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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与条例 [打印本页]

作者: cathygirl    时间: 2009-2-19 02:09 PM
标题: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与条例
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与条例

1955劳工法令


范围

此法令包含:
• 每月工资 • 以手工操作的熟练与非熟练雇员,不计每月工资
• 从事机械操作或保养的工人
• 监督手工工人的督工
• 家庭佣人


停职通知

雇主或雇员可依雇用合约上注明的停职通知期限呈上停职信以终止合约。 如果在合约里没注明,将根据以下通知期限:

* 通知期限 雇用年限
* 四个星期 少过两年
* 六个星期 两年至五年
* 八个星期 超过五年

任何一方可放弃接受停职通知的权利.



工资

*  工资是包括薪金及其他现金款项,但不包括膳食、住宿、外出津贴及花红等
*  工资期限不可超过一个月
*  工资最迟必须在工资期限结束后的七天内发出
*  当雇主没发出停职通知书而终止合约,工资必须在当天清还
*  如果雇员没呈上停职通知而欲终止合约,雇主最迟必须在停职后的三天内发出工资
* 当雇员被警方扣留或在监狱里的期间,雇主是没义务发出工资的
* 在没得到雇员的同意下,雇主可扣除以下款项:
     • 公积金、社会保险金、所得税
    • 扣回三个月前错误发出的工资
    • 尚欠雇主的赔偿
    • 取回先前无利息的贷款
*  基本工资率(Ordinary rate of pay) -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一天工资,但不包括休息日或公共假期的加班费
*  每小时工资率(Hourly rate of pay) - 基本工资率除於一般工作小时
*  月薪雇员,基本工资率 = 月薪 / 26
*  周薪雇员,基本工资率 = 周薪 / 6
*  雇主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计算但不可少过以上计算法
*  雇员刚开始上班或停职的工资是按以下的比例来计算:
   (月薪 x 当月的工作天 / 当月的天数)



正常工作时间

一位雇员是不能被要求在以下的情形继续工作:
  • 没有休息至少三十分钟而持续工作超过五个小时
  • 一天超过八小时
  • 一天持续工作超过10小时(包括休息时间)
  • 一个星期超过四十八小时

-加班
*    加班时间一个月内不能超过一百零四个小时。
*    除了特别的状况,雇员是不能一天工作超过十二个小时。
*    加班费是每小时工资率的1.5倍。


假期

*  每位雇员可享有十天以基本工资计算的有薪公共假期,其中四天必须是:
   • 国庆日
  • 最高元首诞辰
  • 苏丹或统治者诞辰
  • 劳动节

*  公共假期的加班费是除了假期基本工资,另加两天基本工资(无论雇员是否工作满正常工作时间)。

*   一旦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 将付於三倍的每小时工资率。



休息日

*  每位雇员在一个星期须有一天由雇主决定的休息日。
*  如果是轮班制的话,休息日一定要有持续不少过三十小时的时间。
*  一位月薪的员工,如在休息日工作不超过一半的正常工作时间,将付一半的基本工资率;如超出一半的正常工作时间,将付一天的基本工资率。
*  当超过一般工作时间加班, 将付於两倍每小时工资。


年假

一位雇员持续在一间公司工作,将可在每十二个月享有有薪年假:

*  年假 服务年限
*  八天 少过两年
*  十二天 两年至五年
*  十六天 超过五年


产假[/size]

*  女雇员在至少怀孕了二十八个星期后生产,将可享有至少六十天的产假;但需附和两项条件:
   • 在分娩前四个月,她至少已为公司工作了一天;及
  • 在分娩前九个月,她至少已为同一间公司工作了九十天
*  在产假期间, 她将可享有与其每天基本工资同等率或6元,视何者为高的产妇津贴。

*  一个受月薪的雇员如果在请假期间已经领取工资,它将被当为已付产妇津贴。

*   一个女雇员将无法享有产妇津贴如果她在分娩时已经拥有五位或以上还活着的孩子,无论如何,她还可享有产假。

*   产假可随时开始但不可早过分娩的三十天前及不迟过分娩后的第一天. 无论如何, 只有在医生的劝告下雇员才可在分娩前的十四天开始产假。

*  女雇员不可在产假期间被裁退。



病假

*  雇主须缴付雇员的医药费,除了牙医费。

*  在一个历年内,雇员可享有有薪病假如下:

* 病假 服务年限
   • 十四天 少过两年
   • 十八天 两年至五年
   • 二十二天 超过五年

*  如果必须入院留医,一个历年的病假总计六十天。

*  雇员必须在病假开始后的四十八小时内通知雇主,不然他将被视为无故缺席。

*  渎职及调查

*  当雇员渎职,雇主必须进行调查以确定他是否有罪。


[ 本帖最后由 DJkingGOD 于 2009-3-11 03:10 PM 编辑 ]
作者: cathygirl    时间: 2009-2-19 02:15 PM
劳工的普通法律


