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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机一时故障不吐钱 男子疑取走前一个提款人500令吉 险被判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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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10:24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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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青年被指到银行提款机提款时,疑是取走别人的钱,结果惹祸上身,被控刑事罪,面对坐牢或罚款厄运。

马中总商会法律委员会主席李素桦律师说,她的律师楼日前接到一单案件,事主的母亲上门求助,指事主被怀疑在银行提款时,拿走了别人的钱,结果被警方扣留超过24小时。

她说,年轻事主是文冬人,他去年12月8日到文冬一间银行提款机提款,事隔约4个月被警察找上门,指他拿了前一个提款人的钱,因为对方称从提款机提出一笔500令吉的款项,但是提款机没有吐出这笔钱,而对方的银行户头却有记录。

“银行过后透过闭路电视追查,发现尾随提款的是这名文冬的年轻人,于是对这名年轻人展开调查。”

李素桦说,年轻人承认事发当天曾到银行提款机提款,但否认有见过这笔钱。警方表示不相信,要求年轻人本周一前往文冬警局录取口供,不料警方当天就把他扣留,并押往推事庭申请3天扣留令,较后援引电脑犯罪法令第4条文对年轻人展开调查。

在此条文底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令吉,或坐牢10年,或两者兼施。

“青年的母亲日前来我律师楼寻求协助,律师见过嫌犯之后,认为有关条文根本不适合用在这种情况,而查桉警官也在取得检察署的意见后,周二下午已释放青年。

她说,这案件说明一件事,不是自己的钱,千万不要拿,否则随时惹上官司就不值得了。

新闻转载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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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精忠 MVP

@@ 毒舌老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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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02:36 PM |只看该作者
天下不可能掉下馅饼,
掉下陷阱就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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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名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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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07:59 PM |只看该作者
这个根本是银行的错咯。

记得以前有个马国妹,在澳洲过富二生活,不知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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