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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集被“王牌大律师”受害者资料 [打印本页]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4 06:57 PM
标题: 收集被“王牌大律师”受害者资料
请各位受害者到此留言
请您们提供一下资料

会员ID:
款项:
汇款证明图


接着,请把以下资料email到buynsell.validation@jbtalks.cc以索取骗子资料。
会员ID:
真实姓名:
款项:
汇款截图或者Bank In Slip 附件:

请务必附上Bank In附件证明才能成功索取资料。
资料将会通过电邮发送给你们。

请给予负责人时间审核大家的资料


呼吁各位受害者,请在索取骗子资料后到警察局报案,
然后带着这些资料到 贸销部 提出诉讼
贸销部链接: http://ttpm.kpdnkk.gov.my/
更多详情请询问贸销部职员

或者可到得知 IPD SKUDAI 警局7 楼有专门处理网络欺骗的部门

在下突然想到,因为大家都要去报案,都会有报案纸
可能也会去银行一趟对吗?

如果有去银行的话可能您们可以告诉银行职员或比较上头的负责人让他们知道这是骗子的银行户口
看看他们是否能冻结他人户口一面再还受害者汇款给他人

本人不知道这样是否能行同,但是希望你们可以试试,大家互相帮助



谢谢


目前收集了 RM26741.21
作者: 美女的化身    时间: 2014-5-14 07:27 PM
完蛋了 我的钱应该拿不回来了 我的bank slip丢掉了……………
作者: be-life    时间: 2014-5-14 07:28 PM
他真的是骗子吗???
糟了!
作者: evilrocker92    时间: 2014-5-14 07:30 PM
会员ID:evilrocker92
款项:RM1221.79


作者: 若薇    时间: 2014-5-14 07:31 PM
我也是受害者,可以留言??(
作者: ronald-fizher    时间: 2014-5-14 07:34 PM
直接e-mail吧~~~
buynsell.validation@jbtalks.cc
作者: june1104    时间: 2014-5-14 07:42 PM
又是淘宝代购的骗子吗???
之前那个乐淘淘骗案都没有解决,现在又来,
真心希望jbtalk可以更加强申请卖家资格的条件,
努力想出减少骗案的方法,
要是以后jbtalk变成骗子行骗的平台,那我们这些卖家也再也对你们的网站没有信心了!
请将卖场条例管好!谢谢
作者: evang0414    时间: 2014-5-14 07:4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4 07:51 PM
若薇 发表于 2014-5-14 07:31 PM
我也是受害者,可以留言??(

您是小助手没被骗到钱吧?

如果是骗了你工钱的话这个我们可能就没办法帮助您

但也很详细您站出来帮助受害者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4 07:51 PM
美女的化身 发表于 2014-5-14 07:27 PM
完蛋了 我的钱应该拿不回来了 我的bank slip丢掉了……………

请电邮到
buynsell.validation@jbtalks.cc

我们尽量帮助您看怎样协调
作者: 若薇    时间: 2014-5-14 08:05 PM
卖场管理员 发表于 2014-5-14 07:51 AM
您是小助手没被骗到钱吧?

如果是骗了你工钱的话这个我们可能就没办法帮助您

有咯,我也有下单咯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4 08:10 PM
若薇 发表于 2014-5-14 08:05 PM
有咯,我也有下单咯

这样的话就一同留下资料吧

电邮给我们,请问您只是通过网络 interview 而已吗?

没到过他们 office 或是见过他本人?

作者: 若薇    时间: 2014-5-14 08:12 PM
卖场管理员 发表于 2014-5-14 08:10 AM
这样的话就一同留下资料吧

电邮给我们,请问您只是通过网络 interview 而已吗?

好的,明天给你,我没有看过他咯
作者: 韦延    时间: 2014-5-14 08:16 PM
会员ID:韦延
款项:(订单1)RM432.81 + RM45 + (订单2)RM73.84 = RM551.65
订单一汇款证明 订单二汇款证明

作者: 风琳    时间: 2014-5-14 08:19 PM
站长,我email给你了。
作者: sHaRoN_1121    时间: 2014-5-14 08:28 PM
我的是maybank。RM1100。我汇进他主页的那个户口。
作者: 韦延    时间: 2014-5-14 08:28 PM
管理员,请问现在是肯定他是骗子了吗?因为我的第一个订单包裹是可以track到tracking number的,但是很久了我都还没有收到,追踪进度目前是清关完毕。但是第二个单子就还没有给我单号。很希望他不是 >< 那就算报警了也没有办法拿回钱了对吗?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4 08:34 PM
韦延 发表于 2014-5-14 08:28 PM
管理员,请问现在是肯定他是骗子了吗?因为我的第一个订单包裹是可以track到tracking number的,但是很久了 ...

