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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港惡男淋鏹報復:毀容少女斥「被告坐14年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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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追赶跑跳碰
时间:
2016-8-19 04: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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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福仔仔
时间:
2016-8-19 05: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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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byrain
时间:
2016-8-19 08:25 AM
人家毁容一辈子的事,
被告14年后出来又一条好汉。
作者:
kelvin850704
时间:
2016-8-19 09:33 AM
真的,十四年太少
而且毫無悔意
這樣他出來后會不會禍害人間?還是再関個二十年吧
作者:
cute2009
时间:
2016-8-19 11:23 AM
最主要的是可怜女友的朋友,发生事故后才发现人家不真心把她当朋友,竟然可以跟她斷絕往來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8-21 03:54 PM
十四年太少了。。。应该至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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