1)   雇用合约可以口述或书面形式。

2)   若是包含非法性质的工作,雇用合约将列无效。

3)   贸易限制的条款(restraint of trade)将作废,除非:
       • 牵涉商誉买卖; 或
       • 双方在解散前有约在先

4)   若无书面形式的合约,雇员的地位将与其他的雇员相同。

5)   在雇员的工作范围内,雇主有义务承担他因工作关系而需付的费用。

6)   只要是在雇用合约范围之内,雇员须服从雇主所有的指令。

7)   雇员须诚实执行任务。


[ 本帖最后由 DJkingGOD 于 2009-3-11 03:11 PM 编辑 ]
作者: ~FrvErLveSy~    时间: 2009-2-19 03:12 PM
我来补充一点:

1.雇用合约可以口述或书面形式,但口述形式的雇用合约只适用于少过1个月的雇用合约,1个月以上的必须用白纸黑字

2.根据马来西亚劳工法令,任职于农业或工业的女性不能在晚上10点到凌晨5点之间工作。女性也不能在地低下工作
作者: 小忍    时间: 2009-2-19 10:40 PM
有没有马来文的???
作者: piratejack    时间: 2009-3-2 04:10 AM
我有事想请问,如果员工没自己交待说要停工,我需要给工钱吗?做几天的工而已,他叫我们把它的工钱交给别人,这样行吗?是否它要亲自来拿?因为我们有东西要他签,代表他拿了这份薪水,而却我们只是没有签到任何的东西,表示他是我们的员工,口头上算吗?他做不到一星期,又叫别人跟我们说他不要做了,他说要到劳工部告我们。。。要怎样办?
作者: gon0423    时间: 2009-3-27 02:02 AM
谁有槟城劳工部的地址和联络电话
作者: 鑽石5420    时间: 2009-4-24 12:34 AM
只有這些而已嗎???
作者: 陳光發    时间: 2009-5-12 07:22 PM
太多你也不懂说了也是白说....
作者: xuan89    时间: 2009-5-28 05:49 PM
www.pesaraonline.net
劳工法令网站..
大家可以去看看..
更了解..
作者: itc101    时间: 2009-7-7 10:42 PM
谢谢分享哦

em0020 em0020
作者: michiyo718    时间: 2009-7-15 04:46 AM
謝謝分享,太棒了!
作者: Wakaka1989    时间: 2009-7-21 10:57 PM
我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了。。
但是公司没帮我还epf+socso
我现在才知道要还这些东西。。
而且公司没有告诉我。。
这要怎么办?
因为我的工作性质算蛮危险的。。
我能告我的雇主?
还是说等发生事情了才能告发我雇主?
作者: cutesling    时间: 2009-7-23 11:24 PM
我想知道工作一年的期限是从第一天我上班就开始算起了,
还是三个月confirm过后才开始算起?
有谁可以帮我解答吗?em0010 em0010
作者: 88乖乖88    时间: 2009-7-30 11:20 PM
社会保险金是不是叫soso(不知怎样拼音)???

如果老板有给其他员工,偏偏我没有,我可不可以告老板!!!!

因为我本身和老板关系不好,现在工作都没讲话,可是我都没说要辞职!!!!

她可以这样做咩????
作者: 零度之翼    时间: 2009-7-31 11:28 PM
原帖由 Wakaka1989 于 2009-7-21 22:57 发表
我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了。。
但是公司没帮我还epf+socso
我现在才知道要还这些东西。。
而且公司没有告诉我。。
这要怎么办?
因为我的工作性质算蛮危险的。。
我能告我的雇主?
还是说等发生事情了才能告 ...


只要三个月的试用期过了,雇主就必须为雇员申请EPF+socso。 如果没有,你可以只就采取法律追究。无视时间状况。。。。
作者: ~无声的旋律~    时间: 2009-8-21 06:14 PM
請問* 在没得到雇员的同意下,雇主可扣除以下款项:
     • 公积金、社会保险金......這個可以沒有通知就扣em0010
還有問一下,老板幫員工還epf是多少%?
                     員工本身的工錢的多少%也得還epf?
作者: 明欣之恋    时间: 2009-10-5 02:29 PM
很好的贴em0020
作者: 明欣之恋    时间: 2009-10-5 02:32 PM
标题: 回复 #13 cutesling 的帖子
第一天上班就开始算起的
作者: TPT    时间: 2009-10-14 09:46 PM
找了。。很久。。。谢谢!!