如果不是骗子应该解决问题了
昨天到现在的问题
而且这问题不是昨天才开始的

还有没有办法拿回钱我就不确定了
但是您可以尝试我电邮给您的方法

如果有办法冻结他的bank钱又没被拿走的话
说不定有机会可以拿回
作者: xiiao鱼    时间: 2014-5-14 08:41 PM
Reference Number : 406608757
Transaction Status : Successful
Transaction Date Time : 12-May-2014 20:35:19 PM
Transfer From : 7601681405
Account Type : Savings Account-i
Transfer To : 7053457996
Beneficiary Name : CHIM MAN KIT
Amount : RM1,500.00
Recipient Reference : fish

NAME:CHIA WAN YI


作者: ╬KuM|ヅ狂爷╬    时间: 2014-5-14 08:54 PM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了
作者: 1哥    时间: 2014-5-14 09:16 PM
不是吧 我的1500++ 的货 ............ 惨了惨了
这次头都大了
作者: 熊嫂    时间: 2014-5-14 09:20 PM
june1104 发表于 2014-5-14 07:42 PM
又是淘宝代购的骗子吗???
之前那个乐淘淘骗案都没有解决,现在又来,
真心希望jbtalk可以更加强申请卖 ...

Jbtalks做这个认证卖家制度出来还不好啊
换做别的地方,没有认证卖家制度的,你什么屁资料都拿不到
问天不应,问地不灵,去报警都不知道要怎样报

而且有没有想过,认证卖家制度本来就是认证资料的,
沒有講JBT可以擔保這個人不是骗子
也沒有講如果這個人是騙子JBT就可以幫我们抓他
做么那么多人来靠北骂他们

不要说我说风凉话,我在Jbtalks也被骗几次了,数一数也差不多十千了
要怪就怪骗子抓住我们贪便宜的弱点
要怪就怪马来西亚没有针对这一类案件的立案标准
作者: 粉红涩    时间: 2014-5-14 10:01 PM
会员ID:粉红涩
款项:RM260

*我不会放照片不好意思,详细资料我已经email你了谢谢
作者: 美女的化身    时间: 2014-5-14 10:24 PM
卖场管理员 发表于 2014-5-14 07:51 PM
请电邮到

我不太会用email 可以加我的wechat吗?
Crystal_An_IV
017-7981260
作者: J¤???    时间: 2014-5-14 11:00 PM
充值,被骗了 rm1000

[2014年5月13日 14:58] JoYcE Lam:

Amount: RM1,000.00  Status: Successful
Reference number: 2026153030
Transaction date: 13 May 2014
Transaction time: 14:59:01

To 3rd Party Account Number: 112028217809
Account Holder Name: GOH AH CHOON
Effective date: Today
Recipient reference: taobi
作者: Shengie    时间: 2014-5-14 11:03 PM
Open 3rd Party Transfer
Reprinted on 14 May 2014 23:02:09

Note: This receipt is computer generated and no signature is required.


Status: Successful
Reference number: 2022447917
Transaction date: 07 May 2014 14:16:50

Amount: RM180.00

From Account: 102175026803

Account Holder Name : CHIM MAN KIT
------------------------------------------------------------------------------------------------------------------------
Open Interbank
Reprinted on 14 May 2014 23:03:28

Note: This receipt is computer generated and no signature is required.


