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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商家使用不符合规定磅秤欺骗顾客 罚款从5千令吉调高至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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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3 05:32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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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今日提呈修正1972年磅秤及测量法令,以重罚使用不符合规定磅秤的商家;若以假磅秤欺骗顾客,罚款从5000令吉提高至5万令吉。

修正桉也阐明,使用未经当局批准的磅秤者最高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4万令吉。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今日提呈2017年磅秤及测量法桉,并寻求在本次下议院议会通过。

修正桉也调高第14B条文的多项罚款,第14B(6)条文阐明,使用未被当局批准、获得当局盖印及审核的磅秤,触法者面对的最高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4万令吉;原本列明的监禁刑罚不超过3年照旧。

根据修正桉第16条文,使用没有归零磅秤过失,罚款从4000令吉提高至不超过4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当局也会充公磅秤。

此外,修正桉新增第28(3)条文,任何人若拥有虚假磅秤的文件却知情不报,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4年,或两者兼施。

小贩所使用的塑料转针磅秤都会经过当局检查及发出校准贴纸,磅秤每年都必须接受检查和校准一次,加上安全丝后,商家或小贩难以在磅秤上动手脚欺骗消费者。

新闻转载自: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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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舌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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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3 09:05 PM |只看该作者
严厉惩罚也无用。。。
反正都没有官员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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