精华来的。。。多谢!!
作者: chocolatetea    时间: 2009-11-15 09:41 PM
好贴。
作者: Love^Mosquito    时间: 2009-11-18 04:24 PM
我想问,如果我的合约是货舱书记,后来生产部的书记不做了,老板省钱叫我和另外一个同事分担。
后来那个同事也不做了。就要我帮忙。。那时答应会请人,可是2个月了都不请。。现在工作做不完。。弄到我本来要做的,都被拖着。。。
老板还一直叫我赶。。赶不出来还被讲。。然后他开口叫我加班和拿回家做。。。
我能怎么办?
**我是货舱书记。。可是我现在做的是货舱+生产+打杂。。。**
作者: ~~活的更精彩    时间: 2009-11-19 12:05 AM
很长,有点不明白。。。如果才工作一个月,老板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叫我离开,我有权叫他当天开支票给我吗??因为还没签任何合约。。。
作者: 喜洋洋    时间: 2009-12-27 10:50 PM
请问一天工作8小时,9点到5点,午餐1小时,那是不是要工作到6点,
有规定星期6,一定要做半天的吗?谢谢!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09-12-30 11:11 AM
原帖由 喜洋洋 于 2009-12-27 10:50 PM 发表
请问一天工作8小时,9点到5点,午餐1小时,那是不是要工作到6点,
有规定星期6,一定要做半天的吗?谢谢!


工作8小时,休息时间是不算在内的,所以是9-6,包括休息的一小时

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是44-48小时,依据公司规定,星期一到五已工作40小时,那依据你公司的规定是还有4-8小时,所以星期六是看你公司给你做半天还是一天咯。。。
作者: 喜洋洋    时间: 2009-12-30 01:10 PM
真的谢谢你.em0020
作者: yingnee    时间: 2010-1-7 09:29 AM
谢谢分享!
作者: pigglet_1011    时间: 2010-1-9 10:54 AM
有意个问题关于ot

我们是采用轮班制

如果扣除一个小时是7个半小时

然后其中两天要轮班12个小时

这样的话ot 怎么算?
作者: Mozart    时间: 2010-2-3 05:42 PM
楼主。。我想请问来确定一下,花红是不是依老板要不要给的?
还是强制性都一定要有花红的?每年都一定要调整薪金,那有限定最少是多少吗?
作者: adelyn1988    时间: 2010-2-5 07:43 PM
我在某间公司做书记
满4个月就开始产假两个月
我没有签到任何合约
我有资格拿律贴吗?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2-12 12:58 PM
原帖由 Mozart 于 2010-2-3 05:42 PM 发表
楼主。。我想请问来确定一下,花红是不是依老板要不要给的?
还是强制性都一定要有花红的?每年都一定要调整薪金,那有限定最少是多少吗?


依据劳工法令,花红不是一定要给的,是跟据公司管理层的决定,可是如果你的员工合约里面有讲到,不管公司有赚没赚,都要给的话,你就有权利申讨。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2-12 01:01 PM
原帖由 adelyn1988 于 2010-2-5 07:43 PM 发表
我在某间公司做书记
满4个月就开始产假两个月
我没有签到任何合约
我有资格拿律贴吗?



你得工钱有超过1500吗?如果没有,就是在劳工法令保护内,如果超过就要看你有没有签和约了,如果你没签约就看你老板了,或许如果你没拿到,可以向劳工部询问该怎么办。
作者: adelyn1988    时间: 2010-2-17 08:10 PM
原帖由 yean211 于 2010-2-12 01:01 PM 发表



你得工钱有超过1500吗?如果没有,就是在劳工法令保护内,如果超过就要看你有没有签和约了,如果你没签约就看你老板了,或许如果你没拿到,可以向劳工部询问该怎么办。


我的薪金是700
什么是劳工法令保护?
可以有什么优惠马?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2-19 10:14 AM
原帖由 adelyn1988 于 2010-2-17 08:10 PM 发表


我的薪金是700
什么是劳工法令保护?
可以有什么优惠马?



薪金是700是在劳工法令以内的,劳工法令是马来西亚宪法所制定的法令,用来保护薪金低于RM1500.00一内的员工,当然是在一定的条规以内,没有什么优惠,只是纯属保护员工与雇主的基本权益。

找你的情况看来,你可以参考一下情况,我也只是从别的地方找来给你,你还是和你得雇主谈还有询问劳工部比较妥当

2.9. 产假

2.9.1. 女雇员在至少怀孕了二十八个星期后生产,将可享有至少六十天的产假;但需附和两项条件:
• 在分娩前四个月,她至少已为公司工作了一天;及
• 在分娩前九个月,她至少已为同一间公司工作了九十天
2.9.2. 在产假期间, 她将可享有与其每天基本工资同等率或6元,视何者为高的产妇津贴。

