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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國或修改法令 虐待動物罰更重 [打印本页]

作者: yibiyaya    时间: 2014-5-12 11:05 PM
标题: 新國或修改法令 虐待動物罰更重
(新加坡12日訊)虐待動物者刑罰料加重!

 新加坡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李智陞指出,遏止虐待動物行為的其中一個做法是阻嚇,有關當局將推動修改現有法令,詳情預計在數周內公佈。

 虐待動物者今后料面對更重刑罰,除了罰款額增加,監禁期也將加長,有關詳情預計數周內公佈。

 李智陞昨天在出席拯救流浪狗協會舉辦的慈善募款活動時指出,農糧獸醫局及一些動物福利組織經常得處理寵物遭遺棄、照顧不當及被虐待的個案,因此有關當局認為應該遏止人們在這方面的不良行為。

 他說,除了加強公共教育,另一可行的就是阻嚇,因此國家發展部將推動修改現有法令,向虐待動物者發出強烈警告。

應公開身分

 經過一年的意見收集和討論后,委員會在去年3月間,針對動物看護、虐待動物刑罰、業者責任感,以及社會個人責任感四方面,提出24項建議,所有的建議皆被國家發展部接納。

 該委員會主席楊木光告訴《聯合早報》,委員會年初展開公共咨詢活動后,近期已制定公眾及寵物業者的行為準則,“有了明確的行為準則,我們才能規範人們的行為。我們希望在國會第2會期的首一兩個會議就提出個別議員法案,修改動物與飛禽法令”。

 委員會之前建議,除了加判社區服務,也建議行為較惡劣者可被罰款2萬元至5萬元(約5萬2000令吉至13萬令吉),監禁期介于2年至3年,同時增設1年寵物禁養令。

 目前,虐待動物者刑罰是罰款最高1萬元(約2萬6000令吉)和監禁最長1年。

 拯救流浪狗協會會長蕭德華醫生希望政府除了加重刑罰,也應在媒體公開虐待動物者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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