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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2岁男被控强姦6岁女判无罪 法官:年纪太小不懂事 [打印本页]

作者: sheenkai    时间: 2017-9-23 11:52 AM
标题: 12岁男被控强姦6岁女判无罪 法官:年纪太小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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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12岁男孩在悉尼北滩一所小学强姦了一名6岁女孩,但强姦指控遭驳回,因法庭判定,他们年纪太小,不懂自己做错事了。

根据《澳洲新闻网》报导,治安法官霍格(Jeffrey Hogg)驳回了针对「男孩A」的两项强姦指控,和针对「男孩B」的一项强姦指控,勒令警方支付近7万令吉的诉讼费用。

霍格驳回最严重的指控后,检察长办公室(Office for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选择撤销对男孩A的四项强暴猥褻16岁以下未成年人指控,以及对男孩B的三项强暴猥褻16岁以下未成年人指控。

霍格还勒令警方为男孩A支付1万1315澳元(约3万7000令吉)诉讼费用,为男孩B支付9746澳元(约3万2000令吉)诉讼费用。

这两名现年13岁的男孩都不承认於去年6月24日上午8点到7月1日下午4点之间,在厕所分三次性侵小女孩的罪名。

男孩A也不承认在6月24日到7月1日之间独自强姦女孩的指控,以及在8月16日再次性侵女孩的指控。

6岁女孩將这件事告诉了学校里的其他人,父母接到通知后,这些行为才被曝光,教育厅也向警方报警。

警方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调查,於去年9月在车士活(Chatswood)警局逮捕了这两名男孩。

去年12月,最高法院对「RP v The Queen」案例下达了判决。根据普通法,14岁以下儿童被认为缺乏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这一概念在法律上被称为「doli incapax(不应负责)」。

检方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儿童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不是淘气或顽皮的行为。

新州警方需要在10月17日之前支付两名男孩的诉讼费用。
作者: denon    时间: 2017-9-23 04:10 PM
那以后父母是不是可以这样教小孩 :你要杀人放火、打枪强奸等,请尽快在在12岁前通通做一遍,因为有“不懂事”这块免死金牌!
作者: denon    时间: 2017-9-23 04:11 PM
还有一个原因,被强奸的不是他女儿!!!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9-24 10:07 PM
如果是法官的女儿,
他会这样判吗?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9-24 10:08 PM
真的是荒谬之极的判决!
作者: ranth    时间: 2017-9-25 12:56 PM
真的确认他们不懂?
作者: WixonTan    时间: 2017-9-26 09:25 AM
父母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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