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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林冠英若罪成 最高刑罚20年监禁!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咨询    时间: 2016-6-30 01:00 PM
标题: 林冠英若罪成 最高刑罚2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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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首席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低价买入豪宅事件延烧,他和彭丽君在昨午遭反贪局逮捕后,今早双双被控上槟城地庭,案件将移交高庭审讯。

总检察长阿班迪要求申请把林冠英及彭丽君的案件移交高庭获批准,地庭法官罗斯兰宣布把案件移交高庭审讯,今日过堂。

林冠英将面对两项控状,第一项是被控于2014年7月18日,身为公务员,在光大28楼首长办公室内进行的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ent emblem公司的申请,把槟岛西南436及437地段的土地用途,从农业地段转换为公共房屋地段,让他与妻子周玉清从中受贿,触犯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罪。

在第23条文下,若罪成将面临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贿款的5倍。

林冠英面对的第二控状是指他于2015年7月28日,在槟岛东北宾汉路门牌25号屋子,以公务员身份取得有价之物,并在知晓彭丽君与其公务有关系的情况下,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屋子(当时市价为427万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第165条文下,一旦罪成也会面临最高刑罚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下,被控教唆罪名。

新闻转载自:星洲日报


作者: JackKoh    时间: 2016-6-30 01:39 PM
如果真的有罪,那被关是应该!
如果真的无罪,那被关是迫害!
作者: elmoyap    时间: 2016-6-30 02:35 PM


作者: 小新滑倒    时间: 2016-6-30 02:42 PM
打死不相信那只鸡没贪污!
作者: ric2liv    时间: 2016-6-30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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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gytan    时间: 2016-6-30 05:47 PM
为什么贪了26亿的都能没事,这就是黑暗的地方!
真是烂政府。他们的所做所为真的是不敢恭维!!!!
作者: 无名氏第100    时间: 2016-7-1 12:03 AM
希望林首长可以渡过这次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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