Status: Successful
Reference number: 2026081084
Transaction date: 13 May 2014 12:27:26

Amount: RM7.90

From Account: 102175026803

Beneficiary Name : CHIM MAN KIT
Receiving Bank : PUBLIC BANK
Beneficiary Account Number : 4619671506

作者: wivien    时间: 2014-5-14 11:04 PM
我已经电邮了。。这次真的是欲哭无泪了。。不懂怎样跟人家交代
作者: fashionzon    时间: 2014-5-14 11:18 PM
email 给你了
作者: 美女的化身    时间: 2014-5-14 11:19 PM
谢天谢地 我的bank slip还在
作者: 皮勒克^^    时间: 2014-5-14 11:55 PM
会员ID:皮勒克^^
款项:RM61
汇款证明图

[img]%5BURL=https://imageshack.com/i/n8r64tj%5D[/URL][/img]


拿得回来吗 我只是学生而已 这是我的零用钱啊.......
作者: 空白的记忆    时间: 2014-5-15 03:08 AM
管理员 我已经email给你了~~
作者: ronald-fizher    时间: 2014-5-15 03:32 AM
卖场管理员你好~~~

你所建议的方式可以试试(若和银行职员有很好的人脉)

以前我试过打电话+电邮当天过账转别的银行当天阻止。。。客服人员最多给你报案编号就叫你等7天给你答复。以我的经历,他们是等过到对方的户口再转出来加上他们的工作效率(有限公司)何况不是几百万他们也不怎么会理会。。。打去。e mail 打去 email. 3天等7天在等12天 老千老早就提钱出来了哦。。。还等。和你打太极,电话线转来转去。 最后来的答案是对方户口金额不够无法领回。。。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10:04 AM
ronald-fizher 发表于 2014-5-15 03:32 AM
卖场管理员你好~~~

你所建议的方式可以试试(若和银行职员有很好的人脉)

我们正好缺乏这样的人

所以只好呼吁受害者们,有报案的,有要去银行的

都可以一同向该银行提出这个人的问题

看看是否受理
作者: J¤???    时间: 2014-5-15 10:21 AM
管理员 email了

作者: miao_miao88    时间: 2014-5-15 10:27 AM
汇款单已经发去你的email.

会员ID: miao_miao88
真实姓名: Koh Soo Won
款项: rm164.10
订单资料: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 ... li=1#gid=1670852144

JBT 站长, 之前我和‘大眼睛代购’ (jbt id: bigeye) (真名:Yew Chu Yee) 代购一半也是跑路了!最后买了700多块的货剩两百多拿不回。http://www.jbtalks.cc/forum.php? ... e=478#pid1198816699  那个我当自己买个教训。

现在又来一单。。真的太令人崩溃了!

作者: 花神紫苏    时间: 2014-5-15 10:35 AM
又来一个....这种人真噁心....
作者: miao_miao88    时间: 2014-5-15 10:42 AM
站长不能公开他的IC 号码吗?受害者要卖家资料还要申请的?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11:00 AM
miao_miao88 发表于 2014-5-15 10:42 AM
站长不能公开他的IC 号码吗?受害者要卖家资料还要申请的?

您好
不能公开不好意思

请通过电邮索取
作者: chen123    时间: 2014-5-15 11:12 AM
你好,我上个星期已经汇款给他

我的货好像都超不多全在仓库,听说还有一个还没收到还是怎样的
所以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这是我之前汇款过去给这个卖家的资料




作者: chen123    时间: 2014-5-15 11:13 AM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11:27 AM
Gg. .. rm 650.59
I email alr. .. can give me confirmation ?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11:29 AM
有办法拿回?我电邮了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11:36 AM
可以给点反应吗?管理员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11:46 AM
我要去报警啊,你们又不给效率== please....哎,真衰
作者: vennes    时间: 2014-5-15 11:49 AM
DominicPang 发表于 2014-5-15 11:36 AM
可以给点反应吗?管理员

管理员也是人啊

人家也需要时间吃饭休息啊

不能 expect 人家马上给你反应吧?

而且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受骗,一个人需要资料吧?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12:05 PM
不是唯一?== so 要唯一是我中招才可以催下效率?不是冒犯,别误会,只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12:43 PM
卖场管理员 发表于 2014-5-15 11:00 AM
您好
不能公开不好意思

到了这个时候,站长还在维护骗子。别说别个论坛的淘宝骗子,单单在jbtalks发生的就有淘淘乐,小丸子淘宝,logistic。。。等等的,请问哪一次有人拿得回被骗的钱?哪一次站长公布了骗子资料?既然他敢骗,站长就应该敢把他的资料公布出来,试问你保护了骗子,你有想过那些被骗钱的受害者吗?你所谓的采取行动,哪一次成功帮助受害者拿回骗款了?这件事相信过不久就没人知道了,等多1,2个月,骗子又继续回来骗了。真的需要感谢jbtalks站长。
作者: beebee_networks    时间: 2014-5-15 01:03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12:43 PM
到了这个时候,站长还在维护骗子。别说别个论坛的淘宝骗子,单单在jbtalks发生的就有淘淘乐,小丸子淘宝, ...