2.9.3. 一个受月薪的雇员如果在请假期间已经领取工资,它将被当为已付产妇津贴。

2.9.4. 一个女雇员将无法享有产妇津贴如果她在分娩时已经拥有五位或以上还活着的孩子,无论如何,她还可享有产假。

2.9.5. 产假可随时开始但不可早过分娩的三十天前及不迟过分娩后的第一天. 无论如何, 只有在医生的劝告下雇员才可在分娩前的十四天开始产假。

2.9.6. 女雇员不可在产假期间被裁退。
作者: wifa    时间: 2010-3-4 12:40 PM
想询问,如果在一间公司里已服务了将近五年,从开始到现在都没签过任何一份文件或雇用书,可以不可以给予24小时离职信?苦恼中。。。。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3-4 04:19 PM
原帖由 wifa 于 2010-3-4 12:40 PM 发表
想询问,如果在一间公司里已服务了将近五年,从开始到现在都没签过任何一份文件或雇用书,可以不可以给予24小时离职信?苦恼中。。。。



2. 服務契約.

"服務契約"意指任何合約, 不論以口頭,書寫, 訂明或隱含, 一個人同意雇傭另一個人為他的雇員, 而又另一個人同意為一個雇主當雇員. 此合約也包括學徒契約.

服務契約不可含有限制雇員加入, 參加, 或組織職工會權力之條規.

服務契約, 必須有終止契約條文. 如果沒有, 通知時期如下:

(a) 四個星期通知, 如果雇員工作不到兩年者;

(b) 六個星期通知, 如果雇員工作超過兩年, 但少過五年者;

(c) 八個星期通知, 如果雇員工作超過五年者.



13. 無通知終止契約

(1) 雇傭契約任何一方, 可以不用通知或通知已經給了, 不須等到期限屆滿, 而終止服務契約, 只須賠給對方一筆等于雇員在通知期間, 或通知期剩下的日子, 所能賺取的工資

(2) 雇傭契約任何一方, 可以不用通知終止服務契約, 如果另一方故意違反契約中任何條件.


希望上面找的资料帮得到你,你将近五年,但不到5年,要给与1个月半的通知,不然的话,你可以不给通知,你公司拥有权力扣留你1个月半的工资来做赔偿。

你5年了可以用你的annual leave来让你提早走。只能这个办法了。

但你做了5 年,工资肯定超过1500,所以劳工法令不大可能帮得到你,只能看你的做法和公司处理这件事的方法了。
作者: yenyen8283    时间: 2010-3-5 05:26 PM
谢谢分享... 对我们这些员工很有用... em0012
作者: |J0s3pH|    时间: 2010-3-26 12:19 AM
目前我已经做了两年多,没签过comfirm letter需要给 one month notice吗?
作者: REISE@    时间: 2010-4-2 06:51 AM
本帖最后由 REISE@ 于 2010-4-2 07:01 AM 编辑

有一个令我实在矛盾的问题希望能找到解决...
本人在一间D代理公司工作了三年..问题就是本人刚进这公司足两年时就换了另一个老板接手,起初本人以为年薪假期会照算回给我们员工(因为那时签纸时只写一年12天年假而没注明一定在满一年以上才享有12天年假),在今年的一月本人拿了一天假期(还以为那是自己的年假就不多加理会),怎知在2月的薪水发出时发现扣除了我一天的工资追究之下原来我们是没有年假的..老板娘还说我们加入这间公司不满一年而劳工法令下也没有这个条例说一定要算pre-rate,查证很多类似我们的列子就是公司换老板但员工还是有回自己的年假但会比之前少几天,也很多很多公司都把年假照算回给员工,也查询过劳工法令但也很无效.本人唯一不满的是就是什么都很不知情,连续几年里穿着同样的制服上班也未曾辞职或休息过几个月又再回去上班但就要重新开始真的很无奈.只想知道真正这样的情况与条款应是怎样..公共假期只有那8天补偿(也没双倍)因为本人的工作时间在周末也需上班..

作者: lily5656    时间: 2010-5-14 10:47 PM
如果我在一间公司做工了超过3个月,虽然公司在我一进工的时候,讲明做工到3个月就会成为 正式员工
但是我做了四个月多,不但没有加我工钱,连comfirm letter 也没有给我签,我很生气,一出粮的时候,查清楚他们没有加工钱给我后,我就直接不做了。[那时马上又打电话通知老板说,明天我不去上班了..]
因为他们是这样和我说的:你是从四月开始就comfirm的,结果出粮时,却没有加到任何工资。打给老板时,老板又说你是从五月开始算!!!因问在这间公司,之前有一个员工做了半年,公司也是没有给他comfirm letter,结果那员工也是走了~~
更生气的是那间臭公司竟然给了另外两位新员工加薪和comfirm letter,他们才做了1个月!!!!
我就有问管理层的人,他们说是会计部那里出现了问题,写错支票进错别人的户口!!这样的烂理由都讲得出口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做些什么吗?
作者: marisca    时间: 2010-5-31 04:12 PM
谢谢分享哦
作者: destinylim    时间: 2010-6-1 09:32 AM
回复 9# xuan89


