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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打扰他人睡午觉·女教师捏男童私处 [打印本页]

作者: Geoffreyashley    时间: 2017-12-5 05:54 PM
标题: 打扰他人睡午觉·女教师捏男童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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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父亲佘杰胜(23岁,工厂管理员)以及母亲杨慧琳(24岁,书记)指出,儿子是由奶奶帮忙冲凉时,投诉私处疼痛,结果奶奶检查後,发现私处红肿,同时睾丸上留有指甲印,怀疑孙子遭人虐待。


(吉隆坡5日讯)幼稚园不当管教孩子个案再添一宗,这次是一间幼稚园女教师被指控用手捏4岁男童私处,导致後者的阴茎及阴囊红肿。

这起案件於上个月17日,发生在雪州一间托儿所内。

男童父亲佘杰胜(23岁,工厂管理员)以及母亲杨慧琳(24岁,书记)指出,儿子是由奶奶帮忙冲凉时,投诉私处疼痛,结果奶奶检查後,发现私处红肿,同时阴茎及阴囊上留有指甲印,怀疑孙子遭人虐待。

男童奶奶及母亲较後到幼稚园质问,之後到警局报案,同时前来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投诉。

佘杰胜说,妻子和母亲到幼稚园质问时,女教师先是说儿子是和其他小孩玩耍时弄伤,不过儿子当场反驳老师的解释,并对妈妈及妻子说,是老师弄伤他。

“当我Whats App通知这名老师要报案时,她才亲口承认是她捏儿子的私处。”

女教师承认後给父母的原因是男童不要睡午觉,打扰到其他小孩,因此才被虐打。

案件发生後,男童很怕到幼稚园,怕见到这名30岁的女教师,而留下阴影,需要到福利局接受心理辅导。

警方消息指出,警方于上个月接获事主投报后,已逮捕华裔女教师(20余岁)助查,目前嫌犯已获准保释。

据悉,嫌犯在接受调查时不承认曾捏男童私处。

据了解,男童到医院接受检查后证实男童下体处有瘀青,警方目前尚在等待详细的体检报告。

此外,警方初步相信此案并没有其他受害者,而托儿所管理层认为,此事只是一场误会,不相信涉案教师有意虐待孩童。

据知,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条文调查此案,预计将在这个月内将调查报告呈交给副检察司定夺。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法律顾问拿督黄明山指出,他将会为男童父亲提供法律援助。

他说,女教师捏男童私处已不能视作普通的惩罚,而是已构成虐待儿童的罪行,可以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来提控对方。

由于男童目前已对老师有恐惧症,因此他建议男童父母把儿童送往福利局接受心理辅导。

另外,男童父亲佘杰胜指出,儿子私处的红肿在一个星期后才消肿,而自从上个月20日把儿子在回家后,儿子就很怕去幼稚园上课,很怕见到教师,因此他才将儿子转到另一间幼稚园上课。

“儿子于昨日开始在新的环境上课;在这期间他也必须接受心理辅导。”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06:50 AM
惨了,会不会有梦遗症。。。,不是,是后遗症?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06:54 AM
这个。。。以猫哥的见解。。。
应该让猫哥来惩罚回这位女老师,
应该捏回老师的。。。。,以儆效尤!
作者: ranth    时间: 2017-12-6 09:14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06:54 AM
这个。。。以猫哥的见解。。。
应该让猫哥来惩罚回这位女老师,
应该捏回老师的。。。。,以儆效尤!

我赞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7-12-6 10:00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06:54 AM
这个。。。以猫哥的见解。。。
应该让猫哥来惩罚回这位女老师,
应该捏回老师的。。。。,以儆效尤!

由于她是女老师没有阴囊,所以猫哥你是要捏上面那团肉还是下面那团肉?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10:06 AM
ranth 发表于 2017-12-6 09:14 AM
我赞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过。。。到时你们要筹钱,
帮我,还律师的诉讼费。。。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10:08 AM
Zuncker21 发表于 2017-12-6 10:00 AM
由于她是女老师没有阴囊,所以猫哥你是要捏上面那团肉还是下面那团肉?

上面加上下面。。。
反正一边也是犯法,两边也是犯法。。。
倒不如同时两边一起行事,比较划算!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7-12-6 10:10 A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10:08 AM
上面加上下面。。。
反正一边也是犯法,两边也是犯法。。。
倒不如同时两边一起行事,比较划算!

原来如此!哈哈!到时会帮你筹钱还律师费滴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12:02 PM
Zuncker21 发表于 2017-12-6 10:10 AM
原来如此!哈哈!到时会帮你筹钱还律师费滴

记得啊。。。
记得帮我筹钱啊,不要放我飞机!
要不然的话,我就把飞机放进你嘴里!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7-12-6 12:55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12:02 PM
记得啊。。。
记得帮我筹钱啊,不要放我飞机!
要不然的话,我就把飞机放进你嘴里!

也要你先犯啊!再拍了照片给我才好给你筹钱啊!!!
作者: ranth    时间: 2017-12-6 01:50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10:08 AM
上面加上下面。。。
反正一边也是犯法,两边也是犯法。。。
倒不如同时两边一起行事,比较划算!

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哦~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01:53 PM
Zuncker21 发表于 2017-12-6 12:55 PM
也要你先犯啊!再拍了照片给我才好给你筹钱啊!!!

这个嘛。。。哥们,
我们是讲信用的,你把钱汇过来先,
我一定做给你看,至于几动手的话,
等钱一到手,我会再update你的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01:55 PM
ranth 发表于 2017-12-6 01:50 PM
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哦~

这叫做心思细密,有勇有谋,懂得衡量“轻重”。。。
作者: Zuncker21    时间: 2017-12-6 03:15 PM
JackKoh 发表于 2017-12-6 01:53 PM
这个嘛。。。哥们,
我们是讲信用的,你把钱汇过来先,
我一定做给你看,至于几动手的话,

update你妹,我会先进警察局先……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7-12-6 04:51 PM
Zuncker21 发表于 2017-12-6 03:15 PM
update你妹,我会先进警察局先……

没事,没事。。。
我们干大事的人,要有魄力。。。
到时你一声令下,我就捏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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