看好情况在说人吧你
人家说不公开骗子资料是因为担心骗子会反过来告发

到时候告发的可能就不只是 jbtalks 而已,受害者也有可能遭殃
到那时候时候不要说骗子是错的

就算是骗子错,这样公开他人资料错的都有可能变对的

如果 jbtalks 要袒护骗子的话更本不需要做那么多东西,更本不需要帮助我们这些受害者
何必还开一个帖子来收集受害者资料,何必还要提供受害者骗子的资料?

不要只站在你自己的角度看人家的东西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1:10 PM
beebee_networks 发表于 2014-5-15 01:03 PM
看好情况在说人吧你
人家说不公开骗子资料是因为担心骗子会反过来告发

上一次的淘宝骗案里,我也被骗了,然后也和每个人一样去报案等等,他们所教的程序我都做完了,结果是什么?我拿回钱了?
你说骗子反过来告发,如果他们上法庭,吃亏的肯定是他们,问题是jbtalks都没胆量告这些骗子上法庭,只是告诉我们怎样做怎样做罢了,当有用吗?

ps:我说话的语气可能激动了点,当如果当你也被骗过,你就能了解为什么会生气了。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01:16 PM
我想问问,可以在面子书帮忙他宣传的?会犯法吗?
作者: beebee_networks    时间: 2014-5-15 01:22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1:10 PM
上一次的淘宝骗案里,我也被骗了,然后也和每个人一样去报案等等,他们所教的程序我都做完了,结果是什么 ...

我也曾经受骗

但是你只站在你自己的立场想东西,更本没有为其他人想过
只想到人家的错,人家应该要怎么去帮着你

就说上法庭,法庭不会那两件事来一起审
基本上就算骗子真的被告上了法庭,他返回来告发资料公开
看来就是找人陪葬

jbtalks 没胆量,那你叫所有受害者去告他

告诉你怎么做又要被骂,不告诉你怎么做又要骂人家没有做事
这不是左右为难吗?

哪个被骗了不想拿回自己的钱

问题是也要有正确的方式拿回啊
(你不要问我正确的方式是什么/怎样,我不会。被骗了我只能当自己衰。在马国我没有打算做任何追究。有些事不好说,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如果你还是觉得 jbtalks 这样做不对的话,请你说你的方法吧,建议他们要怎样做吧

顺便说说你的方法是否会带来什么后果

大家都会看到的,行得通的方法大家也会用,jbtalks 也可以应对未来的卖家采取类似行动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01:25 PM
DominicPang 发表于 2014-5-15 01:16 PM
我想问问,可以在面子书帮忙他宣传的?会犯法吗?

这我就不知道

但是为了不要给人家抓把柄还是怎样,不要公开他人资料为好

昨天有个会员公开了的,最后也洗掉了
没人知道你这样公开一个人的资料会带来什么后果

如果他去报案说他也不是骗子也是受害者像之前淘淘乐的案子,他还有机会反过来告你公开他的资料

就算 jbtalks 也只能提供骗子的资料给受害者,所以为什么 jbtalks 必须要汇款收据来确认这些钱是汇款到骗子户口的
作者: 熊嫂    时间: 2014-5-15 01:28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1:10 PM
上一次的淘宝骗案里,我也被骗了,然后也和每个人一样去报案等等,他们所教的程序我都做完了,结果是什么 ...