    我一定要会去看。。。。因为我是打工的。
作者: JORDANCHEN6229    时间: 2010-6-7 05:41 PM
我有问题要问!!希望大家可以帮我!!!
我工作这里前天请了一个新人,他上班第二天就偷完店里的手机!店里只有我和他,然后我去厕所的时候,他偷了店里的手机就不见了,有CCTV看到我去厕所的,还有证人,现在我的老板要我赔一半的钱,你们觉得应该吗???我又没有错!!!他还欠我一个月的薪水还没有给我,他说上个月的薪水拿来扣,可以去劳工局告他吗???
作者: 狙击手    时间: 2010-6-8 03:01 PM
获益不浅
让我可以更了解关于劳工法令
谢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agatah    时间: 2010-6-8 06:40 PM
我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了。。
但是公司没帮我还epf+socso
我现在才知道要还这些东西。。
而且公司没有告诉我 ...
Wakaka1989 发表于 2009-7-21 10:57 PM


其实只要你满16岁出来社会工作,不管有没有试用期雇主都得付你EPF。
不然的话,你可以采取法律追究
作者: KnightMoon    时间: 2010-6-18 10:32 AM
LZ我有问题问~:
去年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整年,老板说了我们一年的sales会整合起来,0.5%当作我们的花红这样出给我们。然而今年年头的时候他只是出了一半给我,他说另外一半会在下半年的时候,就是6月才出。可是三月的时候我辞职了,然后我问回那个老板的时候老板竟然说那花红只是出给现有的员工而已!可是那是我去年工作了整年应该在今年年头得到的啊~
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怎么做去索回我应得到的花红呢?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6-24 12:06 PM
回复 45# KnightMoon


    华红在劳工法令里是没有被条例所规定,所以你老板这么做是没有所谓的对错啦。。。因为要用花红来保有员工。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6-24 12:08 PM
回复 39# lily5656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半年以内,公司都有权利还不出confirmation letter的。。。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6-24 12:12 PM
回复 42# JORDANCHEN6229


    可不可以告倒他,我就不是很清楚,但在劳工法令下,雇主没有权力无故扣留员工薪水,除非根据劳工法令有几条条文的规定下,才可以扣除,你可以到劳工部反映你的情况,因为错不在你,多数可能性很高可以告倒啦。。。但不一定哦。。。你一定要去劳工部查询。
作者: yean211    时间: 2010-6-24 12:13 PM
回复 37# |J0s3pH|


    要。。。即使没有confirmation letter,你只要做满一年,就已定要给notice
作者: pulvee    时间: 2010-6-25 06:21 AM

我在政府牙科诊所拔智慧牙,医生开了一张 MC,一天。
(公司是不能claim 牙医费的,所以我只好到政府牙科。)
可是, 这张mc 不受承认!PA还说,只接受公司的medivron 开的MC。

我上次牙痛,去看公司指定的clinic了,mediveron。 那医生叫我去看牙医!
我一年有薪假只有8天,新年还compulsory 扣了2天,只剩6天年假!
还有什么法律吗?
作者: steddy    时间: 2010-7-4 01:03 PM
想请问楼主,现在产假是不是90天了? 还有,如果说我辞职需要给一个月的通知,那我在产假的第二个月给辞职信,当做一个月后,也就是产假结束后不必再上班,那是否还能得到第二个月产假的薪水?又如果说,我放完产假后,回来第一天就给辞职信,然后做足一个月,公司是否有权利不发我这个月的薪水?好像说我骗产假薪水。。。
作者: secret1090    时间: 2010-7-6 12:08 AM
我想问一下,只要被公司肯定了请病假算是有薪假期吗?
作者: crystal1383    时间: 2010-7-22 12:14 PM
我想问,如果我被公司裁退,但公司没有提早通知,那我可不可以控告公司??但那间公司老板已经申请bankrupt..怎么办??
作者: nee_nee    时间: 2010-7-25 12:28 PM
您好!如果,一个员工被诬赖偷窃,可是东西并没拿出去。
请问算偷吗?公司又权力带他去警察局报案吗?有权利即刻开除吗?有权利发了一封她不会看的英文信叫他签名吗?
**他工作了去10年,之前完全没有犯错纪录。
作者: chocolate@milk    时间: 2010-8-10 08:04 PM
我想请问我目前在一间补习学院做了四个多月,可是我没签过comfirm letter或是任何合约,我自行离职需要给one month notice和赔偿一个月的薪水吗?还有,我生病看医生拿mc,雇主有没有必要帮我还诊疗费或是跟他claim?麻烦帮我解答,谢谢!
作者: applegirl193    时间: 2010-8-12 02:34 PM
好帖, 获益不浅,让更多人了解劳工法令。。
作者: 麻雀的清晨    时间: 2010-8-16 07:30 PM
mark下

小地方很多雇主都是趁员工不懂就乱乱来

所以还是了解自己的福利比较好
作者: wei_en    时间: 2010-8-19 04:20 PM
我想了解申请准证的费用。

有没有网站,还是告诉我劳工部在哪??

