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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加薪 女书记自己动手加加 20个月私吞374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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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9 10:25 AM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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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加薪,员工竟然自己动手「加薪」!月入2900元(8692令吉)的27岁女文员,由于不满老板没加薪,在20个月里,每月挪用公司款项替自己「加薪」4万5000新元(13万4887令吉)至9万6000新元(28万7760令吉)不等,私吞数额达125万元(374万令吉)。

被告陈晓红面对29项控状,控方以其中8项提控,被告认罪后,今早被判入狱6年9个月。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諮询公司的人事部当文员,负责的工作范围包括工资支付。月入2900新元的被告自称因为没获得加薪,所以在前年4月起,每月把一笔数额匯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调查显示,被告会在公司准备付款给银行时,在付款指示信里加入自己的名字,让自己成为其中一名收款人,並附上一笔不该获得的薪金数目。

为了不让两名批准发放款项的管理层人员察觉,她在填写名字时刻意省却洋名,致使公司把款项匯进她的户头。

为了瞒天过海,被告也在获得其中一名管理层人员的签名后,仿冒另一人的签名,偽造批准信,因此触犯偽造文件欺骗罪名。

另一方面,被告也在今年3月和4月间,多次从一家健身房未上锁的储物箱偷走手机和钱包等物品。

法官认为,被告是惯犯,每成功一次,胆子就越大,不但不害怕也毫无悔意,被揭发后还继续行窃,而被告曾因偷窃在2013年坐牢一天,显然没从中得到教训。

下判后,法官也特地提醒被告,她还年轻,希望她好好利用在监狱內的时间,出狱后开创自己的未来。被告强忍泪水,听了后点头示意。 (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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