在我说这些话之前,我先说一下,
我在Jbtalks这里遇到诈骗案好几次,数一数接近十千了,贫穷贵公子什么的都中招了
站在跟你同个立场,也一样觉得被骗很生气

但是..
我发现很多人都有个误区
Jbtalks 提供免费的交易平台,提供认证卖家制度试图保障我们的权益
但是没有担保这个人不是骗子,也没有担保遇上骗子Jbtalks会负责任
我无聊的时候读过卖家在#1的字还有一些有得没有的公告,都有列明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就是要鸟Jbtalks做么不要负责任,做么不要告他们
责任根本不在Jbtalks啊,他们要怎样负责,而且他们不是已经提供掌握到的资料出来给受害者了吗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他们很惨一下,有事没事都被鸟
根本没有想过问题出在是这个国家的司法无法保证网络交易的权益,没有针对这一种案件的立案标准

我个人是人为Jbtalks做的这个认证卖家很完善一下,
应该要有的资料都有,是没有个立案标准和条例来制裁他们这些骗子。
换做在别边,你看看你可以掌握什么资料,资料删一删、专页关一关,报警要怎样报都不知道

还有那些靠北做么不要公布资料,是不是包庇骗子甚至同伙的,会不会搞笑了一点
马来西亚虽然不太重视人权,但是还是有人权这个条例的
要是资料放出来,被那些死骗子反搞,就不止是Jbtalks的事情了,是所有受害者都中招的


作者: lyii    时间: 2014-5-15 01:49 PM
我的Bank In Slip有在可是字不清楚可以吗?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01:55 PM
lyii 发表于 2014-5-15 01:49 PM
我的Bank In Slip有在可是字不清楚可以吗?

请电邮给我资料看看我再告诉您

作者: lyii    时间: 2014-5-15 02:04 PM
卖场管理员 发表于 2014-5-15 01:55 PM
请电邮给我资料看看我再告诉您

发给你了~
作者: 2794957845    时间: 2014-5-15 0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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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神紫苏    时间: 2014-5-15 02:20 PM
2794957845 发表于 2014-5-15 02:10 PM
怎么就这么多的骗子呢

-.-能骗这么多 也是本事啊 骗了还会反咬 或者钻法律漏洞
作者: wivien    时间: 2014-5-15 02:21 PM
我的电话开不到附件的file看不到
作者: 静盈    时间: 2014-5-15 02:23 PM
难怪有首歌唱“做老千好过做皇帝”。

作者: 2794957845    时间: 2014-5-15 02:2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卢杰克JACKLO    时间: 2014-5-15 02:26 PM
他FB的专业是什么网址呢?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02:28 PM
报案后可以把他的资料放上面子书吗?? 就算钱不能拿回,也想提醒下别人

作者: ☆小女孓    时间: 2014-5-15 02:28 PM
N年前我也在JBT卖场被骗300++,受害者们一起报警又怎样?

最后钱也拿不回,事情的最后是不了了之。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2:28 PM
beebee_networks 发表于 2014-5-15 01:22 PM
我也曾经受骗

但是你只站在你自己的立场想东西,更本没有为其他人想过

你错了,倒不如你列出哪一条法律和相关案例是关于公布骗子资料反被告的?我还可以回去查查之前读大学留下的书里有没有你列出的条例。
就是很多人像你这样不懂法律的人误解了人权所保护的范围,在人权你没有条例列明保护一位犯罪者的资料公布的。举个例子,那时新加坡小印度暴乱,新加坡的联合晚报在公布那些被控罪的人的照片时没马赛克,反倒是这里的还特地帮他们马赛克。
在举个例子,上次那2个在新山附近酒楼专门骗吃的人,jbtalks分享他们的照片叫各位注意,可是却马赛克他们的照片,那要其他人怎样提防那些骗子?还有之前的新山一些路霸和抢匪,jbtalks还特地去马赛克那些车牌,要人怎么提防?

作者: 花神紫苏    时间: 2014-5-15 02:29 PM
2794957845 发表于 2014-5-15 02:23 PM
是啊,如果不会钻法律漏洞,他也不敢骗了

唉 -.-现在这世道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2794957845    时间: 2014-5-15 02: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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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楚儿    时间: 2014-5-15 02:31 PM
为什么好好的生意不做,要用骗呢?
搞到现在网购都不安心

作者: 卢杰克JACKLO    时间: 2014-5-15 02:32 PM
找人代运代购充值最好是找认识的,最基本对方有放照片的,之前的那几单连照片也没放出来的
作者: 花神紫苏    时间: 2014-5-15 02:36 PM
2794957845 发表于 2014-5-15 02:30 PM
是啊,然来你都是认证卖家,这样对你们认证卖家也不好啊

老娘要出烂招 等我货到了 不信网卖的就来偶爸妈店面交易算了 店面楼上还是我家  -”-
作者: 楚儿    时间: 2014-5-15 02:37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12:43 PM
到了这个时候,站长还在维护骗子。别说别个论坛的淘宝骗子,单单在jbtalks发生的就有淘淘乐,小丸子淘宝, ...

