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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旧时代独立女性“自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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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尤美
时间:
2012-1-10 03:31 AM
标题:
中国旧时代独立女性“自梳女”
本帖最后由 尤美 于 2012-1-10 03:38 AM 编辑
立誓终身不嫁
“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饭自己煮,自己的苦乐自己享,自己的生活自己养。
自梳女就是已届婚龄的女子,自己把发辫盘在头上梳成髻子,表示终身不嫁的意思,又称"梳起"。
此风俗曾流行于清末民初蚕桑业比较发达的南海、顺德、三水等地区。旧俗女子出嫁时须将辫子盘在头上,梳成髻子。
自梳女不结婚,也得择个良辰吉日,在亲友面前自己把辫子改梳为新妇发型,然后在神灵面前喝鸡血酒,立下终身不嫁的重誓。
"梳起"之后,终生不得翻悔。
乡约规定:如有勾三搭四,乡党不容,违者处以酷刑,捆入猪笼投河浸死。形成这一习俗的原因是:
一来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家庭权柄操持在丈夫和翁姑的手里。女子若嫁进穷家,养儿育女,挨饥受穷,精神和肉体都会遭受折磨;
若嫁到富家,又担忧丈夫见异思迁,弃妻宠妾。
因而不少农村女子,为了摆脱夫权的束缚和虐待,宁愿牺牲青春,矢志不嫁。
二来当时蚕丝业比较发达,需雇用大批育蚕、缫丝的女工,这为寻找出路过独身生活的女子创设了自食其力的经济条件。
自梳女“守墓清”
自梳女的晚年十分凄惨,如果没有拼命积点血汗钱与其他姐妹共同买一间房子作姑婆屋,真是临死时连停尸的地方都没有。
按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只能抬到村外,死后也只有自梳姐妹前往吊祭扫墓,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又叫“买门口”
即自梳女找一死人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以便将来可以老死夫家。自梳女要付给婆家一笔钱来“买门口”。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有“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
“墓白清”又称嫁神主牌,即某家有早已夭折的男性,不论是童子或是成年,只要死者家长同意,
自梳女就可出钱买作那一家当媳妇,买成后,要举行“拍门”,“入门”仪式。
所谓“拍门”
就是当自梳女来婆家认作媳妇时,婆家先把门关上,自梳女要“拍门”,
阿婆在屋内提出种种难堪的问话,如“我家清苦,你能守吗?”,“以后不反悔吗?”等等,
自梳女必须回答得阿婆称心后才开门,自梳女入了门就算被接纳为这家的媳妇,
以后,必须经常在经济上贡纳给婆家,翁姑死时,要前往执丧。
另一种形式叫“当尸首”
即当男子死而未葬时,自梳女嫁去作死者之“妻”,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
以后,如翁姑稍有不满,可赶出家门不在认作媳妇。
自梳女“守墓清”买了门口。便可算作男家族中人。可怜自梳女受尽精神和劳累身体的折磨,才换得个死的“门口”。
作者:
mountainmoo
时间:
2012-1-10 05:19 AM
现在都很多这种形式上的“自梳女”了。。
作者:
路人甲15号
时间:
2012-1-12 03:41 PM
看戏会看到 不过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规矩的
谢谢楼主
作者:
贝~
时间:
2012-1-13 02:17 PM
原来自疏女是这样的,好像很可怜叻
作者:
遥远的paradise
时间:
2012-1-16 11:22 PM
封建时代的女性都蛮可怜的
作者:
qw0322wq
时间:
2012-3-9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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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ingbirdrock
时间:
2012-3-15 07:33 PM
妈姐的孤独人生~
作者:
莼白色
时间:
2012-3-24 12:49 PM
虽然要求男女平等,可是女性的地位其实都一直处在下风~
作者:
Shuang523
时间:
2012-6-2 01:50 PM
现在女生多好~~败犬当得很风光~~haha
作者:
你在看什么
时间:
2012-6-6 09:39 PM
很可怜
不过他们自己选择的路
就应该知道后果如何的了
作者:
agnesvheng85
时间:
2012-6-20 05:20 PM
好可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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