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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年近30歲,在事發的快餐店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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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5 03:55 PM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20160525-02.PNG

(柔佛‧新山25日訊)女子在新山茂奧斯汀漢堡快餐店廁所險被強姦一案,嫌犯已於昨晚落網,新山南區警區主任蘇萊曼證實,嫌犯為該快餐店兼職員工。
蘇萊曼今午透過手機通訊軟體Whatsapp回覆媒體,嫌犯年近30歲,於昨晚10時35分在其工作,也就是事發的快餐店被捕。
蘇萊曼表示,由於嫌犯強姦未遂,無法構成強姦罪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3(蓄意傷人)條文和刑事法典第354(非禮)條文調查此案。

受害女子是於上週五(20日)上午6時許,在廁所外整理儀容時,遭一名男子強擄進殘疾人士洗手間,並被按壓在地,企圖施暴。
受害女子劇烈反抗掙扎,男子卻毆打並抓她的頭部往地上撞擊,企圖讓她暈倒。所幸受害人找到機會呼救,及時獲得友人相助,得以保住清白。
(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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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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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8:08 PM |只看该作者
不要去麦当劳了,boycott它们,给美国总公司知道,他们请什么鬼员工,什么都敢做!真是色胆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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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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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1:46 PM |只看该作者
企图强奸不算一条罪名吗 ? 非礼和企图知道差别多大吗 ?
还有经理呢 ? 包庇嫌犯无罪吗 ?
王法何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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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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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2:09 PM |只看该作者

包庇犯人的经理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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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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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5-26 11:48 AM |只看该作者
经理还包庇。。。真的是。。。。。无言。。

问题是,强奸未遂不成立,改空 伤人罪,最多罚款几百或千几就 SETTLE .. 那么嫌犯如果忽然有一天再兽性大发 强奸成功 并至伤 受害人够力够力。。。  而无法认出嫌犯, 那么不是要等到  第几个 受害人后直到抓到才算 定罪?   那么要有几个女性受害人 后才能抓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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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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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1:21 AM |只看该作者
怎么感觉越来越不安全,上个厕所都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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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1:10 AM |只看该作者
由於嫌犯強姦未遂,無法構成強姦罪名...
换一种说法就是,如果要杀人要确保那个人死不了,那你就不会被判谋杀,而是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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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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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5-26 10:53 AM |只看该作者
打电话给你 发表于 2016-5-26 09:29 AM
马国你还想怎样。。

找马国明来问下马国明天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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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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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9:29 AM |只看该作者
马国你还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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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姐的素颜比你的浓妆还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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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9:09 AM |只看该作者
包庇犯人的经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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