上班。
    『该走了。』我说,『不好意思,忘了注意时间。』
    「没关系啦。」荣安说,「你喜欢的话,坐多晚都行。」
    『还是走吧。』我站起身。   
    荣安要先上个洗手间,我便在吧台边等他。
    小云似乎没事做了,顺手整理吧台的动作看起来很惬意。
    当她将吧台上最后一个烟灰缸收好时,说:「为什么你会猜我选马?」
    『随便猜的。』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你运气不错。」
    『是啊。』
    我微微一笑,她也微笑相对。   
    没了荣安,我觉得与小云独处时有些不自在,便拿起吧台上的酒单,
    读读上面的英文字打发时间。
    「很辛苦吧?」小云说。
    『嗯?』我没听懂,视线离开酒单转向她。
    「当一个选孔雀却又不像选孔雀的人。」   
    我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半句。
    因为我突然觉得今晚喝进肚子里的所有酒精,好像同时燃烧。   
    一直到荣安走过来,我体内的酒精都还未燃烧殆尽。
    「要记得喔!」荣安对她说:「我这个朋友可是高材生呢。」
    听到他这么说,我的体温瞬间回复正常,拉着他便走。
    当我右手拉着荣安、左手推开店门时,听到小云在背后说:
    「Someone wants a Gin Tonic. It means someone's lonely.」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只见小云淡淡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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