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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糩璊教我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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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06:11 PM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刘伟伦

蔡林王者辩论会虽然已经结束,然而,因黄小姐激昂的提问所引发的争端却在网络世界持续的发烧当中。攻击黄小姐相关的发文,在短短的一天当中获得了超过五千次的转载、两千多笔的回应及近三千个的“赞”,单从这些数据就可获知,有非常多的民众对于这发问是充满意见的,换句话说,这确实是个宣传效果十足的发言。

虽然,槟州市政局相关发言人已澄清,黄小姐问题当中的“门牌税起价”、“晚上十点半的流血事件”是个捏造的事件,但笔者认为,在这事件当中依然存在着下列值得大家去思考的地方:

一、若槟州发言人的所言属实,就代表黄小姐您的言路纯属栽赃,请问这是一位正要去竞选代议士的人该有态度?还是您认为,为了达至目的,撒点谎言并无伤大雅?

二、有看现场直播的民众都知道,两位辩手的发言不时都会被一些掌声、呐喊所打断,这样的状况其实已经和成熟的民主国家所办的辩论会在氛围上有不小的出入了,若再加上您那如泼妇骂街式的提问方式,别人该给我们怎样的评价呢?不要忘记,您可是一位可能成代议士的人物,难道这真的没有不妥?

三、网络世界传播资讯的速度及范围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因此,个人的言行举止必须格外的注意,一些太超过的言论随时都可能会引发群众的攻击,而谎言的话就更不用说了。若靠一些负面评价而成名,那又有何意义呢?

话说回来,笔者认为,“取缔违规停车”只要是依法行政,不管在何时都是合乎情理的,民众若觉得当中的执法有所不妥,应该去找寻司法救济途径。所有的民主国家都靠依法行政去贯彻责任政治、法治政治及公意政治的精神的,我国之所以时常听闻一些“舞弊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我们很多时候没有依法行政,按照法规去执行任务。因此,要实施民主政治,这只是个基本的要素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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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4:32 PM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咪咪姐


    怎么它不用‘我好傻,好天真’来解释当天的紧张言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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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09:52 AM |只看该作者
黄糩璊:辩论场内提问属于公民权利,恫言起诉等同打压言论自由
On February 24, 2012, in 女性视窗
国阵士拉央国会协调官黄糩璊文告

我当天只是一个研讨会的参加者,对于我不了解的课题,我有权利提问,林冠英有权利回答或不回答我,但在大会过后,任何一方对于大会所引起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该直接向主办当局提出。

但是槟岛市政局不应用法律的方式阻止人民知情的权利。行动党既然宣扬透明施政理念,那么为何不在现场驳斥,在事后才用起诉的方式,打击人民向执政者提出问题。那么以后是否有任何公民向槟州政府提出问题,都会面对被起诉的风险?

行动党是否鼓励一种打压的文化,针对任何言论都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对每一个要提出疑问的普通人民形成压力,林冠英和行动党领袖是否接受这种文化以及鼓励这种做法?

身为一个政治工作者,当时我只是希望能够向林冠英首长反映槟州人民的心声。我承认在辩论会当天由于提问时间有限,而且场面双方气氛激烈使我的情绪过于激动,以至无法把问题问清楚,使用的字眼也有误,而引起各界的误解和困扰,对此我感到遗憾。槟岛市政局有权利也有责任,纠正或反驳我的言论,但是不是付诸起诉的方式。

我也要澄清,槟岛市政局执法人员有权利执行合法的拖车行动,但应该以人民的安全为首要考量。事实上,我看到的执法人员和车主起冲突事件,指的就是去年10月25日,发生在车水路丰隆银行旁的事件。我也绝对没有说过是执法人员打人。而我提出土库街缺乏泊车位的课题,指的是银行前面的位置大部分是黄线,人们不愿在夜间走远路的风险,因此宁可把车辆停在黄线内,承受中罚单的风险。

我担心,往后是否所有批评市政局或只是向市政局发出疑问的普通市民,只要批评和疑问的内容出现不明确的资讯,他们就必须面对市政局的起诉?这对于一个民主社会是不利的,将造成公民因为害怕遭当局起诉而拒绝评论和表达疑问。

作为执政当局的槟岛市政局,在面对任何资讯不明确或不正确的批评和疑问时,应该以坦诚、解说和负责任的心态,公开做出纠正或澄清,而无需动用到法律方式,否则这将否决人民知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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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3 07:01 PM |只看该作者
我不敢学他,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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