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ALKS.CC
标题:
大马体育理事会:给奥运得奖运动员奖励金和退休金没有不妥!而且是必须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8-23 04:17 PM
标题:
大马体育理事会:给奥运得奖运动员奖励金和退休金没有不妥!而且是必须的!
2016-8-23 04:16 PM 上传
下载附件
(95.08 KB)
國家體育理事會認為,讓在奧運會贏得獎牌的運動員獲得獎勵金和退休金是正確的,這不但是做為對運動員努力訓練所付出的犧牲的一種回報,也可以激勵他們往后在參加各項大型運動會時,更努力去為國爭光。
國家體育理事會副總監拿督阿都加里爾,是在回應媒體對於政府給予在奧運會中拿到獎牌的運動員獎勵金和退休金,引起某些人士向警方做出投報時這麼表示。
阿都加里爾說道:“我認為獎勵運動員沒有不妥,而且是必須的。要知道,馬來西亞自從1956年開始參奧運會以來已經很多年,但是能夠奪取獎牌的運動員寥寥可數。
我們很清楚要贏奧運會獎牌很不容易,所以給獎勵金是沒有錯的。”
“這是國家對於運動員努力參賽,所付出的心血的一種回報,國家必須要懂得珍惜運動員們所付出的一切,他們有許多是從學生時代就開始代表國家,犧牲了多少時間去訓練、去參加比賽以及和家人共處的時間。”
“運動員不像警察和軍人,他們都是公務員,享有薪金、津貼和退休金,退休之后確保生活無憂。”
“但是,運動員不同,他們只有訓練津貼、比賽獎金,只有參賽才有獎金,而且還不是一定會贏獎的。”阿都加里爾強調。
大馬發放獎勵金和退休金給在奧運會贏得獎牌的運動員,是始於1992年,當年羽球男雙組合拉昔夫和查拉尼為大馬贏得歷史上第一枚獎牌。
有關某人士向警方做出投報,是於本月10日,跳水女子雙人組合潘德蕾拉和張俊虹在里約奧運會為我國奪得史上第一枚雙人項目的銀牌而起。潘張將分享政府獎勵的30萬令吉獎勵金,並享有每個月3000令吉的退休金。
根據青體部1986年的獎勵制度,奧運會金牌得主可獲得100萬令吉以及每個月5000令吉退休金、銀牌得主獎勵金為30萬令吉、退休金每個月3000令吉、銅牌獎勵金為10萬令吉、退休金2000令吉。
與此同時,享有上述福利的前奧運銅牌得主拉昔夫表示,他認同獎勵金制度的確能夠激勵運動員訓練和參賽時更加努力。
新闻转载自:光明日报
作者:
MiciyoBae
时间:
2016-8-24 01:4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JBTALKS.CC (https://www.jbtalks.cc/)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