话说,你可以把小丸子淘宝擦掉吗
我和他合作了2年多都没有骗钱啊
作者: beebee_networks    时间: 2014-5-15 02:47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2:28 PM
你错了,倒不如你列出哪一条法律和相关案例是关于公布骗子资料反被告的?我还可以回去查查之前读大学留下 ...

你说得那么有料你上吧
他的资料你应该是随便跟一个受害者拿都可以拿到了的
资料就由你来公布,有后果就你来承担

新加坡是新加坡的事
我是怕事的,我不敢公开不被允许之下公开持有人的资料

可能你读的书比较多,会的东西比较多,懂的比较多
就请您好人好人来帮帮这些受害者吧
作者: 2794957845    时间: 2014-5-15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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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花神紫苏    时间: 2014-5-15 02:55 PM
2794957845 发表于 2014-5-15 02:50 PM
这招真高啊,哈哈。你公布自己的地址的,可信度就答很多了。
想问问淘淘乐的事件都解决了吗?

这是烂招 哈哈哈 计中计 虽然我爸妈的店到时候不是卖那些 但是我吨货在那里 我爸妈现在感觉都想抽我 -.- 占他们做生意的空间 淘淘乐事件我没什么研究 我当时没玩jbtalks有一年多 好像
作者: iiky    时间: 2014-5-15 03:06 PM
此主题为收集受害者资料作用,请勿再次聊天
谢谢合作
作者: mahua86    时间: 2014-5-15 03:12 PM
會員ID:mahua86
款項:rm565.98
匯款證明 :We are pleased to inform you that the following fund transfer to Other Bank FasTransfer - IBFT is successful::
   
Instruction Date : 14/05/2014
Transfer Date : 14/05/2014
Reference No. : 20140514156297
To : CHIM MAN KIT
Amount : MYR 565.98
Bank Name : Public Bank
作者: 2794957845    时间: 2014-5-15 03: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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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ance111    时间: 2014-5-15 03:18 PM
支付宝认证的我上次差点就被他骗去了,幸好没有完全相信他...
作者: ~mama~    时间: 2014-5-15 03:23 PM
我也被骗了。
谁知道怎样查订单?
我看到他有拍下的资料和号码。
但是不知道交易了没。。。
本来想买那双鞋来出席派对。现在什么都没了。。
作者: BabyDobi    时间: 2014-5-15 03:42 PM
发生什么事情?!? 能告诉我下吗
作者: 啊布丁丁    时间: 2014-5-15 03:51 PM
负责人因该向MSC 举报。
报警后不断的向警方跟进(每两星期去一趟警局了解案情进度)
作者: tonyhuan    时间: 2014-5-15 04:02 PM
啊布丁丁 发表于 2014-5-15 03:51 PM
负责人因该向MSC 举报。
报警后不断的向警方跟进(每两星期去一趟警局了解案情进度)

有劳您写一篇网络诈骗相关的文章然后登在星洲日报的言论版面上
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04:46 PM
大家一起合作,今晚我就报警,别姑息,别嫌麻烦
作者: 嘴砲無罪    时间: 2014-5-15 05: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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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ddyBearXX    时间: 2014-5-15 05:26 PM
哇  这次又是什么骗子哦 骗了那么多钱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5:35 PM
嘴砲無罪 发表于 2014-5-15 05:18 PM
如果讓你當論壇壇主, 我看論壇要被告無數次了. 難道你不知道法律規定個人資料是不能這樣公開出來的? 要公 ...

那请你举出哪一个section第几条的法律。
在法律上没有法律维护骗子的个人资料不能被公开。
而在人权上,只有一条是为了保护告密人的资料不被外泄的保密法律而已。
既然你说别人是屁孩,那请你用哪一个法律或者按列来来回复我。
如果你举证不出,只能说明你是个连屁孩都不如的人。
作者: 嘴砲無罪    时间: 2014-5-15 05: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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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minicPang    时间: 2014-5-15 06:01 PM
可以谈论关于这个案件的? 不要再说多余的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6:04 PM
嘴砲無罪 发表于 2014-5-15 05:46 PM
小屁孩, 你說得好像你讀過法律那樣, 難道你連馬來西亞所立有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也不知道? 去讀讀法令裡面 ...

