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Sharer
选择您要替换的背景颜色:
【农历新年】背景图片:
个性化设定
 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10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6月1日起 垃圾不分类最高罚1000!

[复制链接]

4671

主题

0

好友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Rank: 9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3-30 12:02 P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论坛咨询 于 2016-5-18 02:07 PM 编辑

10799376_1514132348857745_678856550_n1_meitu_1_副本.jpg

從今年6月1日起,住在已落實垃圾分類的州屬,卻不做垃圾分類的居民將直接被開罰單,罰款最低50令吉,冥頑不靈者將被控上庭,罰款最高1千令吉。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長拿督哈麗瑪說,一旦垃圾分類措施於6月1日全面實行後,該部建議首次犯錯有地住宅居民的罰款額將從50令吉起,重犯罰款增至100令吉,第三次罰款500令吉。

“非有地或高樓住宅的罰款則是首次50令吉,過後依次為200及500令吉。

犯4次以上控上庭

“如果居民繼續重犯,犯下4次以上,將被帶上法庭面控,最高罰款是1千令吉。”

根據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法令(672條文),任何拒絕分類的居民,都可被控罰款最高不超過1千令吉。

中央政府於去年宣佈從2015年9月1日起,強制多個州屬和聯邦直轄區,即布城、吉隆坡、柔佛、彭亨、馬六甲、森美蘭、吉打和玻璃市落實垃圾分類制,並給予9個月的緩衝期,提昇人民的意識,今年6月1日起,才正式執法對付不合作的居民。

哈麗瑪在下議院為部門總結2016年(2015)附加供應法案時表示,政府原訂在去年9月1日正式實行垃圾分類措施,但部長給予9個月的適應期,這段時期不做分類的居民只接獲由大馬固體廢料管理機構(SW Corp)發出的警告信。


新闻资料取自:《星洲网》




收藏收藏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JBTALKS.CC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 |Share

GMT+8, 2025-1-27 08:01 PM , Processed in 0.119022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Ultra High-performance Dedicated Server powered by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Domain Registration | Web Hosting | Email Hosting | Forum Hosting | ECShop Hosting | Dedicated Server | Colocation Services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3-2012 JBTALKS.C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作联盟网站:
JBTALKS 马来西亚中文论坛 | JBTALKS我的空间 | ICORE TECHNOLOGY SDN. BHD.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