作者: 粗心sp    时间: 2010-9-1 02:43 PM
想请问楼主一些问题,假释我在一间公私当书记月薪RM1400,那我的EPF要扣多少,那老板要给多少?因为当我那到薪水是才知道公司给8%(RM1000x8%=RM80).老板给11%(RM1000x11%=RM110),那RM400就是ALLOWEN。据我所知EPF不是扣薪水的全部吗?
作者: rclsports    时间: 2010-9-8 04:59 PM
想请问楼主一些问题,假释我在一间公私当书记月薪RM1400,那我的EPF要扣多少,那老板要给多少?因为当我那到 ...
粗心sp 发表于 2010-9-1 02:43 PM

Allowance 是不用给EPF 的。你应该跟公司拿 Appointment Letter, 讲明你的Basic Salary 是多少。
作者: 粗心sp    时间: 2010-9-9 11:32 AM
in my appointment letter is write down RM1400 per month.
作者: xuan_j    时间: 2010-9-17 10:47 PM
我是公司请的part time promoter,在parkson里面做fair
没有和公司签合约,可是有跟parkson 签
上个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收到,应该怎么办呢?
作者: kateching    时间: 2010-9-24 06:54 PM
那么可以请教一下吗 ,如果一位员工他还是试用期的,但是他在9月14号跌摩多,他去私人诊所看医生,医生给他的病假是9月14号到9月17号。但是从9月18号到今天他都没来上班 ,也没打电话来通知 !本公司可以直接开除他吗 !或因该怎样做吗 ??
作者: aqitay    时间: 2010-10-12 12:34 AM
我想请问有没有可能试用期不给薪水
如果这样 是不是可以诉请法律啊

试用期是规定要给薪水的对吗
只是有些公司会减少
正式确认后 才会调薪
作者: 男人海洋    时间: 2010-10-26 09:11 PM
谢谢分享……
劳工法例有特定最低薪金是多少吗?
作者: 无辜受害者    时间: 2010-12-13 09:38 AM
回复 1# cathygirl


    我现在还在工作试用期,照理说,我应不应该要提早通知老板辞职的时间。还是说随时都能走。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0-12-19 01:43 PM
请问各位大大。。。
我的问题是公司亏钱。。老板明知那单生意亏钱。。硬要接。。接了做好了。。收到帐后跟我和我的partner说公司亏钱。。所以只可以给一部分。。。可以这样吗?
那单生意总成交额是rm49000,我和我partner的komisen是total10%。。应该会有一人会有rm2450,
可是老板才给rm500。。。
老板扣起我的komisen。。说要bet起公司亏钱的一份。。。>"<
我是每个月拿allowern 而已= =(600)
扣起我的rm2000.。。。
要怎么才能拿回呢?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0-12-19 09:58 PM
谁有槟城劳工部的地址和联络电话
gon0423 发表于 2009-3-27 02:02 AM



    我也要~~~
作者: ping0111    时间: 2010-12-28 03:04 PM
想问一些问题:
1。薪金马币3k以上,还能claim OT吗?
2。去年增加了9月16日为公共假期,那么每年的公共假期还是维持在10天罢了吗?
3。还没签comfirm letter的员工能享有apply病假的权利吗?
作者: ~贝比玲~    时间: 2010-12-30 11:45 PM
我想问几个问题。
1:我的老板这几个月都迟发薪水。。我如果去投诉他会受到惩罚吗?
2:31/12/10 的假期是强制的吗?如果有去做工的话要给双倍的钱对吗?
3:我公司的新年的时候都是现出花红才出薪水,明年一月的薪水要等到华人新年假期回来后才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投诉吗?因为我的花红比薪水少。。。跟本都不够过年,薪水要等到初七才拿。。。
4:我老板强制我在没有电的情况下做工,万一应为这样导致生病或受伤(因为空气不流通)我可以告他吗?而且重点是:tnb 已经在前几天就通知会停电一整天了,可是老板不理,还是要我们做工~~
作者: 可乐冰冰    时间: 2011-1-6 02:03 PM
本帖最后由 可乐冰冰 于 2011-1-6 02:09 PM 编辑

回复 69# ping0111
答问题1)基本上是没有oT的, 但是这得看你和公司的合约内容。
答问题2)
   基本上, 只要公司有给基本的一年十天公假就可以了,其中四天必须是
(i) 國慶日;

(ii) 最高元首誕辰;

(iii) 州統治者誕辰或聯邦管轄區日;

(iv) 勞動節;

(b) 1951年假期法令所宣布的任何假期;

如果公共假期落在休息日, 隔天是補假.
任何雇員在假期前一天, 或假期后一天曠工, 他不能享有有薪假期.
.
雇員在假期做超時工作, 雇主得付給以小時工資率三倍來計算超時工資.