拜托,你该不会连所有engineer都必修law的吗?哥我就是读过,虽然没像律师那样熟,至少所有基本的都知道。你说法令的7大原则,那请你说出是哪一个法令的7大原则。别连哪个法令都说不出,净会说没用的。我倒想洗耳恭听。
作者: 嘴砲無罪    时间: 2014-5-15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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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6:16 PM
嘴砲無罪 发表于 2014-5-15 06:09 PM
你大概是鬼遮眼或根本就是瞎子吧?   讀那點法律還跟我拋書, 我笑了

哥至少有个IR.的头衔,像你这类只会到处说别人是屁孩的,我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屁孩。
然后说不过人时,就只会用辱骂字眼来回复的,这些只有那些低教育程度的底层人士会做出的。
要不然你就说说看是哪一个法令呀?马来西亚这么多法令我还不知道有哪一个法令有你说的7大原则不能透露骗子的个人资料。不过我看你八成也是说不出的。
作者: beebee_networks    时间: 2014-5-15 06:26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6:16 PM
哥至少有个IR.的头衔,像你这类只会到处说别人是屁孩的,我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屁孩。
然后说不过人时,就只 ...

小哥其实你说将多做什么jek?

你那么懂 law,又知道可以公开他人资料
你嘛不是麻烦一下找一下受害者让他们提供你然后你公开咯

公开的时候顺便写上:以下公开的资料若任何法律问题,我将全负责(不太会写,你书读比较多你变一下啦,总之你只要说你完全负责对于这次的公开资料就可以了)

这样不就好了吗?那么简单的东西讲那么多讲到自己多懂做么?

行动才是最实际的,你公开了还帮助很多受害者,不用那么麻烦要一直email给版主索取
作者: 嘴砲無罪    时间: 2014-5-15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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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eam_love_YY    时间: 2014-5-15 06:30 PM
Privacy law 里面好像有说
记得有说过不能泄露个人资料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6:38 PM
你所说的该不会是这几个吧
For all data collected there should be a stated purpose
Information collected by an individual cannot be disclosed to other organizations or individuals unless authorized by law or by consent of the individual
Records kept on an individual should be accurate and up to date
There should be mechanisms for individuals to review data about them, to ensure accuracy. This may include periodic reporting
Data should be deleted when it is no longer needed for the stated purpose
Transmiss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o locations where "equivalent"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cannot be assured is prohibited
Some data is too sensitive to be collected, unless there are extreme circumstances (e.g., sexual orientation, religion)
你去读好再来说,如果是公布涉及罪案的,那人的资料是可以被公布的。
还有那些受害者个个都只有普通的资料如名字,ssm注册地址等的,我还没看到有哪个人有像ic那些的资料呢。
作者: Dream_love_YY    时间: 2014-5-15 06:41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6:38 PM
你所说的该不会是这几个吧
For all data collected there should be a stated purpose
Information colle ...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 ... a-b58e-53d742ad90ba


这个就是privacy law~~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6:42 PM
还有你要说的是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吧?
就连2013修订的部分我都读过了,里面真不多,146条罢了,80多面罢了,等你去读清楚再来装最厉害的。
作者: edison31    时间: 2014-5-15 06:44 PM
Dream_love_YY 发表于 2014-5-15 06:41 PM
http://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ec6ee1f-c22e-47ba-b58e-53d742ad90ba

给你个完整版的
http://www.kkmm.gov.my/akta_kpkk ... ection_Act_2010.pdf
我连这本书都有,里面的我也读完了。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06:48 PM
edison31 发表于 2014-5-15 06:38 PM
你所说的该不会是这几个吧
For all data collected there should be a stated purpose
Information colle ...

容我说一句
你应该再看多一点东西

你知道的还太少了
作者: 卖场管理员    时间: 2014-5-15 06:51 PM
不好意思大家
此帖为收集受害者资料
请勿继续争斗了

如果真的那么行的话,我不介意给您骗子的资料让你去公开
只需要email或者在这里留言留下 black and white 附上您的IC资料为证就可以了

争论无益,行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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