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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巫文版咸蛋超人 4理由列禁书 [打印本页]

作者: jbs682    时间: 2014-3-19 10:27 AM
标题: 巫文版咸蛋超人 4理由列禁书
(吉隆坡18日讯)內政部今日正式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颁布禁令禁止马来文版《咸蛋超人,终极力量》漫画书,禁令即日起生效。       

內政部今日发文告指出,由于《咸蛋超人,终极力量》马来文版漫画书含有威胁公共秩序的元素,影响人们的思维,因此今日已正式颁布禁令。

该部说,任何人若印刷、进口、生產、重新生產、出版、售卖、推销及献议售卖或派发等,在《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8(2)条文下是一种罪行。

一旦定罪,將可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內政部也在文告中提出4个禁止上述漫画的原因,包括:

(1)在超人王页面中,有內容称呼超人王为「阿拉」,该页面写著「超人王是宇宙最有力量的超人,他是最老的超人,比其他先前还未被人认识的超人还要古老,他被视为及尊重为『阿拉』。」

(2)內政部禁止这本马来版漫画,是因为超人角色常常成为孩童的偶像,超人王被同等于「阿拉」,这会混淆孩童的思想。若把「阿拉」当成超人,这让人担心会破坏穆斯林孩童的行为。

(3)「阿拉」字眼是所有穆斯林的神圣字眼,若被不负责任的人滥用將挑衅穆斯林,若这不被禁止,將威胁公共秩序及震惊人们的思想。

(4)出版商没有出版准证,办公室的地址也是假地址,即Resign Publication,No,78,jalan Brunei Utara,Off Jalan Pudu,55100 Kuala Lumpur,而出版商的名字也没有出版准证,也没有置放办公室地址。

「超人」角色没被禁

內政部重申,「超人」的角色並没有被禁止,只是这本名为《咸蛋超人,终极力量》的马来版漫画书被禁止,因为其內容已经违反《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

文告指出,这本漫画书的出版商是Resign Publications,而印刷则是Network Prin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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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ueres    时间: 2014-3-19 10:32 AM
这....基本上理由只有2个。


作者: acidbighead    时间: 2014-3-19 10:46 AM
買其他語言版本就好了~沒差~
作者: life_properties    时间: 2014-3-19 04:28 PM
不明白他们在想什么。
作者: josephqqh    时间: 2014-3-19 07:49 PM
阿拉 丁神灯会被禁吗?
作者: 双手染血的萝莉    时间: 2014-3-19 08:10 PM
本帖最后由 双手染血的萝莉 于 2014-3-19 08:12 PM 编辑

现在国家前景已经不是很好了,还一堆精英在圆桌讨论这些鸡麻小事
作者: UniqueSuzanne    时间: 2014-3-19 09:42 PM
该禁止的不禁止
作者: toiy427    时间: 2014-3-20 11:17 AM
根本是那个翻译员的错 = =乱来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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