回复 64# aqitay

公司必须给薪水。

回复 70# ~贝比玲~
1)薪金最迟须在每个月的第七天发给员工。
4)可投诉他,因为公司有必要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给员工。
作者: pipseeker    时间: 2011-1-8 12:58 AM
打工仔原来有法律保护的~
作者: 没自信的狮子座    时间: 2011-1-10 09:45 AM
回复 71# 可乐冰冰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间公司多几个月就要4年了..
    她公司在12月中的时候跟她说可能做到今年3月公司就没有做了。。这样的话,公司要赔她遣散费吗??
作者: sze3411    时间: 2011-1-21 09:20 PM
我老板欠我们工资12月份的。。。
我们该怎么办??可以去告他吗???
现在都要2月了也要新年了。。。唉。。。
每天拖拖拖的。。。。还把错怪在我们身上!!!

我想问下。。因为我的LAST DAY是在2月11日,
但是我们都知道他不可能出得到到11号的工资给我们。。
如果我们2月1号都收不到钱。。。可不可以我们直接罢工。。
2月就不去了。。会怎样吗?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1-1-21 10:56 PM
我老板欠我们工资12月份的。。。
我们该怎么办??可以去告他吗???
现在都要2月了也要新年了。。。唉。 ...
sze3411 发表于 2011-1-21 09:20 PM



    你的情況是可以去勞工局投訴的。。。工錢是不可以遲過7號 的。。。
作者: sze3411    时间: 2011-1-21 11:15 PM
你的情況是可以去勞工局投訴的。。。工錢是不可以遲過7號 的。。。
kiera87 发表于 2011-1-21 10:56 PM



我的工资是说好月尾出的。。。
从7月起都拖到月头才出。。。
但出WARNING LATTER是不是就够力了啊?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1-1-21 11:51 PM
我的工资是说好月尾出的。。。
从7月起都拖到月头才出。。。
但出WARNING LATTER是不是就够力了啊? ...
sze3411 发表于 2011-1-21 11:15 PM



    = =?warning letter for 什麼啊???你去看勞工局的規矩吧。。
作者: sze3411    时间: 2011-1-22 11:12 PM
= =?warning letter for 什麼啊???你去看勞工局的規矩吧。。
kiera87 发表于 2011-1-21 11:51 PM



    呃。。我不懂。。
只是听同事们说。。。
我去看了。。
作者: DanTruman    时间: 2011-1-23 10:36 AM
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只是做那种短暂的工,比如说衣服店员工,现在是我第二个月做,我打算做到华人新年初五,我已经通知了,可是却被告知要早一个月通知,所以要做完二月,这是真的吗?可是我们之前没签过任何条款,我进工时也没说要早一个月通知,而且我进工之前就已经说了我会当兵,就随时会走。那我真的要早一个月通知吗?我父母说不用,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当老板的,他们说还没确定,根本不用一个月前通知,如果不出粮就去劳工部告。我网上问了,也说不用,因为我没签合约。所以想问一下,劳工部有没有哪条法令是可以支持我的,最好有原文,谢谢你
作者: little_biscuit    时间: 2011-1-23 11:20 AM
想問一下, 我1月1號開始在一間衣服店做工, 現在打算做完一月就走, 可是之前口頭上答應大概可以做到3,4月.
上個星期跟他說我們做完這個月,可是他說我們一定要做完新年, 不然就不要出薪水給我們.
我們沒有簽合約的, 就只有一份申請表格這樣的東西. 而且已經給一個2個星期前的通知
如果我們做完一月就直接走人, 他真的可以不要出薪水給我們嗎??
有問過家裡的人, 家裡人是說不可能的, 不然可以到勞工部告他們的. 那到底我們可不可以走咧?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1-1-23 03:52 PM
回复  ping0111
答问题1)基本上是没有oT的, 但是这得看你和公司的合约内容。
答问题2)
   基本上,  ...
可乐冰冰 发表于 2011-1-6 02:03 PM



    請問有哪條法令是關於佣金的???
作者: 恋之回忆    时间: 2011-1-24 10:14 PM
回复 80# little_biscuit


    。。。。。。。。。。。我和你做通一间店。。。我也在等楼主回复
作者: sis630    时间: 2011-2-13 01:43 AM
公共假期在政府宣布916是全国假期时,
就已经改为最少11天了哦!
虽然法律条文没改,可是你打去劳工部问,他会跟你说是11天哦!
所以如果你公司还是给10天的话,可以去投诉,要求补回哦!
我公司刚刚经历过了^^
作者: kyo0918    时间: 2011-3-2 03:23 PM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我不要做了但是刚签了confirm letter需要给多久时间通知?
如果直接不去上班哪做了几天的薪水可以拿回吗?

