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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官开恩当庭释放9名国旗泳裤男!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10-6 02:57 PM
标题: 法官开恩当庭释放9名国旗泳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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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於雪邦赛车场观看 F1赛事时,脱光衣服露出我国国旗辉煌条纹内裤的9名澳洲男子今日在骚扰公众罪名下被控上庭,他们俯首认罪,惟案情最终出现大转变,法官最终基於9名被告年纪尚轻及延扣了四天,加上不了解大马的文化及国情,因此当庭释放他们。

法官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73(a) 条文释放他们,只是警告了事。

9名被告年龄介於25岁至29岁。他们是杰克沃克(26岁, 澳洲国防革新顾问)丶次被告阿当(26岁,医生)丶第三被告柏兰登(26岁,会计策略经理)丶第四被告艾华特(服装公司总经理)丶第五被告汤姆斯克莱(建筑业高级工程师)丶第六被告汤姆斯詹姆斯(28岁,公司营运总监)丶第七被告迪莫狄威廉(27岁,工程系学生)丶第八被告詹姆斯丹尼尔(27岁,产业发展商)丶第九被告尼克斯威廉(27岁,市场执行员)。

控状指被告於2016年10月2日下午5时左右,在雪邦国际赛车场公共场合, 露出我国国旗辉煌条纹泳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290(公众骚乱)条文。若罪成,可面临最高400令吉罚款。

面对上述控状,9名被告承认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依斯甘达建议法官给予被告相等的判罚。

9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在求情时指,被告在事发时穿的是泳裤,而不是媒体所报道的内裤。

他说,本案的所有被告有正当的职业,大部分也身兼海滩救生员,穿泳裤在他们的国家(澳洲)是很平常的事。

“他们(被告)并不晓得在马来西亚公共场合穿印有国旗的泳裤是一项罪行,因为在他们的国家,这是一种爱国表现。”

他指出,无论如何,9名被告也为自己的行为写下了道歉信,向大马人民道歉。

法官哈里山最终基於9名被告年纪尚轻及延扣了四天,加上不了解大马国情,因此当庭释放他们。








被告在法庭宣读的悔过书。

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作者: moon0523    时间: 2016-10-6 03:20 PM
泳裤 内裤 只在一线之间
作者: Nick1343    时间: 2016-10-6 03:47 PM
是不是该把该“内裤”or“泳裤”的制造商也找出来叻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10-6 04:09 PM
礼尚往来,能不能请泳裤制造商,
也出一款澳洲国旗的泳裤,让大家买来穿?
然后,一起举行澳洲国旗升旗礼。。。
作者: 天上的云在飘啊    时间: 2016-10-6 04:26 PM
都是高材生,还身兼高职位的经理级。。怎么还说尚年轻呢?!
作者: h@n    时间: 2016-10-6 04:34 PM
各个身怀不单纯的职业。。。太崇高了
作者: sinleeckk    时间: 2016-10-6 05:13 PM
内幕很可怕的。。。。。。。。。
作者: Alt    时间: 2016-10-6 06:50 PM
这次糗大了,个人是觉得没什么,你爱穿什么穿什么,不过当家认为布太少很禽兽也是没有便
作者: seed7071    时间: 2016-10-6 07:28 PM
澳洲国防革新顾问
作者: caesarlcy    时间: 2016-10-7 12:33 PM
罪成罚款最高400,请律师可能不止这个钱了。其实我个人实在觉得没什么这样也犯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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