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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如果不是到美国留学,我想自己现在依然还过着堕落的小公主的生活。
出国前,妈妈曾经要教我如何做饭,但被我一口拒绝了。我当时很狂妄的回复她“傻子都会做饭。”现在想想,我真是连傻子都不如啊。
想不到,我到美国第一次流泪竟是为了做饭。刚到美国时,正值学校放暑假,学校餐厅晚上不营业,无奈之下,我只好拿出妈妈放在我行李箱里的小电饭煲。
打开说明书,东按按西碰碰,又不知放多少水,加多少米。想起妈妈以前告诉我,将手掌放在米上面,水没过手掌上就可以了。
可是,哎,理论与实际真是差距太远了。我的电饭煲实在太小,我的手掌根本就不能放到锅里。
随便吧,水少就做干饭,水多就煮粥。
熟了就行了。先填包肚子再说。 就连这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我都还无法解决. 不知是电饭煲不适合美国电压还是我的操作有问题,5个小时过去了,米还是那米,既没有变成干饭也没变成粥.郁闷啊!
没有饭吃,吃点菜也好啊.从超市买的几根胡箩卜也不直到怎么做才好.有了萝卜才想到没有菜刀.哎!
拿来削铅笔的小刀,我切,我剁啊,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啊, 那两根可怜的萝卜终于被我给分尸了,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啊.
地上,桌上到处都是.还讲究什么呢? 捡起来吃呗,煮了一锅水,把萝卜倒下去.烫了汤,撒了点盐.那叫个难吃啊.
我当时还觉得自己特壮烈,上甘岭也不过如此吧.我蹲在电饭煲前,手里拿着烫熟的萝卜,眼泪就不停的流. “我为什么要来这个破美国,过着这种悲惨的生活.”
心里那个委屈啊.
第二天,我就中午到学校餐厅买了两个三明治,我中午吃一个,晚上吃一个.我不做饭会死啊?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中国胃实在受不了三明治的长期折磨啊,那个消化不良啊还便秘了(外州,不在纽约,很少中餐).
不行啊,没有办法.我到师哥师姐家去蹭饭.一人做一道菜也挺有意思的.师哥问我会做什么.我想了一下,蛋炒饭傻子都会吧.
哎,我真是不如傻子啊. 傻子看到我做的蛋炒饭,估计都要流泪啊.
师哥给我拿了点剩饭不太多.我想有7个人.怎么也要一人一个蛋吧.打7个蛋.
下一个问题就是先炒蛋还是先炒饭呢?
就好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一样困扰着我.我极力搜索着妈妈做蛋炒饭的图片.模糊的记忆里,好像是应该先炒饭的.
我将冷饭倒在锅里炒了炒,然后将7个蛋的蛋液倒入锅中,啥时间,蛋液覆盖了米饭,就如洪水淹没了房屋一般.
而且我炒饭时没有放油,底层的蛋液黏在了锅底,上层的蛋液与米饭混作一团,慢慢的,底层飘出了糊味,上层的蛋液依然是蛋液,没有变成蛋花.
总之,在翻江倒海的运作之后就变成了一团稀稠而富有焦味的蛋米糊.师哥看到我的杰作后,无语. 问了一句”你还会做什么?”
我认为在学校近2年的时间没有男生追求过我,原因可能就来自于那一次失败的蛋炒饭.呵呵.
在一次又一次的惨痛经历之后,我决定学习做饭. “进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才是现代女子的典范.
虽然有几次,我的厨房差一点就失火了,但幸而灶爷爷保佑,一切还算平安.
来美国近三年的时间,我的厨艺是大有进步,不是我自己吹嘘,有朋友和同事鉴定过.
如今,小女子不仅能做菜,还会包饺子,包子,煲汤,炖补品(银耳).
我将自己做菜的照片发给妈妈看,她都感动得流泪,说即使我在美国什么都没有学会,能做饭,自己吃饱,出趟国也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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