谁懂的希望尽快给我答案。。感激不尽
作者: kiera87    时间: 2011-3-2 04:23 PM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我不要做了但是刚签了confirm letter需要给多久时间通知?
如果直接不去上班哪 ...
kyo0918 发表于 2011-3-2 03:23 PM



    comfirm letter 没错的话要1个月时间。。。
作者: gnelnim    时间: 2011-3-5 01:01 PM
本帖最后由 gnelnim 于 2011-3-5 01:02 PM 编辑

如果雇主说满一年才有年假[当初没说]],但工作了6个月请假4天是不是要算unpaid?
作者: bwei    时间: 2011-3-5 09:20 PM
听说马来西亚劳工法令只cover 人工在RM1,500 之下的员工,是不是有那样的事?公司强迫RM1,500 以上的员工加班可是没给加班费?能不能向雇主追讨?(有时要通宵加班,有试过连续工作长达30小时)
作者: ^^gladys^^    时间: 2011-3-11 03:41 PM
雇主或雇员可依雇用合约上注明的停职通知期限呈上停职信以终止合约。 如果在合约里没注明,将根据以下通知期限:

* 通知期限 雇用年限
* 四个星期 少过两年
* 六个星期 两年至五年
* 八个星期 超过五年

任何一方可放弃接受停职通知的权利.

我现在是试用期。。。
那我要多久通知
作者: 人生嘛。。    时间: 2011-4-17 10:03 PM
好实用哦 。。。
作者: jon454w    时间: 2011-4-24 04:02 PM
谢谢! 很实用!
作者: tansiyuan    时间: 2011-4-25 12:31 PM
我是从事 室内设计行业的,
我跟我的同事们因为工作太多太多,大家每天 工作一定会超过10小时,
不过我们没有加班费,因为老板说做设计这一行是没有加班费。
顶多 是补leave给我们。
所以 我们每天只要在工作时间之后 连续做多4小时的OT,就可以得到 半天假期,
不过 平时我们很难有机会 拿假,因为工作真的太多了,跑不开。

工作了一年又1个月下来,我共累计的 28天假期,
于是 我定了了机票 旅行24天(包括周末的话,可以算是拿一个月假期了),
那一个月,我大概只工作的4天,老板实在不满意,
为什么 我没有工作 还是得发我薪水。

于是我回来后继续工作,从最初试用期开始到现在,我已经在这间公司工作已经1年又2个月了,
其他跟我同事进来的同时,甚至比我吃进来1个月的同事,都加薪了。
而 我因为拿假一个月,老板不满意我,而到现在还是 保持RM1600的薪水。

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劳工法令来看,老板做法对吗?
还有 请问马来西亚劳工法令,是不是有工作满12月 就得加薪的 这个条例?
谢谢。
作者: austinmie    时间: 2011-4-27 12:14 PM
上次有个黑心老板骗我工钱,我今天本来应该去劳工部法庭上庭告人的,可是我人在吉隆坡没有办法去,没有去就代表弃权对吗?弃权会有什么后果吗?
作者: 蠢蠢    时间: 2011-4-29 08:24 AM
如果是外劳的话呢,都是用同样的老公法令吗?还是有个别的法令?
作者: 阿宏    时间: 2011-5-4 01:43 AM
我想请问我在刚好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就没做了
可是在第二个月时就一通知公司我要当兵了
那么公司要付一个月的工钱吗?
这是我之前看报纸的来的消息
不知现在还有没有........
作者: giselle18    时间: 2011-6-17 08:14 AM
受益良多,感恩~~~~
作者: Shirley88    时间: 2011-7-20 07:40 PM
劳工法令只保护薪水在1500一下,那么薪水在1500以上的都没得保?遇到问题要向谁投诉?
作者: peelly    时间: 2011-7-28 11:14 AM
要是我早点发现这贴就好咯
作者: @@棒棒糖    时间: 2011-8-5 07:10 PM
如果哪个佣人逃走了,还偷了约RM1000,雇主给了订金,公司可以赔回?
作者: ershao707    时间: 2011-8-17 05:59 PM
我想请问
我是于8月11日呈上辞职信
然后做到月尾8月31日
我有年假3天,那么年假可以拿来扣除剩餘的工作日的吗?(就是8月28号前)
老板还欠我两天的休息日,我是否可以把年假3天+欠两天休息日,总数是五天
是否可在8月26离开?
作者: gptan1333    时间: 2011-8-31 05:15 PM
谢谢分享 宝贵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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